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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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物的文章1:春日食物的温暖

文/王旻

庚子年春天因疫情防控,宅家的假期比以往更长,家人有了更多悉心相处的时光。我没到单位上班,对母亲来说很难得。母亲珍惜相聚时光,巧手做菜,而我也着实喜欢她看着我吃她做的菜时喜笑颜开的模样。

春天里,风一阵,雨一阵,草木应春天而生,应时节而枯,一丛一丛热闹非常。鼠曲草也不例外。我和孩子们一样,将春天的草木抱个满怀,仿佛拥抱了整个春天。春天那些美味的食材是大自然给家庭的馈赠,也是家庭对温暖的定义,更是对大自然的敬畏。立春后,农村田野上冒出零星的、嫩绿的鼠曲草。母亲带着我逃离城市的疫情,感受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摘苦菜,采蕨菜,鼠曲草做成的草粿等食物,为春天的餐桌添上母爱的幸福感。

春天用瓦罐煲汤,亦能唤醒身心的愉悦,还可以传递家的温暖。用大火、文火、微火,不急不缓地掌控着。端详着那跳跃的蓝色火苗在罐底“舞蹈”,深红的枣和雪白的参在汤水中翻腾,喜欢闻着汤的香气,沐浴一屋氤氲香气……因为疫情,不敢外出吃饭,看书兼守汤成了每日功课。

因为疫情,我还在家中冰箱储备了很多食材,学起青海的兄弟制作杂碎。牛羊肉和心肺肚蹄等洗净加水和佐料,慢火炖到硬软适中,蹄筋变软,肠子变软,肚子变脆,软糯适宜。一边炖一边品味,当汤达到咸淡相当,肥而不腻,清香四溢时,才“偃旗息鼓”。

张文宏教授最近成了网红,他说的每句科普知识都很到位:“多吃鸡蛋,多喝牛奶……”因此在疫情期间补充营养很重要!以牛羊肉为主的肉汤,营养丰富又充饥,令我和母亲大呼过瘾,热乎乎,辣乎乎,香喷喷,鲜美得食欲大振,边吃边聊,边擦着头上冒出的汗,畅快至极。我最喜欢吃的还是母亲做的江南腌笃鲜。腌笃鲜里的春笋,清香鲜嫩,最是美味。这个春季很少外出,所以春笋也难到农村挖掘,只能到市场采购。腌笃鲜是什么美味?就是将鲜肉、咸肉、笋切块后一起放到砂锅里,搁到煤球炉上,让小火笃悠悠地炖出一锅汤。不过各家有各家的取材。咸肉家家自备,不过条件好考究点的人家则会用火腿肉。鲜肉花头就多了,有用五花肉,也有用小排骨,也有像我家一样用蹄髈的。然后是炖到差不多四分之三火候时加入会吸足汤水的辅材,如百叶结、肉皮之类的。说来奇妙,每次守在煤球炉边上看火候,我都觉得这砂锅就像变身成了发酵容器,笃上一段时间后,鲜甜与醇香便持续酝酿膨胀,顶得盖子“噗噗噗”,水汽香气弥漫一灶间,在我闻来,代表着春之味。记得《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给洪七公做叫花鸡的过程,让人直流口水。春笋就像《小窗幽记》说的笋含禅味,堪称仙玉版之参。

作为记者,我曾采访过一位营养师。她认为春季调理肠胃很重要,早餐的食物可以选择精细的煲汤,那些酸性健脾的食材,如南瓜、莲子、芡实、薏仁等深度熬煮,火候用不疾不徐的文火。把透着原味的食材煲成精品,盛在心爱的蓝色陶瓷碗中,撒上一些油绿的葱花,任意角度欣赏嗅着香味,都是视觉和味觉的“盛筵”。

这些年我们喜欢点外卖,在家和单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疫情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大厨,足不出户就可以烹饪出美味佳肴。而春天在家做菜最有收获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它代表一种生活方式,更代表疫情过后平和的心境。春天的菜肴,经过精心调配,慢火炖熬,呈现出色香味俱全的风味。那些食物仿佛蕴藏着整整一个春天的活力。

关于食物的文章2:食物的魔法

文/闫晗

家乡的人在吃上总是费尽心思。朋友最近收到***妈快递而来的槐花、海角和山苜楂,后两者都是胶东特有的野菜。槐花是从树上摘下来的,山苜楂生长在丘陵上,海角长在海滩上,一丛一丛的,如采茶一般只掐尖儿,回家用水焯了,再攥干水分,趁新鲜可以吃掉一部分,剩余的装进小袋冻在冰箱里,要吃的时候拿出来化开,可以延长享用美味的时间。

槐花、海角和山苜楂都是特定时节才有,生长环境独特,可以说是汇集了天地之精华,吃起来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

