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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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年的文章1:王老师

文/邹娟娟

一别经年,当我再次遇见王老师时,早已过了而立之年。二十多年过去了,她还能在人群中认出我来。那一刻,彼此相顾惊喜。

我们坐下絮叨,穿过时间的隧道,倾诉着美好的从前。老师对于自己的学生依然有着深刻的记忆,再次聆听熟悉的话语,让我心生感动。中间逝去的岁月就像从一扇门转入另一扇门,仿佛从不曾丢失。

那些年,她一直做着小学启蒙老师。从汉语拼音开始教起,一遍遍地大声念,一笔一划地示范写。对待每个学生都很用心,时而温和,时而严厉。在课堂上,我们是不敢做小动作的。她那双眼比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厉害!

王老师教我时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个子中等,乌黑的长发常编成麻花辫。眼睛不大,但很亮,配上浓眉,很是俊秀。

一下课,我们这些小女生总是围着她转。她总是把我们当朋友,笑眯眯地展示从家里带来各种小玩意。而那时的校长是出了名的凶,经常板着脸背着手,在教室门口转来转去。如果校长是冰霜,那她就是阳光。她的笑容,总是那么温暖。

刚毕业的王老师带着孩子气,很有亲和力,思维极活跃。她给我们讲自己上学的趣事,讲学校里的新鲜事。她用轻快的语速,标准的普通话对我们讲,有时还会做些夸张的动作和表情。

王老师也很活泼,能和我们打成一片。她教我们跳迪斯科、跳皮筋、打角子、跳房子、扔沙包、拍球。跳皮筋时,她会像小女生一样笑出声来。扔沙包时,她扔得可准了,可总是手下留情,从不让我们受伤。

最羡慕她跳迪斯科的潇洒劲儿,就连老师们都想拜她为师呢!她默念节奏,扭腰、摆胯,手脚收放自如,大辫子甩出漂亮的弧度。她朝我们招手:“跟着老师一起跳!”我们立刻拥上去学。那时候,每天晚上,我一吃完饭,就忍不住跳一会儿。在月光下跳,在凉风中跳,甚至带着弟弟妹妹一起跳。

王老师的独特魅力不仅体现在教学和才华上,更体现在她对学生的爱。

冬日雨后的一天早上,我迟到了。早上六点就趿拉着破旧的套鞋,从家里出发了。走到中途,不幸在结冰的水塘边滑倒。身上全湿了,书包、鞋子里都是水。脸上、手上沾满了泥。我像一叶被遗忘的小舟,飘零在海洋里。鼓起勇气后,才慢慢向学校走去。

当我带着一身的潮湿和冰冷,站在教室门口时,根本不敢抬头,嘴里嗫嚅着“报告”。参照以往迟到的惩罚,我应当是罚站的。而那时,我的样子又实在狼狈,手脸通红,头发散乱,衣服脏湿。

“快进来吧!”王老师用清脆的声音喊道。接着,她快速拎起我的书包,拉着我来到她的宿舍。她拿保暖鞋给我穿,又借了个炭炉给我取暖、烘衣服,用暖手给我洗脸、梳头发。

王老师就像母亲一样悉心地照顾自己的学生。她毫无偏见,顾及孩子敏感的心。这一点,在后来我认识的教师中很少见到。

若有来生,我愿意继续做她的学生。或者,我做一回老师,来报答她的恩情。

关于经年的文章2:悠悠生死别经年

文/石啸天

一年时间,说长也短,仿佛只是眨眼之间;一年时间,说短也长,每一天都好似漫长的一年。怀揣着对往昔的深深的眷恋,哪一天不是在殷殷的的思念中度过?一年了,儿子,你离开我已经整整一年了,你知道么?自从你选择离开,爸爸的生活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往昔的美好画面都只能定格在永远的回忆中了。自你走后,我的记忆力开始急剧下降,一度影响了生活,但是有些东西又偏偏无法忘记。该忘记的忘不掉,不该忘记的却已斑驳不堪。有时真的希望自己是彻彻底底的失忆了,好让一切重新来过。

一年前的今天,也是你在这个所谓的人世间的最后一天。那天早晨,不知为什么,我和***妈很默契的选择了为你清洗全身,从头发到脚丫都仔仔细细的洗过了,而那天晚上零点你就选择了离开。 以前爸爸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只是因为爸爸是名党员,而那一刻我倒宁愿相信宇宙中还有另一个空间,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还记得你二十七个月大的时候给爸爸妈妈盖被子吗?还记得你生病之后在右腿已经跛了的情况下还坚持把第一个薯片送到妹妹手里的事吗?认识你的或听过你的故事的人都夸你宅心仁厚,感动不已之余又唏嘘不已。你是爸爸见过的最漂亮最懂事的宝宝,爸爸笃信宝宝一定去了天堂,因为天堂专为好人而设。

突然想起宝玉的一句诗词来: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十六岁读红楼,虽然记忆力超群,但却读不大懂。而今懂了很多,才明白有些道理是要亲身经历了才有切身体会的。切肤之痛,代价未免过于沉重。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一生冥顽不灵。

