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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文章1:过年,就是图个热闹

文/梅莉

我喜欢去婆婆家过大年,因为他们那里的年俗保留得比较完整。

婆婆家在皖南的池州乡下,门前有条秋浦河横贯东西,每次去城里,必经过河上的一座大桥,远远望去,来来往往的行人如同秋浦河上一粒粒移动的棋子。

记得我们新婚第一次去乡下过年,正赶上那年老公的弟弟也是新婚夫妇第一次从四川回到乡下过年,只是他们先我们几天到家。老公家里兄弟姐妹八个,公公婆婆家里可谓人丁兴旺,子孙满堂。我到家的第一天,嫂子们就争先恐后地告诉我四川来的妯娌在婆婆家里遭遇的趣事。

由于小叔子的部队在四川,便娶了川妹子燕子为妻。可是,他有点大男子主义,把新婚妻子带回家后,对我婆婆说,妈,快过年了,得洗干净过个大年,你有什么被子、衣服,没洗的统统拿出来,叫燕子拿到秋浦河里去洗。偏偏婆婆是个实心眼,就真的把所有还没洗的被子、衣物之类搜刮了出来,小山似的堆在燕子面前。可怜的燕子生在城里,娇生惯养的,哪洗过被子,袜子都是***洗。可是,丑媳妇第一次见公婆,总不能让人看笑话,硬着头皮,把一堆衣物拎到河边,天寒地冻的腊月天,手一放到水里就像刀割一样刺骨地疼。燕子一边洗,一边掉眼泪,洗了整整一天,手冻得又红又肿。

第二天,燕子就吵着要回四川。小叔子这下觉得事态严重了,再不敢乱发号施令,并且,以后只要有洗的活,他一马当先,这才安抚了新娘子突发的乡愁。

等到我们去时,已临近除夕。要洗的东西只剩下了过年时要吃的菜。新媳妇上门,第一印象很重要,燕子功劳那么大,咱也不能落后。于是,自告奋勇地担任起洗菜的重任。要知道,老公家哥哥姐姐特多,哥哥姐姐们的孩子的孩子都喊我奶奶了,你可以想象要有多少人来吃饭。我没统计过,只知道过年围成一个大圆桌上的人有十几个,还有挤不上桌子的娃娃们又有十来个。所以,洗菜的任务也相当艰巨。我与老公抬着个大竹篮,里面是刚从菜园里摘来的蔬菜,还有哥嫂们送来的自家宰杀的猪羊肉、鸡、鸭之类的荤菜,我们在河边一洗也是好几个小时,虽然河水冰冷,但那时是新婚,两个人心是热乎的,许多悄悄话都被河水偷听了去。

除夕那晚,一大家子的人围坐一团,炉子里的木炭烧得红红的,火锅里烫着碧绿的芫荽、金黄的蛋饺、品种各异的圆子,大家欢声笑语齐举杯共祝公公婆婆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想起了才女李碧华说吃火锅:“重要的是气氛。一室皆暖,赴汤蹈火。汤要滚,火要猛。菜和肉要多。还有,人要开心……”这时,不知哪个小捣蛋冷不丁地炸了一枚响炮,把大家吓了一跳。年味就这样在一家家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中炸开了。

我喜欢过这样的热闹年。过年,可不就图个热闹与团圆?

我喜欢文章2:春姑娘的魔法

文/陈李畅

我喜欢凉风习习的秋天,也喜欢大雪纷飞的冬天,也热爱绿树成荫的夏天,但我更向往那万紫千红、草长莺飞的春天。春天为什么会这么美呢?我想,是因为有了春姑娘和她的魔法。瞧,她正踏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我们身边。

她来到花园里,看见花儿们一个个都无精打采地打着盹,她很生气,便从身后拿出了鲜花篮,向花儿们轻轻一撒,花儿们一下子打起精神来,像是在说:谢谢你唤醒了我,我差点睡过头了。一阵微风吹来,花儿散发出阵阵清香。

她来到校园里,看见同学们都懒懒散散地待在教室里不肯出来,她不高兴了,就从口袋里拿出魔法棒轻轻一挥,同学们立刻活跃起来,纷纷跑出教室,到操场上跳皮筋、踢毽子、打篮球,快乐地玩耍着。

她来到小溪边,看见小鱼在水里静静地躺着,她感到太无聊了,拿出彩带优雅地一拂,万物苏醒,水儿哗哗地开始奔跑;鱼儿也舒展身子,开心地在水中跳舞;池塘边的柳树正对着“大镜子”梳洗着自己的长发!

