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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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文章1:转路口的爱情

文/Rahumino_文乃

在中东一个战争频发的小国中,聚集了大量的各国士兵。

萨玛在拿到粮食后赶紧跑回家,因为晚上的街上并不安全。鞋子的后跟有节奏地在一条小巷中与地面撞击。

在下一个转口,她心里咯噔了一下,看见有一名美国士兵靠着墙在抽烟,她还是决定硬着头皮跑过去,臂弯却被用力扯住。她心里害怕极了。

"嘿,你怎么还没回家!"嗓子浑厚的英语从他身后传来。正当她害怕得闭紧眼睛祈求的时候,她的另一只手被牵了过去。

她诧异地回过了头,东方人的面孔正在看着她,眼中焕发着真挚的光芒。

接着他转过了头与美国士兵说了一大堆类似于协调的话,然后光明正大地牵着她走了,还问了她的地址送她回家。

她看着他的背影一步步地跑远,直至他转了个弯。

每个晚上在那个转路口,都会有一名中国的士兵笔直地站在那,等待着送中东的少女萨玛回家。

爱情的文章2:爱情补剂

文/艾微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在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这个差一点就山穷水尽的女主角,最终驯服了众人虎视眈眈的花花公子范柳原。我们只道是颠倒错乱的巧合,但在新书《在爱情的海里,我是一条淡水鱼》里,这一切有了心理学依据。这本爱情心理学科普书告诉我们,归根结底,这是“情绪归属错觉”所造成的。

心理学术语听起来拗口,通俗点说,就是你觉得你的感性来自于这种刺激物,其实它是源自于另外一种刺激物。人的感情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心理因素,另一种则是生理因素。在很多特定状况下,当事人无法分辨到底是什么引起了他的好感。你以为心跳加快是因为牵挂对方,说不定实乃枪林弹雨导致的心惊肉跳。乱世与战争中的爱情比太平盛世时更为热烈,往往是因为这个原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古往今来,爱情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却始终带有几分神秘。直到近几十年,爱情心理学才发展成为一个令人兴奋的研究领域。迄今心理学家就情感和关系这一课题所收集的数据和进行的科学论证,可能已经超越了人们几千年来在“爱情”这个问题上的分析和判断。

乱世佳人的故事已经离我们很远了,但“情绪归属错觉”却离我们并不远。比如很多人觉得酒后特别容易一见钟情,就是因为它在捣鬼。喝了酒之后心怦怦直跳,看到稍微有点好感的女孩就误认为自己爱上了她,殊不知是酒精引起的心跳加速。《在爱情的海里,我是一条淡水鱼》的作者王婧雯,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心理系,她用专业知识解释了爱情中的种种迷思。因为曾在中国、加拿大、美国和日本等地生活过,受到东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加之生性开朗活泼,丰富的个人经历为她的写作提供了滋养。书中对于两性之间心理差异的探讨,围绕着一个个生活小场景展开,大部分案例来源于她个人或是身边的家人、朋友,相信也是渴望爱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

透过爱情表面的迷纱看到本质,才能更好地把握两性之间的亲密关系。还是拿“情绪归属错觉”来说事吧,了解了这种心理现象,可以提醒自己在遇到心仪对象时厘清自己的心跳究竟来自于心理因素,还是生理反应。

甚至,还可以利用对方的心理误区来增加对自己的好感。“以此类推,健身房里和游乐场里遇到的对象也可能出现以上错觉。虽然这是一种误区,可是当你想让喜欢的对象喜欢你的时候,也是可以利用这种小手段的。比如带对方去看惊悚片、到恐怖的游乐场玩耍、或是请对方小酌一杯,都可能让对方增加对你的好感。”

顺便说一句,时下流行的大红唇,也是一件恋爱法宝。这本书会告诉你,其实男人跟公牛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他们对红色特别敏感。相同的物品只要是红色的,男性就会觉得更有吸引力,比如红色的口红,红色的裙子。

当然,跳进“爱情的海”容易,要在海里快乐地遨游却非易事。有人感叹“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有人把爱情视作青春期的副产品,成熟前的分泌物;也有人高呼:“爱情是一场瘟疫,可免则免。”在日渐加快的生活步伐和日益沉重的工作压力下,现代人或多或少地患上了“爱无能”。这本书运用爱情心理学,讨论了当下让人们感到困惑的一些热门话题。比如,如何跟男友的妈妈相处?“妈宝”的男人为什么很麻烦?男人为什么会选择分手?分手公式又是怎样的?

