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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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散文1:破碎的凄美

文/人在天涯

人生就是悲剧和戏剧的无情交错,有价值的毁灭和无价值的撕破的交织,形成了春夏秋冬,成就了喜怒爱乐。撕破和毁灭就是破碎,不完整。破碎蕴含着真实,真诚,完美包括着虚假,虚伪,盛世多纨绔,乱世出英雄。我最喜欢回忆伤感的情愁,我最喜欢破碎的凄美。

断枝残垣,破门锈钟,一个虚掩的破木门,少了半边,蜘蛛网一道道;秋风飒飒,黄叶铺地,一个昏暗的街道,没一个人,石墩子冷清清;李清照的“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失去后的孤单;夜空孤鸿的嘶叫,水中鸳鸯的哀号……这一切是那么的凄婉,来的那么真切,打动恻隐之心。

一对热恋的爱人,当沉浸在幸福的密爱中,到争吵,则是无法感受到其感受,当分手时、离开时,总会感觉到那份哀怨和惋惜;一个才学渊深的诗人,当沉浸在朱门酒肉中,歌舞升平中,则是无法感受到其感受的,当美好、富有失去时,总会感觉到那份深沉和沧桑。破碎的凄美,来的较为真实,来的较为深刻,因为它富有故事,因为它孕育成熟,虽然有点凄凉,虽然那么平淡,但是它肝肠寸断、曲折百回。

破碎中包含着往昔的完美,在破碎中回忆完整,在凄凉中体验温暖,很残忍,很无奈,很失落,但是它是最真实的。一个人站在雨中看着自己的恋人打着雨伞和别人离去,一个清高孤傲的人错过美好的机会,一个沉默的人在酒后倾吐肚中的往事,明星失宠、英雄气短、官场失意、红颜逝去。这个破碎是挖心的破碎。

只有在破碎的时候,我会相信眼前的一切,相信眼前的每一个人。因为破碎它经历了苦难和辛酸,因为它经历了撕破和毁灭,这是它内心最深的和最真的印记,才会有以上的那么多凄美的场景。

有过破碎的人,必定真实的活过。细观自己的人生,没有大的毁灭,也有过小的破碎。童年的破碎,挚爱的玩伴跟生活说再见;青春的破碎,在于那刻骨铭心的初恋,在一场淅沥的秋雨中,说再见;学习的破碎,在于那美好的志愿不能再自己的理想中,在孝顺父母的规劝中,说再见……在一次次完美后,在一次次的破碎中前行,在一次次经历和体验中成熟。

我宁愿相信破碎,不相信完美;我宁愿相信哀怨,不相信喜乐,我喜欢那份凄美、伤感,那份凄美、伤感中的真实、真诚……因为一个事物的完美,也是它破碎的开始。

悲剧散文2:老鼠的悲剧

文/社主

老鼠的悲剧

那天慢步走在一沉静闷热的夜晚,那些看似柔情的雨丝儿往回倒般懒散地滴着。本应给予一声冷笑的都无言所言了…

静静蹲在大门口旁,那个安静的我伴着一群翁翁祖拉式的蚊子相对沉吟着,有那么多的时刻很荒默…正思考着往后的日子将如何走…瞬时!一声沉重却又飘渺的声音:“扑”呈现在荒默沉思的,我的眼前,它死了,扑…这一声沉甸甸的响声便是见证它这一生结束的主旋律!或者你以为它是从楼上摔落至死的,或者你也会认为它就是被人们以最温柔的手段悄悄下毒至其慢慢失去知觉而落得如此下场的。可不,我不要它是以这般平凡的方式而告别的,这是一场专属于草根、专属于渺小、专属于卑微的悲剧。

你静静的离去了,留下一连串无法解答的迷,你留下惊醒的悲剧,我当愿为你默哀…我有一种莫名的勇气在你死之前产生,却也在你死之后消失,

凝视的时间里我为你思考!你的一生也许光芒四射,就算背负着“过街老鼠”的非平等名义,你的一生也万分阴暗,因为你要学习的不仅仅是拥有在黑夜中寻觅希望,探索明天的本领,下水道的恶梦是真正见证你坚强与勇敢的典范…

我再也无法注视着你…最后一眼望你一身银灰色毛发在微风中悲壮地晃动。风吹出的凄凉无不让我感动…马路旁无数车辆经过的鸣叫声,为你而唱响最凄美的葬乐…

很莫名的不知是为你,抑或是为谁,我哽咽了…我编辑了信息给一位朋友问:你觉得老鼠可恨还是可怜?”“不知道,只知道它令我感到害怕”朋友这样回答。“我有了答案了”我对自己说。我也有了疑惑!为何害怕呢…它伤害过人吗?它很巨大、很凶残吗?比起生活中那堆心胸邪恶、毒辣莫测的人种…它难道可怕吗?我还想问:“它的死重要吗?”我听不到有谁肯认为重要的声音,那么每每被邪恶吞噬、被诬陷玷污、被残酷排斥时的绝望,重要吗?…谁会回答?…它的死告诉了我只有靠自己勇敢努力去奋斗去争取回答的主权永不被动地追求,才会被视为“重要”。而它!而我!难道不一样吗?

