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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年的散文1:十年怕蚂蚱
文/程家英
时间如流水,转眼我十一岁了,很多往事已被我淡忘,但六岁时跟姐姐捉蚂蚱的一次经历仍让我记忆犹新并心有余悸。
那是一个周末,我和姐姐玩了大半天电脑,眼睛早花了。姐姐提议到门前的竹林里去捉蚂蚱,我欣然同意了。
那时,我自认为胆子比较大,因为我在动物园里见过许多令人望而生畏的大型动物。但其实若没有游览车的保护,没有铁笼的阻挡,我连只梅花鹿都不敢靠近吧。可我对自己的胆小浑然不觉,认为自己见过“大世面”。
蚂蚱在我眼里不过是只小昆虫,以前姐姐曾拿过一瓶子蚂蚱向我炫耀,我很羡慕,这次我也要捉上一瓶!
草丛里窸窸窣窣,听起来蚂蚱很多,但它们灰色的身躯在草丛中很有隐蔽性。姐姐拿着一根小木棍轻轻拨动着草丛,一只黄蚂蚱突然在眼前一跳,落在了前方不远的地方。姐姐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手并在一起,在离蚂蚱还有几厘米的时候,猛地扑了下去。啊,捉到了!姐姐把它放进了瓶子里。
我也学姐姐的样子捉了起来,拨开草丛,我发现了一只小蚂蚱。哈哈,且等我手到擒来!我悄悄蹲下身子,生怕惊动了它。小蚂蚱完全不知道就要大祸临头,还在安然自得地梳理着自己的触角。我急不可耐地对准它的身体扣了下去。哈哈,旗开得胜!我把它扣在了我的手掌底下。突然的天降灾祸让小蚂蚱惊恐万分,我猛地感到蚂蚱好像咬了我一下。我尖叫一声急忙把手缩了回来,小蚂蚱趁机溜之大吉了。
这下可轮到我惊恐了,我认为被蚂蚱咬了就会死,嚷嚷着要回家,说什么也不逮了,后来禁不住姐姐劝说硬着头皮又进了草丛。可一想到蚂蚱咬人的感觉,我心里就直发怵。看着姐姐又扑、又扣、又踩,不一会儿就捉了十几只,我却始终没能捉到一只蚂蚱。我真没想到捉蚂蚱对我来说竟是一次大冒险。
几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再去捉蚂蚱。姐姐说我是“一朝被虫咬,十年怕蚂蚱”。我确实害怕,因为我实在没想到那么小的昆虫在生命遇到危险时也会作殊死的抗争。
如今,我对各种动物的喜爱只停留在小说的字里行间。童年的那次惊心动魄的经历让我一不留神竟成了一个叶公好龙式的人物。
关于十年的散文2: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漆丽芳
前日,十年未见的老朋友送我一本书《人生若只如初见》,只因当年在他眼中的我十分喜爱宋词,却不知光阴如梭,曾经读诗的女子早已将那份心境散落在尘世繁琐中。今天,终究抵不过书名的诱惑,读完了全篇,喜欢安意如那优美的文字,细腻的情感,唯美的故事。她带我用心去读,用心去感应,感应诗歌、感应诗人、感应诗心。
“人生若只于初见”,出自于纳兰容若《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全篇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这句话是点睛之笔,让人一见之下,不禁幽思婉转,如烟袅袅。读到“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不禁想起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玉环像那紫霞仙子,意中人是绝世大英雄,有以天下相赠亦不皱眉的疏豪,可是,料到了绚烂的开头,谁又见得到那命中注定的结局?玉环不知,是以长恨。“若,人生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书中的故事都是耳熟能详,书中的词句都是佳句绝唱,再读之下,仍不免让人久久沉吟。“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从金庸的小说中,这句词已广为人知,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来历。元好问在路上遇到一个打雁的人,那人说:“我今早捕到一只雁,已把它打死。另一只本已逃出罗网,竟悲鸣不肯去,后来撞到地上自杀了。”于是他向猎人买了这两只死雁,把它们合葬在汾水岸边,堆起石头作标志,称之为“雁丘”并写了一首词,就是流传至今的“雁丘词”。葬雁成丘,是一双雁的贞烈感动了一个词人,一个词人的感慨问住了我们所有人!问世间、情为何物,值得用生命去等待和交换?我们无人可问,也无人可答,爱情是千古的疑难,是上苍留给人最大的谜题。
不久前刚看《东坡逸事》让我知晓了王弗的故事,再来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一如初读般的想落泪,爱要爱得这般豁达,明亮,九曲柔肠,所以,他十年后还记得王弗在小轩窗下梳妆的情形,在她的坟前默然落泪,无处话凄凉,这样的爱,深重,纯粹。读《江城子》,读破苏轼一片心。
读“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一直仰慕王维的才华,不知道红豆背后原来是关于昭明太子萧统和民间女子慧娘的爱情故事,离别之时慧娘取出一物放在萧统掌心:“昔有妇人滴泪成血,化做相思豆,今以一双红豆付君,若君早归,妾当免于此厄,不然,日后见豆如见人吧。”“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再聚已是红颜零落青草稀了,萧统亲手栽下两颗红豆,数月后因相思薨逝。数百年后,这两株红豆树倏然合抱,树干并为一体,上枝仍分为二。唐人王维见此树心有所感,作了流传天下的“红豆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以为是有情人之间含情脉脉的誓言,其实它是忧伤的。这出自《诗经》的《击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我是如此地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疮痍,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试问,读到这样的句子,有谁能不为之心动呢?
