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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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喜欢的散文1:萦一抹明媚 笑看流年

文/秋桐

一直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或者寂静的夜晚,执手一杯清茶,缓放一曲舒缓的音乐,砚一池香墨,捻一指心语,馨香岁月,悲伤有时,欢喜有时,感受着自然变幻,体味着悲喜年华。

窗外,已经是春季,一截枯枝,孕育着温柔,等待吐绿。

几案上,一杯青绿相间的淡茶,散发着缕缕清香,安静的坐在季节的杯盏里,展一卷宣纸,执一枝瘦笔,欲描一笺丰盈落幕,怎奈落笔,却绘不出它的繁华锦绣,叠一襟嫣然,横斜一纸人生冷暖,片片阙阙铺满缱绻。

遇见是温暖,离散亦是必然,人心的不满足,人生的不完满,总是让我们,有诸多的遗憾。

错过,怎是红尘的过,擦肩,怎是岁月的错。

把那些,无法挽留的美好;把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都欣然交给岁月。蘸一笔水墨,临摹一幅无怨无悔的温婉,无语恬淡,笑容暖暖。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陌上风,已经没有了冬的寒冷,闲暇之余,觅一处安静偷闲,抿一抹浅笑,媚一季自然;蘸一笔情长,叙一笔眷恋。将点滴记忆,入心烘干,携一季安恬,笑对流年。

不是没有苦,是磨砺太韧,渐渐学会了承受;不是没有累,是历练太深,渐渐学会了释然;不是没有殇,是经历太多,渐渐学会了坚强;不是没有痛,是时光太长,渐渐学会了遗忘。那些,经过的,路过的,哭过的,笑过的,曾经入心为颤,如今,挥手成烟。

穿过岁月的风尘,驻足人生的渡口,捡拾一路诗心碎语,寸寸记忆,静默成一朵虚幻的花,清浅的绽放在心底,结成一段段美好的回味。流年离落,画一幅俗世清欢,将所有的烟火岁月,开成欢颜,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停不下的岁月,拦不住的时光,无论如何繁华,终会落幕,是苦,是甜,是愁,是叹,终不过是过眼云烟,何须问,香为谁嗅?曲为谁弹?书一笔清远,抚一曲云水,折一针,拔一线,刺一卷无悔,装裱成人生,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盈一路浅笑,伴一路温暖,不献媚于谁,不讨好于谁,在宁静与喧嚣的红尘俗世里,营造一片原野,修篱种菊,守心望月,不喧,不怨,在简单的生活中,将点滴感悟,融水墨于清笺之上,听岁月的脚步,渐行渐远。

一杯茶,味染了一种心情,一首优柔的轻音乐,撩起一叠念想,玄妙的滋味,萦绕心头,落寞在寂然中,悄悄滋长。千帆过尽,终是平静,一场繁华转身落幕,碎了一地时光,心,本不想惹尘埃,却不慎落入红尘俗世,不能偷得浮生半日闲,幸好,在这喧嚣不减的流年里,还能独自清欢,倚在季节转角处,看陌上风景,品百味人生,人追逐的,有多少是心灵的渴求?多是世俗的需要而已。

细数悲喜流年,一些记忆若隐若现,或深或浅;一些情愫时酸时甜,或浓或淡。

人生这段旅途,有着太多的未知,有着太多的不确定,随心,不谙流年,随意,不憾悲欢,放逐烦恼于清风流云,任时光老去,我不随波,凭桑田沧海,我亦不逐流,坚持着自己的坚持,执着着自己的执着,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有些事,无所谓对错,做过了就别后悔,有些人,无所谓去留,遇到了就是缘分,有些情,无所谓浓淡,动过了就是感动。只要一种了无的心境,一种淡泊的情怀,无感情负累,无是非纠结,就是一种美丽!

