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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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文章1:借书

文/梁建军

我借书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中后期,十多岁,刚能结结巴巴看些短篇小说。那时一般人家是没钱买书的,主要是向邻居小伙伴们借。

开始时,读的多是连环画、神话传奇、民间故事等,篇幅短,通俗易懂,很有吸引力。后来就读《雷锋》《欧阳海之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汲取了不少正能量。再后来就喜欢悬疑侦破故事、古代小说,如《秘密图纸》《徐秋影案件》《孙悟空的故事》等,当时识字少,许多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一次,看到姐姐借回了《镜花缘》,立即被侠客奇异的故事吸引了。清人写的,还是文言文,读起来就是囫囵吞枣,知道个大概意思,看个红火热闹。

上中学时,小伙伴神神秘秘的把我拉到一边,说,“好书,禁书,谁也别告”,就把书塞到我手里。书斑驳陈旧,没头没尾,裹在报纸里。又说:“《水浒传》,只能看两天。”书中英雄豪杰、劫富济贫的故事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不忍释手,废寝忘食,总算没有食言。

随着“文革”的结束,许多书解禁了,山西省图书馆重新开放。上世纪70年代末,我排了一整夜的队,办理了一个借书证。图书馆各种书籍琳琅满目,视野一下开阔了。从此,借书走进了一个新时代,许多书可以一饱眼福了。文源巷成了我最常去的地方之一,我在那里吮吸着知识的养分。

借书时,首先在一组组分门别类的大木柜上,找到你要借书的目录抽屉。抽屉里一根铁丝串着卡片,一张卡片上记着一本书的信息。把信息抄在一张纸上,请图书管理员找书。一本书最长能借1个月,否则,逾期每日违约金2分,所以,再忙1个月也要把书看完还上。那段时间确实读了不少书,其实是缺什么补什么吧。

和我同岗位的马锡崇,古诗词知识丰富,有时聊天,不经意的,诗句就顺口而出,形象生动,很有文采,自己有时似懂非懂,许多诗词没学过。于是,我重点就借唐诗宋词。借下书就读,就背,认真理解含义,体会意境。连上班乘车1个来小时也边看边背,坚持下来大有裨益。一次,在工作的推焦车上看到了我们丢失的一个灭火“工具”铝饭盒,马锡崇边用手擦,边说:“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我脱口而和:“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相视会心一笑,开始工作。

一次听到侯宝林的相声“关公战秦琼”,广播里听众大笑,我也不知笑什么,又不好意思问。主要不知秦琼是谁?后来听说是唐代的,就借阅《隋唐演义》《中国通史》等书籍,自然就心里有数了。1982年读了电大中文专业后,就根据课程需要读,几年下来,眼界大开。那时读了不少中外名著,是读书最多的时候,文史知识长进不少。

上学时,老师说,买书不如借书,借书不如租书,看来确有道理。现在条件好了,买本书,有时翻几页就放在了那里,总觉得不急,结果竟成了书架上的摆设。想想借书的岁月,也是令人怀念的。

借书文章2:被冷落的借书卡

文/青衫

书桌抽屉的里端,有一张薄薄的卡片,是小城图书馆的借阅卡。看到它,脑海里浮现出图书馆大楼静穆的模样。

有多久没去图书馆了?至少是三年了吧!那么这三年里,我没看书吗?可是我明明天天在阅读啊!

