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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文章1:帅气的魅力
文/商子雍
文章题目这五个字,是从陕西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韩博士发来的微信里“拿”过来的,要和大家分享的故事,则发生在前不久欧洲游的行程中。
曾经有不短时间,在人们的心目中,所谓旅游,就是游山玩水逛景点。至于购物嘛,则被认为是商家和导游相互勾结,让游客花大价钱、买次等(甚或劣等)货的伎俩。这种恶劣现象,在旅游市场上当然存在,但倘若因此把旅游和购物对立起来,那就未免失之偏颇了。要知道,购物本来就是旅游的重要内容,旅游目的地城市(或景区)的名优产品,足以长久地在形而下、形而上两个层面,提升你的生活质量。以我的经历为例,1998年第一次去德国,在那里买了几件厨具、刀具,至今还在寒舍的厨房里服“现役”;而2002年第一次去丽江,所购买的几件纳西族手工艺品,也仍然安置于书房中,愉悦着我的身心。看来,旅游购物绝非坏事,关键是你自己要有定力,只买真正喜欢的、确实需要的,只买对质量和性价比拿得准的;当然,本人的支付能力也须考虑,要量入为出,盲目高消费绝非智者之举。
说了半天,好像与题目中的“帅气”呀、“魅力”呀都无关,好,那咱们言归正传。
此次游欧洲,从一开始就拿定主意:绝不买高档奢侈品。年龄大了,消费能力减低,购买欲望也同步衰退,好东西,还是留给能挣、敢花、有能力享受的年轻人去掏钱吧!但那种能让孙辈高兴,或能让自己开心的小玩意儿,还是要买的。欧洲的商店里,这样的小商品不少,具体买什么,那就要看缘分了。
比如,在德国罗腾堡一家门脸不大的服装店里,我买了一件T恤,非常开心。开心的原因之一,是由于这件黑色T恤的前胸,密密麻麻印满了形制不同的酒瓶,我数了一下,共有150个。我虽非酒鬼,但年轻时也颇有几分杜康之好。如今老了,不敢放开豪饮,可穿上这件印有150个酒瓶的T恤,不也能让人依稀产生那种品尝美酒的愉悦之感吗?更何况,比起“胸中自有雄师百万”来,“胸前印有酒瓶百五”固然区区不足道也,但怕是也能给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多少增加一点儿底气吧!这么好的衣服,岂有不买之理!
以上说的是商品本身的魅力,而帅气的魅力,则出现在挑选衣服之前。
当晚,我在下榻的酒店里,给我们那个名叫“欧洲行”的微信群,发了一则配有图片的文字:“上午,在罗腾堡的一家店铺里,一位男店员身着一条苏格兰格子布裙,帅气逼人。我当然无法穿上这玩意儿(尽管也很想尝试一下),但不买件衣服就离去,好像对不起这么帅气的店员。傍晚入住酒店,立即换上新衣服拍照,奉献给各位。”
微信很快收到了好几位旅友的反馈,其中韩博士写道:“充分显示了帅气的魅力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很遗憾没见到这位能调动起商老师购买欲望的帅哥。”
就这样,先是店员帅气的魅力打动了我,继而商品本身的魅力吸引了我,二者聚合在一起,促使这么一桩价值25欧元的国际贸易成交,有意思吧!如今,这件别致的T恤正和我肌肤相亲,而那位店员帅气逼人的身影,也依然被我清晰记忆。祝福他。
帅气文章2:一见倾心,合欢树
文/刘李
一个人的帅气,就是一座城的印象;一个人的笑颜,就是一座城的景致。一座城不是因为繁华而美丽,而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喜爱。
因为你,第一次认识并且迷恋合欢树:“开花复卷叶,艳眼又惊心。”因为你,有些熟悉的,被渐渐氧化,剩下陌生而淡远;有些陌生的,被精致填色,留下熟悉而亲切。因为你,那永远行驶的地方变成风景,街道浓缩为永远流动的倩影,镌刻一路美妙,如合欢花的感性。因为与你邂逅,金黄色的车厢,把素色的十一长假,镶嵌在金黄色的时光里,凝固成靓丽的瞬间,化为对合欢树永恒的记忆。
