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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的散文1:味道
文/肯朵洛娃
人们都习惯把各种气味叫味道,感觉上这样更贴切,更有烟火气。不同的人、不同的情绪对同一味道的评价和感受都不一样。那些对气味敏感的人,更是如此。
所以辛晓琪在她名为《味道》的歌里反复唱着——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所以林夕说——有一天假如我们都瞎了,所有感情都只好寄放在气味之中。这是我住过的地方,这是我家人、朋友、情人的气味,永远忠实。
在一个人的回忆当中,关于味道的记忆基本上都会被回忆起来。尤其是那些幸福或是悲伤的背景下的味道,会一直储存在记忆里,在欢笑或流泪时静静弥散。
喜欢泥土的味道,妈妈告诉我,小时候我有异食症,喜欢吃土,大人一不注意我就去舔食土墙。现在,闻到干净的泥土、雨后的味道总让我有饥饿想吃东西的感觉,也让我心情愉快,如沐春风。
喜欢炊烟的味道。外婆身体好的时候,我们一去她家,她就会张罗许多家乡菜,我至少都会吃平时一倍的饭。外婆做饭我就给她烧火,一般烧的都是玉米秆、玉米芯这类柴草,我闻着炊烟的味道,看着从窗户或大开的门里照进的夕阳和光线中缭绕的炊烟,觉得时光安详。现在外婆已是风烛残年,每次去看她,离开时,她颤颤巍巍地站在门口挥手告别,总担心再也见不到她了,再也见不到她身边从容静好的时光与炊烟。
喜欢妈妈身上的味道,那熟悉的味道即使闭着眼也知道,这是我的妈妈——温馨、安宁的味道。妹妹小时候更迷恋妈妈的味道,喜欢拿着妈妈的衬衣,小小的身子窝在角落里不时嗅一嗅。现在妈妈已渐渐老去,每次见面和离开我都要抱一抱她,作为一个有妈妈的孩子,多抱抱她。
关于父亲的回忆里,有三种味道。一种是汽油的味道。那时候父亲还很年轻,经常骑摩托车,身上就会有汽油味道。这个味道伴随的是温馨、快乐的回忆,父亲会时常用摩托车载着年幼的我们去看望祖父母。老家不远,未经改造时,有一段很陡的坡道,摩托车轰鸣着爬上高坡;往下行驶时,会有心脏要飞出身体的感觉,我们常常会欢乐地喊叫起来,父亲就在前面驾驶着摩托车,像山一样高大可依靠。
一种是玫瑰卫生香的味道。那时父亲刚刚年届不惑,除夕下午去老家给祖父母送年货,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他左大腿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卧床了近一年。长期卧床行动不便,所以经常让母亲在房间点燃玫瑰卫生香,想让房间的气味好闻一些。这个味道伴随着的情绪有惶恐——父亲突然遭遇车祸,对于人到中年的母亲、尚未成年的我、幼小的弟妹,那种乍闻噩耗的惊痛烙在回忆里,徘徊在家中历久弥新。这个味道伴随着的情绪还有幸福——父亲常年因工作繁忙,很少能长时间待在家中,疲累的时候,他总是沉默寡言的。在家养伤时,他喜欢和我们聊天,有时会给我们讲一段刚看过的书,那样一家人安然厮守的时光并不多。
还有一种味道,是冰片和花椒用酒精浸泡后加热的味道。那是父亲重病的时候,强烈的癌痛让他浑身颤抖,痛不欲生。妈妈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的方法——冰片和花椒用酒精浸泡后加热擦洗患处可减轻疼痛。那段时间,家里弥漫的就是这种可以刻在感觉中的味道和绝望、悲伤与无能为力的情绪。我请假在家中陪护,在他不太疼痛的间隙,我就念书给他听,那样的时刻,他非常安静,他骨瘦如柴地躺在长沙发上。窗外是五月的繁花似锦,那是他生命中最后的五月天。
有关幸福和悲伤的味道其实是刻在感觉里的,像老式唱片,一旦触发开关,那些回忆就纷至沓来,一刹那像穿越时光,昔日重回。回忆其实就是“味道”的黑胶唱片,半生的喜怒哀乐,沧桑离合都灌进唱片,存入嗅觉,让你窝在生活的角落里,时不时地嗅一嗅,微笑或是哭泣。
习惯的散文2:好习惯 好未来
文/陶娟
