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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的文章1:远处的灯塔
文/墨海书耘
从我书房的窗口望去,可以看见远处的海湾和高耸的灯塔。城堡似的灯塔,远远地眺望着刘公岛,仿佛一位老者,在讲述着甲午海战的历史和这片水域的故事。
吃过晚饭,到海边散步。穿过喧嚣的十字路口和两侧开着五颜六色小花的水泥路,沿着海边公园的小广场,走下数级石阶,便来到海边。一条石板路在脚下延伸,沿着弯曲的海岸线,绕过灯塔,消失在铺满银沙的海滩上。
当西天的晚霞褪去最后一丝云缕,黑夜像潮水般从海面上涌来,漫过沙滩,堤坝,渐渐地湮没了我的脚面,双膝和全身……夜色笼罩了大地,路边无数个灯盏渐次亮了起来,橘黄色的灯光,微弱,幽暗,带有一丝神秘的气氛。突然,一束强烈的光线穿透夜空吸引了我的视线,海角灯塔上的射灯亮了。耀眼的光线,像一把寒光四溢的利剑,守卫着海湾的上空和这座城堡。紧接着,塔尖上的红灯也亮了起来,一闪一灭,像是闪烁的星星装点着无垠的夜空。
我不由自主地朝着灯塔的方向走去,射灯的白光和闪烁的红灯为我引航。我放开步子,疾步而行,以为灯塔离我咫尺可待。谁知走了好久,感觉上灯塔就要到了,可拐过一个弯,灯塔离我还是那么遥远。我一度曾想放弃,也一度怀疑自己的能力。心想,也许它永远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回头望,我已经走出了很远。路上的行人渐渐稀疏,偶尔,对面会走过来几个游人。间或,也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去。看着他们影影绰绰的身影,我鼓足了勇气,告诉自己一定要走下去。结果,走了约四五里路的里程,我终于到达了塔下。以后再走这条路时,我认准灯塔,心无旁骛地走下去,竟感觉路途不再遥远。
有时看似遥不可及的目标,只要坚定信念,就一定能达到。
书房的文章2:爷爷的马鞭
文/刘雅峰
在我书房的柜子里,至今保存有一支马鞭,是爷爷参加支援家乡抗日战争后保存下来的,已近80年。这个马鞭鞭身和鞭把共长135厘米,鞭把儿是一块经过传统手工工艺加工的枣木,并用柔软的黄牛皮子紧紧包裹。鞭身是纯牛皮条,松紧适度,很软很结实。鞭梢编织着精美的麻花辫,拿在手里有沉甸甸的质感。
爷爷出生于穷苦人家,没读过书,从16岁起开始赶马车。一次,爷爷送完货物返家,在荒郊路边看见一个昏倒的年轻人,赶忙下车,用手在那人鼻子下一探,尚有微弱气息,爷爷忙把那人扶起,解下水袋,喂点水,抱上马车,送到镇上一家诊所,救了那人一命。后来,他的家人为表感谢,送给爷爷一斗谷子,另外还有一支精美的马鞭。从此,这支马鞭便不离爷爷的身。
爷爷生前多次跟我讲起抗日时期的故事,以及他与这支马鞭的不寻常经历。1939年,日军占领县城后,便加紧对抗日根据地进行经济封锁,禁止各类物资进入根据地,抗战部队生活极度困难。一次,爷爷正为怎样完成联络员交待的任务发愁,一名伪军小头目要租马车向乡下搬运家具。爷爷利用这个机会悄悄将一些食盐、中草药和纸张,装在特制的车帮子里,并将联络员送往根据地的信巧妙地塞在马鞭柄里,利用伪军的通行证顺利闯过敌人的关卡,完成送信、送物任务。后来,爷爷每次说起这件事就很兴奋。
还有一次,一名八路军伤员转移到我们村,由老乡秘密照顾养伤。一天深夜,爷爷正在熟睡,村里的抗战联络员背着伤员来到我家,喘着粗气说,一队鬼子正向村庄围来,快转移这名同志。爷爷迅速穿上衣服,伸手抓起马鞭,从床上跳下来,边问情况,边解床边的马的缰绳。这时听到远处狗的叫声,爷爷果断地说:“套车来不及了,快将这名同志绑在我身上。”爷爷背着伤员策马扬鞭向别处转移,离开不到五分钟身后就传来一阵枪声。
