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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散文1:哦,家乡的粘玉米
文/秋天的风
最近总是梦到家乡的老房子,梦到那块黑油油的泛着淡淡清香的土地,在那块地里我耕种了八年,八年哟抗战都胜利了,八年的历史,我都在那块土地上留下了什么?记忆的闸门在南国小雨霏霏的日子里徐徐拉开,仿佛电影一般在眼眼前一幕幕的演绎着。
老房子位于小镇的最西测,房子的后身一百米处是公路,西面和前面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除了东面有少许的土地外,南面和西面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的牛羊。我和村长的老婆很要好,村长看我喜欢种地,就特批我,只要我能种过来,不怕累,老房子周围的地随便开垦。有村长做主怕什么呢,我就毫不客气的雇了一台旋耕机,旋出十多亩地。本身土地就很肥沃潮湿,经过旋耕机翻转两次,那地真叫好。放眼望去,黑油油的一片,旋耕机师傅叫着好,我心里便乐开了花!
有了土地就不愁播种,老公却替我犯了愁,大声和我嚷嚷:“你真是闲的,放着福不享,偏偏找罪受,前后小园还不够你种呀!”
哈哈,我才不理他,心想,看我种出果实来你吃不吃。我把房子东侧种上了土豆,一些边沿就种上向日葵南瓜、油豆角和香瓜,种的最多的就属粘玉米。五月份先扣薄膜种上一些早玉米,每隔十天种一些,粘玉米成熟比较早,要是一起都种完,青玉米棒你刚吃顶多一周,其它的就都成熟了。玉米种子要买最好的,品种也要多,垦粘一号,垦粘二号,特粘甜,黑玉米,花玉米,红葡萄色玉米,紫葡萄色玉米,纯白粘玉米、水果玉米都要有。不能混种子播种,不然铲第一遍地时留不准苗,等结棒子时就乱套了,会影响玉米棒子的口感。挨着种虽然还会相互授粉,白玉米和黑玉米挨着就会好些,最近处的玉米会变成花玉米。
播种的时候种子之间的距离不要过近,太近了长出的苗就会很小,结出的棒子也不大。要灌饱了水,不要施加化肥,农家肥最佳。备垄时垄要深,这样,秧苗下的土相应的也会多,同时就会耐旱。
我喜欢吃粘玉米棒,喜欢到了极致。吃的时候要挑稍微老一些的烀煮,太嫩的玉米不好吃,只甜不粘。从青玉米棒能吃的时候,我就每天以玉米棒为主食,什么菜没有我也能吃五到六穗。每当烀玉米棒子时,锅刚开时的气味最诱人,浓香浓香的,我便不停地流口水,心里着急,感觉时间过得真慢,心里叨咕着,快点熟吧,我馋的样子不亚于小孩子看到好吃的时的馋相。玉米棒出锅的时候,即便是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会一起拿好多摆在眼前,那个时候真的才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呢。晚上看电视,我会把玉米棒当零食吃。有时会在外面的地上立两块砖,砖的中间放上些干树枝,把青玉米用一根铁棍串上,不要拔下玉米皮,放在火中烧烤,也非常好吃。深秋没下霜之前会用冰箱冻上一些熟玉米粒,留作冬天蒸着吃或者做菜吃,有时也会把熟玉米用线绳绑上挂在阳光充足处晒干,也留作冬天吃。