回忆是一种巨大的伤痛。原打算任由思绪纷飞,多留下一些文字,可是想了想,还是放在心底吧,就那样安安静静的终老。你一定是在天堂里生活了,与莲花为伴,清净,悠然。只希望我的回忆里盛的满满的都是你开心的笑脸,都是那些幸福的时光。

关于经年的文章3:一场春雨一地落花

文/诱动枫情

经年流转,岁月烟云般风化以为如同岩石存在的记忆。只是那些沉淀在记忆里的时光,让人走得再远,也频频回顾。是那段时光的难忘,还是贪恋那段时光里的某处风景一直闪烁绝逸而又温暖的阳光,久久伫立,缅怀过去,不忍离去。

时光赋予的神奇,让人瞠目结舌。它拖着每个生命马不停蹄地向成长义无反顾地奔去,然后幽灵般困死每个生命。

一场春雨,一地落花,碧空下,明灭的风从未知的方向拂过,扬起残花,是那么绝望,那么惨烈。如同扬起风化的记忆。似乎某一瞬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那么的遥遥无期,可不经意间却触手可及。当记忆被岁月之轮碾压成泥,当记忆的尘似蒲公英遗落于某角落,这是不是所谓的彻底?

那些落英缤纷的迥异日子,荆棘般张扬舞爪地从内心深处向上疯狂生长,交织成网,席天幕地无限蔓延,也只是凄凄荒草。以为过不去的,以为难忘的,都会在不觉意间平静地过去,平静地忘记,没有波澜。如同没有开始过。亘古不变的是谁也无法拾起那一地斑驳的碎光,如溪涧的浮萍,谁也无法知道它的下一站在哪。

曾几何时,当按下一串熟悉的数字,以为会听到熟悉的声音,可传来的“您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尽管做了所有可能的心里准备,可依然会措手不及。顷刻钝化的微微的刺痛感似枯叶触水时惊起的水纹,一圈一圈地荡漾开去。些许会有如梦初醒地花相似的感慨,但只能接受铁定地人不同的事实。

枝桠与繁花的纠缠,注定会有一场惨烈。怀念,也只是用来麻痹现在的自己。不能挽留的,何不放手,潇洒地让时间带走。

关于经年的文章4:此去经年 后会无期

文/上官白龙

如果说这些年可以称作是青春的开端,现在回想起来,居然像是一个幻觉。这六年,在这个学校,留给我太多的回忆,让我成长太多。

第一次踏进省实验的校园是初中,那时的我,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同学,心里还是很恐惧的。刚开学那几天,我妈总是问我有没有交到朋友。她知道我不爱说话,很怕我没有小伙伴。然而我并不在意,我想时间长了总会熟悉。记得和阿温的第一次互动是从我借橡皮开始的,因为阿温就坐在我前面,而我的同桌是个男生,那时候的我还是很羞涩的,于是就找到了阿温,然后我们就慢慢熟起来。还有阿许,那时候中午还是可以随意出校园的时代。刚开始我们总能在回家的路上相遇,有一天我上去打招呼,然后我们就总是结伴而行。谁能想到,只不过是当初借个东西,随便打个招呼,就把我们连到了一起。打打闹闹,吵吵笑笑,我们和大多数人一样,三个人的友情,无可避免的,不小心就会冷落下另一个人,我们都当过那个被零落的人,可是这一晃就是六年,我们依旧在一起。

初中这三年留给我的,还有一个人。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年的她,竟会一直让我记挂到现在。那是初二,我被班主任调了座位。那时候班里每周都会窜坐,论列窜座,于是我就有了两个同桌。那时候只是觉得那个女同学挺文静,男同学很是健谈。所以刚开始跟男同桌聊得很欢,等到跟女同学一桌的时候呢,我就变得跟她一样很安静。女同学叫阿姗,其实她跟我一样,看起来安静,实际熟悉了以后还是很活泼的。后来时间久了,我很喜欢跟她在一起,很享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那时候她总是喜欢问我她漂不漂亮,还喜欢在我后面抱住我,把头靠在我背上,就那么静静的依靠着。她身上有一种味道,我永远都记得,那种很清新的皂香,直到现在我再没有闻到过那样让我如此温暖的味道。后来的我总尝试买各种皂香型洗衣液,可是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味道了,可能这就叫专属味道吧。

我整个初中,最让我怀念的就是初二那半年跟她一桌的日子,我不用担心任何事,只要跟她在一起,而她也是在那年笑得最单纯。时间飞逝,分开的我们渐渐疏远,直到最后相遇只剩一个礼貌的微笑。也许这就是成长带来的改变吧,不再去想之前的伤害,只记得那天阳光下的你,冲我暖暖一笑。还记得么,我的太阳女神。

到了高中,是真正让我们成长的阶段。我们认识了新的朋友,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

对于我这么爱学习的人来说,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当年学物理的劲头了,厚厚的一本王后雄一道不落的做完了,记得最高的一次月考物理成绩打了83分,这对于一些学霸来说根本不算事,但对于我这种学渣来说已经是惊天动地了。当然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高三,都有不为人知的辛苦付出,所以,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曾经努力了付出了,那就一切都值得。

还有这三年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朋友们,跟每个人的相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是命运让我们遇见了彼此,值得我们用余生来怀念。