安意如笔下的人物,形象潇洒而丰满,在她的笔端,我仿佛看见那些美丽的女子,她们真情至性,俯仰低歌;看到那些才子志士,他们翩然出尘,青衫磊落,或激扬人生,或挥洒文字,辗转千年,走到今天,走入我的心田。我想说,诗或者词,她都是懂得的,她把她的懂得写出来,然后我们看到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关于十年的散文3:桃李弦歌忝为师
文/戴健
我这四十年,却是“忝为师、学到老”的四十年。师与生,犹如弓与弦,惟愿桃李知音,弦歌绵绵,像《楚辞·远游》中唱的那样:“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
走上讲台教第一门课,迄今正好四十年。
1972年9月初刚开学,正在肥西一所中学读高二的我被校长(那时叫革委会主任)叫到办公室:“音乐老师调合肥了,学校申请了一个代课教师指标。校革委会决定,作为教育革命的尝试,选拔一名学生带全校八个班音乐课,研究后就定下你了!”
学生当教师?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竟冒冒失失答应下来,只是临阵怯场,又请求免了教应届班即我所在班的课。学校还特地调整了总课表,把另外七个班音乐课全部排在我就读班的劳动、班会、体育课时段,好让我边学主课,边教音乐。至于报酬,则月付工资12.75元。
我们这一代人,大约都应了孟老夫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话,历练之磨,比后辈多得多。我则仗着有点音乐细胞,吹拉弹唱,苦中寻乐,倒也增添了乐观向上的力量。
那时的音乐课说好教也好教,只要按上面要求“唱好两首革命歌曲”(《国际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让学生明白“最响亮的歌是《东方红》”,再教几首重新填词的历史歌曲如《大刀进行曲》、《到敌人后方去》,引导学生们要热爱“样板戏”即可。说不好教也不好教,万一教唱时说错了一句革命词语,岂不成了“反革命”?
尽管如此,我还是精心构想,认真备课。从昔日台下到台上,从学生到半个先生,角色的转换,我竟也很快适应,甚至斗胆“越位”,教起初、高中学生简单的乐理知识,还向他们灌输“千日胡琴百日箫,笛子只要一晚教”,课堂上拿乐器起头、伴唱呢!高中毕业,学校决定我留校,教初三语文,由此益发坚定了我以教师为职业的决心。
那个时候,学校的图书室不仅尘封,甚至连门也是封的。然求知的欲望促使我一次次偷偷掰开图书室窗户,在书柜里找着翻着,在书柜底下的地下坐着读着(为着不让人发现),真是如饥似渴!一次,我偶从一本杂志的封底看到一幅套色木刻《桃李满山》:黄土高原的窑洞里,一套明显的备课用具,墙上是一幅中国地图。一位年轻的山乡女教师,手拿语文课本,倚门而望。窑洞外,艳阳高照,桃李满山,孩子们正在做拍皮球、跳绳等课间游戏——“春催桃李”的寓意全包含在这画中了。
这和我选择教师为职业“不谋而合”!于是我也顾不得斯文了。我把它撕下来,带回寝室,又自制了一个相框,把它放到备课的桌子上。教师,成了我的志向;那女教师,成了我的偶像。以致我一直想找一位志同道合的人做伴侣,尽管没有找到。再三看画,我终于发现,她背朝着我;再三再四看画,我又悟出一个真谛:她背朝着我,可她面向生活,我到多彩的生活中去找她吧。
后来十年,我继续当教师。在农村学校,我曾合着土桌、土床、土灶教学生活,虽艰难犹未悔;在合肥市内的学校,我的一篇篇习作和论文变成铅字,也欣见一届届桃李芬芳。及至组织上主动调整我的工作到机关,我也是夹着学生的试卷报到,我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不过,教师这岗位,我还时不时“客串”。中央电视台(上过六个频道)和安徽人文讲坛、新安百姓讲堂,还有一些高校、党校及其他部门单位,我经常应邀去讲我所热爱的铄古灼今的“合肥”。我深知自己才疏学浅,每次讲座都认真准备,唯恐辱没了“教师”这一崇高的称谓。
