高中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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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散文1:读研点滴

文/陈建红

从小学到高中都是语文课代表、毕业于苏州教育学院音乐系,如今在小学教音乐的我骨子里不曾放下过对文字的喜欢。2008年始,就想给自己的人生选择一条以前没有走过的路——读研,且把目标定在苏州大学。

自2011年暑假开始,我便与教育学、心理学、英语书为友,开始了漫长的准备。记得那年国庆长假,老公带着儿子自驾游去连云港,一向喜欢游山玩水的我,内心痒痒的,可还是抵挡不住成为一名苏大学子的强烈愿望,眼巴巴地目送他们父子离开家门,徒留下一丝决心,还有一堆厚厚的复习资料。

金秋十月,我和许多考生一起,来到了苏大的校园,开始了为期两天的教育学、英语、政治、心理学、专业考试五门功课的考试。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那天下午参加完考试,离晚上考政治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为了再看会复习纲要,任凭肚子咕噜噜直叫,硬是坚持留守校园看书。提交政治试卷后,校园已是一片漆黑,我一路穿梭,快速走到最近的食堂吃晚饭。

让我震惊的是,第二天清早,走出苏大莘园招待所时,听到和我同住一处的一个报考美术专业的男老师抱怨:昨天一个女老师因为和别人同住一间,不想影响宿友看书,竟然独自在走廊里朗读,几乎到天亮,吵得一夜没睡着。我想起一位老师曾经告诫的话语:苏大的门槛现在是越来越高了,有的人连续考了几年都没考上,你要做好考不上的准备。

2012年妇女节的前一天,苏大的研究生通知单终于在我的手中开启。我是幸福的,更是幸运的。

2012年3月,我和同学们一起,开始了在苏大读研的辛苦而充实的日子。忘不了钱正福一口流利的英语开场白把我们“吓”懵了,忘不了黄启宾老师课堂上的感慨之词:当你学到一定的程度,知识越来越不重要,悟性越来越重要;忘不了曹永国老师的教诲:学习的速度永远追不上知识生产的速度;忘不了汉语专题老师朱景松的反复告诫: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忘不了吴雨平的开场白:希腊你们应该都去过的吧?谁知道爱琴海的东面是什么?忘不了张修龄老师的精辟之语:任何东西无非两点,一是死功夫,一是不要人云亦云,中文系培养不出作家,是要靠体悟的;忘不了刘锋杰老师对张爱玲作品的深刻解读,让我好长一段时间痴迷于张爱玲的作品和改编的剧本……

2013年的国庆,为了撰写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我再次放弃游山玩水的机会,选择独坐书桌前,开始了新的征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写作的过程充满了艰辛,也布满了荆棘,经历了12次的调整和修改后,于2014年的3月20日完成了全文的初稿。之后,和导师8次邮件往来,终于在8月11日完成了《论歌词对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积极作用》一文,并顺利通过了论文答辩。

再过几日,就要穿上硕士服,参加合影留念了,这分明是一件喜事,可不知为何,一丝惆怅涌上心头:如果说考研是不易的,读研是辛苦的,可总有希冀相随、名师引领,而今,即将毕业了,方向感顿失,怎一个“憾”字了得!也许,这是没有读研的人所不能理解的一份心情吧。

高中散文2:一首旋律的回忆

文/景子行

记得升入高中来到静宁县城,我和我表哥就在一起了,这一相处,就是三年。

说长也不长,三年,在来来回回的返校、学习、吃饭、回家中匆匆溜走。我们一起玩,一起做饭,一起听歌,一起上网…,多少个淡淡的时光,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悄然而逝。

今天早上是英语听力课,第一节没课,加之昨天一天的实验、自习都累,起得比往日晚。睁开朦胧的眼,模糊的意识中窗外的马路上传来声声旋律,我也不知此谓之何名。以前的日子,我们居于‘站院巷’某院两年,每天早上同一个时间都能听到从不远处的清真寺里传来的那首旋律…

往事如烟,时间太细,在不知不觉中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多想念,我们在静宁的某个网吧听一首歌,或者玩一玩上海滩…

站在时光消逝前的地点,回忆在相聚与分离间盘旋。从去年来到沈地,委实孤单,可又有谁会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渐渐滴,身边的伴也多了。我知道,这仅是一个过程而已。

伸手翻开那些尘封的记忆,点击相册高三时的照片,其实,在一起的时光远不是这些照片所能记载的了的。那几年里,早上总是你叫醒我的,因为有依靠,我总是so lazy…

很多人,本打算在这个暑假中见见。可是忙碌的六月,却连这点时间都挤不出!窗外闹声依旧,繁华依旧。可我心与那繁华的距离,就如同此刻在这与你 天水的距离,千里之外……

一天的忙碌,有时连句问候都顾不得说。就在前周哪天,在学校篮球场里与一个不认识的孩子玩球,除了面貌外都近乎很像,一样的高一样的瘦,还有穿衣的风格…那天若不是手机没电真应该拍个。

