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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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文章1:“吃货”苏东坡

文/晏建怀

自古称得上美食家的,必然会烹、会品、会创新,对于这三项,苏东坡是全能冠军。

就烹而言,苏东坡会熬豆粥,会蒸鱼。他在《豆粥》一诗中说:“江头千顷雪色芦,茅檐出没晨烟孤。地碓舂粳光似玉,沙瓶煮豆软如酥。”沙瓶,即沙罐,用沙罐熬豆粥,不但营养,而且香气四溢,既能补身体,又可享美味。他任徐州太守时,赋《春菜》诗说:“烂蒸香荠白鱼肥,碎点青蒿凉饼滑。”白鱼,是翘嘴红鲌的俗名,又叫翘嘴鲌,其肉白嫩细腻,滑而不腥。荠菜虽是田间易得之物,却是“菜中甘草”,以荠菜蒸白鱼,其味更加鲜美。

就品而言,苏东坡作为顶尖“食货”,有过冒死吃河豚的经历。河豚有毒,处理不当,恐有性命之忧。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就曾记载说:“吴人嗜河豚鱼,有遇毒者,往往杀人,可为深戒。”苏东坡在常州任职时,有一位擅长烹饪的朋友请他吃河豚。当河豚烹好后,朋友的妻儿们躲在屏风后偷窥,一来想看看苏东坡敢不敢吃,二来如果吃了,希望听到他的品评。偷窥半天,见苏东坡无语,他们大失所望。失望之际,却见苏东坡把筷子一放,忽然大声赞叹道:“美味,真是美味,值得一死!”面对美味佳肴,苏东坡真的连性命都不顾了。

至于美食上的创新,对于苏东坡来说,那就太多了。比如“东坡肉”“东坡羹”“东坡豆腐”等等,多是他的原创。对于“东坡肉”的制作,他说:“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规范得极细腻精准。苏东坡对美食的原创性还在于,他能结合非常普通易得的材料,对美食进行改进,使美食更美。据说,他贬官杭州时,他看到杭州盛产竹,竟然把竹笋与猪肉联系起来,发明了一道新菜:“竹笋焖猪肉。”降职惠州后,惠州虽是偏远蛮荒之地,各种野菜却遍地都是,尤其梅菜多。他发现腌制后的梅菜蒸肉肥而不腻,肉香味美,他又创造出一道“梅菜扣肉”来。这种随时随地的创新,是苏东坡的拿手好戏。

对于“东坡羹”,他说:“其法,取荠一二升许,净择,入淘了米三合,冷水三升,生姜不去皮,捶两指大,同入釜中,浇生油一蚬壳多于羹面上……”这道羹实际上是以荠菜与米糁为主原料做的粥,取材极易,动手不难,味道既美,又能治病,难怪陆游后来盛赞此羹“芳甘妙绝伦”。

用料不奢,加工不繁,粗中有细,化俗为雅,是苏东坡制作和享受美食的基本原则,这种平凡中见奇崛的美食原则,既是苏东坡的美食之道,也是他为文之道和处世之道,他一辈子不追求奢华,但他一辈子享用美味无数,快乐一生。

吃货文章2:吃货的爱情

文/吴晓燕

小妤天生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才从娘胎里挣脱下来,乌溜溜的大眼睛还没有睁开,就张大嘴巴地左顾右盼,一个劲地找奶喝。人家初生婴儿一次性最多喝30毫升的牛奶,“大肚子汉”的小妤一口气咕噜噜地喝了60毫升,看得小妤爸爸目瞪口呆:“果然是一枚小吃货啊!”

吃货越长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啥都爱吃,吃啥都吃不饱,不吃啥就立马发脾气。同时,小妤也出落得亭亭玉立。追的人排成一个排,小妤根本无瑕顾及,咱的胃还有待“开发”呢?寻觅美食就是小妤最大的人生乐趣,什么狗屁男朋友先放一边去。情窦初开开不成一朵花,小妤的胃蕾绽放成一朵向日葵了。继续找吃的,什么麻辣烫、旋转寿司、韩式烤肉,小妤顺着大街小巷的香气就吃得满嘴溜油。小妤爸爸无奈地摇着头:“这个吃货以后怎么嫁得出去哟!”嫁人干嘛,有好吃的就够了!

可偏偏有人喜欢上了小妤,那是小妤的同班同学,交警队上班的小米。有一天,小妤在街上闻到一股香味,沿着香味发挥“狗鼻子”的威力找好吃的,终于找到一个羊肉串摊。

“老板,给我来十串羊肉串。”小妤豪气地说。

“你一个姑娘家,吃得了那么多吗?”骑着警用摩托车,穿着湛蓝色警服的小米“从天而降”。烈日下,小米黝黑的皮肤很诱人。

这是一只新鲜出炉的北京烤鸭?还是我最爱的费列罗巧克力,外表黑乎乎的,心里还裹着一颗香甜的杏仁?小妤的“吃货”想像力果然不同反响。定睛一看,似曾相识,“你,你不是小米吗?”