朋友收到的就是这些冰冻的食材,路上它们已经化掉了一些。妈妈跟她详细讲述了这些山菜的来之不易,现在野菜也很稀少,她花了好几天时间采集、加工,叮嘱她说:一定要好好地做,好好地吃,不要浪费了。

朋友前几年刚工作时,妈妈快递来的还是成品食物,家乡的客车不时捎来一纸箱的包子、馒头,各种口味馅料的都有,够她吃一阵的。她说工作忙,回家已经累得不想做饭,凑合两口得了。妈妈心疼她,便每月包一次包子,装进纸箱不远千里而来。朋友还有个妹妹在美国,隔着山海,妈妈鞭长莫及,不能包包子运过去,她有些遗憾。

眼下朋友自己也成了家,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生活更加繁忙。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抱怨工作累跟妈妈撒娇的小姑娘,不知不觉中厨艺突飞猛进,成了生活高手。朋友圈里常见她晒出自己做了一桌诱人的菜,烘焙的乳酪蛋糕、蛋挞、布丁精美诱人,蒸出的包子馒头和***妈做的没什么两样,显然没有辜负远道而来的食材。

从前看三毛的书,写她结婚后跟着老公,要到非洲的荒漠地区去。老妈心疼女儿,于是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猪肉干等食品,于是得以在非洲大陆中过上了台湾的生活,甚至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食客如云。因是家乡特产,信口开河,把粉丝叫做“春雨”,拿黄瓜条当青笋,也能瞒天过海,颇为有趣。

现在发现,天底下的妈妈都一样,善于把爱放进食材里,装到包裹里送给远方的儿女。只要是远方,即便是大城市,在她们眼中也和荒漠差不多,一定是吃不到家里的美味。许多食物和特产在空中飞来飞去,或者和人一起顺着铁路或公路成批而来。刚靠了码头的船上卸下的最后一网鲜鱼,立刻放上冰块,装于泡沫箱子中送到即将出发的客车上,一路北上。

似乎没有什么比食物更适合表达爱,更能治愈一个人的。会制作美食的人,便拥有了魔法。

和菜头有篇文章说,什么是奇迹,***天天给你做早饭就是奇迹。想来的确如此,一个人天天吃早饭都不是件容易坚持的事情。可总有那么一天,我们这些曾经四体不勤饭都懒得吃的女青年,也如我朋友一般,变成一个可以给别人做早饭的母亲。这个变化的过程,恐怕是更大的奇迹吧。想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单单有了软肋和铠甲,还会渴望拥有魔法。

关于食物的文章3:兴趣就像食物,越丰富越好

文/毕淑敏

一位营养学家曾对我说:“一个人每天摄入的食物,至少要超过十八种。”我吓了一大跳,叫道:“哎呀呀,那么多!肚子里岂不是要开一个杂货店?”营养学家说:“人的成长发育就像建造一座大厦,需要各种各样的材料,比如砖瓦木料、油漆水泥、瓷砖钢窗、浴缸水管……在一个人小的时候,营养越丰富越好,才能保证身体健康、骨骼强壮,长成优良的体魄。”

他的话,我思索了很久。从人的生理想到人的心理,如果说,一个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食物越丰富越好,那么,在发展个人精神世界方面,也不应该偏食,需要从小培养起对世界广泛的兴趣。

小时候我天性好动,每天到处跑来跑去,眼睛看到一个目标,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奔过去。眼光可比双腿跑得快多了,这样,人的重心就向前倾斜,接下来的事件就很可悲了,全身凌空飞起,一个大马趴,摔倒在地上。我对于“欲速则不达”这句话的体会,简直刻骨铭心。

我喜欢语文,也喜欢数学。我觉得这两门功课都很重要,一种是说话的学问,一种是计算的能力。人活在世上,离不开与人交流和科学技术两件大事,这就和语文、算术密切相关。要是你连自己的意见都表达不清,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这样,一来耽误时间,二来也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于数学,是科学的奠基石,就不必我多说了。所以,对于必须掌握的功课,要从道理上明白它的重要性。兴趣和道理,像一对双胞胎,有时候,我们是先有了兴趣,才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比如瓦特发明蒸汽机;有的时候,恰恰相反,是我们明白了道理,才逐渐地培养起兴趣。

我十六岁的时候,被分配去当卫生员。当时我伤心死了,觉得自己很倒霉,一天净和脓血、病菌打交道不说,见到的人还没有一个笑模样,都是唉声叹气、愁眉苦脸的病秧子。心想这样干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也得变成一副苦瓜脸。但是我在理智上知道这个工作还是很光荣的,一个人得了病,就是他一生中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永远健康呢?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能够为人家做一点事情,就应该竭尽全力。

我强迫自己认真地学习医学知识,热情为病人服务,慢慢地就对医学有了兴趣,病人都爱找我看病,说我是个好医生,我后来一直当到了内科主治医师。在从事医学工作二十年以后,因为写作的需要,决定暂时不当医生了。脱下穿了几十年的白色工作服时,我的心里充满了一种难舍难分的眷念,我这才意识到,对医学的兴趣与热爱,已深深地融化在我的血液中。

