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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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林的文章1:故乡那片杨树林

文/严笏心

我的故乡是豫北平原的一个村庄,小而偏僻,穷而普通,过路的外地人路过就路过了,根本不会留意和在意它的存在。村庄的前怀里,有一东西向的小河,河床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里是干涸的,疯长着一壕沟的青草,成了村里牛羊的好去处。夏天,小河涨满,河水从村东一条大一些的悬河里流入,又向西流入更大一些的河流,形成了中国地界上为数不多的河水西流的奇怪现象。这也算是小村不大不小的景观,村里人说起来还蛮自豪的。毕竟,小村值得自豪的东西不多。

其实,村里大人们有所不知,在我们孩子们的心里,还隐藏着一个颇能引以自豪的地方----小河和村庄之间的那片杨树林。

这片杨树林的可爱之处是盛产爬蚱。爬蚱何物?这名字此时出现的有些突兀,在这里不妨先作个解释。爬蚱,书本上叫做金蝉。城里人都是读过书的人,所以城里人都叫做金蝉。我是来到城市后,有一次参加一个规格和档次都不低的宴请,听主人津津乐道、喋喋不休地介绍那道价格不菲的“干炸金蝉”时,才知道爬蚱还有金蝉这个雅号的。看到满座的吃客吃起“金蝉”来那津津有味的饕餮样儿,我不禁暗自发笑。心想,这东西我们小时候吃老了去啦。当时的想法,颇有些阿Q“在牙床上滚过一番”的浮酸心里。有情可原,在这众多的出身大城市见过大世面吃过山珍海味的人们面前,我仅有的资本或许仅此而已。

还是回到童年,回到那片杨树林。每年夏天,确切一点说,应该是夏至到立秋的一段时间,得别是七月初或雨后的天气,这片杨树林里便会出现很多的爬蚱。至今令我不解的是,这里的爬蚱缘何比别处的多,以至于多得数也数不清,摸也摸不完。小河南沿的枣树林,村东头悬河堤上的柳树林,只是零星地有一些爬蚱出现,而这片杨树林却像如今大小城市边沿的“集聚区”,是爬蚱相对集中的地方。我原以为爬蚱是喜欢和杨树为邻的,而从邻村传来的消息是,他们那里也有大片大片的杨树林,却少有爬蚱出现。那时,村里人更加认为,这满杨树林的爬蚱是上天赐予给我们村里人的唐僧肉。

爬蚱一般潜伏在多树的地下,靠汲取树根的汁液生活,在夏季夜色降临的时候,爬蚱便从松软的土地里钻出来,从树的下部慢慢地往上爬,爬的过程也就是逐渐老熟的过程,等爬到树干的上部时,外皮从背部中央裂开,爬蚱脱壳而出,蜕变为蝉。捕捉爬蚱的时机也就是它钻出地面到脱壳成蝉这段时间。所以,摸爬蚱要掌握爬蚱活动和成长的规律。

我们摸爬蚱一般是从傍晚就开始的。这个时间的爬蚱多数在湿软的地下,用锯齿般的一对前足掘土出洞。出洞前,在地面上漏一豆粒大的小孔,小伙伴拿一小木棍,把洞口开大,然后用两根细木棍筷子似地把爬蚱夹出来。天完全黑下来了的时候,爬蚱开始上树了,我们就点起自制的灯笼,挨个儿树干上照,这样一棵树一棵树的来来回回的反复搜索,像刮头篦子从头发上篦过一样,不断地会有所斩获。更晚一些时间,一些漏网的爬蚱侥幸爬到树的高处蜕化成幼蝉。这些白白胖胖的幼蝉趴在刚刚脱去的皮壳上,一动不动,一幅恋恋不舍的模样,好似不忍心离开那个曾经包裹过它的胞衣。正是这种情感的羁绊,使得我们毫不费力就能把它抓到。

摸爬蚱是我儿时美好的回忆。除了摸爬蚱时的乐趣,更有吃爬蚱时的快感。那时,我家的生活和大多数的农村家庭一样,生活拮据,一年当中难得吃到荤腥,于是,夏天吃爬蚱就像中秋吃月饼除夕吃饺子一样,吃起来津津有味,想起来回味无穷。每次我摸爬蚱回来,母亲会把我摸到的爬蚱倒入瓦盆中,用水洗去泥沙,清洗干净后,撒上一些细盐加以腌渍,第二天早上水煮或者油煎。水煮的爬蚱软绵可口,油煎的爬蚱嫩脆清香。制作爬蚱的过程,爬蚱特殊的香气会弥漫整个院落,然后穿过院子中央翠叶扶疏的葡萄架和院子周围爬满丝瓜秧的篱笆墙,飘散至整个小巷。邻居的小伙伴会各自端着喷香的美味佳肴站在街口炫耀一番,继而把可口的爬蚱连皮带爪儿整个放入口中,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吃得大块朵颐。

现在,故乡的那片杨树林还在,只是杨树换了一茬又一茬,然而,爬蚱和杨树一样一代代生生不息。每到夏天,老家的人都会给我捎来一些爬蚱。无论妻子怎样地水煮还是油炸,我却再也吃不出孩提时代母亲做的爬蚱那独特的味道了。