“小妤,大胃王小妤。”小米顾不上自己的“光辉形象”,笑得前俯后仰。

小妤说:“小米,你也是一只可怜的小米粒。现在小米粒长大了,变成大饭粒了。”

刚下班的小米和小妤就这样邂逅了,缘份,像一阵龙卷风,妙不可言。在第一次的相逢中,小妤一口气吃了18串羊肉串,小米只吃了2串。小米一直看着这个可爱的小吃货一边吃得春光灿烂,一边口吐莲花。

小米动了小小心思了,搞定“吃货”还不简单。于是,不上班的时候,小米就故意在小妤家楼下“定点守候”,拎上一大袋好吃的——巧克力、果冻、小奶糕。小妤这丫头顺着香气就会找到他的。第二次偶然相逢,小妤刚出门准备上班,看到小米以及小米手上拎的一大袋好吃的,小妤顾不上女生的害羞,像离弦的箭冲了上去:“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小奶糕?”正中下怀,小米偷着乐啊,搞定“吃货”,就得“普遍撒网,重点捕捞”。

第三次,小米没买吃的,怀里揣了一束玫瑰花,大小伙子还羞答答的。小妤奔过来了,看到小米怀里鼓鼓囊囊的,一把从他怀里掏出来“什么好吃的?”原来是一束娇姿欲滴的玫瑰,人比花美的小妤居然掰了一朵玫瑰花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嘴巴里,吃得不亦乐乎。吓得小米直哆嗦:“这可不是吃的?”心里想,有一天这娘们不会饿得生吞了我吧?

俩个人的感情持续升温,一个是吃货,一个是被吃货,一个怎么吃都吃不饱,一个无条件地提供美食。吃货也收获了爱情,小妤爸爸在家里烧高香:“吃货丫头终于有人要了!”

小妤无论走到哪里都在觅食,小米陪在身边都在喂食,有时在街上不牵着小妤的手,小米担心小妤会冲到哪个摊子上,吃个死去活来。

“你是猪啊,我是饲养员。”小米由衷之言。

“你才是猪呢,你就是猪就是猪。”小妤娇嗔道。

“即使你是一只猪,我养你一辈子。”小妤的心里升腾出一份莫名的感动。

今年的大雨像情人的眼泪,哭得伤心欲绝。小妤已经连续几天没看到小米了,她的胃空了,心里也空了。打电话到小米单位,一问,原来小米在抗洪抢险中,一直不眠不休工作了好几天,因身体不支被同事送到医院打点滴了。小妤红着黑眼圈,在家里熬了稀饭,立即赶到了医院。

小妤打开保温盒,喂小米喝粥。小吃货居然也有吃不下的一天,也有“贤妻良母”的温柔。小妤拿勺子舀一口稀饭,拿嘴吹了吹,再小心翼翼地喂小米:“以前都是你喂我,今天也让我喂你。”我喂你吃一口,我自己再吃上一口,我有一口吃的,必然与你分享,这就是“吃货”的爱情逻辑吧……

吃货文章3:十足吃货

文/金天滋

我是一个十足的吃货。一有休息时间,我便会开启暴走模式,扫荡美食。无论碰到什么情况,我的嘴巴都只有一个任务:吃!吃!吃!

别人都对我说:“你吃那么多,难道不怕超重吗?”可是说来也奇怪,无论我怎么吃,吃什么东西,我都不胖。哈!那些爱吃又一吃就会胖的人一定很羡慕吧!

身为吃货,不顾形象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满桌子都是爱吃的菜时,我总会吃了这个还想吃那个,当菜一道道增多时,我就开始双手并用,“嗯,好吃啊,一定要多吃点,不然可能下次就吃不到这个味道了呢。”不一会儿,菜、汤就都见底了。

爱吃的我,有一个能“容纳海一般”的肚子。爸爸妈妈经常买一些吃的放在家里,于是,我这个“美食收集器”就开工啦!玉米棒、薯条、披萨、面包、果汁……分分钟被我消灭。有时无聊就看电视,可是嘴巴还在无休止地运转着:看30分钟电视,就有30分钟时间在吃。我妈妈说:“你是不是肚子通海的啊,少吃一点,就算我求你了。”

作为吃货的我,从不会在食物面前低头,我很少喊“我撑”,却经常说“我饿”!有时见到心仪的美食,真的感觉口水在嘴里打转儿。

你是一位吃货吗?如果是,那一定会赞同我的观点。十足吃货们,走起!

