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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笔的文章1:一支钢笔
文/潘志红
岁月远去了,但许多往事还镌刻在记忆深处的长卷上,就像那支褪了色的钢笔,记录着曾经的往昔……
那年冬天,我上小学四年级,书包里唯一的一支钢笔,是修了多次的。笔尖有点歪,写字粗细不匀,有时还渗墨水。班里有个叫玉虎的男生,有一支自来水钢笔,书写特别流畅,是他家在城里工作的亲戚送给他的,我们都很羡慕。这样的笔我在乡新华书店见到过,很贵的,要两块多钱。我也想买一支,但我不能跟妈妈要,因为这笔昂贵的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开支,我要自己攒钱。
老家的湾地生长着茂密的芦苇。每年的冬天,粮食归仓草归垛,大人们开始在冷水里砍苇子。苇子是盖房、编席的好材料,很多外地人都会到村子里收购。星期日,我拿着镰刀和绳子,跟在大人们的后面,捡拾落下的苇子。走在湿冷的苇地,刀子般的寒风吹得面颊生疼,腿脚麻木,手上也冻裂开一道道口子,深得都能看见殷红的肉了。那是怎样钻心的疼啊!但是我不能怕,咬牙坚持着。一个苇季下来,我拾的苇子卖了三块钱,这足够我买心仪的钢笔了。我开心地笑了,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并小心翼翼地用小手帕包裹了一层又一层,我想等到星期日就去买钢笔。
夜晚,躺在床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上学钢笔忘记了打墨水,年轻的班主任成建老师把他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是崭新的红色自来水钢笔,笔套是不锈钢的,笔尖纤细匀称,在纸上轻轻一划,十分流利。真是好笔!我很快写完了作业,放学却忘记还给老师,我把笔放进了书包。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同学边走边玩,突然一不小心我被小石子绊了一跤,同学笑得前仰后合。晚上回到家拿过书包准备复习功课,发现书包被墨水染成一片蓝色,我心里一惊,打开书包老师的钢笔在卡口处断成了两截!我被吓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能告诉妈妈,怕她担心着急。
第二天,刚好是星期日,我和一位要好的伙伴,冒着严寒,步行十多里乡间小路,来到乡新华书店,挑选了一支和老师那支一样的钢笔,花了两元七角钱买下了。星期一上学时我把新买的钢笔吸满了墨水还给老师,成建老师点点头接过放在左上衣的口袋里,我松了一口气。我还会想法子为自己攒钱买钢笔的。
下午,我刚到教室,成建老师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上午还给他的钢笔放到我的课桌上,对我说:“还是你留着用吧,好笔才能写好字。”“老师,这是你的,我,我不能要……”我结结巴巴不知说什么。成建老师微笑着指指自己的口袋说:“我这还有一支呢!好了,就这样了。”说完他向门外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我泪眼迷糊。握着这支沉甸甸的钢笔,从此我认认真真端端正正书写着人生的每一笔。
许多年以后,每次回到老家,我都会去茫茫的芦苇地,寻找童年最温暖最难忘的记忆……
关于钢笔的文章2: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钢笔,有两根食指连起来那么长。我的小嘴——笔尖像一颗瓜子,外衣——笔套是银灰色的,我的肚肠里流动着墨水。
我的主人很爱我,从不遗忘我,经常为我洗脸,清理肠胃。我累了可以休息,饿了就喝墨水,我成为主人生活和学习中最重要的工具。我常常为自己能服务主人而感到自豪。
可是最近几天,主人另买了一支新钢笔,是大红色的,样子比我好看,主人就经常使用新的,我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主人在课堂上总是拿着我折腾:拨弄我的小嘴,扭捏我的肚子,用刀刮我的外套,使我遍体鳞伤。我疼痛难忍,像这样下去我会没命的。还好,主人的行为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批评主人上课要专心,不玩小东西,及时拯救了我的性命。