玉米的种色多,给人的视觉感官就很有食欲,这时老公可有显摆的了,每次他同事朋友来我家时,总要显摆着说:“我家的玉米可好吃了,一会让我老婆给你们烀上一锅,走时拿回去点儿。"那些人走的时候,谁都不会只能一点,总会装满了袋子才罢休。开饭店的时候,我把玉米也作为农家饭的特色之一,城里的客人尤其喜欢,吃完饭也不忘要带上几穗走。吃的最多的要数城里的哥哥姐姐,我几乎一周给送去一袋子,有时也会一起送去两袋子,感觉给城里送去多少都不多,玉米棒到了城里,哥哥姐姐都不敢显摆,只会偷偷的给朋友送去一些,凡是吃到我种的玉米棒子的人都把馋虫吃出来了,那些人总会问哥哥姐姐:你妹还啥时给你送玉米呀?哥哥姐姐和我学的时候我就笑,劳动果实得到承认心里自然高兴。玉米从播种到成熟的过程中我也是精心侍弄,也是付出了一定的辛苦,产地的时候我也会像当地农民一样,天刚放亮就已经在地里了,天黑黑时候我才一身泥巴的进屋,老公这时已经躺在床上吞云吐雾的看电视了。开店后就更忙了,星期礼拜就会让城里的姐姐来帮我。十多亩地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并不多,可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多,每当最累的时候,我就自己安慰自己只当减肥了,要不然还得买减肥药吃,对身体还不好;这样既锻炼了身体,体重还下降了,又能有美食可以吃,一举几得,何乐而不为呢。
四年前赶上我家后面修立交桥,那一年是我最后一年种地,指挥部就设在我家相邻的另外两个房子里,指挥部的人也没少吃我种的粘玉米,他们都说:你家的玉米真好吃,又粘又甜,甜的就像放了糖一样。我知道所有的赞美声不是假的,因为种玉米时不上化肥不喷农药,结出的农作物口感就是好。烀玉米时不要用铁锅,要用高压锅,放少许水,用里面的气蒸熟,就会相应的增加甜粘度。用阿迪锅更好,定时就可以了,即便锅里没有水也不会糊锅,靠锅底下的玉米最好吃,会有粘粘的糖溢出来。
一晃来到深圳半年了,昨天身居北方的文友梦和我说在家吃玉米呢,这便又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思念,勾起了我对家乡粘玉米馋馋的欲望,我好想吃啊,好馋!梦说:“姐,你那里没有吗?”是啊,超市里的玉米都是一吃一股浆的那种,皮皮的,不好吃,哪里会有家乡玉米那种肉头的甜甜感觉与浓香呀。大城市固然繁华,尤其到了夜晚,到处都星光璀璨的,可我总觉还是家乡好,尤其是这个季节,各种瓜果都以上市,玉米棒是最旺的季节,乡下的人会开着车到城里卖玉米棒,虽然没有我种出的玉米甜,但也非常的好吃。
人不管走多远,心总会被家众多亲人牵着;人不管你居住的城市有多大、多繁华,心始终还系在家乡的故土里,这或许就是人本性的使然吧。家乡的朋友时常会打电话问我是否还会去。我怎能留在异乡?这里没有我熟悉的面孔,没有我儿时的玩伴。我思念的人在北方,每天都在祈盼、遥望,我怎能不回去!我还想嗅到家乡泥土的芳香,还想吃家乡又甜又粘的玉米棒。
哦,我的家乡,我思念的人,等我,我一定会回去,回去和你们围坐在农家的土炕上,笑谈儿时的趣事,吃着刚从地里摘的香瓜、大西瓜,一起吃窝瓜土豆炖豆角,一起吃甜甜的粘玉米棒……
房子的散文2:被走远的树
文/程予东
西院翻成了砖瓦房子,院里的那棵榆树,已经走远了,可是我忘不了它。
榆树在我感受到的春天里一次次苏醒,不信你看那一嘟噜一嘟噜的果实不都是紧凑地伏在枝条上在风的臂弯里游荡,游荡吗?一钱钱稚嫩的心在浅绿的榆片正中怀着朝圣的心情酝酿着走向下一个夜晚的梦。一朝醒来,看梦在阳光下纷披着疏朗的手掌,也是攀了它的枝干,一腕的枝条奉出自己的坚韧撑起你的调皮,撸下一串,投到嘴里,清甜的滋味催开舌尖的味蕾,缓缓流动,缠绕。
这样的好景在那个浓郁的季节戛然而止了。