慢慢地雨变得更细了…深蓝色的夜空中仍穿透着无数柔柔细雨,大门口旁的我仍安静地在思考着…而此时此刻一个空矿的“杯子”出现在了脑海深处…我忽然明白了这一切…“杯子”的出现让我充满了激情与勇气…我想…我要把笑容与勇气先装入其中了…

雨还在下着…我撑起伞往回家的方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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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涛诗社》

悲剧散文3:马丁伊登的悲剧

文/鲍奇文

昨天晚上十一点半下班后又加班到2点多看完了马丁伊登最后的20%,当看到最后结局马丁伊登沉入海底,亚马逊让我给他的电子书评分,终于输了一口气。终于陪马丁伊登走到了最后,接下来就要谈谈这本书给我的各种启示了。

马丁对罗斯的爱存在着巨大的盲目性,只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在他大量读书的之前,还没有能力判断这一点,他喜欢的只是他自己幻想中完美的资产阶级小姐形象,是被自己美化了的女神,而不是现实中的一样庸俗的罗斯。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如果特别爱一个人的话,我们就会爱她的一切,甚至会爱她的缺点,或对其不屑一顾。我们的爱人的优点在我们心里被无限放大,他们的缺点却被我们忽视掉,甚至他们的缺点会反过来被我们变态地认为是优点,即使那缺点是那么的显而易见。爱情的力量俘获了我们的理智。爱情的力量可以俘获一切,当然他也可以摧毁一切。马丁就是被这股力量给摧毁的。就像马丁一直说自己还是原来那个马丁,为什么罗斯后来为何抛弃他后又选择爱她,实际上,罗斯还是那个罗斯,那个和其他资产阶级小姐一样庸俗的罗斯,马丁应该自问下为什么他会从热恋她而到后来拒绝她回到她身边呢?正是因为罗斯取消对他的婚约,把马丁带回到理性世界,没有了爱情,他依据自己强大的理性思想对发生的一切重新审视,才恍如从梦境中醒来,原来自己一直在爱情的胁迫下,爱着一个被自己理想化了的女人。这昭示着他爱情理想的破灭。

马丁在学习写作时,读了大量社会达尔文主义主义的着作,这是马丁思想中最主要的内容。他后来所有的判断都是基于这一思想之上的。这套思想,和资产阶级上层社会的那一套是完全对立的。这套思想的中心内容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样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这种思想的一个极端是尼采的超人哲学。马丁正是这套哲学的忠实拥趸。基于这套思想,无产阶级劣态的一面被他不屑,而资产阶级庸俗的一面更让他厌恶。他以为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中都是理想人类精英,都是骑在马背上的人,而真正接触后才发现,资产阶级都是一群头脑无物、爱慕虚荣、纵情享乐的畜生。这昭示着其社会理想的破灭。

爱情的破灭和社会理想的破灭使马丁对他的世界彻底绝望,最后选择沉海来结束这一切。马丁在还没有认识罗斯之前,在没有读书写作之前,他是无产阶级中快乐的一员,他可以根据自己就有的思想感受着平凡的幸福。杀死他的凶器正是那套思想。这部小说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简单,这部小说中渗透着对人生哲学的思考。我们应该追求什么?外界的一切,无论是爱情也好、名利也好,都是理想中的虚无缥缈,我们只能凭借我们得到他们之前的思想去判断他们的样子,在此之前,我们在追求他们的过程中,思想也会得到发展或转变,以至于无法把握当我们真正的拥有了他们的时候,我们的思想还能不能和得到手的东西相配。不得不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大部分人的对梦想的追去是一场那人生来做赌注的大冒险。马丁在这场大冒险中彻底失败了。试想一下,如果马丁爱着的是写作本身,而不是靠写作去赢得罗斯和上层社会地位,他就不会那么执着于“这些作品都是之前就写好的啊”这类的纠结,他甚至也不会在意别人对他以及他作品的看法,他会只专注于写作本身。要避免悲剧发生,我们就要追求些被证明是永恒的东西,那就是来自精神方面的热爱本身,物质只是其无关紧要的附属物。

马丁伊登的故事在我们现实中还在不断地上演,只是悲剧色彩没有那么浓烈,他的故事还会一直在现实中上演下去,直到人们搞清楚他们真正应该追求些什么为止。

悲剧散文4:麻雀与延卫

文/空漠的眼

这绝对是一场悲剧,只因悲剧的制造者延卫不是我自己,于是无形中就淡化了悲剧的意义。那时我从未觉得延卫的行为是如何有违人类的天性,那血淋淋的屠杀至多让我紧闭双眼选择默默离去。

悲剧的发生地,我的家乡接官亭,本名接官村,但凡上点年纪的人偏要唤作“接官亭”.当年父亲出外打工,母亲让我给父亲写作,信封上一律落款为“接官亭”.我向母亲表达过我的怀疑,母亲说你不用管,让你怎么写就怎么写。这“亭”的秘密直到我去了县城读高中在新华书店翻查《安陆县志》才得以解开。原来接官村曾经是个驿站,专事接待过往官员,迎来送往久了,后人遂名之曰“接官亭”.接官亭其名,虽说奴性十足,但无论在官场还是商界,都曾出过不少的风云人物。但这不是此文的重点,我要讲述的重心是家乡的麻雀。

