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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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文章1:我只是我自己

我时候很讨厌自己这种逆来顺受的性子,总是给人家好欺负的样子。也许真的是双子座的双面性格,在外面的我和家里的我完全不同的俩个人。在家里,有亲戚笑称我是“泼妇”,说以后没人敢娶我,我很任性,很霸道。但在外面总是喜欢安安静静,对人都很好,态度也很好,在别人眼里就像小白兔一样。

有时我在想,一个像我这么多变的女生有谁敢要,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都谈着恋爱,甜蜜的过着日子,只剩我孤单一人,说不羡慕那是假的,她们都成双成对,只剩我一个人形单影只。朋友都想帮我介绍,但我都推却了,我一直想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动心的人。也许这个人永远都不会出现,但也有可能他在下一秒就会出现,我从未放弃过。

对爱情的执着很深,要找一个爱的人,不盲目,对那样一个人宁缺毋滥。一直以来都对美好的爱情抱有幻想,虽然说那么大了,早过了幻想的年纪,可我却不想放弃自己的坚持。

一直坚持要找一个能让自己动心的人,一直坚持做自己,遇到一个珍惜我的人。

讨厌文章2:我的婆婆我的妈

文/小白911

有个人常常让我很讨厌她,但又很怜惜她。人前看她却实是挺讨厌的一人,啰嗦、斤斤计较、什么都爱管,但站在身后看她却不由的一阵阵心酸。

她曾经跟我们一样,是个风貌绝纶的女子如今却变的皱纹满脸、婆婆妈妈,可见她是经历了多少蹉跎岁月、生活,跟她在一起生活的日子不长,对她可真是由憎恨到怜惜甚至是感激。

我们生活在农村婚庆规矩跟城里有所不同,婚礼所有费用都 是由男方出,除此还要出一定数目的聘金,当然聘金的金额是随当地习俗而定的。那年结婚正好赶上老公家盖房子,资金确实是很紧张,于是老公家就老认为是结婚花的钱太多,我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他们家花了钱口柄了,也因此原因婚后的日子避免不了多了些争吵。

去年因话不投机跟老公两人又发生了口角,我实在气不过就跑去楼顶打算结束这争吵不休的日子,他们家几个人都看到我往楼顶跑,却只有她拼了命的追我,快到楼顶的时候被她追到了,死死的拽着我不放,跟着老公、公公、小叔子上来了,老公和公公说叫我滚说一定要离婚,而且要把结婚的费用赔他们一部分,女儿的抚养权叫我想都不要想,小叔子挥起手来想要打我,老公他们看到了也没有任何举动,只有她拦着说:"你们离婚没关系,但她永远都是我的儿媳,就算以后离婚了也还是叫我妈给我当干女儿,我还是把她当自家人一样对待,不允许你们这样对她".那时候我只觉得的她是我的彼岸,受了那多伤、那么多委屈,他们家终于有一个人明白我的角色是那么的不容易演绎,跟我站同一阵线上,从那一刻开始我想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如何来去,我都不会忘记有今天的这一幕。是这个平时最讨厌、最啰嗦的人使我受伤的心灵得到了唯一的欣慰。

为了能跟女儿多一点相处时间,可能也有其它原因,今年就一大家人在一起工作、生活。因工作性质不一样只有 我在稍远的地方上班,只有周未才有时间回家。但最苦最累的依旧是她,每天早早的就起床给女儿喂饭、送她上学。为了能省一点钱她天天跑到较远的市场去买菜。接着就是洗菜做饭,晚一点又是给小叔子的儿子起床换衣服、洗洗…… 上午大概的事都做的差不多了那些所谓的家人才起床。

吃饭时你说这个不好吃,他说那个没味道,有好一点的菜她从来不先吃,总是留给我们这些小辈吃,只有那些没吃完的她才会狼吞虎咽的吃的津津有味,有时候想她是不爱吃好一点的菜还是她笨不知道吃好的东西啊!看到她这样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滋味。也许是因为我们的能力不足,给不了她好一点的生活吧,吃好饭后那些锅碗只有她洗,有些人甚至不知道有吃完饭要洗碗这回事。下午有事做她还 要工作,还要带三个孙子。晚上老是忙的连晚饭没吃就睡觉了,如果有人记得她没吃饭就给她带点吃的,要是忘记了她就是饿着肚子睡着的。