吃货文章4:家有吃货

文/那破轱辘

老张,姓张。

长的不咋地。

脑袋形状发育的很大胆,我常常忍不住怀疑是不是青春期那会儿头朝地摔过,不然就是红太狼的平底锅也难保证一家伙下去就能把后脑勺弄这么平,而且如果真是一家伙就能摔成这样,那这孩子当年的摔头工艺也的确称得上精湛。这“独特的条件”也常常让发型设计师很为难,天大的能耐,也弄不圆这主儿的脑袋。

切割的小眯眼,这么多年跟老张在一起,只有两次帮他吹飞进眼里的虫子时看到过他老人家那两颗成年累月不见天日的,其实乌黑乌黑的、水汪汪的、清澈见底的小眸子。不过想想那虫子即便不是孙悟空转世,至少跟那猴子也是近亲体内都有着种族的DNA,不然何以在根本看不到入口的情况下成功冲进去。嗯,还有一种可能,虫子当时只是想找块貌似草丛的地方小休一下,却没想到黑黑的“草丛”下面埋伏着两坑清泉,如果不是哀家及时把它们从“岸边”拨拉回来,毫无疑问,俩孽障非淹死在那两坑叫做“眼泪”的池里不可。

足金足两的吃货。

花和尚的身板加孕妇的馋就是他了。“左边一坨,右边一坨,中间一个庞然大物,联想IBM“五指山”一样压在庞然大物的肚子上。”这些就足够讲清楚周末或者偶尔调休的工作日里老张一个人在家的场景了。这么说吧,哪一次我知道他会在家休息,下班回去后要是没看到左一堆果壳、果皮、果屑、包装袋、包装纸,右一堆因时间和肚皮容量问题在我回去之前还没来得及消灭掉的水果、糖果、干果、瓜子、锅巴……,就觉着日子哪儿哪儿都不对劲儿,这孩子居然都不知道吃了???

要说明的是此人智商128,不是香臭通吃的那种,臭豆腐和粑粑他都不吃。因为这我还常常猜想是不是老张小时候真尝过那啥的滋味儿,不然对所有臭的都闭口不尝就解释不通:臭豆腐那么好吃,是个人都不可能闻都不闻一下,他哪里来的力量面对美艳艳、香喷喷、酥的流油、灿的发光的臭豆腐的勾魂诱惑那么淡定。

听说过一句话“会吃的人肯定会做”,道理大概是像说“会写的人一定会说”,这话靠谱,每个月的大把大把买零食的银子不是白花的,老张味觉活跃,厨艺也不赖,本来拿手的自然没得说,网间流传的也不在话下,只要敢标注步骤,老张就敢烧的有模有样色香味俱全。也是凭着这个念想儿,消去了哀家平日里动辄井喷的小怒火,俗话不是说:“这男人呐,想要抓住女人的心,就得先伺候好她的胃”,咳咳,老张这招够狠。

吃货的另一个特异功能是找吃的,这一点也在4402另一位资深吃货身上很好的被体现(老大,我可没敢点名啊,你可别自己跳出来)。吃货其实不是啥都吃,而是会吃、吃得好,每次打着给我补血、补锌、补钙、补维生素的名义买鸡鸭鱼虾排骨条的时候,脑子里都像放老电影一样回想起他老人家义愤填膺的替我摆平那些东西的情景。我必须立场很明确的表示,干的很漂亮,剔骨撕肉挑刺挖眼吸脑汁,每一步操作都干脆娴熟利落,我开始觉得也许庖丁解牛的故事不是告诉人们勤于实践掌握规律,而是多吃肉,多吃肉,多吃肉,吃多了自然下得去手。

前不久还因为“家有吃货”做过一次噩梦,下班回家的路上这熊货弄了几斤生栗子,回家热火朝天的洗了洗,洗了又洗,“呼通”一声倒进锅里就开煮啦。第一次见栗子是可以煮的,而且真很容易煮熟了,而且还挺香,我怕肥没吃几个就收手了,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刚吃过饭还说“撑的难受”的二百五孩子从九点“吭哧…吭哧…吭哧哧……”吃到十点,然后傻乎乎、腻歪歪、意犹未尽的吊样儿“嘿嘿…嗯嗯…还想吃……”。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眼看半夜十二点了,刚煮好时的将近一筐栗子已经稀稀拉拉没剩下几个了,老张自己开始担心了:“小妞,你说我真吃的流鼻血了咋办……”,可能栗子真能促进睡眠,老张说完很快睡着了,还睡的很踏实,苦了我了,一晚上都梦见自己不停的撕纸给他擦鼻血……