接官亭的麻雀之多如地上的尘埃,且如尘埃一般的卑微。可以说,麻雀是鸟类中绝对的平民。它没有孔雀亮丽的尾羽,也没有黄莺啼转的歌喉。它一年四季都披着那件残破的麻袍,永远不知疲倦地叽叽喳喳,因而没少招致人人的厌恶和咒骂。我不讨厌它的叫声,其实,换个角度换种心境,也可理解为“大珠小珠落玉盘”,别有一番亲切的韵味。麻雀个娇小敏捷,善飞却不能高翔,追求短距离的速度而忽略飞行的飘逸。燕子在天宇展翅滑翔的英姿永远与麻雀无缘,麻雀也毫不在意。它们把自己从一棵树抛掷到另一棵树上,或迅疾地坠落到空地上,或从空地上猛然窜起,“飞行”这个词语用在它们身上的确好像太奢侈,它们在空中一耸一耸的样子,让你觉得它们不仅是平民,而且更便个小丑。

它们与人类同为土地上的生灵,如撒落四方的草籽,卑微地栖息于这块土地之上,而不管这块土地是肥沃还是贫瘠。我想起苇岸的一首诗《麻雀》:

“它们很守诺言∕每次都醒在太阳前面∕它们起来得很早∕在半道上等候太阳∕最后一块儿上路∕它们仿佛是太阳的孩子∕每天在太阳身边玩耍∕它们习惯于睡前聚在一起∕把各自在外面见到的新鲜事情∕讲给大家听听∕由于不知什么是秩序∕它们给外人的印象∕好像争吵一样∕它们的肤色使我想到土地的颜色∕它们的家族∕一定同这土地一样古老∕它们是留鸟∕从出生起∕便不远离自己的村庄”

麻雀的灵魂在接官亭的土地里,它们与接官亭的人们同呼吸共命运。接官亭人既是它们的近邻也是它们的敌人。在我的家乡接官亭,人类的利己性与排他性,在对待飞禽走兽上显现无遗。麻雀曾被列入“四害”,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消灭麻雀的战争中,我的家乡接官亭以无可置疑的功绩屡屡受到上级的表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平反”后的麻雀在某日清晨齐聚接官亭低矮的天空,在朝晖中神谕般狂噪不息。

我要说说延卫了,这个悲剧的制造者,这个无数乡下小孩儿心目中的英雄,他的出生充满传奇色彩,据说一生下来就重达九斤。苏家以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将撑起苏家辉煌的远景,而且事实也表明延卫自小就显示出非同寻常的本领:六岁不到就会下河捕鱼,上树掏鸟,接官亭里最常见的麻雀很自然成为延卫的首选目标。“灭四害”那会儿,延卫十岁出头,可灭掉的麻雀位居全村乃至全大队榜首。接官亭的男人们不无妒意地说,狗日的!狗日的延卫以导乎常人的速度茁壮成长,嘴边毛茸茸如雨后的草甸子。接官亭的大姑娘小媳妇们觑空会往延卫裤裆里偷袭一把,笑骂道:想媳妇了吧!小小的延卫这时无师自通地回敬道:是啊,想你了,来吧!说完撒腿飞跑。

一次又一次地表彰让苏家上下十几口一天到晚脸上都堆满骄傲的神色。毫无疑问,如果不是历史出了意外,按我家乡人们的逻辑,谁也不会否认不念旧恶翻云覆雨的英雄将崛起于草莽之中。失去光环罩体的延卫对麻雀的痛恨延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那痛恨含蓄隐忍,在小孩们中间表现得尤为极端。他是孩子王,是说一不二的王,是唯我独尊的王。他在他的领地里肆意地发号施令,征服叛逆扫荡残余。在人们不再随意捕杀麻雀的岁月里,他以一己之力用加倍地疯狂袭击着这劫后余生的卑微生灵。

八六年的夏天,我目睹了麻雀众多悲剧中最惨忍的一幕。那天延卫从一处颓墙的洞里掏出一个麻雀窝,里面有一只母麻雀和几只幼雀。一群小孩簇拥着延卫,五岁的我也远远地跟着。延卫在他家屋后的空地上架上一锅开水,眼也不眨地把几只幼雀全倒进水里。几声凄厉的惨叫后,痉挛成一团团的通红的肉球在沸水上翻滚着。延卫阴阴地一笑,跟屁虫似的小孩拍着掌,满怀渴望地仰视着他们的英雄,因为延卫答应过要给他们每人一只煮熟的麻雀,味道鲜美的野味在物质贫乏的年代里对小孩无疑有着莫大的诱惑。我确信我当时闭上了眼睛,可又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窥视这一切。我的手在颤抖,我忘不了延卫投来的鄙夷的一瞥,若不是碍于我父亲的名望,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我父亲当时在接官亭乃至整个接官乡都有相当的名声。所有的标语,包括乡政府大院的标牌都是出自我父亲之手,我父亲还是十里八乡里唯一的电影放映员,自然成为乡里人尊敬的人物。延卫蔑视接官亭的男人,却唯独对我父亲存有三分惧意。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悲剧在继续。轮到那只母麻雀了。延卫用棉线把一枚成年人大拇指般粗的爆竹捆缚在麻雀腹部,点燃引线,然后将麻雀放飞。逃生的欲望瞬间化成悲剧的高潮。半空中一声巨响,麻雀在空中消失了,零散的灰褐色鸟羽如肮脏的雪片缓缓飘落,星星点点的血迹似一群群丑陋的红蚂蚁在地上蠕动着。悲剧的高潮以震撼人心的力量让所有的小孩张大了黑洞洞的嘴巴,继而发出“哦”的欢呼声,整齐得让整个接官亭都飘浮着血淋淋的味道。多年后,我搜遍记忆的角角落落,也无法寻得一星半点关于那之后的情形。我不知道后来我是如何回到家里的,我只知道自那以后,我总是羞于同任何鸟儿对视,那些绿豆大的小眼里干净得令我无地自容。前年有次与同事去一农庄吃饭,其中一盘菜刚上桌,好酒的同事纷纷举箸大嚼,滋滋有声,我一问才知是爆炒麻雀肉。那一刻,我忍不住跑到洗手间呕吐了一番……