人的兴趣也应该像吃饭一样,不挑食。世界是这样绚丽多彩,像一台大屏幕的彩色电视机。你要是把自己的兴趣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就像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限制我们的视野。

关于食物的文章4:故乡的食物

文/温海宇

香椿

近期,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二开播了,叫好声不绝于耳。我也看了几集,看到介绍北京郊区的香椿,以及用香椿做出的各种菜肴,顿觉亲切。心想,导演对香椿美食的呈现没有选择我的家乡安徽太和县实在可惜了,因为太和县的香椿全国闻名,无论是质量还是产量都堪称一流。眼下的故乡,香椿早已错过鼎盛季节,可我口中竟有些馋意。

香椿的做法在故乡有多种。和香椿最有缘分的就是鸡蛋,它们是绝佳的搭档,在皖北香椿炒鸡蛋是一道经典菜肴。只要你去的是时候,故乡人必会拿它招待你。出锅的香椿炒蛋呈明黄色的块状,焦脆又松软。还有一种做法是香椿煎鸡蛋,香椿用刀切成碎末拌进鸡蛋里,搅拌使之均匀地糅合在一起,加食盐五香粉和葱花,煎成摊饼,也很有滋味儿。用香椿做馅的饺子在故乡是不常有的。腌制的香椿头倒很盛行,长老了的香椿不适合炒菜,只能用钩子钩下来做腌菜。把钩下来的香椿(多半是粗枝大叶)放在箔席上晾晒至半干,用手把它揉“死”,一层一层摊放在坛子里,同时一层一层撒上食盐,封坛一周后便能食用了,是各类粥品的最好佐菜。周作人在《山居杂信》里写庙里的和尚在堂前晾晒香椿,想必也是用来腌制咸菜。

香椿的味道有人顶不住,嫌它有过浓的土腥气,我却好这一口,并视为“珍宝”。

洋槐花

故乡的洋槐树如今不多了,洋槐花自然就少见。

记得儿时村子还没有搬迁新址,村里多半都是洋槐树,从外面看去,黑压压的一团“淡墨”,两条护村河在房前屋后“缠绕”着,简直是一块天然湿地。洋槐花盛开的季节整个村子便沉浸在槐花的清香里。进了村子,一树一树的白色小花鲜亮极了,是花树的海洋,甚为壮观。

莫言写过一篇《神嫖》的小说,里面有几段描写槐花树林的文字,最为风神,读之亲切。我也是第一次在他的笔下读到红色的槐花,红色的槐花我并没有见过。

槐花有股清甜的香味儿,故乡人都喜欢吃它。母亲常做的是清蒸槐花,取新鲜的槐花拌上白面和食盐放到热锅里蒸熟即可,出锅后沾着蒜泥水吃,味道甚佳,我一连吃几碗也不觉得腻烦。有邻居对此物的爱更甚于我,他把刚摘下的槐花用开水冲泡,简单一烫,就能呼啦啦地吃下肚去,真是不可思议。那时的农村都不富裕,口粮很紧张,我那邻居或许是太饿了也未可知。

没想到如今的洋槐花已成“鲜物”,竟不容易吃得上了。

红薯叶梗

红薯叶梗是很好吃的,故乡人常吃。

红薯叶主要是做蒸菜。把刚摘下的红薯叶洗净,拌上面和食盐放在锅里蒸,出锅后加入蒜泥,淋上麻油,就做好了,简单便捷。这道菜端上桌,我总也吃不够,可见魅力之大。红薯梗主要用于加工干菜,把新鲜的红薯梗倒入滚烫的锅里沥一下,捞出放置苇席上晒干即可。加工好的红薯梗色泽金黄,极有韧性,用于炖肉甚好。亦可在腊月里的杂烩汤里放入此物,很有嚼头,又不乏香醇之感,乃一绝也。

红薯叶梗我已有十多年没有吃过了,现在十分怀念,此物在我心中分量很重,我甚至认为它们是食物中的“宝贝”。这个世界上没有吃过红薯叶梗的人一定不少,我为他们感到惋惜。

深居都市,食物的花样是繁多的,能让人记住的廖若星辰。有的食物甚至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真怀念故乡的红薯叶梗,它们多么像那些遥远的亲戚。

关于食物的文章5:家乡的食物

文/李益鑫

烙菜馍

读杨闻宇先生的《薯忆》,我不禁想起了家乡那一片碧绿碧绿的红薯地。

杨先生的家在陕西西安,我的家乡在河南洛阳,离得不(是)很远,同属中原地带,风气相似。同样的感情,不免多有感触。

让杨先生深深牵挂的是那香甜胖大的红薯,而让我深深怀念的却是那深绿肥大的薯叶儿。

小时候记得,吃西瓜的时候就是烙菜馍的时候。

母亲最拿手的食物(就)是我最喜欢吃的菜馍。家乡到了夏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烙菜馍,而且是百吃不厌的那种。“家常菜胜似酒席桌”,这道菜可以说是家乡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情愫。