没有错的,那个浓郁的季节,西院里的每一棵树都在伸展着自己的幻境。刺啦刺啦,一声又一声的,从西院里固执地传来,我的心不由得揪起,腾地从床上弹起,投到西院,哥站在榆树的两端,锯子尖利的牙齿啃啮着它合掌粗的枝干,“干嘛,干嘛要锯掉它啊!” 我的声音喷涌出来,好像被扔到了火海即刻焚毁。“凭什么?”我跑了过去,拽着哥青筋突起的胳膊,“不好好长的东西,打家具只能做帮衬的底子。拿它做造房的檩条?房子都翻新两回了。一起种下的梧桐恁粗了,这个长得不快的东西,留它作甚?”哥眼也不抬,闷着头把答案埋在汗水里。锯子过处,你森白的骨粉散落在潮湿的地面上,又被使力的脚踏在地下,你无言的承受,一颗小小的心阻挡不了他们强悍的臂膀,一直阻挡不了。他们膨胀的念想里,没有你的位置,他们想着所有的存在都要合宜他们的需要。
在这点上梧桐比你高明,它们的叶子只是略小于荷叶,掩饰不了张扬,紫色的花大张着嘴巴,不但流溢出浊臭的味道,而且身子妖姬般修长,花心空荡无非是借此想把声音传得远些,好让路过的人都知道,这样的树心还会有多少密集的纹路?我曾经叩它的干,里面传来“当当”的声音,像一口灌风的洞。是呀,树心怎么可以放过和叶子、花朵的配合!它们是一伙的,这是它们的特长,特长的东西,一般根植在需要的沃土之上才显现出来。结果它们先被留着,在天地间耀武扬威地。你们呢?把全部的榆心都拿出来,曾经在饥馑的年代里喂养过贫弱的嘴巴,使他们能够跌跌撞撞地保持前行的姿态;童年的孤寂里,你以细弱的臂膀安稳地托我朝着云的方向,你是细弱了些,可是我在你每一条枝上都是无恙的。叩击你的躯干,沉沉实实的回响。你所想的是把心密密地抱紧,来演绎自己的缓慢,是不是一直坚信只有缓慢的脚步才可以绣出安稳恒远来?你的耳一定捕捉过那道逶迤的静水,它无言的走远,最后走成一片海;你的眼也一定注视过机器吞吐的画幅,也一定看到了风清午后濡染的墨画价位在扶摇直上。可是眼下,在一切都求速成的年代里,很少有人等你长大了,你缓行的做法怎不显得竭蹶啊!
后来,很是不幸,我在王鼎均的《那树》里读到了这样的句子:那树,那沉默的树,暗中伸展它的根,加大它所能荫庇的土地,一公分一公分的向外。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别的东西延伸得很快,柏油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房一排一排挨过来。夜晚一公分一公分的速度被日夜兼程的一里一里、一千码一千码、一排一排的速度打败了,速度上的胜利是真正的赢得吗?
风在我瘦薄的身子周围旋起,一时无言。我知道很多东西随榆树被走远了……
房子的散文3:会转动的房子
文/吴熙
有一只小蚂蚁生活在地底下的一个小屋里。这个小屋整天又黑又暗又潮湿。终天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了,决定要改变一下目前的状况。
于是,他沿着蚂蚁洞里的小路向外爬。爬了好久,突然眼前闪过一丝亮光。“啊!我找到出口啦!”他高兴极了,不由加快了脚步。顺着亮光没走多久,顿时眼前一片碧绿。原来,这是一片向日葵地,它们生长得正旺呢。一株株茂盛的向日葵对于小蚂蚁来说简直就是一棵棵参天大树,他仿佛来到了一片大森林。太阳的光线被一片片宽大的叶子遮住了,偶尔有几丝光线射进来照到小蚂蚁身上,他立刻感到温暖无比。“不行!我还是不能把家建在这里,它们会挡住我的阳光的!我要建到顶上去!”于是,小蚂蚁又开始顺着向日葵的身子向上爬。它爬呀爬呀,终于爬到了向日葵的顶上。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呀!四周是一片金黄色的世界,一片片娇艳的花瓣就像一个个篱笆将他包围。他在花朵中间不由自主地躺了下来,暖暖的,软软的。他睁开双眼,太阳公公正在蓝天上朝他微笑呢。真是太舒服了!“对!这就是我想要的!”他高喊着立刻爬起来,用一片最鲜嫩的花瓣建成了一个小房子。小房子里面终日阳光明媚。
对于小蚂蚁来说,这是世界上最明亮、最温暖、最神奇的房子了!