城西,同安苑,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站。等候是合欢花的香气,昼开夜合,被一家家骤然而来的烧烤店的烟熏味稀释;等候是提前到达者的望眼,欲穿于失约者的秋水。心如止水,也会浊浪腾空,如恬静的寺院,被人声鼎沸的香客堵塞包围。闲适的脚步,被接踵而至的人流挤垮。
公交车,于我是一种稀罕。因为怕堵,还是放弃自驾。搭乘便捷公交,才是明智选择。国庆节日,人潮的集结闲逛,繁忙的三路车,座无虚席。自踏上车门的那一刻,便挤在人缝里,任纷繁的香水气味,冲荡节日的乏味。窗外,合欢成列,水果挑夫的叫卖声,夹杂在嘈杂的发动机的轰鸣声里,人成了车的附庸,车成了人的尤物。
人满为患的小城,被大大小小的车辆塞得严严实实。偶尔,充斥在公交车的人墙空隙里,丝毫动荡不得。你从中门右边的第一个座位站起来,朝我微微一笑,一瓶矿泉水,塞进背包里,然后,抓住拉手,面朝前方,任前合后仰的身体,随晃动的车体自由摇摆。以为你要下车,离你最近的我,便心安理得,欣然坐下,算是在这个临时的处所,寻到一处差强人意的安顿。
酷酷的眼神,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吸引一见倾心的眼光。顺着布满大写英文字母的长袖蓝褂,仰视你的棱角分明的面庞。你,灿烂如合欢花,温暖而清洌,绽放在我的心房。用什么来形容你呢?你的俊朗,是中秋的明月;你的纯净,是山间的泉水;你的隽秀,是梅雨潭的绿;你的眼神,是秦淮河的波;你的微笑,是合欢的花盘;你的体态,是宝玉的玉树临风;你的潇洒,是翩翩的霓裳唐舞。欣赏你,感觉别样的风情;仰望你,享受异样的温馨。
记不起,一路同行了几站;不知道,告别了多少合欢树;数不清,满载的车厢流水了多少乘客。就这样,一站又一站,我坐着,如一朵合欢花,占据了一席之地;就这样,一站又一站,你立着,如一棵合欢树,扎根于车水马龙。一站又一站,你没有下车,那么早,何必离开你的座位?是姣好的合欢,体恤秋花的身单力薄,还是因为似曾相识,款待一位年长者的礼数,抑或是出自过往,对一位师者的尊敬?好像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一举一动尽是爻,一颦一笑皆是谜。
合欢摇曳,拟以乒乓球健身的体育场就在眼前。总有一个由衷的愿景,就是记住合欢树一样曾经十分陌生的你;总有一个简单的想法,就是品味合欢树一样如今十分熟悉的你。所以,到站前,我用手机暗暗拍下帅气十足的你。相遇是短暂而不忘的,定格是长久而有意义的,离别是留恋而暂时的。合欢见证,有缘,与你,还会相见。
“朝看无情暮有情,送行不合合留行。长亭诗句河桥酒,一树红绒落马缨。”目送渐行渐远的背影,下车的停靠站,是那么善解人意,秋日的阳光,正在装饰合欢树的甜梦。伫立合欢树下,缕缕香味,不绝于鼻。一见倾心,合欢树,一见倾心,姿容和情态如合欢树一样俱佳的你,今天的终点站,随即就到,你相信吗,那里,一定会有繁华坦途,合欢牵缀,繁花簇拥;那里,一定会有淑女情歌,合欢交结,荡气回肠。
帅气文章3:帅气的你到底输给了谁
确立关系的那天,我问她为什么选择我,她说因为我很像她前男友。随着她的话语的结束,在我们的背后,飘落了秋天的最后一片落叶。
分手的那天,我问她为什么抛弃我。这次她没有说话,只是抬头看了看身边的男朋友。顿时,我明白了,因为他比我帅。随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春天开出了第一朵花朵。
此后的几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
大学毕业三年后的一天,我正在电脑前修改着项目策划。突然一个电话打来,我看了看号码,熟悉而又陌生。接通的那一刻,电话里传来了她久违的声音,陌生而又熟悉。“你还好吗?”“嗯,挺好的。”“那个,当年很对不起。”“嗯,算了,过去就过去了。”“那,你周日有空吗,能给我当伴郎吗?”听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她似乎是想要成全我,实现我们当年那个要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誓言。我沉默了一下,“你和小艺要结婚了?恭喜恭喜啊。”“不是,我和小艺都分手很长时间了。那个,你同意去吗?”“你为什么不找小艺呢?”“他太帅了,不适合当伴郎。”“好吧,我去。”在我答应的那一刻,我能明显感觉到她的失落。在她心里,也许依然觉得我对她是一直念念不忘,以致于无法面对这沉重的打击。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淡淡地笑了笑。
