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行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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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行的散文1:婆婆上网抢红包

文/刘德凤

最近流行上网抢红包,我也加入了好几个微信群、QQ群,每天抢得不亦乐乎。婆婆见我整天盯着手机,时不时还高兴地笑出声,纳闷不已。

这段时间,老公一反常态对我呵护备至,还约我去看电影,喝咖啡。我再三逼问他才说,是老妈让他对我好一点,因为我在搞网恋。我这才想起可能是我迷上抢红包,婆婆以为我“红杏出墙”了。弄清原委后,我决定找机会消除婆婆的误会。

周日的早晨,我抢到一个八块八的红包,我把手机高高扬起,对婆婆喊:“妈,你看我今天手气多好,又抢到八块八的红包!”“手机里还能抢红包?”婆婆疑惑地看着我,我跟她解释:“妈,这段时间我只是迷上抢红包,真的没有网恋,别担心。”婆婆知道误会我了,不好意思地笑了。

没过几天,婆婆偷偷地问我:“你说手机能抢红包,我的手机能不能抢?”我说:“当然能抢,我们家网速快,你用的是智能手机,只要反应快,就能抢到!”知道婆婆感兴趣,我于是给婆婆申请了微信号,将她拉到我女儿的班级群里,手把手教她抢红包。

可是一连两天,婆婆一分钱也没抢到。她有些气馁地说:“看来我是老了,反应太慢了,红包都与我无缘。”我安慰她说:“新手一般都难抢到,等过几天经验足了,红包就会到手了。”我偷偷地给婆婆发了一个点对点的红包,婆婆很快就领取了,她扬着手机对我说:“我抢到红包了!还是个好数字呢,十八块!”

这个红包激发了婆婆的斗志,她做饭时抢,吃饭时抢,看电视时也抢,比我还着迷。她还逢人就夸自己头脑灵活,手灵巧,连年轻人的红包都能抢到。

那天,我打开婆婆的微信看她的战果,结果零钱包里显示余额为一毛钱。不应该呀,我都给婆婆发过好几十块,怎么着也该上百元了。婆婆见我疑惑,笑嘻嘻地说:“我抢到的红包又都发出去了。大家赚钱不容易,我发些红包,也让他们高兴高兴。”我看婆婆笑得一脸灿烂,心里涌起一阵感动。

关于流行的散文2:街上流行花裙子

文/风儿殷殷

阳光灿灿的白,而那些花一样的女人们都穿起了花裙子。

蝶儿是心痒的,只是她很少穿。

阳光灿灿的白,而那些花一样的女人们都穿起了花裙子。

蝶儿是心痒的,只是她很少穿。

假如是钱少买不起,她会努力赚钱,她会奔着她的理想飞奔。这样也许有人会猜,那肯定是长得胖或者矮,穿上裙子比穿周正的套装还难看,那就没有必要穿且正剩下羡慕的份了。

只是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也或者没有身体的原因,而是心理的因素。

刚记事时父母的戏言她还记得少许,就是东家的二姑,西家的二姨稀罕她,说要不就跟去吧,其实她知道父母更期望她是个男孩子,而她事实是粉嘟嘟的女娃,几岁的时候有过沉进水里,死过一次的经历,同龄的孩子们总是取笑她“呀,那个孩子呀,差点淹死了!”这一句话在她耳边萦绕了好多年。十几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叫所谓非礼的遭遇。那是一个大几岁懵懵懂懂较成熟的坏孩子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抱了她,她哭着告诉父母,父母找了他的家人,也吓唬他不许再非礼,同时父母也叮嘱她事事要小心,从此她再也没有恣意过。

那年高中刚毕业,在家期待成绩的她,焦虑,烦躁,寂寥,邻家的姐姐看着她可怜就喊她一块逛超市,在五彩缤纷的花裙子里她打眼看上了一条白底子细碎青花的连衣裙,美滋滋的买回家,父亲大怒,不许,必须退,只好换了纯白的细线牛仔裤,一条薄薄得红绸无袖衫,父母也唠叨了好长时间,她一直想做一个乖孩子,父母能留她在身边,她的心里早已下决心好好报答他们,并且不让他们生气,父母真的不易,供她吃穿读书,父母是她的天。