年轻时喜欢看德国女作家谢列布里亚科娃的《马克思的青年时代》,书中马克思的中学毕业论文这样写道:“一个人突然爱上某种职业,并不仅仅是由于虚荣心的缘故。恰恰相反,我们自己用幻想把职业美化起来,这种幻想促使职业变成人生所能够得到的无上幸福。”我们的合肥老乡杨振宁有一本书叫《读书教学四十年》。马克思、杨振宁与我,好比大海和水珠。然我这四十年,却是“忝为师、学到老”的四十年。我还经常翻看、欣赏“桃李满山”这幅画。逆境时,它勉励我不自怨自艾,要勤于发愤,追求光明;顺境时,它告诫我不可陶醉其中,当乘风弄潮,绝不言休。师与生,犹如弓与弦,惟愿桃李知音,弦歌绵绵,像《楚辞·远游》中唱的那样:“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
关于十年的散文4:念想十年
文/真汐
小溪的水静静的流淌掉了四季,没有经历过大海的潮落潮起,就如我们的十年,没有声音也没有印记,是多多少少的流离,那是一份干净的颜色,没有苍白却也不是五彩。十年的岁月,积累了多少缘与恨的沉淀,而我们恰是失散了十年,十年的空隙,十年无声的祝福。
大哥,你还好吗?我们相识在青春的岁月里,那样的萌动,却也那样的瑰丽多彩,你是人生的奇葩,是天才的歌者,你和你的歌一直陪伴着我,伴我成长、成才、结婚与生子,可我们却是居然再也杳无信息,只有纯粹的情分,在我的生命中,你就是我的亲人,从我们青春年少的互相喜欢,到后来我真的就觉得你是我至亲的亲人。我心无杂念,也许就是这种原因,你远离了我的岁月,在我选择远嫁之后,你最后来看我一次,那是2012年的春天,从此,无音讯。
许多年来,也跨越了我人生的起落,岁月的流离,终始无法忘却你和你的身影。梦可以做,是我们高中时代的那份悸动、自然、奋斗、幼稚而迷恋的心态。初恋于你,是因为你的帅气,而我只是个灰姑娘;初恋于你,是因为你的贫穷,而那种自然的朴实显著了你的气质;初恋于你,是因为你的才学,那打动我的优异的高难题,初恋于你,还是因为你的歌声和你的长笛……
请原谅我的无知,请原谅我的无趣,请原谅小妹的无心之过,要不然,也许你会,你会深深的挚爱她一个人,可是因为我,打破了你们原本的暗处,原本的天才合一,是我搅动了那一泓清泉,却没有去望尽那泉中的明澈;是我扰乱了那原本琴瑟和鸣的舞曲,却没有聆听的慧意,是我失足了,是我的自私的心路和自大的骄傲打乱了我们原本各自的人生历程。
请原谅这一切,关于你们之间的一些,我曾经并不知晓。而是因为那一次的旅行,我自己一个人去拜访开姐姐,我特好奇,那么优秀的女孩儿,那么有天赋的人会有着怎样富实的家境,于是,我去了,我收获了干净利落的山川、风景秀美的石桥、明眸清澈的溪水和翩然舞起的林间彩蝶,那是一处天外飞仙的居所,让我几乎愿在这里化蝶成仙。但开姐姐不在家,她去打工了,为了她的学费。我见到了善良的阿姨,在那里住了一宿,那一次,我发现了开姐姐的日记,我偷看了,她写了你们的太多故事,让我泪奔。让我有些恨你的是她写到在我转学之后,你们会一起分享我写给你的那些信件,一起分享我的岁月和我生活的点滴,这是让我在许多年之后都一直没有释怀的事情。怎可如此?怎可这样?很伤人心,很让人气,我觉得我被你们剖白了,那一夜,无眠,有单纯的泪滑落。我一直在想,是否你于开姐姐胜过于我的那份心境,于是,我们之间,便再也没有了回程。