这本科普爱情心理学的书,适合随身携带在手袋里,随时随地补一课,助你在情场上勇往直前、屡战屡胜。

爱情的文章3:爱情,其实是道伤口

文/一步逍遥

一直以为爱情正如火如荼,却突然发现,对方似乎不在意你的感觉了,他的行为已经脱离了你的束缚,你愿意被他羁绊,他却更喜欢向往自由,曾有过的惊喜,突然一切归零,这个时候你就会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直傻乎乎的一厢情愿的行使着自己的爱,却没感觉,他正站在原地用无奈的怜悯的眼光,讥讽地看着你。沉迷在爱情之中的人,智商确实低于水平线以下,但没办法,你爱了,就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尽管,当你体会到他的渐行渐远的心思以后,会有多么的沮丧与伤心,但现实,就那样无情的存在着,不是你用了多少的心就会让你多得到一些。爱情,本质就是这么冷酷,谁用心的多谁收拾残局。

当你所有的担忧与焦虑,已经被他视为纠缠,你会不会欲哭无泪?曾有过的涟漪,成了刻骨铭心的措手无情,这样的转变,真的令人难以接受。已经习惯了每天的相见,一天不见他,你便会胡思乱想,各种各样的猜测如野草般在心里疯长,让你坐立不安,让你无法入眠。第二天,却见他完好无损没事人一样的在游戏,对你没有丝毫的片言只语解释,对你的憔悴熟视无睹。他已经把他的本身在无意中与你分离开来,说残酷点,他的一切已经与你无关。你的感觉会如何?是不是感觉自己所做的一切很是荒诞。

爱着他,当然希望看到他不是那些坏原因让他失踪,只要看到他好好的,你那颗揪着的心才可以放下来。不满与恼怒,也只是你下意识的表现,如果,他在意,会给你一些安慰,会感动于你的关心,如果,他不以为然,视你为神经质,那么,你就该知道,其实,你已经有些多余,没有你的存在,他会好好照顾自己,说得更彻底点,没有你的婆婆妈妈,他会活得更潇洒一些。

曾经有个朋友苦恼的跟我说,我对他好点的时候,他却离我更远,我对他冷淡的时候,他又是一副痛不欲生的状态。她问,这是不是爱情。我认为已经不是,爱情是相互吸引的,不是这样的排斥。都说爱情是场游戏,游戏就有游戏的规则,短暂拥有的激情,恶性循环的空虚,产生抗体的游戏,爱已经不留痕迹。一种刻意的折磨,喜欢让爱人受着煎熬,已经背离了爱情的本意。他们只是无聊,因无聊而持续这种可有可无的游戏罢了。爱情是种可以痛入骨髓的东西,那种痛是两个人的互痛,而不是一方疼痛,一方麻木。她说她很爱,就算知道,这样的爱走下去,会无疾而终,但也是舍不得放手。她已经有点不可理喻,是哪个她痴爱的人把她变得失去了自我,然后再放开她不管,任由她迷失方向,摸索着胡冲乱撞,我为她叹息,无言以对,但,这种感情是她的,她喜欢痴迷的走下去,别人也无能为力,内心,只有祝福而已,尽管,这样的祝福有点言不由衷,但,总好过打击她撕开她伤口要温柔得多。爱是有奇迹的,也许,他们就适应这样爱的方式,不折磨不成爱,不煎熬不亲密。

沉浸在热恋中的人,是不知疲倦的,爱是可卡因,能刺激得你整个神经系统极度亢奋,与心爱的人没日没夜的缠绵。当你感觉疲惫了,那是爱情需要休整了。与其,让爱执着的死于自己的舍不得放弃中,不如给爱一个自由的空间。也让心爱的人一个调整的机会。你会知道,以退为守的战术,永远是上策。一旦放开,自己也会回到一个放松的状态,松懈得什么都不想做,不想说,只想呼呼大睡,死了般的沉睡,让思维真空,让情感空白。木偶般的活着,无痛无爱。苏醒了,偶尔会想起他,眼泪会夺眶而出,那种热恋时动不动就委屈不满的情绪,还是胀得你心疼,但,你再不会任性的对他发泄,不会再自私的一味强调自己的感觉,想要他哄要他怜。而是情愿自己一个人静静的流泪,伤心,相思,把爱压在心里,想到另一半的他也许会如自己一样,偶尔的想念,偶尔的心疼,想着有个人陪着自己体会着同一种感情,也是种幸福。

