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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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散文1:灶边读书人

文/马永红

我是偶然间发现母亲在劳作之余还在读书,这让我吃惊不小,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啊。

母亲常说自己是蚂蚁尿书上——湿(识)不俩字,此话不假,她小学二年级没上完,就辍学了。母亲给我的解释是她个子高,又学不会,感觉老没面子,整日惴惴难安,就不顾老师和同学的劝阻,搬住凳子头也不回地走了。这只是她的主观理由,客观情况是她早年丧父,我姥姥一人养家,诸多不易,作为长女的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教室里如坐针毡,哪还有心思听老师的课?不好好听,怎么会呢?母亲越不这样理解,我越心疼她为了我的两个小姨和舅舅做出的牺牲。

后来母亲和姥姥一起劳动,接着为人妻、为人母,她完全与书绝缘,家里莫说书了,连个纸片都不见,母亲的身影总是在家和地里穿梭不停。倒是在我们姊妹几个上学时,她大力支持,只要看着我们手里捧着书,她就开心,她不像人家母亲那样不住地使唤孩子们拾柴火、薅草、放羊等。她说,看着我们读书,她浑身都是劲儿,忙也不嫌忙,累也不嫌累了。书成了我们可以不干活的挡箭牌,不过我没有辜负她,最终靠手不释卷的勤奋考上学,端上了她希冀已久的“铁饭碗”。

那天,我回到家里,看见灶火旁烧火做饭的母亲,一手拿柴火,一手拿书,低头垂眉,眼睛在书页间流连,专注得忘了往炉膛里续柴,好像这个世界就剩下她一人。我不忍惊扰她,以致火把从灶膛里掉出来,“噌”一下燃着了脚边的柴火,我抓住水瓢泼过去,灰白色的尘烟“呲呲”叫着如丝缕一样袅袅升起时,她才像从梦里惊醒过来,书本掉落在地,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眼神里满是惶恐,一脸无辜地呆站在那里。这一幕,看得我五味杂陈。

我不知母亲从何时开始读书的,灶膛边的一本本杂志和书是我们读过的,早已发黄打皱,它们陪着母亲在这里烟熏火燎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一天天的悠长时光里,我们都不在家,母亲是如何想起用书来慰藉自己孤苦的心灵?现在想想,有好多次,母亲都说,她心里难受想哭。父亲去世后,她如同被抽去了筋骨一样孤苦无依,身体的病痛,心里的孤寂,生活的磨难,像一座座大山把她重重围住,压得她胸闷气短,喘不过气来,她不是五指山下的孙悟空,没有七十二变的神功,也没有万能的神灵来救助,她自然憋屈得想哭,但要活下去,要把几个孩子养大,把千疮百孔的生活尽力地缝补起来,也不能只是哭,那又怎么样?

人的苦痛总是要找到出口发泄的。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排遣,有人旅行,有人养花种草,有人打牌。母亲与书结缘,在我的意料之外,她小学二年级的学历,认识的一些字,几十年过去了,在时间的沙漏下,留在脑海里的还有几个?即便留住的几个字,她也不会写,就像路遇的某人,似曾相识,张张嘴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她说,自己的名儿都不会写,更不要说别的字了,既然这样,她怎么能读进去,还读得津津有味呢?母亲害羞地说,她是冲的。我不知道她说的是冲还是充,她的意思是囫囵吞枣?是滥竽充数?还是不求甚解?总之我佩服她的毅力,她是如何靠这几个似是而非的字把整段整篇连贯起来去感知其意的?那是几颗小蝌蚪流入海洋的浩瀚无边的感觉啊!