童年的趣事很多,一些趣事连同生我养我的那个小而普通的村庄,深深地镶嵌在我灵魂的深处,无论我漂泊何方,都会常常回过头来把故乡深情地回望。

树林的文章2:故乡的榆树林

文/晓雾寒窗

夜有梦,平拉着我来到一片树林,有阳光斜斜的透过叶片撒下一地的斑驳,细微的尘埃在光线中漂浮。一两声鸟鸣越发显得林子空寂。平说闭上眼睛,深呼吸。我抬起头闭上眼,阳光在叶片上打着滚挤进眼帘,炫目,却很舒适。深吸一口气,久违了的青草泥土的芳香扑鼻入肺。林中有几棵枣树,枝桠上挂着些熟透了干瘪着的红枣,我们捡起几个石块砸去,有叶片和枣儿一起掉落。平捡起放在我口中,好甜。

家乡有片榆树林,连接着农场和城镇。树林的入口处有个很大的坑,里面有墨绿色的水,水面浮着一坨坨黑色的斑块,偶然可见有气泡冒出。当地人叫它涝坝。听老人说最早来疆的垦区人喝的就是这样的水。后来水被人排干种上了庄稼。这条小路夏天林荫遮天,舒适凉爽。春天会有淡绿色的榆钱一串串的挂在枝头,入口有淡淡的苦涩,可以将它们摘下与面粉一起蒸成馒头。家乡应该是富裕的,打小就是以白面为食,艰苦的岁月只听长辈们说起过,所以榆钱也只有淘气的孩子会去捋下寻一份乐趣。柳条返青时节更会有孩子摘下来,抽掉枝干,用外皮做成柳哨,榆树林里常常能听到柳哨悦耳的声音。林子的旁边种着大片的麦田,六月麦田铺金,疾风吹过,麦穗点头,此起彼伏煞是好看。取未成熟的小麦搓出麦粒,混合小米或者大米熬成粥,即营养又香甜。坐在麦田边上的我也常常随手捋下些麦粒,在嘴里细嚼,时间久了变成面筋就成了自制的泡泡糖。

漫步林中,偶会听到幼鸟的鸣叫,抬眼望去,枝柏掩映处会有一个个鸟窝,静立在树下,看它们奔忙辛苦,不觉就忘了时辰,颈酸了腿困了才想到离开。假日里邀两三个好友以读书为名,钻进林子,天南地北一番神游;或有闺蜜间附耳说说私房小语,或笑或哭,或痴或嗔,时间就擦身溜走,直至暮色降临。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那片榆树林再也没有去过。直至母亲病重归家,大概是八月十五前后的某晚,从病房出来,橘红色的夕阳光芒尽敛,羞色染红了半个天空。远处天空有飞鸟徘徊,突然想起那片树林,寻到那条小路才发现已被水泥路面取代,而且还拓宽了,好在那片林还在。有养蜂人在林里放养蜜蜂,不时有蜜蜂从耳朵边嗡嗡掠过,再往深处走,看见树桩上有个孤独的身影,低头看书,能听到低低的诵读声。一切安静而祥和,好像时间从来没有离开。暮色渐胧折转回来,已入秋了林中渐有寒气。从来没有考究过这片树林的年龄,只记得它曾阻隔了好几次洪水。母亲有一张旧照,拖着长长的辫子,手推着自行车,一只脚搭在脚踏上,身后就是这片树林,不过那时候树林还很年轻,亦如母亲。

如今的故乡像这样成片的树林很少了,门前曾有的白杨林也被广场取代,分片种着不同的花和灌木。只是梦里仍会有那特有的香气超越了时间扑面而来。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故乡和那些在垦区生活的亲人。祝愿故乡能更加和谐,安康,繁盛。

树林的文章3:那片小树林

文/梦中芙蓉

如果要问初恋的味道,对我来说,那是朗朗读书声的味道,是麦苗抽穗时淡淡清香的味道,是一个女孩子像蝴蝶飞舞的味道,总之,与那片温馨的小树林有关。

那是高三的下学期,距离高考还有一百天左右,为了寻找一处清静的,可以用来晨读的地方,我苦苦寻觅,在离学校较远的一个地方,发现了一片幽静的小树林,周围是一望无际绿油油的麦田,清新的空气混有花香的味道,偶尔听到小鸟的啼鸣。有一条田间小路通往学校。那片小树林长约五十米,宽约四十米的样子,一行行的小白杨整齐地排列着,它们大约七八米高,叶子刚抽出来不久,嫩嫩的,鹅黄色,却透露出无限的生机。这不就是我要寻找的世外桃源吗!虽然离学校远了一点,但却没有人来打扰,早晨可以从学校跑步过来,既可以早锻练,也可以在这儿做早操,多美的天地呀,我欣喜若狂,便开始了在小树林晨读的时光。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我就跑向我的世外桃源。一路上边跑边环视这周围绿色的小麦苗,我要和它们一起成长,当它们从绿色变成金黄色时,我也到了高考的时间了。望着它们的勃勃生机,我的内心也涌动着无限的青春活力。跑到小树林中,我选择远离小路的一侧,因为那样更清静。我把书放在地上,开始一个人做早操,然后踢踢腿,扭扭腰,蹦一蹦,跳一跳,更是劲头十足。开始了大声的朗读。普通话没学好,山东话却味道十足,好象有点山东快书的感觉。英语的发音,也只有我自己清楚,好象是山东本地人的英语,外国人是听不懂的,呵呵,我却读的不亦乐乎!大约七点半回学校,吃点早饭,准备上课。

