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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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书文章1:我,很简单;信因果,更信缘

文/一时记忆

当你能念书时,你念书就是;当你能做事时,你做事就是;当你能恋爱时,你再去恋爱;当你能结婚时,你再去结婚。环境不许可时,强求不来;时机来临时,放弃不得。这便是一个人应有的生活哲学了。

小时候,感觉世界很小,认为自己明白了好多,可以每天去找自己认识的人,可以每天走过认识的路。大了才明白,自己根本就无法了解世界,而自己只是路上的一滴水,遇土而化,遇水而散,遇火而失。

可以看见别人,无法了解事迹,可以听到话语,无法判断自己,可以走过路途,无法解释心情。心情总是走在错对的转折点,有时能因为一句话而笑,有时会因为一点事而伤感一天,有时会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而让自己留意一辈子。

我不明白,我就去问,就算是被人嘲笑,我也无怨,若选择错了,会获得更好的解释,那么我愿意一错再错,我不懂,我就不多说,因为说话只用一张嘴,而听话却用两只耳朵,我感觉,听的多了,总比说的多了好。

我的付出,内心会孤独,是心的不清楚,还是泪的不严肃。

理念不同,思想也就不同,相互之间也就会不断出现不同的误会和碰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以前我总是以为我以为的就是我以为的,逐渐才发现原来我以为根本就不是我以为的。

可能上个月我还有着一定的雄心壮志,冷静下来才会发现,这可能是正确的时机,但不一定是正确的事。

那么,让一切随风吧。我虽不信佛,但我信因果,而因果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缘”,因才会有果报。虽说有命运一词,但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如何,大概只有天知道,所以可能一切皆是天意,缘来缘去,缘起缘落。

缘来缘去缘如水,花落花开花无情……

念书文章2:难忘的岁月

文/幸福的约定

来城里念书前,我曾在一家叫“熙凤”的酒馆里做伙计,酒馆位于镇上最热闹的地段,生意做得不错,老板是伯父的战友。

母亲对我说:“一个月一百来块钱哩,去吧。”伯父对战友说:“侄儿人老实,很聪明,还会拉二胡。

第二天,我就作了那里的伙计,时间是一九九三年六月。

在镇上,“熙凤”是很有名气的,我常在替酒馆买菜时听到人们高兴地说,“走,到熙凤去喝一盅”。酒馆每天清早六点钟开门,到晚上八九点还吃客不断。到那儿不久,我就熟识了那里所有的人,其中李妈是我的同乡,她女儿还是我初中的同学。

“熙凤”的人是那么的和善,“熙凤”的岁月是那么的快活,那样的令人难忘。每到夜晚收工时,我就拿出心爱的二胡坐在门槛上,慢慢地拉着,李妈常用干涩的声音唱和着“春天里来白花香……”。大街上灯影依稀,远处的星星很明朗,那情景,就像画中一般。

同住的厨师吴叔很爱听弦乐,时常静静地聆听着二胡发出的微妙的乐声,他要我教他,我便要他教我做菜的招,可他人笨,记性不好,怎么也摸不准弦。

在“熙凤”干了几个月,父亲便把我叫回家,叫我在另外一所乡村中学继续读一年书,李妈也多次劝我,说她女儿都上中专了。

一年的寒窗,终于迎来了成功的喜悦。

第二年金色的九月,我便又背上了行囊踏上了异乡求学的路。在城里念书期间,我常忆起那无忧无虑的拉二胡的岁月,常忆起“熙凤”的人们。听母亲说,“熙凤”的生意还是那样的好,而且规模扩大了,伯父也做了那里的帐务员,他也常希望我去“熙凤”看看。

“李妈,吴叔他们都想看你哩”,伯父常说。

可我终究没去,几年沧桑,总觉无颜去见“熙凤”的人,无颜去见寄予我厚望的父老乡亲们。

人,不可能一生一成不变,于是人们渴求改变,便迎来了坎坷!

梦中,我常坐在那熟悉的门槛上,为辛勤的人们拉他们爱听的《二泉映月》,李妈的嗓音还是那么干涩,吴叔的弦还是那样摸不准。

念书文章3:爷爷

文/苏如意

到最后,他还让我回家念书。

爷爷,您还记得吗,是您教会我学会人生中第一批字。那时候我笨,怎么学也学不会。真的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一片心血,您最后的期盼。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小时候啊,您知道我最爱看《西游记》,当时家里穷,只能每天窝在您家看黑白电视机。可总有几集没追上,我还为此哭了一阵。在家里,您是最心疼我的了。那一次,您去街上,说帮我买《西游记》回来。我可高兴呢,好不容易盼到下午,我清楚记得在那棵老槐树下,您递给我《西游记》。