她总是忙碌不断,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哪怕是半个小时也没有,从来没认真的看过一集电视,没有从容的逛过街,在她眼里没她自己,她的世界满是她的家人,她从来没说过一个累字,她那样无私的奉献试问有几个人看的见又有谁体恤过,表面看来是很讨厌、很啰嗦,但实际只要你稍微去留意下,真的没理由不怜惜、不尊重、不得不觉得她是一个伟大妈妈,我没有理由憎恶她,也不配讨厌她,以后我会尽我所能不要再看到她的愁畅、她的忧伤、她的难过、不会让她的付出付之东流。

讨厌文章3:讨厌一个人,用不着翻脸

文/许朝暮

我们这一生,难免会和形形色色的人不期而遇。

遇见自己喜欢的人,是难得的幸运;碰到自己讨厌的人,也是生活的常态。种种原因下,我们往往躲不掉讨厌的人,不得不学着与他们相处。

看过一个人际关系定律:无论你走到哪个圈子里,遇到讨厌的人的概率都是基本相同的。即使你屏蔽了这个,一定会有新的补上来。

所以,面对自己讨厌的人,逃避永远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与其被讨厌的人影响情绪和生活,不如学会主动适应环境,与他们自在共处。

朋友小然入职新公司后,跟部门里的一个同事走得很近。她和同事是老乡,年龄也相近,本以为彼此会很合得来。没想到,相处了一段时间,小然发现她们根本聊不到一起。

一块吃饭时,她说最近负责的项目赶进度,每天都要加班,对方却说:“就为了一点加班费,你至于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吗?”

小然兴奋地聊起自己喜欢的明星和电视剧,对方却吐槽明星的长相,取笑道:“你居然为了他看这么垃圾的剧?”

小然说自己不着急恋爱、结婚,享受目前的独居状态,对方张口就来了一句:“等你嫁不出去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你就知道后悔了。”

小然试着反驳过几次,但对方坚持己见,毫不示弱地回怼,令她又气又恼。

最后,她不再与之针锋相对,而是有意疏远了她,往来渐渐少了,让她感觉轻松了许多。

生活里,最令人讨厌的事情,莫过于和频率不同的人对话。

生活经历不同,知识储备不同,思维方式和层次也不同,即使费尽口舌,跟对方也说不明白。

遇到这样的人,不必争辩,也不必翻脸,默默地保持距离,才能各自安好。

因为三观和层次不一致,再多的争辩也无法得到正确答案,只会白白浪费时间。

一位作家说过:“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有些人,注定跟你不是一路人,没有必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纠缠。

生命来来往往,遇见想法不同的人,就尽量减少接触;碰到三观不合的人,就学着视而不见。

不必勉强自己去分出胜负,只需心平气和地保持距离,从容不迫地做好自己。

心理学上有一个晕轮效应:人们会根据对一个人的初步印象,推论出他的其他特质。

也就是说,我们对人的认知和判断往往只从局部出发,扩散得出整体印象,很容易出现以偏概全的误差。

尤其是面对讨厌的人,我们总是习惯全盘否定对方,无视对方的优点,认知也就越来越狭隘。

相反,真正有格局的人,会找到对方的优点,忽略对方的缺点,视角就能越来越开阔。

有人说过:“能跟讨厌的人共事,才叫有本事。”

有位心理学家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与这个世界无关,而与你愿意把它制造成什么样子有关。

人生漫漫,免不了要跟讨厌的人打交道,与其和讨厌的人针锋相对,不如学会与之相处,达到共赢。

我们公司有位市场部主管,好大喜功,刚愎自用,不少人因他辞职,只有小陈愿意追随他工作。

其实,小陈最初跟大家一样讨厌他,经常在背后跟人吐槽。

后来,他渐渐发现主管的工作能力确实很强,做事不拖沓,再难缠的客户也能被他搞定。

而且,小陈发现只要多夸他几句,凡事多顺着他,他也愿意倾囊相授。

于是,小陈放下了偏见,虚心向他学习,改进了思考模式和工作方法,半年后就被提拔为了副主管。

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会从别人的缺点之外看到可取之处;从彼此的不合之外找到共通之处。

