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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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散文1:一个吃货的共鸣

文/罗娅琴

最近看到一份襄阳好吃的牛肉面手绘地图,不禁也勾起了我过去追寻襄阳面食的回忆。我曾经就为了找到一碗好吃的面,骑着自行车满城跑,那时候可没轿车、没手机,也没人给你整理出一张面馆地图,凭的全是天生对吃的热爱。

那时候好吃的面馆不多,人们对早餐也不怎么重视,尤其是那时候的吃货没有现在嚣张,吃就吃了吧,还发张面馆地图勾得人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以前的人可不这样,要是谁为了哪家面馆的面好吃,骑个自行车颠颠地老远跑去,会被人翻白眼的。可对于我,吃下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好面,对胃的慰藉那是怎样的一个舒坦,所以距离挡不住我追寻面食的脚步。我申明自己不是个能吃的人,属于吃一点就饱的那种,可我最享受一碗面带给我味蕾冲击的那一刻美好的感觉。

那时候上班早,工作也忙,常常是加班加点,七点半上班,我六点起床,绕很大的圈子,去某条街、某个面馆尝尝他家的面,不好吃下次换一家,好吃就再去两回,繁累的工作因为吃到一碗好吃的面,而感觉不再是煎熬,休息的时候最期待的事不是逛街买衣服,而是和老公一起去某家较远的、听说好吃的面馆吃面。

我是在回民街(俗称)上的初中,回民街的牛肉面后来享誉襄阳,随便提起一家就让很多吃货咽口水。上学时,哪一家叫什么面馆也搞不清,反正有卖面的就去吃,一个初中生也没有美食的概念,就是本能地觉得好吃就去,不知不觉间养刁了我的胃口。

结婚以后,我住在泰安路,那有一家老太婆的豆腐面馆,做面的全是清一色老太太,面味道好,生意还不错,于是换人不换店地开了很多年。她们内部是有严格等级制度的。比如,冒面的老太太如果不干了,就由斟黄酒的老太太接替,捡碗的老太太也就跟着提升为斟黄酒的,再找个新来的老太太捡碗,大家就这么一格一格提升,我就亲眼见证了好几个,本来只能捡碗擦桌子的老太太,一个个走上了冒面、浇臊子的技术岗位。可惜到现在老太太换了好多个,面也没有当年好吃了。

后来我搬了家,楼下就有两家好吃的面馆,每天都排很长的队。吃货就有吃货的福气,至少从面馆地图上看,我现在住的地方,方圆一公里内,有特色的、味道好的面馆,不下二十家,还有一些我认为好吃、没上榜的面馆。可以说,一个吃货的早餐是多么的幸福。

一张面馆地图,只是作者个人对襄阳面食的热爱,并不具有权威性,但终于有这样一个人,在一个公开的平台(微信)上探讨襄阳的好面,我还是有种遇到知音的喜悦。

一碗小小的面,是襄阳地域文化的体现,它对襄阳人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感谢那些为我们做出好面的人。

吃货散文2:十足吃货

文/金天滋

我是一个十足的吃货。一有休息时间,我便会开启暴走模式,扫荡美食。无论碰到什么情况,我的嘴巴都只有一个任务:吃!吃!吃!

别人都对我说:“你吃那么多,难道不怕超重吗?”可是说来也奇怪,无论我怎么吃,吃什么东西,我都不胖。哈!那些爱吃又一吃就会胖的人一定很羡慕吧!