春姑娘又施展她的魔法,让小草发出了嫩芽,让大地铺满了鲜花,让小鸟叽叽喳喳,万物都充满了生机。

我爱春姑娘和她的魔法。

我喜欢文章3:我喜欢桂花

文/王子馨

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比如说象征着高洁的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但在百花争艳的花丛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最寻常的桂花。

学校的路边有许多高大的桂花树,树干粗壮,树皮呈棕褐色,摸上去十分粗糙,黄色的小花点缀在绿叶中,美丽极了!修长的树枝末端散落着大小不一的黄色花朵,如天上的星星在互相说着悄悄话,调皮而动人。

我家门前也有两棵桂花树,枝繁叶茂,把房前的花池遮得严严实实的。在它的四周,生长出了许多漂亮的花朵,在“桂花妈妈”的庇护下,小花儿开得格外明艳,配上徐徐凉风,好似娇羞的姑娘在摇曳着婀娜的身姿。

桂花的生长期很长,所以我们又叫它四季桂花。春天,细雨如丝。桂花树慢慢发芽,然后长出了新的枝条、嫩绿的叶子和新的发梢。在炎热的夏天,桂花树成长了许多,葱葱茏茏的桂花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它为树下的小花、小草遮风挡雨,也为小朋友们提供了玩耍的好地方。瞧!一群群小朋友正在树下做游戏呢。这是桂花树的又一“可爱”之处!

伴随着小朋友嬉戏玩耍,秋天到了,桂花的香味也在学校里弥漫开来。它的叶子已经变成了金黄色,金灿灿、黄澄澄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似的挂在树梢,煞是好看。风儿一吹,地面上落满了桂花,好像金黄色的地毯,为秋天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冬天,洁白的雪姑娘为桂花树穿上了棉袄,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桂花似乎在炫耀:“我有新衣服穿了!”真像个调皮的孩子。

多么美丽可爱的桂花呀!虽说它没有玫瑰的纯洁烂漫,没有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没有满天星那么受人追捧,但它却一丝不苟地将花香传遍天下。

我爱桂花!

点评: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明了,小作者观察细致,将桂花一年四季的变化描述得非常到位。结尾处点明主题又首尾呼应,使得主题更加鲜明。

我喜欢文章4:柿子的100天

文/张军霞

我喜欢吃水果,尤其对柿子情有独钟。每年秋天,我总会买回整袋的柿子,整整齐齐摆放到阳台上,每天专门捡软的吃,那种又甜又软的感觉,真是美滋滋呀。

母亲家住平房,有一处小小的院落。那年春天,父亲去赶集,带回来了一棵柿子树苗,种在了墙角,母亲笑着说:“等这棵树结了柿子,让丫头吃个够。”可是,第一年,这棵树只开花,根本没有结果。第二年,却只结了一个果实,没等到成熟,就被风吹落了。

第三年,柿子终于挂满了枝头,母亲却叹息着对我说:“好不容易结了柿子,你却吃不成了。”那时,我怀孕,预产期在9月中旬,柿子要到10月份才能成熟。母亲说,柿子属于寒凉的水果,产妇必须在生下婴儿100天之后才能吃它。

9月,我如愿成为幸福的妈妈,枝头的柿子也开始变得红彤彤了。怎么样才能将柿子保存的时间长久一些,成了母亲非常关心的一件事,每逢家里有人来串门,她就会问:“你们说,柿子长在树上和摘下来相比,怎么样熟得更慢一些?”有人说,长在树上好一些,也有人说,摘下来好一些。母亲不知谁说的话更有道理,就让父亲搬着梯子,把柿子摘下来一半儿,将另一半儿留在树上。

渐渐地,留在树上的柿子也熟透了,开始往下掉。母亲无奈地说:“这才过了一个月,不知这些柿子能不能再保存两个月?”父亲将所有的柿子都摘了下来,母亲小心地将它们放到纸箱里,又搬到阴凉的厢房里。

有时候,我会到厢房里去看看,发现母亲特意将青柿子和红柿子分开摆放,柿子的蒂朝下,墙角摆放着好几个纸箱,每个纸箱里只放一层柿子。母亲说,这都是她向别人打听来的办法,据说可以让柿子熟得慢一些。