婚礼当天,我穿上了礼服,准时出现在了酒店。当天婚礼的氛围是极其浪漫的,尤其是交换戒指的那一刻,一架遥控飞机缓缓飞到新郎面前,只见下面挂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银色镶钻戒指。在新郎为新娘戴上戒指的同时,司仪在动情的解说着:“这是一枚极其珍贵的倒立的艾菲尔铁塔戒指,寓意着为爱倾倒。祝愿新郎新娘白头偕老,就像戒指一样,为爱倾倒。”整个过程,我都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只是在余光可见处看到新娘望了我两眼。看着眼前这个比我低半头海拔,满脸麻子的新郎,我只是觉得不应该找我当伴郎。
婚礼结束后,和一个大叔聊天。“大叔,你是新郎什么亲戚啊,你们亲戚都到了吧,这怎么那么大场面啊?新郎不会是富二代吧?”“什么富二代啊,他家也就是一般工薪阶层,只不过小伙子有出息,创业成功,当了老板,现在成了富一代。”听了大叔的话,突然间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婚礼过后的几天,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我知道是小艺。
小艺对我说“你知道她结婚了吗?”“知道啊,还是我去当的伴郎呢。”我对小艺幽幽地说着。电话的那边,小艺沉默了很久,我想,此时的他大概是明白了我当年的心境了吧。最后,小艺沉重地说了声“对不起”,就挂了电话,最后就只有电话中的盲音不断传出。
又过了半年,小艺突然打电话来“我要结婚了,你能当我伴郎吗?希望你不要拒绝。”我很是诧异“你房子买好了?”“嗯,买好了,你一定要来啊。”婚礼当天,我向公司请了假。婚礼现场,当面对着小艺全部到场的同事时,才知道原来小艺娶的是他们部门经理。此时的我只是轻轻感叹了下“看来长得帅确实可以当饭吃。”
婚礼后的第二天,我借口喝多了,身体不舒服,又向公司请了一天假。经理很是爽快地答应了,而且对我是各种嘘寒问暖,各种关心,听着电话的我心头一震,然后就是一片麻木。
半年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愈发觉得很累,觉得物是人非了。于是我满心地想要回母校去看看,去回忆下我失落的大学时光。当天我收拾了一下,回学校去看了看王老师。在他的书房里,我们聊过去,说未来,谈人生,我们说了很多,一起回忆起了很多的往事。我问王老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结婚呢?”只见他的身体明显地颤了一下,然后沉默了良久。四十五岁但是依旧帅气的他抬起头环视了一周他不大的书房里摆的满满的书,一句话也没说。最后目光定格在西边的窗子上,我追随着他的目光,透过窗户,只见天空中残存着最后一抹夕阳。此时的我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不该说些什么,或许此情此景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回到公司后,我直接去了经理的办公室。当眼前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解开我衣扣的瞬间,我的眼中莫名地滴下了两颗晶莹的泪,打在了她有些褶皱的手背上……
帅气文章4:电话
文/李瑞华
他高大帅气,且富有多金,在这个城市里经营着一家公司。她长相一般,身材也有些胖,在外人眼里,都说她不配他。