延卫所制造的有关麻雀的悲剧直到九几年才结束。不甘寂寞的延卫,豪情万丈的延卫,雄心勃勃的延卫,随着打工的浪潮涌到深圳,三年后又回到接官亭。直到闪烁的警车将他戴上锃亮的铐子押上警车绝尘而去,我才从大人们口中得知延卫是在一个无星亦无月的晚上悄悄摸回家的,回家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想到还是走漏了消息。据说延卫在深圳耐不住打工的辛苦,与别人一道“勒富婆”,致人死命。

延卫走了,扔下他老婆和儿子。他儿子苏伟比我小三岁,麻雀般瘦弱伶仃,看人的眼神也总是畏畏缩缩躲躲闪闪的。延卫的老婆,一个妩媚又强悍的女人,在延卫走后的半个年头就将麻雀般的儿子丢给家里两个老人,她踏上南下的火车,去了延卫去过的深圳……

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英雄般的男人与一个妩媚又强悍的女人的结合,在乡间本来就是一个富有暧昧色彩的传奇。有人说延卫在他洞房花烛夜的那个晚上,将一布袋的麻雀放飞在他狭小的新房里。在纷飞的毛羽里,在迷乱的聒噪里,延卫与他老婆一次又一次地攀上快乐的巅峰。翌日清晨,延卫炖了所有的麻雀,与他老婆将一口铁锅吃了个底朝天。有人在他家屋后的阴沟里发现一堆毛羽和卫生纸,一律沾满血污……这个故事在接官亭人隐秘的口口相传里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晨曦中,接官亭青石板的街道上泛着清冷的光,延卫的儿子苏伟晃荡着细瘦的躯体,拿根长长的竹竿驱赶着门前的麻雀。这些麻雀整排整排地兀立在五线谱似的高压线上,无数个细小的脑袋齐刷刷地对着苏家紧闭的大门。它们似是有意戏耍苏伟,散了聚,聚了散,末了留下一地灰白色的粪便。延卫的儿子曾目露凶光地大喊:“狗日的麻雀,老子让你们断子绝孙!”麻雀们英勇不屈,以罕见的无畏成就了鸟类的传奇。没有延卫的苏家被笼罩在灰褐色的浓云里,终年不散。因缘果报,冥冥之中似乎真有天意,万物有灵并非虚妄。

多年后,麻雀的家族依然活跃在接官亭的土地上,而延卫的儿子苏伟却不见了踪影;我父亲说,去了深圳,这小子混了黑道,别看他身体精瘦,心眼儿却鬼得很!

悲剧散文5:悲剧之美

文/草籽

目前戏曲市场算不上繁盛,许多人多年没有正儿八经进剧场看过一出话剧、歌剧,或者秦腔、京剧,但是这并不说明大家对悲剧就很陌生。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古代一对儿知识分子,因为婚姻不能如愿而双双殉情,最后化作美丽蝴蝶的悲剧,通过越剧、电影,通过小提琴协奏曲、相关歌曲,一代代流传至今。

上世纪50年代,西安城里就传诵一支儿歌:“米刀刀发米来,两只蝴蝶飞起来;梁山伯,祝英台,后边跟着马文才。”二十来个字,概括了悲剧里的三个主要人物和故事的结局。但是我很吃惊地看到这出悲剧的社会功效,是在“四人帮”倒台的第二年,我一个朋友爱情遭遇重挫,情绪坏得不想活了,傻傻地等待合适的离世机会。等着等着,国内政治形势一天天宽松了,传统经典曲目开始公开上演。某日他偶然听到收音机播送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一下子愣住,泪流满面。此前他曾把这首曲子拉过无数遍,却只是当作一首“文革”中受过批判的、封建主义大毒草来练习小提琴演奏技巧,对它的思想内容则不屑一顾。收音机上播了,证明官方为这首曲子正了名,可以用它联系思想实际了,结果是一联系便中枪,没听完就哭了。哭过了醒悟,醒悟了振奋,慎重制订了行动方案,迈出了精神重生的第一步。

更早一些,我读小学时曾从小人书上读过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进入新世纪后又看过同名电影,效果比小人书好多了,对话,表情,音乐,把故事渲染得出神入化,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当做剧里的某个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了。