我忍不住说:“快要馋死了,让我先吃一个吧!”母亲严肃地说:“不行,一时解了馋,将来落下啥毛病怎么办?坐月子必须忌口。”我又说:“没关系,我上网查过了,都说产妇可以吃柿子。”

“你这样说倒提醒了我,”母亲说,“快上网查一查,柿子怎么样熟得慢。”我拗不过母亲,只好打开电脑,输入柿子两个字,哗啦啦出来的答案,几乎全是咨询柿子如何催熟的,母亲十分扫兴,转身又去了厢房,对着那堆柿子挑挑捡捡起来。

出了满月,我就抱着孩子回自己家了,关于柿子的事情,也就渐渐丢到了脑后。一天早晨,我还在睡梦中,门铃响了,我起来一看,母亲抱着两个纸箱,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外,她看见我就笑了:“今天宝宝满100天,你也能吃柿子了。”

我打开纸箱,看到原本圆润的柿子,都已经变了形,一个个软塌塌的,表皮也都皱巴巴的,没有了半点儿光泽。年近七旬的母亲,因为一口气爬了七层楼而淌下了汗水,她低头看着柿子,十分惋惜地说:“我想尽了办法,柿子还是变得这么丑了。”

是啊,母亲精心保存了100天的柿子,是我看到过的最丑的柿子。我拿起一个,撕掉变皱的外皮,小心地吮吸着。

柿子很甜很甜。

我喜欢文章5:冬日

文/今生有约

我喜欢冬日,甚至有些固执地偏爱了。

冬日里一切似乎都变了格调:空旷的原野,裸露着它本来的赭红颜面;山是铁青色的;天是深邃高远的那种蓝……好像一切都袒露出了胸膛,一切都变得那么坦然,那么博大,那么自然,那么一尘不染,那么与世无争……

冬日的太阳是温和的,笑吟吟的,抑或是赧然的。你看她走路的样子,羞羞答答,像刚刚嫁人的少妇,既那么害羞,又那么开心,那么幸福,那样美艳无比。

冬日的风也与他日不同。它无遮无拦,迅捷而清纯,干净而利落,从哪里来就是从哪里来,不掩不盖,坦坦荡荡,豁达而坚强,像一位壮年汉子;不像春风那样姑娘似的缱绻,也不像夏风那样莽汉般的浮躁,更不像秋风那样冤妇样的凄凄惨惨。

冬日的雪,素素白白,似经心又无意地挥挥洒洒。“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每当我踏着纷纷扬扬雪花行走在街头、旷野,我就不由自主想起鲁迅先生的这句话来,心中总是充满了一种异样的深沉和感奋。

冬日是希冀和渴望的开始。“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每一个冬日里,我都是满脑子的渴望。那种希冀和渴望是强烈的,美好的,甚或潮水般涌动的,是一种令人无法入眠的情绪。

冬夜月儿满地清辉,不是那种朦胧的光泽。一个人踏着明月之光在外面走,有一种空灵圣洁的美妙,月光下你可以伸展双臂把光辉揽在怀里,你可以尽情地高歌一曲:“明月几时有,把酒问苍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你也可以大口地喘息,将心中的茫然和愁绪吐入这无边无际月色里……

冬日里假日中,你可以不用出门,一家人围了火炉,热热火火地吃火锅,抑或是摸摸牌,看看电视,读读书;窗外大男子汉力量似的风强劲地吹着,窗内却温温暖暖,亲情无限。

冬日里一切都在变化着:季节变化,心理变化;该整理的都在整理,该储蓄的都在储蓄,一年来的一切,无论丰厚的,歉收的,自觉不自觉地,都在为下一个新年的轮回,运动着,向往着,企盼着,奋斗着……