与对方的缺点抗衡,只会两败俱伤,而与对方的优点和解,才能互惠互利。

既然无法改变他人的行为,不如改变自己的偏见,让相处变得更加舒服。

人生宝贵,没必要因为一些讨厌的人、糟糕的事而耿耿于怀,心烦意乱。

把有限的时间多用在值得的人和事上,放下别人的错和过去的事,才能解脱自己的心。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讨厌一个人,说明他还在你的视野里,你只有成长自己,才能让他不在你的视野。

有些人,任凭你如何努力也无法成为朋友,不必费尽心机地讨好,也不必咬牙切齿地痛恨。

三观不同,不必强融,只需保持距离;性格不合,不用逃避,尝试寻求共赢;不要纠缠,学会放过自己。

与其沉湎在烦恼和痛苦中,不如把讨厌别人的时间,用来专注当下,提升自己。

只有自己变得更优秀,内心更强大,才能把讨厌的人甩在身后,让烦心的事轻易翻篇。

讨厌文章4:蒿

文/小米

在乡下,蒿很常见,遍地都是。

最讨厌的是水蒿。水蒿很像艾草,或者,水蒿就是艾草——如果它们是两种植物,我至今也未弄清它们之间的差别,它们很有可能是同一种植物。

每年到了端午,母亲都让我去折一些艾草来,插在门框上,说是为了避邪。我去折回来的往往都是水蒿,母亲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水蒿可以长到三尺多高,喜阴湿,水边很常见,水田里也多。我锄草,总是锄不尽水蒿,把根挖断了,捣碎了,它还不死,过几天又蓬蓬勃勃地,在破碎的根上长出胖绿的新芽。给庄稼锄草,得把水蒿遗留在地里的根全部挖出来,扔出去。水蒿根特别发达,像在地下编织了一张看不见的网,它的根,常常出现在想不到的很远的地方。而且,无论根是否裸露在外,水蒿都能很快萌发。仿佛水蒿在跟人玩一场生存游戏,取胜的一方,也往往是水蒿,不是锄草的我。

还有一种蒿,我们叫它黄蒿。黄蒿长在山坡上,水边不可能看到它。

黄蒿也能长到三尺多高,丛生。春天里,数十个纤细的枝条从看似枯死的根部萌发出来,大家齐头并肩,共同生长,很有大家庭的意味。

第三种蒿,我们叫它攒蒿子。攒蒿子的叶子黄色,背面灰白色,有绒毛。也有一些绿色在叶子上呈现,但绿色似乎不是主色调,而是陪衬。为什么不叫它黄蒿呢?攒蒿子才是黄色的嘛!攒蒿子长不足一尺,丛生,枝条比黄蒿还细,也生长在山坡上。

我的家乡,到了盛夏,常常两三个月,一滴雨都不下。山坡上的草晒死得差不多了,黄蒿和攒蒿子依旧活着,一眼望过去,除了它们,山坡上就没有活着的草了。

无论哪一种蒿,生命力都很顽强。

蒿们仿佛百姓。你想灭掉也好,不管不顾也好,它们都要尽可能地在生它的那块土地上,千方百计活下去。

你说它们死乞白赖非要活着,也无任何不可。

尊贵如人,或轻贱如草,谁又不为尽可能地活着而绞尽脑汁呢?你瞧不起的那些事物,你跟它们的差别,往往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大,甚至,你还不如它们——你只是没有觉察到这些、体会到这些。

讨厌文章5:灵魂的自白

文/伤心天使

很讨厌痛苦,但从不会拒绝痛苦。很讨厌孤独,但从不会拒绝孤独。很讨厌虚伪,但从不会只懂真实。很讨厌忧郁,但从不会只懂快乐。

很想放弃,但不能放弃。很想拥有,但不能拥有。很想忘却,但不会遗忘。很想狂欢,但不会放纵。

有人说,做人,是需要点精神的。也有人说,做人,是需要点责任心的。还有人说,做人,是要学会舍得的。更有人说,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都是些不能自圆其说的借口,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虚伪了?