只是我的阅读,离纸媒越来越远了,每天把住手机不放,阅读各种电子书籍,有无数个微信文章等我打开看,还有那么多收藏的公众号。除了必要的工作时间,我几乎是“机不离手”般的在阅读。

时间倒回十年前,儿子刚刚十三四岁,我给自己和儿子同时办理了借书证,儿子的是少儿部的。每两个星期我都领着他去图书馆,先阅览期刊杂志,再借回喜欢的书籍,每天晚上临睡前的半小时,是我俩一起阅读的时间,雷打不动,这一坚持就是好多年,直到儿子上了高中后,迫于学习的压力才停止。

儿子回忆起这段难忘的阅读时光,说正是因为这些,他的文学素养比同班人高出不少,文笔亦不错。他说看到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后,每天都盼望着阅读时间快点到来,读到高兴处与我分享,而我又能与他一起感书中的喜怒哀乐受时,时光真是美妙极了。

人的一生里有太多的美妙时光,而在多年以后依然能清晰记起的,都在精神世界里。阅读,是最美的“佐料”,它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曾几何时,我的座右铭是“至乐莫如读书”,一张小小的借书卡带我窥探世界的神秘,带我领略人间大美,精神世界丰富得无以复加。还记得那年图书馆街对面新开了一家咖啡厅,这在小城绝对是新鲜事物。我的工资不高,囊中羞涩,但也尽力而为,每月都要去一次,不为喝什么难以下咽都苦咖啡,而是带着心爱的书籍,坐在一隅,单纯的就是喜欢这个充满小资情调的地方,而书籍,是最好的陪伴。

而今因互联网和手机终端的兴起,转移了我们的注意力。那一篇篇诱惑人的题目,令人不由自主地打开看看,结果是碎片化、快餐化的浅阅读,对每一篇文章都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特别怀念在图书馆里安静地看书、发呆的时光,对翻开书页那股飘散而来熟悉的纸张味道仍旧让我迷恋到不可自拔。我总是对地铁里低头专注阅读书籍的人心生好感,他们在一群低头玩手机的人群里是那么与众不同。我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手里有一张图书馆的借阅证,有多少人还在常常使用它。

“当一本书没有人读的时候,就像一个人失去了灵魂,他会枯萎。”常常自诩爱读书,为什么却让那么多的书籍陷入孤独?我也应该把尘封已久的借书卡重新启动了。

借书文章3:借书惹麻烦

文/李巧林

中午躺床上看书,忽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二楼的老张领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老张说:“乡下的侄女进城来玩,呆家里没事,让我帮她找本故事书看看。我知道你这里肯定书多,这不,就找你来了。”我一听,赶紧将他们让进屋坐下,立马就去书房书架上取了本最新的《故事会合集》交给女孩。女孩翻了翻,欢天喜地地连声道谢,很快起身和老张走了。

老公下班回家吃饭,我把老张来借书的事说给他听,还直夸那女孩好学,说是现在像她那么好学的小青年可真不多见了。老公随口问我借了哪本书,当听说是那本最新的《故事会合集》时,老公神色大变,立马起身去了书房。出什么事了?我跟过去一瞧,只见老公慌乱地在书架上一通乱翻,嘴里还直念叨着“完了”,“完了”。我好笑地问他:“什么完了啊,莫不是那本书里还夹有你的秘密存折啊?”老公气急败坏地低吼:“都怪你,为什么就专门借那本书给她啊?我昨天把刚发的300元加班费夹那书里了!”

联想到中午那女孩翻书时的表情,我立马下楼去老张家,很委婉地把情况说明。那女孩听了满脸惊恐,立即去拿了书在我当面翻看,连连说没看到书里面夹着钱,并说如果有钱,早就交给我了。我不死心,又一连声地问了她好几遍,女孩都是很坚决地矢口否认。

很郁闷地回到家里,厉声追问老公为什么藏私房钱,结果老公恼羞成怒,在书房里就和我大吵起来,还将书架上的书乱扔一气,吓得我赶紧退了出来。等到晚上火气消了,趁老公熟睡,我到书房整理被老公弄得七零八落的书籍,很意外地在另一本《故事会全集》里找到了3张老头票。我欣喜地拿着钱去摇醒老公,证实了正是那300元钱!

我深感自己白天太冒失了,一夜无眠,转天天一亮就跑去老张家道歉。老张弄清是我的敲门声后,连门都没开,就扔出一串冷冰冰的话:“小林,你就饶了我侄女吧,她昨天下午都被你气哭了,当时就乘车回家了……你那破书恐怕不值300元钱吧,你果真想要,我给你300元钱好了!”