这可能就是悲剧的魅力:大多数观众进入角色,身不由己,自觉地站在哈姆雷特一边。哈姆雷特扬善惩恶、重整乾坤,表达了人民群众盼望国家强盛、安居乐业以及恶有恶报的愿景。哈姆雷特的死让观者悲愤,但却绝不是悲观和消沉,要不然这出戏剧只会引起恐惧而不会流芳四百年不衰。在剧情的引导下,观者的悲愤最后升华到坚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崇高境界,得到了精神愉悦和美的感受。

看来人们买票看悲剧,不是为了陪主人公哭一场,也不是为了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愤青。悲剧看完,美在心中。

欧洲有悲剧大师莎士比亚,中国的悲剧大师叫关汉卿,《窦娥冤》比《哈姆雷特》早了三百多年。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是典型的心灵美,一是不惧街痞张驴儿父子淫威;二是不忍婆婆受刑,揽下谋害张驴儿父亲的罪名;三是临刑当天,央求刽子手走背街小巷,怕住在大街上的婆婆看见伤心。窦娥蒙冤而死,观众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作者设计了天降大雪等三个誓愿灵验的结局,凸显了悲剧的美学意义,即在对主人公不幸表达同情的同时,对人类高尚品德给予了肯定,对丑恶势力进行了鞭挞。丑暂时压倒了美,美却在观者心里万古常青。

《哈姆雷特》《窦娥冤》,诸多悲剧都不止于表现苦难,控诉罪恶,更在于通过灾难、牺牲来引起思考,引发震撼,激荡起人们心中的浪花,呼唤出人性中的普世价值,使观众的痛感转化为美感,精神境界得到净化和提升。看一场悲剧,人的心理年龄起码要长一岁。

悲与美,看似不搭界,在舞台上却是互生互长的。鲁迅说:“懂得欣赏悲剧美的人,才能在精神上站立起来。”

悲剧散文6:一个美女的悲剧

文/唐小婷

曾经,有一个女人,拥有着惊人的美貌,几乎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像只狗一样的忠实的天天跟在她身后,疯狂的追求她。

可是她呢,却只对自己的隔壁邻居,青梅竹马的男孩情有独钟,他们几乎每天都会通信。但是最后结果谁都没想到,那个男孩去了南京读大学,而她却去了长沙。从此,两人相隔两地,就像牛郎和织女,永远的分开了。

这个女人,从此对爱情灰心丧气,她的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也在长沙工作的大学男老师,然后就这样随随便便的结婚了。

婚后第二年,这位美女生了一个小美女,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20年以后,美女变成了美美的老太婆。

而她的丈夫,则变成了大学院长,事业非常成功,钱也是越赚越多。

美女老太婆,却变得不再自信了,她感到恐惧和担心,害怕丈夫出轨,整天都是疑神疑鬼,查他的手机,还天天打几十个电话查岗。她的丈夫,当然是非常的烦恼,对她没有一点好感,不是经常跟她吵架,就是动手打她。美女老太婆,每天都仿佛活在人间地狱当中,常常以泪洗面,后悔自己的选择错误。

其实,美女当初嫁的男人,身高只有一米六二,几乎跟她一样高,长相就更没啥好说的了,是个暴牙,瘦得皮包骨,然后还穷得叮当响,家里还是农村的,有一堆需要帮助的兄弟姐妹。所有人都感到傻眼,为什么一个条件这么差的男人,能娶到一个这样子的美女医生!

美女自己说,“因为当初我觉得他太穷了,所以我同情他,想要帮助他”。美女还说,“因为我自己的脾气不好,所以我想找一个脾气好的,不然两人会过不下去。”美女听别人介绍说,那个又矮又丑又穷的男人,非常老实,脾气也好,就是因为这样,她选择和他结婚。

但是,美女后来发现,自己嫁的男人,脾气也不怎么好,生起气来,就会扇她耳光,甚至还会对她动手,有时还会骂她是猪。

她无数次想要离婚,但是为了孩子,为了面子,她选择继续忍让。

尽管她的老公从来没有爱过她,也从来没为她的付出而感谢她,但是她死心眼的认为,一个女人既然嫁人了就应该从一而终,否则就不是个好女人,可能这是老一代传统女性的观点吧,而现代女性离婚就像好玩一样。

这个女人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

如果时光重来,美女选了一个爱她的长得高又长得帅的又有钱的男人结婚,她会得到幸福吗?

我们不是神仙,谁也不会知道。

悲剧散文7:小丙和他的悲剧

文/曹含清.

