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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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文章1:重庆印象

文/周堪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重庆这座城市,特别是重庆的夜景天下闻名,因此一直心生着对重庆这座城市的憧憬。

第一次到重庆是1987年7月。当时我在一个乡镇工作,陪一位老同志到成都出差,回来时顺道在重庆下车游玩了两天。当我们走出菜园坝火车站,那人流涌动的情景和山城的独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由于是第一次到重庆,第一次到长江边上,我很兴奋,长江大桥的雄姿以及大桥下滚滚的江水让我十分激动。当时,长江大桥的南岸还是一座山,车辆过桥后必须穿过一个隧道才能走向更远。长江南岸沿途都是荒草、乱石,零星的庄稼生长在山中那些半坡上。桥的北岸全是房屋,从江边鳞次栉比一直向上,直到山巅。房屋大多矮小陈旧,房顶上堆积着杂物,墙壁上铺满了线网,十分凌乱。在众多矮小的房屋间,间杂着一座座高楼,让在桥上的我只有抬头仰望。

当天晚上,我又到长江大桥上观看了山城夜景,第一次见到比繁星还多的灯光,星罗棋布地在高低错落的房子里、高楼上闪烁,把城市的夜空照得像白昼一样。我的眼角也像星光一样闪烁,心里油升着羡慕,脑海里飞扬着梦想。当晚我们就住宿在紧临长江边的一家旅店,聆听着长江的江涛声兴奋了一夜。第二天,我们去了朝天门、解放碑、两路口等地,然后恋恋不舍地离开。

时间过去仅仅一个多月,八月底,我再次来到了重庆,这次不是去游玩,而是去读书。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在重庆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办了一个班,我有幸成为了这个班的一员,于是我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大学生活。虽然是函授,但每学期都要集中学习一个月,因此,对原本陌生的重庆,我开始熟悉起来。

我人缘不错,同学们不嫌弃我这个来自大山沟的乡下人,都愿和我交朋友。于是,我在他们的陪伴下,去了枇杷山、峨岭、南山、一棵树、杨家坪、九龙坡、西郊动物园、渣滓洞、白公馆、红岩村等有名的地方;走进了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校园;走进了很多同学的家中。渐渐地,我成了重庆通,成了一个不是重庆人的重庆人,熟悉到渝中区的大街小巷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来往穿梭如像在自家一样。

三年大学期间,重庆在慢慢地变化、进步着,到我大学毕业,重庆最繁华的地段就是朝天门到杨家坪、沙坪坝一带。那时的北碚似乎还是重庆的偏远地带,南坪一带还是农村面貌,渝北区也不是很大,更不繁华,长江、嘉陵江上都只有一座大桥。尽管如此,当时的重庆在我心中就是最繁华的地方。

大学毕业后,我多年没去,对重庆的印象就一直是我读大学时的样子。1999年,我调到了县城工作,因为工作关系,每年都要去重庆出差,有时一年还要去多次。特别是达渝高速公路通车之后,去得就更勤了。我每到一次重庆,都会感到重庆变化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好,城市越来越大、楼房越来越高。

据在重庆的同学讲,重庆变化加速于成立直辖市后。在我的眼里,那个十分熟悉的城市,对我来说是越来越陌生了,我记忆中那些低矮的小房、杂乱的情景、熟悉的小巷不见了。我最熟悉的解放碑、朝天门、两路口、菜园坝已经不知改变了多少次面貌。长江南岸的山、隧道,长江边上的乱石、杂草、庄稼都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美丽漂亮的南滨大道、漂亮的高楼、美丽的花园、宽阔的街道。长江北岸的小房全都变成了高架桥,我曾经住宿过的小旅馆也不知去了何方。长江和嘉陵江上的大桥也不知有多少座了,我已经记不住每座桥的名字了。