旭姐总是来势汹汹的怂恿我穿高跟鞋,中午总是一大帮人就去旭姐家吃饭,给我们蹭飞速的WiFi。高三的时候自习课总是和旭姐结伴而行去桂林路上课,回来就买一堆吃的留着晚课吃,迟到也从不害怕。如今我们马上就要在吉林相见了,一起在吉林度过我们的四年。

阿管,我的带刀侍卫,因为画画能力强,那时候我总找阿管帮我画那些讨小姑娘开心的画,间操的时候总是站在一起互相嘲笑对方动作不标准,晚课前一起去后街买吃的。阿管跟我从高一就在一个班,我们一起走了三年的时光。如今阿管去了沈阳,也只有祝福一切都好好的。

还有一种关系就是同桌,这种关系是最微妙的存在,很多怀念青春的影视作品里都会拿一对对同桌来编故事,可见同桌之间的故事是最有趣的,也是最令人怀念的。

阿泰,我高一的男同桌。我们一起讨论游戏,在网上联机打CF,上课在下面一起偷吃小食品,他英语好我考试就照他抄,一起去麦当劳买小黄人结果去了肯德基吃缤纷桶。他让我想起一个我在小学时候的男同桌,就是我总说教会我收雨伞的男同学。因为我跟男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异常紧张,他能跟他一样,能让我很轻松,所以他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男同桌。

印象最深的女同桌有两个,一个是高二时候的二傻,一个是高三时候的铁蛋。不管我们是怎么坐成同桌的,既然相遇那就是缘分使然,然而,这两个人对我的意义则是不同的。

第一次去KTV就是跟二傻,刚开始我不好意思唱,在二傻的“逼迫”下,我第一首歌唱的是光良的童话。后来越来越多的机会,渐渐地我不再羞涩的拿着麦克风。后来也不知哪来的自信,拿起来话筒就是嚎。在学校跟二傻自习课一起听音乐,不管是拿谁的手机听,我们总是能很和谐的一起听好久。还记得那时候二傻手机里有一个叫史上最坑爹游戏,我们还一起奋战通关。还有后来高三的时候我们的课间踢毽子活动,充分发扬了中国青少年的运动精神。

最后一个人就是铁蛋,铁蛋是我高三这整整一年的同桌。刚开始跟铁蛋一桌的时候,虽然我们之前说过几句话,但还是有避免不了的生疏。但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并肩作战,一起去自习室。我的每一次颓废,每一次进步,她看的最清楚,每一天都有太长的时间呆在一起。有一段时间,她得了水痘,我就在学校帮她整理资料,每天中午都会给她打一通电话,总是盼望着她能回来。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人早就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我的生活里。

也许别人并不知道,那时候是你让我学会,就算再舍不得,也要学会放手,感动不是爱,依赖不是爱,最多称之为喜欢。你让我学会了向前看,不再惧怕原来的伤,能够淡然的回忆。好的感情,不是只有走到最后的那种,只要回忆起来没有觉得自己当初瞎了眼,也没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愤怒憎恨,哪怕没有感激,但无怨无悔,就都值得。不管之前对或不对,用一颗充沛的心迎接未来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有人说,地球是圆的,可是路是直的。离开了就别妄想遇见。我想这是对的,毕竟我们要各自奔天涯,谁也不能原地踏步。或许有一天,我会面无表情的望着你不言不语,可是无论最后我们生疏成什么样子,曾经的欢声笑语,曾经对你的好,都是真的。

只是不论现在有多怀念,也要放下那些牵挂,不要害怕放手。虽然结束是一件很令人害怕的事情,但是我们的人生,是因为有了离别的暗,才凸显了相聚的亮。是因为有消逝,所以回忆才有价值。

与其怀念,不如向往,与其向往,不如该放就放去远方。从前有过多少无望的黯淡的决裂的伤痛的时光,以后便会有多长笃定的明媚的恣意的欢喜的岁月。相信未来总是光明的。

也许某天还是会忽然想起那个他,那个曾经让你对明天有所期待,但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的人。也许日后想起这份感情会感觉很傻,但却很值得。

花开花落,又是一季过去了,夜晚寒冷的秋风吹过我的脸颊,似乎在提醒着我,真的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衣服会褪色,墙壁会斑驳,书本会发黄,我们也会渐渐变得冰冷而且陌生。但是,那些年的青涩时光,会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温暖着心灵。

六年前我来了,现在我要离开了。相遇是那么猝不及防,离别亦是如此。从此,各自天涯。

此去经年,后会未必无期。

关于经年的文章5:燃梦煮月 烹一晚经年柔情

文/薛中蝶

枕着昨夜的秋风入睡,攥着离别的信笺,恍恍惚惚中,不知辗转反侧了几回?