从那以后,主人就更冷落我了,偶尔用一下,更多的时间是不理我,好像我不存在。我伤心极了,虽然我不好看,但是我还有用,哪怕把我捐给山区的贫困儿童,我也愿意,我会竭尽全力为主人服务的。主人,求求你,开开恩吧,让我有事可做,不然我的嘴巴生锈了,肠胃干瘪了,我快要成为废物了。
关于钢笔的文章3:钢笔的启示
文/王俞雯
钢笔,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吧!每天握在同学们手里是写字的工具。下课了,桌子被人一推,桌子一动,钢笔就“扑通”掉在了地上,同学们追逐时,踩到钢笔差点摔跤。
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喜欢美丽好看的钢笔,但过生日时,妈妈却送给我一只灰色一片,什么图案花纹都没有的钢笔。我不喜欢灰钢笔,我喜欢鲜艳亮丽的钢笔,但是,这是妈妈买的生日礼物,我心里虽然不喜欢,但还是收下了。我拿它写字,一看到它那个丑样,我就讨厌,再回头看看其他同学用的都是美丽的钢笔,我就难过。于是,我就摔它,把它故意碰掉在地上,不管它,也不捡它。过不了多长时间,这只丑钢笔就被我折磨得“粉身碎骨”牺牲了。
我高兴得手舞足蹈,终于可以买我喜欢的钢笔了。我立即冲到文具店,买了一只粉红色的钢笔,上面还有许多精美的图案,最关键的是,还有我最喜欢的小白兔图案。我手握心爱的钢笔,写起了今天的作业,但这只钢笔好像不听我使唤,字老写不好,我费了好大劲才把今天的作业做完,而且书还被刮烂了。看看今天的字,比前几天的字差了许多。看着这只外表精美的钢笔,就让我想起了以前的灰钢笔,它虽然外表丑陋,但写出的字很漂亮,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哎,可现在……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东西,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它适不适用。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关于钢笔的文章4:钢笔
文/刘宸玮
我是一支钢笔,我的外套是一个变形金刚的图案,变形金刚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闪着蓝光的大眼睛,身上穿着铠甲,胸口藏着一颗会发光的模块。
我和我的小主人是好朋友,我也是他的小助手,每当他上学时,我就随着他到课堂上,他拧开我的腰,我用肚子里的笔尖帮小主人记笔记,做作业,当我在纸上写字时,墨水就顺畅地流出来。我这个威武的变形金刚不吃饭不喝水,只喝点墨水就行了。
小主人很爱护我,每天晚上都要用抹布来给我擦洗身子,无论春夏秋冬,我都随小主人风里来,雨里去,随小主人哭,陪小主人笑,是小主人忠实的朋友、得力的助手。相信我的小主人,在我这个变形金刚的助力下,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关于钢笔的文章5:钢笔的自述
文/秦宇
大家好,我可是你们的老朋友——钢笔。我的名字叫小宇,出生在钢笔制造工厂,然后就被转到了一个超市里。
因为五年级要使用钢笔,我现在的小主人秦宇就来到了超市买钢笔。他在超市里转呀转,找呀找,很久都没看见一支中意的。突然,他把目光投到了我身上,觉得我身上的小鱼游泳图很漂亮,于是,他就把我买下了。
买回家后,小主人一直对我很好。他经常在我肚子饿的时候给我吸墨水,把我喂得饱饱的,我可开心了!
记得有一次,我被小主人带到学校里。语文课上,小主人准备写习字册,我激动得不得了,因为这是小主人第一次使用我,我可要大显身手啦!写之前,小主人的老师先教他们怎么拿钢笔、怎么写钢笔字以及一些注意点,讲完大家就开始写了。
小主人先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帽子摘了下来,然后就开始一笔一画地写起字来。我也很兴奋,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心地工作起来。在我和小主人的共同努力下,写出来的钢笔字工工整整,非常美观,被老师批了个优秀加星,乐得小主人脸上直开花,还狠狠地亲了我一下。看来我第一次的工作表现还不错嘛!