Someday说不定我会选择去西部,那里有我很多的伙伴。听着那时共同听的歌,几番滋味别上心头,回忆总是太过遥远,无处寻找。我也不是只倦鸟,犹豫了一年,漂泊了一年,也徒然浪费了一年。正如一个同学所说的,生命支付不起太多的遗憾。我知道我们是很棒的,在这几年里,我们都为自己的人生努力,多年后,笑谈辉煌。

对很多人,一路帮过我的,带给我快乐的,还有对那些淡不去的回忆,我的思念成了镶在天空中的星,夜深人静时陪我守望到天明。

文/景子行

2012-9-20 21:37

高中散文3:毕业十周年,纪念我的高中母校二塘中学

文/莫际阳

我是2000年秋季学期进入二塘中学读的高中,但其实我2000年中考的目标是桂林地高和平乐中学,并没有报考二塘中学。中考成绩出来,我的分数只比二塘中学录取线多3分,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但不得不说我去过这么多学校,最有感情最喜欢最怀念的正是我的高中母校平乐县二塘中学。以致于我去柳州的大学报到的时候一度产生了退学的念头,这还不如我的高中母校呢。

跟所有人的母校一样,二塘中学也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培养了无数的名人,比如讲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了,我也是有名字的人。当然,最有名的还是黄阳光,他跟国家主席和总理都拥抱过的。正是因为家里穷,读高中都很不容易,所以我也很发奋念书。每年早上6点,学校广播一响,我能直接从上铺跳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学校周边跑个来回,当时出早操还要点名的,我从未缺席,从未给我们班级给我们宿舍抹黑,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去踢球哪怕踢一个下午都不会抽筋,这体力就是从那时候练出来的。

但其实想想,我在二塘中学干的坏事还是蛮多的。比如周末放假不回家,跟我的同学石头拿小石子砸校园里树上的野果,可惜味道不怎么样;比如一次踢球,因为脚法没控制好,把球踢到一个女生屁股上,她很生气很委屈,我不敢上去道歉,我们班男生却在哈哈大笑;比如不好好上课(但是我一直在好好学习,不抽烟不喝酒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交作业不缺席集体活动不在课堂骚扰别人不顶撞老师不打架不偷东西不爬围墙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进女生宿舍而且还没有不讲卫生不注重个人礼仪经常留短发以示精神)。只不过我经常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经常翻看语文课本,或者用上数学课的时间写作,有一次被教数学的曾老师看见了,他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命令我马上收起来。话虽如此,但我对曾老师还是很感激的。原因是,有一次高三全年级模拟考,我这个几乎从来不学数学的居然做出来了一道全年级都没有人做出来的近30分的难题,曾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我,夸我是天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事后觉得挺对不起我高中的所有教数理化的老师的,因为除了语文历史政治这些文字比较多可读性较强的教科书外,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另外,我还分别给初二师妹和班上的一位后桌女生写过情书,但最终她们无比拥护学校严禁早恋的校规,所以最终导致我也没有机会破坏校规。我喜欢的这个初二的师妹,理由很单纯:只因为她在乒乓球台前跟我对视了几秒钟;而我喜欢这个同班的女生,是因为她那年冬天穿上的那件红衣服的气质我很喜欢,因为这个同班的女生,寒假1个多月,几乎没睡过好觉,失眠、流泪、伤感,直到2年后,我才摆脱了她的阴影,可以把心放到另一个人身上。我在二塘中学干过的影响最恶劣的坏事就是在期中考试的时候在数学和生物试卷上写过两首批判应试教育的诗歌,被班主任进行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并写检讨约2000字。这要不是我平时在学校还比较老实听话,说不定就留校观察了。当时恰逢2001年,韩寒刚出道,以一本《三重门》红遍全中国,我深受其影响,那时是抱之一种锻炼自己的心态去写的,毕竟喜欢文学这么多年了, 也没有写出什么东西,渐渐的,文字成了我的一种依赖,如同精神食粮,每天咀嚼之。

还好我也没白写,高一写了两部长篇小说《天龙八部后传》和《霹雳神侠》,高二写了部校园情感小说《秋闱傲语》,三部加起来近150万字,虽没有出版,但是人生有此阅历,还是感到满足。尤其是在那没日没夜的创作期间,出现了一位对我特别好的女生给我买稿纸买笔,虽然我不舍得用,我都是用作业本和圆珠笔笔芯写的,但还是特别感谢她。人生得一知己,胜过江山无数。高三分理科分班后,我进入119班,身边多了敌敌畏、浮云警司和音速王子三位知己,不那么寂寞,那一年更多的享受中学时光,老狼的、童安格的、朴树的、林志颖的、许巍的怀旧音乐以及阿杜、小刚的新潮音乐,冯巩牛群的相声、赵本山范伟高秀敏的小品都是我们的最爱。因为在晚自习偷偷听音乐,被班主任老李没收过我1台复读机、没收过1台音速王子的收录机。写检讨后物归原主。