如今,《西游记》依旧躺在柜子里,上面覆盖着一层灰,可是,您却已不在。

您这一生是操心的命。年轻时,拉扯大了六个孩子,即使这六个孩子中,只有三个孩子是您的,可您也是一样的对待。为了扶持这个这家,您压制自己对家人的思念,坚持在外地教学,几个月才回来一次。可是,退休后,原以为可以享福了,可孩子们的纠纷,简直就像一块黑布盖住了您生活所有的光。

就连到最后,您还是在孩子们的纠纷中痛苦地离去。

那天,哥哥也从外地赶了回来,我们一起到了医院,您瘦了,黑了。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您生命也就这几天了。我没去吃饭,我在旁边一直守护着您,您却让我回家读书;我知道您害怕,但别怕,别怕,我们都在。我清晰的记得,我最后一次叫你爷爷,您吃力的点点头。您不知道,我有多么害怕,多害怕以后喊一次爷爷,都没人应我了。

可您还是走了,凭什么啊!您那么好,为什么老天这么无情地戏弄您;不是说,好人都要有好报吗?可为什么,您这般的痛苦,您的儿女们却还在您闭上眼后,身体仍有余温时,大吵了一架,甚至气着了您最放心不下的奶奶。

“别哭了,爷爷走了,他再也没有痛苦了!”但愿吧,希望爷爷的躯体在葬于火海之中时,能洗尽平生受的痛。

念书文章4:跑步少年

文/阿成

在学校念书的时候,经常莫名其妙地跑步。

学校在郊区,是住宿学校,只有星期六下午才能回家,星期日晚上返校。从家里到学校,首先要坐市内的公共汽车,正常行驶需要半个小时左右(那是个不堵车的年代),然后再等郊区车。这时已经有些同学等在那儿了。由于是交通学校,乘车不用花钱,凭学生证即可。坐上郊区车,要在仁和屯站下车,这一路要行驶二十分钟左右。可到现在我也回忆不起来,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开始跑步的,而且是跑得很远。

和我一起跑步的还有两个来自乡下的同学。我同样记不起来是怎样把他们召集起来一起跑步的。我记得第一次跑步是在冬季,室外温度至少在零下二十摄氏度以下。郊区这一带就更冷了,大约在零下二十四五摄氏度的样子。我们三个人都穿着球衣、球裤和球鞋,戴着手套。从学校出发,开始往市内跑,三个人排成一个纵队。很快,球衣、手套和胸部、口罩,着满白色冷霜,连眼睫毛和露出的头发也全是白色的了。我们就这种样子不紧不慢地往市里跑。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城市,人没有这么多,车也很少,但我们能明显地感到,无论是车上的人,还是地上的行人,包括赶马车的老板,都向我们投以惊讶或羡慕的眼神。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眼神鼓励和滋润下精神抖擞地一直往前跑。尽管事先并没有设计从哪儿转回来,但是只要跑进了市区,就不由自主地按照回家的路线一直跑下去了。

进了城,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有的人站在那里议论我们。我们三个人仍旧排成一队,一直往前跑。一直跑到返校乘车的地方,再转回来,再一直往回跑,中间没有歇过一次。天开始下小雪了,我们在雪下继续跑。为什么这样跑呢?如果说这是为了锻炼身体,似乎还不足以说服我自己。既没有固定的目标,也没有预想的目的,近似于冲动又并非冲动,我想,这大约就是青春的力量吧。

是啊,没有目标的跑步是青春的缩影。到今天我还在怀念那些跑步的日子,特别是在严寒中跑步的滋味。

而今,我曾坐车重走过一次当年跑步的路线,发现这条路竟是那么远,到了汽车的终点站,还要转乘出租车才能到达,即便如此,人已经很疲劳了。这说明什么呢?说明青春离我们越来越远了,而唯其远,青春才显得愈发珍贵。

念书文章5:夹在书里的遥远时光

念书那会儿,我常在书里夹各种东西,有时候是自己做的一张叶脉书签,有时候是那年春天新开的迎春花,有时候是一张写满秘密的小纸条,有时候是不能被妈妈知道的情书,有时候是一张挂满了傻笑的合照,有时候是来自远方的一张明信片……

夹在书里时那一刻的心情,大抵是珍惜,不舍,和喜悦的,可是少不更事的年纪,总是容易追新,又容易忘旧的,而夹在书里的那些珍贵,就慢慢的被留在了书页间,沉睡在房间某处僻静的角落里。

直到若干年后的某一日,也许是搬家,也许是整理,也许是找东西,也许是一时兴起,就那么地被突然翻开,在哗哗地书页翻动中,那些泛黄的记忆,就那么无预期地洒落了出来,带着陈旧的味道,怔住了那一刻的思绪,勾起了遥远时光里,那些零星的故事。

静静的回想过后,我会再次慎重的把它们夹回书页间,既然书已经为我保存了它们那么久,那就请继续为我珍藏它们吧!

再似火的青春,总要留下些能勾起回忆的凭证,好让我们在日后,凭吊和祭奠,它们,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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