重庆一天一天地变大变美,那高楼就像雨后春笋在不知不觉间挺拔起来,直刺苍穹。城市的高架立交桥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多到繁,繁得像魔幻一般。重庆新生了很多奇特的东西,轻轨列车从楼中穿过已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而这样的奇特在重庆是数不胜数,我经常去重庆,却对重庆越来越陌生。磁器口、弹子石、一棵树、洪崖洞,还有新生的来福士、大剧院、北滨路等等历史文化、建筑名胜、奇特风景,以及那越来越漂亮的山城夜景,无一不吸引着我,让我激动、痴迷,一次又一次奔向这座神话一样的城市,去见证她的发展、去回味她的过往、去展望她的未来……

如果你有幸来到重庆,在品尝了重庆的火锅、欣赏了重庆的美女之后,一定要用心去体会、去感悟、去观摩、去享受重庆的魔幻,那真是一座永远都欣赏不够的魅力之城!

印象文章2:塞上印象

文/无可

走马塞上,不需要很多时日,大西北具有的大漠、长河、湖泊、平川便可尽收眼底。被誉为“塞上江南”的宁夏平原,是值得回味的地方,那一片多姿多韵充满神奇的土地,所到之处,每一步都能踏出绚丽的色彩。

油画的沙丘

黄河弯弯曲曲从峡谷流出,改变了狂躁汹涌的势态,显出一副妩媚与温柔,因为她知道,迎接她的是一望无际的宁夏平原。黄河流到沙坡头,在那里拐成一个月牙形的大弯,形成一块巨大的扇形沙丘。站在沙坡头眺望无垠的腾格里沙漠,漫漫黄沙造就了奇异的大漠风光。

走在沙海里,松松的柔柔的烫烫的,身后留下一道道脚的印痕,一会儿大风刮过,留下的脚印又被抚平。因为风的缘故,黄沙被大风掀起,堆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沙丘,沙丘的脊梁划着一道道柔软的弧线,弧线与弧线的连接与组合,便形成绵延起伏的沙峦,看似无序却又有序地排列着。沙丘总是流动着的,随着风力的大小和风向的转变,展示着各种姿态,像是给大漠摆出不同的造型。

大漠的色彩总有一些单调,除了满目的黄沙,几乎没有更多的颜色,殊不知黄沙是大漠的唯一,如若没有了沙的黄,大漠就会失去光彩。焦渴的黄沙是大漠里最夺目最刺眼的基调色,当金灿灿的阳光洒在沙丘上,沙丘显得更加金黄,那种强烈的色彩,好像是用油彩堆起来的画,光彩而炽烈,神奇而迷离,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刺激与震撼。

水墨的沙湖

在茫茫的沙漠之中,真是意想不到还有一个偌大的湖泊。湖中丛丛芦苇如茂林修竹,郁郁青青,微风荡波,翠苇软摆细腰婆娑作响。各种水鸟在芦苇丛中栖息繁衍,游船接近湖中芦苇时,受惊的飞鸟便从芦苇中飞出,盘旋在沙湖上空。那摇摆的芦苇,飞翔的水鸟,给美丽的沙湖平添了几分生机与灵动。

黄沙与湖水紧紧相连,湖水与黄沙唇齿相依,沙湖就像依偎在浩浩沙漠金色臂弯里的妩媚少女,那茫茫的金色沙漠,以宽阔而深沉的胸怀深情地拥抱着这汪湖水,沙的苍茫与水的柔情是一种自然融合,是那么的相宜相谐。沙湖是静美的,那种无声的呼应,那种无言的默契,那种无间的亲密,真让人感动万分。

远远望去,沙湖就像一幅写意的水墨画,丰润而潇洒,灵动而飘逸,细细品味沙湖,去感受那沙与水的相得益彰,去琢磨那沙与水的息息相关,去体会那沙与水的深深依托,不得不赞叹那浑然天成的美。沙湖美得真是无与伦比,她好似一颗耀眼夺目的明珠,映亮了塞上的天空,以独具特色的风情,以如梦如幻的魅力,令人神往。

缤纷的草原

清清的碧水,绿绿的青草,点点的羊群游动在草地上,远远就看见圆圆的蒙古包,那是被沙漠包围着的通湖草原,是腾格里沙漠中的一块绿洲。在我看来,通湖草原并不算大,草地也没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茂盛景象。不过,听当地人讲,在腾格里沙漠中能有这样一块绿,也是上苍最大的恩赐了。

