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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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散文1:凡俗中的幸福

文/许锋

我喜欢去菜市场,通往菜市场的路两旁的树,在这个时节已经开始落叶了,速度极慢地掉下一片又一片,姿势从容得像在空中舞蹈。

来菜市场的妇人,一边向摊主抱怨自己的孩子挑食,总是想吃最新鲜的时令蔬菜,一边和摊主砍价斗嘴,我能看到妇人脸上的光辉,那是母性的温暖,仿佛在挑选蔬菜的那一刹那,已经看到了孩子吃得满嘴流油、齿颊生香的样子。有个男人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锅两边两只耳朵里穿着一根红布条,便于提携。我觉得这只锅是同他有着切身关系的,心连着手,手连着心。这只锅里,大概是他爱人最喜欢喝的汤吧,他走得匆忙,像要回家给爱人一个惊喜。

结伴来菜市场的妇人,一边询问对方中午准备做什么好吃的,一边在菜市场转悠。我听到妇人说,我得去买条鱼,中午做红烧鱼,儿子最喜欢吃了。她的同伴说,怪不得你家儿子那么聪明,你总是给他补充营养呢。她忙忙地说:聪明个啥呀,不就是考了几次第一嘛。我能听出妇人漫溢的骄傲和幸福,有个被人夸赞的儿子,是最值得开心的事。

专门卖冷鲜肉的店里,音响里放着,“今天是个好日子,千金的光阴不能等,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音乐里游着。我看到围着干净白围裙的老板摇头晃脑地跟着唱。店里每天的热闹喧嚷,每天的人流涌动,就是老板的好日子了吧,因为每天都有对生活的热情,每天都有甜蜜的笑容在脸上静静绽放。

而我,拿着个网袋,里面装满了采购的好吃的。罐装的金针菇是爸爸最爱吃的,蘑菇是老公最爱吃的,蛋糕是妈妈最爱吃的,鲜嫩的白菜是我爱吃的。我小心地提着,不让白菜压到了蘑菇,不让蛋糕被挤到。真庆幸我的手和脚都是年轻有气力的,可以买回一家人的一日三餐,可以体验到为家人采购时的凡俗的小幸福。

我喜欢活色生香的菜市场,它让我觉得我的快乐是如此馨香动人。它如此世俗,却让我感觉到贴心的温暖;它如此平庸,却让我知道,因为有温暖和牵挂在里头,淡淡的幸福时光,也就在平常日子里,也就从菜市场采购回来的青菜萝卜里,慢慢地飘出香味来;它如此平凡,却让我明白,是这些凡俗的小幸福,让我的生活明艳可口,让我的快乐伸手可握、触手可及。

我喜欢散文2:海韵心音

文/蝴蝶

我喜欢大海。多次与大海亲密接触,海上泛舟、海边漫步、海滩拾贝,让我对海更多了一份向往和依恋。很久以来,我还有个美丽的梦想,想独自站在夕阳下的海边,去看深邃的海,踏着寂寞的浪花聆听海的声音,静静与浪花相拥,悄悄与大海私语。让晚霞和宁静包围我,让寂寞和孤独吞噬我,独享这红尘中的一丝纯净,让心灵得以片刻的小憇和安宁。

环岛旅行的日子里,大海啊,你我如影相随,白日里的波光粼粼,似你纯洁深情的目光;月色下的涛声阵阵,如清夜里你催眠的温柔歌谣;你那翻卷的层层浪花,拨动着我的心弦。我幻想着,幻想着,身着曳地洁白长裙,在暮色苍茫中与你执手相望,倒映水中的剪影,定格成一幅水墨丹青。

几天里,我环绕在你的身边,似乎遗失了自己,任由脚步随着浪花的翻涌茫然前行,任由心花与浪花一起飞溅。我轻声地问你:相识的美好在于欣赏,相知的美丽在于默契。你可知否,你那一浪追逐一浪的波涛声声,就是我留下的串串心音。