不要认为哭着谈分手的人都是自虐狂,不懂得珍惜,其实,他们很深爱,更懂得怎么样把对方铭记心中,既然知道,爱情是个短命的玩意,何必等到它寿终正寝,与其麻木的无疾而终,不如挥剑斩情丝,把这段感情封存在心灵的冰柜里,当寂寞时,失落时,烦恼时,会想起那个自己倾心相爱的人,依然会落泪,依旧会痛楚,不管多少年以后,再相见,依然想拥抱对方,依然会温柔如昔,那是人生的甘露,珍贵稀有。如果一味的让爱情痴情到底,换来无数次的没有结果,就算好不容易能修成一次正果,却已经被亲情侵蚀得面目全非。当人生迟暮,除了身边那个完全亲情化的老伴,已经记不得此生中还有谁能够让自己怀念,算不算一种悲哀?而那个当初让自己心如刀绞的人,却是你此生中最刻骨铭心的爱,是飘散在你肺腑间的那一抹伤感,思念游走在你全身的经络里,虽锥心刺骨,却痛得那么满足甜蜜,那种回忆如一只穿越骨髓的温柔的手,可以给予你穿越时空的安慰,抚平你内心的创伤,他已经嵌入你灵魂,伴你生,直到死。

爱你,不哭!这是所有恋人相互之间给予的承诺。可是,爱你了,怎么可能不会哭?眼泪是爱情的催化剂,值得流泪的感情,千梦难寻,值得流泪的人,难以遇见。一旦爱了,便喜欢受他作弄,喜欢被他欺负,愿意为他流泪,为他心疼。热恋时,根本不敢去想有离开的那一天,仿佛两个人成了一体,血肉相连,分离了就无法活,而当真面对分手的时候,却发现,无论你怎么伤筋动骨,怎么痛彻心扉,都不会死。这就是要命的爱情,可以让你醉,也可以让你心碎。当爱情搁浅,恋人们从开始的恩爱呵护到相互的倾轧折磨,分分合合痛苦纠缠,无非验证着一条真相:谁不会因为谁的离开而不能活,海誓山盟是最明显的弥天大谎。

爱情,其实是道伤口,只有那种撕裂般的痛,狂流的血,才让人全心全意的呵护和重视,所谓甜蜜的爱情,就比如好了的伤疤忘了痛,甜能生腻,不能让人永远回味,甜蜜的爱禁不住白开水般的时间稀释,久了,就找不到甜的滋味,变得寡淡寡淡,令人反胃。只有撕心裂肺的痛,痛得你体无完肤,才可以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但是,是伤口总会弥合,就如爱情,再浓烈,都会变得淡薄,爱之火燃尽以后,只剩下一缕轻烟,让你无法抓住的轻烟,在你忧郁的情怀中渐渐散去,会让你失魂落魄,会让你泪流满面。这就是我们为之要死要活的爱情,无法逃脱命运的摆布,在我们意犹未尽的时候,它已经随风飘逝。

当爱,成了心灵上一道无法割舍的伤口,若想痊愈,除了你曾深爱的那个人,别无良药。当爱走不下去的时候,离开,也许是最好的爱他。

爱情的文章4:爱情,别来无恙

周馥自觉这辈子没恨过什么人,除了段清逸。

同事小语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与段清逸合作一次后,便彻底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乐此不疲的向她灌输腐朽思想。

段总真是英俊潇洒啊。段总真是太有男子气概了。段总真是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

周馥背着她暗暗呸了声,段清逸会是梦中情人?简直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噩梦,套句童雪的话来说,丫的就是一衣冠禽兽。

不过,对现在的周馥来说,他们早就已经切八段,没有任何关系了。她成功的逃离了他的魔掌,重获自由。

刚转过一个弯,一阵冷风迎面吹了过来。周馥下意识的将身上的羽绒服裹紧,还是觉得冷风直往身上钻。她穿着淡红色的羽绒服,小短裙,长马靴,脖子上是红灰相间的围脖,戴着顶毛茸茸的帽子,看上去真像是个时髦的大学生。

大学?周馥只能苦笑了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呢,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遇见了段清逸。

她埋头继续走着,左手边有些昏暗的楼道里突然窜出一个人影,她慌张的往后退,却不知道磕上了什么,细脚高跟鞋一崴,脚扭了。

她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大半夜的要加班,还被一个醉汉撞得扭伤了脚,心里实在气不过,待看清那人,却立刻转身就想跑。

她不是怕,而是见了他就恶心。

周馥你给我站住。段清逸吼了一声,几步上前便扭住了她的胳膊。

她脚疼的厉害,挣了挣胳膊还是给他抓得紧,心里的火更大了,骂道,段清逸你个混蛋,快给我放手!