可是好景不长,正当我一个人独自享受这世外桃源快乐晨读时光时,一天早晨,却来了一位“入侵者”。她穿一件粉红色上衣,婷婷玉立,一头乌黑的长发,引人驻足观望。可我心头却有一种莫名的怒火,我好不容易找寻的这个世外桃源,并制定了一百天的晨读计划,难道被打乱了不成,放弃这个地方再寻找另外一个自己的世界。但转念一想,谈何容易,学校周围是没有安静的地方,这儿已是离学校较远且是不可多得的宝地呀!心中的怒火也只有发泄在大声的读书上,似乎想以我的吼叫声把这位看起来温柔的女孩子吓跑。但我读了一会儿,自己也吼得累了,停下来歇一歇,但听到那边,她那朗朗的读书声分外悦耳,我似乎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听一个女孩子读书,心中的火气也消了许多。

第二天早晨,当我兴冲冲地跑到小树林时,那女孩子早已经在那儿晨读了。那声音如百灵鸟似的清脆,如黄鹂般的婉转,我悄悄地从她身边走过去,却闻到一股沁人心脾女孩子的清香,让我有点春心萌动。来到小树林的另一侧,我开始做操,踢一腿,扭一扭腰,就开始了晨读。

田间的麦苗开始抽穗了,凑近去闻,那种青翠欲滴的绿色和着那种淡淡的花香,让人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那种新鲜的空气,从口入肺,如炎热的夏天喝冰镇矿泉水那样地爽快。有时,我来得早点,就会看到她从田间小路上跑过来,好象一只粉红色的蝴蝶,翩翩起舞,那飘逸的长发,在晨风中飘动。也不知为什么,总是在她来到后,自己读起来才心里踏实一些,会有一种欢快的感觉,一种温馨的氛围。如果哪一天她来的晚一些,自己却读不下书去,心中有一种渴盼,双眼不住地朝田间小路上搜寻,有一种望眼欲穿的感觉,心中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烦燥。

有一天,我做完了所有的活动,也没见那只“蝴蝶”飞来,又漫不经心地读了一会书,她还是没有出现。我望着田间的那条小路,却发起了呆,她会不会睡过了头?难道她生病了吗?她会不会有意外?会不会从此以后她就消失了呢?我不住地问自己,可我却不得而知。只有问树上的小鸟,但它们唧唧喳喳叫个不停,惹得我心烦,气得我直跺树,把它们给赶跑了。我才品味道什么叫望穿秋水。我来回在小树从中踱着步,来到她读书的地方,静静地站一会儿,又把双眼射向田间小路,那一片片小麦也在微风中不住地摇头,仿佛在告诉我,它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到了要返回的时间了,我失望地离开了那片小树林。

第二天早晨,我怀着一种期待的心态,又跑向那片小树林,还没有到小树林,我就看到了那件粉红色的衣服,也听到了那清脆的读书声,我悬着的心也随之轻松了。当我静静地从她身边走过时,她却停了下来,虽然没有与我打招呼,但也感受到她好象在为昨天的没来而道歉。而我却快乐地读起书来,心情是如此地甜美,又是那样地满足。

小麦已经渐渐地变黄了,而我们却是如此相安无事地各自读着自己的书,只能用心静静地享受那份读书的快乐和收获,还有那份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如诗,诗没有如此地纯洁;如画,画不出这种美丽的心情;如歌,歌中没有如此恬静的心声。

但有一天,我还是忍不住冲动,下决心给她写张纸条,想谢谢她带给我的快乐和收获,于是在一张白纸条上写道:“谢谢你这么久带给我的快乐和收获,我已经提前完成了我的晨读计划,看得出你是位学习用功的同学。”我早早地来到那片小树林,在她读书的地方,用瓦片把那张经纸条压住。我回到我的地盘,专等她的到来。当看到那只美丽的“蝴蝶”飞来时,我的心止不住地跳动,脑子也不断地猜测:她看到后会有什么反应呢,不理不睬?还是同样给我留张纸条呢?会不会过来给我说句温情的话?我看她发现了那张纸条,便俯下身子去捡起来,看了一下,又朝我这边看了看,象是回应吧,然后放进了上衣兜里,开始读书,而我,也放下心来,愉快地读起书来。

第二天清早,我怀了一种期盼的心情来到了那片小树林,而她早已经读起了书,我从她身边走过时,她还回头看了我一眼,好象有点与平时不一样的感觉。我来到我的位置,惊喜地发现有一张纸条,是用一个精致的小笔记本压着一张粉色的日记信纸,上面写道:“同样谢谢你给我的快乐和力量,让我度过了人生最有意义的一段时光,送你一个笔记本留作纪念,虽然不知道你的名字。”翻开那本笔记本,在扉页上留有一行娟秀的字迹:“衷心祝你:心想事成,金榜题名!”我当时心中那个美呀,比喝了蜜还甜!

而我也总想买一件礼物送给她,但又不知买什么好,如果买笔记本送给她,好象又太俗了吧,我狠了一下心,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去镇上,走了大半个街,才决定买了一个精美的音乐盒,包装了一下,让我特别满意。第二天早晨,我早早地来到那片小树林,在她读书的地方,我用一张干净的信纸,在上面写上:“祝你:事事顺心,高考如意!”把那个小礼物放在上面。当那只美丽的“蝴蝶”飞到小树林时,我偷偷地向她张望,她发现了我给她的礼物,露出了笑容,向我这边笑了笑,好象在向我表示谢意吧!而我也开心地对她笑了笑!

一天早晨,我又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快到高考了,我要准备回家一次,以后也来不了这片小树林了,请你珍重自己!再见!”当她看到我读完她的纸条后,就朝我这边招了一下手,慢慢地离去了,在走出没有多远时,她还回头向这片小树林深情地望了一望,而我目送她消失在金灿灿的小麦收割后的田间小路上,心中有一种失落,也有一种祝福,祝她高考如意!心想事成!