往昔如梦,旧事如烟,不经意的逝去流年,让你我付诸了多少的曾经都随之东流。凝眸望去,深处的记忆也随着时间的远逝而片片剥落,色彩斑驳。回忆恍如一张洁白的素绢,你我都尽情挥洒,渲染泼墨,不用色彩鲜艳,没有素笔勾勒,便都让彼此五光十色。

翻手多情,覆手多意,翻覆之间用尽了多少心力?望一眼繁华尘世,拈一把秋风迷离,吻一滴桂花秋雨,听一阵夜风骤急。尘世如海,繁华无垠,怎是一眼能够望遍?迷离秋风,吹转迅疾,纵能觉察顺手而过,也不能拈住分毫,何如捻碎那一场盛世烟花?秋雨桂花,雨气花香,缠绕入鼻,便是吻了一滴花蕊上的雨珠,也打碎了平静的雨幕,荡起心海中的一阵涟漪。听夜风,风骤急,辗转在昨日的回忆里,呢喃着的耳边私语,拥抱过的点点滴滴,都被今夜的风,透过流光的空隙,吹进了以你我为主角的最后一集。

梦境牵绊,弦断流年,何时才能醒了那一段曲终人散?往事如沙,都在紧握的指尖流逝,一路上的风景如画,你我都迈着轻快的步伐,忽略了枯萎的花,无视了指尖流逝的沙,没能跳过生活的坑坑洼洼,随手扔了得之不易的牵挂。琴声戛然而止,你我已经是背影婆娑,来时的路,彼此都已瞧不清楚,是尘世的浮华迷了眼?还是路旁的惊艳缚了脚?总归是为彼此多了一些负荷。

手执一本古卷,任往事在指间翻转,字字句句都映入眼帘。红尘着装的一声哀叹,转身回眸的一个笑颜,总在不经意的季节,随着不再明亮的月,慢慢枯萎凋谢。纸张过半,翻阅了无头绪的流年,青春的彼岸,总有我最美年华里的一个诺言。徘徊的路口,熙攘的人海,总在我眼眸回旋,或许我还痴恋在那时的懵懂里,还不愿弃下这一段留恋。纵然纸张有些泛黄,字迹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片痕迹,似乎都承载了千年万载的思念。

漠视荏苒,看淡蹉跎,翘起的嘴角,轻轻的浅笑,泯灭了眉间的落寞。在舍与不舍的长河中,我和你永远站在两端,生生成了彼岸。虽然时光荏苒,岁月蹉跎,可缘分让你我没有错过,当流光似风,你我就像旷野中影影绰绰的烛火,不知道何时会停了闪烁?当万事蹉跎,水过花落,不会有人在意那句话是谁先说?往事的纵横阡陌,花前月下的羞涩,执手偕老的呵呵,如今虽还是青丝在侧,却没能做到相濡以沫。即是如此,不能相濡以沫,便你化你的蝶,我做我的蛾,自会有原地等待我的火。

一度暗香,半盏流年,默默地手托腮,倚着栏杆发呆。眼前的风景绝丽,却偏偏执着在消逝的记忆,所有的繁华都已不在,纵然是美好,但也早已无形无影。延伸出少许的屋檐,却遮挡了不少的风雨,在小如指尖的心底,却藏住了整段回忆。曾经和你相笑嫣然,共舞翩跹,飘逸飞扬的旋律,私语如弦。如今也都已烟消雨散,碾化为尘。心有余意听清风,风不住哀嚎,眼留余眸观望花,花落不开。你取了一瓢弱水三千,我剪了一撮青丝流年,在这良辰美景奈何天,手牵着手,湮没于两不厌倦。

燃一段紫檀,酣然入梦,让现实和梦境缠绕回旋。烹一晚经年柔情,抚三千青丝发梢,现实的孤芳自赏,在梦里随暗香流淌。相眠暖榻,不经意地翻身,折皱了回忆的平滑,或许梦里呓语,亦或檀香浮动,将过往感动悉数重演。一片梦境过于完美,一张素笺书写的太过浪漫,凄清有风的夜,念着憔悴落寞的词,看着你渐行渐远。直到,侵袭而来的黝黑吞噬了整个夜,不再翻来覆去的泪痕也随着平躺的身,从眼角两分入鬓。如此花朝月夜,却被沧桑离别愁煞,玩转指间轻流砂。婉约的指尖方才还拂过宋词的墨香,品着青山隐隐,流水迢迢,罢了,早该看淡世态炎凉,世风日下。别了,那些尘世浮华,红尘的纷扰早该随佛前的白莲一同插下。

抬眼望月,月似有语,恨不能与日逢,恨不能与星聚。虽大放光华,却有些清婉寒凉,虽静若秋水,也沉淀死寂。天水染成的一段碧,承月光姣耀,赖玉颜映投,未御铅华,皓皎毕露,醉你双眉之婉约,迷我柔情之绰约。眼眸的一段碧鸿,是潋滟的月光织就,是影射的秋水渲染,在风轻云消的月下闪光浮花,摒弃了闪耀的金樽,给我一碗清茶,将月光与遗忘一同饮下。模糊了发间疏落的憔悴,无视了眉间紧锁不展的伤悲,都只为了若往若还的相濡以沫,为了玉颜浅笑的月夜之寐。

月下杨柳浮光,柳下人影静怔,伸柔荑之手,采一片银翠柳叶,呼幽兰之气,呵暖月下寒光。远处,秋桂浮白,窗中灯光隐约昏亮。摇曳月影,步履平静,周身静好若春水,沐浴倾洒的月光,多想此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同眷。不惑于语言,不媚于体态,以灵动神感为上,以身轻气爽为好。凝滞此时的陶醉,点住旋转的时轮,愿皓月常当空,此境长相伴,屏息气息之舒爽,顿感流光之迅疾。恍恍惚惚,朦朦胧胧,不知过了几个时辰?又施施而行了几步?鸡鸣狗叫,东天已见金轮,月光陡然乍暖还寒。