培根说:“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此,人自幼就应该通过完美的教育,去建立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刚进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来说,养成好的习惯绝对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还记得去年的九月,每当上课铃声响起,我走进教室,迎接我的总是一幅叽叽喳喳的喧闹场面。同学们有的在找书,有的在讲话,有的在地上捡铅笔,个个忙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把上课铃声当回事情,总是要等我站在讲台边,他们才意识到要上课了。其实这也难怪,他们以前接受的学龄前教育和小学教育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为了让他们尽快地适应学校的生活,我平时上课总是要提前一两分钟走进教室,等上课铃一响,我就提醒学生该做什么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渐渐地明白上课铃声意味着一节课的开始。到了今年,情况有明显的改善,每次我走到教室门口,就看到同学们都端正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静地等老师来上课。桌子上书本放得整整齐齐,上课要用的文具也放得好好的,上课的时候他们对提问也有积极的回应,我知道他们开始懂得预习课文了,这让我很欣慰。
除了学习习惯的改变外,同学们的生活习惯也有了不小的进步。以前中午在教室用餐,吃完饭课桌上或多或少留下的汤水或米粒,都要我一张张地清理干净,而现在全班所有的小朋友都带了一块毛巾,吃饭的时候铺在课桌上,吃完饭,用毛巾把桌子抹一下,干干净净,偶尔有掉下来的米粒儿,同学们会主动捡起来放到垃圾桶里。从去年到现在,我感觉到了同学们的习惯正在一点一点变好,面对他们的进步,我由衷地感到作为一个老师的幸福与自豪。
同学们,你们的成长与进步,老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坚信以你们现在点滴的进步,将来终有一天会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书写出华彩的乐章。
习惯的散文3:雕花木楼
文/彭怀虎
习惯性的中午起床,打开门,来到走廊,猛然发现,一夜之间院子里那栋被青枝绿叶、红花茂草拥抱的方圆几百里仅存的雕花木楼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
这楼修建于清代末期,原名叫江西馆,是当时在这里做生意的江西人修的聚会、居住的会馆。原不止这么一间,前面还有一戏楼,两旁还有一些其他陪衬建筑,不过,这些建筑早就湮灭在岁月的褶皱里,而今仅存的就这一栋江西人居住的木楼。楼方方正正,四面合拢为一整体,中间是用来采光和消水的大天井,南北两侧是厚厚的封火泥墙,大门西向,成拱形,从外面看,除了镂成金瓜的吊檐和飞檐,看不出什么名堂。走进去,迎面是被天井隔开的大堂,两边是布成一间间的厢房和公用的走廊,典型的明清风格的格子窗户,用朱红的牡丹花雕饰,雅致而透着楠木的清香。内墙上有很多传统题材的山水画,最奇怪的是一幅《喜鹊闹梅》。欣赏画,我是先天性门外汉,如果没画评,我是看不出门道的,唯独这画我看出了点道道。一枝老劲的梅枝从右下角斜斜地探出,六七朵梅花稀疏得体地绽放在枝上,一只喜鹊引颈向上,翅膀略略展开,一副欢呼雀跃,振翅欲飞的样子。空中还有两只喜鹊,鸣叫着似乎正准备下落。奇妙的是,那瘦瘦的梅枝,竟然在欲飞的喜鹊的蹬踩下,微微的有弹性地晃动。正是这晃动的树枝,才让“闹”字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这动态是怎么画出来的,我曾请教个好多懂画的朋友,他们看后也只能叹为观止,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传说,这画是当时的一个年轻的秀才画的,秀才的洞房之期很近了,可是拿不出给女方的彩礼银子,正一筹莫展之际,刚好江西人来请他做画,便欣然应诺。这是最后一幅画,眼看银子到手,娇妻在握,心里自然激动不已。便举着蜡烛踩着板凳连夜做画,大概是由于兴奋,秀才一脚没踩住凳子,一筋斗从凳子上摔下来,长长的辫子在砚墨上掠过,再落在墙上留下一弯弯曲曲的印迹,秀才借这印子画成梅枝,所以便有了动的神韵。
踩着楼梯上楼,楼上的布局和楼下一样,由于光线的关系,二楼就显得鲜亮得多。最精彩的是围着天井四面的雕花栏杆。栏杆上部是一约五寸宽的檀木木板,淡淡的朱红,紧接着淡蓝的波浪收缩夹住栏杆。栏杆的每个格子都有四角的四朵小牡丹连接中间的一朵大牡丹形成,由于长和宽的比例很合适,整个栏杆看起来精巧和华丽极了,更让这个楼房有了古意的幽静。
楼在今天离我们渐行渐远,但与楼有关的人和事,情与景,却会永远留在人们心中。多年以后,那楼,会不会梦幻般出现在我们面前?