弗洛伊德认为当我们最茫然无措的时候,依然可以从睡梦的迷面中寻找谜底,却不知道,虚幻并没有预见现实,现实,只是我们期待虚幻的所在。

生活,就是折腾。不知道哪个最没文化的人却说出了最有底蕴的一句话。

庄子说生命要有所坚持,生存要随遇而安,我却看到,所有这些标榜逍遥精神的人们都在争相为自己带上摆脱不掉的枷锁。当生存变成了生命全部的意义时,生命,也变成了最虚伪的借口。

放着这么好的夜晚,只用来睡觉,真的是太可惜了。所以有人会酗酒,任由酒精自由透过血脑屏障对脑细胞尽情摧残,只为了麻痹自己。也有人会披上一张连自己都不认识的皮,在言论自由的壁垒中游走于所有可能的场合忘情扯淡,只为了逃避自己。还有人会穿戴不同的马甲,象幽灵一样游荡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放浪形骸,作践自己。更不知道还有多少象我这样的人,白天紧张忙碌地劳作,夜深人静的时候则安静得像08年除夕夜经过街道的老鼠。

大凡看过迪士尼经典卡通片《猫和老鼠》的人,恐怕都无一例外地会喜欢上那个给我们带来无尽欢笑的、聪明绝顶的猫鼠之战的始终胜利者的。老鼠,是夜间的精灵。此刻,俗世的人们放下了板砖折凳金刚镗娥眉刺,生怕惊坏了这个突然之间火起来的吉祥物。

万籁俱寂,老鼠万岁。我愿意做夜晚的老鼠。

现在的社会到处充斥着浮躁和烦乱,人们辛苦地奔波操劳,饱暖之外,又要求种种物欲。等物质可以丰富生活了,甚至可以大肆奢侈浮华了,但却又常常会枯萎了心灵。不是吗,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少人在物质口腹之欲满足之后,却往往反而闭锁了本具的智能,具体说就是普遍感到生活空虚,心神焦虑,苦痛倍增,无以言说,无处发泄,精神颓废。从而导致纸醉金迷,蹉跎光阴,醉生梦死,游戏人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们的日常生活,就在一种不自觉的意识状态下麻木、被动地向前推动着,而没有了个人心智的真正自由。因为善恶是非的标准,都是社会共同的决定。所以这一时代的人们,往往感觉到,虽然拥有了前人所梦想不到的富足的物质生活,却也同时失去了最宝贵的心灵自我。这,是现时代人类的悲剧。

培根说:“书籍是上一代人的精神遗产,它是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精神财富送给一代又一代”。因此,惟有夜深人静的时刻,摊开一本书,潜心研读,与历史对话,与先哲交流,同大自然一起呼吸,方可开拓我们的心灵,启发我们的智能,引导我们进入更超脱的自由世界。我始终相信,书籍,惟有好的书籍,才能够把生命放置在真正的高度——真善美的高处。

这个时间窗外的黑暗已经吞没了我的房间,关上灯,唯一的光亮是还在运作的电脑屏幕,还有手边闪着蓝光的鼠标,我本应喜欢用真实的纸笔记录下我的感受,本应感受小指和无名指在纸面上滑动的触感,但是点亮的灯会让我想起许多白天的种种,手中的笔会在我脑中重演日常的一切。所以,我只能选择像现在这样,使用微弱的光明,用两只手留下印记。

照亮黑暗的,不一定是灯。记录思想的,不一定是笔。演奏音乐的,不一定是琴。诠释幸福的,不一定是笑。

再亮的灯,也有驱赶不尽的黑暗。再润泽的笔,也有勾勒不了的心情。再牛B的chopin,也弹不出我的悲伤。再醉人的幸福,也不过是笑着流泪的瞬间。

所以就像上帝玩腻了的时候会放水做掉整个世界,当我们真的没有办法逃脱那些牵绊着我们的事情,方法之一是做掉光明。

索性关上所有的灯,让自己溶解在夜里,看不到自己,看不到周围的一切。流动的黑暗冲刷着附着在脑海中的尘垢,不是清除,而是把它们移动到了连我们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地方,然后我们就有了继续行走下去的勇气。旅途漫漫,而人毕竟不能永生,那些被不同手段封存的伤会终于超过了负荷不可挽回地爆发,不论肉体还是精神。