身为吃货,不顾形象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满桌子都是爱吃的菜时,我总会吃了这个还想吃那个,当菜一道道增多时,我就开始双手并用,“嗯,好吃啊,一定要多吃点,不然可能下次就吃不到这个味道了呢。”不一会儿,菜、汤就都见底了。

爱吃的我,有一个能“容纳海一般”的肚子。爸爸妈妈经常买一些吃的放在家里,于是,我这个“美食收集器”就开工啦!玉米棒、薯条、披萨、面包、果汁……分分钟被我消灭。有时无聊就看电视,可是嘴巴还在无休止地运转着:看30分钟电视,就有30分钟时间在吃。我妈妈说:“你是不是肚子通海的啊,少吃一点,就算我求你了。”

作为吃货的我,从不会在食物面前低头,我很少喊“我撑”,却经常说“我饿”!有时见到心仪的美食,真的感觉口水在嘴里打转儿。

你是一位吃货吗?如果是,那一定会赞同我的观点。十足吃货们,走起!

吃货散文3:搅团

文/龙飘飘

搅团,是个粗粮吃货。往后倒退约四十年的时光,这吃货基本是关中平原上的主食,把作为粗粮的玉米能加工成如此可口的花样,绝对是关中人民的重大创意,也是关中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搅团没能上国宴都有点遗憾,周文、秦皇、汉武、唐宗是否吃过搅团及至厚爱之已无迹可查。可前国家主席杨尚昆同志、及现如今的习近平同志肯定都熟悉这吃货。至于怎样评价,这好象是国家机密,常人无法知晓。试猜想一二:好评不敢完全肯定,差评则绝对不会有。因为,搅团在好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关中人的饮食主流,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搅团逐渐退出关中人的主流吃货一个时期后,吃腻了大鱼大肉及精细食品的人们,又翻回来推崇搅团了,说搅团是绝对的绿色美食、特色吃货!从此,搅团的声誉与地位还一路飙升,似不在山珍鲍翅之下,大有冲击"中华名吃"的势头。有了这众口的热捧,谁再给个差评,这不是想脱离人民群众么!

搅团是以玉米面为原料的。玉米也叫苞谷,属于高产量的粗粮。苞谷可以磨成面粉,只是这面粉的颗粒较粗,很难作细。苞谷面窝头扎喉咙不大好下咽,大苞谷碴子钻牙缝、味如嚼蜡,吃多了人老返胃。小苞米粥还可以,但没有菜类及干货相佐不成。搅团是关中人发明的吃货,是粗粮细吃的杰出范例,也是老陕对世界非物质文化的巨大贡献。至于搅团诞生于何年何月?又由何人所创?不得而知了。

搅团的制作比较麻烦,得有技术、也还得有力气。"搅团要得好,三千六百搅",这就是说,制作时关键在一个搅字。做搅团也俗称打搅团,可能为了称呼上顺口,把作为动词的"搅"用"打"来替代。在关中方言里有"打搅"一词(与国语中"打扰"同意),似乎"打"与"搅"是可以置换的,因此就有了"打搅团"这个特色的固定词组。

打搅团,得先把苞谷面在一个盆里和成面糊,然后汆入沸腾的水中。当然了,这铁锅里沸腾的水是有一定比例的,得看人定量。把冷的面糊倒进铁锅里与沸水混合后就开始搅,同时炉下也开始加温到沸腾。在这个初始搅的阶段,还要完成一个程序,就是和。和,就是调节稀稠。一开始都较稀,因此就需再和入些面粉的。就这样搅着、和着,直至适当为止。怎么才适当呢?没准,有人爱吃硬搅团就稠点,爱吃软的就稀点,全凭喜好。

完成了和的过程之后,就进入高潮了:搅。这搅团全在这搅字上,认真工作、付出流汗了,也就是搅到了,这搅团才有劲道,才爽口。如果怕出力流汗、有所懈怠和偷懒,那搅团的味儿感觉跟青泥一样,要多难吃有多难吃!"搅团要得好,三千六百搅",听听,三千六百搅!不说别的,光是数到三千六人的口舌都会抽筋,更遑论让人抱着擀杖在热气腾腾的灶台边搅了。虽说这组数字有点夸张,但所强调的只有一个字:搅!搅的过程很漫长、也很辛苦,但一想到打好后的搅团、调上用菜油炝好的浆水,再拌上炒好的嫩韮菜,飘上一层红艳艳的油泼辣子,人的味觉神精立时就有些兴奋了。况且,若看到家人们吸尘器一样吸溜、吸溜地吃得满头大汗,做了这顿好饭的人自然也就有一种自豪的成就感。每每想到此,打搅团的人就搅得更起劲了。