感谢这些书刊,不经意间闯入母亲的生活,让她“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一切一切的不如意,都在专心的阅读中烟消云散。

如今的母亲,不再终日愁苦,情绪低沉,精神世界风清月朗,艳阳高照。我现在才明白,这不仅是物质生活条件好了,还有读书给母亲带来的影响啊。几天前,她打电话说要看我新出版的散文集《我的村庄》,为此她还专门搭车到县城配了老花镜,只等我的书送到手里,她就可以开读了。她的话音里带着甜蜜的笑,裹着浓得化不开的自豪,她要读的书的作者是她的女儿啊!

读书人散文2:大姨是个读书人

文/郑晴霞

对大姨的记忆,要从三岁开始。1984年,一场罕见的洪灾,一夜间淹没了老家的三间茅草房。母亲含泪送我到大姨家,这一呆便是半年。

大姨是多悦光辉村人,只念过5年小学。周围人却说,大姨是个读书人。

大姨有三个孩子。一到大姨家,我就成了小表哥的跟屁虫。每天吃过晚饭,表哥就带我去生产队小梁家。几十号人守着一部14英寸的黑白电视,被孙猴子耍得团团转。表哥神秘兮兮说,对面的那座山,跟悟空偷吃仙桃的花果山一样好玩。

一天,趁大姨去多悦镇赶场,我跟着表哥去了花果山。

山上连仙桃的影子都没有,除了青冈树,就是茈栗子。苦不拉几的野果,表哥吃得有滋有味。我才不跟糊弄人的表哥玩呢,收拾好衣物执意要回老家。

讲故事喽!大姨的音调十分敞亮。

高高的蓝天下,大姨坐在小小的木凳上。捧着一本发黄的旧书,旧报纸包裹得严严实实。是表姐小学读过的课本。

电线杆上的燕子,唱起了欢欢的山间小曲,却不如大姨讲的故事好听了。

此后,我缠上了大姨。

大姨洗净双手,轻轻拿起书,戴上个黑框眼镜,身子坐得端端正正,也难怪大家说她是读书人。这是屋后的那片竹林,我躺在草垫上,盯着大姨那张富于变化的脸,专注而虔诚。她一边讲,一边给我摇着扇子。

“还要听,还要听!”不知何时,身边竟围坐了十多个小伙伴。大姨接连一口气又讲了几个故事,从此,“鞠萍大姨”的称呼在村里喊开了。

姨父是队上的队长,收取电费、催缴公粮、划分田地,他的时间密不透缝。照顾两位老人、三个小孩的负担压得大姨喘不过气,她却永远是一张乐呵呵的笑脸。

现在回想起来,大姨的乐观天性来自她的内心,更来自书籍。姨父订的《半月谈》《眉山报》等报刊,每一期都被大姨收整好,存于房间的书架。说是书架,不过是用几块旧木板钉的架子。一本林晓原写的《我的榜样张海迪》,大姨不厌其烦地看了很多遍,也津津有味地给我讲了很多遍。

一晃半年过去,老家的房子已修好,我上了村里的幼儿园。第一次拿到老师发的书,我怕弄丢,不知放在何处。最后竟然抱书上床,方才安心入眠。

假期一到,我就去大姨家,自然带上了书。我给大姨讲《狼来了》的故事,大姨连连点头:这闺女,比大姨讲得好。18岁的表姐,给我织了一件浅黄色的毛衣。毛线柔软,小方圆领,上面还衬着点点红樱桃。我穿上毛衣,在小院里转了三圈,快乐得像一条望月湖的小鱼儿。表姐咋这般心灵手巧呢。大姨笑而不语,指向表姐闺房。打开房间,一张不大的小方桌,整齐地摆放着编织类、服装设计类的书籍。

我曾经跟表姐拜师学艺,从学织手套开始。不过至今也没织好过一双。

那年秋天,我考上了师范。一拿到录取通知书,我就跑去大姨家报告消息,大姨比我还兴奋:你才是我们家最了不起的读书人。她从书架上取出那本《我的榜样张海迪》送给我,说,孩子,生活这本书可不好读呢。可有了这本书,你走到哪里,大姨就陪你到哪里。有书的地方你就不会孤单。