我自是少年,韶华倾尽,犹记得那月那年,宛月垂柳边,几声唏嘘几声叹,一世悲欢不由怜。

若那夜的一切都尽归于流光的布帛,我便执舍得在手,一剑挽破。

关于经年的文章6:此去经年,渐行渐远

曾经喝酒喝到整肚子翻腾过,死命的哭过闹过。只为了一个从爱过到最后离开的男子。直到有一天我相信了有些人不必再等,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灯火阑珊处哭……

为什么要祝你幸福?又为什么洒脱的要对自己说一定要幸福?怎样抚平这伤痕,深入骨髓的疼痛,时间?

两年了,从不接受任何一个可以走近自己的人,爱情的路上早已荒芜,布满荆棘,不想走过去,却死死地守在最初的原点,回望,绝望,希望失望着,时间会理解痴心绝对的付出。却带不回曾经的自己和你……

陌生的脸,冷漠的言语。一切如此的遥远,渐行渐远……

能陪你到白头的不是我,能给我幸福的你早已离开。剩下的只是,活着,行尸走肉般,还有什么幸福可以言谈。

想有个人在一起,也许,与爱无关……

关于经年的文章7:一场雪 撩开经年染雪的思绪

文/孙成文

站在四楼的窗前,窗外的雪很有情调地舞动着,宛若千年之前绵延而来的情愫,我的思绪此时也随着雪开始追溯。同样的雪,在若干年之前和若干年之后,都是那样那样的温馨、温暖,令人怀恋……

在大山的深处,雪曾经也是这样很有情调地下着,屋里一个火炉,火炉的上面是一个热气腾腾的砂锅,我跟朋友两个人守着火炉,品尝着砂锅里的杀猪菜,满满的一大碗散装的白酒,在我们频频地碰碗间,很快就见底了。再倒酒,再碰碗……那个时候,我们年轻着,不晓得酒精的“深度”,无忌地喝着、笑着、说着,喝一口,唱一曲。谈笑间,外面的雪越下越大,仿佛将终年集聚的能量一下子全释放了出来,天地之间,已经毫无界限可言,整个世界完全笼罩在一片白色苍茫之中。

看着窗外汹涌的飞雪,朋友说这是最适宜喝酒聊天的好日子,我点了点头;朋友端起酒碗示意再喝,想一想,这么大的雪,通往山外的路肯定被阻断了,于是,不想归途,喝酒!我也端起了酒碗。朋友那时候正处于小说写作的初期,我也是刚开始诗歌写作,文学,在那个时候极具魅力和吸引力;于是,那些名家、名句就成了我们最有味道的“酒肴”,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俩你一句我一句口齿不太清楚地背诵着那些名句,谁背错了,不用说,喝酒。说不好是酒兴奋了神经,还是飞雪的情态浸染了心灵,我们俩竟然随口即兴地咏起了雪来,咏着咏着便自然咏到了张打油的“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的句子上,然后又是一顿开怀的大笑。

炉火的微光随着天色渐渐地暗了下去,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也不知道背诵了多少句子,反正我们是大醉了,然后是非常沉实地睡在了雪依然纷扬的夜晚,那夜有雪白的梦境,那夜的梦中,有兴奋的呓语和青春无限的憧憬……

时光飞逝如水,转瞬人到中年;中年之后,总感觉自己少了年少的无所顾忌的激情,更多的是将热情沉静在内心的一隅,适时地释放一下,继而是深切地思考。

2010年冬季的一个傍晚,下雪了,雪花开始稀稀疏疏的,然后便密集起来,此时,我和刚子在一家酒馆的包间里等着服务员上菜,我点着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看着外面开始密集的雪;刚子呢,手里摆弄着一双方便筷子,眼睛也紧紧地盯着窗外;当时,我们俩谁也没有说话,房间里很静如同外面静静飘落的雪花。菜上齐的时候,我们俩将视线转了回来,然后倒酒、碰杯,打开了话匣子,就外面的雪我谈起了写雪的诗歌,谈里面的意境、思想、技巧,刚子也谈古今画家描绘雪的画作,谈画的构图、线条、色彩等等,我们都在各自表达着对文学和艺术的认识。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我们不知道外面的雪究竟下得有多大,但我们之间的话题一如纷扬不断的雪。刚子突然说了一句:这一季的雪结束后,下一季的雪还会再来,但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我突然觉得画家的刚子已经很哲学家了。是啊,这一季的雪跟下一季的雪肯定不是一样的。这不一样,取决于人的心境和思想的变化,这一季的雪过后,留下的或许是怀恋或许是思索。那么下一季的雪呢,显然,也将来自同一心灵的不同的感受和体验。正在我思考的时候,刚子又说了一句,人跟雪不一样,雪在下一季还会有,人这一生结束了,便不会再有下一生,人在自然的情境中显得多么渺小,多么的无奈啊!刚子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黯淡了一下。我赶忙说,别瞎联想了,还是喝酒吧,我冲着他端起了酒杯。