他自然不会那么听话,手指一发力,便将她拉到了面前。

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她极不情愿地抬头直视他。

他真的是喝醉了,眼神似乎有些涣散,脸颊也在路灯的照射下显得有些红。

周馥记得段清逸是那种一喝就上脸的人,几杯啤酒下肚,能从脸红到脖子根。现在这幅模样,不用猜,准是又喝挂了。

他瞪着她,那眼神像是要将她生吞活剥。

你凭什么说我混蛋,凭什么?你以为你就那么了不起,还不是转眼和别的男人牵扯不清,又有什么资格说我。

她觉得自己真是快要给他气炸了,明明出轨的是他,还带到了家里来,她傻不拉几的到那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充其量不过算是他的同居人,又不是老婆,有什么资格管他找什么人鬼混。

周馥也不是个执拗的人,她认栽,算自己眼拙,看错了人。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搬了出去,连一起买的一对杯子,抱枕,小乌龟,统统都带走了。

可是她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就没再打电话过来。

混蛋,臭男人,有种就永远别再找我。周馥对着电话愤愤的说,立刻掏出手机将段清逸的号码给删了。

可现在这是算怎样?竟然来指责她勾搭男人,丫的想推卸责任也不带这样摸黑人的。她听了那话气就不打一处来,揪着他的衣领就开骂,段清逸,你想借酒装疯找别人去,别在我这胡言乱语,敢再乱说话,小心我找人揍你。

段清逸是醉了,哪里还听得出她是真的生气了。找人揍我?我就知道你有男人了吧,你让他来啊,看我不废了他。

周馥觉得她一定是疯了,才会跟一个醉鬼在这儿疯言疯语。她让他松手,他不放,反而揪得更紧,她火气上来,长马靴一脚踹了过去,趁他痛得松手的空当转身就走。

没走几步,就听到背后轰的一声,她回头一看,段清逸高大的身躯已经歪歪斜斜的躺在了地上,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你就会让我放手,每次一吵架就让我放手,就放了那么一次,你就跑到别的男人怀里,你说,那次我为什么不抓紧你,为什么没有,为什么?

她继续往前走,才懒得理他。可那双脚偏偏不争气,犹豫了很久,还是退了回去,轻轻踢了他两脚,问他有没有事,他只是哼哼了两声,依旧没动。

说实话,她真想把他丢在这儿,可仔细一想,他待她终归还是不错了,至少在发现他出轨以前,他从来没有打过她骂过她,甚至算得上是关怀入微。真把他丢在这儿,铁定冻死。

她拦下一辆出租车,拜托司机扶他上车后就想离开,可是司机说客人醉得不省人事,不能让她走。她无奈,只得一路送他回去。

从他口袋里掏了钥匙,开了大门,扶着摇摇晃晃的他进去。臭男人真是重死了,不过力气也大的惊人。以前他总是爱抱她,而且是那种标准的公主抱,就像莫绍谦一样。可惜她没有童雪的清醒,因为每一次她都以为自己真的是公主,而他便是她命中注定的王子。

等到她终于将他安置在床上,又很好心的拿毛巾替他擦过脸,在床边坐下来休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肿得像个馒头,真疼。

她瞪了眼躺在床上睡的跟猪似的男人,真想一巴掌拍死他。她觉得自己真命苦,平白无故的受这样的罪。正抱怨,一只胳膊缠了上来,猛地将她按倒在被子里。

周馥又气又是怕,随手一巴掌就扇了过去,正巧打在他脸上,段清逸你还想发什么疯,快从我身上下去。

段清逸没说话,只是支着上半身看着她。那眼神周馥太熟悉了,以前他就爱这样看她,眼波像一趟水,然后她就化在了他怀里。

可是这一次他才不会。混蛋,流氓,给我滚。

段清逸眉头皱了皱,似乎是嫌她太吵,想办法叫她没法说话了。

周馥觉得自己真该好好反省下,怎么就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了两次。早晨醒来,她多希望自己是在做梦,看到的不是熟悉的窗帘,不是熟悉的卧室,胸口更是没有搭着一只臭男人的胳膊。

