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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是一种态度高一议论文作文 篇1
每当遇到挫折,心情不好时总想放弃,也许是逃避,也许是无奈,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理由,让自己感觉只有放弃才是最好的选择,时间久了才发现,网上如此只多的文章里尽显了同一个词语,放弃,失恋放弃,难过的事放弃,不管是什么事情,都把放弃夸的如此洒脱,甚至都忘了还有一种态度叫做坚持 。
时间久了我们已被诸多的美文词汇打到,其实打到我们的是自己,是自己内心的不坚强,放弃的美好,给了我们不去坚持的理由,其实你我都知道即使放弃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内心总有那么多的不舍,放不下就背着,累了就放下了,真的么,其实我们忘了还有一种态度叫做坚持,其实好多事我们只要坚持还会得到结果的,即使最后得到的可能不是朝阳,也许会得到另一种美丽,不要放弃,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因为还有一句至于死地而后生。
如果你想放弃的时候,先问问自己自己做到最好了吗,如果没有请坚持一下,也许成功就在下一个路口,也许她就在不远处等你,别放弃,为成功,为爱情,只要你认为值得。
也许有些事已经晚了,也许你爱的她走了,好像一切都结束了,坚持一下,就像一场比赛尽管已经注定了名次,请把路跑完,给自己一个圆满,哪怕只是一个必输的结局,不到终点你怎么知道你能收获什么,放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与其让它占据,不如坚持到底,因为成功就在不远处因为她就在下一个路口等你,坚持是不给自己留遗憾的最好途径,因为有一句话叫做贵在坚持。
坚持是一种态度高一议论文作文 篇2
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有太多东西需要去坚持——人生目标、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习惯、做人做事的原则等。
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目标,或长期或短期,或大或小,那些坚持不懈的人更容易实现自己的目标,即使无法达到预期,在其奋斗的过程中也会收获许多的经验和教训。
前世界重量级拳王乔?路易斯,小时候在美国南方饱尝了贫穷的滋味;伟大的政治家阿尔?史密斯也是从贫民窟奋斗出来的,最终获得权力与荣耀;杰出的黑人棒球投手佩吉在美国棒球赛式尚存在种族隔离制度时,默默无闻地度过了很多年的痛苦岁月。
还有谁能够像美国总统杜鲁门那样面对批评而泰然处之的吗?他拒绝妥协,坚持自己的理想,不理会批评者对他的攻击。媒体侮辱他的能力,甚至连政治家也怀疑他,但他仍然对自己保持着信心。
杜鲁门总统这种坚持个人理想的特点,在他和杜威竞选总统的时候得以体现,结果他获胜了。虽然全国的民意测验以及媒体皆预测了他无法获胜,但他仍然坚持他一定会获胜的信心。在开票之初,他落后杜威甚多,甚至有些报纸已经开始宣布杜威获胜的消息,但杜鲁门仍然镇静地上床睡觉,第二天起床发现自己已经获胜时,他甚至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
一个人的个性是什么样的,与他到底能成就什么样的事是有密切关系的。一个狭隘、保守、自私的人也绝不可能有大作为,因为当他进入了真正成大事者的人生境界时,发挥不了良好的个性,如乐观、进取、开朗——这些能让人产生积极心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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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缕缕温暖的朝晖照射着可爱的我们,在懒懒地享受着空气的清新和安静的美!正午酷热的阳光使得我们朝气蓬勃。而黄昏的红霞正好抚慰我们,告诉我们“明天会更好”。在阳光的陪伴下,我快乐地成长!
在似清晨般的开始,我踏进高中校园的大门。在那里,我像是迷失的羔羊,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与好朋友分开,离家住宿,一种叫孤单的感觉爬满全身。看着前面长龙般的打饭的队伍时,想着家里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心里更是委屈。面对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背景的同学,我慌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相处了。
在慢慢地了解、接触后,我如正午酷热的阳光,激情四射。在孤单一人的日子里,我学会了独立,一个人吃饭、学习、旅行,我亦是乐在其中。容易急躁的我,在排队等饭的日子里,学会了耐心。在与同学的相处中,我收获了一种友谊叫默默关注。搬了新宿舍之后,总是发现自己摆的乱七八糟的鞋子总是会变成一条直线,来不及叠好的被子总是会变成豆腐块,后来才知道是舍友帮我整理好的,心里满是感动。在这里,我开始了新的友谊。在这里,我成长了。感谢高中生活,感谢阳光!
在红霞的余晖中,我懂得了生活。生活似是一杯没加糖的咖啡,苦涩而醇香。看,高三生活的急促,你想到了什么?你是否会害怕,害怕自己不能适应?你是否会放弃,放弃心中的梦想?你是否会欣然,坦然接受极限的挑战?我懂了,生活就是为了挑战!红霞里充满希望,去放飞心中最初的梦想吧!
在阳关的陪伴下,我如微风,带着种子,在种下希望;我如小草,沾着甘露,努力生长;我如鲜花,享受阳光,灿烂盛开。阳光告诉我,哪怕世界回归到原点,我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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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