后来,才知道她是文科一班的学生,听人说她考上了山东师范大学,而我却去北京读书了。

(备注,这是本人多年前在新浪博客写的文字,略有改动)

树林的文章4:榆钱儿

文/曾烟

唯有春风是自由的。它穿过榆树林时打了一个漂亮的响指,草丛中的大鸟呼啦啦飞起来。不要指望是风的响指惊到了它,一只白色的小巴狗紧接着在草丛里狂奔起来,竖着耳朵去追惊飞的大鸟。我突然想到母亲说过的一句谚语:傻狗撵飞禽。便窃笑起来。大鸟贴着树枝飞走了,狗又回到了鸟起飞的地方。它想找到什么?一只鸟蛋还是一只小小鸟?鸟没有回头,它只留下了一片羽毛和鸟的气息——那是一种野性的,自由的,有着强烈的去远方的气息。鸟儿飞过,春天就跟着来了。

春风又是富有的。它每一次吹过都会留下惊喜:它先是在桃树上安放了小婴儿的粉唇,然后把每一条柳枝变成少女的长发,轻轻从水面拂过。春风来了好多次,但是榆树枝还依然坚硬,每条枝丫短小,向上,像被不断削剪的手指,没有血肉,白骨森森。可是喜鹊是喜欢它的,把它丑丑的窝搭在两根粗树枝中,风摇着树,也摇着它的窝。它窝中的小宝宝,睡在天然的悠车中——风受了喜鹊的启发,在每一个榆树枝上安放了密密麻麻的虫卵一样丑丑的花苞,慢慢的,米粒样大,后来就鸟窝一样大了,整个树冠比鸟窝还大,严严地盖住了喜鹊的窝。喜鹊有时候站在另一棵榆树上打量它的家,或是在欣赏风抄袭了它搭窝的手艺,暗自得意。它站在最高最细的枝丫上,一点不慌乱,身上的羽毛黑白相间,它丝毫不用花费心思随季节变换它的羽毛,或是躲在浓荫下低声鸣叫,它是仗着人类的喜欢才这么大胆吗?它大着嗓门呱呱叫着,追着你从这个树枝飞到另一个树枝上。榆树细小的枝跟它的爪子一样坚硬,才不会把它从树上抛下来,抛下来它也不怕,它有一双翅膀呢。

气温下降了许多,天阴沉沉的,好久不见雨点落下来。春雨的慢性子才不理会你的坏心情,阴了好几天,阴着阴着,天就静下来,风不知去了哪里,鸟儿也贪睡起来。清晨没有鸟鸣穿窗而入,春雨落下来了。

眼前忽然明亮起来,春雨洗刷了黑色的虫卵一样的花苞,榆钱儿就展开了,像蛇蜕去一层皮一样,整棵树变成了绿色的粮仓。风在榆树上安放的竟然是元宝一样的绿耳朵,或绿米粒,我们都被它骗了。母亲说,你形容得很对呢,小时候挨饿,你外婆就会给我们用榆钱儿做疙瘩汤吃。最难熬的那几年,村里人把榆树的皮扒下来,晾干,铺在石碾上碾成粉,掺上野菜蒸成馍,因为满山遍野的榆树,村里的人才没被饿死。可是许多榆树却倒在了风中,所以春风有时带着呜咽一路吹过去。

但是我喜欢风儿的调皮,它把春的粉嘟嘟的嘴唇,绿盈盈的耳朵吹出来,就是不见人面,难道人面桃花都在去年隐去了?唯有思念隐藏在万物中。

我伸手摘了几片榆钱儿,放到嘴里,还是儿时的味道,清淡,绵软,有一丝丝甜。那是我的胃唯一可以接受的花朵,那种美好的味道弥漫了我整个的童年——我趴在栅栏上,眼巴巴看着邻居家的大榆树在风中静静绽放,像硕大的伞罩下来,可是,没有人出来。邻居家的小女儿从小受了惊吓,病恹恹地躲着人。她从不出来找人玩耍,我拍着栅栏叫她也不出来,偶尔我会看见她在榆树后面一闪就不见了。有一次我追出去,她躲在她母亲的身后,咬着苍白的嘴唇,大眼睛满是惊恐。她的母亲正在采摘榆树钱儿,她分出一箩筐,隔着栅栏递过来。榆钱儿颤巍巍的,我忍不住抓了一把塞进嘴里,顿时嘴里溢满清香,那是一种不同于任何水果或蔬菜的清香味道,浓郁得从鼻孔冒出来。

树顶上的榆钱儿先老了,落下来,铺在榆树脚下,所有的花或叶子都要去跟它的根告别。父亲用一把大扫帚聚拢了落下来的榆钱儿,哗啦啦的,像在聚拢一地的金币,然后捧到一处平整的土地上,均匀地铺开,洒上一层细土,浇上水,没几日,小榆树就密密地长出来。父亲说,三年后你就可以吃上新鲜的榆钱儿了。父亲最懂小孩子的心思,或他心里始终住着一个小孩儿,园子的四周都被他种上了各种果树,沙果、李子、还有小毛桃,我们每个小孩的肠胃里都有一只馋虫伸出长长的舌头来。

父亲老了,他当年栽下的榆树早已被弟弟砍掉种菜了,我好多年也没吃过榆钱儿了。某一年的某一日我突然来到了一个叫老王府的地方,这里满山遍野都是榆树。老王府,以及老王府的旧物件都在那个荒唐的年代被损毁了,不见踪迹。只是院里的榆树还在,好几百年了,根深叶茂,米粒样的榆钱儿沉甸甸的,压得树枝垂了下来。每天从树下走过的人,都忍不住摘几片放到嘴里细细咀嚼。