那一天,我们在暗夜里,带着微微的醉意,顶着密集的雪回家。可是,刚子的一番话却让我辗转反侧,至于刚子是不是也这样,我就不得而知了。

已经很多年没有再见到年轻时的朋友,尽管我曾多次一厢情愿地想与那位朋友重温当年的旧梦,找回年轻时的激情,可是我们早已失去了联系,那个激情昂扬的雪日俨然如美妙的梦境;至于英年早逝的刚子,这一生我们已不会再有那个倾心长谈的雪夜,他一如那片晶莹的雪花,短暂华丽的飞舞后,落入尘土之中,成为今生无法了却的怀念……

窗外的雪依然飘落,我的思绪伸向辽远的过往,这场雪的情状,多像曾经的那两场雪啊,但仅仅是像而已,已无法复制为曾经……

关于经年的文章8:此去经年愿一路桃李花香,笑容暖暖

文/谈笑在指尖

转眼,新一年的二月又渐渐地走远,淡淡的春风轻轻飘过岁月,留下了一路的芳香。总觉得还有许多事情未来得及做,还有很多文字未来的及写,时光便瞬间如风一般,改变了方向。那一帧帧为花汛备好的萱纸上,兀自留着还未点墨的空白,犹如生命中那些匆匆而来,又匆匆而走的人,一瞬间便匆匆奔赴了下一个渡口,来不及留下只语片言。

行于人生的四季,在每一季,每一程里,或许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留白。记忆的微澜,总像江中之水,于时光的不经意间悄然走远,而剩下故事里的我们,却总在反反复复的演绎着人世间的离合悲欢。岁月清影,时光如澈,几经岁月之后,我们的故事虽已辗转为尘浮随风消散,不再有悲伤,不再有留恋,也不会再起什么波澜,恰似那流水云烟。可却怎么也说不透,兴许会在几秋花落之后,会将那本已消散的故事轻轻捡起,在心中再度生起怀念,宛如初见;兴许当拾起那曾经的残花碎叶,胸中便会涌起阵阵的思念,最后也只是感伤浮华,伤叹流年。

人生啊总像小说中的故事,不断的更新着,不断地翻动着新的一页。当记忆的主题成了悲欢离散,那物是人非就成了唯一的痴念。也许,没有人会愿意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将它那么快的成为故事;也没有人甘愿,眼前的匆匆时光会流逝的如此之快,但是,却又不得不接受着这岁月的无情,不得不去面对着这一日日老去的容颜。

这便是时光中的我们,一群流落在尘世间演绎着千万剧情的主角,一群穿梭在喧嚣里努力找寻理想的人儿。其实,人生就像是一杯酒,不管你怎样的去喝它,都会将你喝醉。这一杯酒里,盛着的是生活中的苦辣酸甜,装的都是花开又花落的匆匆流年。看人间百态,尝世间百味,品人情冷暖,吟唱的是一段醉人的红尘曲,说起的总是时光中的心念。

云烟的深处,我们都是红尘中的匆匆过客,千万过客,千万风景。人生的精彩,总是从繁华和喧嚣中走向沉寂的暮年。一路上我们不断参悟着许多的道理,等完全明白了一些风尘世相,时光也已经老去。我们都希望守着最初的那颗心,期许着此生岁月都一任的静好,但是,人生总有诸多的不如意,谁的一生都不会一帆风顺,谁的脚下都不会一马平川。撩开岁月的帷幔,试问,世人谁没有过迷茫?谁没有过孤独?谁没有过寂寞?谁没有过泪水暗自轻弹?

时光匆匆而过,渐渐的,心愫也淡成了一朵荼蘼花。面对人间百态、人情冷暖,没有了那份无与伦比的超脱,只有一份清浅的简单,依着一颗清净的心,在光阴的沉静中,相依而伴。不再留恋虚空的东西,只喜欢将那些寻常之物,或握在掌中,或回味于心间。年华越深,奢望也越来越少,简单的一餐饭,淡淡的一杯水,便是人间烟火里最贴心的温暖。

莫叹此去经年,物是人非;莫问光阴荏苒,还有谁在。对那些不完整的记忆中,拼凑出来的陌路,只会是淡然一笑,心境坦然。岁月给予的不止是烦恼与悲伤,更多的是转身过后,让人看到的那满树花开的绚烂。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它就像一股甘泉,会让沉浸在痛苦中的人,忘记生活中的苦味;有时候它会像一首动听的歌,会让生活枯燥的人,感受到生活里的乐趣和甘甜;有时候它会像一把寒冷雨夜中的伞,让漂泊孤寂的人儿,得到荫护而觉得温暖;有时候它又像是一道天边的彩虹,让落寞失望的人,看到世界的美丽而信心倍添。 

时光太浅,多少守望已物是人非;岁月太深,多少繁华已成云烟。这世间,本就没有什么事物不是易逝和匆匆的,除了日月星辰之外,能够永恒的,或许,唯有心中的意念。此去经年,愿一路桃李花香,笑容暖暖。在余生的路上,去做一个懂得的人,许下一份心灵的安暖,以明媚的姿态,在春天里种花,在夏天里种阴凉,在秋天里种思念,在冬天里种温暖,无论时光经历过多少唇红齿白,都不及,在往后的岁月里,写意着寻常的喜悦和清欢,固守那个素静、自然的安暖。