我在二塘中学最巅峰的时刻是在2002年元旦全校文艺汇演。当时我花了近一个礼拜时间创作了相声剧本《超级造谣》,并亲自出演戏份最多的“老羊”,阿嘎演老牛,阿彪演老马,阿辉演老猪,经过近1个月时间的排练,在2002年12月31日这天下午,我们几个穿着西装领带一一登台,整个表演持续约15分钟,起码有13分钟台下都是掌声笑声欢呼声一片,现场笑果出乎意料的好,成为这次汇演夺魁的最大热门节目,但最后时刻,却以0.06分的分差无缘奖项。尽管很失望,但是收获还是挺多的,比如班主任的称赞,副校长见到我竟也直呼我的外号“老阳”,还有就是低年级同学的崇拜,上个厕所,从教室走廊经过,都有女生喊我名字,去到哪都有人盯着我,去食堂打饭,阿姨都多给我一点,出校门口,门卫也不纠结了,虚荣心和成就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也很高兴,认识了很多低年级的小朋友,他们的纯真、善良,热情,令人难忘。长得蛮像谢霆锋的阿嘎也不例外,被低年级的女生追得苦不堪言。但反过来想,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你追别人不容易,别人追你也不容易,人生都是在追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或者是名或者是利。读书的时候的爱情,纯洁、浪漫,但不现实,经不起风吹雨打,所以至今我掰开手指我都数不出几对从读书时起就恋爱一直到结婚生子的。

其实二塘中学的环境,是非常不适合恋爱的。毕业后去过这么多学校,我觉得二塘中学的设计实在是太牛了,它简直就是为了杜绝早恋而设计的。因为二塘中学几乎是呈正方形的,从教学楼能看到宿舍楼,所以在视线范围内谁约会谁牵手谁接吻能看得一清二楚,这直接导致白天几乎看不到任何情侣贴着身子走,只有晚上,看得见小情侣约到小树林里,女的穿着校服,留着短发,羞答答的低着头走在前面,男的不停的回头望,看看有没有人跟踪。看到没人后,男的欲牵之手,不料教学楼上“嚄”的发出一阵欢呼,原来早已被人察觉。吓得那女子花容失色,扭头疾走。

我在二塘中学读书期间,几乎没有洗过一次热水澡。一是因为洗热水需要买热水票;二是因为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在校园中心,每天放学就排满长龙,而且男男女女的一起排队洗澡,我觉得很不雅;三是因为洗冷水澡不要钱而且方便,出宿舍才三五米就可以马上洗了,在里面只要不杀人放火,根本每人管你。读书的时候我们就曾听到一个典故,说低年级一位同学因为怕冷,一个多礼拜不洗澡不换内裤,脏了就把内裤反过来穿,又继续下一个星期。这太强悍了。这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千万不能怪老师教育不好啊。

以前二塘中学每年仿佛都有一段时间是干旱缺水的,连学生洗澡都成问题,晚自习的时候,还差1分钟响铃,有的人已经摆出飞人百米大战的姿势准备冲回去接水洗澡。记得女生宿舍前有五六个水龙头,那就成了众矢之的,男生女生都像非洲难民一样渴望着接点水回去洗澡,有的男生甚至当着女生的面在那里洗澡,后面的女生不依不饶了,推着他们的肩膀,嘟着嘴说:哎呀,你快点了,别洗了,给我接点水洗个脸先。女生一撒娇,天王老子也没辙,赶紧撤吧,女生上。

再说一个就是关于二塘中学的上课问题,一般上早课前,都要派2个人去食堂那边抬开水回来,然后还要给每位同学加满。这里很多老师上课都是用平乐话上的,像我这样从青龙来的有时候就像听天书一样,你说的慢点还好,说的快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有二塘中学的篮球队挺厉害的,不论是男队女队教师队田径队,我们看了都觉得挺强的。校园文化生活也挺丰富,我记得校园里还有一个鱼塘,可惜水质太脏了,都没有人肯下去偷鱼,一到秋冬季,水干了,学校就捞鱼给食堂炸成鱼果卖给学生吃,还别说,挺香的。还有个事我也记得蛮清楚,我们2001年乒乓球赛的奖品,至今都没有发放。当时为了这个球赛,我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的。

回想起来,从高一117班,高二121班,高三119班,教过我的三个李老师、一个教语文、历史、物理,一个教语文的陆老师、一个教语文的黄老师、一个教数学的余老师、曾老师、一个教英语的林老师、黄老师、一个教化学的翟老师、一个教体育的卢老师、一个教地理的卢老师、一个教生物的黄老师、李老师,一个教计算机的廖老师、一个教政治的王老师还有莫校长、翟副校长、黄副校长、陈主任、莫书记以及食堂几位对我很好的阿姨、校门口尽心尽职的保卫叔叔,一百多位陪伴我高中3年的同学,垦荒园文学社的指导老师,几十位社友,跟我在乒乓球台、篮球场、足球场上奋斗过的好朋友,以及许许多多的校友都留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印象和回忆。