其实老张也不只是稀罕吃。这不马上他老人家过大寿了,哀家提前几天开始费脑筋,到时候弄个啥意思意思,想来想去,大钱花不起,小钱意思不到,新衣服人家不稀罕,好吃的不过生日也会有这待遇。大爷的,那就给他来个惊喜。本来老张生日是周日,但为了达到预期效果,一定要赶在还上班的时间捣腾。周四下班后到小区菜场馨缘花店填好订单,为了可持续发展起见,订好花顺带买了个带枫叶水印的高脚花瓶。聊天中得知女店家刚好经常负责给老张单位的三楼插花,那二楼应该也能找着路,于是嘱咐她在次日老张上班时间直接抱着那束“香水百合”杀向老张和他的同事们所在的二楼办公区,并一再强调效果越爆炸越好,店家看起来鼓鼓的信心,让我对那束花的使命完成毫不担心,一切办妥,就等着第二天老张语无伦次的打电话来谢主隆恩了。

事情的发展难得的合乎意料,据被折腾的一整天喜笑颜开合不拢嘴的老张回来描述,老张和那几朵花成了他们研究所当天的爆炸性新闻焦点,且据不可靠数据统计,老张是整个华东分所第一个收到美女送鲜花的男银,那得意劲儿,别提了。(原谅我憋不住要大煞风景:那一坨花,真的便宜的很@¥%……¥%……#%&)

就这吧,值此老张二十六岁大寿来临之际,谨以此文献上:恭祝老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钦此。

2011年12月3日 星期六

吃货文章5:一个吃货的共鸣

文/罗娅琴

最近看到一份襄阳好吃的牛肉面手绘地图,不禁也勾起了我过去追寻襄阳面食的回忆。我曾经就为了找到一碗好吃的面,骑着自行车满城跑,那时候可没轿车、没手机,也没人给你整理出一张面馆地图,凭的全是天生对吃的热爱。

那时候好吃的面馆不多,人们对早餐也不怎么重视,尤其是那时候的吃货没有现在嚣张,吃就吃了吧,还发张面馆地图勾得人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以前的人可不这样,要是谁为了哪家面馆的面好吃,骑个自行车颠颠地老远跑去,会被人翻白眼的。可对于我,吃下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好面,对胃的慰藉那是怎样的一个舒坦,所以距离挡不住我追寻面食的脚步。我申明自己不是个能吃的人,属于吃一点就饱的那种,可我最享受一碗面带给我味蕾冲击的那一刻美好的感觉。

那时候上班早,工作也忙,常常是加班加点,七点半上班,我六点起床,绕很大的圈子,去某条街、某个面馆尝尝他家的面,不好吃下次换一家,好吃就再去两回,繁累的工作因为吃到一碗好吃的面,而感觉不再是煎熬,休息的时候最期待的事不是逛街买衣服,而是和老公一起去某家较远的、听说好吃的面馆吃面。

我是在回民街(俗称)上的初中,回民街的牛肉面后来享誉襄阳,随便提起一家就让很多吃货咽口水。上学时,哪一家叫什么面馆也搞不清,反正有卖面的就去吃,一个初中生也没有美食的概念,就是本能地觉得好吃就去,不知不觉间养刁了我的胃口。

结婚以后,我住在泰安路,那有一家老太婆的豆腐面馆,做面的全是清一色老太太,面味道好,生意还不错,于是换人不换店地开了很多年。她们内部是有严格等级制度的。比如,冒面的老太太如果不干了,就由斟黄酒的老太太接替,捡碗的老太太也就跟着提升为斟黄酒的,再找个新来的老太太捡碗,大家就这么一格一格提升,我就亲眼见证了好几个,本来只能捡碗擦桌子的老太太,一个个走上了冒面、浇臊子的技术岗位。可惜到现在老太太换了好多个,面也没有当年好吃了。

后来我搬了家,楼下就有两家好吃的面馆,每天都排很长的队。吃货就有吃货的福气,至少从面馆地图上看,我现在住的地方,方圆一公里内,有特色的、味道好的面馆,不下二十家,还有一些我认为好吃、没上榜的面馆。可以说,一个吃货的早餐是多么的幸福。

一张面馆地图,只是作者个人对襄阳面食的热爱,并不具有权威性,但终于有这样一个人,在一个公开的平台(微信)上探讨襄阳的好面,我还是有种遇到知音的喜悦。

一碗小小的面,是襄阳地域文化的体现,它对襄阳人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感谢那些为我们做出好面的人。

吃货文章6:搅团

文/龙飘飘

搅团,是个粗粮吃货。往后倒退约四十年的时光,这吃货基本是关中平原上的主食,把作为粗粮的玉米能加工成如此可口的花样,绝对是关中人民的重大创意,也是关中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搅团没能上国宴都有点遗憾,周文、秦皇、汉武、唐宗是否吃过搅团及至厚爱之已无迹可查。可前国家主席杨尚昆同志、及现如今的习近平同志肯定都熟悉这吃货。至于怎样评价,这好象是国家机密,常人无法知晓。试猜想一二:好评不敢完全肯定,差评则绝对不会有。因为,搅团在好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关中人的饮食主流,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搅团逐渐退出关中人的主流吃货一个时期后,吃腻了大鱼大肉及精细食品的人们,又翻回来推崇搅团了,说搅团是绝对的绿色美食、特色吃货!从此,搅团的声誉与地位还一路飙升,似不在山珍鲍翅之下,大有冲击"中华名吃"的势头。有了这众口的热捧,谁再给个差评,这不是想脱离人民群众么!