回眸处,你那奔腾不息的浪花,拂去了我在沙滩上刚刚走过的足迹,不留一丝印痕。正如你流过悠远的时空,掩埋光阴的色彩,碾过岁月的痕迹,见证生命的历程;正如你惊涛拍岸,亘古不变的波涛汹涌中,瞩视魂断红颜,爱恨悲欢,多少风流人物悲壮而无奈地向人生谢幕。隐隐的,一丝心酸、一种感伤,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微微泛起。

海啊,你的爱太深时间太浅。我眷恋地伫立在礁石上,静观日升日落,踏着柔软的沙滩听你的潮起潮涌。在你那博大、空灵、澎湃的涛声中舞蹈,在你那变幻莫测的斑斓色彩中沉醉。

任你那轻柔的晚风,吹拂我的长发飘飘,任你那一朵朵磅礴的浪花,唤醒我缠绵悠长的心绪。凝眸远望,苍茫云雾那边是看不到的彼岸。

我默默在心底里说,你永远停留在彼岸,我守候在此岸,只有在潮湿的微风吹过,才能寻一丝你的气息。我多想,多想留住此刻这梦境一样的时光;我多想,多想是你岸边的一座礁石,与你相伴日月长。

人在旅途,总是在跋涉。“我轻轻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当我不得不向你挥别之时,惆怅在心中无限地蔓延、蔓延……

你那波涛不停歇的浅唱低吟,似一首百听不厌的深情长歌,长久在脑际中萦绕,挥之不去。我也反复轻轻地吟诵《致大海》:

我拥有你呀——

大海

不再像小溪

遥远地眺望你

不再像海岸

无声地等待你

大海呀——

我拥有了你

我要做你心中的岛屿

我喜欢散文3:爱 酒

文/知足常乐

首先声明,我喜欢喝酒,但没有酒瘾,更不是那种嗜酒如命的酒鬼,严格的讲是喜欢喝酒的过程。

试问天下人,不管男女,有几个不喝酒不爱酒?上至神仙、帝王、旷世英豪,下至平头百姓白丁一枚,高兴了饮两杯,伤心了喝一口,兴致来了要喝酒,生孩子要喝酒庆祝,死人了要喝酒寄托哀思,甚至没事“举杯邀明月”也能整出仨人来,更不必说结婚祝寿乔迁升职等等喜事了,可见酒这东西是无处不在的,是符合大众的需求,而且酒力超强。难怪会有“酒逢知己千杯少”“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一醉解千愁”等等“名”言流传于世,我不是给自己找理由,事实确实如此。

每次喝酒前我都会在心里提前给自己划出底线,今天喝三两就是三两,半斤就是半斤,绝不贪杯。当然也有场面失控的时候,不过那都是极少数,我知道自己不比当年,所以不会拿身体开玩笑,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亲人负责,如果出点意外,命丧酒桌,别人议论某某是喝酒喝残喝死的,半世英名毁于酒,那就太没面子。

对第一次喝酒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是听说我两三岁的时候,父亲用筷子沾着白酒放到我的嘴巴里,当时我并没有呲牙咧嘴,反而津津有味的品尝……看来我从小就有喝酒的潜力,没有好好培养,实属可惜。嘿嘿!上学的时候,几乎没有怎么喝过酒,即使在毕业的时候,同学们也只是在葡萄酒和啤酒的作用下,有借着酒劲在操场上喝着哭着喊着,也有“酒后吐真言”相互表白真情的,总之,毕业前,很多事都是酒的功劳,虽然果酒和啤酒真的算不上酒。

走出校门正式踏入社会这个大江湖后,喝酒的机会就慢慢开始多了起来,套用一句当下的流行语,那就是“人在江湖漂,哪有不喝高”.那个时候年轻气盛,一两斤白酒真的不算什么,几个哥们盘坐在一起,人手一瓶,不管是宿舍的床上还是露天电影院的河岸,一瓶鱼罐头两根黄瓜就可以魁五手啊六六啊的喊得山响,不灌趴下几个就不算喝好,或许只有那样粗喉咙大嗓门才符合喝酒的气氛,也才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豪迈。

