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书笔记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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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600字作文 篇1

合上《简爱》,我长吁口气,闭上双眼,再细细品味其中的道理。我读的《简爱》是一本颜色暗淡,厚沉破旧的书,这是我爸爸在高中时读的一本好书。之后,他送给我了,我珍惜地读着。开始,我越读越烦,因为书里面没有一丝图案或者图画,只有一堆密密麻麻的小字!之后,我才突然明白了爸爸让我看此书的用意。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高尔基曾评价她:“你似乎是一位精通读心术的女巫,你的杰作《简爱》带着浓厚的自传气息,给读者的印象宛如一根盎然矗立的女权图腾柱。”的确,书里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简爱的孤女的奋斗史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一个爱情故事,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独立、平等、自由的精神楷模──简爱。

自从看完了《简爱》,我发现简有几个特点:不甘受辱,不安现状,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勇于抗争,敢于追求。而我呢,与她差不多一样,很勇敢,很坚强,有信心,很独立又不愿受欺负。我感觉自己不是简,又感觉自己像简,勇闯敢拼,又一个不平的人生。

在简有困难,被约翰欺负时,简反抗了。她一定在想:同样是人,为什么我就得被打、被骂、被欺负?我一定要反抗!那时,我一读到这儿,就鼓起掌,喊了一声“好!”可以说是志同道合!每次读的时候,我有时会愤怒,有时会大笑,有时会担忧,还有时会悲伤。读后感·有时候,读着读着就感觉很闷,就像心里堵了块石头似的;可有时,我读着就感觉心里很开阔,有一个愉快的心情。简呢,她是一个表面很坚强,内心却很脆弱的女孩,如果仔细地想一下,我好像也是如此。

人生道路总有崎岖,坚强吧,勇敢一点,不要做个懦夫!请你冲破困难,找回真实的自己吧!

简爱读书笔记600字作文 篇2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贫穷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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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优秀的小学生应该“好读书”、读好书、读完整本书。”相信同学们一定读过不少书,而的我读书能读到最高境界,什么是最高境界,请看我的故事。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还没等妈妈叫我,我就自己起床了,走到卫生间洗脸刷牙。拿出了我最爱看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打开书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就看见一个我自己不认识的字,我也没管就接着往下读。忽然我想起了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读书莫放拦路虎”,于是我拿着字典消灭了这个“拦路虎”我接着读,不知不觉的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说“别读了,过来吃早饭。”我放一个书签进去,这才合上了书。吃完早饭,我又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里,又过去了半小时,我就上学去了,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今天不是周六嘛!唉,看书看过头了,然后就往家走去。

还有一次我弟弟来我家做客。我却坐在书房里聚精会神的看书。“叮叮叮”门铃响了,妈妈我喊我去开门,我也没注意,继续看着书,妈妈自己去开了门,弟弟一进来就跑到我的面前喊道:“哥哥”,我读的太入迷了,都没有听到,弟弟便大声喊道,我才反应过来,惊讶地问: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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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爱读书。读书的时候,往往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就像玩游戏一样,一会儿就有一些有趣的关口。我读书也正是这样,有时候就不知不觉的就“掉”进书里面,和主人公一起生活,一起冒险。

我的第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记载了主人公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独自去航海,结果漂流到荒岛之中,在荒岛上,他遇见了野人“星期五”鲁滨逊足足等了25年才被人发现,最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我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脸上满是惊讶的表情,眼睛和嘴巴张的很大,我就像被一种物质吸引住了,不能自拔。那是因为我从文字上看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只靠一只手,一个人造出各种家具、用具、食物的那段文字。从文字当中,我好像看到了满脸胡渣的鲁滨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打着赤脚,用粗糙的手和惊人的毅力,造出了一个个家具。用超出人的耐心与勤劳种出了一片片稻田,用自己的经验,养了一圈圈的羊,还有野人“星期五”和小猫和他作伴,然后在荒岛上生活了20几年。

看完书以后,我又想到了自己,鲁滨逊在荒岛上都能制作出那么多家具,我在现实生活中呢?我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做很多事情,又帮不到妈妈。所以,我以后要多做一点家务,长大以后才能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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