犹记得小时候的初夏,妈妈或者阿姨们喜欢领着我们一群小孩子出去放风,最爱去的就是红薯地。一望无际的碧绿,不似草绿,有种青黄的感觉,也不似墨绿,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而是一种深绿,那种大自然的绿,绿的你身心舒畅。那时候也正是撒欢儿的年龄,奔着,喊着,跳着冲向那一片碧绿,玩的什么游戏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那时候天很蓝,树很高,叶子很绿。累了就躺在叶子上面,凉凉的,软软的,伴着好梦沉沉的睡去。印象中,母亲自始至终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们,笑着嘱咐我们:“小心,别摔倒”。然后自己便隐身于那一片碧海中。等我们醒来时,母亲也已经摘了满满几袋红薯叶,分送给各个小伙伴,一路上笑着回家,不用问,午饭就是我们爱吃的烙菜馍。

小时候没有什么玩具,小小的红薯茎成了我们制作玩具的材料。母亲会教我们用红薯茎编成(项链、耳环、手串等)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戴在身上舒坦、好看,满足。她那双手灵巧,纤细,白皙,像挽美女乌发似地把这些大自然的赠与绾结成一团团云髻儿。只是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们姐弟俩奔波劳累,那双手怕是也挽不成什么精致的小玩意儿了吧。

烙菜馍和烙饼差不多,只是多了一道夹菜的工序和一点儿技巧而已。面皮一定要薄,薯叶一定要鲜(烙出的菜馍才清香可口,田野味十足。)吃菜馍必然不能不说“水儿”,这里的“水儿” 就是蘸菜馍的汁水,因为菜馍是不放调料的,所以必定要配水,其实就是蒜泥,剁碎的辣椒加上盐,辣椒酱、香油和水调和出来的。菜馍烙成后,一张切为四份,卷一片来,外面是薄薄的一层面皮,绵软,里面是嫩嫩的红薯叶,蘸上“水儿”,又香,又酸,又辣,又滑,一遍遍刺激着味蕾,这味道也就深深地烙进了记忆里面!

我记得大约是我们还住在老家的时候,那里有一个大院子,母亲就在里面开辟出一片菜园,种上各种时令蔬菜。大了些以后,学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家也有一个百草园,只是没有三味书屋,真好!不用像他们那样不小心就要吃先生的板子。菜园里的蔬菜都是换着花样种的,唯独红薯雷打不动,总是有它的一席之地。有一次,父亲在家,母亲专门为他烙菜馍,院子里有一个大石板,弟弟就坐在上面,父亲把母亲配好的“水儿”端出来,刚转身进屋就听见身后响起了“滴沥沥”的声音,扭头一看,原来弟弟尿在了“水”里面,还天真的看着他傻笑,父亲当时就笑了,抱起弟弟把他抛起来又抱住。直到现在,父亲回想起这件事,总是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虽然是同一钟食物,但是家家户户的做法都多少会有点儿不一样,我们家的“水儿”,醋是一定要多的,而且菜馍是卷着吃的,有一次我到朋友家去吃饭,正好也烙菜馍,不同的是他家的“水儿”,醋只是放的适当,而且菜馍是叠着吃的。我当时对那种吃法很感兴趣,回家以后还兴冲冲的给母亲做示范。

如今外出求学,不比小时候天天在家里守着母亲,守着烙菜馍。每每到了夏天,远离家乡的我都会想起母亲,想起她烙的菜馍。我所在的学校与周边相比,饭食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家的味道又怎能改变!味蕾早已被家乡的美味深深的娇惯,轻易又怎能爱上别的美味!家乡有句老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我是多么想念那个草窝,和草窝里红薯叶子烙的菜馍啊!

糊涂面

家里的墙上,挂着一幅父亲的书法作品——《难得糊涂》,我小时候傻傻的以为,它的意思就是难得吃到糊涂面。

家乡到了冬天,每家每户必吃糊涂面。不知是什么道理,大概只是一种习惯吧。说是一种习惯,但我觉得还是因为糊涂面吃起来方便、暖和。糊涂面不挑面,新面老面都可以做,不挑菜,或新鲜或腌制或风干都可搭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暖人。冬天,外出的人回家,端来一碗糊涂面,哧溜哧溜下肚,顿时觉得胃里又暖和又舒服。

我小时候是很不喜欢吃糊涂面的。因为它实在是不怎么好看。一锅面条煮的稀巴烂,和上很稠的面汤,再加上一些夏天晒干的薯叶儿,黑乎乎的,我那时候觉得它很像鼻涕里面放了几片烂菜叶儿,宁肯饿着肚子也不吃。母亲疼我,所以她每次都会做上两锅饭。