小朋友,你可知道它神奇在哪儿吗?对了!向日葵是永远朝向太阳的,它会随着太阳角度的不同而转动,所以这也是一座会转动的房子哦。
房子的散文4:听雪
文/王吴军
听雪,在夜半时分,在老家的旧房子里。雪声细细,一点一点,透着无限凉意。
在雪的声音里,我没有入眠。窗外的夜色中,故乡的大街小巷沉默着,路灯如谁人的眼眸,亮着。我知道,它们也在倾听,倾听这让人愉悦的雪的声音。
我在雪的声音里,情思婉转,感慨自己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的时光,渐渐地老去,凉意渐浓。
我曾经弄不明白,时间的风尘是如何让世间的事物老去的。我把一位朋友送我的画挂在屋里,时时欣赏。有一天,我拿出另一位朋友送的画,将二者一比,心中骤然一惊。墙上的画框里,那原本明媚的风景在时光的流逝里竟然老了。
我呢?也黯淡成了一幅旧日风景。那些明媚的、爽朗的、生龙活虎的时光,离我越来越远,那蓬勃的、激越的、怦然心动的情绪,也在时光里渐渐宁静下来,慢慢地,就有了这静夜听雪的闲情。
听雪,听得让自己成了一块安静的石头,一泓幽静的湖水。
古人听雨,“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我听雪,也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窗外飞雪片片到天明。
雪依然是雪,是听雪的心渐渐慢下来了,慢得一任飞雪片片到天明,到下午,到傍晚。
窗外,深夜的雪,静静地飘落下来,落在房顶上,落在树枝上,落在窗台上,落在大地上;雪的声音,响在故乡,也响在异乡,响在深夜,也响在清晨,响在原野上,也响在山水之间。
雪的声音响在时光里,就像我走在时光里一样。抬眼望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索性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慢慢走。
房子的散文5:望
文/李致一
一座古旧的房子坐落在寂静的小巷边,小巷里偶尔走过几个匆匆的路人。斑驳的大门内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太太用茫然的目光张望着外面的世界,也许是在想念自己的亲人,也许是想把自己的孤独写到路人的心里……
寒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回宾居老宅看望久别的姑老祖。在去宾居的路上,妈妈给我讲了关于姑老祖的故事。她是我亲老祖(妈妈的外婆)的姐姐,年轻时丈夫就离家外出,从此杳无音讯。她没有孩子,但她主动用柔弱的肩膀“挑起”帮我的亲老祖抚养六个孩子的重任。几年前,我的亲老祖去世了,而姑老祖曾经带大的六个孩子都有了各自的家庭,早已离开了宾居老宅。这么多年来,除了由她抚养大的几个孩子逢年过节回家看望她,姑老祖几乎都是在孤独中过来的。因为姑老祖年轻时候常在工厂里抬一些十分重的东西,所以现在她的头和手常常发抖(不知道是不是帕金森综合症),病痛常常和她做伴。只有在她抚养过的孩子来看望她的时候,她才少点孤独、多些笑容。“只要你们来看我,我就高兴了,病都好了大半!”见到我们回去,她一直喃喃说着这句话。回想她坐在门前张望的那一幕,听着她嘴里重复的那句话,我和妈妈都忍不住落下泪水。