我们身边的很多人物如同野花野草,在时光的碾轧下悄无声息地泯灭。多年过后,从人们的记忆中剥落,好像他们未曾存在,未曾在太阳下呼吸。接下来,我要谈及的小丙就是这样一位人物。

让时光回溯到二十多年前。当时我八九岁,小丙比我大四五岁,他是一个瘦高个儿、梳着偏分头的少年,脖子里套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金链,彰显他的娇贵。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的两个叔叔都是光棍儿,续香火的使命自然落在他肩头。那个金链据说是用祖传的金簪打造的,与金锁相似,可以护佑平安。他从小娇生惯养,要风得风,像是一个小霸王。

尽管当时小丙年龄不大,却臭名远播。他吃西瓜只吃瓜心最甜的一勺,其余随手扔掉。他经常偷拿人家鸡窝的鸡蛋,还私藏许多污秽的小人书,甚至猥亵女同学。有人到他家理论,说这孩子需要修理,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修好成栋梁,放纵长成歪脖树。他的父母听不进去,我家孩子偷鸡蛋,你可有证据?我家孩子侮辱你闺女,可有伤痕?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丙的品行日益阴恶。

他有两个妹妹,大妹名叫小香,与我是同班同学。小香留着披肩发,一双大眼睛如月光似的温柔而澄明。她沉默寡言,听课认真,做作业努力,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她的脸颊或胳膊上有好几次带着伤痕。女生小声咕哝说她是挨了小丙的打,小丙不高兴便欺负自己的妹妹。小香垂着头,涨红了脸,头发遮着她泪汪汪的眼睛。

班主任义愤填膺地去找小丙的父母,他的父母冷冷地说这是他们的家事,他们知道怎么处理。小丙有恃无恐,据说有一次他拿着啤酒瓶摔打小香的脑袋,邻居看到后上前劝阻,他朝邻居狠狠甩过去一个酒瓶,幸好没有砸中,邻居吓得拔腿就跑。

小香变得头脑混沌,一下子认不出我们了。她经常自言自语,还无端傻笑,和之前判若两人,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据说是小丙打坏了她的脑子——她成为一个傻子!不久,小香辍学,在村庄疯疯癫癫,经常挎着竹篮到村头为山羊割草。

太阳俯视万物,对善不记,对恶不念,对悲从容,对喜淡然,看着善生恶灭,悲去喜来,这是太阳的大度量,大智慧。

几年后,小丙的行为越来越恶劣,竟然捞起木棍揍父母,把他父亲的右腿打成骨折,又祸殃家族,他将两个叔叔打得大呼小叫,鼻青脸肿,把奶奶值钱的东西搜刮殆尽。村里人把他视作恶魔,见了他远远躲避他。他自知在村庄不受待见,像是困在孤岛,就到城市闯荡。

他离开村庄后,他的家庭倒是安静一段时日。人们不知道他在城市如何营生。记得当时我在县城的高中读书,有一次坐公交车返校凑巧和小丙坐一趟车,他张口向我借钱,我拒绝了。我背包中的钱是紧巴巴的伙食费,要是借给他,我只有喝西北风。他瞅了我一眼,那种凶狠而可怜的目光至今仍在我的记忆中闪动。

有一次我从县城回家,母亲说小丙死了,我有些吃惊。据说他在城里偷盗,深夜竟然爬到人家六七楼的窗户上,谁知从楼上摔下来,摔得血肉模糊。次日警察追查线索后让小丙的父母到城里收尸。小丙的父母嚎啕大哭,将小丙的尸体埋在村头的乱葬岗上。

小香的命运起伏波折。经人撮合,她嫁给一个聋子,但是两人合不来,她常常被家暴,不久离婚了。大概一年后,小香又嫁到贾鲁河西岸的一座村子,据说丈夫是个残疾人,两人倒是没有大的摩擦,第二年生下一个儿子,可是有一天他丈夫在柏油路上拾垃圾,不幸出车祸身亡。

我两年前见过小香,她头发蓬乱,吃得肥头大耳,体态臃肿,目光呆滞而黯然,像是一个被遗弃在垃圾场的胖木偶。她认不出我,我也几乎认不出她。

如今在我的故乡很少人会谈起小丙,他安睡在故土之下。

那片土地像是舞台,生活即是戏剧,每个人饰演不同的角色。真希望有一天戏会临时歇场,大家抹掉面具,卸下道具,仇人握手言欢,朋友相互拥抱,恶人重归于善。铃声响起,大家又穿戴整齐,手持道具,候场片刻,戏剧继续上演。

悲剧散文8:元春的悲剧命运

文/张晗

《红楼梦》吸引人,在于复杂鲜明的人物性格、曲折丰富的故事情节、含义深远的生命启示,还有欲说还休、朦胧隐约的神秘感。写儿女情长,宝黛钗三人的爱恨缠绵可谓牵人心弦;写世家浮沉,贾史王薛的命运又令人感喟不已。这部佳作确实是包罗万象、内涵丰富、令人百感交集。其中塑造的众多女性形象也各有千秋,在此我就贾府元春的性格与命运作简单评论。

元春是贾府的正统小姐,侯门贵女,大家闺秀。然而她的悲剧性命运,和大观园其他女子的命运又有什么不同呢?贾元春是贾政和王夫人的长女,贾宝玉同父同母的姐姐,因贤孝才德被选入宫中成为女史,后加封为“贤德妃”。书中对她的正面描写,集中在第十八回的元妃归省,此处是全书集中描绘古代园林建筑、庭院装饰、屋舍摆件、皇家仪仗、省亲礼节的地方,极尽奢华,富贵堂皇,流光溢彩,一派繁华景象,衬托出元春尊贵的身份,也显示了贾府极盛之景。但元春与家人一相见,便“满眼垂泪”,并怨长辈送她到了皇宫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还对父亲道:“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这句话直接地说出了元春心里的苦楚,虽为人中之凤,却不得不骨肉分离,何况区区女子,身系家族兴衰,一入宫门,便是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就连归省,母女间也是繁礼相随,父女间还要隔帘相对,又岂能真正得叙天伦?第二十二回中写到元春所作灯谜“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谜底是爆竹。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爆竹一般引人注目又短暂易逝?位居贵妃,世间女子能有几人?四十三岁(存疑)因疾薨逝,她的生命绚烂而短暂!