借书文章4:关于借书的点滴

文/杜会琴

相信大多数的人都经历过借书这种事情,借别人的书来读和把自己的书借给别人读,都是一种分享,“书非借不能读也”说的正是因为书是借来的,所以不仅读得认真,而且还因有了时间限制,能够促使我们及时读的意思。借和被借本来都是平常事,但是想起个人近年来屡次遭遇“被借书”的过程,还是觉得这件事不只是借书本身这么简单,它是事关人品的大事情。

回顾个人阅读的经历,应该是四十岁以后进入到一个愈加热爱的阶段,随着年岁渐长,日益感受到只有通过阅读方可获得心灵安宁的重要性,于是业余时间把精力主要用来阅读,当然也就买了很多的书,这期间也免不了书被别人借这个环节。留下了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有位仁兄,相识几十年了,曾从我书柜里强行借走一本我自己还没有打开包装的新书,借走以后,久不归还,有日问起,竟说,在桌上放着,没见好久了。那神情简直就如丢弃了一块破抹布一样的无所谓,看他样子,不仅毫无愧疚,而且简直压根就是我不该问的样子,我不禁惊诧于他这云淡风轻的底气,到底是来自于和我之间良好关系的垫底,还是他对待别人的物品向来就是这样的态度?还书之事自然没有什么下文好期待了,从此只能敬而远之。还有一位,从我办公室里借走一本小说,这本是女儿借她同学的书,女儿是个细致有心的孩子,她看过后书还是宛若新书的模样 ,谁知经我借出之后,三个月时间不见对方有归还之意,无奈只有催促,还回来之后,外面精美的封皮全部磨出了白边,俨然由一个“体态优雅的少女” 华容尽失成一个“历经磨难的老人”般委屈地躺在我面前,真不知对方拿去后是在怎样的阅读环境里看完的,就会把书看成这个样子!拿回家后,女儿愤怒地说,借书也要看人品,今后不要把好书拿到单位了,更不能轻易借书给那些不靠谱的人,逐网购一本新书还于她的同学了事。

去年我又相继购买了《蒋勋说红楼 》《孙犁文集》《石黑一雄作品集》等系列书后, 鉴于以前借书事件的影响,我再没有把新买的书拿到单位里公然阅读,也不敢和别人谈论起关于它们的精彩,就是唯恐再有人提出要借的话,我该如何应答。

有时也想,借书之人起码是有阅读愿望的,主观上还是积极向上的,总要好过那些根本不读书者,指责他们是不是不太厚道?上文所述之人只是个例,完全属于小概率事件,他们也是无心之失,说出来似乎不应该。然而细想,它真就不是小事,因为借走的,本是别人的珍藏,尽早归还、精心爱护本来就是借者的义务,有什么理由遗失了还无所谓,损坏了还心安理得的呢?有人会说,书籍的存在不应该是永久的,看过之后就是废纸,你想怎么处理看过的书,首先得明确是不是你自己的书,若是,愿意付之一炬是你的自由。若是借的,既是你与对方关系再好,再认为不值得留存,也没有资格决定。

每一本书对每一个人的意义都是不同的,我当年上大学时,家里给的钱极其有限,为了买一本心仪的书,真的要攒好久,省吃俭用买的那些书,每一本都有故事,自然每一本都是极其珍贵的,毕业后来到单位里报到,最重的行李就是书。所以婚后历次搬家都带着,三十年来不曾丢弃,如今更是在新房的书柜里安享着我不时的回顾和深情的注目。他们伴随着我一路走来,是无声的异域之友,更是心灵的寄托和安放之处。

所以,不管你觉得和我关系再铁,借我书者,一必快速归还,二必极其爱护 ,若是做不到这两点,我就会质疑你的人品,如此以来,多年交情毁于一书,实在不值当,还是劝君免开金口为好。

借书文章5:借书买书读书乐

文/春江水

生平酷爱围炉读书。寒冷的冬季,一个人坐在火炉边,一本书往手中一捧,便形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身外的绿肥红瘦全然不知,待到“酒足饭饱”,走出“黄金屋”,已时过境迁,抬头方知另重天。记不清我对书的纸醉“字”迷缘于何时。到了部队,屡听“一天不摸枪我手指就发痒”的歌词,窃想,如果以“书”换“枪”,岂不唱出了我的心声?