辽阔的天空泛着朵朵白云,黄昏时分,夕阳将白云燃烧成一团团火,斜照在草原边缘的沙丘上,沙丘被染得通红通红的,已分不清哪是沙哪是云。近处是暗绿绿的草,远处是明晃晃的沙,一近一远的景色,构成一幅灿烂绚丽的天然画卷,那是通湖草原特有的美景。

夜幕降临,草原上架起了篝火,大家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直到篝火燃尽。夜宿蒙古包,这时草原静了下来,只有天上无数的星星闪烁着……当朝阳即将露头的时候,红彤彤的曙光把天边的地平线一点一点地染红,慢慢地向天空向沙漠向草原延伸,把草原染得五彩缤纷,弄得瑰丽奇迷,那草原上冉冉升起的红日,燃烧出一种特有的美妙神韵。

印象文章3:童年印象

文/高嘉帅

过年了。俺们农家人总是要把房屋打扫的干干净净,扫除一年的灰尘,留下一年的幸福。“二十四扫房子”,我帮奶奶扫房子。毛手毛脚的我,不小心碰触到了柜子角落里一个装奶粉的铁皮罐子。随着“啪啪声”,“大珠小珠落玉盘”,只见一些五颜六色的玻璃球,有白的、黑的、蓝的、玛瑙绿……和地板砖相碰击,发出清脆悦耳耐人回味的“交响乐”。这一阵“啪啪”的玻璃球声响,招来了我的堂弟表妹。兄妹几个似如春天里在草地扑蝴蝶一样争着捡玻璃球。蹦跳着的玻璃球在冬日的阳光下交相辉映,闪闪发光,将我带回了那无忧无虑的童年。

小时候,家乡小卖铺是我总爱光顾的地方。我时常缠着奶奶,从她那里讨上块儿八毛的,去玻璃柜台里寻觅我喜爱的玻璃球。每天放学后,我和其他孩子们一样。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儿,把脸贴在玻璃柜台上,觊觎那一罐罐五颜六色的玻璃球,吵吵着要老板给拿自己喜爱的玻璃球。

放学铃声一响,一个个就如小燕子一样跑回家,仍下书包,揣一兜玻璃球撒丫子就往外跑。奶奶的呼唤还没传入耳朵,我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们相约而来的几个“死党”,裤兜里都装满了鸣响的玻璃球。我这几个“死党”,我快他们也不慢,一般等我跑到约定的地点,早早便有伙伴在地上划方格,准备“开战”了。

我们或两两成群结伴为战,或挤在一起大混战。混战的游戏规则是:我们一起站在方格的一边,向方格内投球,按球在方格内的前后顺序依次弹球。如果你把球投到界外,那就相当于你自动弃权了,只能等下次开局,其余人把别人的球弹出界外就算赢了。

每天的战绩有正有负,赢得时候自然眉飞色舞,双手紧紧捂着装满玻璃球的裤兜,小碎步伴着玻璃球奏起的凯歌跑回家。回家后拿个脸盆过来,倒上水,小手揉搓着要把“战利品”洗干净,捧出洗干净的玻璃球,一颗颗装入奶粉罐子里。晚上睡觉的时候,要将奶粉罐子放在枕头边,紧紧地抱在怀里,在奶奶的呵护下进入甜美的梦乡;输的时候,自不必说,两手空空,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在一遍遍数过罐子中剩下的球后,咬牙切齿“明天一定要赢回来”。每当这时候,奶奶总是抚着我的头,然后塞给我几毛钱,接着到小卖铺的玻璃柜台前,挑拣十几个五颜六色的玻璃球,这时“输球”的不快早已丢到了九霄云外。