我没有酒品也没有酒德,更和酒文化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酒桌上的氛围也发生了一点点变化,如果说年轻的时候是喝酒,那么现在就是尝酒。三五好友,不见得有什么三星五星,安静就好,不需要什么山珍海味,简单就好,不需要什么1573和XO,一壶清茶一瓶浊酒足矣,聊着天慢悠悠的推杯换盏,我觉得这样才有喝酒的感觉。

其实,酒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不管是狐朋狗友还是文人雅士,三杯酒下肚,什么风度什么气质全扯淡,个个双眼放光粗俗不堪,就像茅台有52°的飞天,五粮液有63°的精品一样,喝酒其实也要讲究一个度,喝得烂醉,不仅有损自己的形象,更对不起自己的胃,回到家又吐又闹的实在不好。喝酒,其实大可不必把谁喝倒桌子下才叫喝到位,小酌微醺最好,那时候,身体渐热,话题渐多,不伤大雅,岂不美哉!

一直想着戒酒,几个同学听后深表怀疑,甚至说如果我戒酒,他们就戒饭。哎!看来我喝酒除了历史比较悠久之外,还应该逐步增加自己和朋友对我戒酒的信心才行。就目前而言,酒估计暂时还是无法离开我的生活,但我会更加有分寸更加安排的合理,以不至于因为饮酒伤及自己和家人。

我不信佛,但还是想用一句电影《少林寺》中的台词结束:“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我喜欢散文4:我爱黄昏,我爱夕阳

文/沧桑独行侠

我喜欢每一个顶着露珠的早晨,也爱每一个流光溢彩的黄昏。

在我的看来黄昏就是一位老人,如我爷爷一样慈爱的老人。给我太多的美好,太多的遐想,精彩的胜过每一个早晨。

每当黄昏来临的时候,我可以漫步溪边,看游鱼抢夺漂浮于水面的昆虫,思绪的涟漪也和水面一样荡着一个又一个圈。

每当黄昏来临的时候,我可以坐在林间,看回归的鸟儿在林间窜飞戏玩,意同飞鸟,立在枝头的意念明天依旧属于那片蓝天。

每当夕阳西下,我可以看云蒸霞蔚,落日熔金,情同燃烧的云霞,充满神奇而美妙的幻想,这是匆匆的早晨所没有的。是早晨所比不了的轻松愉快,一切烦恼尽付东流。是一种释怀,也是一种洒脱。

比起早晨黄昏显得坦然自在,不必像早晨那样手忙脚乱地忙生计。日出意味着一叶白纸,在等你去写去画。夕阳则是舒心的欢畅,因为这已经是收获之后。

也许在有的人眼里,黄昏是伤感的。在我看来黄昏于我的大都是快乐的。少年时常常被母亲关在院子里,那滋味就像笼子里的小鸟。总盼着夕阳伴着一抹彩霞来临,因为此时自由和快乐就将属于我,挣工分的母亲一收工就会放我出去玩的。我和小伙伴们就可无拘无束的疯上一阵子,让晚风吹个清凉痛快。不必在院中想外面的世界,不需要再照看弟弟和妹妹。

夕阳的潇洒远胜过朝霞的明媚,在这黄昏来临的时刻,只要你去想,心中就会有无数起伏的波澜,一种神圣而恬美的感觉便会悠然心生。

黄昏来临,可漫步于田野,可放歌于远空。可听蛙声一片,可嗅野花清香。或者拿个小半导体收音机随性而听,在夕阳中感受其乐融融的逍遥自得,那真是“夕阳无限好”啊!