从此以后,不管做什么作业,小主人都使用我,写出来的作业也经常得到老师表扬。为了回报我,小主人无比地爱护我,饿了给我喂食,脏了给我洗澡,不用时就把我温柔地放在笔袋里,让我静静地休息。
如今,我已成了小主人的掌上明珠,过着幸福而又充实的生活!
关于钢笔的文章6:钢笔的自述
文/潘江南
我是一支“英雄牌”钢笔,小主人获得了上学年的“星仔好少年”称号,学校把我作为奖品奖励给了她。
我有一顶银色的帽子,每天小主人都会把我的帽子擦得亮晶晶的。我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蓝相间的围巾,显得很儒雅。小主人很喜欢我,她每天都给我穿一件外套,外套上印有几只蝴蝶、一首诗,无疑,我是文具盒里的“大文豪”。
打开我的帽子你会发现我那扁扁尖尖的笔头。如果我饿了,小主人就会给我喝一点蓝黑“派克”墨水,这样的待遇可不是所有钢笔都能享受的。喝饱了墨水,我就该大显身手了。小主人的作业都离不开我。每次,我都尽量让自己出水匀称,让小主人写出来的字端正又美观。如果我累了,小主人就会用她温暖的手指让我转一转,休息一下,这样,我就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了。
小主人很爱护我。每次写字前,她都会用餐巾纸将我的笔头擦干净,写字时,总是轻轻的、缓缓的,生怕我受伤。写好了字,她总会细心地帮我戴好帽子,替我穿上外套。有这样的小主人,我觉得很幸运。
现在,我和小主人已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走到哪里都要把我带上。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更好地为小主人工作啊!
关于钢笔的文章7:居来财修钢笔
文/张华
居来财人高瘦长,黝黑皮肤,眼窝略陷,鼻孔朝天,海马脸。他腿特长,骑在二八加重脚踏车上活像大马猴耍童车。他出摊很有规律,除了骑车去赶异乡两个逢集日,一年四季都是早饭后出现在十字街口,他的摊位极佳,左边靠近人来人往打开水的老虎灶,后面就是新华书店。先放个大马扎,摆上扁木盒,向上打开呈100度的盒盖,里面排列着整齐的新钢笔,他坐在小方桌后面,脚边立只杉木八宝工具箱,就开张了。他是修钢笔的,也算是镇上“闻人”,有文化的人都离不开他。
那时候人们都是一水的藏青色中山装,学生装,草绿色的军便服。从上衣口袋挂的钢笔就能知身份: 挂支大黑帽头笔的是中学生,挂两支笔的是教师,挂高级铱金笔的是干部。
钢笔虽小,是个普通的书写工具,却有点学问,钢笔最核心的部位是笔尖,笔尖分为大尖,小尖,明尖,暗尖。居来财那个扁木盒展示的钢笔就分了几个层次: 最上面二排是“英雄”牌、“永生”牌铱金笔,笔尖不含黄金,只是镀金,笔尖较硬,是小尖暗尖; 中间二排是“关勒铭”牌、“金星”牌钢尖笔,笔尖较有弹性,是大尖明尖; 下面二排是“黑龙”牌,是入门级钢笔,笔尖特硬,流水不畅,笔舌易堵,常弄得墨水满手。但是“黑龙”最受初中生欢迎,它既便宜又笔尖硬。
那时最兴的是钢笔尖笃课桌的游戏,下课铃响起,男生们纷纷拧开笔帽,三五成群,偶尔也有女生参加,高举手臂掷笔扎向松木黑面课桌,谁扎得深扎得快扎得多,谁就引来一片欢呼。故居来财笔摊上换笔尖最多,一度“黑龙”笔尖脱销。
是日,午后微风和煦,居来财正在拔开笔舌换笔尖装吸水杆,耳畔响起一种混杂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请教师傅,这笔能修复吗?”“放在桌上。”他头也不抬地忙碌着,眼睛余光一瞥却大吃一惊,“这是支地道的美国派克金笔!”他不由地停下手中活,仰头望去。桌前立着一个微秃脑袋,架副金丝眼镜,身着黑羊皮短风衣的中年男子,正微笑地望着他,一副恳请的表情。