“你在他乡还好吗?”长大了,为了求学、为了事业,玩伴们各奔东西。过年了,童年的“死党”们相继回到了家乡,相聚在一起。让我们在一起回味着儿时的欢乐。

印象文章4:印象不深

文/风清扬

印象不深

风清扬

眼下,大学生就业难,更别提进个好单位,找个好工作,那就更难了,这不在登彩县登彩镇的老李也正为自己的儿子小李的工作发起了愁。

要是早搁几年,老李担任登彩镇办公室主任的时候,安排小李的工作本来不叫个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赶上了国家出台政策精简人员,偏偏老李也在精简范围之内,一下子又回老家种地去了。

“不行,为了儿子的前程,豁出这个老脸去了。”尽管老李深谙人走茶凉的道理,可他依然拿出了有些泛黄的通讯本,给在市委政策研究室当主任的朋友老冯打了电话。听了老李的诉求,老冯喯都没打,就应承下来了,他在电话里告诉老李,市报社正准备招人,而报社的一把手是他的好朋友。老冯让老李过两天来市里一趟,一起把这个事情办成。

两天后,按照老冯的约定,老李带上了两瓶五粮液和两条软中华,和小李一大早搭着大巴车向市里赶。在车上,看着近五千元的五粮液和软中华,老李心里感慨万千。这也难怪,自从下岗后,老李家就靠几亩薄地维持生计,再也没有没有其他的生活来源,同时前几年供小李上大学,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可如今为了儿子能有个好的前程,花费再多老李也只有忍了。

经过一路颠簸,老李父子总算赶到了市里。中午,老冯带着老李父子提前赶到了市委对面的大酒店的雅间里。大约莫过了十分钟后,一个穿着讲究的中年男子带着一名司机进来了。

见到了中年男子的到来,老冯立马起身相迎:“王社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快坐快坐。”王社长听到老冯这么说也应道:“老冯啊,都老朋友了,就别这么客气啦,一起坐!”

待坐定后,老冯对双方进行了介绍。很快上了两个菜,见到菜上来了,老冯端起了酒杯:“来,为了今天的相见,咱们先喝一口。”看到老冯提议了,老李也赶紧端起酒杯。

喝完第一杯酒后,双方的话匣子打开了。“王社长老家是哪里的。”老李赶紧问道。“我老家是登彩县的。”王社长吃了一口菜答道:“哦,咱们是老乡啊,我是登彩县的。”老李急忙献殷勤道,“亲亲不亲故乡人,美不美故乡水,在这里,真是缘分啊,来老兄咱们干一杯。”

菜在一个个上着,在老冯和老李的努力下,酒桌的氛围越来越热烈,几个人都喝得酒酣耳热。看到氛围很,老李小心翼友好,老李小心翼翼地问:“王社长,我儿子想到你们报社应聘,你看有问题吗?”听到这句话时,王社长正在摸自己的口袋,曾经多年在酒场拼杀的老李见到这个状况,立马知道是王社长在找烟抽,赶紧递上了一支大中华,并点着了。

王社长嘬了一口,吐了一个烟圈,不紧不慢地说:“没问题,有市委政策研究室冯主任这里呢,更何况咱们还有老乡这一层关系呢,包在我身上了,过几个月才正式招聘呢,先让你儿子在报社实习熟悉一下情况,等待招聘。”

“不过,我的儿子性格有点儿内向,不大爱说话,现在人才竞争这么厉害怕不符合贵社的要求啊!”老李接着又提出了自己的担心。“没问题,内向才能保守报社的一些机密呢,我喜欢这样的人。”王社长拍拍胸脯说道。

看到王社长打了包票,旁边的老冯提醒老李:“你们父子还不快谢谢王社长,和王社长喝一杯。”听了这话,老李赶紧举起了酒杯,而小李则没有见过这个阵势,还在一边发愣,见状,老李狠狠踢了小李一脚,压低声音说:“还不拿起酒杯敬酒。”听到了老子的喊话,小李涨红了脸,赶忙起身端起酒杯。由于紧张,小李手一哆嗦,竟将杯子里的酒洒到了王社长身上。