佛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堤。几乎每一个瞬间都会有一个世界的毁灭,这些瞬间联在一起,就是时间,我们一直在试图回避所谓终点,却不知道,其实,我们一直生活在终点之中。

这就是我们的命运,我们的禅。

讨厌文章6:旋转木马的成长

你说你讨厌旋转木马,是因为他们永远追不到想要的,只是在狭小的轨道上一圈圈的重复,一次次的错过。可是我想告诉你,如果我们并排在那,即使再狭小的轨道,也有你陪我 一圈圈的重复,但是,我们没有错过。

那天我要是没有牵你的手,你是不是也会站在原地,看我一次次的走开,一次次的经过?你带着命运的笑脸,让我看到了神的玩笑,对你,我做好了死亡的牵绊。

光明是黑暗付出了名为【离开】的代价才获得的温暖,你是我付出了成千上万的代价才捕获的笑颜,挥手看往事,才发现我们只是走了一小步而已,未来,真的很遥远。

风带着的是残忍的哭泣,冰冷的大地抚慰不了心失去的温度,我们用时间来赛跑,用坚强来阻挡,那些我们无法做出的绝决。一次次的走在冰冷的瞬间,一次次用回忆来告诉自己,再走一步就是天堂……喜欢【钢炼】中爱德华说的:前进啊,你不是还有脚可以走吗?那样的坚强是我没有见过的,也想拥有的。

我正一步步走向成熟,代价,我付得起。成长是要用鲜血代替眼泪,什么时候我能不再流泪,那么,我就成长了吧!心底的痛,随便吧,习惯不就好了吗?但是,这条路,我想自己走走看,结果是如何,我经历了,就得到了,不是吗?NE~要不要陪我走呢?旋转木马想要的,不是永恒,而是追逐的过程中,那一晃而过的心痛~!

讨厌文章7:流年刻骨,君可知

文/安格沫城

我讨厌冬天,冬天太过于寒冷,而我却一直得不到所谓的温暖,不光是身体,连内心也都是寒冷的,那些能给予我温暖的人,全部离我而去独剩我一个人。

如果不曾遇见,是不是就不会有开始,亦然也就不会有结局?

命定的宿命默默旋转着,即便是在最黑暗的时刻都是用优美的姿态去反抗,哪怕释放足够让自己窒息的压抑。当试图想要挣扎着重新开始的时候却无能为力,无可奈何,最后剩余的就只有不断的哀叹。物是人非,回不去的从前。

“如果我是骑士,那么你就是我的公主”

“为什么不是王子,童话里公主和王子是永远在一起的?”

“切,我才不要当王子,王子太懦弱,我要做骑士,永远守护你”

“那我们来打勾勾,说好了一辈子,不分开”

纯真的童年刻印着年幼时的两小无猜的誓言。

总是试图忘记这些回忆,梦醒时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刻骨铭心的誓言就像凄美的烟花,华而不实,最终也只有是谎言。

而这些回忆如同一道顽固的伤痕,虽然伤口会随着时间慢慢愈合,但是还是会留下丑陋的伤痕时时刻刻提醒着我,那些伤痛。

窗外的夜色朦胧,毫无睡意,角落里那本布满灰尘的旧相册,擦掉上面的灰尘,里面斯人依旧,照片停留在从前,纯净的笑颜,幸福的童年,此时此刻却灼伤我的双眼。今年的冬天来了,而你已经不在,谁还会在这个冬天用他的双手给我取暖,谁还牵着我的手在满大街的吃各色的小吃。

君可知,你对我的好,你给的温暖,已刻入我骨髓,那些挥之不去的幸福回忆,成了现在我痛苦的来源。如果不曾爱过我,就不要对我那么好,我会把它当真

我喜欢追逐着你的影子,只要有你的地方就有我,眼里收集着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颦一笑。再也容不下别人。别人总是嘲笑我是你的跟屁虫,然而你只是笑着说“这是我妹妹”。年幼时我懵懂无知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后来每次听到“这是我妹妹”这句话,心如刀割一样疼痛,我多么想大声的说,我不是你妹妹。但我不敢也不能,这或许是我们唯一的牵绊,一旦打破就会失去你,所以我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维持着。君可知,我对你的爱,是那样的卑微。狗尾巴草的花语暗恋、不被人了解的爱、艰难的爱,也许我就如同狗尾巴草那样默默的为你付出,你却总是视而不见?