她觉得现在最好的选择便是溜,就当时被疯狗咬好了。可是身子刚一动,他就醒了。

可以的话,她真想立刻找个地洞钻进去,这个样子跟他面对面,一定会被他笑死。

死就死吧,她闭上眼,背对着他,巴望着他醒了就赶快滚,却没想到他竟然异常温柔的说了声早。

早个屁。

她装睡,不理他,他却将她的身体转过来,说,周馥,再上了我的床,你就别想跑第二次。

她愣住,这算什么跟什么?刚想开口骂,他却又堵住了她的嘴。

臭男人,大清早的,精力太旺盛了吧。

周馥想她这辈子算完了,怎么又中了这男人的桃色陷阱了,更可恶的是,这男人像是吃定了她,缠住不放了。

爱情的文章5:爱情,镜花水月一场

文/几米宝贝

这是一件男人间炫耀的真实的风流韵事。

乒乓球馆的教练走马观花似的换了N个了,都是很年轻的帅哥。年纪小小的就已经是乒乓球教练,他们也都是乒乓球运动员,很小的时候便开始乒乓球的训练。球打的很好。

林与他们虽然年龄相差的大,但关系却很亲近,单位相邻,住同一个宿舍。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聊什么呢?聊女人。

最近,馆里已经接连换了三个教练了,大多待不长久,他们都在大城市里生活过,心思野了,加之年轻没定性,工作换的频繁,年纪虽不大,却大多经历丰富,阅人无数,因为职业缘故,接触过的人,哪个国家的都有。

乔是第N个来到球馆的教练,长得高大英俊,细长深情的眼神,很像韩剧里的男主角,他曾在W城国家级乒乓球基地训练过。基地经常有外国乒乓球爱好者来参观学习,成绩优异的乔经常做陪练,与各国的乒乓球爱好者们切磋球艺。

一场艳遇在这里发生了,纯美的像影视剧的情节,像漫画里的男女主角。

那一年,日本的乒乓球俱乐部组织夏令营来基地交流学习,俱乐部老总也就是团长的女儿绘梨衣,十六七岁的年龄,如花般美的让人心颤,她是个乒乓球运动员。在与乔对打练习中,乔毫无怜香惜玉之心,轻松的将其打的落花流水。

几场比赛下来,绘梨衣看乔的眼神就开始不对劲了,充满少女的崇拜。乔不懂日语,她让翻译告诉他,晚上邀请他吃饭。席间,绘梨衣吃的很少,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乔,总也看不够的样子。被这样品色的美人盯着吃饭,那滋味可想而知,盯的乔心里直痒痒,但人家总归是个外国人,摸不清楚情况,脑子里虽有非分之想,却不敢轻举妄动。

吃过晚饭,绘梨衣对着翻译说了一串,乔听不懂的“外星语”。翻译眼神暧昧的睇着乔,告诉他,绘梨衣让他送她回酒店。

乔当时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这日本娘们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他问翻译,为啥让他送?那女人明明有车?再说他也不知道这酒店在哪里?有啥好送的?

翻译挤挤眼,说让你送你就送,问那么多干嘛?好事呢…

乔便钻进车里送绘梨衣回酒店。

进了房间后,对于乔,如同是进了天堂。绘梨衣的举动,让乔呆住了。她鞠着躬女仆一样,帮他脱下外套,然后跪在地毯上帮他脱掉鞋子。低眉顺眼的,恭恭敬敬的伺候他吃喝。就在她伺候完毕,乔看电视的时候,转身的功夫,绘梨衣不见了踪影,乔听到卫生间里传来哗哗的水声,绘梨衣扔下他跑去洗澡了。

乔这心里和猫抓一样,心跳有些加速,脑子里快速的转悠着下一步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这日本娘们咋想的。

十几分钟后,绘梨衣只裹着浴巾站到他面前,湿漉漉的长发贴在桃花样的脸颊上,美的如出水芙蓉。乔当时还在安慰自己,什么事都没有,一定是日本女人都这么开放,裹着浴巾也可以见人的。

没想到的是,绘梨衣接下来满面通红的说了一句话,很生硬的中国话,她一个字一个字的蹦着:“我,喜,欢,你。”她脸上带着红晕的样子,看着清纯可爱,乔失了魂一样的,机械的回应着,“我也喜欢你”。