“真是个没用东西。”老李在心里这样咒骂着,尽管对小李的表现,老李感到很不满,可他还是满脸堆笑地说:“小孩子刚毕业,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领导,太紧张了,还望王社长不要见怪,您老人家喝一口,我们干了。”利用自己曾经在酒场上打拼的经验,老李麻利地在挽着面子。“没事儿,没事儿,我年轻的时候还不如他呢,孩子嘛,以后多锻炼锻炼就好啦。”对于小李的失态,王社长微微一笑,并不在意。

两个小时后,酒酒足饭饱,老李将带来的两瓶五粮液和两条软中华赶忙塞到了王社长的车里,连连说:“一点儿心意,请收下。”看到这些“心意”,已经喝的脑袋发胀,满脸红光的王社长手揽着老李的肩膀,打着结巴说:“你老兄,太……太客气了,下次可……不……要这样了,咱们都是一家人,都是兄弟,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放心!”

有了这次酒会,加上朋友老冯无私的帮忙,小李顺利地进到报社实习。“有老冯这么个大官出面,况且王社长已经被我深厚的社交功力折服了,这事肯定成了。谁说现在办事得花大钱啊,我这不就花了几千块,事情就办成了。”想到这里,老李不禁有些佩服自己了。

果然,小李很快进了报社实习。小李还在电话里告诉老李报社里的部主任对自己很照顾,有采访任务总是带着自己出去。对小李反馈的信息,老李更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也就没有进一步向王社长表示。

过了三个月后,报社贴出了招聘告示,招聘正式开始了。就在老李认为这件事铁板钉钉的时候,小李却意外的落聘回家了。

见到回家的小李,这可急坏了老李,他赶紧打电话给让老冯打探情况,过了一会儿老冯打回电话:“人家说印象不深,好长时间没见过,都忘记小李这回事了,所以在应聘时,非常公正、公平地将表现不合格的小李给刷下去了。”

“那可怎么办啊,得想想办法啊,不能让孩子失业啊!”老李在电话这头说话几乎带着哭腔。最后按照老冯的建议,老李再次来到了市里,又一次约上王社长,几个人又推杯把盏一番。这次吃完饭后,老李给王社长兜里塞上了东借西凑来的两万元。看到这些“表示”,王社长还是满嘴酒气,拍了拍老李的肩膀,笑着说:“这回印象深了,放心包在兄弟身上了。”没过几天,小李回到了报社,经社长特批成了报社的一名合同记者。

小李上班去了,可老李的心里并不平静,看来印象深不深关键还得看那两万元啊,经历了半辈子人情风雨的老李,这回可又上了生动的一课。

印象文章5:即将到来的别离

文/郝美威

在我的印象之中,别离,就意味着痛哭与痛苦。我很害怕别离,总是认为它太让人伤痛。但是别离并不是你讨厌它,它就会不出现,逃得远远的,反之,它会越来越近,越来越能够让人们感受到它的存在,直至它准确的到来。

我讨厌别离,因为它会让我与我的学生产生距离,直至逐渐断了联系,随之培养出来的感情与情谊也慢慢的消散。虽然是害怕,但我终将会面对它,我不知道它到来时的场面是如何的,是师生抱头痛哭的失控,还是我悄悄别离的不舍与留恋,于此,我并不知道……我也不会去想象,想象也是痛苦的,它会让我整个人染上悲伤的气氛,久久挥散不去。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枯木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六沟……”

印象文章6:东林印象

文/罗红梅

青山逶迤,莽莽林间蓄满宝藏;静水深流,乌篷船上载满希望;街巷幽深,青石板上刻满沧桑。叠起来是梯,铺开来是路,东林河的儿女,离开了石头就托不起生活,石鼓铿锵,一河的水沉于梦乡,一河的石头醉在水中央。有名的无名的山,将这方净土环抱,仅留一个出口,任由河水浩荡而去,这样,东林就成了依山傍水的灵秀之地。