姑老祖为后辈操劳一生,无私奉献一切,没有她就没有我们,如今,她已步入暮年,孤寂与疾病陪伴着她,我们真应该多回家看望她!我永远记得姑老祖坐在门前张望的那一幕和她嘴里重复的那句话。
房子的散文6:理想的房子
文/冯唐
我心目中理想的房子要有十个要素。
第一,房间面积要小。一卧,最多两卧,多出来的一个卧房当客房,或者等小孩儿长到青春期要求自己睡时用,或者偶尔夫妻吵架需要分房睡时用。每个卧房不超过十平方米,乾隆帝的卧房也不过十来平方米,平常人王气更弱,不僭越。卧室里最好有大些的衣橱,常穿的衣服可以挂起来,旅行箱也可以藏到视线之外。一厨。如今的女性追求平等,做完饭不洗碗,所以要有洗碗机。要有烤箱,不做饭的时候可以烤鸡翅和羊肉。一起居室。一桌,六到十把椅子,吃饭、喝茶、看书、写作都有地方了。最好有个真壁炉,天冷的时候点起一把火,心里就踏实了。最好再有个宽大的单人真皮沙发,中饭之后,瘫在里面看书,被书困倒,被夕阳晒醒,午睡前看的内容都记到脑子里了。这样算下来,一百平方米足够了。如果嫌小,想想,多出来的面积和房间你一年也去不了几次;想想,面积小,好打扫。如果还嫌小,就减东西,一年以上没碰过的东西,理论上讲都可以扔了。
第二,要有个大点儿的院子。有树,最好是果树或者开花的树,或者又开花又结果的。自家的果子长得再难看也甜。哪怕花期再短、平时打理再烦,每年开花的那几天,在树下支张桌子,摆上简单的下酒菜,开瓶顺口的酒,看繁花在风里、在暮色里、在月光里动,也值了。要有动物,大大小小的鸟用不同“方言”叫,松鼠、野猫、鹿不定时地来看看你在读什么书。它们知道你没有杀心,见你靠近也不躲避,只稍稍侧身,让你走过去而已。
第三,要有好天气。不要太干燥,不要太湿,冬天不要太长,夏天早晚不要太热。
第四,要有景色。尽管你天天看,但是景色依旧重要,或许正是因为你会天天看到。如果你的眼睛足够尖,你会发现,尽管你天天看,景色每天都不一样。每天看看不一样的云,想想昨晚的梦,和自己聊一会儿天,日子容易充盈起来。
第五,附近要有公园。越近越好,走路三五分钟能到最好,如果开车才能到,不能算房子附近有公园。公园不用很大,有简单的草坪,一圈两三百米,能跑步就好。人过四十,不再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反而似乎总有拉不开的筋骨,跑步是解药。每天跑跑,三五千米,汗出透,整个人都好了。
第六,附近要有大学。最好走路能到,最好是个像样的好大学。有大学就有图书馆,有看不完的书可以蹭着看。有大学就有苍蝇小馆儿,而且开到很晚,一年到头都有便宜的好吃的。有大学就有教授,要张课程表,去蹭大课听。有大学就有女生,花落了,还可以在校园里看女生。