从1940年至1944年,爷爷除了赶马车谋生计,多次秘密参与支持抗日活动。后来,爷爷又拿着这支马鞭,参加支前活动,解放后,负责为生产队赶马车。这支随爷爷走过战争年代的马鞭,一直被爷爷视为佑护自己的珍宝。
爷爷走后,每当我拿着这马鞭,心情总是难以平静。爷爷常说,男人要硬气,不管是日本鬼子,还是恶人坏人,都要对其敢拼敢打。托起马鞭,就会感受到爷爷那份沉甸甸的教诲。
书房的文章3:女人与陶瓶
文/贾平凹
在我的书房,除了书,堆放的有大大小小百十多个古陶瓶罐。许多人问我为什么爱这类东西,我说或许瓶与平谐音吧,说不清什么原因。一日有甲骨文专家和我谈起我的姓名三字,说贾字上半部的“西”来源于陶瓶的象形,下半部的“贝”就是古时的货币,古人的钱是在家时压在炕席底下的,出门则装进陶瓶子顶于头上。原来我爱陶瓶的秉性是与生俱来的!环顾书房,可惜的是没有很多的钱,瓶里罐里都是空着。
2001年的秋天,我得知陕西的富平县有一个专烧制陶罐的陶艺村,自己以陶自喻,富平的县名又让我吉祥,便鼓动一些朋友去那里游玩。一位女熟人也嚷着她也爱陶,而且陶艺村三字中也有一个字与她的名相同,她应该去的,也就去了。在陶艺村我们每人都亲自制作了一件陶器,当然做得最好的是我。我做的就是一个瓶,烧好了我把它带了回来。
事后,我为去陶艺村的每个朋友都画像,画得最像本人的就属于这幅画。这幅画之所以没有题名“为××造像”而是“女人与陶瓶”,我想,女人与陶瓶是有许多意味的。女人如贾宝玉所说是水做的,那么陶瓶是泥做的;女人是美丽的,陶瓶是粗陋的。当女人在做陶瓶时,陶瓶给了女人的大气,女人给了陶瓶的高贵。
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那个女熟人在做陶瓶时的神情,她做得并不好,但却专注。她做陶瓶并不是为了装钱币,而是要把她的憧憬装进去,由于太想做好反而泥坯拉动时使瓶形变歪。大家都在笑她,我没有笑,当丑陋的瓶形渐渐在她的手中完成时,我觉得那丑陋的瓶子有了灵魂,他们在瞬间里对应和融合了。
女熟人来取这幅画了,她带给我一束晚菊。我戏谑着说为什么不送一束玫瑰或勿忘我呢?她说:晚菊是半老徐娘啊!我将菊花就插进了我制作的那只陶瓶里,我也就说了:陶瓶不厌徐娘老,犹有容光照紫霞。
书房的文章4:书房夜话
文/许培良
我爱读书,尤其是在夜晚。祛除白昼的喧哗与纷扰,静悄悄的,独自在书房,与书相伴,幸福无比。
静谧的夜晚,捧读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与古今中外的大师名家会心而谈,纵横几千年,穿越数万里,心海徜徉。
我的书房不大也不豪华,一间普通的民房改造而成。依据空间大小,定做的书橱也适得其中,书橱虽简朴,风格却独具。
书房是我心灵的栖息地,也是我精神之天堂。那日积月累荟萃的每一本书,都包含一个个心酸或动人的故事。
难忘那套《追忆似水年华》,法国普鲁斯特的。去县城购买时,正逢天穹细雨霏霏,只好怀揣于胸口,冒雨而归。
难忘我的专着《读书点亮教育人生》,就是诞生在这斗室书房。那一个个披览书刊的不眠之夜,那舞动键盘的清脆激越之声,迄今仍在脑海耳畔萦绕回响。
我爱书,更爱我的书房。书是我的财富,书房是我精神的故乡。那一道道书脊,犹如一座坚不可摧的长城。坚守在这里,是我一生的梦想。
书房内,不仅有书,还有画与花。画是梵高的《向日葵》,花是自家的迎春花。书香与花香交织,那种享受真是无与伦比。
书房窗户面东而设,每日迎接黎明的曙光。书籍犹如北斗之星,在黑暗中,在泥泞里,指引我前行的方向。书房就是一个光亮的世界。
与书房厮守,人永远都不会老,无论人到中年,还是人至耄耋。书籍让我忘却鬓额的苍白,永远葆有似火之激情。
与书籍同呼吸,与书房共存亡。倘若我的生命即将枯萎,我一定会携着它们,向另一个世界飞去!