东林于我,是熟悉的。无数次翻山越岭而来,无数次趟水踏浪而来,有时是在梦中,有时是在路上。对于热爱户外行走的人来讲,东林绝对是个诱人的好地方。它藏在深山,清奇秀美,它山水相依,灵气逼人,而吸引人们一次次不厌其烦前往的理由,当然还有东林的鱼。因为水质绝佳,这里的鱼肉鲜嫩细腻,佐酸菜烹之,清香爽口,以热油淋辣椒花椒的水煮鱼,则香气逼人,白白嫩嫩的鲜鱼片从红彤彤的辣油中挑出来,口感滑嫩、油而不腻,带些微微的麻与辣,充分刺激人的味蕾。当然,这样纯净的水质与恰当的空气湿度,同样造就了东林的美酒。

东林酒先于东林与我们相遇,说相遇并不切实,远远望见东林,就闻到醉人的酒香,微甜,微酸,微酣,忍不住深深地吸气,仿佛要醉倒在这里。酿酒坊建在高高的石梯顶端,浸泡蒸煮过的高粱米被铁铲斜斜地抛起,红雨飘落,待酒曲与高粱充分融合,酒的气息就这样悄然露出端倪。经过发酵、蒸馏,汩汩醇酒热气腾腾地出锅了。尝一口新接的热酒,暖去满身疲惫。而地底下,几万斤纯正的高粱酒仍在产生蜕变,经过几年几十年的窖藏,它们,将会退去风尘,吸取大地精华,白酒的刺激性减少,越发绵软柔和、香气浓厚。

地处狭长地带,东林只能临水而建,依山而居。街道分两重,长不过数百米,老街在下,宽不过两米,两边住家都往高处去搜寻阳光,整条街显得幽遂逼仄,但也温馨亲热,家长里短、儿女情切。有人问,你愿意生活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呢?这里有山有水、有情有义、有鱼吃、有酒喝,在初冬微寒的日子里,生一盆暖暖的炉火,街坊乡亲陪伴着,山高水长,人间情事伴随着东林河日夜流淌。一溜儿石梯将老街的生活指引向上,开启一些全新的视觉,楼越发高了,墙面变得漂亮,街道宽起来,规范整洁,大大小小的车辆穿街而去,把东林的酒东林的鱼东林漂亮的人都带去了远方,当然,也不断有惊喜从远方带回东林。石鼓仍然高高耸立在道旁,藤蔓攀爬,杂草丛生,等待着谁来敲击,将往昔岁月从尘封中释放出来,与每一位前往东林的人儿细细述说轻轻描画。

在东林河,水下的世界更为清新,镜花水月,虚幻朦胧的美。山在河中畅饮,树在河中俏立,楼在河中端坐,人在波心顾盼、流连。翠竹倚河而生,一根根,一丛丛,新叶垂下来,丝绦缕缕,腰肢细软,过往的客官都被钩住了魂儿。当然,河边利落的鲜鱼馆老板娘新炸的小鱼香飘街巷,令人谗言欲滴,很快就吸引了一众眼球。伸出纤纤玉手,拈起一条小鱼来,樱唇微启,贝齿轻叩,一股子香气直窜进五脏六腑去了。

东林河地处州河上游,不断有清泉从逶迤连绵的群山上缓缓溢出,常年不绝,即使冬日里也不断流。它们跃过飞石,淌过大地,一次次义无反顾飞身下坠,最后,万源归宗,与别的不同气息的水流一同成就了母亲河。

再美的风物,如果没有故事发生也会生趣寂然,而会记载和传播故事的人,成就了东林。怪老头身穿军装头戴军帽,腰别播放器,从兜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竖向书写的纸页,落款的印,显出古老与神秘。他发出些模糊难辨的语音,向我们稍一展示便叠好收回,生怕有玄机从中泄露。但我依然知道,东林地势逼仄,唯有牛背村有一大片开阔的山间平地,一千多年前,始安在此建县,而后择址地势更为险要的曾家山,更名石鼓县,一直到宋,这里设县历史长达600余年。革命战争年代,红军曾将红旗插于山巅并在此安营,直捣罗江口,攻取凤凰山,占领达县城。而后,东林场镇对面的这座山,便改称插旗山,以山的形象,守护着红军将士浴血奋战换来的美好日月。