夕阳在一些老人看来,也许会想到他们即将走完的人生。我爷爷也许有过“只是近黄昏”的叹息,也许也有过“满目青山夕照明”的乐观。在我的眼里看出最多的是他老人家的祥和与坦然。在晴朗的黄昏里,他会拄着拐杖,来到池塘边的大柳树下,面对一池碧水给他的孙子们讲他的人生故事,也讲别人。那神情似留恋夕阳,又似想拄着拐杖伴着夕阳一同归去。

爷爷会跟我们说:“现在的日子多好啊,快快不带我混了,你们这些孩子们要好好干,混出个人样来。”这是爷爷的教诲,是匆匆的早晨所听不到的。只能在这夕阳西下的黄昏才能领略老人对人生的留恋,对后辈的希望。也让我明白了人生就是一条路,是条有早晨和夕阳的路,是一条历经春夏秋冬的路,是一条崎岖和坦途并存的路。

夕阳对于我就是催我上进的老人,使我明白在如花的清晨,在如花的青春应该怎么过。

我喜欢散文5:我喜欢

文/王晶

我喜欢活着,喜欢生活的忙碌与充实,喜欢生命的多彩与美好,喜欢整个世界静谧的那一刻。

我喜欢春日那一抹抹的阳光。湛蓝色的天,金色的太阳,黑瓦的屋顶,还有屋前那碧绿的秧田,都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树叶油亮油亮的,就像快要滴下水来一样。正午,透明的阳光洒在大地上,温温的,与家人坐在外头晒着太阳,柔柔的,如沐浴在温泉之中。春日,那一抹抹阳光下的生命美好地绽放着。

我喜欢秋风中校园的长廊。两旁的樟树抖落着金红色的叶儿。瑟瑟秋风拂过,千百片蝴蝶般的叶盘旋着,轻盈落下,宛如一位委婉的舞者。长廊架上,碧绿的树藤缠绕着,从春到秋。秋日,那藤上不知从何时冒出了百十个淡紫色的花骨朵。走在下面,贪婪地嗅着花儿的清香。长廊下总有人来来回回,踏着那秋叶奔跑着。叶儿沙沙响,花儿散发着幽香。

我更喜欢月光下的家乡。城郊的夜是平静而又美丽的。漫天的繁星把天地照得亮堂堂的。远处,依稀看到些房舍,还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分不清哪是星,哪是灯了。街市上的夜热闹非凡,路旁尽是商店,人流在这里进出不停。灯亮着,星闪着,故事每天上演着……

我喜欢活着,因为我喜欢享受这世界的美好。

我喜欢散文6:喜欢秦腔

文/李泉林

我喜欢秦腔,跟我交往的朋友尽人皆知。说是发烧友,似乎委屈了一些,毕竟写过不少有关秦腔的文章,而且这些年下来,不少秦腔名家,甚至于流派传承人中的好几个都与我成了忘年之交。年轻一点的当红名角,也颇有喜欢听我这个外行意见者。因此,白蹭了不少的戏票,西安有名的戏剧场子没少去过。偶尔也能跟着弦索吼上那么有限的几段,如若粉饰一下,夸张为票友,亦还勉强。但绝没有过粉墨登场的辉煌,最多不过是在单位的茶话会或者外出观光的联欢会上,被人生拉硬拽地推至台上。可见,谓之为发烧友,其实也实至名归。但是我家的电视,只要是秦腔的时段,几乎都被我蛮横地霸占着,就连刁蛮的丫头也只有干瞪眼忍着的份。