回首,留不住岁月,凝眸,牵不住时光,执手一杯清茶,缓放一曲舒缓的音乐,砚一池香墨,捻一指心语,馨香岁月,悲伤有时,欢喜有时,感受着自然变幻,体味着悲喜年华,任时光翻阅,我亦无澜,剪一窗岁月,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关于喜欢的散文2:粗茶有味

文/谢飞鹏

母亲喜欢自己做茶叶,并把它叫做粗茶。母亲没读过书,用词却非常得体,和那些正宗茶叶比,母亲做的茶叶确实有些粗糙。

我家菜园的地磡边上有几棵茶树,每年四五月间,母亲便趁闲把树上的嫩叶摘来做成茶叶。母亲做茶叶很简单,几乎不要什么工序。把新鲜的叶子倒在锅里,用大火慢慢地炒。为了保证茶叶炒得恰到好处,还要一边不停地捧到手上轻轻揉搓,直到茶叶炒干为止。炒干之后,将茶叶铲起放在案板上,用布巾捂住,捂上几个小时,捂出汽水后,茶叶便成了褐红色,再把它晒干,便可以用来泡茶喝了。

那年头生活过得艰难,母亲做的茶叶除了自己用外,多的便卖给收购站。好的茶叶二三元钱一斤,而差的只有六七毛钱。为了能多卖点钱,母亲做茶叶时非常细心。她把一些叶梗和老的叶片一一拣掉,然后慢慢地在锅里炒,直炒得茶叶泛出阵阵清香。炒茶叶时,锅里温度很高,因为要不停地搓揉茶叶,母亲的手掌被烫得通红通红的。由于经常这样揉搓,母亲的手掌也被浸染成了乌黑色,很长一段时间都洗不掉。不过,有了母亲这双乌黑手掌做出的粗茶,用它换点钱来补贴家用,日子便不那么窘迫了。

母亲做的茶叶虽然粗糙,但她却非常珍惜,每年都会存起一点,成为陈茶叶。母亲说陈茶叶性好,特别能提神。记得中学毕业那年,我全心冲刺中考,显得有些憔悴。每个周末回家,母亲便用陈茶叶加冰糖炖两个土鸡蛋给我补身体,那样我的精神果然好多了。中学毕业,我顺利考上了师范,成了村里解放以来第一个考出去的人。

出来工作后,我也喝过一些名茶,甚至有过品茶的经历。坐在一套精致茶具边上,看到主人悠闲地烧水冲泡,然后用兰花指般的手型,轻轻拈起小小的茶盅,凑到嘴边细细品茗。不过我总习惯不了那种方式,而是喜欢那种所谓的“牛饮”。我最难忘记那种场景:在大热天,母亲每天都会用自己做的茶叶泡上一大罐茶等它凉却。由于茶叶放得很多,这茶呈现出褐红色,泛出清淡淳朴的香气。中午干活回来,口渴得不得了,从茶罐里倒上一大碗,仰头“咕噜咕噜”灌到肚里,瞬间一股凉气透彻全身,那个爽劲真是无法形容,于是“咕噜咕噜”再来一碗。当然,那种感受不是置身斗室从容品茶的人可以体会得到的。

如今,我喝的依然是母亲做的粗茶。这些茶叶虽然有些粗糙,但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甘醇香厚。每当我用这些茶叶泡上一碗浓茶时,总会想起母亲做茶叶的场景,还有她那双被茶叶浸染的乌黑手掌。

关于喜欢的散文3:那一抹温暖意犹未尽

文/紫檀情缘

喜欢在休息的时候,给自己彻头彻尾的放松,不再安排任何事宜,开着车,去附近的乡村散心,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爱好与习惯。我总觉得,每一次出行都必须要有一个闲暇的时间,一种闲暇的心情,然后再去光顾那些自己喜欢的小街小巷。我想,只有在那种时候,才能更好的感觉到它们特有的风格。

每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意韵。冬,就是每年岁末的最后一道风景。无情的风,吹落了树的装饰,纷纷扬扬的雪花,让天地苍茫茫一片。这就是冬天,它不需要多余的装点。

这几天,总是感觉特别的疲惫。每天都让自己睡到自然醒,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也不用疲惫地挣扎着起床。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屋子里静悄悄一片,睁开眼睛,我看到一抹朝阳正偷偷的从窗幔缝隙挤进卧室。冬日的阳光,懒散惬意,和很久很久以前一样的温暖!