这3年确实挺疯狂的,02年世界杯因中国队出线兴奋得几乎睡不着,姚明成为NBA状元省吃俭用买火箭队球衣印上11号,军训打枪,竞选班干,野外烧烤,追过学妹,追过同班女生,中意过老师,跟同班女生结拜为兄妹,帮别人送过情书,写过长篇小说,演过2个相声,打了2年乒乓球,洗了3年的冷水澡,曾经穷到买不起菜票,泡汤吃白饭,连续1个月没肉吃,为了吃肉和同学打赌最后吃了1斤2两饭,跟朋友捡过破烂去卖,在宿舍跟阿肥、阿刚、阿嘎冒着被罚跑十圈的危险聊天到深夜,在宿舍搞演唱会,凑钱买磁带,凑钱买《体坛周报》,进入文学社,采访女老师,庙会去同学家铲吃,高考作文近乎满分等等。现在,转眼毕业10年了,谨以此篇作为我对母校的纪念。

另外,我倚老卖老的讲给我的师弟师妹们一些经验之谈:

一、可以学习差,但一定要明白做人的道理,一定要孝顺父母关爱家人关爱朋友尊敬师长;

二、可以不要试卷上的成绩,但不能不要生活上的成绩,你有没有动手能力有没有过硬的技术本领?

三、可以在学校恋爱,但请不要在教室里不要在熄灯以后,不要让自己的老师父母看见。另外,千万别跟混混谈恋爱。

四、该全面发展还是要全面发展,但一定要有一样东西,你是独一无二的,强到别人无法超越。

五、二塘中学真的很可爱,尽管开始你可能不喜欢这里,但试着融入,这里女生,别的地方很难找的。

高中散文4:我们很熟,而起码的尊重呢?

文/李子

从初中、高中到大学,每升一次学,换一次学校,就有一个新的集体。刚开始,彼此总会热情客气,赞美对方,尊重对方,对待对方像对待可爱的天使。日子久了,日渐熟悉的人慢慢开始把基本的界限模糊。你的床可以随便扔东西,你的脸盆可以随便用,你的纸巾可以随便拿。而这甚至不用吭一声。曰:“我们这么熟,不用客气!”

是啊,我们很熟,而起码的尊重呢?

有一位舍友她能不借别人的东西就不借,就算要借也必然会问“我想借下你的xx可以吗?”而这个人不管多熟,哪怕就是下铺的姐妹,她也必然会真诚问一声,征得别人的同意才会用,哪怕只是一张纸巾。我们有时候嘲笑她“都一个宿舍客气啥!”她就摇头:“再熟的人,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对不熟的人都可以尊重,对熟悉的人为什么却连起码的尊重都学不会?发生在熟悉的人之间的一些悲剧正是因为忘了起码的尊重才造成的。”听她说完,众人一阵沉默,难道不是吗?新闻报道里一些发生在学生宿舍的悲剧故事不正因彼此间没有基本的尊重吗?

有一位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从小父母教育她无论见到谁不管多熟的人都要记得问好,与人告别的时候一定要微笑和人说“再见”,借别人的东西一定要问,用的时候要小心,用完之后记得清理好再还回去,即使亲如父母也一样。于是,很多个漫长的暑假里找她出去玩都会看到她和***妈微笑着说“妈妈再见”,每次需要用爸妈的东西时她也会跟爸妈用“借”开口。她爸妈进她房间总会先敲门,从不乱翻她的隐私。我很奇怪:“你和你父母一直以来这么客气呀?不会觉得很奇怪吗?”朋友总是笑着摇头:“这不是客气,这是基本的尊重。难道就因为是爸妈连起码的尊重都不需要了?”

尊重对方是最基本的素养。我们总是认为最亲近的人对我们好是理所当然,我们对亲近的人那些客气的问候是见外。其实非也,尊重是对所有人而言的,对最亲近的人更要学会去尊重。尊重不是见外,是爱对方的表现。

对熟悉的人,我们可以大谈更私密更隐私的话题,我们可以勾肩搭背更嘻哈地谈天。但在大家欢乐相处的同时也要给予对方起码的尊重,不是更让人心情舒畅?在用别人的东西的时候先问一声,在讨论问题的时候耐心等别人说完,在相见时主动叫对方的名字……这都是起码的尊重。而当这些尊重存在的时候,本来熟悉的人会相处更愉快,大家之间的情感保质期会更长。

所以,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你的爱人,他们都需要你起码的尊重,别再说你们很熟。

高中散文5:为祖国守岁

文/云帆

高中毕业后,我参军入伍来到部队,在这个大熔炉里摸爬滚打,锻炼成长。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紧张繁忙的军营生活,转眼功夫就到了年底,又要过年守岁了。

参军入伍后的第一个除夕夜,是在一个简陋的窑洞房内度过的,全班12位战友,围坐在一个暖暖的火炉子旁边,吃着花生、瓜子和大枣,班长带领着我们诉说着一年来的进步与收获,天南海北地讲述着自己和他人的故事,一直到了很晚很晚。

第二年的除夕,部队野营拉练行进在内蒙古大草原上,那一天我们徒步行军来到一个军事要地,作为一个重要的训练科目,每个班都要在寸草不长的荒凉山脚下,挖掘一个猫儿洞,晚上就睡在那里面。没有暖气,没有灯光,更没有鞭炮、对联。晚餐的时候,连队做了馒头大锅菜,那就是我们的年夜饭,战友们以菜代酒,互相碰碗,那可真是一个冰冷寂寞的除夕之夜啊!