其实糊涂面是很好吃的。面条煮的稀烂,面糊里加了玉米面,香味绵长,晒干后的红薯叶,加水浸润舒展,散发出一种阳光的味道,再放上几粒油炸花生米,蛮丰富的。调料是不放多的,只须撒上几粒盐籽。一碗吃下来浑身暖和和的,寒冷的冬日就被这一碗面温暖着。

后来大了些,渐渐的对糊涂面的反感也没有恁么明显,终于肯尝它了。

上高中第一次出来求学,母亲送我时和我唠家常:“真是快啊,你已经上高中了,这些年头你都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小时候真怕你有什么毛病,一落地就赶上计划生育,带着你黑天白夜地躲,你弟和你争奶,常用糊涂面喂你……”。

那时候,我才两岁多,弟弟不过刚周岁,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在家,奶奶早丧,外婆病重,母亲出门经常是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我,其艰辛可想而知!那时经济上也不富裕,所以冬季吃的菜基本上都是夏天腌制好或者风干的。家里的小院子总是整整齐齐的码着几个坛子。大坛子腌白菜,小坛子放糖蒜,黑坛子腌辣椒,红坛子腌萝卜……当然,空地上也会放上几领席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铺上薯叶儿、白菜、萝卜条,那时候觉得很有趣,原本饱含水分的蔬菜,在阳光下或者坛子里放上几天就变蔫儿了,又干,又皱,现在想想父母不正像这些蔬菜一样吗?为了孩子,慢慢变老。母亲有时候还会晒上一点野菊花,以作泡茶之用,为这冷色调的院子添上一点金灿灿的快活。我的童年很长时间都是在这腌制的味道中度过,慢慢的酝酿,飘远,让我慢慢回味。

长这么大,印象里爸爸只做过两次饭。他几乎没有进过厨房, 一是他生性木讷不知道帮助母亲分担家务,二是他平常有练毛笔字的习惯(正因为此,我打小也跟着父亲学会了写毛笔字,但我还只是瞎画拉,学到的东西都是些皮毛)费心费力效果不大却很占用时间。父亲第一次做饭是我和弟弟小的时候,妈妈病了,爸爸中午回来为我们做了一次糊涂面。我那时候刚刚记事,很好奇在厨房外面偷偷看父亲擀面条。我看见父亲拿起擀面杖,弓着腰将案板上一团不成型的面团擀开,他把面和的太软了,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近视镜片上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一滴一滴的滴到了面团里。老实说,那天的面实在不怎么好吃,和母亲相比差太多了。可是母亲却夸父亲做的好吃,不知是什么道理,也许,这就是爱的味道吧。

我们家自爷爷外公那一辈人起就钟爱糊涂面,那个年代物资匮乏,麦子面(白面)是吃不起的,最常见的就是红薯片儿晒干磨成面,薯叶儿晒干做成红薯糊涂面。到了父亲母亲一辈,稍有好转,偶尔还可以吃上一顿白面改善伙食。母亲回忆,当时的白糊涂面真是香啊!到了我们这一辈,白面早已是司空见惯,家里的饭桌上糊涂面的身影却不多见了,父母为了我和弟弟,糊涂面已经不经常做了,我们不在家时偶尔才会做点怀念。只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糊涂面是经常吃的,现在倒是觉得它难吃了,人,真的是很奇怪!如今爷爷外公还健在,可是奶奶外婆早已去世多年了,不知道她们在那边还吃糊涂面吗?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已经厌烦了糊涂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念?

蒸野菜

家乡的蒸菜也是常吃的一种食物。

可以蒸的食材有很多,肉,鱼,菜,面都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不能经常吃肉,长大后渐渐好转,可是对于肉食却是始终提不起兴趣。最爱吃的还是蒸野菜。这其中有两样。一是“虫菜”,二是“麻子菜”,百吃不厌。

家乡有一种野生的灌木,其貌不扬,开花的时候,会长出一种只有一节小拇指粗细长短的菜,毛茸茸的,家乡人叫它“虫菜”。初春,附近的山上或是田野里都会长上这种菜。这时候母亲便会约上三五个姐妹,外出散心,捎带着摘上一大篮“虫菜”。这种蒸菜做法简单,把“虫菜”洗净,裹上干干的面,上笼屉蒸熟;这间隙拍一把大蒜,切一两根辣椒,捣烂,放盐、香油,喜欢酸的还可以稍放上些醋,等菜蒸熟,拌匀就可以吃了。小时候,晚上放学回家,还没踏进家门口,鲜香就扑鼻了,不用问,晚饭准蒸“虫菜”。