树林的文章5:栵榔 那片高大的枫树林

文/宁萱楼子

栵榔 那片高大的枫树林

我故乡老屋的正北,跨过屋后的那片稻田,横过一条蜿蜒曲折的沅常公路,沿着陡峭的山路爬行几十米,就进入一片高大的枫树林了,这地方叫栵榔 。

“栵榔”两字是什么意思?我至今搞不清楚,在故乡的村子里,现在已找不到比我年纪更大,更清白故乡地史的人,故而“栵榔”这谜团可能永远无法解开了。我之所以用的“栵榔“二字定名这个地方,一则是根据故乡人的读音,他们都叫那个地方为“lie-lang”,二则是我自作聪明地认为,既然这里是长着大片枫树林的地方,那它的名字应该是有”木“字偏旁的,于是我便选用了“栵榔“这两个都带有”木“子偏旁的字。

栵榔那片高大的枫树林,现在已不见枫树的踪影了,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被砍伐一光,它的枝干都成了当年“大炼钢铁”时那些小高炉里的燃料,之后,这里先是成了水土流失的荒山坡,随后又成了杂乱无序的民宅区,一切已不是原先的模样,只是它的亲切和神奇,依旧留在我枯萎的记忆里。

我最早知道那片枫树林叫“栵榔”的时间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那时我才六七岁。因为家的变迁,父母从县城里搬回老家印家垻定居,我也随同父母踏上了归乡的路。从县城回到印家垻有约二十里的路程,父亲带着我一路歇歇走走,走到简家的时候我实在走不动了,父亲背着我走了一段路之后,把我放下来,说:“自己走吧,再走一截就到塘坊了,站在塘坊路口的弯道上,就可以看到家了。”听父亲说着,好像家就在眼前,于是我鼓起了劲,兴致冲冲地往前走,不一会就到了塘坊,从路口的弯道上向东望去,眼前是一片开阔的平地,一条银白的溪流穿行于平地中,远处横亘的山脉隐隐约约,若云层,似雾气。父亲手指远方说:“你看,家就在那里,那有房屋,有树木的村子,就是印家垻“。我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看去,怎么也找不到那有房屋,有树木的村子,爬到路边的一个土堆上去看,依然看不清。父亲凑近我的身边再次指点着,说:”远处有一大片树林的地方,你看到了没有?那长着大片树木的地方叫栵榔,我们的家印家垻就在那下面“。这次我看清了,那片大树林因为树木高大,色彩葱翠十分显眼。我高兴地叫起来:“啊,快到家了,快到家了。”其实这塘坊距离我家还有七八里的路程呢。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了栵榔,第一次知道了栵榔就在我家的近旁,于是也是从这时候起,我对栵榔有了亲近如家的感觉。

十四岁那年我进城读中学,每个星期六都要回家一次,每当走到塘坊的时候,在那路口的弯道上,我都要极目远望栵榔,看到了栵榔,我犹如看到了母亲企盼的目光,她像似在翘首瞻望游子的归来,看到了它我有说不出的兴奋,更有激荡于内心的亲切,因为看到了栵榔的那片枫树林,家就不远了,家中的一切便闪电般的浮现在眼前:祖母是一个人独自坐在西头那间窄小黑暗的屋子里歇息呢,还是拄着拐杖在门外的大路上散步?父亲应该收工回来了,他是在堂屋里修理农具?还是挑着粪桶在屋西头的菜地里施肥?母亲一天中有做不完的事情,做完农业社的活,回来还得做饭,炒菜,喂猪。二姐可能还没回来,收工了,她还要背着背篓去找猪草,常常是天黑了才进屋。弟妹们在干什么呢?他们放学回来了,母亲会给他们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烧火,洗菜,剁猪草-----想着这一切,一种亲切温馨的暖流涌上心头,我急切地想回家,我急切地想见到亲人,于是我加快了赶路回家的步伐。

后来我去外地求学,亦在外地谋生,每逢假期回故里看望亲人时,走到塘坊那路口的弯道处,我依然会习惯地放眼远望,我在寻找栵榔那片高大的枫树林,我在寻找位于栵榔下面我的家。只是这时我已无法看见那葱笼翠绿的枫树林,而这时的家,也不是原来的那番景象了。父亲去世之后,我的祖母也随他而去,上世纪八十年代,故乡祖传的老屋也被拆除,失去了这些情感中致命的东西,故乡这个家在我心中的分量变得越来越轻微起来。后来母亲也去世了,老屋的地基也转卖给了他人,在这片山水间,我所有的亲情都已失去,我的故土,我的故居也遭遇着如同栵榔那片高大的枫树林一样的命运——连根铲除,不复存在了。等到我的孙辈以后,他们将不知栵榔为何物,也不知故土,故居在何方了。

栵榔不仅对我有亲情感,还有着无法释怀的神奇感。

祖母曾经对我说:“屋后岩板头那片山地,是一只栖落的凤凰,它的尾巴伸在挂牌山,那横亘高峻的山势,是凤凰舒展的尾巴,程隆界和庭子垭那两支山脉,是凤凰的两个翅膀,凤凰的头就是栵榔那个山头,山头上那片高大的枫树林是凤凰头顶上那撮毛,又叫着凤冠。凤凰是非常灵气的神鸟,它栖落在哪里,哪里就会出皇后,出大富大贵,可惜的是,我们屋后的那只凤凰是断了翅膀的,它的一只翅膀从庭子垭伸出,就被兰溪冲折了,成了一只落魄的,受了伤的凤凰,不然的话,我们这一带,不是皇城,就是郡府呢”。祖母娓娓而谈,我坐在她面前的小凳上专注地听,这神奇的故事,这美丽的传说,在我幼稚的心灵里激起了阵阵涟漪------。以后我曾多次光顾栵榔,带着祖母故事里的神奇,我亦以神奇的心态,观看着这神奇的栵榔。