之后的若干年间,每一个春节,我都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度过的。我明白,军人也要过年,也要守岁,但是军人的守岁有着自己的特殊需要,那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追求,就是为了祖国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甘愿牺牲奉献,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

有一年的冬天,我带领官兵们来到新疆大戈壁滩,执行战备任务,我们的车队沿着大西北的几千里边防线,走了三个多月时间,爬冰卧雪,风餐露宿,经受了艰难困苦的严峻考验,一直到了年根儿,还在紧张地奔波着,春节也只能在遥远的天山脚下、人烟稀少的边防线上度过了。我们临时搭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帐篷,那就是官兵们的野战家园。

除夕的上午,天空飘起了漫漫的雪花,把大地装扮得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战友们虽然远离内地和家人,但仍然兴高采烈地贴对联、挂灯笼、包饺子,迎接着新春的到来。晚上在多用的简易食堂内,举行了烛光晚餐,别开生面的迎春晚会上,各营连纷纷献上自己的拿手节目,不时引来一阵阵的欢歌笑语。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戈壁滩上,外面大雪飘飘,帐篷内春意浓浓,官兵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新春佳节。

当干部多年了,每年的除夕之夜,我都要站一班岗哨。想想很长时间没有背过钢枪,没有站岗放哨了,除夕之夜重新体验一回战士的生活,是非常有意义的。因此,晚会还在进行之中,我就悄悄来到了执勤的哨位,履行起一个士兵的神圣职责。

天山上的雪花,大的像一朵朵羽毛,在自由自在地飘洒着,厚厚的积雪覆盖了婉蜒起伏的绵绵群山,也包裹了雾色茫茫的山川河流。此刻,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在遥远的天涯海角,守卫着这样一支忠诚的队伍,他们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因为这是职责所系,职能所在,官兵们知道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这一支支钢枪就是祖国的坚强后盾,他们看不见耀眼夺目的万家灯火,但是能为强大的祖国守岁,那是无上的光荣与幸福。

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小时候在老家过除夕的场景,想起了一家人围在暖暖的火炕上,吃着香喷喷的大骨头,想起了除夕之夜躺在被窝里听着炮响度良宵。特别是想起了已经80岁的老母亲,她年纪那么大了,仍一如既往支持着我的工作。从母亲的身上我学到了一种深明大意、宽广无私的精神,我一定要用实际行动回报母亲的厚爱,带领部队完成好上级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大雪还在不停地飘落着,就连不远处的界桩都被掩埋了,我踏着齐腰深的积雪,走到界桩跟前,慢慢用手把雪扒开,露出了鲜红的“中国”两个大字,是那样的庄严与神圣,那是祖国的符号与象征,顿时一股无比自豪的激情在我的胸中跳动着!

参加晚会的战友们知道我在站岗,几次来人要替换我的岗哨,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我想在这除夕之夜,一直站岗放哨到天亮,在军人的神圣岗位上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我就那样背着钢枪,在浩瀚无际的雪原上,百倍警惕地注视着远方,直到东方的天边慢慢露出了一缕晨曦,红日的霞光洒射在大地上,是那样的多姿多彩,风光无限。除夕之夜,我在最前线的边防哨卡,虔诚地为了祖国守岁。

在这一个不平凡的清晨,我又想起了着名歌唱家阎维文那首流传甚广的军歌——《为祖国守岁》:

遥远的爆竹声哟/把我的心陶醉/身边的红灯笼哟/是我的夜光杯/春夏秋冬各有各的岗位/我眼含一滴热泪哟/为祖国守岁/故乡的合家欢哟/把我的心安慰/酸甜苦辣各有各的滋味/我是风雪的边陲/手捧一腔祝福哟/用朝霞擦亮金色的国徽。

啊!我似乎看见,远处的灯笼亮了,鞭炮响了,礼花放了,新一年的岁月开始了。

高中散文6:信任

文/尉克冰

那年,我还在学校工作,教高中语文,并担任班主任。我清晰地记得,那是高一新学期开学的头一天,学生把要交的五百多元费用,从家里带来了。每位班主任在开学这天,都会先充当一次收费员。

那天,我坐在教室的讲台桌前,收费。大多数学生从家里带来的都是整钱。大量的找零工作,使我很紧张也很谨慎。接过钱,点两遍,找零,再点两遍,然后在花名册上作标记。学生们一个接一个走上讲台,很有秩序。

一会儿,桌上便出现了几摞厚厚的百元大钞。

这时,已经没有学生主动走上来交钱了,可是从花名册上可以看出,还有一个学生没有交。

“王晓梅”,我低着头,边看花名册,边叫着那个没交钱学生的名字。

没有人回应。我抬起头,朝向学生看了看。

“王晓梅,哪位同学叫王晓梅?”我很纳闷,居然有这样不懂礼貌的学生,老师叫名字,应都不应一声。

这时,一个瘦瘦的扎马尾辫的小女生从座位上慢慢站了起来。

“晓梅,你把钱带来了吗?如果带来了,就交上来,免得给弄丢了!”我的语气里甚至带着一丝责备。

她慢慢地从座位上挪开,朝我走过来,显得有几分迟疑和犹豫,头一直微微低着。快走近时,我才注意到,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黑色塑料袋。