可他还傻瓜似的对她好,结婚这么多年了,还一直是百依百顺。她嫌上班辛苦,他就让她在家当全职太太,她的闺蜜常在她耳边吹风说:现在成功的男人在外面大都有情人,你得防着你老公点。于是,她就对他警觉起来,每每他晚上有应酬需先给她打个报告。过了12点不回她就主动打电话询问。这些他也不烦,和声和气地接她的电话,接受她用一些小伎俩的考问。
可是她还是有点不放心,虽然没抓到一些把柄,但这不见得他没做坏事吧,谁知道他究竟去干了什么。每次老公外出,她就心神不定,想象着他是不是跟其他女人在吃饭?是不是会给女人也买给我买的一样的漂亮衣服?每次回来他看到她都很忧郁。
又有一次,他提前打电话跟她请假:今晚我回去晚一些,跟某某公司的老总一起吃个饭,晚饭你一个人吃吧。她“哦”了一声,随着心病也来了。眼看着12点过了,还不回来,但这次索性不管不问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大不了离婚。正生闷气的想着,电话来了,她喂了一声,不见对方回话,只听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接着他说正跟李总喝茶呢,过会儿就回家了,你不要担心。放下电话后,她终于长出一口气,彻底的放心了,他是真正的约会客户,没有什么她想象的女人,因为听到了另一位男士的声音。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一直对我好着呢,呵呵,她在心里自言自语着。
她理解他的工作比较忙碌,商务洽谈,业务联系,市场开拓,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他常说,现在市场比较艰难,小公司要发展,不辛苦点怎么行?而业务之余,男人也总得有点正常的消遣活动,所以有时就约几位好友打几圈“卫生麻将”。这也不不能算赌博,再说,创业这样艰辛,赌博那事根本碰不得。再后来,每次回来晚,他打电话来,或她主动打过去探询,时常能听到电话外的声音,如他说打牌去了,电话那边总能听到放牌的声响和其他人的声音。于是,她的心再也不悬着了。
有一次他又在打牌,她的电话来了,其他的人都停止了动作,怕有啥响声,他说不必这样,我要让我老婆知道我在打牌,听到牌响声她就会放心,知道我在干什么了。
原来,他知道她有些怀疑他,为了解除她心中的疑虑,通话时总先让她听到一些外音。随后,他也就很快收拾回家,他不希望她这样老是牵挂。尽管他对人说,牵挂也是一种幸福。
其实,夫妻之间,贵在彼此都怀着一颗尊重和坦诚的心,爱她,就要让她心无挂碍。
帅气文章5:粗心的我
文/惠科玮
我是个阳光帅气的男孩,长得高高瘦瘦的,瓜子脸上有颗黑痣。我喜欢穿休闲装,凡见过我第一眼的人都会觉得我是一个很文静的男孩。其实我的骨子里刚好相反。我酷爱运动。运动场上时常有我的身影。每年的学校体育节,我都为班级立下赫赫战功。我还是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每天早晚的训练我从不落下。我有个梦想,长大后进入中国国家队,踢出国门,为我们国家争光。
我还是个粗心鬼。做数学经常出错,时常把妈妈气得无话可说。比如:竖式已经做好了,把答案抄到横式上去,不是漏写数字,就是忘写小数点。有时甚至把数字都写反了呢。就拿上一次的期末考试来说吧,老师把试卷发下来后,我一看,哈,这些题我都做过,它们都是我的老朋友了,这次100分非我莫属啦!下午,试卷发下来时我顿时傻眼,一个大大的91分躺在上面,仔细一看又是粗心惹的祸,答案抄错了。
学习中的粗心让我碰了一鼻子的灰,生活中的粗心让我大出洋相。有一次体育课上,在做俯背运动时,我感觉我的背怎么也弯不下去,我猛地一弯,只听见“咔嚓”一声,我摸摸自己的屁股,咦,屁股上怎么会有拉链呢?我这才发现,原来我不仅把裤子穿反了,而且还破了个洞。还好老师及时赶到,带我去了办公室,帮我把洞补好了。从此,我这个“洋相大王”的称号一直拿不掉。
我这个粗心大意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找一位医生帮我治一治该多好啊!