第七,附近要有足够好的生活设施。最好有几家好餐馆,开了几十年,食材新鲜,厨师可靠,菜好到你常吃不厌,懒得做饭了就可以不做。最好有几家好咖啡馆,豆子现磨,闻香进门,餐点都让人惦念。最好有一两家走路就能到的独立书店,时常能翻翻新书,每次能买到一两本过去一直想读但是没机会读的旧书。小学和中学都在走路可达的范围内,否则接送小孩儿上下学就会消耗掉你不多的自由时间。多数病都是年纪大了之后得的,老了之后,医院是必需的。医院最好走路能到,建筑不必雕梁画栋,等候时间不长就好,医生能不乱开药、能多和你解释病情、能体会到你的痛苦就好。
第八,所在城市要有历史。最好百年以上,连续不断。有很多古董店,家具、瓷器、餐具,买了就在日常的生活里使用。一年下来,在古董店买的东西比网购的还多。有不少博物馆,一些古迹,偶尔逛逛,觉得祖先并不遥远。
第九,一个小时车程之内有国际机场。人偶尔还是要出去走走,度假、会友、凑热闹。
第十,附近要有朋友。最好有很多朋友。朋友们就散住在附近几个街区,不用提前约,菜香飘起时,几个电话就能聚起几个人。酒量不同,酒品接近;术业不同,三观接近。菜一般,就多喝点酒;酒不好,就再多喝点,很快就能高兴起来。一生中,人除了做自己喜欢的事儿,剩下最重要的就是和相看两不厌的人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这第十点是最重要的一点。老舍先生您如果还健在,您在哪里,北平就在哪里,哪里就是北平。所以如果看上一处房子,买了下来,让房子变得更理想的捷径是鼓动好朋友们也在附近买房,共我山头住。
当然,这十点之前,有些更基本的要求:空气是干净的,水是能喝的,食品是能吃的,无论什么时候在街上走都是安全的,没有什么组织是能不依法就把你从你的房子里带走的。有时候,这些要求看上去是如此基本,但是有时候,又似乎是那么遥不可及。
房子的散文7:看草
文/钱红莉
可能是单位建的房子吧,楼距大得奢侈,慢慢地,大片空地变成了养眼的草甸子,不过是乡下见得多的,一年到头匍匐在地的,很普通的草。它们实在顽强,拼命挣脱地砖的束缚,偏要把纤长的草穗子伸到路上去,宛如一个个顽皮的孩子,在你平常散步的路上,伸头伸脑地绊住了你的脚……
秋天深了,露水一日盛似一日,草穗子悄悄把自己变成了绛紫色,一根根铺在灰青色地砖上,实在好看。偶尔拽一根,把叶子捋掉,放进嘴里,是故人一样的甜……
多年前的深秋,阳光很好,村里的女孩子闲不住,都要外出砍柴,以备冬天烧灶。当田埂上、坡地上所有的蒿子、蓼子被砍尽,我们依然闲不住,把目光投向山岗。山岗上处处草皮丰厚,我们耐心地,一锄一锄地刨……枯萎的草根被锋利的锄头平行切断,发出明脆的声响,像小石子与小石子的碰撞,在秋风里荡来荡去。无须几小时光景,被锄起的草皮堆在那里相当可观,也不过是回家当一把火烧了……被点燃的草皮,在土灶里噼噼叭叭,呼啸而去,烹熟的不过是一餐餐普通的饭蔬,怎如今,回味起来如此甘香如饴?
也是多年前,当读到海子的《四姐妹》:
高高的山岗上站着四姐妹
所有的风都向她们吹
所有的日子都为她们破碎……