冬季围炉读书得有充足的“书源”,讲起来,该分借、租、买三种形式。人们常说:买书不如租书读,租书不如借书读。借书只是举手之劳,不损金耗银却“无本万利”,自然被大多数人接受,难怪有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而我,很少租书,也很少借书,买书却多,自认为围炉诗书买为先。不是对台搭戏唱反调,我有我的感受。

冬季围炉借书读的时候,常有这样的情形:正当你酣嚼于精彩情节,遨游于奇妙界地,却有不速之客吵醒美梦,书的主人要“回收”或另借他人。面临被“驱逐出境”,不乏苦口请求“放宽政策”,如果好话堆了一箩筐仍慈心感动不了铁菩萨,只好望书兴叹,遐想联翩,郁结心头,难消难解。一介凡夫的我没有过目不忘的记性,看过一遍是不可能都储蓄进“大脑银行”,待到记忆模糊需查找书中某字某句急用而书又不在案头时,总扼腕叹息道:还是自己有书好!况且,好书读一遍是远远不够的,要品其甘甜,领略其要旨,须多次精读细读,借来的书岂能容你“慢行军”?有时,一不小心若将别人的书损坏了,怎么也不好交代,还有的时候提心吊胆别人会有场“暴风骤雨”,那场面,好比做错事的小学生站在老师面前等待“发落”。更有甚者,如碰着葛朗台式的书主,你借书,他不照顾情绪,只能换取“千唤万唤不出来”的结局罢了。

看来,冬季围炉读书光靠“引进外资”是不行的,得买。因此发了工资,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书店,看中的好书就买。大肆挥霍一番后,钱物所剩无几,出现“财政赤字”才幡然醒悟:这个月的家庭开支还无着落。管他呢,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再说。看自己的书,全然没有那种被人追赶日夜兼程的感觉。夜阑时分,坐在火炉边,拧亮台灯,或一目十行,或字斟句酌,全凭自己掌握,走在路上,躺在床上,甚至上厕所看一会也无妨。看自己的书,可以任意勾勒、记录,要么眉批,要么旁注,写多写少,谁也不会对你说“咋这么不珍惜书”之类的话。读自己的书,不受时空限制,无拘无束,可以在高空中作鸟飞,也可以在海阔中作鱼跃。其乐融融,美哉无比,缘于我与书有“血缘关系”。虽然书成了我的生命中的一部分,但如果有人向我借书,慷慨从之,因“书是传播文明的使者”,只要他人精神能丰富,思想能升华,干吗固守自己那份“私有财产”?

借书文章6:借书闲话

文/谢汝平

家里藏书不多,却常有人借书。借书是雅事,跟借钱借物不一样。书是知识,读的人越多,书的价值也就越高,书是依靠借读将其价值进行放大。有人向你借书,一是对你拥有的书表示肯定,二是对你个人本身的敬仰和尊重。有时遇到谈得来的来客,即使是初见,也愿意将书借之。