关于经年的文章9:青草指环的经年等待

1

右眼皮从早上六点一直跳到中午十二点,林小冰坐在KFC靠窗的位置上啃着汉堡,隔着玻璃,马路对面大条幅的宣传广告上,朵朵玫瑰红得像一团团要烫伤眼睛的火焰。林小冰一时间就失了神,有种期盼是绝望而可怜的,只是一朵玫瑰而已,那么微弱的幸福。

电话突然响起来,是苏清扬,他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林小冰,我失恋了。

林小冰16岁认识苏清扬,那时候,他很认真地告诉她,他正在谈第十二场恋爱,这次他要一辈子和她在一起。一辈子是多久?林小冰还没有来得及将这个时间概念弄清楚,就已经得知了他失恋的消息。他说:我原来以为她是个文静的女孩子,可是她竟然拉我去坐云霄飞车,吓死我了。说的时候还抹着泪,好象被骗的劫后余生。林小冰当时就有了两个预感:一,她注定和他有宿命般的纠缠;二,他不久恋爱后还会失恋。后来,着两个预感都很给面子的实现了。苏清扬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结束一段所谓的爱情,她就有一段时间来填补他空虚的灵魂。也许习惯成自然,自然成依赖,大学毕业以后,他厚颜无耻地跑到她所在的城市,赖在她租的房子里,信誓旦旦地说:我要跟你同居。自从那天起,再也没有男孩子敲响她寂寞的房门。

她带他去喝酒,蓝调酒吧,苏清扬一把将林小冰娇小的身体抱在怀里:还是你了解我。然后搂了她的腰,像一对恩爱的恋人。林小冰也不拒绝,一切了然于心,像这样的男孩绝对不会安分地腻在一个人身边太久。果然,舞池里的音乐响起来的时候,苏清扬的胳膊上已经挂了一只细嫩的小手。林小冰微笑了一下,很轻很轻地,有一丝不觉察的忧伤,他和她,这种状态还要持续多久?

2

陪同事逛韩国饰品店,一边逛,一边听她唠叨:二零零四年是指环年,星座专家说,如果爱你的情人送你一枚金属的指环,那么这一辈子都会幸福。林小冰失神地低头看自己洁白的指尖,如果今年带不上指环,是不是一辈子都不幸福呢?柜台里,一枚银色的指环冷静地卧在那里,干净得没有一丝累赘,她眼中有了动容,却扭开了脸。

和同事吃了晚饭各自回家,林小冰又打了车折回那个店里,急匆匆地往指环的方向奔去,她说:小姐,我要那枚指环。先前的服务小姐去吃饭了,值班的是个鲜族女孩,满口的韩语,林小冰的脸上有了尴尬。她绝望地咬了唇,耳边有个好听的声音响起来:小姐,那枚指环八十六块。林小冰回头看见一张好看的脸,他用韩语跟服务员说着什么,那女孩子点头把指环从玻璃柜台里拿出来。

需要包装吗?

不要,自己戴。林小冰朝他微笑:你是韩国人吧?

我叫安泽羽。他朝她微微到行礼,她笑得花枝乱颤:我们中国人不兴这个,还有,没有必要留下名字,萍水相逢而已。

他笑:你很特别。

是的,这句话我听了不下千次,而且都是陌生的男人。林小冰将指环套到无名指上,朝他挑了挑眉毛:如果真的戴上这种东西就能幸福,也就没有那么多单恋的可怜虫了。

晚安,她对他说晚安,看见他的眼神一点一点地柔软,心就有点飘飘然。她突然想起来一部电视剧里,女主角对男主角说,你现在的眼神有让我收到一百朵玫瑰的感觉,可是依我现在的处境,我应该把它们摆在哪里?我只要一朵就够了。

呵呵,我只要一朵就够了。

3

真的以为是萍水相逢,可是她遇见的是有心人。安泽羽出现在林小冰的公司门口,她敏捷的小脑袋刚思索出几句讽刺话,在看见他手里的那捧玫瑰时,还是硬生生地咽了下去。他说:你不会将花扔到我脸上吧?林小冰歪着嘴角笑:我会考虑,但是在我考虑清楚之前,它暂时归我。

人的缘分真的是很微妙的事,像林小冰这样淡薄的女子竟然会被一束玫瑰收买了心。

他接她下班,陪她吃饭,带她去游乐场玩,教她说韩语,他是个尽职的老师,她却是个糟糕的学生。不是不认真,只是那简单的头脑装不下太多的圈圈勾勾,他竟然是沮丧的说:你一定要学会,否则怎么去韩国?那话里若有所指,她装傻地岔开话题给他讲布纳纯的传说。传说,如果相爱的男女,同时选中了同一对戒指,那么他们一定会在一起。

苏清扬是知道这个传说的,他听林小冰说了八年,直到那天林小冰请安泽羽来家里吃饭,他一眼就看见他手上那枚干净的指环与林小冰手指上的如出一辙。林小冰也吃了一惊,他从来没见过他戴指环,更不知道他也有一枚同样的。她不自然地逃进厨房,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红成一片。苏清扬钻进厨房逼着她的眼睛问:他就是那个九十九朵玫瑰吧?他早已经知道她有个送她九十九朵玫瑰的爱慕者。恩。她点头,他的手已经扣住了她的下巴:他就是你的布纳纯恋人?