“鄙人姓崔,刚从县教师进修学校调来贵镇中学当英语教师,这是当年外国友人送的纪念品,时代久远,已书写不畅了。”其实这位教师大有来头,早年毕业于中央大学外语系,国共内战期间被招聘至中美军事调停处当翻译,随克拉克将军走南闯北到处灭火,后调停失败,克拉克回国前送他这支笔留念。新中国成立后,全家安顿省城,他便到县里培训英语教师,进修学校停办后,便调到这里任教。
居来财麻利地把崔老师钢笔拆开检查,复戴上眼窝放大镜端详笔尖。半晌,才徐徐道来,“你这支美国派克金笔,笔尖是14K大尖黄金合金,笔尖较软,弹性十足,书写外文手感舒适,只是年代久远,笔尖已磨损,顶端金粒需重新焊接。但配件难寻,要想修复得下相当功夫,有没有把握,还真是说不准。”
一席话把崔老师说得目瞪口呆,做梦也未想到在小镇遇上高人。“时间长点没关系,修复失败也没问题,我崔某拜托了!”说罢回校了。
世事难料,不久十年动乱开始了,镇中学更名为“红旗战校”。这日,崔老师正夹着授课讲义匆匆走在校园里,一群小将们围了上来,不由分说给他戴上三尺高的纸高帽,围着身体贴满大字报,脖子挂上“里通外国大特务”铁皮牌,押向牛棚。
还有一位司令率众直奔居来财摊前,喝道:“立刻把崔曙大特务微型发报机交出来!”居来财笑笑:“我一个修钢笔的,不懂无线电。”“据可靠情报,崔曙送修的美国笔就藏有发报机,现在发现西山上空不明电波,定是求援美国来轰炸。”“奇怪!一支笔五部件: 笔尖笔舌笔帽笔杆吸水柱,怎好放发报机?那支坏笔,早就甩进垃圾箱了!”这位司令见讨不到便宜,悻悻回了。
次日出摊,人们发觉居来财变了模样,只见他头戴带檐棉军帽,穿身老黄颜色布军服,披件黄大衣,脚蹬棉军靴,一身凛然正气,倒成了街头一景。他淡然地解释:“这些小鬼什么来历不知道,跟我吆五喝六的。老子三代贫农,扛过枪,跨过江,当过志愿军,不是我们保家卫国,还有你们今天,少来!”
这话风传到那司令耳中,也奈何不得。
复课闹革命后,崔老师边整边改又当上高中英语教师,居来财穷尽手艺修复好他那支美国派克金笔,两人成为挚友。
关于钢笔的文章8:拾起
文/白菜心
拾 起
掉在桌脚的钢笔,不知是什么时候滚落与此,没有打开的笔记本,薄薄的灰,好久没有提笔,太多的情感寄托于笔尖,反而涂涂写写没有一句完整的话语,想起握在手中的笔,甚是凄凉。
拉开窗帘,让黑夜走进来,面对着深邃的空洞,让人心生惧怕,怕迷失在这静谧的暗淡中。从台灯漏下的光线中隐约可以看见那些睡着了的事物,偶然会喜欢这样的夜,思绪可以随处飘散,可更多的是厌恶这孤寂的夜,没有一点动静,似乎所能听见的是墨汁在纸上走过的声音。
身在他乡,闭上眼睛可以想的就是生活过得地方。太多的欢笑留在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家门前那条省道,在轮胎的摩擦下,变得岁月可见;屋后那汪池塘,清澈依旧,却少了那激起的浪花,还有一旁树下抚扇的奶奶;一排排整齐的柑橘树、桃树,和骑在树丫上偷吃而下巴流下的果汁浑然不知的少年……难忘的是一起笑忘人生的伴儿,想到这里心里一阵失落,现在还有谁能简单的一起肆无忌惮的疯狂。如此的你们现在又是怎样的生活,我曾将你们的模样“画”在纸上,可是这张“画”飘落于现实这池水中,墨汁慢慢退去,拾起时已经模糊难辨。