元春是“四春”之首,又是“才德兼备”的贵妃,仪态万方,雍容优雅。关于元春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她虽然才华平平,但政治头脑灵敏、处理问题和平老练。她自幼接受传统理念的教育,三从四德的思想根深蒂固,并且入宫侍君,努力成为光耀门楣的忠臣孝女,实际上却事与愿违。陈美玲认为,这正是元春最大的悲哀,“她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以无比坚韧的力量,肩住了闸门,却放她的父辈兄弟子侄到外面做尽坏事”,“她希望的是给家族带来荣华,但实际上元春成为贵妃后,给贾府带来的是经济上的危机。”

虽然作者对元春的正面描写不多,但每次提到她,都必然是暗示故事走向或推动情节发展的,如元妃省亲,是贾府兴盛繁荣的巅峰;元妃传谕令宝玉和姊妹们入住大观园,是后面诸多情节的关键;元妃端午节赏礼,宝玉和宝钗所得一样,暗示撮合二人;元妃薨逝,贾府从此走向全面败落。可见元春这个角色是全书转折处的关键性人物,这与她身居高位,某种程度上代表皇帝对贾府的态度有关。许多学者认为高鹗续书中,元春身体发福,痰疾不治而死的情节安排,不符合曹雪芹原意,我也这么认为。虽然“虎兔相逢大梦归”在所难免,但死因仍有待推敲,曹雪芹写元春的悲剧,应有批判朝廷和宫闱的用意,即使不便直言,也会委婉地叙述出来。“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消耗”便是元春的悲剧命运,她与家族兴衰、忠孝节义紧紧捆绑的一生,并不属于自己。

悲剧散文9:小丙和他的悲剧

文/曹含清.

我们身边的很多人物如同野花野草,在时光的碾轧下悄无声息地泯灭。多年过后,从人们的谈话及记忆中剥落,好像他们未曾存在,未曾在太阳下呼吸。接下来,我要谈及的小丙就是这样一位人物。

让时光回溯到二十多年前。当时我八九岁,小丙比我大五岁,他是一个瘦高个儿、梳着偏分头的少年,脖子里套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金链,彰显他的娇贵。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的两个叔叔都是光棍儿,续香火的使命自然落在他肩上。那个金链据说是用祖传的金簪打造的,与金锁相似,可以护佑平安。他从小娇生惯养,要风得风,像是一个小霸王。

尽管当时小丙年龄不大,却臭名远播。他吃西瓜只吃瓜心最甜的一勺,其余随手扔掉。他经常偷拿人家鸡窝里的鸡蛋,还私藏了许多污秽的小人书,甚至猥亵女同学。有人到他家理论,说这孩子需要修理,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修好成栋梁,放纵长成歪脖树。他的父母听不进去,我家孩子偷鸡蛋,你可有证据?我家孩子侮辱你闺女,可有伤痕?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丙的品行日益阴恶。

他有两个妹妹,大妹名叫小香,与我是同班同学。小香留着披肩发,一双大眼睛如月光似的温柔而澄明。她沉默寡言,听课认真,做作业努力,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她的脸颊或胳膊上有好几次带着伤痕。女生小声咕哝说她是挨了小丙的打,小丙不高兴了便欺负自己的妹妹。小香垂着头,涨红了脸,头发遮着她泪汪汪的眼睛。班主任义愤填膺地去找小丙的父母,他的父母冷冷地说这是他们的家事,他们知道怎么处理。小丙有恃无恐,据说有一次他拿着啤酒瓶摔打小香的脑袋,邻居看到后上前劝阻,他朝邻居狠狠甩过去一个酒瓶,幸好没有砸中,邻居吓得拔腿就跑。

小香变得头脑混沌,一下子认不出我们了。她经常自言自语,还无端傻笑,和之前判若两人,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据说是小丙打坏了她的脑子——她成了一个傻子!不久,小香辍学了,在村子里疯疯癫癫,经常挎着竹篮到村头为山羊割草。

太阳俯视万物,对善不记,对恶不念,对悲从容,对喜淡然,看着善生恶灭,悲去喜来,这便是太阳的大度量,大智慧。几年后,小丙的行为越来越恶劣,竟然抄起木棍揍父母,把他父亲的右腿打成骨折,又祸殃家族,他将两个叔叔打得大呼小叫,鼻青脸肿,把奶奶值钱的东西搜刮殆尽。村里人把他当成恶魔,见了他远远躲着他。他自知在村里不受待见,像是困在孤岛内,就到城里闯荡。

他离开村庄后,他的家庭倒是安静了一段时间。人们都不知道他在城里如何营生。记得当时我在县城的高中读书,有一次坐公交车返校凑巧和小丙坐一趟车,他张口向我借钱,我拒绝了他。我背包中的钱是紧巴巴的伙食费,要是借给他,我只有喝西北风了。他瞅了我一眼,那种凶狠而可怜的目光至今仍在我的记忆中闪动。