栵榔,那片高大的枫树林,它总共只有三四十棵枫树,一棵挨着一棵,围城一团,每棵树都有合抱大,每棵树都有十几丈高,大小是那样的均匀,树干都一样的挺直,枝叶都是那么的繁茂。这枫树林里阴暗潮湿,不生杂树和野草,地面上盖着厚厚的一层枫树叶,脚踩在上面,像似踩在绒毯上。

令人费解的是在这片山顶上,只集中地长着这片枫树林,它的四周都是光秃秃的,没有其它的树木,连矮小的灌木林也没有,突显了它的净洁和高大,难怪祖母说栵榔的枫树林是凤凰头顶上的一撮毛,真的,好像“凤冠”。

一天旁晚,我的族伯印昌林来到我家,他站在院场里大声地叫喊:“铁牛,铁牛,快出来,我带你到栵榔去,你的爹爹程咬金在栵榔等你。”母亲听了,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她赶快推着我躲进內房,说:“你千万别出来,这昌林最近疯癫了,到处乱跑,到处打人。”

我躲在房里,听见昌林伯还在外面叫喊,母亲无可奈何,壮着胆子开了门,对着昌林说:“昌林哥,铁牛不在屋里,他出去玩去了“。昌林说:”铁牛就是程铁牛呀,他是程咬金的儿子,程咬金在瓦岗寨当混世魔王了,我叫铁牛带我去投靠他,我手里有两件宝贝,要献给程咬金“。说着,昌林从衣袋里掏出两样东西,一个是金黄色的干葫芦,一个是溜圆圆的河卵石。他还说,程咬金在栵榔安营扎寨,带来了许多天兵天将,那些天兵天将都爬在栵榔的枫树上,在枫树上操练刀枪,好不热闹。我从侧屋的门缝里看见昌林伯在院场里玩弄了一阵宝贝,才边唱边跳地出去了。

昌林伯是我村为数不多的识字人,夏天在河滩放牛时,常坐在树荫下读一些“封神”“说唐”的古书,这次他疯癫了,竟然把“说唐”里的人物和栵榔联系起来,栵榔成了程咬金安营扎寨的地方,是历史,是故事,还是幻觉呢?

以后,我又多次的去过栵榔,当我钻进那高大的枫树林时,心里阵阵发毛,我仿佛看见了昌林伯所描述的景象:程咬金在这里安营扎寨,天兵天将在这里操练刀枪,枫树的枝叉间都是攀援飘逸的仙人,我一个人独行此地,便有阴深恐惧的感觉,再也不敢留步顿足,常常是惊恐得冒出一身冷汗,一溜烟地跑了过去。栵榔那片高大的风树林,让我从亲切到神奇,进而又有了一种恐惧的感觉了。

1957年,家乡掀起了大炼钢铁的高潮,这栵榔前后左右的荒坡上,洼地里都筑起了小高炉,一个个好像抗战时期日本鬼子在华北平原上修筑的碉堡。炼钢炼铁需要燃料,家乡四周没有煤,于是这一片枫树林便遭遇了厄运,一棵棵,一蔸蔸被砍倒,被劈碎,投进了小高炉。这片枫树林有三四十棵合抱大,十几丈高的枫树,劈成柴火该有几百万斤,但是,凡是烧这枫树柴的小高炉,不仅没炼出一块铁,还事故频发,不是垮塌了炉子,就是烧死了做工的人,人们在私下议论说:“那枫树柴是烧不得的,那是几百年的古树,都成树精了,毁了它要遭报应的”。

如今,栵榔,那片高大的枫树林已早不见踪迹,那片长着枫树林的山头也不是原来的相貌了,只有它的亲切,它的神奇永远烙印在我的心灵里。

2013/2/3于市委大院

树林的文章6:门前的枣树林

文/dgjingxin

随着岁月的流失,我的怀旧感愈来愈强烈,对往事的回忆充斥着心的整个空间,过年了,人生的年轮又多了一层内涵,刻写在记忆中的往事,一幕一幕,最难忘的是儿时门前的枣树林。

小的时候,家里条件差,只有六间土房,没有围墙,院子很大很大,足有一亩地。每年春天,父亲都会趁春耕,偷着用生产队的大黄牛犁门前的院子地,母亲种上孩子最爱吃的甜秫秸,等成熟之后,放到地窖里储存,等到腊月二十六大集上去卖,换点钱好过年。院子前面是一条水沟,那是沙河和村子大湾的枢纽,每到夏天,我就会用罐头瓶子去小水沟钓鱼虾,水沟前面就是一片一片的枣树林。

春天,万物复苏,小草开始吐绿,孩子们可不能睡懒觉了,一大早就被父母吆喝着起床,去门前的这块枣林去挖菜,枣树的品种很多,枣树的样子也奇形百怪,有的像一条龙躺在地上,有的好似一座拱桥,有的枝杈相互缠绕,恰似两条蛇相争。只要枣树发芽了,生产队看青的,就不让孩子们爬树了,我们就每天盼着枣树开花,那时就会引来好多小蜜蜂。