喜欢秦腔其实和喜欢酸同出一理,老醋老浆水咥着特过瘾,新折子新段子反而并不稀罕。我丫头于是吐槽道:但凡有戏你就白天看晚上听,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段,你说说有啥好看的?我给不出答案,我莫名地困惑郁闷外加理屈词穷。“秦之声”中八成以上的唱段,其唱词我皆烂熟于心,旋律我均耳熟能详。可是我还要一遍一遍地听啊听。多少次我妄图摸索到灵魂深处镶嵌的那根魔咒一般的隐线。后来终于开悟,这根隐线神秘地埋藏在我儿时。我老家祖辈盘亘在戏窝子里,过年的时候,一个村子会同时请来两家剧团在相距不到一里地安营扎寨,耍二杆子唱对台,明火执仗地叫板。最不靠谱的,莫过于掀翻天盖唱通宵。苍天呀大地呀,那声浪喧嚣的锣鼓家伙丝竹管弦一直折腾得夜不像个夜。我的祖辈们疲惫地安逸着,仿佛非得如此才算是过着大年。生于斯长于斯,你不爱戏几乎没有可能。外部因素尚在其次,我清点了一下我家族里操此业者人数。大约粉墨登台甚或红极一时者凡五人。我二爸唱老旦,那种扭捏,比女同志还妇道。我四爸工了大花脸,戏台上的包文拯、王彦章、徐彦召、郭子仪,大凡器宇轩昂之英雄范,一律被他承包。我姑姑正宗地道的青衣,上过省台的电视,最拿手当然是王宝钏、王春娥。我两个堂姐,台上活脱脱一对古代佳人才子……看看,我就从小耳郭子被这些声音灌了复灌,容不得一丁点杂质。其实我难舍的旧梦,一直就是有朝一日,也峨冠博带的粉墨一回。我没有成为我们家族第六位艺人,完全怪我的娘亲。她在大队剧团的团长找到我家企图赚我入伙时,眼睛把一面土墙上贴满的我的一墙奖状瞄了又瞄,瞅了再瞅。那目光完全是农人在收获的季节品着烟杆子陶醉地看着一片金黄的沉甸甸的麦浪。然后揽我于怀,仿佛怀抱着待价而沽的宝贝。后来我分析,那位一直在《杀狗劝妻》里眼窝子点着眼角屎的团长,所以企图赚我入伙,恐怕与我在溜光的麦场夜里纳凉时一个人偷偷吼了几段有关。这个时候,母亲只是淡淡浅浅地笑,那种笑水一样淹没了眼屎团长再三勉强的堤坝,也因此硬生生粉碎了我桃花一样鲜美的秦腔梦。

我喜欢散文7:写给雪的一些思绪

文/围城居士

我喜欢雪,喜欢它的纷飞、它的飘零。我也喜欢到各处去赏雪,到山巅的亭畔、到荷苑的小榭,或者,就干脆漫漫地走在雪地里罢,在雪地里享受她的爱抚,听她于寂静的太空带来的、低低的呢喃……

雪,是大地的女儿,是地下甘洌的清泉羽化了的身形。她和雨是孪生的姐妹,却比雨多了些许温柔,少了一些粗放。每每冬季莅临,我的心就被盼雪的念头蒸腾,它要我快一些、快一些邀请白皑皑的雪来滋润这浮躁了整整一个夏天的俗世凡尘。

雪,总是羞涩的、风情万种的。她就象是一个待字闺阁的、温婉的少女,她总是深藏在春天的繁花、夏天的翠绿以及秋天的金色之后,她总是要等到冬季的风扯着嗓子不厌倦、不停歇的呼唤着的时候才肯姗姗而来。

她来得时候,不定行踪,更不大声喧哗。它总是于人们熟睡或者专注于自己生计的时候悄悄的、轻盈的落下,及至人们发现,这个已经被秋风掠得赤裸裸的大千世界,便早已经都悄悄地披了一件素雅的、然而却是非常洁净的披风,而在这披风的下面,纤巧的便更加地纤巧柔顺了,粗犷的却不再粗犷,反而变得温情了许多。她的来到,叫熟睡的人睡得更香更甜,叫醒着的人也从浮躁中一点一点宁静下来,她是大地母亲的女儿,她是我们的至亲罢?我们见了又怎能不亲切呢?!

下雪的时候,我喜欢出外走走。

在山顶的亭子里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并不是想要远眺,事实上你就是想也不能够!雪花纷飞的时候,天空是一片漫漫的混沌,你就是把眼睛睁得再大也无甚收获,倒不如静静地坐下,静静地看雪花在眼前肆无忌惮地翻卷,然后,让你的思想跟着这雪花翻腾。你可以想象,你是迷失在尘世间的一粒小小的、雪的精灵,在这缤纷的盛邀之下,重新回归你的飞腾;你也可以想象,你是追赶着雪花而来的诗人,这漫天的飞雪就是一页页素雅的便笺罢,你有多么灵动的文思、你有多少绝妙的词藻,都赶紧抓过这雪笺写下来罢,还有谁肯这么大度地纵容你的情思,包揽你的滥情呢?