她走到讲台桌前,将塑料袋轻轻放在桌子上,解开捆住袋口的密密匝匝的麻绳,一圈又一圈。随后,她缓缓从袋子里掏出打理得整整齐齐的纸币,一沓又一沓。看得出,那些纸币原本皱巴巴的,却被尽可能地抚平铺展。其中,面值最大的是十元,最小的是一角。每沓纸币上都捆着一个纸条,写有数额。她又从大塑料袋中拿出两个小塑料袋,分别装着面值五角和一元的硬币,塑料袋上贴着标签。

望着那堆打理得整齐有序的钱,我惊呆了,这完全是我始料不及的。这时,从讲台下也传来一片唏嘘声,几十双眼睛同时朝这边看着。

“老师,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本来,打算把这些零钱换成大票后再交给您,可是去晚了,银行关了门,请您清点一下吧。”我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她穿着一件很不合体的旧方格裙子,裙子很肥大,像一口布袋一样将女孩儿瘦弱的身体罩在了里面。她说话时声音很小,怯怯的,甚至有些发颤,一直低着头,垂着眼睛,手不由自主地搓着衣角。当时,她虽然背对同学,但在那一刻,她一定能感觉到,身后有几十双眼睛一起盯着她。她也一定认为,那眼神里除了不解就是嘲笑。的确,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几百元的学费,不抵他们身上穿着的一套名牌,更不抵他们腰里挂着的一部手机。

我猛然间很懊悔,不该在课堂上让孩子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交钱。她那么迟疑,也一定是打算到办公室里单独交给我。

我又把目光渐渐移向那堆钱,此时,在我眼中,它们已远远超出了人民币的概念。那是滴满汗水的艰辛劳作,是盛满亲情的沉甸甸的希望,是攒一分一毛就向胜利靠近一步的幸福和喜悦呀。我的眼角湿润了。

钱,依然放在讲台桌上。我没有清点,尽可能地维护着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这钱不用点,我相信你!”说着,我将桌上所有的钱收了起来。为了凑够这些学费,孩子的父母不知道攒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在家里,一定将这些血汗钱点了一遍又一遍,数了一遭又一遭。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它们分毫不差!

她有些诧异,抬起头来,睁大眼睛望着我。我拉住她的手,告诉她说,“孩子,记住,你拥有世界上最值得敬重的父母,他们为你交上了一份最最珍贵的学费,你一定要懂得珍惜!”

孩子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冲着我使劲点点头。

事后,我了解到,晓梅的姐姐和哥哥都读大学,父母要同时供养三个孩子读书。农忙的时候种地,农闲的时候拾荒。我的眼前顿时浮现出,两位年逾五十的老人,从山区徒步走二十公里的路,来到县城,穿大街走小巷,冒严寒顶酷暑,从别人遗弃的废物里艰难“寻宝”的情形。他们用自己的艰辛劳作换回学费,实现了三个孩子的求学梦。

当年那个怯怯的小女生如今就读于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品学兼优,还当上了班长。踏入大学校门的第一天,她给我发来一条短信:老师,是您让我意识到自己拥有最值得敬重的父母;同时也是您的爱和信任,让我抛掉自卑,鼓足了前行的勇气!

高中散文7:书桌

文/不言石头

那还是早在高中刚毕业的时候。自己喜欢读书学习,再加上刚毕业还没有脱离校园学生的书生气,拥有的书实在是太多了。除了高中阶段所有的课本,还有许多课外阅读书籍、工具书,更有新补定的各类青年杂志、报刊,实在是没有地儿可放。因为没有一张属于我的书桌和空间。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自己动手,发挥自己的小聪明,让自己拥有了长大以后的第一张书桌。

这张小小的书桌,高矮宽窄和别人的书桌差不多,但它的材质用破旧无法言表,应该称得上是烂极了,在外人眼里真的是不成样子。在外人面前,我也是从不让它露出庐山真面目的。

四条桌腿是用农村搭炕用的土坯垒起来的,桌面使用几条半尺多宽的木板条拼组成一个长方形的台面。由于木板薄厚尺寸不一,表面粗糙,甚至有些地方由于两块板条边缘无法对接无缝,会出现一个长长的大洞。为了方便写字,我便在凹凸不平处,用废旧纸板或旧书找平,然后再找两个大些的纸箱,拆开平铺在上面,使桌面变得平整一些。

最求完美的我,哪能就这样草草了事呢?书桌的主框架有了,少不了一番装饰。

找来几件穿破的旧花布衣服,剪下可用的几大块,按书桌的长度和高度裁剪好拼缝在一起后,用摁钉固定在书桌的四周做挡帘,桌面上也铺上一块碎花旧布。这样,土坯和破板条就都严严实实地裹在了布帘里,看上去焕然一新,感觉也大不一样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说不如正统的写字台,但我还是尽量让它的功能尽显无缺,也是为了更多的书籍有收纳的空间和便于阅读与学习,我又找来四个大些的纸箱子,将上盖撕掉做取口,紧贴桌腿,左右各两个,口朝外摞在一起,书桌的抽屉也好,储物柜也罢,可以放好多好多的书。就这样,酷似一种叫“两头沉”的写字台诞生了。