我突然间发现了我的自我,我的空白,于是我开始淡出你们的视线和你们的关怀……半年后,我考上了远方的学校,于是,也开始了我异地的求学生涯,可不幸,开姐姐比我不幸,因为她的爸爸离开了这个世界,以至于影响了她的学业,她没有考好,选择了复读,那个时候,还是因为贫穷,她为了她的学费而退却了,她没有继续学业,而你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也放弃了学业,我曾猜想,你们会在一起,可结果,是无言的结局。
我是调整了心态,后来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依赖着你,视你为兄长。于是,在我们之间,那份萌动,已成为了过去式,不会有其它。
三年的时光,三年的飞短留长的守望,你的问候,伴我度过了繁长而复杂的忧伤,还有我公主般梦境的旅程,直到我毕业,参加工作,交了男友……许多年过去以后,你才和我说其实我就是你生命的全部,你曾来我的学校偷偷的看望过我……我的希望是你会和开姐姐在一起,但后来,她结婚了,就这样,我们三人,彻底的断了,你最终,余自己。岁月沉淀了记忆,一年的一季,就这样在张望中祝语来时的路。
有时候,生活说不清人的感情,有时候,年华留不住心路的过往,挺复杂的是内心,它有时会哭,有时会笑,有时会收获,也有时会没落,有时会纠结,也有时会很明朗。十年了,念想却在,因为挚爱的美好,可以永远的浓趣心灵;十年了,因为曾经的相遇,可以遥长的如获亲致;十年了,它衬托了我的一个梦,也清醒了我曾经迷失的风景。我成长了,我会认真的想过自己的抉择,是否在我们之间会留有遗憾?会留有心愿?
你会在那里流浪呢?你和你的长笛是否也会远家它乡呢?
关于十年的散文5:椿树十年
文/桂子
它来到我们家的时候,纤细的躯干只有拇指粗,根部被塑料袋扎紧了,里面裹着湿湿的泥巴。
它叫椿树,在老家,我们叫它的时候,多一个字:香椿树。
香椿树在晋陕地区不稀奇,农村普遍都有,树长得很高,每年春天长出嫩绿的枝叶,香味老远就能闻到。鲜椿芽好闻又好吃,剪香椿也是一道风景,高大的香椿树躯干笔直,不好爬,要把镰刀扎在长长的竹竿或木棍上,往下撸嫩枝。
这棵树不是本地生长出来的,它来自北京。
那年,女儿6岁,父母去北京妹妹家小住,带了女儿。妹妹的婆婆家住的是老航天部的宿舍,楼前一棵高大的椿树,小椿树是老树的孩子。妹妹的大伯子挖出小椿树,裹紧泥土,让6岁的女儿扛着,说女儿每天和树比比高。
我去车站接他们的时候,女儿戴着一顶 印有XX旅行社 字样的帽子,小脸晒的通红,肩上扛着一棵树。
椿树就这样在院子里住下来了。
院子里有几棵树,分别是两棵枣树,一棵桃树,还有一架葡萄。椿树在它们面前,是一个略带羞涩的小字辈。女儿每天放学都要到椿树跟前比一比。椿树瘦瘦的枝杈,比女儿高出一头。
第一年,椿树勉勉强强扎出几片 叶子,算是成活的标志。除了浇水,也没有给它更多的待遇。
第二年,椿树早早发芽了,用手指捻开叶片,香味散出老远。
几棵树来到院子的时间长短不等,没有特意规划,就随意地散居在院子里。两棵枣树是多年前的产物,我小的时候父亲从乡间带回来的,和我的年龄差不多,算是院子里几棵树的长辈,原来是三棵,扩建房子,刨去一棵,剩下两棵。
桃树和椿树离得最近,树下面围起来的土圈是挨着的,而后就是葡萄树了。葡萄树冬天盘回 土里冬眠,春天醒来,架起竹竿撑着,夏天,能歇荫。架下垂着的葡萄晶莹剔透,很是诱人。
桃树也不错,结的桃子不大,但是蜜甜。不好的是桃树每年生腻虫,要喷农药。
只有椿树,细细的枝干高挑,却不发迹,每年长出的嫩芽很少,只够一盘菜。
第三年吧,椿树的躯干变得粗壮了,为了让它 发力,父亲访问了家有椿树的朋友,在椿树身上横七竖八地划了十几道刀口,椿树的皮肉外翻,看起来惨不忍睹。椿树那年爆出好多枝条,每根枝条上布满嫩油油的新芽。那年,父亲把剪下来的椿树芽,包了几小捆,我们兄妹各分到一捆。
以后,椿树年年结出新芽,不独我们,邻居也吃到了那棵椿树的嫩芽。椿树的个头已经超过女儿的两倍。