可是大姨,我刚参加工作,你咋就不陪晴儿了呢?一晃眼,你已离世15年。

直至今天,我的书房里还一本不差地保存着大姨送我的书,我的脑海里随时都能清晰地回放出大姨讲的故事。书已经变得破旧,可是贴近它,就能感受到书香里大姨的呼吸。

读书人散文3:诗意的桑叶

文/金风

提到采桑,读书人自然的想到那美丽聪明的罗敷女,一方面惊叹她的美丽,另一方面赞赏她的聪慧,义正词严而又不缺幽默的化解了使君的纠缠,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同时还诗意的赞美了勤劳的人生。

故乡的蚕桑生产兴盛于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先是漫山遍野的种植桑苗,一二年后改良品种,嫁接上优良品种。春天一到,经过改良的桑树便一个劲儿的发芽长叶,满世界一片绿色的海洋。孩子们便三五成群的追逐于桑林间采摘桑椹,良种的桑椹又大又甜,乌金闪亮。春雨过后,一尘不染,顺手摘下来就可以塞进嘴里,多汁多液的桑椹立即就融化了,甜透心脾。盛季的时候还可以提着篮子去摘,桑椹可以入药益肾,泡酒喝的时候加进些冰糖,味道清新爽口,是难得的酒中极品。

最诗意的是采摘桑叶。那又大又厚实的桑叶,当你伸手采摘的时候会发出噌噌噌的响声。几个人同时采摘就奏响了一支交响曲,那穿梭在枝叶间的红红酥手,虽不及罗敷的细软舒活,却分明的翩翩起舞,像是天鹅的频频颔首,又似孔雀的娇羞多情。采下的桑叶用背篓装着或是用大篮子装着,翡翠一样的一座座小山,寄托着采桑女绿色的幽梦。

偶尔也有计划不周的年份,家种的桑叶不够了,就得去悬崖峭壁间采摘野桑叶,那多半是男子汉或准男子汉的专利了。那是一项同样充满诗意却又平添几分奇险和刺激的差事。那一年,我和哥哥去采摘野桑叶,我们攀岩走壁,再爬上高高的野桑树,把他们的枝丫砍下来,摘下桑叶用背篓装好,为了多采一些,往往还要在结结实实装满桑叶的背篓上搭上一条同样装得胀鼓鼓的口袋,然后背着它再攀沿走壁。有一次,我背篓上的口袋没有系好,掉下悬崖去了。我目送着那装满桑叶的袋子一弹一跳的滚下山崖,直至最后袋子被砸烂,纷飞的桑叶表示那袋子已经粉身碎骨。幸好自己还牢牢地抓住崖边的一棵老松树,有惊无险的安然无恙。

那些嗷嗷待哺的蚕宝宝吃饱喝足,睡过四觉之后终于开始吐丝了。它们精心地把自己包裹起来,白花花的茧子使人自然的想到白花花的银子。我们就自然的想到下期的学费不用犯愁了,想到父亲和母亲那灿烂的笑容。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充满诗意的日子!但偶尔也回忆起母亲那脸角渗出的汗珠,难免在诗意之余有一股酸楚涌上心头。

读书人散文4:想做半个读书人

文/阿山

现在自称为“读书人”的很少了,不知是以为不配还是不屑。

从前的人喜欢自称“读书人”或者“书生”的,这样的自称,包含着一点自信和自豪。他们也很喜欢称别人为“读书人”的,带着几分敬意和羡慕。那时的读书人有点尊贵和神秘呢,散发的气息也叫“书卷气”。

现在真正的读书人很少了吧。

我们这个民族好像是相当功利的民族。我发现,男人四十岁以上,女人三十五岁以上还在读书的极少极少。也许他们觉得,中老年了,该得到的得到了,不该得到的得不到了,再读书,何用之有?所以,如果说中国有读书人的话,大多都是半截子的,很少一以贯之的真正的读书人。