在荷塘边上的小榭里凭栏而立,眼睁睁地看着雪花一点点把冰冻的荷塘轻轻的覆盖住,就好象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子脱下自己心爱的披风为一个仆倒在冰天雪地里的、衣着褴褛的男子身上。并且,默默地守在他的身边,想:在这仆卧着的男子身上有什么可以感天动地的故事可以分享。

你还会看到,那些枯了的荷梗、萎了的荷叶、空了的莲藕在这雪的轻拥之中慢慢地换了一种风韵,你会发现,荷塘还是那个荷塘,时空也不曾更迭,就因为这纷纷扬扬的雪花,原本已经绝望并且死了的荷塘,突然间又被雪花赋予了生命!只不过,这荷塘的重生,丢弃了夏日里妖娆无边的风骚,却独占着亭亭玉立的淡雅。

你或许会想:这雪中的荷塘就是你冥冥中寄希望于尘世邂逅的、三生石畔约定了今生的情人罢?你或许还会唾骂自己这不着边际的痴心妄想。然而,无论如何,雪,这纷纷扬扬的雪,还是给了你心灵深处最大的安慰。她用尽至柔,将尘世的肮脏掩埋,她极尽能事,将飘浮在人间的、丑陋的浮尘都收揽起来,她无声地落在地下,时刻准备着我们的践踏,却并不怨恨人们正在以怨报德。

于是,你就放开了步伐,大踏步地走在雪地上罢。在雪花的飞舞之中随心随性慢慢地散步是再好不过的享受。

飞舞的雪花或俏皮地钻进你的领口,或娇嗔着立在你的眉上,或爱怜地抚摸你冰冷的脸庞,或知趣地挽住你的胳膊与你在风里徜徉,她在你的脖子上留下一点清晰的、冰凉的吻,她故意在你的眉头上堆积着想引起你的关注,她捧着你的脸庞似乎是想要好好的端详端详,她不离不弃地挽着你的胳膊,亦步亦趋地跟在你的身边,你想想看,这哪里是冰冷的雪花,分明就是个知你懂你的红颜么!人生若真的有这样的红颜相伴,夫复何求?!

雪的可怜可爱之处,还在于她的无私无怨的收纳与容忍尘世的肮脏。倘若,你把雪融了来看,她不过是一汪污秽的水而已,但是,你想过没有,是谁的肮脏玷污了她的清白?还不是我们这些自命清高的蝇营狗苟之辈么?

我们玷污了她的清白,却没有听到她的嗔怪,她还把一个清白的世界无私地呈献给我们;我们玷污了她的清白,却没有听到她的嗔怪,她还把自己被玷污了的身子一并还给我们共同的地球母亲,她恳请母亲,将自己的身体赋予这个折损了她生命的尘世,她愿意以自我的牺牲换取一个新世界的诞生,面对这样的高尚情操,我感动并且忽然涕淋……

我喜欢散文8:我与百合花的故事

文/王厚钧

我喜欢养花,不管走到哪里,只要有花,我都会驻足观赏。如果那花谢过后结了种子,我都会小心翼翼地采集带回家播种。

大概在四年前,我送一个学生去村卫生所看病,在村医住所后院,见一株已经枯萎的植物立于花盆中,顶端有荚果绽开,我便采集了几粒回来。第二年春天,我把它种在花盆里,它居然长出几片狭长的叶片。就这样它一直在花盆里生长着,冬天来了枯萎,春天来了发芽。三四年也没见开出什么花。有一天,它那修长柔美的枝条引起了我的好奇,于是我拍摄了好几张图片,上网搜索各种花卉图片,仔细对比查找,才知道它叫百合。

从此,我特别珍惜地呵护着它,希望有一天能开出美丽的花,而不管它开的花是什么颜色,我都会很喜欢。漫长的等待中,有一次,阅读了林清玄散文《心田上的百合花》,被文中百合花坚定的秉性所感动,至今还记得文章结尾那段话,“不管别人如何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从此,百合花的那种坚毅与执着,为了心中信念与世俗抗争的美好形象让我再也不能忘。