我把它摆放在室内西墙边,背对屋门。为了不影响室容室貌,让每个进得屋来的人视觉清新,我又大开脑筋,尽力使这一席之地有炫人之处。

首先找来一个旧口罩(那时的口罩是多层的医用式纱布,很软),小心地拆开来。长不足一米,宽约四十厘米的长方形,还真的和桌子的长度差不多。然后又找来各种颜色的毛线头,在纱布上摆出“读书破万卷”几个大字,再用线一针一针将字缝好,在最底边上缝出小草和花朵的图案。整理好后将其蒙盖在摆在书桌上的书架上。书架是哥哥用八号铁丝线帮忙制作的,和桌面的长度一样,高度正好是一本书的高度。虽说简陋,但可以摆放好多书。新书、旧书透过半透明的纱帘别是一番书香浓郁。

这就是我的第一张心爱的书桌。没有抽屉,没有柜门,只是面和腿搭成的一个台面。别看模样这般,曾经就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七、八年苦拼的时光,实在点说是陪我领略了人生起步的艰辛。因为,这期间我找到了自己唯一的一份工作,收获了人间的友情、亲情和爱情。

记忆里的事,都是穿不成串的珠子,这些珠子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

在它诞生的第七年的八月,我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离开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家,去到另一个新家生活。当时,没有太像样的嫁妆,更婉拒了爸爸妈妈的意愿——陪嫁一张写字台,只是把书籍当嫁衣装满箱子和包裹。我的书虽说没有全部陪嫁过来,但还是有一大部分如同嫁衣一样带到了身边的新环境里。而这张宝贝一样的书桌却没有那么幸运随我而动,原因很简单,它的体质实在是太糟了。好在,爸爸妈妈和家中的小老弟,尊重我的意愿,在我走后的几年里一直原样保留着它,直到小弟要结婚用房子。

那一段时间里,母亲还像以前那样,每日里将它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上摆放的书籍还是那样整齐,那层“读书破万卷”的纱帘上没有一丝灰尘……每次回到家里,拜见过家人后,总是要最先来到这张桌子前静静地坐一会儿。妈妈也说:“唉!多亏有了它,想你的时候,我就来收拾收拾,掸掸灰,翻翻书,想你学习时的样子,想的就差了。”

这时,我总是酸酸的,笑而不答。我知道妈妈的话里有太多的,也是只有妈妈和我才知道的往事。

那个时期,农村实行生产到户有两三年的时间,家里由于多种原因生活底子薄,生活条件还是很差。也就是在我毕业后的一、两年里,哥哥要结婚打家具,包括一张写字台。当时在我简单的意识里,想顺便也为自己打制一张。就悄悄地跟妈妈说出了想法,结果不想而知。当时,妈妈为了不伤我的自尊,答应待我出嫁时作为嫁妆陪送一张给我。没有得到允诺的我,其实没有更多的失落,只是羡慕而已。当哥哥的写字台新鲜出炉,新人还没有嫁过来时,我会时不时地走过去不停地欣赏。也许是想:如果它属于自己该多好;也许是在期待出嫁时那张写字台的出现;也许还有别的也许……这些,细心的妈妈早都看在眼里,愧在心上。嫂子过门四、五年后分家搬出去了,写字台也带走了。这时我只是从西大屋搬到了东屋,算是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间了,办公桌当然还是那款老式的、独一无二、别具风格的那一张。

后来的几年里,不知为什么,我把自己埋在书堆里,挣扎在书海中,拼命地苦熬,不知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结果。那时,就觉得路好难走。失落、迷茫、纠结的情愫,让自己总是挑灯深夜。但我从没觉得孤单过,每天里,不管白天有多忙多累,晚上总会有妈妈的身影陪伴在身边。必不可少的夜宵热乎乎地放在锅里,夜间,妈妈总会三、两次的起夜暗暗巡视,饭菜凉了,柴灶里添一把火;灯,还亮着,门缝里注视片刻,默默离开;熟睡在书桌上,披上一件外衣或轻轻摇醒送进热被窝……那时,妈妈真的一刻都没有离开过自己。记得妈妈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像我们,斗大字不识一个,睁眼瞎子啊!”是啊,妈妈是我的鼎力支持者。

再后来,事业上,我找到了自己的出路,生活上,有了自己的归属。我成了妈妈及家人的骄傲。

如今回头想想,如果当初没有说服爸爸,诞生出自己的第一张写字台,我还会有那种拼的勇气吗?如果一切都结束在爸爸“睡觉吧,灯油不多啦!”的厉声中,这张面目全非的写字台还会发挥其功效给我希望的出路吗?这里我这样说,没有一丝责怪爸爸的意思,只是因为那时我家是全村最后一个拉上电的,而且要极其节电,不得有丝毫浪费的。所以晚上学习一是怕影响家人休息,二是为了节电,就选择了点煤油灯学习。后来,有了独立空间时才用上了一盏节能台灯。