打搅团很费体力,往往要用上全身的劲。虽有些劳累,但那场景有时却显得很闲适,也很温馨。搅一遍,再搅一遍,一忽儿单手,一忽儿双手。手臂不停地摇动,全身也随着手臂或轻或重或紧或慢地蠕动着。这是劳动,同时也象是在舞蹈。打搅团往往需要两个人,一个人在上面握着擀杖在锅里搅,另一个人坐在灶前烧火。搅的过程中一定要文火。烧火的往往是男人,打搅团的则是女人。男人有一把没一把地往灶里添着火,同时也有一句没一句地与女人唠着家常。这是在做饭,同时也在谈心,其间也不乏抒情。这是生活中的另一种浪漫。

最后,看到锅里的搅团粘若胶糖,挑起来晶滢透亮,滴下去藕断丝连,就知道到火候了。这时就可以开始收尾工作。先把锅沿四周的准搅团铲刮干净,顺锅四周加一圈凉开水,捂上锅盖后加火烧开,再炖一会,最后掀开锅盖,搅伴均匀。这一锅热气腾腾的搅团就打好了。当然了,作为必不可少的辅料,诸如炝浆水、炒韮菜、泼辣子等,在之前就己完成了。打好的搅团有一部分漏成了凉鱼儿,多余的则可用或大或小的盘子晾成片片。吃的时候,爱吃热的吃热的,爱吃凉的吃鱼鱼儿,片片最好放到下一顿烩着吃,一切随性。

吃搅团也有些讲究,外乡人若无人指导根本就吃不了,更不会有好评。有个经典故事,说是上个世纪中期,杨尚昆同志在我们老家临近一个村子搞社教,被派到一个社员家吃饭。按说搅团是粗食,不能待客的,但那家人穷的有搅团都很不易了。任凭你身份再高,也只好入乡随俗吃搅团了。主家把饭端上来往桌上一摆:一碗搅团,一碗浆水汁子,一小盘葱花炝韮菜,外加一个油泼辣子碟。没人作陪,尚昆同志只好独自开咥。他先端起搅团碗就着菜把搅团吃完,再把浆水当汤一饮而荆搅团实质上就是苞谷面糊糊,只是稠些而已,单吃到嘴里自然没太好的口感。浆水除了酸就是酸,当汤喝肯定得呲牙。主人回来问味道咋样?尚昆同志只能咧着嘴笑。主人再问他咋吃的?他如实而答。主人忙不迭地说他吃错了,说搅团是要蘸着吃的。说完主人又出去了。尚昆同志就站起来,依旧先吃了一碗搅团,再喝了一碗浆水。他纳闷道:站着、坐着?味道一样嘛!后来经别人解释,再看了示范,方恍然大悟。搅团是要在汁子里蘸的,此蘸非彼站也。尚昆同志如法炮制:先把浆水汁子倒进搅团碗里,再往碗里挟一筷子菜,最后调上油泼辣子,这样一来就觉得有些看相、也有些饭香了。伸筷子从边上挟起带着汁子的搅团往口里一送,不作咀嚼地囫囵咽下,细一品味觉得还真不错!近平同志老家是陕西人,估计对搅团不会太生疏的。不说把搅团捧上国宴,请上他的家宴也不是没可能的。