才到初冬,我就已经开始向往那种庸懒的生活了。今天的阳光,像是急于要把我的睡意驱散,让我也拥有一个如它般灿烂的笑脸。最近的天,一直都是阴雨绵绵,已经有好久不见这样的太阳了。为了不辜负它的一翻美意,尽管我还是那么的不愿意钻出暖暖的被窝,但权衡于冬日的暖阳,我还是觉得,起来或许会更舒适惬意一些。

于是,懒懒地翻身起床,信步走到阳台,拉开窗幔。瞬间,窗外那暖暖的阳光蓬勃着、灿烂着,一股脑地全冲了进来,把满脸倦意的我撞了个满怀。心情,随着这一缕暖阳开朗了许多。转身,做了简单的梳洗之后,我又跑到厨房,为自己煎了一块牛排,一个煎蛋。这时,豆浆机也完成了它的使命,一杯新鲜的豆浆出炉了。中饭和早饭,就这样合并了。

在这样暖暖的阳光下,享用这样的美食,房子里透出浓浓的小资情怀。无论是这精致的美食,还是这惬意的环境,抑或是冬日的暖阳,心情随着明媚起来。很少有这样的念想:有阳光的冬季,想出去走走。

打开笔记本,看到朋友群里有人正在呼我,叫我一起去星巴克品咖啡。专门跟我抬杠的一朋友说:她哪懂得品咖啡啊!还不如跟我一起去东钱湖晒太阳,吃水果。这小子就这样,无非就是想带我出去走走嘛!何必这么来打压我呢,过份。

幸好,今天本小姐的心情跟这阳光一样,很明媚。也正好有这一想法,想去哪个山水间徒步。朋友说,看一下家里有什么水果,不够的话路上再买。很快,车就开到我家楼下了。上车后,只听他嘴里一直在咕嘟:奥迪不开,偏要坐我的破车,这种人也有。回答:真笨!省油啊,你不知道吗?省下来的钱刚好买水果吃。日系的车省油,这是连五岁的小猪都知道的事。看,知道省钱了,我懂得过日子了吧!

从我家到东钱湖,也就半小时可能还不到吧。东钱湖,被郭沫若先生称誉为具有“西子风韵,太湖气魄”一点都不假。车子沿着清波荡漾的湖岸向沙山村驶近,今天出奇的意外,在这里,有数十对情侣正在拍着婚纱照。笑靥与欢声迎面而来,令人无比愉悦。这一湖碧波涟漪,这一片美景。看来,他们一对对都已然沉浸于这片暖阳中。

心情不一定能适合风景,但风景却总可以调节情绪。之于我来说,恰恰如此。此刻,我在依山傍水的草坪上,在暖暖的冬日阳光下。有朋友如此,这是一种美,也是一种自慰。爱我的人这么多,这么好,我无愧于今生,我更要感恩生活对我的厚待。感谢你,朋友,你是最好的护花使者(虽然我称不上是花,嘻嘻)我真诚的为你祝福,更庆幸彼此的相识,深深的在心里拥抱你!

关于喜欢的散文4:青春的音符

文/冯岳

我向来就很喜欢听Fort Minor的歌曲,养成这样的审美趣味似乎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只要当那些布满歌词的网页突然从屏幕下方跳出来,自动地响起舞动的旋律,就立刻使得我热血沸腾起来。缄默地看着每行歌词魔幻般地变幻着,就像是亲眼目睹了振动双翅的蝴蝶在大洋彼岸掀起风暴的情景,敬畏里身体竟然也随着分明的节奏恨恨地扭动起来。

甚至我也习惯了耳朵里传来的讯息,久而久之,我便开始喜欢那些明亮的颜色,而且几乎疯狂到无可救药的程度。每当看见涂鸦在墙壁上的那些棱棱角角富有层次的颜色,便会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扬,驻足痴望。

明晃晃的阳光透过厚实的玻璃折射到桌面上,扭过头来,瞬间发现被激起的大片灰色的尘埃,漂浮不定地在光束里移动;终于静静地落下,却又很快再度漂浮起来。在Fort Minor强烈的摇滚规律里,我似乎感到整个世界的旋律也不过如此。

除夕的时候,我们这里的家家户户都奉行着某个习俗,就是那天晚上睡觉是不许熄灯的。因此这也是我颇为感兴趣的时段。不是因为某个不成文的规定,而是只有在那天才能光明正大地始终开着灯。只是不管何时,睡觉的时候我都会点燃周围的壁灯,使得房间里的昏暗渐渐凸显出来。我通常会翻几页杂志,便在略显黑暗的灯光里沉沉入睡。