习惯的散文4:习惯就好
文/江雪白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往往这个时候,心情会变得很糟糕,生闷气、抱怨、谩骂、争论不休,甚至拳脚相向……这些可能会让你一时痛快,可事后想想,总觉得甚是无趣。
人生很多事,习惯就好。
开车在路上,遇到红灯,停下来等一等;遇到行人,停下来让一让;遇到堵车,停下来听会儿音乐。毕竟红灯总有变绿的时候,行人总有过完的时候,交通总有通畅的时候,凡事都会有个结果,习惯了,自然心平气顺。
每日要上班,到了办公室老板就给你分配工作,而且一件比一件难办,一件比一件棘手,一件比一件无趣,这种时候,情绪低落是自然的,觉得生无可恋也是常有的事,然而,工作还得干,毕竟薪水可以养家,可当你把事情干完了,回过头来你会发现,事情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办,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有些工作干起来还是蛮有意趣的,所以,影响我们情绪的不是工作本身,也不是老板多事,而是我们自己没有习惯于接受挑战,对解决处理问题畏手畏脚,想享清闲,玩会儿手机、打会儿游戏,甚至坐享其成,总觉得付出与回报不相称。其实努力工作也是一种习惯,习惯了一定会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与人相处也是这样,朋友中有脾气暴躁的,有急性子的,有慢性子的,有说话像吵架一样的,有温声细语的,有大方的,也有小气的,有大大列列的,有斤斤计较的,有喜欢八卦的,有闷头耷脑的……形形色色,不胜枚举,然而,每种人都会有三朋四友,闺蜜知己,因为大家相互之间处的久了,熟络了,也习惯了。习惯了也就理解了,无所谓了,便不再挑剔,一句“他就那样儿”,莞尔之间便烟消云散。
读书也是一样。有人从小就不喜欢读书,有人嗜书如命,有人上学时读书很卖力,长大后工作了书就撂一边儿不闻不问。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学问、有知识、有道理、有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人生,读的多了便趣味盎然,久而久之,成了习惯,一日不读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凡事习惯就好,喜欢吃辣的就多吃两口,喜欢喝淡茶就慢饮一杯,喜欢下棋便偷闲半日,喜欢绘画即勾描几笔,喜欢旅游多出去走走,习惯了一切都是好的。看不惯是因为修养不够,看不远是因为视野不阔,看不透是因为修行不足,看透了便看淡了,看淡了自然就习惯了,习惯了一切都是好的。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如意亦十之八九,一切皆在你的眼里,藏在你的心里,融和在你的生命里,习惯就好!