相拥在一起的桃树最先被椿树打倒了,枝叶枯黄,腻虫绞死了幼芽,结出的桃子只有核桃大。父亲把桃树刨了,给椿树留出足够成长的空间。后来,葡萄架也开始萎缩,只长叶子不结果,父亲狠心拆了葡萄架。院子里除了横斜的两棵枣树,只有笔直的椿树了。
椿树越长越壮,树身比大腿粗,枝干 漫过屋顶,夏天,远远望过去,浓密的枝叶把院子罩出一片墨绿,椿树叶子的味道也散出很远。
吃了几年的春芽,也约略知道了椿树不仅美味可食,还有很好的药用价值。《本草纲目》载:椿芽治白秃,“取椿、桃、楸叶心捣汁频涂之即可”。又找了一段,现代医学研究表明,香椿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球菌、痢疾杆菌和伤寒杆菌等,都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民间有用香椿治痔疮、湿疹、遗精、滑精、关节疼痛、跌打损伤、食欲不振、坏血病等的验方。
将近十年,椿树已经成为我们家的一员,母亲把吃不完的椿树芽用盐渍了,放到坛子里,馋了抓一把,淋了麻油当小菜,或者拌豆腐丁,松花蛋,来了客人也算一盘下酒菜,腌过的椿芽,吃起来滋味绵长。
但父亲要刨 树了。我回家的时候,父亲电话约了表妹夫,帮忙过来刨 树。当年刨桃树,近七十岁的父亲独自一 个人挖树根,现在面对高大夯实的椿树,年近八旬的父亲已经没有力气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了。
父亲刨树的理由很充足。椿树在不断冒高的同时,根须也往地下越扎越 深,竟然 把 下水管扎出了窟窿,这当然是大事了,刨树计划提出来的时候,饭桌上的全家人都以沉默表示了赞同。
表妹夫带着家伙什很快就来了,踩在 梯子上,用斧子斫去细小的枝干,又 用锯子把 粗一点的枝条锯断。听着吱吱啦啦的锯条声,我和母亲躲在屋里不敢出来。
斫去枝条后的椿树只留下灰突突的躯干了。上面有一个岔口,像 两只断臂。表妹夫开始挖土,挖到半人高,依然没有探到椿树的最根底。
这项工程进行了两天。挖出的土堆的像小山一样。父亲和表妹夫在椿树身上拴了绳子,找了邻居喜舅舅过来,几个人一起喊着”一,二,三“一起发力,喊了一次又一次,椿树颤颤地抖动了,接着再 拉,支撑不住的椿树放弃了抵抗,伏在地上。
枝条被父亲捆成几捆,扔在 屋顶晒着,冬天可以烧火。那根 张着两只断臂的躯干,我对父亲说,给我留着吧,我找车拖回去,父亲耳背,大概没有听清楚我的话,等几日后我找到卡车拉椿树干的时候,树干已经被父亲肢解成几段,父亲说,方便你拿。我抱了其中的一段,默默地 回家。那年,距离椿树来我们家,刚好十年。
关于十年的散文6:老家的年
文/邱化香
搬来小城的十年,觉得年味越来越淡了。前几年我爷爷在世时,陪父母必须的回去,还能感觉到些喜庆的气氛。爷爷去世后,父母也就不回去了,年味在记忆里越来越远了。在老家时,一进腊月,或头进腊月,还或是更早些,那些混的好些的,甚至要提前到刚进冬闲时,大姑娘小媳妇的,就开始约合谋划着,进城买衣服了。庄户人家,奔波劳作了一年,平常可以省的,过年,那是一年中最大的好日子,也是最隆重的日子。是怎么也得奢侈一回的,365天只过一次年,男人差点不要紧,只要备足他们的烟酒。女人和孩子买衣服是最重要的,情况最差的,就是借钱也是得买的,因为是过年了嘛!南来的,北往的,打工的,上学的,不管千里万里,都会尽量赶回家里,过个团圆年。老家的村子,逢三八是集市,没进腊月时,早已灌好了香肠。进了腊月的集,人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买干货了,海米,木耳,海带,粉皮,松花蛋……但凡能留住的,就尽早的准备着。到了小年,二十三这个集,就买肉了,是过年的肉,一般好点的家庭,是要买个后座的(老家的土话,猪的后臀部的一半),平常卖肉的,你买,他只敢给你割十七八斤,可这个小年集不一样了,最少给你割二十二三斤,甚至到四五斤。