透过窗帘的缝隙映射出来的锋利而稀疏的月光,与发黄的灯光混合在一起。很多时候灯光却会因为人影的介入开始摇动,然后只剩下从刚刚的光束里飞散的尘埃。一滴一滴地坠落到地面。我手里的杂志通常会被夺去,被子生硬地向上拽拽,很久之后透过睡衣才觉得温暖。

人影很快散碎在月光里,刚刚踩踏木地板发出的吱吱的声音也完全消失。

我知道这肯定是哥哥。也许是有些极端的观点吧,我始终认为他的性格与我大相径庭,他就是那种在我眼里稀奇的“黑色主义者”。每个角落里,只要是有光芒的地方,他通常都会不假思索地关掉。每到夜晚的时候,近乎没有光线的屋子里到处都是夸张的灰色粗线条;繁乱的星光偶尔被飘过的云彩遮盖住,万籁俱寂,更像是混沌之初。

黑暗里只有自己的心跳,伴随着脉搏的跳动发出轻缓的声音,却察觉不到半点初始的宁静。

可是最无法理解的是,哥哥竟然对Fort Minor也是情有独钟。他的牛仔裤里永远都塞着精致的MP3,里面始终都是在单曲循环着Fort Minor的歌曲。

困倦里温热的呼吸冲击着鼻翼边滑动的尘埃,在虚幻朦胧破碎的梦境里,昏昏入睡。手指还在黑暗里毫无理智地拍打着节奏,耳边重复着熟悉的节奏,微微振动着大脑最深处还未沉睡的最后的神经。

If you don't want to

Then you don't have to believe me

But I won't be there when you go down

朦胧模糊的视线里天幕还在持续着斗转星移,那些微弱的光芒最后与困倦共同褪去。

翌日醒来的时候,窗外陪伴我的只有不断的啁啁的鸟啼与始终没有定位的云彩。阳光透过蓬松的云彩照耀到身上的时候反倒更加寒冷。闹钟雷霆过后秒针还在永不停歇地移动着时空,洗漱完毕便会立刻离开没有光线的室内。

终于碰到了棘手的工作,而且平均下来每天的工作量甚至都超过了机器的负荷量。最初几天开始我却还是满心欢悦,毕竟这样哥哥就没有半点缘由去打搅我晚上贪婪地享受着光线的权利。头顶上间杂着白色的彩色光束直接照射到地面,在脚下拉扯出黑色的影子。星宿依然向地面散发出温暖而寒冷的温度。

教堂里凌晨的浑厚的钟声的节奏传遍每条安静的街道,与怀抱里的风碰撞在一起。壁灯里灯管发黑的痕迹日益清晰,每到特定的时刻我就会全身心地趴在桌面上,有意无意地更换个较为舒服的姿势,便在发光发热的那盏灯光线的笼罩里入睡。神智模糊过一段时间,地板总会响起地板发出的吱吱的声音,很快就和眼前聚集的模糊的光线消散开。像是碰撞在一起的离子球,忽地向无限的远处反弹过去。

窗户的罅漏里灌进来咸咸的海风和夏季独有忧郁清新的味道。

独倚楼高,使得屋内月光如水。

“哥,今天我晚点就能完成工作了,所以就不用再帮我关灯……”我迅速地低下头打个哈欠,后半句话的声音在空气里显得模糊起来。

“我知道了。这难道就是你的某个习惯吗?”

“差不多吧。”与其对哥哥说工作即将完成,还不如直接说我着实是喜欢那种强烈到可以眩晕的灯光。

我再次抬起头时,哥哥的眼神里很平静,宛若不显波澜的海面,远处是更加开阔的银色的地平线。这样的眼睛就像是镌刻在深沉的夜幕里的北极星,显现的神韵不可能会让天幕简简单单地黯淡下去。

厚厚的文档末尾画着刻意放大的句点,手掌里的笔已经倾斜到一定的角度。我的脸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墙壁上还映照着大片的灰色,所有事物轮廓的棱角仍然分明可见。灯光里不断地发出“滋滋”的声音,管壁里似乎还有几个黑点在不停地交替着位置。柔和的光线不温不火地贴在脸颊上,可是没过多久就真的使得自己烦躁起来。滚落到旁边的笔杆还没有盖好,手指终于曲折地找到一个钉在墙壁上散发出微绿光芒的装置。睡眼惺忪,正想要按下的瞬间,熟悉潮湿温暖的温度迅速从手背上蔓延到心脏。