自己喜欢的书和不喜欢的书都非常愿意借出。喜欢的书,遇到同样赏识的人可以引为知音,知音当然要共赏书本之美,共享书中真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只有共赏才能有共同话题,深入探讨,让彼此都可以从书中受益,在思想和学识上达到共同提高。而不喜欢的书,如果有人相借,那就要对借书人另眼相看。不喜欢的书自有不喜欢的理由,或不认同其观点,或不欣赏其文笔,或轻视其思想,或鄙视其情节,如果有人喜欢愿意借读,那么心中肯定会起一丝波澜,疑惑自己错怪了书。当然别人阅读口味和欣赏习惯可能与自己不一样,倒是希望别人借去好好读,事后探讨起来,受益更多。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只要是借,就肯定有不还的事情发生,特别是自己喜欢的书,别人借了不还或者弄坏搞丢,那比割自己的肉还疼。没办法,爱书的人都有那么一点吝啬。我有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的《红楼梦》,被一个朋友借去看,久久不还,我拉不下脸去要,只好托另一个朋友帮忙问问。不久,书还来了,却不是我的那套,原来搞丢了,重新买的一套新版,还是带插图的那种普及本,让我哭笑不得。我嘴里说着客气话,实际上心疼得不得了。

对于别人的好书,我也是看到走不动路,想立即借来一读。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很有道理,借来的书我都抓紧时间读完,尽早还给人家,以便给人家留个好印象,下次再借也更容易一些。借别人书不还的事情也曾干过一次,那是一本非常喜欢的古册,久寻不可得,却在朋友的朋友那里偶遇,如获至宝,涎着脸借来,废寝忘食地看。谁知书里竟然被撕掉一页,可见对书的不重视,这是我所不能容忍的,还书日子到了,于是我谎称书被弄丢,最后按照书的定价两倍赔偿。主人虽然客气不要,但我坚持要给,把钱硬塞给他。那一刻,我坚信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因为没看出主人有半点不舍的凄然神情,倒有几分卖掉废品的轻松。

借书文章7:养花

文/范甜甜

一天,我去小红家借书。刚一进门,就被眼前的花吸引住了。长长的茎从盆沿耷拉下去,浓密的茎上缀满翠绿翠绿的叶子。

小红的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怎么,想养一盆穿心莲吗?”我肯定地点点头。她顺手从一根茎上掰下一根,一共掰了五根。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捧回家。找来一个花盆,把那几根翠绿的茎插在里面,并浇上水。科学老师不是说过植物要进行光合作用吗?那就让它尽情地享受阳光吧!这下可惨了。整个茎似乎失去了水分,蔫头耷脑地垂了下去。怎么回事?赶紧向妈妈询问,这才知道刚栽的花要放在阴凉处,慢慢就会长出根来。原来养花是有门道的呀!以后的几天我经常浇水,可它还是无精打采的。妈妈说:“养花不是着急的事,等花扎下根就好了。”唉,养花真不容易呀。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勤快终于有回报了。一天早上,穿心莲居然昂首挺胸地“站”了起来,每根茎都充满活力。我欣喜若狂。这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继续像照顾小宝宝一样帮它浇水、松土、施肥。一天,我发现茎部最顶端长出两片油亮油亮小巧玲珑的新叶子。不几天,新叶子长成肥厚的大叶子。就这样,穿心莲的叶子越长越浓密。一天,我惊奇地发现,叶子的根部长出两个牛犄角一样的东西。我正好奇这是什么的时候,从它的中间露出一束红色的花瓣,不久这紧紧拥在一起的花瓣完全展开了,里面还点缀着金色的花蕊。它们是那样娇美动人。一朵朵花点缀在其间,就像绿色的大裙子上绣满红色的小花。

这真证明了老舍爷爷所说: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看着自己亲自动手养的花慢慢长大,开花,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借书文章8:借书

文/岛上村

夏季的天,似乎很好,风吹的很热,热的有一种温柔,北国的天,热的时候很短,大部分都在寒冷中度过,就像是在昨天,我还披着棉袄在夜间出去,今天的温度就突然达到了三十度,温度是自然热的,可感觉却爽朗的多,有人就说,夏天来了,可这边的天很怪似的,明天又是十几度的了。