有一次我从县城回家,母亲说小丙死了,我有些吃惊。据说他在城里偷盗,深夜竟然爬到人家六七楼的窗户上,谁知从楼上摔了下来,摔得血肉模糊。次日警察追查到线索后让小丙的父母到县城收尸。小丙的父母嚎啕大哭,将小丙的尸体埋在了沙岗旁的灌木丛中。

小香的命运起伏波折。经人撮合,她嫁给了村子里的聋子,但是两人合不来,她常常被家暴,不久离婚了。大概一年后,小香又嫁到了贾鲁河西岸的一座村子,据说丈夫是个傻子,两人倒是没有大的摩擦,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可是有一天傻子在柏油路上拾垃圾,不幸出车祸身亡了。我两年前见过小香一次,她头发蓬乱,吃得肥头大耳,体态臃肿,目光呆滞而黯然,像是一个被遗弃在垃圾场上的胖木偶。她认不出我,我也几乎认不出她来了。

如今在我的故乡很少人会谈起小丙,他安睡在故土之下。那片土地像是舞台,生活即是戏剧,每个人饰演不同的角色。真希望有一天戏会临时歇场,大家抹掉面具,卸下道具,仇人握手言欢,朋友相互拥抱,恶人重归于善。铃声响起,大家又穿戴整齐,拿起道具,候场片刻,戏剧继续上演。

悲剧散文10:南宫成的悲剧

文/小二

南宫成这人,如果你不了解他的经历与背后的故事,你一定会认为他这人狂妄自大,无法无天,天生贱骨,节操全无,纯属没事找抽、欠揍的那种。

而事实上,刚看到南宫成的出场,虽然多次捧腹偷笑,觉得他幽默,但在欢笑之余,也难免会觉得他实在是贱到没人性,大呼:南宫成,你节操何在!

在序言那里,张嘉佳就开始营造了一种悲伤与孤独,惆怅忧伤无奈的气氛。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故事一开始,竟是以一种幽默诙谐的写法,用武侠的言语来徐徐展开情节,讲解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悲伤与波澜壮阔的欢笑共存的故事。

张嘉佳的书有一种让你看了会产生一种更加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的特殊魅力,无论是《几乎成了英雄》还是《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都具有这种魅力,但若论起来,毫无疑问,《几乎成了英雄》一书把这种魅力发挥的淋漓尽致。情节倒未见得有多曲折,人物也不复杂,剧情也不会扑朔迷离,但它就是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张嘉佳的文笔温柔细腻,婉转动人,柔情万丈,但却令人肝肠寸断。没错,他犀利起来,可以令人肝肠寸断,暗自垂泪,又可以令人荡气回肠,豪情万丈。《几乎成了英雄》一书不是武侠小说,没阅读过的话,几乎被其书名所骗,张嘉佳的文字充满武侠气息,却又是那么的晶莹剔透,总会引人深思,慨叹。

这本书是一本青春文学小说,但是却独辟蹊径,用一种荒诞搞怪的写法,把大学中的生活描写的入木三分,读罢,令人发自内心的欢笑,高歌,狂喜,却又令人叹息,压抑,沉闷,暗自伤悲。它表现了青春的欢笑与悲伤,未来的憧憬与迷茫,梦想的坚持与失败,现实的残酷与无奈,爱情的美好与落魄,自我的放纵与堕落,生命的短暂与脆弱,最后告诉我们,珍惜你生命中每个爱你和被你爱的人,且行且珍惜,与其用躯体和思想来对抗处境,倒不如用行动去实践来改变。

回到南宫成的话题,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安于现状,不甘受到束缚的人,他桀骜不驯,胆大包天,敢于抗争,哪怕遍体鳞伤。但是,他又是一个悲情人物,自从那个他最爱的与最爱他的姐姐早逝,再也没人能够真正的走进他的内心,他也不肯让任何人触摸到他的内心世界。平时总是一副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油嘴滑舌的样子,我们以为他坚强,甚至认为他厚颜无耻,但是事实上,他却一直活在悲伤之中。他怕再一次经历失去他爱的人的那种痛苦,他不敢去爱别人,也不敢接受林依琪与叶子的爱,一直在抗拒,拒绝,甚至是逃避,不懂得紧紧抓住,及时珍惜,导致最后失去。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想要通过南宫成来表达有关于爱情和生命的美好与脆弱吧。

看到林依琪和叶子的结局,忍不住扼腕叹息,就像叶南所言,爱上南宫成注定会很痛苦,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很多读者觉得她们好傻,我看未必,没准飞蛾扑向的正是光明。她们的死,是作者的高明,却是南宫成的悲剧。

南宫成可以自我放纵,付之一笑,高歌一曲,大醉一次,痛哭一场,却不敢坦然接受与面对,所以美好被埋葬,生命被祭奠。

这就是一场悲伤与欢乐共存的盛宴,一场繁华与落寂同在的青春,一段如梦如烟的似水流年,这是一个人的狂欢,一个人的孤独,也是一群人的孤独,一群人的狂欢。诚如张嘉佳后记所言,《几乎成了英雄》是个肆无忌惮的故事。每个人都有卸无可卸的包袱,退无可退的道路,忍无可忍的眼泪,追无可追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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