索性打开壁灯,夜被藏于角落,恐慌中的我照照镜子,看看到底是哪里变了。是环境变了?儿时成群的飞鸟,丈量着天空的高度,如今天空依旧,尺寸却不再知道;曾经遍地的野花,鲜花上那没有特色的蝴蝶,偷偷采花蜜的蜂儿,花儿还在可是那只蝴蝶、那只蜜蜂如今在何处逗留;还有秸秆上吐泡泡的龙虾如今不知躺在了哪个洞里。对,变了。是社会变了?在不断复杂的路上,再将其强化、升级,然后系统繁忙,让我们如何面对。如果乱乱的头发可以用洗发露来梳洗干净,那么这复杂而难以琢磨的社会该用什么来洗洗脑,太多的问题让我们恨自己知道的太少,而后果是陷得越来越深。对,变了。
视线突然模糊不清,判断之余,所有的那些“美好”和“除开美好的剩余”已随泪逝去,留下的是镜中清晰的我,那些年轻的势头如今弱现纹角,眼角那细小的不敢承认的皱,曾经引以为豪的密发,如今几根白发让浓密也变得如此单薄,原来自己变了。
那些曾经那些封存的记忆不断碰撞着笔杆,拿起的不是那擦干净的笔记本,不是桌角的钢笔,而是那沉寂的梦,是那布满灰尘的信念。一丝丝微风从窗外挤进来,春用它那柔和唤醒我沉睡的记忆,站在现实的面前,我唯一能做的是理理自己的思绪,然后在千丝万缕中找到那个头,这样就有解开它的可能,不然就会像在傍晚时分突然想起做一件事,而不得不马上要洗洗睡了。
拾起桌角的笔,打开擦拭干净的笔记本,将脑中那片宁静的湖水,激起一圈圈的涟漪……
关于钢笔的文章9:流浪者之歌
带上一支钢笔、几张纸,去流浪。当初不知是大脑中的哪根神经搭错了,竟选择了长沙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我举目无亲、心无所依,我只是一个来自异乡的流浪者。
下午不知道又是发的什么神经,竟然想到要去流浪,而且这个想法立马被我付诸实践。于是,我带着一支钢笔、几张纸,去流浪。走出校门,漫无目的的向前走,不知道该去哪里。但既然是流浪那就不要管去哪了,跟着感觉走,走到哪儿就是那儿。
感觉将我带到了林科大,早就听说过这所学校了,但从来没去过,既然走到这,那就进去看看吧。一进校门,是一条笔直宽敞的马路,一直向前延伸,尽头处是图书馆。与我们学校狭窄的校道相比,林科大要大气得多。逛遍整个林科大,我的感觉只有一个,那就是大,走在林科大的校道上,我感觉自己像一个真正的大学生(很奇怪的感觉!)。
离开林科大,继续流浪,下一站要去哪儿?不知道,跟着心走,于是,又沿着马路继续走下去。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突然有一个撑伞的女生向我走过来(看到这个场景不要想多了哦!)。她跟我说,她是北京什么学校的学生,正在进行一场销售实践的考试,希望我能买她的一包纸巾。当时,我想也没想就买了,但买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好像被骗了,一张纸巾一块钱(真贵啊!)。算了,权当是个小插曲吧,不过我对于那女生所接受的销售实践考试挺感兴趣的,很有意思的考试!
流浪还得继续。走着走着,竟来到了湖南女子学院(很奇怪的一所大学啊,只招女生,不招男生),不过我只在门口看了一下,没有进去,因为女子学院不准男生进入。看看表三点了,该回去了,结束这次的流浪吧!于是,穿过地下通道,到马路对面,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感到莫名的怅惘,竟神经质地唱起了《老男孩》,一遍又一遍,直至呼吸急促、喘不上气来为止。《老男孩》,一首属于异乡流浪者的歌。两个多小时的流浪只为打发无聊的生活,总结成一句话:与其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网络上,不如将它浪费在探寻生命意义的行走上!
回到学校,肉体的流浪结束了,心灵的流浪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