今天的阳光出奇的好,明媚,今天的风也出奇的好,温柔,又不寒冷,许是人关注天气预报的紧,女孩子都穿上了亮丽的衣服,兴许今年流行白色的裙子,白色的衣服穿的校园都是,好看的很。空气里也涂着女学生们的香水,弥漫的满校园都是香味,我也闻不清到底是女人的香,还是那洋槐树上花的香,好闻的很。

今天的课,也少的很,昨天的课,也少的很,日子就这样清闲起来了。第一节课便是空的,便去了图书馆看书去了,对于所学的课程我是没有兴趣的,作业也懒得去做,大都不做,也大都抄了谁的,便了事的交了上去。我似乎对文学有了天生不可抹去的兴趣,这事让我害怕,可我又是无奈的很,我的命运竟也是我不能主宰的了。

我本打算去图书馆借一些历史书看的,可腿便情不自禁地又跑向文学书一栏去了,怪的很。我去了那里,没有目的地寻找着我想看的书,可找了许久,都看不到我想要的那本,我原想借上一次没有借到的《聊斋志异》,古文版的,可竟没有找到,想是被别人借了去,这样,便觉得是心情舒畅了,因为想到有人吹嘘文学已是没有人看了的,这般的危言耸听,如今看来,是不实的,看文学,读诗的人大有人在,这不是吗,同我一起去的P君不也是借来一本诗集看的吗?

想这帮人,自己的心燥了,便说是没有人看了,便是羞耻乏味的很。后来我又无意间看到了萧红的《生死场》,这本书是我早就想看了,后来在手机上下载了它,可手机的感觉竟不如看书的爽,索性毫不犹豫地而又兴奋的像是捡到了宝贝一样地将它揣在怀里,我之所以对它的喜爱,是因为看了《黄金时代》这个电影,便是由此对于萧红,对于鲁迅产生了极大的兴致,倒对于萧军,对于端木的兴致没有。

借来的那本书里,也有萧红的散文,和其他的小说,读起来都是很好的,我知道这个敷衍的社会,我的心里也浮躁着,这怨不得他人,许是风气的病症,也许是因为有了手机,电脑网络等东西,看书的欲望就没了。后来我也就寻到了那本古文版的《聊斋志异》,可只剩下一本了,我记得上一次看时,还是四五本的样子呢!后来又找了一本介绍徽商和山西商人的书,索性一并拿出去了。

这天气真是好的很,于是人的心情也一并好的很,走出去便觉的春意盎然,虽说早已经是立夏的了,可这北国的夏就像春天似的,不冷也不热,还不容易犯困的很,真是一个消暑的好去处。我拿着书就去上课了,课还是那样,依旧的乏味,依旧的无聊,倒是风景很绿,有很多树,风也很大,凉爽而又热着。

因为这课听不进去,书也看的累,就拿出了手机,看到一个群里有人问着:“谁在图书馆里借了萧红的《生死场》?,我想看的很呢!正放在那里,不晓回来时竟找不着了,谁借了?还我吧。”

这不正是我借的那本书呢?怪不得上面还有被折的痕迹,不晓得是正在看呢?我忙回到:“我借的,我也要看呢!”

她又回给我说:“能先给我看吗?我想看的很?我看完再给你。”

我向来深明大义,又因为对方是个女孩子,于是绅士的情结又来了,便不思索答应给她了,只要她应允要快些看,要谨慎些别弄丢了,她也是答应了的。并约定放学后找个地方把书给她,这约定便这样形成了。

放学后,真的见到她了,亦如人群里的女孩,白色的裙子,白色的肌肤,还有白嫩的手指,腿也是细长而又白皙的,直看的我说不出话来,支支吾吾了半天,竟不知说的是什么。我把书给她,并嘱咐她谨慎些,千万别把书弄丢了去,她也是含羞答应了的。于是与她同步走了一段时间,便散了去。

我终于相信了“书中有颜如玉”这话了,真想不到借书竟有了这好事!以后书也是要常借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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