因为读书和工作,该嫁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好多姻缘,在别人提亲时她不想看到父母失望的眼神,只想了三个条件:个子比自己高,年龄比自己大或者同岁,再就是文凭最差也一样。说到眼前的正好符合,再没有了别的理由,只好应了,第一次见面她和他聊着聊着,哭了,哭得说不出话,他呆呆的立在那儿也不知道那儿出了错,其实他哪里知道,她的话是说给自己的,那是一次和那个小小的自己做别,当提亲的人追问到底咋样的时候,她沉默了,“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就这样她又一次懵懵懂懂的做了新娘,在出嫁的那个晚上,是伯母陪她睡得,她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婚车来了,穿着洁白婚裙的她颤颤巍巍上车,头“吭哧”一下撞到了车顶,她疼的两眼昏黑,白裙子惨白惨白的印在记忆里。

先生是个严肃严谨的人,出身好,家庭好,而这不是她在别人眼里是“攀爬”的本意,真的不是,当初嫁只为去掉父母的心事而已。不知在怎么样个状况,先生让别人猜度自己的日子,而她这个大难不死的人总是多了些优势,生活的历练已经把她的处世为人打磨的玲珑剔透,而不变的依旧是她的身材,她一直记得好多人说起来都说有一种人的身材叫魔鬼身材,而她是沾边的。每一个女子都有爱美的情结,她也不例外,只是习惯了小心行走,即使最亲近的人,她也顾忌,喜欢逛超市,喜欢在那些花裙子里来来回回穿梭,偶尔也买,她的眼光总是很独特,看上眼的裙子总是在她的身上泛着魔力的光彩,而那种内心的欣喜一点一点蔓延,那是一种很奢侈的感觉,因此只要逛超市就喜欢在琳琅满目的花衣群里流连忘返,让那种愉悦从一点到一线到一面网,让自己罩在那种窃喜的意境里。

每每翻开衣橱,一件一件裙子旗袍立在那儿,淡雅,安静,就如自己站在那个角落,怯怯地笑,在安静的晚上,拿一件穿上,仰起脸走几圈,自己就羞红了脸,再换一件,低头看着摆动的裙裾,一种痒爬进心里,这样的时候性情总是无比的兴奋。

只是每天的早晨出门前,伸进衣橱的手总是缩回来,不需要穿的理由一下盖过来:上班,在办公室,不方便。公共场合:自己总不想进入别人的视线,也无需要。偶尔,晚上宴会需要,却已经累了一天了,没有了力气和心情。

又到绚烂的夏天,街上流行花裙子,依旧羡慕,很多时候站在窗前,安静的看着白花花的光线里,养眼的裙子飘动,好看的不好看的人都随着裙子飘动情绪飞扬,心里的虱子总是千军万马般得涌动,痒的很。想起张爱玲的话:人生是一件华丽的旗袍,却生满了虱子。每每这样的时候总是一半笑,一半恼,总是左抱着惆怅,右抱着希望品味日子。

关于流行的散文3:与书为乐

文/路来森

我这人,喜静而不喜动。

如今,流行“野驴”,朋友也多次相约,并好言相劝道:“你搞写作,应当多出去走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吗!”我嘿然一笑,却少有“应约”。

我知道,那种“野驴”,太过匆匆,走马观花,除了“过眼”的风景和一身的疲劳,此外,似乎别无所得。

于是,周末、节假日,我更多的时候,是情愿“待”在家中,与书为乐。

存书几千册,几排大书架把个书斋挤得满满的,逼仄而又温馨;我的书斋,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景点”,一个有深度,有厚度的“景点”,足可供我了望,观瞻。说是“读书”,未免“冠冕堂皇”,有些“高”了自己。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在“望”书。走进书房,房门一闭,便隔绝了与外面的一切。感觉这种“隔绝”,真好。隔绝的,不仅仅是尘世的人、事,更是一些浮躁和诱惑。