还记得读小学时,我被别的男生欺负你,你总是护我到你的身后,那时你那小小的背影却能给我安全感。为此你和他们大大出手,虽然赢了却也挂彩,我问你疼了吗?你只是笑笑了说,不疼。忍着疼痛你伸手抚摸着我的头,以后谁感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你说这句话样子痞气十足。君可知,那时你这样子让我多难受,可是,我却无能为力,这让我有多自责。

我说我是风筝,你是持风筝线的人。无论我飞得多高,飞得多远,却永远也飞不出你的手掌心。君可知,为了你我心甘情愿画地为牢,守着你给的天空。

我喜欢坐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只是静静的,我不敢奢求太多。我们之间从不说爱,却不暧昧不清。你知,我知,有些事一旦被打破了就会失去原来的平衡。

时间如指尖沙,我紧紧的把它握住,然而它还是从指缝间流失。

五年的时间足就可以改变很多很多。你变了,我也变了,回不去的温柔,我们成了彼此的陌路。

不停的猜测与误会,当初的纯情变了味。也许,公主不属于骑士。你说放我放自由,让我去寻找属于我的幸福。

但君可知,你才是我的幸福,可是我累了无力再爱下去。你是万花丛中,片叶不沾身,我无法成为你最终的归宿。所以会有天使替我来爱你。

离别的车站,我提着行李转身离开,你从后面把我抱住,你说最后一次,背后传来你胸膛的温暖,两个人靠得那么近,两颗心却沦落天涯两端。赤道与北极是我们的距离。我不是不想,君可知,只是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再也不能离开,怕一回头让你看见我满眼的不舍,满眼的眼泪。

君可知,流年刻骨,爱你最深,可是你伤我最深。

讨厌文章8:讨厌我的手

文/阿瘪

我横看竖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都觉得我的手好大好肥。

闺蜜说要适当放弃不要耽误了正缘,这话让我满心诱惑。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啊!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当然很累,畏首畏尾,而且还吃力不讨好。最最最可怕的是,很容易在一不小心间就失去了自我,变成了一个他依然不喜欢,自己也不认识的人,接着灵魂仿佛游荡在一首缓慢的钢琴曲里面,飘得越来越慢,周围越来越空旷。

"单相思"是一个多么复古的词语啊!在他眼里我或许只是一个爱好文艺的小女生,或者是一个成天握着手机发状态发牢骚的女孩子,或者,只是一个小孩子。毕竟他曾这么说过,他说"毕竟你还是孩子"……

啊!这种无奈的感情真是叫人无论听什么歌都会掉下眼泪来!

我的手好大好肥啊,简直越看越肥大,就像现在单恋那个大叔一样得讨人厌。在踏入社会的人的眼里,未踏入社会的人的感慨是不是都是无病呻吟呢?

相对而言,未踏入社会的人的眼光是纯净的。

纯洁、文静都不是造作出来的东西,所以不要刻意去追求好吗?就像我又肥又大的手,明明不喜欢,就不要假装着喜欢好吗?无论我用冷水泡还是热水泡,或者涂抹各种凝胶乳液,或者按摩甚至规律做手指操,我的手还是那么大那么肥,那么讨厌。对啊,就只要这么简单的,讨厌就讨厌,喜欢就喜欢。我的手是我的,再讨厌也要爱惜啊。可是大叔不知道是谁的,再喜欢也只能默默看着无能为力啊。

未踏入社会的人的纯净在于,他/她完全可以保持一种自由的感情,他们往往不担心利益问题、后果问题。所以,大叔,我是多么喜欢你啊,可是我是多么讨厌这么喜欢你的我啊!

把我又肥又大的手修剪指甲,洗干净,擦干净,涂抹上轻薄的霜,看起来变嫩了变白了,却还是那么讨厌。索性把所有的讨厌统统转移到我的手吧,尽管它们是那么的无辜。

好歹这样能把单恋情节的讨厌减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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