夏天,早晨的露水很大,在枣林底下拔草可是件苦差事,记得最难受就是脚底下的鞋子,被露水打湿了,走路一歪一歪的,枣树这时候已经结枣了,很青很青,前面还有个小尖儿,大人们常说,青枣不能吃,吃了身上长疖子,有时候实在忍不住摘一个青枣吃,还得把前面的小尖儿掐去。

最实惠的是秋季,俗话说,七月十五点儿红,八月十五满儿红。过了七月十五,生产队就安排看青的来看枣了,就怕孩子们偷吃。记得小时候看枣的是一个裹着小脚,梳着髽髻的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在枣树底下都用耙子把地耧了,不让孩子们靠近枣树,只要发现踩上脚印了,她就会围着村庄一圈一圈的骂街,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她男人叫老会,早就去世了,人们都管她叫老会家,她孤儿寡母的,谁也不敢惹她,有一次,我和伙伴实在受不住红枣的诱惑,趁大人睡午觉,我们就爬上树,把背心往裤衩一掖当口袋儿,去偷摘黑红发亮的枣子,下来后,把自己的脚印处理掉,那次真没被老会家发现,至今记忆犹新。最高兴的事,就是生产队打枣了,老爷儿们都拿着竿子打,妇女孩子就提着篮子捡,一竿子下去,像下冰雹似的,我们都捂着脑袋,争着往篮子里拾,当然,看见又大又红的枣子,就会放到嘴里,那种滋味真是难以忘怀。

冬天来了,枣树的叶子都落了,孩子们都到枣林里去拾枣叶。枣叶既能当柴烧,又能当小羊的主食,记得有一年也是快过春节了,我和伙伴去枣林拾柴禾,发现一条大狗叼着一根大骨头,我们用砖头夺下了狗嘴里的骨头,用砖头砸碎了吃里面的骨髓,一直到现在,都不好意思和任何人说这件事。

门前的枣树林,给了我太多太多的记忆,也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深思……

树林的文章7:山与树林的合唱

文/鲍尔吉·原野

“山在歌唱,只是人没有听到。”我记不起这是一句诗还是一句歌词,也记不起这是别人说过的话抑或我脑子里冒出的念头,且把话如失物招领一样放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我相信这句话。

在牧区,山峦裹着蓝色的毯子,趴在天边。它们做什么呢?一定在小声唱歌。山在那边一定看见了河流。草原的河流曲曲弯弯,像在塌裂的河床里流淌;在任何光线下,它们都白而亮,像割裂绿草的白色闪电,又像马鞍上的银链子。群山的合唱是低频震动,河水为此浮起波纹。山比人更早通晓和声的唱法,歌的层次如山的层次。山坡上的灌木带、白桦林带和蒙古栎带是不同的声部。人听到的是树叶哗啦啦的声响,这个不算,顶多算伴唱。人听得到山和树林的合唱吗?如《出埃及记》那样的肃穆。群山合唱,越矮的山峰声音越尖,跟人一样。树林是乐队的弦乐。我听《霍夫曼的故事》里的船歌,小提琴齐奏也有非凡的歌唱性。树林的齐奏不齐,也没法绝对地齐,除非是用电子合成器贴上去的音,不齐才好听。树林的伴奏如几百把弓子整齐地拉过去,每把琴的乐音会快一点或慢一点,混杂的声音如夜空里参差不齐的树梢围在月亮的脖子上。有句成语叫“山呼海啸”,发明这个成语的人是懂音乐的,并通天籁。山的歌声近于呼,古人称“吁”,呼吸的“呼”,呼麦的“呼”;广板并慢板,有曼陀瓦尼乐队的无限的延长音,然而无词,音乐术语叫吟唱。其实所有歌的歌词都是狗尾续貂,是包糖块的玻璃糖纸,是废话。山在夜里歌唱,星星下垂,聚集在地平线,它们是听众。山的歌声的波长不被人耳所解码,山早就看出人是聋子,羊倌赶羊上山下山,没表情,证明他从来没听到山的歌声。

流云停驻,人不明白流云为什么会停下来,是云听到了山的歌声。在牧区,朝起的云都挤在天边,如小学生排队,它们在听山的歌唱。歌者不光有山,獐子松是女高音,落叶松是男高音,山洞是男低音,白桦树是次女高音。这是说独唱的乐章,合唱时它们全体加入合唱。

白雾飘过来时,山唱的是情歌。白雾在歌声中滑落在山的脚下,让山的嗓音有一点沙哑,迈克波顿唱情歌也很沙哑,太亮的嗓子唱不出情歌的诚恳。心中无苦,不适合在山野里歌唱。山在恋谁?流云、大江,还是天上的星星?这个事在没弄清楚之前不可乱说。人的听力与山的波长对不上,听不清它和它们的恋爱与失恋。那些古老的岩画在说这个事吗?不像。

山不是文工团员,没有新歌的时候,它习惯于沉默,但四季的每一个季节山都要唱一唱,在春天歌声会多一些。山的歌声传过来,鸟儿在天空盘旋,田鼠钻出洞来谛听。唱到低音部分,山石子震落,轱辘到山脚下。如果河水绕着山流,必是此山歌声优美,河水舍不得一下子流走,山为此多唱了好多的歌。