我喜欢文章6:我喜欢烟草的香气,不喜欢酒香

文/一个人饿着

远远的望着的蓝天啊,像是你喝醉了的心。

远远的你啊,不知道何时可以再喊出你的名字。

偶尔会眼泪软软的落下来,然后一抬头便止住了。

就像你看我一眼,便不再悲伤难过。

以为完整的把你遗忘在那段时光里,丢弃在这片山林中,可是那只是一厢情愿的以为。

甚至在无数个不经意的时候便会浮现你的名字,甚至像提笔在我的手里刻上伤痕,觉得这样才能不再想起一段凄凉的故事。

我知道不合适大概就是我不能让你快乐,你也只能让我流泪。

我知道孤独是听见某个熟悉的名字,不小心想起某些故事,然后无言木然。

我知道我遗憾的是从来没有感受过被人坚定选择的感觉。

一直从未被人坚定拥抱的时刻,而你那一刻如此的欺骗。

温柔残酷。

很远很远的你,想拉近都不能,好不容易想远了,但又难过你从此忘记我,连名字都忘记。

我喜欢烟草的香气,不喜欢酒香。

我留恋在嘴角烟草的味道。

我喜欢文章7: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文/萧宛

【一】

微风习习,余晖轻染,季节的笙歌,在花间叶片上婉转成点点清凉。不经意的呼吸中,七月的微风里,已然夹杂着栀子花淡淡的清香。安静且美好。

那一日,迷离的暮色中,蓦然见到那株阔别已久的龙舌兰,竟是出奇的葱茏茂盛,她有些意外,有些恍惚。

记不清离开了多少时日,她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坚持,后会无期。心里却一直以为,离开,不等于不在意,也不代表不放在心上;离开,只是用另一种方式去珍视而已。

让她全然没有想到的是,这不起眼的小盆栽,在她离开以后,居然可以持续一季又一季。那绿意,张扬丰盈,浸染得人心一点点柔软起来。

低眉凝神,某种久违的、熟悉的气息,游丝般地飘然而至。须臾,又行云流水般地逝去。

她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个决绝的人,可不知为什么,这一刻,她的心里竟没有久别重逢的欣喜,只是感到些许的心安与释然。

她很清楚,眼前的绿意盎然、风姿绰约,已然与她无关了。即便那是她和他亲手种植的,即便离开那么久,她始终记得它青葱素雅的样子。然而,此一时,彼一时。

韶华婉转,时光,蚀了几度的圆缺。流年的风景,渐行渐远。

逝去的光阴,让曾经的一切,变得物是人非。

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原来呵,在她心里一直念念不忘的,竟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

【二】

清寂之处,错落有致的叶子,翠意动人,一如久远的当初。微风向晚,柔软的光影里,黯然相对,已是相顾无言。

流年不堪剪,她知道,某些心境,或许她永远也无法感受到了。尽管,某些时候,她还是会念起久违的时光里一些细微的恩宠和眷顾,还会因那些温暖和美好而感动。

她想,若是时光倒流,她未必会有初时的勇气与锋芒,也一定不会如那般恣意任性。她或许会选择淡淡的,和他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没有热烈、没有繁华,只是淡淡的。

如此这般,一方天幕下,彼此赏心悦目的两个人,便不会有陌上花开,故人何在?春如旧,琴音空瘦的轻叹;便不会如朝露昙花般,咫尺亦天涯。

良辰美景奈何天。细碎的光阴,斑驳了流年里的一幕幕风景。就算偶尔还会念起流年里一些温馨的旧时光,就算经年后的经年,她依然记得,那惊鸿一瞥的初相识,但她知道,有时候,有些离开,就是一辈子。没有山重水复、柳暗花明,也没有殷殷切切的顾盼回首。有的只是,姹紫嫣红开遍后的独自清欢。

昔年流动的光景,经不得细数。

生命犹如一段旅程,每一程的山水相逢,皆是阴晴交织、喜忧尽数。

渐渐地喜欢上细水长流这个词,轻轻缓缓,涓涓不堵。没有喧嚣、没有汹涌,清清浅浅,却丰盈不枯。那妥帖,那持久,经得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打磨。