这些年来人们似乎迷失了,不知道该吃什么好。于是乎就又从历史中翻出了搅团,这搅团因其属于原生态就变成了稀罕物。其实这搅团当初也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粗粮做得再细,终究也当不得细粮的。搅团雅名"水围城",俗名则叫"哄上坡"."水围城"是从外观说的,中间是搅团,四周浇上浆水汁子,很象水绕城郭。"哄上坡"则指其内容,这玩意体积不小,但内容不多。吃了几大碗,肚子撑得又胀又大,可没走出几步、尿上一泡,肚中就觉得没东西了。其实,搅团的特殊吃法也是哄字。浇上汁子、调上油泼辣子、就上菜,都是为了把这浆糊一样的东西哄到肚里。吃搅团要夹成块囫囵吞下,绝对不能咀嚼。否则,那有点发碜的苞谷面的味道会让人不大好接受的。过去乡间的匠人有句俚语道:"你给咱吃搅团,咱给你失搞干".也就是说:你用搅团哄我,我给你做的活也哄你!时下,人们忽然又钟爱起哄人的搅团,倒不是真的道德沦丧得只要哄人,主要是因为人们肚中的油水太多,积累得常出毛病,急需用搅团刮肚里的油水。肚中的油水被搅团刮了去,人就少生许多毛病,还能减肥。

我以为应该给搅团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不济也弄个"中华名吃"之类的头衔,否则真对不住搅团对关中人民的贡献。不过,这玩意儿是刮油水的吃货,缺乏运作和推介的潜力,大概没人热心去张罗的。

心中有个疑问:搅团会不会失传呢?也许会的。大家都已不愿出打搅团时的那身汗了。缺失了群众基础,没有了传承的载体,只能送进博物馆供那些学者们研究了。联想到了快餐,搅团做成的凉鱼鱼儿绝对比那些洋快餐更快!吃洋快餐以刻或分计,吃凉鱼鱼儿绝对是以妙计的!虽然快是快,可就是不耐饥。目下的社会和经济状况与搅团还真有几分相似,看着很花丽,吃了也不少,表象肚大腰圆,可没后劲,一泡尿过后就有些空荡荡了。

人们钟爱搅团,过去是不能不爱,而时下也许就要的是那种爽快但却虚胀的感觉吧!

吃货散文4:吃货故事第一次吃香蕉

文/秋思

1981年秋天,老公去南方出差,回来给女儿带来的礼物是一把青香蕉。

我生长在东北,在此之前的三十来年,从没走出过大山,对于香蕉这种南方水果,只是在看图识字和画报上及电影里看到过,真正的实物,还是第一次亲手摸到。

那天晚上,全家人都格外兴奋,围坐在小炕桌边,看着老公从包里小心翼翼取出宝贝香蕉,放在炕桌上。香蕉青绿青绿的,个头很小,皮很硬(后来才知道,那不是香蕉,是芭蕉),像一个一个小饺子,又像是人的手掌上的五个手指。女儿看得心急,吵着要吃,我用手掰下一根给女儿,女儿把香蕉捧在手上,没有剥皮,直接用牙去咬下一块吃了起来,没嚼两下马上吐了出来:“不好吃,不好吃,香蕉真难吃!”女儿嚷着把咬了一口的香蕉扔到了桌子上。

我奇怪,听人家说香蕉是最有营养的南方水果,连猴子、大象等好多动物都特别喜欢吃呢,女儿怎么说不好吃?我捡起来,也尝了一口,又苦又涩,根本咽不下去,还不如东北大萝卜好吃呢!于是冲着老公发火:“你好不容易有机会去了南方,给女儿带点好吃的,好玩的,带这难吃的破东西还花了不少钱!”老公笑我们娘儿俩,真是东北山沟的人,没见过大世面,这香蕉不能带皮吃,而且需要捂熟了软了才能吃。如果在南方把熟透的香蕉带回来,路途遥远没等到家,香蕉就烂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听老公的话,我把青香蕉捂好再吃吧。可拿什么捂呢,想来想去,想到了大衣柜里的新棉被:当时东北姑娘出嫁,婆家都要给准备“四铺四盖”的新棉被,我们结婚后只用了两套,还有两套新的棉被一直放在大衣柜里。于是,我把香蕉塞到被子的夹层里藏了起来。开始几天,女儿吵着要吃,我每天都要检查一下香蕉,可总是一直硬硬的,后来时间久了,慢慢就忘记香蕉的事了。