麻子菜长的很“清秀”,不过是一二十厘米高,一筷子粗细,颜色翠绿,叶和茎都肥肥胖胖的,鲜嫩可口。初夏时节,麻子菜成熟了。它是野生的,田间地头,菜园路边只要是有泥土的地方便可成长,生命力极强!我们中学的操场上就长了很多的“麻子菜”。初三中考之前,母亲总会去那里给我摘上一些麻子菜,回来给我做麻子菜蒸馍。顾名思义,就是馒头里拌上了麻子菜团。这种做法把主食和蔬菜结合在一起,省事,而且蒸出来的馒头有一股田野的清香味,香软的馒头包着鲜嫩的菜,外面是又香又辣的汁,一口咬下去,开胃,解馋。

今年,老家附近的山要被开发成山顶公园了,连带着外婆的坟要被迁走,我也向学校请了假,回到老家,已是物是人非了。年青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因这次迁坟,许多游子也都已经回来了。上午,随父母上山,外婆的坟上已经长满了许多杂草。我四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这些年来不经常回去,印象里外婆的样子已经慢慢淡忘了,只是家里有张发黄的老照片,那上面外公和外婆慈祥地笑着,无声的告诉我她的样子。想的这些,泪不禁簌簌地落下来。祭奠、开挖、烧纸钱……一切工作做完之后,母亲对我说:“走吧,去山上转转,摘些麻子菜,你外婆生前最爱的就是麻子菜和糊涂面,捎一些些回去,今年(这个)夏天你不在家,麻子菜馍不经常吃,我这次回去好好给你做一顿,你以前可是最喜欢麻子菜馍和烙菜馍的。”

家乡的食物,牵挂着我的胃;家乡的人儿,牵挂着我的心;天上的风筝呵,任你飞得多高,线还是在主人手里,外出的游子呵,任你走的多远,心却离不开故乡。

关于食物的文章6:冬闲的食物

文/王太生

蚕豆,当推冬日第一闲。毕飞宇在一篇文章里说:“蚕豆主要种植在南方,它不是主食。因为这个缘故,它被种在田埂或河岸一类‘边角料’的地方。蚕豆最好的吃法是炒。香极了,嘎嘣脆。唯一的缺点是太硬。”

一个成年人,从哪一天吃不动蚕豆起,他意识到自己这是老了;一个孩童,从他放肆地吃麻壳花生起,可能察觉到这是快要过年了。

吃花生、蚕豆,大把大把的干果摆放在桌面上,这些消磨的零食,无疑是一场新年大戏的压轴主角。

在诸多零食中,花生有着平民的光泽。童谣“白胖孩,坐沙滩,外穿大麻衣,里套小红衫”,说的是花生的样子。

花生、蚕豆的坛子里,有许多往事,“哗啦”一倒,一大堆。

花生蚕豆,演绎生活的妙义。炒花生,是有讲究的。炒花生的炭火,不温也不火。铁锅里掺入沙子,花生和沙子搅拌,沙子渐渐发烫,花生也就慢慢熟了。过年的时候,外婆总要炒一大堆花生,放在一只坛子里。

香脆的花生,是一种生长在根须部位的植物,剥下的花生壳可以生炉子引火。喝酒的人,一边剥着花生,一边喝酒。

花生蚕豆,联袂出现在一只果盘内,那些随意和漫不经心的摆放,就像是丰子恺的漫画小品。

“卖蚕豆,一分钱12个”,小贩叫卖着蚕豆的吆喝飘在风中。那时候,还有炸蚕豆的人,一手摇着爆米机,一手拉风箱,又像日历上一幅泛黄的旧画。

爆米机是全封闭的,一只圆而长的铁家伙,摇着,加热炒。随着“嘭”的一声,就像一只汽车轮胎爆了,一粒粒蚕豆被炸开花,散发出香喷喷的热气。

儿时在乡下,冬天枯黄的苇塘,我和乡下的孩子炒蚕豆,用衔着芦根的软泥砌个土炉,置上一块洋铁皮,撒把蚕豆,掐两根苇管,拨弄着,就这么哐里哐当地炒。

花生蚕豆,吃多了自然口干舌燥,比说话还要费口舌。这时,人们才知道,喝水有多么畅快。

冬闲的食物,本来就是见惯了的凡俗生活。

关于食物的文章7:食物里的好汉

文/凌小曹

烧烤,是食物里的好汉。这里的“烧烤”是动词作名词用。没有任何一种吃法,像露天吃烧烤那么一派江湖气。

如今,烧烤的另一种说法,叫做“撸串”。这俩字更是粗野至极,“糙”得很,就像梁山好汉从怀中掏出一包油纸包裹的熟牛肉,往桌上一撂,随即一帮儿兄弟大快朵颐的感觉。其实“撸串”这词儿只是更生猛更直观而已,并不全面。“烧烤”的范畴里,除了羊肉串、各种素菜串串,还有烤生蚝、烤鱼、炒花甲、龙虾、羊排…… 不胜枚举。就连低眉敛目的素菜,经蒜泥孜然辣椒粉及烟熏火燎的改造之后,也摇身一变,变得浓墨重彩、野性十足,像是小家碧玉披上了战袍一般,意欲和大鱼大肉们捋臂张拳一争高下。