话音刚落,绘梨衣解开了浴巾…

乔原本以为,这日本女人真是热情开放,才见面就如此疯狂投怀送抱,自己定是走了桃花运了。让乔意外的是,绘梨衣竟然仍是个处女。

她在基地六十天,和乔整整耳鬓厮磨了六十天。

临走,上飞机前,绘梨衣在机场哭的几近休克,守着父亲和众人,死死抱着乔不肯松手。哭喊着恳求父亲让自己留在中国,留在乔身边。

但留下岂是那般轻松容易的事呢?绘梨衣终是离开了乔,临走,还给乔留下了定情信物,乔回去打开那精致的小盒子,几年后,想起那定情信物,乔仍会忍不住笑。原来绘梨衣送给乔的是自己最喜欢的两本漫画书,《樱桃小丸子》。少女眼中认准的浪漫爱情,在乔眼中也不过是艳遇中的一场,就像他后来又遇到的法国女人。

爱情,不过是镜花水月。

爱情的文章6:爱情,是木槿的花语

文/曾学诚

春花醒来时,满房子里白色的背景中,皆是陌生压抑的感觉。唯一熟悉的是他那件浅灰色的外套,胸襟前那小朵怒放的木槿花是春花亲手绣上去的。

手术后的剧痛依然一阵阵袭来。春花没想到他会出现在病房。

头还是昏沉沉的,可是,躺在救护担架车上被推进手术室的那一瞬间,春花的脑子里特别清醒,算定自己再也出不来那间吊着硕大无影灯的白色房间。

一年前,春花被查出得了乳腺癌。来医院检查化验时只有自己一个人。去拿化验结果,当那个戴着眼镜,肤色白净的男医生问她,怎没家属来时,春花只是努力地在脸上挤出一丝微笑,没做回答。男医生说:“你的病必须住院治疗”。春花当时只轻轻地说了一句:“我得回家和我老公商量一下”。

炎热的盛夏,校园里安静得只有那株苦楝树上小鸟的呢喃。还有那不知疲倦的知了,忽停忽现地知了春花的心事。校园四周的木槿树,粉的、红的、黄的一片花儿无拘无束、争先恐后开放,泼洒一地昂然夏色的影子。

春花是这所县城初级中学的老师,30几年带了多少个的毕业班已不记得了,那些孩子一个个像小鸟远飞,只留下早晨的朗朗读书声在春花的记忆里。

一有空,春花喜欢在校园的周围种花弄草。不事张扬的木槿花,围了校园一圈。一到夏季,木槿花恬淡从容的悄然开放,宛如面容清秀,略施淡妆遮不住天生俊美的女子,站立在校园一隅,那种脱俗的风景,是春花最爱凝望的。

那年,春花评了先进,去省城领奖,在闹市的橱窗发现一件男式外套,浅灰,时尚的领子很好看。一看价,是她两个月的工资。但是,春花一咬牙,还是把那间外套买走了。她要送给她的爱人。结婚几十年,每回上省城,春花都会买好看的衣服给他。

午后的阳光从西面的窗子斜斜的射进来,将他一头秀发染成淡淡的褐色。他站在病房的窗前打电话,丝毫没有注意到春花的醒来。病房里很安静,春花注视着他的背影,第一次感到他也老了。

春花和他结婚的年数与教书的时间一样长。但是,从结婚后不到一年,就开始争争吵吵的过日子。春花已经不记得,多少个凌晨在某个朋友家里的麻将桌上找到他。然后,默默地等他打完最后一圈,天已拂晓,他们回到家,有时争吵,有时连吵的力气都没有,他蒙头就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春花做熟晚饭,叫他起床吃饭。饭碗一丢,他就又匆匆出门,不知去那家人的麻将桌上,春花喊也喊不回来。几十年来,他是在酒精中和麻将台上过来的。

输得没钱了。他才会歇几天麻将。然而,春花上课去了,他会把家里一切值钱的东西拿去变卖。春花买给他的衣服,新新的买回来他就是不穿,一件件给他拿去熟人的服装店里贱卖。看着他一回回沉迷麻将的样子,春花很想发脾气,那张自从结婚来朝夕相处,但却让春花不得安生的脸,很多次春花想狠狠的甩上两个耳光然后上法庭离婚,想和他从此再无瓜葛。

可是,在他面前,春花偏偏就提不起脾气。她只能在无数个无眠的夜里,静静地等他回家。

为了他,他可谓是把自己折磨得身心俱疲,可她无法恨他,既然无法恨他,就只能恨自己,恨自己走不出他的世界,恨自己心甘情愿地在这个怪圈里挣扎。

今夕是年,岁月在春花的额头刻下一条条的沧桑,一生一世,春花只钟爱木槿花。学校的花园里,满园的郁木槿花树都刻着春花岁月的痕迹。岁岁年年,木槿朝荣,春花独爱木槿花树永恒不变的爱的信仰。