搅团是以玉米面为原料的。玉米也叫苞谷,属于高产量的粗粮。苞谷可以磨成面粉,只是这面粉的颗粒较粗,很难作细。苞谷面窝头扎喉咙不大好下咽,大苞谷碴子钻牙缝、味如嚼蜡,吃多了人老返胃。小苞米粥还可以,但没有菜类及干货相佐不成。搅团是关中人发明的吃货,是粗粮细吃的杰出范例,也是老陕对世界非物质文化的巨大贡献。至于搅团诞生于何年何月?又由何人所创?不得而知了。

搅团的制作比较麻烦,得有技术、也还得有力气。"搅团要得好,三千六百搅",这就是说,制作时关键在一个搅字。做搅团也俗称打搅团,可能为了称呼上顺口,把作为动词的"搅"用"打"来替代。在关中方言里有"打搅"一词(与国语中"打扰"同意),似乎"打"与"搅"是可以置换的,因此就有了"打搅团"这个特色的固定词组。

打搅团,得先把苞谷面在一个盆里和成面糊,然后汆入沸腾的水中。当然了,这铁锅里沸腾的水是有一定比例的,得看人定量。把冷的面糊倒进铁锅里与沸水混合后就开始搅,同时炉下也开始加温到沸腾。在这个初始搅的阶段,还要完成一个程序,就是和。和,就是调节稀稠。一开始都较稀,因此就需再和入些面粉的。就这样搅着、和着,直至适当为止。怎么才适当呢?没准,有人爱吃硬搅团就稠点,爱吃软的就稀点,全凭喜好。

完成了和的过程之后,就进入高潮了:搅。这搅团全在这搅字上,认真工作、付出流汗了,也就是搅到了,这搅团才有劲道,才爽口。如果怕出力流汗、有所懈怠和偷懒,那搅团的味儿感觉跟青泥一样,要多难吃有多难吃!"搅团要得好,三千六百搅",听听,三千六百搅!不说别的,光是数到三千六人的口舌都会抽筋,更遑论让人抱着擀杖在热气腾腾的灶台边搅了。虽说这组数字有点夸张,但所强调的只有一个字:搅!搅的过程很漫长、也很辛苦,但一想到打好后的搅团、调上用菜油炝好的浆水,再拌上炒好的嫩韮菜,飘上一层红艳艳的油泼辣子,人的味觉神精立时就有些兴奋了。况且,若看到家人们吸尘器一样吸溜、吸溜地吃得满头大汗,做了这顿好饭的人自然也就有一种自豪的成就感。每每想到此,打搅团的人就搅得更起劲了。

打搅团很费体力,往往要用上全身的劲。虽有些劳累,但那场景有时却显得很闲适,也很温馨。搅一遍,再搅一遍,一忽儿单手,一忽儿双手。手臂不停地摇动,全身也随着手臂或轻或重或紧或慢地蠕动着。这是劳动,同时也象是在舞蹈。打搅团往往需要两个人,一个人在上面握着擀杖在锅里搅,另一个人坐在灶前烧火。搅的过程中一定要文火。烧火的往往是男人,打搅团的则是女人。男人有一把没一把地往灶里添着火,同时也有一句没一句地与女人唠着家常。这是在做饭,同时也在谈心,其间也不乏抒情。这是生活中的另一种浪漫。

最后,看到锅里的搅团粘若胶糖,挑起来晶滢透亮,滴下去藕断丝连,就知道到火候了。这时就可以开始收尾工作。先把锅沿四周的准搅团铲刮干净,顺锅四周加一圈凉开水,捂上锅盖后加火烧开,再炖一会,最后掀开锅盖,搅伴均匀。这一锅热气腾腾的搅团就打好了。当然了,作为必不可少的辅料,诸如炝浆水、炒韮菜、泼辣子等,在之前就己完成了。打好的搅团有一部分漏成了凉鱼儿,多余的则可用或大或小的盘子晾成片片。吃的时候,爱吃热的吃热的,爱吃凉的吃鱼鱼儿,片片最好放到下一顿烩着吃,一切随性。