第二年夏天的一个周末休息,我把家里的棉衣棉被统统拿出来晒太阳,从被子里滚落出一团黑呼呼的东西,吓了我一跳。那黑东西像一只死老鼠,上面还长着黑毛毛,难道说大衣柜里进了老鼠被闷死在里边了?再仔细一看,想起来那把珍贵的香蕉了,早就烂掉了,把白色的被套染成了黑色,再也洗不掉了。真是又可惜,又心疼,又可气。

几十年过去了,香蕉成了平常人家果盘里天天都能吃到的家常水果,可每当吃起香蕉时,眼前还会浮动当年第一次女儿看香蕉时神奇的眼神,还会让我想起那苦涩的青香蕉和那个年代。

吃货散文5:我的烧烤情缘

文/马业赞

我是一个十足的吃货,确切地说是一个嗜肉如命的超级吃货。每顿饭,没有肉真的很难下咽,就算用干粮填饱肚子,也只能算个“虚饱”,总觉得缺点什么。于是我经常期盼夏天快点到来,因为只要夏天来了,我的烧烤也就紧跟着来了。

夏季的烧烤在章丘,可谓火爆至极。每逢夜幕降临,大大小小的烧烤摊位就开始陆续搬了出来,不一会的工夫,伴着浓浓肉香的熏烟和星星点点的火星在漫天霓虹下此起彼伏,这时再有几个服务员大声吆喝着:“吃串了,刚烤出的羊肉串,这边坐吧,扎啤免费……”本就喜欢吃肉的我,一经这样的诱惑,更是走不动路了,肚子里的馋虫也在一遍遍地抗议着:吃点解解馋吧!

由于资金匮乏,像这样奢侈的肉食大餐我还是稍有克制的,但偶尔肚子里的“烤肉瘾”像毒瘾一样“发作”起来,必会约上三五好友狠狠吃上一顿。

每当约好晚上吃烧烤后,我总会在中午随便吃上一点,生怕晚上吃不过瘾,为此也常被熟知我的朋友笑话没出息。好不容易盼到傍晚时分,立马与好友选好一烧烤摊位,要上一桶扎啤,点上几道开胃的小凉菜:麻汁黄瓜、拌莴苣、蒜泥茄子,再要上一盘花生毛豆,接下来就开始等待肉串上盘了。

当服务员拿着一把把的肉串过来时,我那颗狂喜的心早已按捺不住了,恨不能全部塞进嘴里。当肉串一放下,原本还在和好友胡吹海拉的我,立即停止了说话,伸手抓起肉串就往嘴里塞,吃完一串又一串,那速度真能创个吉尼斯纪录。等第一盘肉吃完后,才发现吃得太快没来得及品尝,这感觉有点像猪八戒生吞人参果,自己都开始笑话自己了。

等到第二盘肉串上来后,我才稍微放慢速度品尝肉香美味。烤得焦嫩的肉串在撒上各种作料后,光看样子就十分引发食欲,咬上一口,满嘴肉香,经过木炭烤过之后流出的羊油弄得满嘴都是,举起硕大的扎啤酒杯,与好友一干而尽,原本燥热的夏天突然显得清爽无比,浑身那叫一个舒服。此情此景不禁让我有了一种穿越的错觉,顷刻间穿越到了商纣王的“酒池肉林”,吃个饱、喝个足。

也记不清是多少肉串下肚了,胃也填得有个八分饱,这个时候的我才想起刚才光顾着吃肉串而冷落了一起过来的好友们。可能是刚才吃的太投入,浑身的汗水已浸湿了T-恤,在我的提议下,各自都脱了上衣,光起了膀子。在霓虹灯光的映照下,一个个大肚腩象极了吹起的皮球,我们拍着肚皮比着谁的肚子大,谁的肚子圆,此刻,什么亚健康之类的都抛诸于脑后,直觉得好久没这么自在、放松了。