春天,木槿花稀稀落落地开,夏天来临,木槿花就缀满枝头。整个夏天里,无论是高温、风雨,木槿始终安然地盛开着自己的花事。绝不因外界的袭扰而懈怠放弃自己的繁华的初衷。即使入秋,依然是夏天的盛装,不让季节打上落败的烙印。

很多年前的一个深夜,春花去参加一个同学的婚礼回家,喝多了的春花一个人在街上摇摇晃晃的走着,一辆小车呼地在她面前急刹车。春花晕晕地倒在他的车子前面,幸好他刹车及时,才没有撞到她。倒把他吓的魂飞魄散。可是喝多酒的春花,却错把他当做TAXI司机。不由分说的上了他的车,并丢给他二十元钱,一定要他送她回家,却说不清楚家在哪里。

从那天起,春花不可自拨地沉陷在他的城池。

在这座小城,他算是有能耐的人,在县里给领导开车,吃香的喝辣的。春花那时也不知道,那么多追求她的人,而她却偏偏喜欢把自己的行李衣物还有她自己统统塞进他的世界。

春花教书的学校是县城最大的中学,虽收入不高,但春花省吃俭用,不仅足够自己生活,还能存下一点钱。

双休日,春花会在午后端把藤椅安坐阳台,很安静的对付膝上的一本书,然后在别人的故事里泪水涟涟。或者听一首歌,反复地听一整夜。

有首网络歌曲《木槿花》,是歌手袁泉唱的。春花很喜欢歌曲开头是一段独白:冲绳有很多美丽的花朵,随处可见,颜色都非常地绚烂,非常的纯粹,但并不做作。木槿花语是一种坚持,温柔而感性的坚持。春花说服自己,爱的路是自己的选择,没有强迫自己。

平时,家里的生活收入总是春花的工资维持着,他很少拿钱回家来。发病住院后,春花拿出三千块钱给他办住院手续。住进医院不到几天,三千块钱就花完了。春花的娘家人,开始声讨他,要他拿出钱来给春花治病。

可是,他却说没有钱。这下子可把春花的家人激怒了。他成了众人批斗谩骂的对象。

春花看着每天吵吵囔囔的家,决定出院放弃治疗。态度十分坚决对他说,没有钱就不用治了。这个病也是治不好的,拿钱打水漂……

春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弥留之际,她恳求出去喊他们的父亲来。子女们疑惑的走出门后,春花抓住他的手,要他把箱子底下一本书里的一个信封拿出来。只见里面是一个五万元的存折和一份遗嘱,上面写着:孩子们,妈妈走了,这五万元留给你们的父亲养老,任何人不得动用,他一生不会存钱,希望你们要学会节俭生活。

春花对他吃力地嗫嚅道:老公,尽管你这一生,对我不好,但我坚持一如既往的爱你。我这病是治不好,没拿出这钱来,让你挨大家的骂,我想治到最后还是人财两空……这钱往水里丢……不如留给你,你下岗没有劳保,自己有几个钱心里踏实……

他见此,一下子扑在春花的身上失声痛哭起来,哭得直捶自己的头,扯自己的头发……

那首《木槿花开》从邻居的窗外飘进来

“木槿花朝开暮落,

但每一次凋谢都是为了下一次更绚烂地开放。

就像太阳不断地落下又升起,

就像春去秋来四季轮转,却是生生不息。

更像是爱一个人,也会有低潮,也会有纷扰,

但懂得爱的人仍会温柔的坚持。

因为他们明白,起起伏伏总是难免,

但没有什么会令他们动摇自己当初的选择,

爱的信仰永恒不变……”

爱情的文章7:爱情,曾经幸福过

文/陈言松

你不再属于我,但我一直活的很好。

爱情如今早已不是我唯一的话题,那是个没有句点的永恒,只是偶尔会在深夜的记忆里轻轻将你托起,然后小心翼翼的转过身去,抹去眼泪,难过的微微一笑。不轻易将你提起,不深刻将你记忆,放在不深不浅,不悲不喜的那个位置,会在某个纪念的日子,说一句我爱你。