是不是真正的读书人绝迹了?其实也不是。

我遇到这样一个人,他是一个工程师,却喜欢买书、读书,什么书都读,业余时间都在读书,除了读书没有别的爱好,他读的书与他的工作几乎没有关系。他现在七十多岁了,他说,他的读书生活会持续到生命的最后。

我的一位同事说他的父亲也是这样一位悦读者,他是农民,除了务农,不打麻将不闲聊,有时间就静静地读书,读书时就忘记世上的一切。去别人家做客,有一本书就可以留他几天,没有书他就要回家。后来亲戚知道他来,事先就为他准备几本书。

个人认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纯粹的读书人。如果硬要说他们读书有目的,那就是为灵魂、为生命而读书。他们感到读书是快乐的,觉得读书是一段幸福的时光。他们不是苦读派,而是悦读者。与其说他们的读书是一种坚守,不如说那是一个生命的自然流程。

也许,不少人会以功利的眼光对这种读书人嗤之以鼻。是的,这种悦读者很可能不是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者,难得大富大贵,但他们靠得住,是安全的。他们把大量的时光耗费在一本本着作上,就难得去涉黄涉赌,更不会去干伤天害理的事,对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不会产生负能量。想想吧,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有六亿这样的悦读者,要买多少书啊,要养活多少出版人和写书者啊,那么,中国的文化事业会不会是一种新的气象?华夏族的书卷气会不会浓郁一点?民族的整体素质会不会高一点?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我,你就是纯粹的读书人吧?

很遗憾,我不是。虽然我也读书、买书,但我的读书也有一点功利色彩,还没有达到悦读者的境界。

不过,我对纯粹的读书人满怀敬意和羡慕,觉得他们是一种珍稀动物,是一道奇异的文化风景(会不会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不知道)。

我要争取,尽力争取,做半个纯粹的读书人。

读书人散文5:爱我三中,争做读书人

文/杨有江

“进三中,衣冠整。站立行,精气神。”听,多么响亮的菱角三中德育“三字经”,它的要求多么严肃、强劲。是啊,学生是学校中的小树,而老师则是早已成熟的一棵大树,我们学习的目的就是让“小树”成长为一棵参天的“大树”,而成长的养分就是知识。今天,我来到了学知识的殿堂——菱角三中。

小时候看到三中的大门,就很想进去看一看,瞧一瞧,今天却到这里来上学学知识了。刚来的时候,对这里是那么地陌生,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好好地读下去。

第二天,我和一些同学开始认识了,使我紧绷的心弦得以放松了些。铃声响了,我们要军训了,在风中奔跑,这是一种享受,我们班的这些人,是一群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他们都很有趣,当听到老师喊:“一,二,三,四。”我们也齐声高喊:“一,二,三,四。”多么响亮,多么有朝气,又多么振奋。

晚上英语课,看着大家都在勤奋地读着英语单词的时候,尤其是同桌读到Good afternoon时,我也不由自主地读了起来,谁叫我是三中的学生呢?

放星期固然是兴奋的,再回到学校来是更激动的,一切又换了面貌,不再那么陌生,而是变得熟悉了,校园里仍有鸟叫声在嘹亮。

在上第一堂生物课时,考验我们的生物老师使我们对学习有了兴趣,“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让我明白,你只有想学,才能学好。我们不仅要争做读书的人,还要争做快乐的人,我们学的是知识,练的是人格修养。

因为同学们的帮助与陪伴,使我变得快乐,因为我的谦让,使我们之间拉近距离,更是因为有了三中,有了我们这个班集体,让我们从不认识变为认识,使我们的交往变成可能。

一个月过去了,我不后悔。三中,让我明白了一个新的道理:我们是来读书,来学习的,不是来玩的,是来将心中这本学问之书增添一些新的内容的。昨天,记在脑海里,却不能再来,值得回忆,今天,命运就在手中,像一篇作文,靠你来完成,明天,不知发生什么,渴望知晓,却不能如愿,但很快就会面临。