书房的文章5:我的“小天地”
文/李冰
书房,是我的“小天地”。这里是我最爱,最常来的地方。为什么呢?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看的书,我喜欢的小床,还有我喜欢的书桌和椅子……
我的书房坐东朝西,进入我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房间,便是我的书房了。
一扇门敞开着,我的“小天地”就在里边了。沿着木门向里走,一股浓浓的书香味儿便扑鼻而来。南面,是我那漂亮而又舒适的小床。小床右面的小柜子上,我的小闹钟在那儿安静地休息着。这个蓝色的小闹钟,是爸爸出差时特地给我带回来的礼物。因为我爱蓝色,所以爸爸就送了我一个蓝色的小闹钟。每天早晨,它都会以饱满的精神,为我早点儿起床做出巨大的贡献。“叮铃铃……”当然,我也让它每天都一尘不染,闪烁着亮丽的光泽。床后那白白的墙上,贴着一张中国地图。这张图让我了解到了祖国各省的基本位置和地形,也让我知道了祖国各省的名称和文化。
再往北走,就是我的小书桌,这里总是整齐地摆放着各种文具、书籍。书桌的主人——我很爱干净,经常用毛巾给它“洗澡”。书桌上还摆放着一盏台灯,它是一只可爱的小企鹅。从我开始读小学的那年起,它便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屈指数来,它已经5岁了。每天放学回家,它都张开嘴巴,打开那明亮的灯,为正在做作业的我,献出它的微薄之力,让我在明亮的环境下“工作”。小企鹅身上很干净,在阳关下,露出了它那漂亮的小身躯。
再朝西走,便是那些让我增长见识的书籍兄弟们的家——书柜。书柜里有许多我爱看的书,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伊索寓言》《西游记》……太多太多的书,让我从小就学到了不少知识。
这就是我的书房,我的“小天地”。我喜欢我那干净、整洁的“小天地”。
书房的文章6:书房飘香醉洛城
文/张权
抬眼望,鲜花烂漫;低头处,书香为伴。不承想,作为一名爱读书的洛阳人,幸福就这样简单。
到王城公园散步,瞥见城市书房,有一种超然物外之感。一眼看去,翠绿掩映,山石环抱,毗邻凤湖,古朴典雅。这哪里是书房?分明就是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一条逶迤的曲径导引至书房,屋内的读者或站或坐,手捧书卷如饥似渴,好一幅读书群像图!