辛丑年辛卯月癸亥日
习惯的散文5:帮助别人的快乐
文/陈靖
出于做教师养成的习惯,我喜爱观察人的眼神。有一次,在去北京工作的火车上,正是炎炎夏天,我随身带一袋洗干净的黄瓜解暑。我坐着,看到在一旁站立拥挤的人辛苦的样子很是同情。一成年男子眼里露出狼一样阴郁的光,仿佛一座蠢蠢欲动的活火山。我拿出黄瓜请周围的人也吃,别人大多都很客气。当递给那成年男人时,他毫不客气地抓过来就大口大口吃下去。但同时,他的脸色露出舒缓的神色,目光也不那么凶恶了,我也很有成就感。
我在北京一所私立学校当教师,同宿舍的是一个离异的30多岁女性,她在食堂帮厨。看得出,她找到这份工作不容易,很在意。可是没几天,食堂不需要她了,让她走。她傻愣愣地坐在床上发呆,总在想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我下课回宿舍时,她对我说,肯定是谁谁使坏,学校才让她走的。她说话时咬牙切齿,还露出一副绝望的表情。为了开导她,我除了上课,还挤出时间,去超市买了她需要的毛巾和方便面等东西送给她,劝她先给老乡打电话,再一起商量一下以后怎么办。过了一天,她的老乡把她平安地接走了。
出门在外,平安值千金。可是平安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完全左右的,从某种程度说,善待遇到的人,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平安。
我看到一篇报道,一个大学生因精神抑郁和室友闹别扭,往饮水机里投毒害死了室友。我想,如果室友在他遭受委屈和痛苦不堪时递给他一杯水呢?他还下的去毒手吗?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要小看一杯水的力量。我在下岗后第一次来北京打工时,同宿舍里居住过那么多女孩子,我只记住了其中的一位。因为有一天夜里,我感冒睡不着觉时,她递给我一瓶热水。此事让我懂得,给予需要帮助的人及时的帮助,是件很愉快的事。
和什么样的人群相处,就会有不同的经历及感受。在旅途中,如果没有座票,我干脆挑选车厢,也许几步之遥,就是两重天地。只因遇到的人群不同。
我练过武术,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会用的。有一天在路上走,被一对男女拦住了。他们说是从外地来找工作,结果没找到地方,钱没了,很着急。现在的人一般肯定第一反应就会认为他们是骗钱的。我没有强行甩开他们,我送给他们5元钱。我想,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可以用钱买一张大饼及一瓶水。如果他们确实是骗子,但愿他们能从人们对他们的善行中得以悔悟。但不管怎样,我做了对别人有益的事情,还是感觉很舒服。
习惯的散文6:猝不及防
文/风起云落
总是随意而习惯地行着该行的路,走过该走的桥,看着该看的云,然而总有些事情猝不及防地在身边坠地有声,声声入耳……
习惯了面对凉薄的异乡华灯初上,习惯了遇见凉薄的人走茶凉,习惯地仍为自己摆一地微薄的幸福,自由的昏天暗地,却总在猝不及防的乍然脆弱的时候,不知道何去何从。
在我微薄的幸福为我点上一盏灯的时候,总有人认为是我太过幸运,有着幸福的惦念,遇着幸福的人,留着幸福的回忆,似乎我的流光总是只管美好……
然而我的力量其实也只是微薄的,只适于喧嚣人群之中,做一个默默的人,在影子里渐渐隐去……
繁华的叶脉仍历历在目却总是不以为意的,告诉自己做一只沉在水底的鱼,自由而不招摇,于是这世界似乎也便沉了,静了,默了,人群总会散去,星月也不会时时绽放,谁能让留不住的温暖夜夜高歌,你将不能,我也不能……
平时总是从不热闹,而总有一些时候是尤其沉静,阳光灿烂的日子是时时与人分享的,在猝不及防的冰冷的时候,却总只有这么两个人,说无论什么时候总会为你撑起一把伞,让你永远不孤单,没有应景时的寒暄,没有仪式化的温暖,只在无论多远以后,还会为你在远方守护一盏微亮的灯,等你时时归来。
于是终究为人落泪了,在猝不及防的时候。
习惯的散文7:曾经为花
文/宋美雯