树林的文章8:窗外的桐树林

文/王玉红

很幸运,窗外有片桐树林。

这片树林,有百余棵泡桐。建房时,它们刚被栽种在这里,只有胳膊粗细就做了我的邻居。

如今,每一棵泡桐都有一搂多粗了,且高出房屋许多,以至于站在窗前,看着它们茂密的枝叶,我仿佛置身于林间的鸟巢里。

树林里有很多喜鹊,它们寻找林子里最高的树搭建鸟巢,一个又一个。有时候,我会站在窗前看喜鹊搭巢,它衔来一根树枝,慢慢放在树杈上,再去衔下一根,有时候,不小心没放好,那树枝便像树叶一样,飘落树下。它只是向下望了一眼,就又飞远了。没过几天,树上便多出一个鸟巢来。雏鸟长大了,喜鹊带着孩子们在林子里跳跃,鸣叫,甚至在树林空旷的地方上下翻飞,那阵势,也很壮观。近段日子,树林里来了几只不知名的鸟,只闻其声,不见其面,叫声婉转多情,每天早晨,我都会从鸟鸣中愉快地醒来。

泡桐林顺着我们这排房子呈带状延伸。紧临我家屋后的十几棵泡桐,在大地上站成了月牙儿状。忙碌的时候,窗外的风景,无暇顾及。一闲下来,往窗前一站,那片树林仿佛有魔力一般,瞬间便让我安静下来。我会发现泡桐花开了,一树淡紫,繁花似锦,或是下了小雨,雨滴敲打着宽大的桐叶,沙沙作响。有时候还会发现,一两只喜鹊,在枝叶间,悄然依偎。偶尔,我也会去树林里走走,一走到树下,便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秋意渐深,林间的落叶,日益积厚,终于有一天,早上起来发现,一树树的叶子,悄然谢幕,冬天要来了。又是在早上,发现树林变得白茫茫一片。望着门外的树林,我往往是沉默不语,其实这片树林早已成了一条河,在我心底缓缓流淌。从泡桐林的初萌到遮天蔽日,再到繁叶落尽,到白雪皑皑,我感悟着岁月,感受着人生,感恩着它带给我的诗意和温暖。

独自在家的时候,常常会睡在紧临树林的屋子里。躺在床上,不用抬头,就可以看见那片被泡桐裁剪的天空。最常见的景致是缺月挂疏桐,有时候是圆月。这幅景致常常让我情不自禁地披衣起床,站在窗前看月,甚至不顾天冷,不顾已是深夜,跑上房顶,尽情去享受这深夜里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若有一片月光洒向屋内,我便不舍得出门了。就那样安静地躺在床上,月光下,看着泡桐的影子在窗台上摇曳,感受着月光柔柔地抚过我的额头,不知什么时候,就已进入梦乡。

这片桐树林,让我觉得,我的家越来越像个家了。

树林的文章9:亲近树林

文/陈钰鹏

惯住大城市,不免腻味烟尘、雾霾和烦嚣,难怪人们总是不愿放弃长假的机会,到城市的边缘或近郊乡下去“透透空气”,那里有天然的树林和全开放的大公园。“嘉木树庭,芳草如积。”清新的空气,加上鸟语花香,不少人便下意识地得出结论:来到树高叶茂的林子里,人一定会长寿。于是,人们往往在“天然氧吧”乐而忘返。

好多年前,笔者有一次将近一年时间在德国出差,当时住在门兴格拉德巴赫,休息天常出去遛弯,但每次走着走着就进了人民公园,这个公园以参天树木和小溪为主,走出公园时,好像头脑清新了不少。当时觉得这是很自然的现象,树林里空气质量好,心情也就好,头脑自然清新啰!

几年来,欧洲很多研究者都在提倡“到树林里散步”,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树林散步有利于身心健康,能使脉搏减慢,心理状态会受到正面影响。令人想不到的是,专家们提到,树林散步同样会“烧掉”热量(消耗热能)。比如一个体重80公斤的男子1小时内走4公里,会烧掉240卡热量。同样的路程,如果用30分钟的时间慢跑,也不过烧掉320卡热量。对此,体育医生解释说,因为散步时所跨的步子比慢跑时多,所以每天走3000步,有利于减少中风、心脏病和动脉硬化的风险。

当然,有条件的话,散步最好选择在树林里。韩国的一个研究小组将43名中年妇女安排在树林里散步一个小时;让第二个由19名中年妇女组成的小组在城市里散步。最后测量她们的血压、肺活量和动脉的弹性。第一组受试者血压显著下降,肺活量增加,动脉弹性有所改善。第二组的指标几乎跟散步前没有差别。第二组受试者中,有几位甚至应激反应上升(因为散步时受到许多外界刺激的影响)。

作为一种业余活动,日本在很多年以前便开始推广“树林浴”——在树林里散步或逗留。日本的医学专家经多次研究,认为连续三天,每天三至四小时待在树林里,就足以提高“杀伤细胞”的活性(可提高50%),这些杀伤细胞会将病毒从我们的身体清除出去,能杀死肿瘤细胞以及潜在的癌细胞。此外,在树林逗留期间,树木也会活化被称为“穿孔素”的抗癌蛋白质。穿孔素能侵入癌细胞,在其他酶的配合下,将肿瘤细胞的细胞膜溶解而形成孔洞,导致肿瘤细胞解体死亡。据研究者分析,导致杀伤细胞和穿孔素活性提升的因素是气态的萜类化合物(气味)。萜本来是对树木的免疫系统起保护作用的,显然,人的免疫系统也会对萜有所反应的。

下一步需要研究清楚的是,萜是否仅仅通过呼吸而被人吸收,是否也能通过皮肤而被吸收,如果是,那么“树林浴”需增加一个动作——拥抱树木,因为萜不仅存在于树叶(阔叶和针叶)中,而且存在于树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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