可能是平日里碍于工作的关系,我们不得不用西装革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陪领导、陪客户用餐虽然出入高级酒店,但为了工作不得不矜持的我们吃不饱、吃不痛快,虽然饿得肚子直叫,还是要谎称自己饭量小,已经吃饱了,全然没有了北方汉子光着膀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迈。如今,章丘夜幕下的烧烤再一次将真实的我们展现了出来。

酒已足,“串”已饱,我们几人都微微醉了起来,说话聊天的嗓门越来越高,把平时不敢说的话、不愿诉的苦也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心里极度痛快!忽然远处飘来了跑了好几个调的歌声,是周华健的《朋友》,是一桌和我们一样光着膀子喝得烂醉的食客唱的,有几个还在一旁忘乎所以的跳舞,我们也跟着加入了这支不分主唱、伴唱的“乐队”,大声唱出了“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美妙的烧烤夜晚结束,第二天我们又回归了生活的正轨,依旧西装革履,依旧假装矜持,依旧怀念过去那段纯真……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周围的一切都被各种诱惑玷污的虚情假意,大概只有在烧烤摊用酒精刺激才能找回那份真心纯情吧!可近年来由于担心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多家烧烤店已经转型成了室内洁净的无烟烧烤,虽然高档时尚,但我仍钟情于能够让我尽情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露天烧烤,在那里我真的能够忘乎所以、释放一切,找回真正的自己。

虽然不知道章丘的露天烧烤摊还能存在多久,但享受一天是一天吧!

吃货散文6:“吃货”苏东坡

文/晏建怀

自古称得上美食家的,必然会烹、会品、会创新,对于这三项,苏东坡是全能冠军。

就烹而言,苏东坡会熬豆粥,会蒸鱼。他在《豆粥》一诗中说:“江头千顷雪色芦,茅檐出没晨烟孤。地碓舂粳光似玉,沙瓶煮豆软如酥。”沙瓶,即沙罐,用沙罐熬豆粥,不但营养,而且香气四溢,既能补身体,又可享美味。他任徐州太守时,赋《春菜》诗说:“烂蒸香荠白鱼肥,碎点青蒿凉饼滑。”白鱼,是翘嘴红鲌的俗名,又叫翘嘴鲌,其肉白嫩细腻,滑而不腥。荠菜虽是田间易得之物,却是“菜中甘草”,以荠菜蒸白鱼,其味更加鲜美。

就品而言,苏东坡作为顶尖“食货”,有过冒死吃河豚的经历。河豚有毒,处理不当,恐有性命之忧。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就曾记载说:“吴人嗜河豚鱼,有遇毒者,往往杀人,可为深戒。”苏东坡在常州任职时,有一位擅长烹饪的朋友请他吃河豚。当河豚烹好后,朋友的妻儿们躲在屏风后偷窥,一来想看看苏东坡敢不敢吃,二来如果吃了,希望听到他的品评。偷窥半天,见苏东坡无语,他们大失所望。失望之际,却见苏东坡把筷子一放,忽然大声赞叹道:“美味,真是美味,值得一死!”面对美味佳肴,苏东坡真的连性命都不顾了。

至于美食上的创新,对于苏东坡来说,那就太多了。比如“东坡肉”“东坡羹”“东坡豆腐”等等,多是他的原创。对于“东坡肉”的制作,他说:“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规范得极细腻精准。苏东坡对美食的原创性还在于,他能结合非常普通易得的材料,对美食进行改进,使美食更美。据说,他贬官杭州时,他看到杭州盛产竹,竟然把竹笋与猪肉联系起来,发明了一道新菜:“竹笋焖猪肉。”降职惠州后,惠州虽是偏远蛮荒之地,各种野菜却遍地都是,尤其梅菜多。他发现腌制后的梅菜蒸肉肥而不腻,肉香味美,他又创造出一道“梅菜扣肉”来。这种随时随地的创新,是苏东坡的拿手好戏。