哥哥的耳朵里仍然塞着清晰的耳机,里面是极具动感的音符,冲荡着包绕着它们的束缚,使得旋律更加紧凑,直接透过薄薄的胸腔抨击着血管。他模糊的身影后面,遥远的灯光在夜幕里不停地颤抖。

就像是尘埃在堵塞着它们的每道光线,但随即就又被弹开了。

也许在Fort Minor的摇滚乐里,是我在用桀骜而岑寂的心拒绝着那些触动着圣洁的灵魂。

醒来的时候,身边日光倾城。

耳边回荡着昨晚听到的很清楚的歌声:

Believe me

I'll do what I have to do

关于喜欢的散文5:冬之恋

文/邓荣河

喜欢冬天,喜欢枯草败叶的瘦瘦身影。在凛冽的寒风里,枯草败叶们无法抓住记忆中青枝绿叶的美梦。于是,索性随风而动,飞舞成一片闯荡江湖的痴狂,飞舞成一种让不可能成为可能的憧憬——枯草败叶们努力寻找着一种状态,一种试图进入春天身体的状态。沟渠间遥想着春泥的诱惑,悄悄地酝酿花朵盛开的姿势,让冬天的希望感觉不到寒冷。

喜欢冬天,喜欢那些烈性十足的寒风。呼啸的寒风活脱脱一个醉酒的男人在疯——把春天娇滴滴的承诺吹向了深不见底的山谷,把夏日如胶似漆的关爱剥削得生痛,把金秋如痴如醉的诗意吹打得无影无踪……一暖一冷,本是永远不变的天然;一枯一荣,本是季节轮流更迭的象征。因此,不必把一切都看得太在意,冬天的风是冬的使者,也是春的先锋——瑞雪飘飘,恰恰是寒风送给春姑娘比钻石还珍贵的邀请……

喜欢冬天,喜欢那些在冷风里孤独站立的老树。老树们像一个个思考者,光秃是仅有的装束,挺立是固守的气节。猎猎寒风是不绝于耳的笛哨,层层冰霜是翻阅不尽的典故。老树以独有的清醒,体味四季里温度最低的感悟——冷酷不仅仅是一种劫掠,更是一种吸纳,一份进步,当枝干在寒风里无助地瑟瑟发抖,它的根须已触摸到了春的泥土……

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雪花的漫天飞扬。漫长的冬日里,雪花是从白昼或夜晚出发的翅膀,沿着风的走向飞翔。覆盖掉大街小巷的污秽,擦亮所有干冷的目光,踏上堆积如毯的路,迎接脚下吱吱作响的欢畅。或者将麦田一下子拥入自己的怀抱,把丰年的预兆,涂抹在村庄憨厚的脸上……

喜欢冬天,喜欢围坐火炉把酒话桑麻的那份休闲,也喜欢在单位加班加点争创佳绩的那种紧张。冬,是一年四季的终结,或忙碌或清闲的人,都该用心体验冬之美,感受冬之奇。

关于喜欢的散文6:仙人掌

文/陈诺

有人喜欢杜鹃花,有人喜欢玫瑰花,而我却喜欢仙人掌。

仙人掌全身是绿色的,浑身上下遍布了又长又尖的刺,如果不小心碰到了,会很痛哟,所以看到仙人掌千万要小心。

仙人掌的高度在1-3米左右,如果我告诉你它子的刺是叶子的话,你肯定会大吃一惊。我猜它们应该是叶子演化而成的。当然了,仙人掌的花也很漂亮,有红的,有黄的,有浅黄的,还有白的。其中,以红色和黄色的居多。

别的花需要经常浇水,仙人掌则相反,半年不管它都不会有事。

我喜欢仙人掌,是喜欢它的那种精神,在人都生存艰难的沙漠里,它却站得比人都还挺直。所以,我很喜欢仙人掌。

关于喜欢的散文7:乡下父亲进城来

文/张琳

喜欢普洱的白天,清爽的空气,淡淡的普洱茶香轻舔皮肤。更喜欢普洱的夜晚,沿着山径小路拾级登上茶山,在观景台眺望灯火斑斓的城市,托起守候的眼神,定睛望向茶山深处,努力寻找父母在我北方老家里的那道风景……