在一起,一定是因为有情。离开,却不一定是因为薄情。说不出谁负了谁,浅到深时,深亦浅。只是,她不会再去计较,想必他也是。

流年似水,似里水流年。想来,这世间,人事与花事一般,何来永远,不过朝夕。莫如各自在岁月里寂静欢喜,许彼此一份安然、静好。

【三】

月落亭台,清风徐来,或许是夏夜里最入心的一抹清凉。眼前这绿色,简宁、清和、温润,让人有一种叹息过后的安然。

细细想来,若是经过春的草长莺飞、柳色青青,又何须顾念他日落红点点、香谢满径。再想,若是花色离枝,犹有暗香浮动,又何必悲切春光易老,无计留春住。

独自行走,安静写字,墨卷上,纠缠着经年的愁。

云水生涯,时光总在不经意间让相悦的两个人走近彼此,又在某个不经意间的转角,让彼此渐行渐远。最后,只剩下记忆。或许,有一天连记忆也会老去。

然而,无论有过怎样的繁华热烈,无论经过怎样的沧海桑田,也不管曾经多么弥足珍贵的或多么不容小觑的……都会时过境迁。

即便是某个日子、某处风景、某支曲子,依然会在瞬间让你忆起某个人、某些事;即便某个清冷的夜晚,偶临窗,紊乱的思绪,一如额前的青丝般飘曳、缠绕;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已然与爱无关了。

她知道,有些故事,并不以结束而结束,一如眼前这生机勃勃的龙舌兰。

她也知道,那恣意动人的葱翠,只是他以另一种方式的珍视。

所幸,最终的最终,都会归于平静,都能婉转从容的面对。并且,心意沉绝地安于一本书,一盏茶,一溪云……

一方窗台前,窃一段时光,寄一段流水年华。那繁华过后的简约与安稳,最是妥帖。

斑驳的夜色里,薄凉的风夹,杂着淡淡湿润的清香掠过,匆匆里,润了心扉。隐约听见一位喜欢她的姐姐曾经对她说过的,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我喜欢文章8:二爷

文/黄茨娅

我喜欢读书,平生最喜欢跑的地方就是市图书馆,新华书店以及一位喜欢读书的远亲老人二爷那儿。二爷是解放前出生的,活了七十年,曾经在广东某县文化馆工作。二爷算得上是个书呆子,终身未婚又是聋子的他,相伴他的只有一屋子书籍。因为他家离我家不太远,又加上喜欢读书的缘故,二爷的住所成了我常跑的地方。

每一次走进他那简陋的一室一厅,我就用纸笔快速写上:来借书的。二爷领会了,立刻手一指靠墙的书柜说,你自己找吧!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借书生涯。每次只借一本,一个月还来。只是记得,那个时候,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就是从他那儿借阅的,也就早早地了解到了中国还有这么一位优秀的文化学者,为了文化,而在中国的大地上留下各种探索和思考,记下祖先遗留下来的文化和遗产。

二爷的曾国藩的书最多,整齐的一排在书柜的上方,我还以为他是个曾国藩迷,其实不然,二爷最爱读的是中国古代名著《红楼梦》,曾几何时,他的一些优秀的红楼梦研究文章见于全国各大报刊,至于红楼梦的书,他收藏有三个版本,最原始的那套看上去很陈旧,但二爷依旧惜它如花。

我读鲁迅先生的一些集子,也是从二爷那儿借阅的,因为书读得多,我常常有一些写作的冲动,可投出去大多是石沉大海,心灰意冷的时候,我问二爷,阅读与写作如何兼容?二爷又在纸上写出,如果你深爱着阅读,就得有一股死死地抱住笔杆子不放的精神,坚持下去,水滴石穿。原来如此,读写莫问前头事,书似贵人高指点。我知道,这就是读书的力量,它能让人走出困境,走出沼泽地,走出严冬,走向生机勃勃的春天。

2005年冬天,二爷病重大限将至,我去看望了他,最后的纸上交流是:我走后,我的书你拿走一半,剩下的一半给我弟弟。二个月后,带着一种沉重的心情,我去二爷的住处取书。那一天下午,我是骑着一辆女式单车,还带了一个编织袋去的,我和二爷的表弟平分了这些旧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沉甸甸的,我一共来回二次,才把喜欢的旧书拿回来。

花了两天的时间,恭恭敬敬地整理了二爷送给我的旧书,余秋雨和鲁迅的一些集子,我只要了《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和《鲁迅全集》和一些其他的文学书籍,整理好了,时不时地翻阅这些旧书,分明感受到了这些旧书里的一种人间温情,比如说旧版的《红楼梦》、《水浒传》,这些书看起来很旧,岁月过去了这么多年,一个酷爱读书的老人,居然把它们保存得如此完好,不管怎样,我也要像这位老人一样,将这些旧书好好地保存和流传下去。传承旧书与文明,这也是在传承着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思想和灵魂,想到这,心中更加厚爱这些来之不易的旧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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