徜徉在公园中,城市书房如春天的百合让人喜悦,如夏日的清泉让人凉爽,似秋日的菊香给人芬芳,又像冬日里的火炉,使人备感温暖。春日里,我们来这里欣赏“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的美景;酷暑时,我们读着“小扇引微凉,悠悠夏日长”的清凉诗句;秋日里,我们品味着“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意蕴;寒冬里,我们感受着“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惬意。
走进城市书房,就走进了悠闲恬静的诗意生活。坐在角落里,泡一杯清茶,于袅袅茶香中翻一页唐诗宋词,凝思时望一眼窗外,于鸟雀跳跃中看春花簌簌而落,心境会随着书页的翻动而宁静下来。
不独是公园,在闹市中也能瞥见城市书房的影子。城市书房像一片绿藤,独守一方空间,为南来北往的匆匆过客遮阴,为繁闹喧嚣的城市增绿添香。城市书房还像一抹暖阳、一座精神驿站,为人们提供精神滋养。
我看到一位白发老者正伏案读书,案头还放着刚买的蔬菜。哦!老人是买完菜抽空来享受一段静谧的读书时光。我还看到有学生席地而坐,捧着一卷书,如痴如醉。城市书房是一扇门,门内有各行各业的人,他们在这里汲取、休憩;门外,大千世界,纷纷扰扰。从书房出来的人脸上透着自信,透着满足,透着幸福的微笑。
“诗词是我心中的白月光,是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东西。”在《中国诗词大会》上大放异彩的洛阳才女邓雅文这样说。如今遍布洛阳的一个个城市书房就像一轮轮明月映照在洛阳人的心中,使人温暖、舒坦。
书房的文章7:书房有毒
文/于钟华
母亲说,我百天抓周抓的是一本书,以至于亲戚邻居们都认定我这一生是读书的命。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基本不看电影、不听音乐,我不会搓麻将、不会打扑克,大家玩的那些个游戏,我基本都不会,我好像唯一会玩的就是书:或者读书,或者写书,或者写几笔毛笔字。所以,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能够有很多很多的书。随着书本的增多,我的梦想则转为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书房。
其实,我并不清楚书房是放书的地方还是读书的地方。
读中学那会,我有一个房间,既是我睡觉、练字也是读书、做作业的地方,反正所有房子的功能集于一身。同学都有些羡慕我,羡慕我有书房。其实谁没有睡觉的地方呢,就因为我有一整墙的书,这个本用来睡觉的房子便成了书房。于是,我专门请我的书法老师为我题写了斋号“乐翰轩”。
二十几年前,我负笈湖上,租住了一间七八平方的小房间用以栖身,因为房间确实很小,我取名曰“小书房”。说是书房,事实上是吃喝拉撒睡全在这里。但正是因为它小,才使得我和书有了亲密的接触。书,渐次增长,上了墙,上了床,而且逐渐挤占我的休息空间,以至于睡觉时翻不了身。奇怪的是,那个劣质而破旧的硬板床,在吱吱呀呀声中,我竟然每天都睡得极为酣畅,极为香甜。而且,后来我逐渐发现,书房有一种救赎的功能,当你的灵魂即将凋落或掉落时,书房会有一种隐秘的、不可见的东西轻轻地拖住你,向上用力撑起。它有时还有一种清偿的作用,它会使我对过去的言语和行为做一些纯粹而简单的推落。就像阿甘本所言,“救赎”是一种最终的、解除性的报偿,而“清偿”则是一种可向用储备的变形。在救赎和清偿之中,我看清了自己。我突然明白,古人何以将书房叫做书斋:这是读书人借书以斋戒,自身自省、自新的场所。斋戒就是让自己知道在肉体之外,人,还有精神和灵魂。
但我从此落下了个毛病:房间里没有书,睡不着觉!
这个毛病在我结婚后集中性地爆发。内子容忍不了卧室变成书房,床榻变成书桌!一天晚上,我回到家,看到了陪我睡觉的书们都被清理出卧室,本来名为客厅的属于我的“书房”一下子下不了脚。先不管我失眠的问题了,当务之急,是为这些书们找一存身之所。于是,就有了我现在的工作室、办公室等等等等,反正,凡是属于我的,能够为我支配的空间都被书占满。卧室除外!
睡觉怎么办?