吃搅团也有些讲究,外乡人若无人指导根本就吃不了,更不会有好评。有个经典故事,说是上个世纪中期,杨尚昆同志在我们老家临近一个村子搞社教,被派到一个社员家吃饭。按说搅团是粗食,不能待客的,但那家人穷的有搅团都很不易了。任凭你身份再高,也只好入乡随俗吃搅团了。主家把饭端上来往桌上一摆:一碗搅团,一碗浆水汁子,一小盘葱花炝韮菜,外加一个油泼辣子碟。没人作陪,尚昆同志只好独自开咥。他先端起搅团碗就着菜把搅团吃完,再把浆水当汤一饮而荆搅团实质上就是苞谷面糊糊,只是稠些而已,单吃到嘴里自然没太好的口感。浆水除了酸就是酸,当汤喝肯定得呲牙。主人回来问味道咋样?尚昆同志只能咧着嘴笑。主人再问他咋吃的?他如实而答。主人忙不迭地说他吃错了,说搅团是要蘸着吃的。说完主人又出去了。尚昆同志就站起来,依旧先吃了一碗搅团,再喝了一碗浆水。他纳闷道:站着、坐着?味道一样嘛!后来经别人解释,再看了示范,方恍然大悟。搅团是要在汁子里蘸的,此蘸非彼站也。尚昆同志如法炮制:先把浆水汁子倒进搅团碗里,再往碗里挟一筷子菜,最后调上油泼辣子,这样一来就觉得有些看相、也有些饭香了。伸筷子从边上挟起带着汁子的搅团往口里一送,不作咀嚼地囫囵咽下,细一品味觉得还真不错!近平同志老家是陕西人,估计对搅团不会太生疏的。不说把搅团捧上国宴,请上他的家宴也不是没可能的。

这些年来人们似乎迷失了,不知道该吃什么好。于是乎就又从历史中翻出了搅团,这搅团因其属于原生态就变成了稀罕物。其实这搅团当初也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粗粮做得再细,终究也当不得细粮的。搅团雅名"水围城",俗名则叫"哄上坡"."水围城"是从外观说的,中间是搅团,四周浇上浆水汁子,很象水绕城郭。"哄上坡"则指其内容,这玩意体积不小,但内容不多。吃了几大碗,肚子撑得又胀又大,可没走出几步、尿上一泡,肚中就觉得没东西了。其实,搅团的特殊吃法也是哄字。浇上汁子、调上油泼辣子、就上菜,都是为了把这浆糊一样的东西哄到肚里。吃搅团要夹成块囫囵吞下,绝对不能咀嚼。否则,那有点发碜的苞谷面的味道会让人不大好接受的。过去乡间的匠人有句俚语道:"你给咱吃搅团,咱给你失搞干".也就是说:你用搅团哄我,我给你做的活也哄你!时下,人们忽然又钟爱起哄人的搅团,倒不是真的道德沦丧得只要哄人,主要是因为人们肚中的油水太多,积累得常出毛病,急需用搅团刮肚里的油水。肚中的油水被搅团刮了去,人就少生许多毛病,还能减肥。

我以为应该给搅团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不济也弄个"中华名吃"之类的头衔,否则真对不住搅团对关中人民的贡献。不过,这玩意儿是刮油水的吃货,缺乏运作和推介的潜力,大概没人热心去张罗的。

心中有个疑问:搅团会不会失传呢?也许会的。大家都已不愿出打搅团时的那身汗了。缺失了群众基础,没有了传承的载体,只能送进博物馆供那些学者们研究了。联想到了快餐,搅团做成的凉鱼鱼儿绝对比那些洋快餐更快!吃洋快餐以刻或分计,吃凉鱼鱼儿绝对是以妙计的!虽然快是快,可就是不耐饥。目下的社会和经济状况与搅团还真有几分相似,看着很花丽,吃了也不少,表象肚大腰圆,可没后劲,一泡尿过后就有些空荡荡了。

人们钟爱搅团,过去是不能不爱,而时下也许就要的是那种爽快但却虚胀的感觉吧!

吃货文章7:我的烧烤情缘

文/马业赞

我是一个十足的吃货,确切地说是一个嗜肉如命的超级吃货。每顿饭,没有肉真的很难下咽,就算用干粮填饱肚子,也只能算个“虚饱”,总觉得缺点什么。于是我经常期盼夏天快点到来,因为只要夏天来了,我的烧烤也就紧跟着来了。

夏季的烧烤在章丘,可谓火爆至极。每逢夜幕降临,大大小小的烧烤摊位就开始陆续搬了出来,不一会的工夫,伴着浓浓肉香的熏烟和星星点点的火星在漫天霓虹下此起彼伏,这时再有几个服务员大声吆喝着:“吃串了,刚烤出的羊肉串,这边坐吧,扎啤免费……”本就喜欢吃肉的我,一经这样的诱惑,更是走不动路了,肚子里的馋虫也在一遍遍地抗议着:吃点解解馋吧!