也是巧合,前不久,有位六年级孩子送我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又读到了与百合花有关的美文。那是一篇题目为《百合》的文章,林清玄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它的含义,“这世界,能爱百合花的人很多,能珍惜那纯净、优美、芬芳的品质的人很稀有,这是百合花显得如此孤独的原因……人要‘一合’都不易,何况‘百合’呢?”这篇文章,使我对百合花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知。

这个春天,我栽种的百合花终于有了绽放的迹象。于是,我几乎每天下班回家都要先去看望百合朋友,唯恐错失它绽放的时机。要知道,这株百合确实开得不易——倘若花的主人没有那种等待的心情、百合自己没有那种执着坚韧的品格,那花儿高贵典雅、娇柔圣洁的美丽将会与我失之交臂。

百合花终于绽放了!它感谢我对它的忠诚与呵护,我感谢它给了我一睹它芳姿的机遇。因为与它的邂逅,我们彼此才有了期盼与等待的美好故事。

我喜欢散文9:烟光淡宕

文/潘姝苗

我喜欢的生活,像云般轻盈,淡而薄,光影绰约,甚至可以来去无踪。我喜欢的日子就如同诗词里的句子,短短的篇章,长长的韵味,“淡”中见真情,“趣”中得哲理。

清代魏之琇《头陂塘·苹花》词曰,“烟光淡宕摇天影,数叶弄凉葱蒨。”写得颇有意境,荡漾着雅致的光晕。远离烟尘,寻得清净,谁不想啊?然而尘世纷扰,常使人片刻不得安宁。电脑运行速度极慢,思路屡屡受阻,请信息部门来人帮助,诊断告知“内存太小,应将不需之物卸掉。”迫不得已之下,将新版的功能软件一一卸载。简约之后的系统,空间被最大化释放,顿时迅捷了很多。投稿时收到编辑自动回复,“来稿多,版面少,字数宜短,同等质量稿件,短者优先刊发。”不禁质疑起自己的连篇累牍,精炼文字,既是能力也是修为。

一日行路,同伴指着沿途鲜花满树,惊喜地叫着,“那是什么花?真美。”我看道,“对于绚烂而言,难道你不觉得,从枯叶瘦杆、简淡留白中突兀而出一枝春信更撼动人心?”女友对我一番打量,几疑未懂时她点点头,笑着说,“真是什么人眼里出什么景,像你这样的素淡,本应是装不下浓艳,只消微醺半开之意,三两朵对你才是佳境。”

自知人懒,却有几杯水培兰草,日日在身边缠绕。偶尔看着想它,竟已伴我度过了好几年光景。兰草淡雅无欲,虽是身形纤细的一株草,心怀却堪比树木。在狭窄的玻璃瓶内,它没有更多可以伸展的空间,除粗壮了根须,稍许密集些枝叶,再不把更多的枝节招展。

素淡盛不下浓艳,花只消微醺半开,三两朵便有真意。兰自顾地低垂下来,一节一叶间荡开说不出的韵致。它只为盛载自己的那只器皿量身而长,生怕多余的繁茂搅扰了这片安宁;它不求名分,喑哑无声,却不怨不弃,安然保持着本色;它小小的、瘦瘦的、怯怯的,将一茎纤绿,愉悦了一隅寂寞,点缀平淡生活。

每每伏案至颈酸背痛,视线偶与兰草碰触,瞬间得到一种生命的顿悟。没有比这杯子更逼仄的舞台了吧,没有比这清水更简单的浇灌了吧,而兰草却为此奉尽片片绿意生机,正是这份淡泊,赋予兰一副高洁清逸的风骨,充满恒久的生命魅力。

翻看《小窗幽记》,语带珠玑,言简精辟,“人有一字不识而多诗意,一偈不参而多禅意,一勺不濡而多酒意,一石不晓而多画意,淡宕故也。”凝神案头,不禁会意,将人生删繁就简、淡宕涵浑,纵然如烟光一般转瞬即逝,也是一种智慧,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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