一开始,我静静地躺在床上,待内子入眠后就轻轻地跑到客厅的沙发上看书。书和书内的“人们”总会带我踏上感觉像是“回家”的路。在路上,不知不觉居然睡着了,居然睡安稳了。如此这般,如此这般,内子确认我在卧室是真的睡不着,松了口,允许我拿一本书放到床头,虽然效果不是很理想,但聊胜于无,每天迷迷糊糊中入睡,迷迷糊糊中开始一天。
大概是四十岁,也就是我届“不惑”那年,内子发现我有白发了,而且有蔓延的趋势和危险,经过她的诊断,断定是我睡眠严重不足造成的,开的药方便是果断决定我每天的午睡可以在书房解决!借着这股“东风”,我自身也查找了原因,“温故”地找到了当年“小书房”的病根,“知新”地开辟出一个小房间,七个平方左右吧,命名曰“小书斋”,作为我午睡的卧室。
“小书斋”的四壁排满了书,“小书斋”的地上放满了书,“小书斋”的角角落落挤满了书,但还是挤进了一个沙发,一张桌子,这里既是我读书、写字的场所,也是我午睡,偶尔还能夜睡的房间,更是我的灵魂斋戒沐浴的所在。我的生活开始了乐陶陶!
就在前几天,不知谁竟如此多事,发了一篇微信短文——《书房有毒》。说是书本在装帧时,使用的一种胶水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一本书不至于对人体产生明显的毒害,但书本多了,尤其是书房,毒副作用不可小视!我赶紧着将这篇微文删了,但内子还是看到了,她大吃了几惊!坚决要求我撤出“小书斋”。
那天,谈判是这样的。
假设书房真的有毒,人体肝脏就有解毒功能,怕什么,这是其一;其二,你不也是一天到晚呆在书房吗?算算看,书房卧室,你呆在哪的时间多;其三,……最终,我胜利了。
说实话,书房有毒,但我情愿受毒,它或许对身体有害,但它对精神和灵魂有益,它能给我幸福。幸福,其实是对本源的永恒回复。
书房的文章8:书过留痕
文/廖华玲
周日整理书房,把有些凌乱的书籍摆放整齐。顺手抽出一本,封面有些陈旧,但思绪仍飘飞在散发着淡淡墨香味的字里行间。
书页在指间滑过,仿佛许多日子就在书海的遨游中流逝。书香留痕,看着那道道的折痕,那熟悉的字迹,那斑斑的油渍,历历的情感和书中人物共度喜怒哀乐……
书中的折痕,表明我曾经在上面作过一个标志,后来,又打开抚平,但折痕却留下了。每每看到好的文章,好的句子时,总舍不得放下,反复的看,默念,感动之处,随手便在这页的右上角轻轻的折一下,以便随时能翻阅到。不是说我不爱惜书,而是让这折痕记录我每次心情的泊岸。看着这些深浅不一的折痕,想象每次在书中畅游时的搁浅,有些情景还是依旧,回味无穷。为此,我很怀念那个不用书签的年代。
我爱看书,也写些文字。也许是日常写惯了手,读书时总不忘拿着笔,对于一些见解独到,文字清新隽永的句子,总是随手工整划下,仔细体味揣摩,领会其中的精髓。若是读到了动情之处,更是要在旁边的空白处乱涂些当时的心得或作一番评论。读完全文,会用寥寥数语记述于文末,算是对文章的总结。带着自己的思索去阅读,或喜悦、或悲伤、或感动,心境也随着作者的笔触而起伏。
有时工作繁忙,我只好趁吃饭的时间阅读。书中优美的文笔,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时而将我带进诗情画意的世外桃源;时而又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恶境……波澜壮阔的描绘和精致细腻的刻画交替出现,引人入胜,欲罢不能。于是,口中的饭菜忘记了咀嚼吞咽,手中夹菜的筷子滞留在空中,油渍也自然而然的滴在了书上。母亲对此颇有微词,说糟蹋了好好的一本书,但我却觉得品味了一桌精神上的盛宴,值得。
书过要留痕,读过要留迹,那亲切的痕迹犹如齿印,是我“啃”书的印记。经常地翻开审视,可以滋润自己的情感,看清自己的心路历程,或多或少,都会有所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