只因小时候的梦想、一个关于英雄的情结,十七岁那年我穿上军装离开父母走进了警营。后来进入军校学习,直到转业离开部队又是17年。这期间,我从一名战士、排长、连长直到营长,一直在部队的基层工作,即使结婚有了孩子,也未回家几次。但内心深处把父母接进城里生活的想法一直未有改变。

我所在的部队主要从事国家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基本上都在远离城市的深山峡谷或者高原戈壁,是标准的“流水的营盘流水的兵”,选择了部队也就选择了与江河为伍、山川作伴、高原相随。一直到了前年,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工作,才结束了长期两地分居生活,在祖国西南这座城市里安定下来。过起了朝九晚五,休闲的城市生活。工作之余时常打电话给家乡的父亲,希望他能来到我所居住的城市生活,可父亲总是犹豫不决。我知道,在他们心里,遥远北方老家离云南普洱有几千公里的路程,再说人老了,生活了一辈子的故土更是难离。

前几天和父母通话,再次表明了我和妻子的想法。沉默了很久,父亲说我和弟弟一样都是他的孩子,弟弟已经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把弟弟带在身边照顾了二十多年,如今弟弟的孩子也已经大了。而我从17岁就离开他们,结婚生子也没能好好照顾我们,从心里有点愧对我和孩子,他们商定不管多远也要过来和我一起居住,也像照顾弟弟一样陪我20多年,再回老家去。听到这里,我的妻子早已哭成了泪人儿。是啊,在我们的心里,总是觉得把父母接过来,是为了照顾好他们,弥补自己儿时的不对、青春期时的叛逆、成年时关心的不足,而在父母的心里,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不是为了享福,而是为了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孩子,能有更多时间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这就是他们认为简单的幸福。

父母一辈子生活在农村,没有念过书的他们没有出过什么远门。当他们肩披一身尘埃,指缝沾满着泥土的气息,从遥远的北方老家坐了36个小时火车、7个小时的汽车终于来到我所在这座城市时,疲惫和倦容已写满脸上。2月天气,茶城已经春暖花开、春意盎然,但是我的家乡却寒风凛冽、天寒地冻。尽管一路上父母脱掉了不少衣服,但裹在他们身上厚厚的毛衣在车站熙熙的人群中显得格外不同。初进城的父亲一脸的迷茫,城市的高楼,车多,人多,一番欣欣向荣的热闹场面,让父亲目不暇接,温暖的天气让父亲不停擦拭着额头的汗滴。我接过父母的行李,帮着他们脱掉身上厚厚的衣服,让他们坐上回家的车。过去的时代,我和父亲过着陪着牛羊反刍的生活,在农村贫瘠的土地上播种希冀。父亲的命运注定比别人坎坷,爷爷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兄妹三人爷爷最小,所以养成了他倔强的性格,与奶奶结婚后不懂得地里的农活也不善懂生活,在我父亲不到十岁的时候奶奶就离开爷爷改嫁到他乡,直到倔强的爷爷前年故去奶奶也未回过家。那时的父亲只有带着2个叔叔到处做事,艰难度日,也曾到学校上过几天的课,但为了生活只能选择干活。父亲总是拿他这些经历给我和弟弟训话,他说得最多的就是不想让我们和他一样没有文化后悔。尽管家境不是很好,我和弟弟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总是穿着最好看的衣服,背着最好看的书包,让村上的同伴们羡慕。我知道他把我们当成了过去的自己。17岁那年,他把我送进了部队,一路走来,我在部队从一个农村的孩子,一步步成了一名少校军官,如今成了政府的一名公务人员。我知道,今天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父亲用他的沾满泥土的一双脚,为我丈量着人生的长度;用他结满老茧的一双手,才托起我今天攀越的高度;用他坚定的双眼,才照亮我人生前进的每一次脚步。

17岁,我离开了家乡,选择了军旅;17年,我在警营摸爬滚打、无怨无悔。当我快进入不惑的时候,父母却放弃了生活了60多年的故土,来到我的身边。也许、农村对父亲来说,是他永远不变的依恋。城市对子女来说,是他理想事业的向往。而父亲的心,早已把家乡屋顶的一缕炊烟,乡间地头的那抹夕阳都融入心里,把所有的乡愁都化作了对子女无私的爱……