帅气文章6:一句话 一辈子
五十年前,他是一个帅气十足的男孩,而且还是一名大学才子。他的才华吸引了校园里所有女生们的目光,但他只喜欢她。后来,他们订下了三生盟约。
可是女孩的父母却想尽一切办法阻止这对年轻人相恋,他们搬了家。女孩离去的时候,含泪对他说:“你等着我,我一定会给你写信的。”
她的这句话牢牢地印在了他的心上。他等着她,无论身边有多少女子向他示好,他却心如止水。在他心里,满满的全是她一个人。他相信,她一定会给他写信来。害怕错过她的信,他于是每天都会去往收发室里等待她的信件,风雨无阻。
但是,她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信。朋友们都劝他放下这段感情,重新开始。他固执地摇摇头,依然坚守着她给他的承诺。这一等就是五十年。
他从不曾怀疑她的真诚,他想,一定是信件在路上出了错,所以才没有到达他手上。而现在,他坚持给师生们送信,也是不想要人们错过每一封信。
这个痴情的男子便是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的退休教授杨忠渭。爱情,对于他是专一的代言词。
爱,一旦说出了口,就成了一种誓言,一种承诺。因为爱,一句承诺就是一辈子
帅气文章7:顽皮的我
文/严涵
大家好!我叫严涵,是一个帅气的小男生。今年10岁,上小学三年级。我身高1米38,体重29千克,圆圆的脑袋,大大的耳朵,长长的腿跑起来可快了。
我喜欢运动,一到下课,我就要和小朋友去操场上玩。体育课,我可开心呢!我特别喜欢拼拼图,因为它能开发我的智力。我还喜欢打电脑游戏。妈妈常常规定我游戏的时间。有一次为了打电脑游戏,我还和妈妈吵过架呢!过了好一阵子才和好了。现在想想,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你们可要听好了,我特别爱喝饮料,尤其是可乐,那是我的最爱,可是我全家都不同意我喝。有一次我实在想喝可乐,就和好朋友偷偷地去买了两罐。我刚打开,可乐就冒出许多泡泡。赶紧喝一口,感觉凉凉的。“咕咚咕咚”喝下去,感觉有一股气体开始在我的身体里奔跑,跳跃,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真的爽极了。
听大人说可乐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可我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我只能偶尔偷偷地喝上一罐,你可不要告诉我的家人哦!
这就是我,是不是有些顽皮?
帅气文章8:谁让你枕着贤淑想着妖
文/英姬
“我一见帅气的多金男,就进入了发情期,如果不立刻钓到手就会死,管他是否已为人夫。”
你确定是那只妖说的?
朗里格朗,郎里格郎,浪里格浪,那只妖摇曳着裙裾武步过来了。莹裸的肌肤,烈焰的唇,高耸的酥胸,修长的腿,扭着青蛇的腰,使着白蛇的娇。看似脱尘之态,实则妖气弥漫,饶你丈夫再有定力,一睹妖容形质,便魂失七分魄消三分,毫不自觉地停下了脚步,一见倾心倾怀,再见倾身倾胃,恨不能吞了去。
你愤愤不平也没用。你的母性贤淑怎与妖性类同。
那只妖常对自己施行那套通行的妖性法则沾沾自喜。她处心积虑将妖芒媚影悬布在你丈夫心间,还开诚布公地说:“谁叫你家男人多金又多情!”
她受了宠眷,还鄙视你,这鄙视如钝器锤心,让你好久都不能释怀。作为妖,她始终未进化完整,不过她的火眼金睛识别起金龟婿来,真真是无上精准。她一见你丈夫,内心便如有群兽,妖角齐刷刷枝生,媚性齐发,生一分风情换百金,万种风情得金银满盆。
而饱含母性、贤淑的你,知书达理,外在朴素无华,内心积极向上,家里向来窗明几净,要多贤惠有多贤惠。然而,你丈夫看不见,你在他眼里如干荷叶,色苍苍。你在劳累中忘了自己,陀螺似的转得自己日渐颜失脂泽却浑然不觉。早年的如荷清香,丰润风采,如今岂止减去一半。你夜夜为孩子辅导作业,讲睡前故事,为孩子造了乐园,还把家收拾得可媲美五星级酒店;你在心里为他造了花园,种着春天的花。然而他看不见满园春色,完全看不见。
他已稳妥妥地被妖勾走,醉生梦死地享受妖伺床寝。妖的呢喃,妖的隐约数语,直令他一愿长死。他醉在朦胧中归来,完全一副乐不生还的样子。回家后,囊资罄尽,对你视而不见。是的,他在你的世界里潜水太深,这会儿飘上来也是一具死尸。即使他枕着你的贤淑,心里也只想着那只妖,妖的腰肢,妖的发型,妖的脖颈,还有妖的屁股,一扭扭出万种风情。那是他挥之不去的玫瑰花园。那只妖在他的花园里一喜一怒都恰到好处的风情,使他愁眉顿舒,心头分分钟开出朵朵花来。他恨不能长出一双翅膀,飞出你的月亮系。他的感官统治他总是能在黑暗中,无比坚定无比准确地到达那只妖的银河系。
他转侧变心,早忘了你最初愿意跟他一起度日时,他一贫彻骨;早忘了从前说过你是那个明媚的三月清晨自天堂下凡的仙子;也早忘了曾答应让你做他永远的家事女神。
你转侧呜咽。你的花开满树,顷刻纷落,锵然作响,全是悲声。
你没有执着怒闹,只是迷闷不已,悲气塞心。你优雅地伏床饮泣。然而伏床呜咽没用,刻骨自恨也没用。
他再回家已是一星期后。一进门,你嘘寒问暖后仍递上热茶。他还是像往常那样没看你一眼。他交给你和孩子们足够多的生活费后,转身离去时的眼神,对你像一场凌迟。
闺蜜劝你:“都到这一步了你还惦记他的阴晴冷暖啊,离开他吧,恩怨一了百了!”