在东林的公路上,我们见到一条小黑狗,朝着前面的白色汽车猛追。它跑得踉跄,我们几度不忍,猜测着车上坐了它的主人?或者那就是它家主人的车吗?一条路,成S形向前延伸,每到拐弯处都见到那条孤独奔跑的狗,而车已不见,我们怜惜着,说,等到追不上,它自然会回头,而回头的路,出于对狗的智慧的信任,是一点也不用担心的。又一个弯拐过,终于看到前面那辆车停下来,我们以为主人发现了它,以为小黑会扑上去亲热地吠叫,却见它,没有一丝停留,径直向着右侧的小坡,冲上去了,那小坡上,是建在醉仙谷上的酿酒坊。

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以为,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与自己相关,但真相是,山有山的姿态,水有水的热爱,你有你的想望,我有我的方向。东林的雅,静,灵,秀,甚至那些古老的传说与故事,如今的模样,热情的迎候,以及风土人情传递给我们的美感,都只是因为,它们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不刻意宣扬,不刻意展示,不刻意逢迎,不刻意谄媚,这也是东林深深吸引着我的原因之一。

印象文章7:西安印象

文/[美国] 杨涛

与人一样,城市也有自己的风采、自己的个性。由于旅游和学习,我有幸了解到几个中国城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既傲慢又壮烈。上海似乎依然年轻,可以看做是中国的探险家,既活泼又大胆。西安呢?虽然我住在西安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但还是能看出西安就是一位宝刀不老的老人,既明智又练达。

看着地图,你会很自然地发现中国的形状像一只雄鸡。仔细地看,就会看到西安处在雄鸡的心脏位置。的确,西安曾是中国的文化中心,保留了许多中国古代文化和历史的痕迹。

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是中国最宝贵的文物之一,代表着统一了的中国的权力。在地下军事博物馆,能看到成行成排的陶质士兵,他们的身材、脸型,甚至表情都很有特色,让人能够感受到秦朝军队的强大。兵马俑之外,秦始皇的陵墓也具有重要意义,它被建成跟一座山丘一样大,体现着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工程技术和勇于挑战大自然的精神。

虽然没有北京、上海那样现代,西安却偏偏不服老。其实,登上城墙,看着周围直冲云霄的高楼,会感觉这个城市在紧跟时代的步伐。西安因保持古代文化又追求现代文明而成为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虽然高楼群已经吞下了西安大部分的老城区,但高楼大厦中的钟鼓楼依然代表着西安的历史。这些景物是古长安的遗迹,甚至可以说是中国的记忆。

印象文章8:常怀一颗“清明”心

文/松松

在大众的印象中,清明是个祭祖扫墓、追思亡者的日子。在越来越多的人把追逐物质生活的高大上作为目标,把快节奏生活作为习惯的当下,清明节,就像定时叫早的闹钟,提醒人们放慢脚步、感恩先祖,的确大有裨益。

其实,除了祭扫的习俗,清明还是个清爽明净的节气。《岁时百问》曰:“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忍耐了整个严冬的沉闷,一扫雾霾的围合,草长莺飞,郊游踏青,笑容与百花一齐绽放,欢声与鸟语一齐争鸣,五彩斑斓的纸鸢让整个蔚蓝的天空更加生动,怎不让人兴致勃发、恣意烂漫?

当然,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是明媚的春光,在不同人的眼里,却是一番不同的景象、不同的心境,甚或大相径庭。我国古代的寒食节是在清明节前一两天纪念介子推的节日。唐代韩愈的《寒食》是“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而同时代孟云卿笔下的《寒食》则是“二月江南花满枝,他乡寒食远堪悲”。这也难怪,孟云卿科场失意,过着漂泊不定、流落他乡的生活,即便百花满枝,也难让他从悲苦中感受到盎然的春意。