我爱三中,争做读书人,是它让我坚持不懈,面对每一天的全新挑战。

读书人散文6:迷迭香、幽兰及其它

文/纪蕾娜

读书人喜爱搬弄文字,且对文字尤为敏感。见其用词精准,即叹中华文字之神妙。见其段落生动,愈加如痴如醉,常使比邻而居者以为神经质。

迷迭香、幽兰、杜鹃、鸿鹄……这些似不相干的词,不经意间在脑里闪现,感到颇具情趣,继而爱不忍释、怡然自乐。

迷迭香三个字,读出来就像一个妖艳的女人,立刻联想到嘴唇微翘、手指间的半支香烟、开叉到大腿边缘的晚礼、以及注入了红酒的高脚杯和旧上海的老唱片。它透着神秘的诱惑,符合《金陵十三钗》里着一袭旗袍的性感,又有周杰伦“优雅得像一只猫,动作轻盈的围绕”歌词里的音韵。生物学家用迷迭香命名一种植物,象征忠贞不渝的爱情。曼妙的名字配了好的寓意,也算互不辜负。

假如迷迭香散发出一种万人迷的味道,那么,世间还有一种气韵,如从深涧泉边而来,它的高贵,唯“花中君子”兰花莫属:“幽兰”一词,天生带着神圣的姿态,将泥土和植物浑然合一,有儒雅与芬芳、素净与本真。雪小婵说它低微、空无……是八大山人水墨中的孤山与凋枝,是四僧笔下的静寺与孤僧,是那春天一回头在人群中看到白衣黑裤的少年。画兰者常题字“人是蕙兰清气足”,喻兰花风姿素雅、幽香清远。世间君子,大致如此。兰生幽谷无人识,客种东轩遗我香。知有清芬能解秽,更怜细叶巧凌霜。

相比花中君子,杜鹃一词,更像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在阳光、草木、大山脚下长大的淳朴的姑娘。杜鹃作为花,娇艳如绸缎,是神赋予自然的色彩,是延伸到内心深处的祥和与喜悦。人间四月天,麻城看杜鹃。漫山遍野、蔚为壮观。所以,杜鹃花又称之“映山红”。电影《闪闪的红星》里,潘冬子问吴大叔,红军什么时候回来。吴大叔说,要等满山的映山红开了。当那首悠扬的《映山红》歌唱道“若要等得红军来,岭上开遍映山红”时,银幕上千百朵盛开的鲜花,将夜空都映红了。从此,杜鹃花就在脑子里扎了根。被称为“杜鹃”的鸟类,啼叫美妙,亦有一项神奇的本领。它从不自己搭窝,而是巧借他巢繁衍后代,它能使自己的蛋在颜色、形状、大小上与寄主的蛋完全相同,可以假乱真,并精明的衔走寄主的几个蛋,避免其察觉卵蛋数量的异常。而“杜鹃啼血”“杜鹃啼归”的故事,虽令人唏嘘,但总觉有几分小资。

当然,要说大气、志向远超杜鹃的鸟类,当属鸿鹄,是陈胜所言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将鸿鹄提升到其它鸟类无法抵达的高度。鸿鹄是磅礴、是神圣、是卓尔不群、是胸怀大志者立下的誓言。却也有刘邦对大局已定的无奈: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已就,横绝四海。倒是每至深秋,草枯叶黄,大雁南飞,带走了多少惆怅,留下了无数的诗行。鸿鹄,无论是大雁还是天鹅,它们总令世间仰止。

好文者常赞文字清丽婉约、慷慨激昂、富于哲理性,且以文字作精神寄托。这有什么不好呢。不争高官厚禄、不求荣华富贵,曲曲几笔简单的方块字,便得儿童相遇玩偶般的兴奋。这恰似“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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