卖肉的也看人下菜碟的,他看看那憨厚好说话的,我知道的,最多的有割到二十八九斤的,割下来了,也就这样了,谁也不会再让割回去,因为过年了嘛!用肉的地方多着呢!诸多年货里,肉可是最重要的东西。二十三是小年,晚上要包饺子的。后座买回来了,就先割下来五花的肉,切成小方丁的肉馅,包饺子用的。瘦的里脊肉,也要切下来,切成手指长短大小,淹起来,用花椒面味上,要在二十八九炸菜时用,挂糊或挂蛋清炸成里脊肉。肉皮也要切下来,切成指甲盖一样的方丁,放在花生米和大青豆里煮咸菜用。还要切下些瘦的,五花的,切成半个手掌大小,煮肉用,有的会配上鸡或是牛肉的。一个后座,就剩下那个大腿骨了,这个也很有用,要留着酥菜时放在锅底,支锅用,一个后座就这样瓜分处理净了。二十四,发上面,就扫屋了,就是打扫卫生,跟平常不同的,就是这次连屋顶都要清扫的,里里外外,彻彻底底。下午面发好了,就蒸干粮了,老家管大蒸包跟馒头叫干粮的。很多的人家是二十四夜里蒸的,因为白天人来人往的,正好蒸熟了,来了人,让人吃吧!不情愿,不让人吃吧,挺熟的,也不好意思。平常无所谓的,过年的东西就不一样了,团圆饭的东西,自家人还没到全吃呢,外人先吃了,有计较的。所以,大多数的人家是晚上蒸的。包子有猪肉丸的,牛肉丸的,白菜馅的,萝卜馅的,干豆角馅的,豆沙馅的,还要给小孩子蒸十来个红糖包。还要蒸两锅大馒头。蒸完了就会到了二十五中午或下午了。蒸完也不能歇的,因为二十五是镇上的大年集,要去赶的,买鞭炮啊,年画啊,小桌椅啊,那些村子的集上没有的,用的着的年货。二十六七的就拾掇那些炸菜用的东西,洗藕,煮萝卜剁成沫,收拾鱼。煮肉,煮咸菜,酥菜。二十八九的炸菜,就是切好的里脊肉,藕盒,香春芽,萝卜丸子,豆腐丸子,豆腐片,要炸满满一大簸箩。年三十就包饺子了,有很多的人,还要去镇上赶个逛荡集,年是没有买完的,有事没事的闲逛逛,有忘了的,用的着的再买点。逛一圈,本来买过了的鞭炮,有便宜的话,还是可以再买些的,过年了嘛!三十中午,该回的基本都回来了,团圆饭,当然是炖的有鱼有肉的过年菜哦!吃完就包水饺了,要包大年初一一天吃的水饺。女人们包水饺,男人们贴对联。包着包着,就三四点钟了,有忙活完了的,就开始放早已准备好的鞭炮了。鞭炮声声,由近及远,由远再近,噼里啪啦,大街的地上,厚厚的鞭炮的碎纸屑,红红的,黄黄的,五颜六色的,大红色居多的,到处都是,一派的喜庆景象。大年初一拜年。年初一,是一年中最好的一天,女人孩子们,都穿上了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兴奋的孩子们早已捂着口袋里的压岁钱,去找小伙伴们显摆了。女人们则在那里三五成群的争奇斗艳。所有的人,喜气洋洋,满脸的笑靥。都是好好的,见面都问好的,说最好的话,最好的祝福献给所有的人。那么美好而隆重的年味,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年龄的增长渐渐远去了,日子的富裕和物质的丰盈,使得油盐酱醋茶,失去了想象中的味道。一切的一切,都在变的浅淡,没有了原来的浓烈……
关于十年的散文7:十年
文/HZ忆诗
今天,在空间看到你快过生了,突然特想给你精心挑选一个礼物。仔仔想想,我们都认识十年呢!但我从来都没正式的送你一个礼物。做为朋友,而且是认识这么多年的老朋友,实在是渐愧。但是,我心里非常清楚的明白你是不会跟我计较的对吧!我总是这么的厚脸皮……
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好多的心里话想给你说。平时大家都忙,打电话沟通时,时间总是短暂的,自然都不会刻意的去表达一些感情。所以,借你这次过生的机会,我得把心里想说的话给你慢慢道来,肯定会有点啰嗦,但还是麻烦你仔细认真的看下去。让我们一起回顾哈这十年的感情吧!