不知怎么搞的,锄草的日子刹时浮现--也许,海子小时候也有为妈妈去“高高的山岗上”锄草皮的经历。人只有在长风邈邈的深秋,在“高高的山岗上”,内心才那么荒凉无依。
如今,在城里居住多年,也不大有机会见到草了,即使遇见,也是那种昂贵的泊来品,气质里有不容人亲近的冷傲,罢了罢了,两两各不相干,还是低头走自己的路吧--直到有幸居在大面积的草中,每天呼吸着只有草才能散发出的特有的甜味。尤其雨过以后,泥腥味与青草味手挽手一起走来,既扑面,又醒神,五脏六腑里都布满着这种繁盛的气味,不得不加快唤气的频率,似乎不这样,就是浪费,宛如面对一桌美食,若不趁机下几筷子,就太辜负了胃肠。这个比喻打得真是拙劣--概因成年累月在家养育小儿,人几乎锈过去,语感不再,想要过上读书写字此类的精神生活,几乎不能。
--不知道站在长窗前望草,算不算得上精神生活?就那么站着,什么也没想,只看着被鹅卵石隔开的一垄垄草,一天天里悄悄地变化着,由浓绿转浅黄,似乎盛意不再,萧瑟重来。房前房后的草甸子上,偶尔也点缀几棵桂树,比过二楼的肩,直往三楼的高度攀去。这一时,正值秋桂花季,把前后阳台的窗户敞开,接受风去风来--无论是洗碗或者拖地,人都无时不刻地在沐浴着香味的洗礼,简直晕乎乎的。平素视为苦役的家务活,此刻在桂花的芬芳里做起来,痛苦也减轻了几分。好闻的味道确实可以给人减愁,使人忘忧,何况还有大面积草的相伴。
天天被草包围,心也能渐渐收起来。草甸子是另一种形式的音乐,固体的,摸得着的,闻得出香味来的音乐,一日日等在那里,安慰人--是的,没有什么时期比现今更形容枯槁更心神俱疲更需要安抚的。觉着一天里最大的安慰,是在把球球哄睡,坐到南窗前把电脑捣开,趁开机空隙,扭头看一眼草甸子。
就是这一刻,也值千金。还是多年以前,在小城的时候,从一份诗歌刊物上看见关于草的一首诗,被深深打动,直到如今,还记得那首诗的作者名叫王长军,黑龙江人。把这首名曰《想想草的一生》的诗抄下来:
想想草的一生
我们还有什么念头不能茂盛?
我们被草包围着
拯救着 喂养着
草的暗示既单纯又简介
草以一种微微的清苦提醒我们
在我们咀嚼日子的时候
枯荣的 不仅仅是时间
所以吃草长大的哲学
就很肥壮
犹如一匹马从栅栏冲出
生命是什么 除了奔跑和劳作
马什么也不说
我们拥有生命 并且拥有草
在草中 我们被浆果照耀
被虫蚁簇拥在叶露中我们
发现了艺术 这使我们懂得了
和草在一起 火最先熄灭
一个人的时候,重温这首诗,特别苍茫,似乎抓住了一脉温存--原来,人人都是独自面对,独自过去的。纵然,人与草一样卑微平凡,但只要精神不灭,最终熄灭的却是貌似强大的火焰。
我天天看草,草却一点都不骄傲,只自顾自地长着,由丰茂到萧瑟,然后就是冬天了,大雪覆在了身上,即便冷,也不做声,它就这么能忍得住--忍着忍着,春天眼看就到了,小河解冻,青蛙出洞……大地上但凡有一口热气的东西,都有了希望。曾经以往,屡屡为球球所纠缠,总是恨恨的,脾气一日坏似一日。而今,都一口气吞了--何尝不能将自己幻化成草?孩子不过就是覆盖我们的一场大雪--忍个三冬四夏的,就那么难吗?