对于“东坡羹”,他说:“其法,取荠一二升许,净择,入淘了米三合,冷水三升,生姜不去皮,捶两指大,同入釜中,浇生油一蚬壳多于羹面上……”这道羹实际上是以荠菜与米糁为主原料做的粥,取材极易,动手不难,味道既美,又能治病,难怪陆游后来盛赞此羹“芳甘妙绝伦”。

用料不奢,加工不繁,粗中有细,化俗为雅,是苏东坡制作和享受美食的基本原则,这种平凡中见奇崛的美食原则,既是苏东坡的美食之道,也是他为文之道和处世之道,他一辈子不追求奢华,但他一辈子享用美味无数,快乐一生。

吃货散文7:“吃货”福地:永兴坊

文/文俊

永兴坊位于西安小东门里,过去是魏征(唐代)的府邸,如今已成为陕西非遗美食文化街区,小吃基地。

陕西小吃享誉盛名,已经成为陕西旅游的另一张名片。来到陕西旅游,不吃上几种特色小吃,似乎是一种缺憾。羊肉泡、肉夹馍、擀面皮、biangbiang面……听起来就让人味蕾大开,欲咥之而后快。

咥小吃,西安有很多地方可以选择,名声在外的要数回民街、永兴坊,这两个地方都是“吃货”的天堂,回民街主打牛羊肉为主的回民小吃,永兴坊则荟萃陕南、陕北、关中美食。

这两个地方都有不少“粉丝”,我则更偏爱于永兴坊,可能它的小吃更适合汉民族的饮食习惯吧,洋芋糍粑、荞面饸烙、子长煎饼……三秦大地的特色美食似乎聚会永兴坊,琳琅满目,如味觉盛宴,使人兴致勃勃,大朵快颐。

闲暇时日,人们会络绎不绝地来到永兴坊,听戏、喝茶、品小吃。时常可以看到小摊前排起长长的队伍,人们为了一碗酒,为了一快饼,为了一杯热饮,焦急等待几分钟、十几分钟。我也曾经为了一个香肉夹馍,排队近半个小时。

这种等待,看似焦急,其实也是一种享受。等待也是生活本有的一种体验,心通了,自然不会焦躁不安,甚至会享受这种等待的过程。况且,等待之后的美味,似乎更加香甜,值得倍加珍惜。特别是在疫情满世的今天,古都长安还是满街的人群,长长的排队,这不也是一种繁盛与活力的体现吗?不值得我们欣慰与自豪吗?

想到这些,你还会焦急吗?

吃货散文8:我愿做个“吃货”

文/章新怡

我喜欢吃,美食的诱惑总是那么强大……

我喜欢家里的饭菜。糖醋排骨的甜脆;麻婆豆腐的香辣;红烧肉的可口;番茄炒鸡蛋的酸甜……家里的饭菜,总是让我食欲大开。那是因为任何一个吃货都会对家的味道而留恋。

我喜欢甜食。又大又甜的无核糖葫芦,红通通的山楂,看得让人垂涎欲滴,轻轻咬一口,山楂的酸涩与糖的甜在舌根弥漫……我还喜欢蛋糕。一团面粉,经过重重加工就变成一块精致的蛋糕。雪白的奶油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银光。切开蛋糕来,你会看见,里面夹着各式各样的果丁,这样的美味,怎能逃得过我这个吃货?

我在虚幻梦境里也同样喜欢美食。糖葫芦变成了小草;红烧肉变成了大太阳,棉花糖变成朵朵白云。世界的一切都变成了食物……这可是每个吃货的梦想,不是吗?

我喜欢吃,吃遍各式各样的美食,打个饱嗝,牵着父母的手一起散步去,这应该是全宇宙、全世界中最幸福、最惬意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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