现在回忆,当初在学校时的美好时光,开心多过心酸、简单多过复杂;那时的我们对待感情的懵懂、对待友情的着、对待新鲜事的好奇,让我们从中慢慢体会。那时的我们想事情总是那么的简单、随心所欲、笑起来是那么的真心,不参杂任何一点的虚伪……也许你从来不知道你在我心中的位置吧,是同学、是朋友、更易是亲人。还记得当时我们一起去买内衣的情景吗?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好多东西都是你教的,当时你也只比我大一岁而于,并且你的妈妈还在外地打工。当时我就满佩服你的,你的自学能力、独力性都很强,人又漂亮、待人又很真诚和善、各各方面的表现都很不错,自然是受到大家的喜爱。你并不知道当时自卑的我因有你这个朋友是多么的自豪、幸福。也因为跟你在一起,才让我那颗不原意打开的心慢慢的变化着……而离开学校,最不舍的就是你!
时间总是不经意间从指缝中消失,在我们还来不及欣赏它的时候,它已经一去不复返呢! 直到大家陆续的离开学校出生社会。一晃就十年了,出生社会后,因大家选择的方向不同,世界各地的分散着,而如今的你也有一个家了。联系自然也就慢慢的疏忽起来,但是我相信我们那颗牵挂的心还是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的。。
朋友,对不起!这些话十年后的今天才给你说,请原凉我当初的不懂事、请原凉在这十年间让你牵挂。但是,朋友,虽然我们现在不在同一城市、不会天天见面、更不会天天打电话发短信等等,但请你记住,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事时、需要倾诉时、或是需要帮助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想起我这个朋友。也许我并不能帮你把事情解决圆满,但我一定会尽最大的能力去帮助你、支持你、鼓励你、因为我们是朋友…
朋友,也许下一个十年后,我们的情况又会有许多的变化!但我相信我们的心还是一如既往的永远紧扣在一起的。你原意跟我一起经营这份友情吗?
关于十年的散文8:致我逝去已久的亲人
文/思逸
十年之后,我终于有勇气,或者说,有胆量来到这里,烧一些纸钱,像旁人一样念叨着,“你在那边买点好吃的,别怕花钱”。我清楚的知道,这绝对不是迷信,只是情景所致,或者自我安慰而已。
旁边的柳树已经抽出嫩条,而你坟上的两棵槐树还是光秃秃的,也好,春天能多晒一些太阳。
最近,总在梦里见到你,没有说话,就那么安静的看着我。跟妈妈提起这个事情,妈妈说:“快清明了,你大爷对你最好,怕是想你了吧。”
“大爷”这个称呼,十年没叫过了。
还是恍惚能记事的时候问起爸妈,“为什么这个老头会在咱们家,他没有儿子养着吗?”妈妈把我拉到一边:“这是你爷爷的大哥,没有孩子,所以和咱们一起生活。”虽然不是很喜欢这个矮又黑的小老头,但小孩子的心思总是不会集中在一个事情上,所以,几分钟之后也就忘了,更何况这个小老头从我出生就一直生活在我家,而且,不会走的时候,他总是抱着我,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听家里人说的。
能够清楚的记住事情之后,“大爷”就占据了儿时时间的大部分,爸妈白天忙,没时间,我就在大爷的周围晃悠。更正确的说,是我跑到哪,大爷跟到哪。三四岁的孩子精力多充沛,哪里是六十多岁的老头追得上的?所以,总是我在前面跑,后面传来“慢点,看着前面的石头,哎呀,别摔着了……”的声音,而我,似乎总是以为这样更有乐趣,而跑的更欢。
多年以后,初长成人的我想起这样的事的时候,惭愧总是涌上心头,总是想着,如果不是天天那么辛苦的追着我,或许身体就不会变得那么脆弱。
也许在农村没那多讲究,从来也不会尊称为“您”,什么时候对话都是“你”,但也没有理由的觉得,“你”其实更亲密。所以“大爷”就变成了“你”。
一直不知道你有个“百宝箱”,直到上了学。