清扬,你是不是爱我?林小冰看进他的眼睛,看见的却是眼中气焰退却的不知所措。

她叹气:清扬,你不能阻止我幸福。

4

苏清扬搬来一盆花苗,嫩嫩的叶子,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他给了她一个白眼,叫她花盲。林小冰也不在意地摇头:非也,我是花痴。说着拿着手机给安泽羽打电话,那声音又甜又柔,苏清扬冷着脸把喷壶摔得“啪啪”响。

这个情景让林小冰联想到三年前,他大四,她从这个城市赶到另一个城市去看他,只因为他在电话里悲悲切切的声音:我失恋了。她是心疼他的,他习惯了有她柔软的安慰,她也习惯了用最包容的心安慰他。只是,他不懂得那种包容与爱有关。事实上,那天的这个城市下了很大的雨,而他的城市还有温暖的太阳,只不过迟了两个小时,他在车站上跟她发脾气,把包摔得“啪啪”响。林小冰那一刻心里绝望成海,一个不心疼你的人值得你交付那么真的心么?从那天起,她爱他,就已经成为一个过去式的秘密。

林小冰很久不上MSN,里同说,你还真难找。

里同是苏清扬的大学同学,曾经,他看见了她爱情的狼狈,却也没有办法对她解释关于苏清扬的任性。但是他清楚的是,最终,他会和她在一起的。

林小冰说:里同,我有男朋友了,是个韩国人,他很爱我。

你爱他吗?里同不相信八年的感情会说变就变,可是他了解苏清扬却不了解林小冰,她要的那么少,一朵玫瑰而已,何况是九十九朵?

爱。

那么苏清扬呢?

也爱。

那最爱谁呢?

我自己。

与爱情纠缠不清的男女,说爱别人,还不如说爱自己。

5

礼拜天,林小冰和安泽羽在长青树吃饭,抬眼却见苏清扬懒懒的笑容,她心里一乱,他已经走过来,胳膊上挂着一个细腻的小手。

安泽羽说:不如一起吃个饭。于是加了菜,苏清扬和那女孩子迎面坐下。他说:这是我女朋友美落,她低了头微微地笑,那眉眼里竟与林小冰相似几分。这顿饭吃得相当困难,安泽羽和苏清扬聊林小冰,他说她小时候,他说她的现在。那个叫美落的女孩盯着她的脸,眼睛睁得大大的,开始是疑惑,后来竟有了愤恨。

四个人,这样的暗潮汹涌。

只是没想到,不过一顿饭的工夫,苏清扬就失恋了。林小冰透过卧室的玻璃窗,楼下一团昏黄,美落的手狠狠地挥在苏清扬的脸上,她的肩膀一抽一抽的,转身跑掉。苏清扬上楼,用力地甩上门,没有开灯,林小冰去扶他下坠的身子,却被他挤在胸膛与墙壁之间。他的呼吸凌乱,吹拂在她的耳边,林小冰闭上眼睛,吻却迟迟没有落下来。终于他叹口气:林小冰,你记得16岁那年的那两枚青草指环吗?其实我很喜欢,可是你送给我一只,我却没有带上,因为你给我讲了布纳纯的故事,我怕,带上了,就真的是一辈子。

一辈子不好吗?

一辈子太长了。

6

这一年的桐花遍地时,林小冰和苏清扬最终的暧昧也走到了尽头。她手里拿着机票仰着头看他的脸一点一点地复杂地灰下去有些许的得意:啊,亲爱的,我们再见吧。

你真的要走吗?

我真的要走了。林小冰忽然泪流满面,她迅速地扑到他的怀里找一个温暖的地方掩埋她的落花满地。她说:一辈子太长了,所以我应该有一个人陪我好好地过。然后,他愣掉,看她走进房间收拾东西,凌乱而琐碎,像是看一幕缓慢而兀长的电影,刹那就从记忆中褪色成黑白。她的侧脸那么美,似乎从来都没有离开的痕迹。

林小冰走到机场,没有送行的人,孤零零的,像一片落叶,注定要死于幻灭。她把手中的机票塞到安泽羽手里,她说:一路顺风。安泽羽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我的世界随时欢迎你。林小冰只是点头,看他的背影消失在安检口。她回过身,有电话打过来,是苏清扬。他说:林小冰,我失恋了。

哦。

我不能失去这个恋人。

哦。

给我一次机会吧。

林小冰的眼泪刷得就下来了,她说:我已经要登机了,我不能陪你玩这种爱情游戏了。她轻轻地蹲下身子,一双手臂已经悄悄地抱住她。他说:林小冰,一辈子太汊港了,我也该找个人陪我好好的过了。

那一瞬间,林小并仿佛看到16岁的自己。

他和她坐在一起,手指洁白,青草指环同时染亮了他们的眼,那么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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