在一个月上中天的夜晚,枚习惯地摊开稿纸,沏上一杯浓浓的咖啡,忆一段心灵的路程。她虽然知道爱不会再来,可思绪的闸门已渐渐打开……
当时间的年轮把她定格在不惑的人生,由于生活的变故,枚有了一份不该有的牵挂。她多次想过放弃,可她不甘心,那是因为她付出了千百倍的真诚乃至一生的代价。然而她错了,她把一颗诚挚浪漫的心,托付给了一个不守承诺的人,为爱迷失了自我赌掉了青春的好年华。万般无耐下,枚沉静下来学会了从容和自慰。经过一番生命的历练,既然缘分已近,在怎么自责和哭泣都是一场空灵的梦了。
在怒放的花园里,曾经的花朵为一个喜欢的人盛开过,他喜欢牵着枚的手在海边漫步,他说:“枚的回头率是百分之百。”枚说:“有这样一朵花终生开在属于自己的花园里,只开给一个人。”
他们习惯在春意萌动的季节,各自骑上那台除了铃不响,剩下那都响的破旧自行车,去郊外的路上遛弯。然后,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倒在软绵绵的草地上写生,画上一幅青春水墨画和对爱的美好憧憬。
他们欢喜欢带上一天的野餐,去一个有山有水有树的地方采风,然后吟那首牛朗织女的爱情诗,直到夕阳西下,他们手牵着手数着星星回家。他们不至一次地向月老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的诺言。
他们有时假装疯魔地喝酒,假装疯魔地说一些醉话,然后回到他们苦心经营的爱的小屋。然而她又错了,一朵花开在了不该开的季节,转瞬间静静的凋零了。因为那个护花使者到更美丽的花园去了,那个花园开不下两朵相同的花。
习惯的散文8:感恩早餐
文/左漪璐
星期六的早晨,我习惯地打开台灯。拿起身边的闹钟一看,时针刚刚指到6点钟。我想,时间还早,今天又是周末,让我再多睡一会儿吧。
这时,我突然发现身边熟睡的妈妈。我知道,往常再过半个小时,妈妈就会准时起来为我做早餐了。我心想,以前每天都是妈妈给我做早餐。今天,我就给妈妈做一回感恩早餐,让妈妈尝尝我的手艺。
说干就干,我立刻蹑手蹑脚地溜到了厨房。可是到了厨房我却傻眼了,因为那里的食材实在是太多了。有西红柿、茄子、豆角、大白菜、黄瓜、胡萝卜、鸡蛋、火腿肠等等。
该给妈妈做什么早餐好呢?汉堡包、胡辣汤、豆腐脑、油条豆浆、面包等等,我的脑子飞快地把自己曾经吃过的早餐全部都过了一遍。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不会做。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眼看妈妈就要睡醒了,我的感恩早餐还没有着落。这时,我突然想起冰箱里的鸡蛋,灵机一动,我就给妈妈做一个最简单的炒鸡蛋吧。
于是,我立即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学着妈妈的样子,用手把其中一个鸡蛋在碗边磕了一下,双手沿着裂缝轻轻掰开,只见鸡蛋就从蛋壳缝里流了出来。
我把两个鸡蛋都敲到碗里,又撒了一点盐,倒了一点清水和料酒。因为每次妈妈做炒鸡蛋都会倒上一点清水和料酒,炒出来的鸡蛋格外清香。
我拿起一双筷子,沿着碗边把鸡蛋朝着一个方向均匀地搅拌,大概过了二三分钟,鸡蛋就变得均匀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煤气炉,把炒菜锅放好,用炒菜铲倒了一点油,仔细沿着锅底慢慢地搅拌了一下。
这时候,油烟开始冒了起来,原来是油热了。我手忙脚乱地把碗里的鸡蛋倒进油锅,只听见“哧哧哧”的声音,原本平平常常的鸡蛋进了油锅,就好像一朵黄色的花朵,膨胀开了。
我赶紧用炒菜铲一边把鸡蛋搅匀,一边关掉煤气灶。如果火太大,就会把鸡蛋炒糊了,那样炒鸡蛋就算失败了。我又拿出两个馒头,装进塑料饭盒,放进身边的微波炉,把时间转到了一分钟。
就在我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发现厨房的门被打开了。原来是炒鸡蛋的香味把熟睡中的妈妈惊醒了。看到我在厨房做的一切,妈妈一把抱住了我,激动得连声说“谢谢宝贝,你做的这顿早餐真丰富啊!”