有人说人生只需谈三场恋爱就足矣,一场青涩的初恋,一次深刻的热恋,还有一辈子的婚姻。那么,我剩下的只是这最后一场,华丽而不宣扬的爱情,所以,今天起,不轻易说爱。感谢小唐,感谢LJ。第一次涌现结婚的念头是在庐城的摩登经典,第二次是在上海静安,我深知这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将会在每个角落的每个辰光里,这个感谢也将会在与你相遇相知的每一天。

虽然在每个对过去的思念中,痛苦煎熬,辗转反侧又或是泪流成海,但我不得不去明白并且告知自己,如今,即使我们所有人再回到那个原点那个位置,也不再会像从前。爱情的本身就像是一面镜子,每一次的争执就会起一道裂纹,久而久之,争执越多,裂纹愈多愈深,终将碎裂,碎裂的镜子怎能拼凑从前?

我开始不在悲伤的分手后,删除一切你我的关联来避免我的思念,你终于只是我Q中平常的一个ID,手机里最简单的代码,它们在那里安静,便不再翻阅。我给自己的心腾出一个位置,那里,没你没我,只留给了未来,一片旷白。

家中的绿萝已从数月前的一盆变成两盆,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甚是欣喜。爱情亦是不过如此吧,从一个人走向两个人只是时间的过程,在历经过之前的爱情后,未来只会越加珍惜。在前者身上未能体现的情感,总想着在下个身上弥补,带着虔诚,或许只是求得心安,但会领得些爱情真谛。

你幸福过吗?

当美嘉在图书馆的黑板上写下这几个字问弘树的时候,我不禁也在心中叙已万千,是的,你幸福过吗?她们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幸福过吗?或许我也会回答幸福过,但是一定得加上个曾经,曾经很幸福。足够了吧?知足了吧?如果拥有过的人都在这里无病呻吟,那么那些从未曾拥有过爱情的人呢?

于是,我从几米远的回忆里爬出来,悲痛与幸福客观上一直是相对存在的,是在一条直线的两端,就看你用什么样的态度去理解去包容。有些人在爱情中迷失自我,会渐渐滑落到悲观的那一边,有的人则会高瞻远瞩,有理性的选择走向幸福的那端。可是,最终我又会滑落到直线的哪一端呢?我想不管我是处在什么样的位置,至少爱情不是水中月镜中花,能体会到这其中的内涵,或许会没有遗憾。

有些人的爱情在历经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我们依旧还能听到一如既往的抱怨,可能在平时你觉察不到,当你们在每次争吵过后就会自然的发现,从自己的口中只能听到对方的种种恶劣和不满,这种现象往往是归根于两个字:沟通。彼此缺乏沟通,从不沟通,又或许是难以沟通。

记得我在和LJ谈恋爱的时候,我反复强调的就是沟通两字,有沟通才有未来。不要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了就什么都无所谓了,偶尔的相敬如宾都是很重要的,不要让两个人的小矛盾在不沟通的情况下积累到一定的高度,那样只会在争吵过后,彻底的爆发,激化,难以收拾。

也不要去反复的强调自己的付出,刻意的让对方知晓你的牺牲。爱情是没有正常逻辑的,是不计较谁或谁的付出多些牺牲大些的,有的人觉得自己抛弃一切为了追随你,疏远了朋友,放弃了工作,专心陪着在身边那便是爱情。有天,当被抛弃,便悲从中来,抱怨不休,其实这些都是很自然很平常的,你这只不过是又恢复了自由身而已,何必忧伤呢?

不是很知道爱情,但却相信在某个街角的风中,是有一位知性的女子,在安静等待着我大步的走上前去,拥抱着给她温暖。彼此之间不需要太多言语,甚至无需寒暄,有着与生俱来的温存,熟悉的味道,相同的频率。

蓝天白云间,我信仰着,不做那个只在窗外遥望你幸福的男人。我在对黑夜拥抱,感谢每一天让我与黎明相遇,于是,路灯不再昏暗的可怕,旅行不会寂寞的难耐,深秋也不再感觉孤零。

爱情的文章8:只是那一刻 我望见了爱情

只是那一刻 我望见了爱情那是仲夏的午后

我像往常一样地在后街的冷饮店

只是那一刻

我望见了你

你腼腆的微笑

简单地要了杯泡沫绿茶

我静静地欣赏你阳光的脸上

流畅着晶莹的热汗

你穿着一身运动装

那么精神

像一季的凉风全部吹在了我的内心

我时而恍惚时而清醒

多年以后的现在

我才真正明白

只是那一刻

我望见了我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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