你望望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无法割舍这个家,无法忘怀他早已圆寂的爱,无法加罪于他。里巷流行的那些女权主义积极换渣渣丈夫的流行语,你充耳不闻,仍冷静地劝戒自己要大度一回,盼他回心转意。
你突然想起几个女权主义友人忿示过:”婚姻是为极限运动的爱好者设计的,因为这是一种天底下最没有安全网的高风险活动。”如是,失去安全网的你哑然推门出去,第一次面无表情、了无牵挂地走向夜幕下橱窗流光溢彩的步行街。街头各种灯箱广告与五颜六色的彩灯铺张在醉人的夜色下,整街川流不息涌动的人潮中,有人奔跳有人吆喝,有人开怀有人哭闹,有人落寞有人笑……望着众生异相,你想起从前很多次他在这条街上淘过廉价的礼物送给你,你总能高兴好多天;他在情人节深夜的街头捡到分手的情侣丢弃的玫瑰送给你,你也能高兴好多天。
你总是那么婉顺,年岁渐长,他便不再服你点卯。他觉得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就像他母亲为他付出一样,都是天经地义的。
终于,你明白男人与女人本就是两种不同的生物,他们的风流基因决定他很快对太婉顺太贤淑的女人失去兴趣,你将他伺候得过着跟皇帝一般的生活,他却喜欢骚气逼人,高冷与火辣并重的妖。
“光有一颗真心,哪够呢。”你有些迟钝地说着。你想改变自己,不再令自己面目寒俭。
“我想使他重新回来服我点卯。”你语气坚定,仿佛立马就能打败那只妖,仿佛俘虏与你同床共寝的“敌人”也并非难事。看样子你要上演一场苦戏。
很快,你有了自己的工作,请来保姆打理家。接下来更换行头、护脸护肤,做瑜伽,读书修心养性,一样也没落下。除了在经济与人格上的独立之外,你给自己种了一点妖的妩媚基因,植入了一点高冷的仙气。
你终于修得神情婉然,原来桃之夭夭并非什么难事。可你突然不想如过去那般迁就丈夫,迁就他的脾气,迁就他的胃;你决定为自己买台渴盼已久的车;你决定每天下午在小区楼下陪邻居无拘无束地聊天,不再频频盯手表;你决定与闺蜜一起好好去剧院听一场音乐会;你决定在下一个春天里到野外的草地里,一个人躺在艳阳下静静地看着火红挺拔的木棉花……
一天,他回来了,你容光焕发,以华装出见,顿使他莹目怡心。然而你再不愿为他递热茶,也没再以婉辞相迎,只是礼貌性地递上一双拖鞋让他换上,像对待普通客人那样以示欢迎。
那只妖妖格全部沦陷,将妖光直插霄汉,攀到更高枝头去娇艳欲滴一把,重新换了金龟婿,将你丈夫驱赶到最阴暗的角落。他终于清醒,那只让他捧在云霄的妖,只有一副臭皮囊,承载不了他的一生。
他想重拾回从前的美好,端着半木桶的热水嬉笑着前来伺慰:“尊敬的女皇陛下,洗脚水给你端来啦!”他一边如当初那般温柔地按摩你的双脚,一边絮絮叨叨地翻阅着曾经。他说的那些要像从前那样对你好的话,再没了当初的诚意与契阔。你默默望着他面部隐隐滑过一丝哀伤的涟漪,再也生不起从前的欢愉。你突然有种想主动离开他的念头。
他痛煞煞地在你怀中如燕呢喃,求你再给他一次为你和孩子们好好表现的机会,他愿从今后匍匐听命。而你已没了心境。
敬过往事一杯酒后,你们平淡地分了手,孩子的抚养权归你,因为他身上沾染了太多妖气。你不再呜咽,你说成长就是将呜咽调成静音模式。
你终于如破茧而出的蝴蝶,重获新生。而后仍以母性的笑容可掬与他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