由于资金匮乏,像这样奢侈的肉食大餐我还是稍有克制的,但偶尔肚子里的“烤肉瘾”像毒瘾一样“发作”起来,必会约上三五好友狠狠吃上一顿。

每当约好晚上吃烧烤后,我总会在中午随便吃上一点,生怕晚上吃不过瘾,为此也常被熟知我的朋友笑话没出息。好不容易盼到傍晚时分,立马与好友选好一烧烤摊位,要上一桶扎啤,点上几道开胃的小凉菜:麻汁黄瓜、拌莴苣、蒜泥茄子,再要上一盘花生毛豆,接下来就开始等待肉串上盘了。

当服务员拿着一把把的肉串过来时,我那颗狂喜的心早已按捺不住了,恨不能全部塞进嘴里。当肉串一放下,原本还在和好友胡吹海拉的我,立即停止了说话,伸手抓起肉串就往嘴里塞,吃完一串又一串,那速度真能创个吉尼斯纪录。等第一盘肉吃完后,才发现吃得太快没来得及品尝,这感觉有点像猪八戒生吞人参果,自己都开始笑话自己了。

等到第二盘肉串上来后,我才稍微放慢速度品尝肉香美味。烤得焦嫩的肉串在撒上各种作料后,光看样子就十分引发食欲,咬上一口,满嘴肉香,经过木炭烤过之后流出的羊油弄得满嘴都是,举起硕大的扎啤酒杯,与好友一干而尽,原本燥热的夏天突然显得清爽无比,浑身那叫一个舒服。此情此景不禁让我有了一种穿越的错觉,顷刻间穿越到了商纣王的“酒池肉林”,吃个饱、喝个足。

也记不清是多少肉串下肚了,胃也填得有个八分饱,这个时候的我才想起刚才光顾着吃肉串而冷落了一起过来的好友们。可能是刚才吃的太投入,浑身的汗水已浸湿了T-恤,在我的提议下,各自都脱了上衣,光起了膀子。在霓虹灯光的映照下,一个个大肚腩象极了吹起的皮球,我们拍着肚皮比着谁的肚子大,谁的肚子圆,此刻,什么亚健康之类的都抛诸于脑后,直觉得好久没这么自在、放松了。

可能是平日里碍于工作的关系,我们不得不用西装革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陪领导、陪客户用餐虽然出入高级酒店,但为了工作不得不矜持的我们吃不饱、吃不痛快,虽然饿得肚子直叫,还是要谎称自己饭量小,已经吃饱了,全然没有了北方汉子光着膀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迈。如今,章丘夜幕下的烧烤再一次将真实的我们展现了出来。

酒已足,“串”已饱,我们几人都微微醉了起来,说话聊天的嗓门越来越高,把平时不敢说的话、不愿诉的苦也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心里极度痛快!忽然远处飘来了跑了好几个调的歌声,是周华健的《朋友》,是一桌和我们一样光着膀子喝得烂醉的食客唱的,有几个还在一旁忘乎所以的跳舞,我们也跟着加入了这支不分主唱、伴唱的“乐队”,大声唱出了“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美妙的烧烤夜晚结束,第二天我们又回归了生活的正轨,依旧西装革履,依旧假装矜持,依旧怀念过去那段纯真……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周围的一切都被各种诱惑玷污的虚情假意,大概只有在烧烤摊用酒精刺激才能找回那份真心纯情吧!可近年来由于担心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多家烧烤店已经转型成了室内洁净的无烟烧烤,虽然高档时尚,但我仍钟情于能够让我尽情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露天烧烤,在那里我真的能够忘乎所以、释放一切,找回真正的自己。

虽然不知道章丘的露天烧烤摊还能存在多久,但享受一天是一天吧!

吃货文章8:“吃货”福地:永兴坊

文/文俊

永兴坊位于西安小东门里,过去是魏征(唐代)的府邸,如今已成为陕西非遗美食文化街区,小吃基地。

陕西小吃享誉盛名,已经成为陕西旅游的另一张名片。来到陕西旅游,不吃上几种特色小吃,似乎是一种缺憾。羊肉泡、肉夹馍、擀面皮、biangbiang面……听起来就让人味蕾大开,欲咥之而后快。

咥小吃,西安有很多地方可以选择,名声在外的要数回民街、永兴坊,这两个地方都是“吃货”的天堂,回民街主打牛羊肉为主的回民小吃,永兴坊则荟萃陕南、陕北、关中美食。

这两个地方都有不少“粉丝”,我则更偏爱于永兴坊,可能它的小吃更适合汉民族的饮食习惯吧,洋芋糍粑、荞面饸烙、子长煎饼……三秦大地的特色美食似乎聚会永兴坊,琳琅满目,如味觉盛宴,使人兴致勃勃,大朵快颐。

闲暇时日,人们会络绎不绝地来到永兴坊,听戏、喝茶、品小吃。时常可以看到小摊前排起长长的队伍,人们为了一碗酒,为了一快饼,为了一杯热饮,焦急等待几分钟、十几分钟。我也曾经为了一个香肉夹馍,排队近半个小时。

这种等待,看似焦急,其实也是一种享受。等待也是生活本有的一种体验,心通了,自然不会焦躁不安,甚至会享受这种等待的过程。况且,等待之后的美味,似乎更加香甜,值得倍加珍惜。特别是在疫情满世的今天,古都长安还是满街的人群,长长的排队,这不也是一种繁盛与活力的体现吗?不值得我们欣慰与自豪吗?