与孟云卿客观上穷困潦倒所不同的是,时下的有些人生活中稍有挫折,便神情沮丧,什么都看不顺眼,似乎前途渺茫,一切都黯然失色。记得小时候看电影豫剧《朝阳沟》,银环刚下乡时意气风发,进了朝阳沟,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那么新鲜可爱,“朝阳沟好地方,一辈子我也住不烦”;到了后来,怀着矛盾的心理要回城时,“下乡时路边的野花对我笑,现如今见了我它皱眉摇头”。野花何其无辜,只是她前后的心境判若两人罢了。

如同一年四季有春夏秋冬的轮回不会永远是春天一样,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什么人都能遇到,什么事都会发生。如果没有一颗清洁明净的平常心,就会把不如意不顺心的人和事放在显微镜下,桃花谢了,天空也不那么蓝了,连宠爱的小狗也不那么乖了……

常怀一颗“清明”心,看问题处理事情就会客观得多。世间万事万物,义理相通。清明,这个清爽明净的节气,似乎也在提醒着我们时常怀着一颗“清明”心,神清气爽,笑对人生。

印象文章9:碾房

文/董贵

上了岁数的人对碾房都有印象,也干过碾米这个活。白天、黑夜老磨不停地转动着。有条件的用毛驴拉磨,没条件的就是人推。那间满载记忆的破旧的碾房里,人们推动着沉重的石碾开始一圈又一圈没有终点的行走,步履越来越蹒跚沉重。一粒粒粮食被磨成面粉,慢慢的米香弥漫开来。这是填饱辘辘饥肠必经的一步。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碾子、石磨有的被扔掉了,有的走进了旅游区成了摆设,供游人拍照、回味。碾子,不仅是老年人茶余饭后记忆里的故事,也是对那个年代的回忆录,很弥足珍贵。

碾房俗称碾道,是那个时代的必需。有碾房的村子是相对富裕的,或者是大户人家自己建造的,供整个村里人使用。碾房建得很粗糙,简陋的房盖由几根柱子支撑着,在其中一个角落搭个台子,用来放置簸箕、细箩、笤帚等物品,磨碎的面粉和米还得需要一遍遍细筛。村里人使用碾房要提前预定,把自家的笤帚、簸箕放到碾盘上,就算是预定了,但时间一般都不能太久。石碾由一个支撑起来的大磨盘和一个圆柱的石碾组成。磨盘中间有一个圆孔,圆孔中间是一个圆木,用于固定石碾的框,石碾的两端中央有两个铁柱,铁柱和石碾被固定到框里,成为一体,石碾可以围着圆柱转动,当时能刻磨盘的石匠地位挺高。最初都是靠人力推,因为当时生产队没几个牲畜,一般家也没机会用。

在我的记忆里推碾子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枯燥乏味不说,还疲惫不堪。所以有“女人怕推碾子,男人怕磨剪子”之说。推碾子至少需要两个人,一个力气大的在前面推碾框最前面的木棍,后面的抓着中间凸起的地方帮助推,要是人员充足,后面还可以有一个人助力,另外还得有一个人不断地往上面放粮食(这是可以兼顾的),同时把压得差不多的米面筛出来,剩下的继续碾压,人多了会更轻松些。一般说来粮食越干燥,压起来越轻松,但那时候人们都很贫困,几乎没有余粮,往往新的粮食作物刚弄完,半湿不干就得直接碾压,粮食湿,不仅压起来沉重,而且费时费力。荞麦碾压起来是最费力,压一次面至少几个小时,弄得满身满脸都是面粉,最后连迈步的力气都没有了。

后来分产到户,牲畜多了起来,多数用毛驴拉石碾。给毛驴蒙上眼睛,以防它会偷吃碾盘上的粮食,这样人只要筛面和吆喝牲畜就行了,可以说是一大进步。再后来就用机器磨面了,以至到了流水线加工,碾房也就不复存在了。

转眼几十年过去。前几天偶然看到一个磨面的小视频,一下子勾起了许多前尘往事,残存在记忆里的碾房和碾子也浮现出来。我们行走在路上,好多的过往都渐行渐远,但总有些记忆会在某个时刻清晰起来,变成一抹乡愁,让人无端地动起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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