合肥这座江淮之间的小城,每个夏季,是极长极热的。几乎从6月中旬至10月,都是薄衫热裤吃烧烤的季节。烧烤这种草根范儿的餐饮文化,也由带有合肥特色的龙虾而延伸开来。若简朴犀利地概括之,就是龙虾们带动了花甲,花甲们又和羊肉串们一起带动了其他,于是,露天餐桌上的美味日益丰富、香气袭人。酷暑逼人的夏天,街边的餐桌,总是人声鼎沸,这在合肥,也算得一景。烧烤生意做得好的店家,多在“成片”区域,比如宁国路、步行街、贵池路……及后起之秀罍街。宁国路是龙虾们盛装出席的地方,至今人气还是极旺的。罍街更是将夏夜的休闲文化发扬到了极致。

每到夜幕初垂的时候,健谈的老板们会视来客人数而定桌子,若是浩浩荡荡一班人马,他们会灵活地将四张餐桌拼成一张,硕大的扎啤机往中间一放,几盘龙虾、串串、生蚝、花甲端上来,谁还会留意老板附赠的一次性手套?大家早已赤手空拳地掰扯起来了,名副其实的“撸串”和撕扯呀。白天的暑气一点点地弱下去,晚风携着蒜香拂面而来,眼见着扎啤机就见了底,桌上铺陈了一堆堆虾壳、花甲壳及光秃秃的竹签、铁签,原本摞得高高的一次性杯子,外面皆附上了一层被手指抹上的油,歪七扭八地和一团团散落各处的纸巾躺在一块儿。此时,桌边的人们已经面若桃花、口若悬河,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地开启神侃模式。常有卖花的小姑娘穿梭其间,一看到眼神暧昧的男人女人,就精明地凑上前:哥哥,你看姐姐这么美,买束花儿吧!还有一些来赶场子的艺校学生,背着吉他,递上自制的点歌单,笑容可掬地央求你点上一曲。

晚风轻拂,身边有好友相伴,有年轻姑娘歌声婉转,可算得是快意人生?即使那吉他弹得偶有瑕疵,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有几个习惯正襟危坐的朋友,总在相邀共餐之前对烧烤有着轻度的抗拒。但经不住我的说服与拖拽,在露天餐桌旁仰脖灌下几杯啤酒之后,立刻热情高涨、侃侃而谈,不再端着一张“扑克脸”了。甚至与邻桌的陌生人,也主动搭讪、举杯共饮,一派“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大哥范儿。

我一向觉得,武松和鲁提辖动不动撩起衣襟掏出一包熟牛肉,“嘣”地一声拔了酒葫芦的塞子,就着肉来两口,必是极过瘾的事儿。难怪他们打虎、打恶霸,都那么豪气冲天、所向披靡呢。说不定那功力是由酒劲起、因正义生。

如果在满嘴流油的爽快之余,你想起了养生,那么,就在结束大餐之后吃根香蕉吧。它富含钾和镁,能抵消烧烤的副作用。可是,何必让这难得的饕餮之乐,在碎碎念的养生观面前节节败退呢?

关于食物的文章8:炊烟里的父爱

文/尤今

对于食物,父亲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从骨髓里透出来的款款深情。他爱吃,也爱煮。

父亲很胖,但是,一进入厨房,他身手之敏捷,让世间所有的胖子看了,只能暗叫一声“佩服”,就算是瘦子吧,也自叹弗如。

厨房里,有一口大黑锅,沉甸甸的,可是,胖胖的父亲单凭一只手,便轻轻松松地拎了起来,让它稳稳地坐在炉子上,宛若练了轻功一样。靠着这口大黑锅,父亲在闲暇时为一家大小煮出了不计其数的美味佳肴。

他炒饭,能让裹着蛋液的饭粒在锅里尽情地飞舞;他炒菜,双手转如飞轮,蔬菜在锅里还来不及喘息,便被他铲起放置于盘中,那颜色啊,碧绿得如同春天的树叶;他炒牛肉,更显功夫,只听得“嗤嗤”连声,酒香与肉香并肩齐飞,晶莹的洋葱和柔嫩的牛肉不旋踵便缠绵缱绻地相拥于盘中了;至于他的干煎大虾嘛,红彤彤亮闪闪,多一分嫌老、少一分不熟,那种恰到好处的鲜嫩爽滑,是味道的极致。

父亲也常常做一些需要绝大耐性的菜肴,诸如梅菜扣肉、焖牛腩、冬菇凤爪、东坡肉、豆豉排骨、罗汉斋,等等。每当菜啊肉啊什么的在锅里慢慢熬煮的时候,他便手执书籍,坐在靠近厨房门口的安乐椅子里,一边舒心惬意地读,一边密切地监督他的菜们肉们,他是绝对不许自己把菜煮煳的。菜们肉们在他周全而又尽心的照料下,总知恩感报地呈现出最佳的光彩。