那个时候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大人都会问一个相同的问题:“想上学吗?”学着别人家孩子的乖巧样,很违心的说着“想”。事实上,我的想法是“我才不愿意去上学,在家跟大爷玩多好。”
可是,上学的日子终于还是来了。那天,大爷带着我去学校报道,路上不停的跟我说,上学了有很多小伙伴一起玩。我拉着你的手,一万个不愿意。
幼儿班的事情已经忘的七七八八,更不用说上学第一天了。只记得晚上回家,大爷在门口迎着我,抱我进屋,放在炕上,转身打开那个暗红色木头箱子,从里面拿出几颗糖果塞到我的手里,说是奖励我上学第一天表现良好,我不知道原来这个不起眼的破红箱子里,装着这么好的东西。
第二天,大爷从箱子里拿出了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灰色的,如土豆一般,外表还毛茸茸的,大爷告诉我这叫猕猴桃。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我们家院子里那棵树上的苹果。
……
想起来都是些琐碎的事,在旁人看来,根本不值得一提。那么多年以来我也是这样认为,但总该找个时间纪念一下,我无比重要而失去已久的亲人。
越来越习惯上学的日子,伙伴之间戏耍欢愉很快替代了大爷陪伴的乐趣,依赖似乎只剩下期待每天放学大爷从百宝箱里拿出的东西。
请原谅我儿时的“喜新厌旧”。
越长大,离你越远。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已经长成个大孩子的时候,大爷的头发越发花白,后来,索性剃了光头,却依然掩盖不住已经白了的发根。
初中远在十几公里以外,所以住校成了不得已的选择。冬天里,宿舍没有暖气,每天晚上最不愿意做到事情就是钻进凉的刺骨的被窝。放假回家总会抱怨,爸妈无动于衷,而大爷,也不言不语。
然而,第二年的冬天,我收到了大爷给的一条巨大的毛毯。用现在的专业术语来形容,那叫珊瑚绒,软软的,暖暖的。后来,妈妈说,这条毛毯是大爷这一年挖药材换来的。
七十几岁的人,每天背着镐头,漫山遍野的寻找一种叫做“柴胡”的药材,就为了给我买一条过冬的毛毯。我不知道,老眼昏花的大爷是怎么样一棵一棵找到那隐藏在杂草中的柴胡,不知道他为此栽了多少跟头……
下定决心等我挣钱以后一定会给你买最好的东西,但很可惜,没来得及。
这条毛毯毫无疑问的成了大爷留给我的唯一纪念,现在,还完好无损的为我服务。
就在大爷送我毛毯的那个冬天,他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那个夜里,全家人不敢合眼,凌晨三点四十,妈妈从大爷的屋子里出来,走到我们的屋里,对蜷在炕上的我说:“大爷没了……”我想我是没有任何表情,机械的披上衣服,忙乎者之后妈妈告诉我的事情。
那一天,家里忙的乱七八糟,没有人顾及我的感受,连我自己都无暇顾及。从知道大爷走了的那一刻起,到大爷下葬,我没有踏进过他的屋子,也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在外面忙东忙西,却不知道到底忙些什么,脑子里总是出现大爷颤颤巍巍的身影--手里拿着镐头,上山挖药材。
妈妈说,最对不起大爷的是没能把他埋在他喜欢的地方。那个地方,我知道,是在一座山上的一片山楂园,以前每到秋天的时候,我都会跟着他去那里摘山楂。
但,总归是给大爷找了个好地方,山水相依,冬天阳光明媚,夏天,绿树成荫。
晚上,我在你住了半辈子的炕上辗转难眠,老一辈人说,去世的人的屋子不能空着,可我觉得一切跟梦一样,你其实根本没有离开。
现实终究是现实,不过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冬暖夏凉的地方,尽管与家之间只隔了一个小山包的距离。
每一年妈妈都说,去给你大爷上上坟吧,我都含混而过,妈妈也不再劝说。
十年之后,我终于说服自己来到这里,看看我失去已久的亲人。添上净土,换了新衣,愿在天国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