书斋内,只有书和我,只有我与书。泡一杯茶,坐下来,并不急于展书就读,总是一边啜茶,一边“望”书——环视室内书架上一排排的书。这于我,已然成为一种习惯;我喜欢这种习惯,这种习惯让我安静,也让我浮想联翩,并在联想中生发一份自得的满足。我觉得,每一本书,都是一张朋友的面孔,尽管,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但,我们在对望中,相看两不厌。不言,不语,却是,书知我,我知书;每次目光落在一本读过的书上,书中的故事,就会在头脑中再次流淌起来;书中的人物就会在头脑中活跃起来;那些经典的语言,便也如轻弹的音符,跳跃、飞翔成一朵朵灿烂的花儿。我们在“对望”中,作着心灵的交流。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本书也是一面镜子,它能直接透视你的心灵深处,照见你灵魂的高尚,或者卑微,于是,你就会禁不住对一本书,肃然起敬。

敬重一本书,是每一个读书人生命的本质所在。敬重,是一种人生品位。

读书,可能有好多目的,好多方法。我于书斋内读书,取一个“闲”字。不一定是所谓的“闲散”的书,关键是一份闲散的心情,一种“随心所欲”;自己喜欢什么,就读什么。最好的读书方法,就是“闲读”。因为,这可以保持一份心灵的自由;读书,也是需要一份“自由”的心情的。只因,自由中,最能存一份闲适和安静,最能寻得一份生命的灵动和本真。一页一页地翻阅着,感受,似乎是最重要的。感受翻阅纸页的那份快感,感受书中的内容,感受空气中流淌的融融的书香,感受心灵与书契合的那种审美愉悦。懂得享受这个读书“感受”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件人生乐事。

读累了,就停下来,默想一会儿。默想,是一个“消化、滋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亦是有一份难可言传的美感;而且,这种美感,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或者,站立窗前,向外了望一下。视野中,是辽阔,是喧嚣;是周边,是宁静,是书香,此种对比,也能让人产生一种“与书为乐”的幸福感:外面的世界,人人都有;书中的世界,也许只有你拥有。

说“往来无白丁”,未免过大;不过,我的书斋中,能进入的,却也都是“雅人”,至少是读书人,不俗。人不能多,两三人而已。一张小桌,围桌而坐,烹茶煮茗,把话闲聊,聊的都是“书人书事”。不聊官场,不聊金钱,不聊股票,不聊女人……一聊这些,就“俗”了,就对不起我书斋内的那一本本书,对不起一位读书人的本心。

有“书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在轻声浅语中,温文尔雅地谈论、交流读书的事情,更是乐中之乐。

望书,拣书,翻书,读书,谈书……我在家,与书为乐。书中,自有无限风光,自生无限风光。

关于流行的散文4:那些年,我们一起唱过的歌

文/笑了

中国大陆流行乐的出现,是随着改革开放大门的打开而始。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随着大批原创歌手的出现,大陆歌坛显示出空前的繁荣。许多港台歌手也蜂拥而至,齐秦,张学友,童安格……真是江山如此多娇,一时多少豪杰。

还记得那首温暖了多少冰冷的心的《我想有个家》,还记得那个酷酷的帅帅的潘美辰。一副不羁的模样,一颗脆弱的易伤的心。一块拒绝融化的冰,一个仍是爱你的人。

当你听到那曲《你就是我惟一的爱》,你是否还能冷冷的离去?她是一个执拗的孩子,她用她的身心去创作去体会每一首发自内心的歌。你看着她冷漠的唱着一首首伤心的情歌,你就忍不住的为她心痛,她冷冷的外壳,掩饰着一颗滚烫的心。

潘美辰的歌声陪着我们去流浪,我们在她的歌声里品味着自己的离殇。时光不会为谁停留,只是那些忘不掉的人,那些年我们一起唱过的歌,依然存在我们的记忆里。

还记得这首《我曾用心的爱着你》,潘美辰,就像这首歌里唱的:不管时光如何被错过,如果这一去你是否会想起我,这种感觉往后日子不再有,别让这份情换成空。事隔多年,你我各分东西,我会永远把你留在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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