这一年,家中的小老弟要结婚了。这时,我们也从老家迁居到现在生活的城市已是四、五年的时间了,我的儿子也已经有四、五岁了。身边还多了一张全新的纯木制的写字台,是婆家人为自己准备的。原来那张无法展露真面目的书桌,此时算是完成了它十几年的光荣使命,永远地离开了我和家人的视线。

这么多年来,许多人和事都已成过去,该忘却的早已记不得了。唯有它,无论是拼搏的岁月,还是淡定平凡的生活中,总会时不时地想起。记得是在儿子六、七岁的时候,说起过这张书桌诞生的经历,儿子满腹疑虑地反向我推荐说:“那就让姥姥花钱买个好一点的呗!”面对孩子的童真,我能说什么呢?没有经历那种水深火热生活的人,怎能体会那种无奈的艰辛?更何况是个孩子。毕竟,那是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产物。

就像当时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我的坚持和努力时,我却还要苦苦追寻和力拼一样,直到现在,我仍把所有的收获和喜悦归功于它的诞生。虽然,如今早已物是人非,该去的都去了,该拆的都拆了,客观不复存在了,但我的心里却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挥之不去。尤其是在遇到一些困惑,踌躇不前时,想想妈妈凝视的目光,想想书桌前经历的苦与乐,什么都可以轻松地滑过了。

它——简陋的书桌,真的是成了我的精神财富。

高中散文8:一碗旗花面

文/孙文胜

高中毕业那年,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邻居忠旗哥过来说,让我和他去咸阳窑店干钻探。走的那天,同伴们自行车后都捆扎好了腊木探杆和被褥,唯独我因为家里没有自行车干着急。忠旗哥知道后,让别人帮我捎上铺盖,他就和我合骑一辆自行车。

时值隆冬,一行人出了咸阳,天已经渐渐黑了。呼呼的西北风,自塬坡呼啸而下,初时吹得人耳朵生痛发麻,再吹就让人脑袋发晕。两人轮换着骑一阵儿,背上就潮潮的,棉裤也粘裹在了腿上,像灌了铅似的。我每将车蹬踏转一圈,人都好像要虚脱一般,心里不只是盼望早点到达目的地,还埋怨不该来凑这个热闹。转念又想,书读不成,又不能下苦,以后还能干什么。这么想着,我就一边骑车,一边数着路边擦肩而过的白杨树。不知转过多少个路口,数过千棵白杨,九点多的时候,终于在一家土屋前停下了车子。

忠旗哥说,到了。这几天干活就租住在这里。

房东是对四十多岁的夫妻。女主人按照忠旗哥的安排,净过手脸,挽起袖子,拿起枣木面杖就擀起了面。她前后错脚,微俯腰身,擀杖一起一落、一前一后,叮叮咣咣的极具韵律。男主人架起炽烈的硬柴火,炒好素臊子,不一会儿就做了一大锅旗花面。

那一晚,大家逆风骑长路,又累又饿,满满一堂屋人少有喧哗,只闻吸溜吸溜的吃面声,我也一口气咥了两大碗。那一刻,我甚至庆幸,因为坚持,才吃到了最美好的旗花面。也因为这碗旗花面,那出活儿我顶风冒雪干到了交工期,迈出了走向社会的第一步。

时隔多年,有次和表哥到西府给村上买锣鼓,回程时路过一个镇街。表哥说,这儿的旗花面很有名,咱们今天尝一尝。两人就走进了一家饭馆。

临街的铺面不大,有两间宽,门额头一副厚重的木牌匾,上书:特色旗花面。室内七八张桌子,张张围满了人。等座位时,我抽空看了下菜单上的简介。旗花面的汤,以白条鸡、猪肉骨头为主料,先以大火烧开,打去浮沫,再放入大料包,加砂仁、丁香提味。文火慢熬,至骨肉可以分离为好。做面,叫作“出叶子”。面要和硬、饧到、揉光、擀薄,然后切成菱形面片。正看得入神,店家一声:面好了——桌面上已摆放了一个小盆般的大粗瓷碗。猛一看,吓了我一大跳,好在“碗大勺有数”,面距碗沿还有一寸多。这碗饭,汤宽面厚,醋酸香油汪汪,上面浮满了蛋片和葱花,鲜鲜的味道直扑人鼻子。

九月初,古都咸阳举行“中国十大名面邀请赛”,我专门寻访了一下旗花面,但令我诧异的是,我看到的则是柔韧筋光、细如线丝的面条。我和妻坐下,店主女子给我和妻各上了三碗。碗是细瓷喇叭碗,面条一筷头,整齐折叠放在碗底。顶端盖着肉丝、海带、黄花、葱姜丝等臊菜,红黄黑白,色彩悦目。扬勺顺碗边浇上汤,红黄蛋皮和葱花顷刻便漂浮起来。女子说,这面看像一朵花,筷子一挑,又像一面旗,是正宗的旗花面呢。你说的那种,要说称呼,应该叫“关中旗花面”。

事后我想,那一晚大嫂的旗花面,与上面的两种面相比,也许真的算不上任何标准上的旗花面,但我却是实实在在的忘不了。因为打着的烙印经历是最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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