一个妇女无论清晨还是黄昏,都比较温和地推着或抱着一个异常顽劣的孩子在草甸子间穿梭来回,也偶尔歇一歇,坐在石凳上,想,也不过是--时移事往,中年已至。
房子的散文8:怀念,那一池春水
文/孙长江
当初,买这幢房子,就是因为窗外有一个池塘。
水面不很大,跟朱自清当年背着手踱步,踱着踱着,就踱一篇经久不衰的高中教材来的《荷塘月色》比,差不到哪去,只是没有“田田的叶子”,也不见“亭亭舞女的裙”。
但我还是喜欢这池塘的。
坐在电脑边,时间久了,我总是要站起身来,走到有着池塘的一边的窗前,向外看。看什么,我是不知道的。池塘的四周,都是些高大的树,再往下看,就是长长的叶子,全都笔挺挺地朝着一个方向,剑一般地茁长着的蒲棒草,还有绿色的花,好像总是开不全,都开在高高的茎上的一侧的芦苇,一阵风,哪怕是微微的风,吹过,它们的茎条就变成拱状,奋不顾身似的,保护着那些并不好看的花。
透过这一切,我才看得清池塘里面有趣的一切。
是野鸭子吧,东一群,西一堆地各自占据着一块水面,嬉戏着,玩耍着。有边游动边梳理羽毛的,老远,你都能看见那梳理好了的羽毛,在阳光里,是那么悦目;有一个猛子就钻入到水里,就像让你着急它才高兴似的,老半天,才在另一个地方浮上来,嘴里横叼着的是一条扭动的鱼儿,也不知那野鸭子,用的是什么招数,那极不老实的鱼儿,三下两下就被顺着吞进到了它的肚里……莫非是商量好了,那东一群,西一堆的野鸭子,在一个地方会玩腻似的,于是就不时地交换着位置。没风的时候,水面平静得就像一块晶莹的翡翠,它们一游动,那偌大的翡翠上,就有无数道条痕,纵横交错着,慢慢地漾开,直至消失。一瞬间,我就像是坐在低飞的直升飞机上,看见了我们叫作城市的大街小巷……
这儿的燕子也多,满院子里到处飞,边飞还边发出呢喃的软语,不仅不让人感到吵,反而会勾起你久藏的宿构。夏天,我最怕的也最喜欢的就是打开窗子;怕的是你正在搜索刚刚还很清楚,写出来没准儿就是天籁的一个于倏忽之间产生的意兴,可窗外,忽然响起的一声接一声的“卖鸭蛋了——卖鸭蛋了——”的叫卖声,搅的你心一沉,脑子里立刻一片惨白;喜欢是因为你正在享用着周遭的一片美妙的静谧,忽然就从窗口外送进来一串燕子的交谈声,或者就是它们玩得尽兴了,你追我,我追你,互相在叫号,叫号也喃喃,前苏联的着名作家富曼诺夫就曾说过“作家所写出来的,常常是事先没有想到”的,听着燕子的喃喃碎语,你的笔下,文思立刻就会像清冽甘甜的泉水咕嘟咕嘟地向外冒了……院子太小了点吧,要不就是燕子跟我一样,我写累了,就往窗边一站;燕子在院子里飞够了,也跑到池塘上面去飞了,一群一群的。我总觉得燕子是一种很高贵也很有尊严的鸟儿,这只要看它们的“服饰”就可以知道。那从头到尾披着的,根本就不是黑色的紧身斗篷,得仔细看,那可是能把画家鼻子都气歪了也调不出来的深深的宝蓝色的外套,里面呢?那可是把白云撕扯撕扯,再重新编织出来的保暖又防寒的内衣……对了,有个词,应该叫“颉颃”吧,原意指的就是鸟儿上下翻飞。好快乐的颉颃啊!飞的高的似乎要钻天,衔一片白云下来,玩一会儿,玩够了,一松手,就沉到池底;飞的低的干脆用肚皮在水里滑一下,然后再飞起来,洒下一串甘霖……
冬天到了,树叶掉了,蒲棒枯了,芦花谢了,野鸭飞了,燕子走了,池塘冻了……我的盼望也就开始了!盼什么?盼的就是春风一吹,眼前就又是一池春水,满池盎然。
可是,池水却干了!先前,还没有全干,还剩有井口大小的几块。
那天早上,写累了的我,又习惯性地站到了临池的窗口,心头陡然一喜:为了躲避冬天的酷寒,回到了南方的野鸭子,千里迢迢,它们又回来了!随即心头就又莫名悲伤起来:千山万水,日夜兼程,归来的你们,在这里还能呆多久?果真,没几天,它们就不见了踪影!
后来,那干涸了池塘就被闲着一点事也没有,不,就被那些一直在盼望着“快干了吧,好种点豆角、窝瓜、土豆”的人“割据”净尽了,那仅存的一点“圣水”,就被他们你一桶,我一瓢地全用来给苞米、辣椒、生菜“解渴”了。
可是,多愁善感的我几乎天天都在想,它们,现在在哪里?它们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