关于喜欢的散文8:茶是故乡浓

文/用你的名字取暖

喜欢喝绿茶的情结由来已久,在清山绿水的故乡,绿茶是我们不可缺少的饮品。尤其是在盛夏,泡上一杯浓浓的绿茶,就算是正冒着腾腾地热气,就算我们正汗流夹背,就算是我们正口干舌燥,光看着那玻璃杯上清清的绿色,想着喝完它的爽劲,所有的烦躁、疲惫、怨言、转眼之间都被抛到九宵云外。

淡淡的、清新的、绿绿的、又浓浓的,泌人心脾,每次只要闻到这种茶的芳香,就情不自禁地想喝上一杯,清新、浓郁。尽管有点苦苦的味道,但那种清香让我陶醉,散发着老家的味道。

这些年虽然一直在故乡的千里之外,但从来没有放弃喝老家茶的习惯。每次回老家时,我都要赶上产茶的时节,那样我会买回足够喝上一年的绿茶回来。我现在所居住地方的人们喜欢喝花茶,曾经也想尝试过入乡随俗,但怎么也喝不出故乡的味道。也曾经在很疲倦的时候试着喝一杯咖啡来解解乏,但它常常会太刺激我的胃,让我的胃疼痛不止,而且也很容易让我的身体上火。其实绿茶不仅有消食、提神、利尿、清火的功能,它还有助于美容,因为它具有抗氧化的功能。喝完的茶叶用器皿收集起来,晒过之后可以做夏天的凉枕,或者是用来培植花儿。

最近对喝茶有一种渴望。因为要吃药,不得不暂时的中止对茶的向往,看到家人喝上那喷喷香的绿茶,只能让我馋得躲开,象是对喝茶有了毒瘾,我想今生这也该是我戒不掉的毒吧。

这个夏日,喝上一杯茶,听听音乐,或者是看看文章,是一件美妙的事。

其实喝茶真的有一种莫名奇妙的美。尽管它并不象艳丽的花儿那样耀眼,也没有象别的饮料那样多滋多味,但品茶的过程,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清楚的。我从来不拿它和普洱茶、龙井茶等任何一种茶来比较,我也不懂喝茶的茶道,但我知道它在我心里永远有一种独特的心情与味道。

其实啊故乡的茶啊——信阳毛尖,我从来不想把你来炫耀,但我还是要说,茶还是故乡的浓,但你确实也真的是我们永远的骄傲!

关于喜欢的散文9:积雪为粮

文/郭华悦

很喜欢《西游记》里的一首词儿,叫《苏武慢》。

里头,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积雪为粮,迷了多少年少”?每次看到这句话,脑中总会浮现出小时候过家家的情景。

那时,一到了冬天,老家常常下起漫天大雪。下雪的日子,孩子们相约着到外头玩,堆雪人,打雪仗,滑爬犁,玩得不亦乐乎。有时,玩累了,乏了,就想着玩点不费力气的。所以,过家家就登场了。

玩过家家的时候,小孩们都挺认真的。每个人的角色,都分配好,砖头瓦片啥的,也都有各自的象征,多代表着家里的某一样事物。一个完整的家,当然少不了粮食。用啥来充当粮食呢?孩子们想到了雪。

所以,每次玩过家家,每个“家”里都会准备一个罐子,用来装雪,就当成是家里的存粮。“煮饭”的时候,从罐子里掏出一把雪,像模像样地做着。而每次过家家结束时,女孩子们都会把罐子连着雪,一起带回家里。

对于罐子里的雪,我总有着特别的情感。每次回到家里,都小心把罐子放好,塞进床底。在我心里,那些雪,确实就是我的“粮”,是我生活的重心。所以,得小心放好,免得一不留神,让别人把这粮给偷了。

可第二天一早,“粮”往往还是不翼而飞。屋里暖,装在坛子里的雪,化成了水。我小心保存的“粮”,最终还是以这种方式,脱离了我的“家”。

再后来,年纪稍长,再想起这事儿,心里顿时对“积雪为粮”有了不一样的感触。雪积得再多,也终有化成水的一天,哪能为粮?积雪为粮,不过是空欢喜一场,白忙一趟,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粮”消失得无影无踪。