在屋子里安静地做着功课的我们,浸在无孔不入而又无所不在的香气里,幸福的感觉,特别的强烈。是父亲和母亲用食物的香气把屋子转化为温馨的家园的。

有些人,在厨房经过一整天的辛劳,胃口会大受影响,总说:“太累了,吃不下。”可父亲不同,他吃得比谁都多,他吃东西时那种全心全意地享受着的样子,食物若有知觉,当会觉得他的胃囊是它们这一生所能追求的最好最圆满的“归宿”。

关于食物的文章9:中年好比一锅粥

文/蒋平

如果要用食物形容人生的每个阶段,那么,中年就好比是一锅粥。

人到中年,身体进入转型期。从咀嚼到消化,都更喜绵软清润的美食,讲养生,亦讲养心,粥这种美食,便在脑海中不请自来。

粥有很多种,五谷杂粮是必不可少的组成,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人口味,佐以干果、鱼肉荤腥诸原料,形成风格各异的南北风味。粥给身体带来全面营养的同时,也补充水分。同时,粥食方便,省时省事,尤其在旅途之上,“八宝粥”属于压箱底的常客。

在我看来,中年嗜粥,并不仅在果腹。

很多中年人的生活,忙碌似一锅粥。上有老下有小,一切都要照顾周全。中年人的时间常常捉襟见肘,一心二用,左右逢源,恨不能每一秒掰成两半。心力交瘁之时,若有一位至亲或友人,递过一碗精制的热粥,暖胃去疲,养精蓄锐,那种温情满满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中年人忙事业,很多已是单位骨干,大事要事都得亲力亲为。就像煮粥的五谷杂粮,不可或缺。

中年后,对粥的钟情,亦是对生活的态度。无论事业还是家庭,中年都处在上升期,这个阶段,机遇、挑战、经验均已达人生峰期,期待将生活这锅粥,熬成一锅老少咸宜、有口皆碑的极品。因而中年之粥,须统筹兼顾,容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很容易让生活乱成一锅粥。

评书名家单田芳总结中年用了一个字:熬。其间的过程,跟熬粥类似。身处逆境,苦熬能挺住;陷入危机,苦熬撑大局;适逢险阻,苦熬闯难关。中年人的熬,熬出智慧,熬出功力,熬出精粹,熬出境界。“熬”的过程,更是修行,修内心的平静,修处世的尘缘。熬走的是岁月,淡定的是心态,因而,中年是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

中年人吃粥,还要学会煮粥。煮粥靠器皿,最方便的是电饭煲,有专门的粥档,可以随心所欲。上品之粥,多出自砂锅,讲究火候。火力过猛,导致烧糊;火力不足,难以入味。纯正的粥,适合文火慢炖,熬出米油,方有上佳口感。因而煮粥之人,得有充足的时间及耐心。一般而言,粥道高手,多为沧桑老人。他们具备充裕的时间与精力,融进浓浓亲情,他们经手的粥,更多了一种味道,爱的味道。

中年这锅粥,要熬成功,需要有担当,需要有百折不挠、永不言弃的心态。

关于食物的文章10:提高记忆的健脑食物

文/赵月清

老年人在日常饮食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的吃一些健脑的食物,比如芝麻,核桃,以及其他的食物等。以下推荐5种健脑食物,这些健脑的食物可以帮助老年人提高记忆力,有效缓解健忘的症状。

龙眼肉:中医认为,桂圆是补血益心之佳果,为益脾长智的药。长期食用可改善健忘现象,有强心益智的功效。但是一定要注意量,龙眼肉吃多了容易上火。

鱼类:鱼类中富含的球蛋白、白蛋白、含磷的核蛋白、不饱和脂肪酸、铁、维生素B12等成分,都是幼儿脑部发育所必需的营养素,对改善老年人健忘很有益。

葡萄:葡萄是公认最佳的抗氧化剂之一,能补肝肾,益气增智。葡萄富含营养,被誉为“水果皇后”。葡萄虽好,但每天的食用量应控制在200克内,以免摄入太多糖类影响对正餐的摄取。

核桃:核桃仁含有丰富的营养素,含有人体必需的钙、磷、铁等多种微量元素和矿物质,以及胡萝卜素、核黄素等多种维生素。核桃对人体有益,可强健大脑。不管对于老年人还是孩子都是健脑的代表食物之一。

蛋类:进行这样的饮食护理,也是一种有效地促进患者健康的措施,但要注意适当的选择。鸡蛋、鸭蛋、鹌鹑蛋都可以提倡。鸡蛋中铁、磷以及维生素A、D、E和B族含量丰富。最重要的是,鸡蛋脂肪中含有丰富的卵磷脂。蛋黄中铁、磷的含量较高,也有利于营养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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