我连忙请妈妈品尝我做的馍夹炒鸡蛋,兴奋地告诉妈妈,我也会做早餐了。今后一定做更多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妈妈的负担,让妈妈为我自豪才对。
习惯的散文9:一只有了习惯的猫
文/刘昊琛
中国有句老话“习惯成自然”,一个单词背多了,就会记得很牢靠;一个动作练习多了,就会做得很熟练;一类事情干多了,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不会再去思考对错,照着惯性来,是很合理的选择。工作如此,学习如此,生活如此,我们都已经习惯了。
我家院子里有一只流浪猫,我叫它阿白,因为全身都是白的,洗干净了是很漂亮的,可惜它是一只流浪猫,没人经常给它洗,所以总是灰扑扑的。阿白非常乖巧,且聪明,自打在这个院子驻扎下来后,很快摸清了门道,知道谁对它好,谁会给它吃的,谁会陪它玩儿,比如一楼那个老奶奶,心情好时会给它洗个澡,门卫闲下来时会逗它玩儿,院子里疯跑的小孩子们也是它的好玩伴,而我是给它提供高品质伙食的人。
最开始,只是看这只猫好可怜,瘦骨嶙峋的,于是在巷子口的超市买了一袋猫粮,放学时叫它来吃。渐渐地,阿白会固定在我放学时间等在院子门口,一见我就默默地跟上来,跟着我爬上6楼的家,等着我给它喂食,就这样的,我喂了它一年多。今年过年期间,阿白不见了,我想可能流浪到别的地方去了吧。我还和爸妈感叹,不是说习惯养成了很难改的吗?阿白都习惯了到我这吃东西,怎么说不来就不来了,猫可能记性不好,呵呵。
上个月,我发现阿白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回来了。一只白的,一只黄白条纹的,小小的,瘦瘦的,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盯着我,依旧是守在院子门口默默地跟着我上了楼。幸好还有剩下的猫粮,我抓了一大把,母子三猫美美地吃了一顿,吃完后阿白领着两只小的继续爬楼,我很好奇,就跟上去看了一下,老天,它居然在七楼通往楼顶的地方修了个小窝,看来是定居在我们楼洞了。
问题来了,以前阿白只是不吭声蹲在楼梯上等我,而现在它领着两个孩子,天天蹲在我家门口,不停地叫唤,用我妈的话说“好凄厉”。我买了大袋的猫粮,没几天就喂完了,它们的胃口似乎越来越好了,总是吃不饱,喂完了,还要继续蹲守,过一会儿就继续凄惨地嚎叫。爸妈不许我再喂它了,说影响邻居,自家又太小,爸妈工作也忙,没法收养它们。这三只猫天天蹲守,天天没完没了地叫,邻居们果然善意地提意见了。也确实没法再继续了,于是,我果断地断了阿白家的粮食。有那么几天,我早晨出门,它们蹲在楼梯上,眼巴巴地看着我,跟着我下楼,送出去好远,看看没希望了,只好失望地停下。晚上我放学回来,不管多晚,听见我的脚步声,它们就从七楼窜下来,喵喵地叫,最后失望地爬回窝里。
我很难过。我想,阿白是习惯了我给它喂食了,如果我不喂了,它会不会饿死?
事实是,没有!前几天,看见它们,居然还吃得胖胖的,两只小的也慢慢长大了,不知它是在哪觅食的?
我突然想到,没生小猫之前的阿白无牵无挂,习惯了四处游荡,一猫吃饱,全家不饿。现在它有了子女,有了责任,于是不得不想方设法觅食,喂养下一代。以前的习惯使它拖家带口来找我,发现靠不住后也很快找到了别的途径,反正没有饿死。从阿白的故事里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习惯是可以养成的,习惯也是可以改变的,习惯当然还是可以消失的。这就是习惯的定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