想到这些,你还会焦急吗?

吃货文章9:吃货故事第一次吃香蕉

文/秋思

1981年秋天,老公去南方出差,回来给女儿带来的礼物是一把青香蕉。

我生长在东北,在此之前的三十来年,从没走出过大山,对于香蕉这种南方水果,只是在看图识字和画报上及电影里看到过,真正的实物,还是第一次亲手摸到。

那天晚上,全家人都格外兴奋,围坐在小炕桌边,看着老公从包里小心翼翼取出宝贝香蕉,放在炕桌上。香蕉青绿青绿的,个头很小,皮很硬(后来才知道,那不是香蕉,是芭蕉),像一个一个小饺子,又像是人的手掌上的五个手指。女儿看得心急,吵着要吃,我用手掰下一根给女儿,女儿把香蕉捧在手上,没有剥皮,直接用牙去咬下一块吃了起来,没嚼两下马上吐了出来:“不好吃,不好吃,香蕉真难吃!”女儿嚷着把咬了一口的香蕉扔到了桌子上。

我奇怪,听人家说香蕉是最有营养的南方水果,连猴子、大象等好多动物都特别喜欢吃呢,女儿怎么说不好吃?我捡起来,也尝了一口,又苦又涩,根本咽不下去,还不如东北大萝卜好吃呢!于是冲着老公发火:“你好不容易有机会去了南方,给女儿带点好吃的,好玩的,带这难吃的破东西还花了不少钱!”老公笑我们娘儿俩,真是东北山沟的人,没见过大世面,这香蕉不能带皮吃,而且需要捂熟了软了才能吃。如果在南方把熟透的香蕉带回来,路途遥远没等到家,香蕉就烂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听老公的话,我把青香蕉捂好再吃吧。可拿什么捂呢,想来想去,想到了大衣柜里的新棉被:当时东北姑娘出嫁,婆家都要给准备“四铺四盖”的新棉被,我们结婚后只用了两套,还有两套新的棉被一直放在大衣柜里。于是,我把香蕉塞到被子的夹层里藏了起来。开始几天,女儿吵着要吃,我每天都要检查一下香蕉,可总是一直硬硬的,后来时间久了,慢慢就忘记香蕉的事了。

第二年夏天的一个周末休息,我把家里的棉衣棉被统统拿出来晒太阳,从被子里滚落出一团黑呼呼的东西,吓了我一跳。那黑东西像一只死老鼠,上面还长着黑毛毛,难道说大衣柜里进了老鼠被闷死在里边了?再仔细一看,想起来那把珍贵的香蕉了,早就烂掉了,把白色的被套染成了黑色,再也洗不掉了。真是又可惜,又心疼,又可气。

几十年过去了,香蕉成了平常人家果盘里天天都能吃到的家常水果,可每当吃起香蕉时,眼前还会浮动当年第一次女儿看香蕉时神奇的眼神,还会让我想起那苦涩的青香蕉和那个年代。

吃货文章10:我愿做个“吃货”

文/章新怡

我喜欢吃,美食的诱惑总是那么强大……

我喜欢家里的饭菜。糖醋排骨的甜脆;麻婆豆腐的香辣;红烧肉的可口;番茄炒鸡蛋的酸甜……家里的饭菜,总是让我食欲大开。那是因为任何一个吃货都会对家的味道而留恋。

我喜欢甜食。又大又甜的无核糖葫芦,红通通的山楂,看得让人垂涎欲滴,轻轻咬一口,山楂的酸涩与糖的甜在舌根弥漫……我还喜欢蛋糕。一团面粉,经过重重加工就变成一块精致的蛋糕。雪白的奶油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银光。切开蛋糕来,你会看见,里面夹着各式各样的果丁,这样的美味,怎能逃得过我这个吃货?

我在虚幻梦境里也同样喜欢美食。糖葫芦变成了小草;红烧肉变成了大太阳,棉花糖变成朵朵白云。世界的一切都变成了食物……这可是每个吃货的梦想,不是吗?

我喜欢吃,吃遍各式各样的美食,打个饱嗝,牵着父母的手一起散步去,这应该是全宇宙、全世界中最幸福、最惬意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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