领悟到这个道理的我,当时已经二十来岁,刚经历了工作和爱情的双失败。工作上,我在不适合自己的道路上,仍旧幻想着用汗水和勤劳,一点一点地朝着梦想前进。结果可想而知,一开始方向就不对,之后再多的努力,也如同那罐子里的积雪,瞬间就化为水,永远也成不了粮。

而爱情上,情窦初开的我,被所谓的“爱”冲昏了头,和一个不适合自己的人,谈了一场草率而荒唐的恋爱。我幻想着,用耐心和爱,来改变和引导对方。可事实证明,我的努力,如同一点点累积起来的“雪”,最终一场空,而成不了爱情里的“粮”。

可多年后,那时我已经年过三十了,工作略有小成,婚姻幸福美满。其实,再回过头去想想那些曾觉得不堪且痛心的经历,却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突然觉悟到,如果没有早些年的磨练,没有那些在逆境中滋生而出的坚强,如今的我,会是什么样子?

可想而知,肯定不是现在这样子。工作上,尽管走了错路,但却磨练出一颗坚强而不轻言放弃的心;爱情上,尽管碰到了错的人,但不经历过几个人渣,哪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正是这样的感悟,让我明白了,原来往日的“雪”,真的能积成今日的“粮”!

那些看似一场空的“雪”,原来都有着特定的使命。人生中的每片雪花,都有着独特的含义。初时,看似毫无用处,可等到阅历渐长,再回过头来,却发现人生若没有了这样的“雪”,如今该是完全迥异的一幅画面!从“雪”到“粮”,看似毫无收获,可在这过程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一颗饱经磨练而愈发坚强的心。

原来,在时光里,“雪”积累多了,也就成了精神上最宝贵的“粮”。

关于喜欢的散文10:喜欢春天

被严寒纠缠着许多日子后,人自然就日思暮想春天早点到来:春来了,可以脱去臃肿的冬衣;春来了,可以放飞心中的梦想。

似乎就是瞬间,小草说绿就绿了,阳光说暖就暖了……春风宛如温馨柔情的手指轻轻抚摩你有些疲倦的面庞,又欢笑着去追逐潺潺的江流去。久违的鸟儿不知道从哪里全钻出来,给你唱它们婉转清亮的歌曲。这时,你只觉得身体也该绿了,心灵也变绿了。绿,一个多么美丽的字眼哦,是风帆的破冰前行,是生命的蓬勃复苏,是希望的茁壮攀升!

喜欢春天,就像我喜欢这时节田野间、广场里不断飞腾起来的风筝。有风筝,就有孩子们无拘无束的欢笑,就有大人们耐烦细致的指点,就有天蓝云白的晴日。这时,你会想:春光或许是只名曲,而弹奏它的正是这些快乐无比的普通人。

喜欢春天,就像我喜欢这时节山坡上、水库畔那饱饱满满的行囊。有行囊,就有驴友们铿锵有力的脚步,就有郊外热闹喧哗的篝火,就有热爱山川的真实胸怀。这时,你会想:春光或许是幅名画,而描摹它的正是这些勇往直前的跋涉者。

喜欢春天,就像我喜欢这时节田间地头那朴实无华的犁铧。有犁铧,就有稻苗对夏秋深情的展望,就有花苞对果实甜蜜的憧憬,就有农民对土地虔诚的感恩。这时,你会想:春光或许是种风景,而创造它的正是这些任劳任怨的老百姓。

其实喜欢春天,在很多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在假日,捧一本好书去江堤边随意读读,读累了,望江面船来船往,这时就有心旷神怡、思接千载的快意;闲暇时,伴亲朋好友去游园踏青,听涧水叮咚,看曲径通幽,嗅各色花香,这时就有知足常乐、神清气爽的淡定;甚至,你可以哪儿也不去,在自家阳台里,搬一靠椅,泡杯绿茶,沐着春阳,想坐,随你,想站,也随你。

裁剪春光,把它披在身上;裁剪春光,把它藏在心里……这时,你会发现,浪漫就是和谐蚌壳里包涵着的硕大珍珠,春光正是那珍珠光环放射出的道道神奇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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