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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文章1:老家的年
文/邱化香
搬来小城的十年,觉得年味越来越淡了。前几年我爷爷在世时,陪父母必须的回去,还能感觉到些喜庆的气氛。爷爷去世后,父母也就不回去了,年味在记忆里越来越远了。在老家时,一进腊月,或头进腊月,还或是更早些,那些混的好些的,甚至要提前到刚进冬闲时,大姑娘小媳妇的,就开始约合谋划着,进城买衣服了。庄户人家,奔波劳作了一年,平常可以省的,过年,那是一年中最大的好日子,也是最隆重的日子。是怎么也得奢侈一回的,365天只过一次年,男人差点不要紧,只要备足他们的烟酒。女人和孩子买衣服是最重要的,情况最差的,就是借钱也是得买的,因为是过年了嘛!南来的,北往的,打工的,上学的,不管千里万里,都会尽量赶回家里,过个团圆年。老家的村子,逢三八是集市,没进腊月时,早已灌好了香肠。进了腊月的集,人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买干货了,海米,木耳,海带,粉皮,松花蛋……但凡能留住的,就尽早的准备着。到了小年,二十三这个集,就买肉了,是过年的肉,一般好点的家庭,是要买个后座的(老家的土话,猪的后臀部的一半),平常卖肉的,你买,他只敢给你割十七八斤,可这个小年集不一样了,最少给你割二十二三斤,甚至到四五斤。卖肉的也看人下菜碟的,他看看那憨厚好说话的,我知道的,最多的有割到二十八九斤的,割下来了,也就这样了,谁也不会再让割回去,因为过年了嘛!用肉的地方多着呢!诸多年货里,肉可是最重要的东西。二十三是小年,晚上要包饺子的。后座买回来了,就先割下来五花的肉,切成小方丁的肉馅,包饺子用的。瘦的里脊肉,也要切下来,切成手指长短大小,淹起来,用花椒面味上,要在二十八九炸菜时用,挂糊或挂蛋清炸成里脊肉。肉皮也要切下来,切成指甲盖一样的方丁,放在花生米和大青豆里煮咸菜用。还要切下些瘦的,五花的,切成半个手掌大小,煮肉用,有的会配上鸡或是牛肉的。一个后座,就剩下那个大腿骨了,这个也很有用,要留着酥菜时放在锅底,支锅用,一个后座就这样瓜分处理净了。二十四,发上面,就扫屋了,就是打扫卫生,跟平常不同的,就是这次连屋顶都要清扫的,里里外外,彻彻底底。下午面发好了,就蒸干粮了,老家管大蒸包跟馒头叫干粮的。很多的人家是二十四夜里蒸的,因为白天人来人往的,正好蒸熟了,来了人,让人吃吧!不情愿,不让人吃吧,挺熟的,也不好意思。平常无所谓的,过年的东西就不一样了,团圆饭的东西,自家人还没到全吃呢,外人先吃了,有计较的。所以,大多数的人家是晚上蒸的。包子有猪肉丸的,牛肉丸的,白菜馅的,萝卜馅的,干豆角馅的,豆沙馅的,还要给小孩子蒸十来个红糖包。还要蒸两锅大馒头。蒸完了就会到了二十五中午或下午了。蒸完也不能歇的,因为二十五是镇上的大年集,要去赶的,买鞭炮啊,年画啊,小桌椅啊,那些村子的集上没有的,用的着的年货。二十六七的就拾掇那些炸菜用的东西,洗藕,煮萝卜剁成沫,收拾鱼。煮肉,煮咸菜,酥菜。二十八九的炸菜,就是切好的里脊肉,藕盒,香春芽,萝卜丸子,豆腐丸子,豆腐片,要炸满满一大簸箩。年三十就包饺子了,有很多的人,还要去镇上赶个逛荡集,年是没有买完的,有事没事的闲逛逛,有忘了的,用的着的再买点。逛一圈,本来买过了的鞭炮,有便宜的话,还是可以再买些的,过年了嘛!三十中午,该回的基本都回来了,团圆饭,当然是炖的有鱼有肉的过年菜哦!吃完就包水饺了,要包大年初一一天吃的水饺。女人们包水饺,男人们贴对联。包着包着,就三四点钟了,有忙活完了的,就开始放早已准备好的鞭炮了。鞭炮声声,由近及远,由远再近,噼里啪啦,大街的地上,厚厚的鞭炮的碎纸屑,红红的,黄黄的,五颜六色的,大红色居多的,到处都是,一派的喜庆景象。大年初一拜年。年初一,是一年中最好的一天,女人孩子们,都穿上了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兴奋的孩子们早已捂着口袋里的压岁钱,去找小伙伴们显摆了。女人们则在那里三五成群的争奇斗艳。所有的人,喜气洋洋,满脸的笑靥。都是好好的,见面都问好的,说最好的话,最好的祝福献给所有的人。那么美好而隆重的年味,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年龄的增长渐渐远去了,日子的富裕和物质的丰盈,使得油盐酱醋茶,失去了想象中的味道。一切的一切,都在变的浅淡,没有了原来的浓烈……
十年的文章2:落进生命的梵音
文/墨冷绯
十年,天府水盼白鹭齐飞;百年,芙蓉花待锦绣勾描;千年,望江楼等明月重圆。是薛涛笺上墨痕的轻吟,是草堂溪畔小花的呢喃……听听落进生命的梵音,老成都阳光正浓,岁月静好。
竹中红颜明月倚楼
漫步望江公园,风的脚步是轻的,竹的梦境是纯的,连小石子的心也是软的。老城都的记忆在这里不曾增减一分,忽然想起苏轼笔下的“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竹林掩映,忽现一朴素小楼,线条流畅,装饰典雅,斑驳迷离中,似有一倩影于云雾中等候。那淡雅而美丽的竹笺说:老成都是宁静的,有韵味的地方,它赋予了她诗情和笔下隽秀的文字;那孤单而沉重的坟冢说:老成都是惊艳的,风云涌动的地方,它赋予了她近乎传奇的一生也给了她相等的心痛。那细致而清秀的画像说:老成都是一个安然但不普通的地方,我只是有幸做了它的过客并化成它文化海洋的一滴滴小小水珠。
大树葱绿,惹得阳光倾醉,河岸长廊,看白鹭飞过晴空,彼岸美好。望江楼上望江流,江流千古,江楼千古。朱红的漆柱,乌黑的檐瓦,自然扬起的檐角把明月轻轻勾挂。木阶嘎吱嘎吱地告诉我:老成都的文化是在薛涛笺上浸染过的,是在盖碗茶中沉浮过的,它不会被埋没,并将以独一无二的光芒在漆黑的世界闪耀。
静听着主楼女子的诉说,忽然觉得应找个时间离开红尘,返璞归真。
溪畔苍颜风雨打楼
闲游杜甫草堂,一花一草皆染上诗情,连小桥流水都会选择最合适的节拍与这里的景致契合。不知为何,站在小桥静看流水,竟回想起陆游的“伤心桥下绿波春,曾是惊鸿照影来。”
阡陌小路感慨:老成都是和平的,没有波澜的。他曾携妻子悠闲走过,苍老中又带着一丝稚气;角落古树叹息:老成都是易碎的,禁不起离别的。大多人来了便不想走,但他却含泪被割开了。草屋沉吟着说:老成都给了他灵魂的归依,铸成他记忆中不会风化的一角,他因老成都平静,老成都因他沉静杜甫终究是为老成都添上了浑厚的一笔。
轻叹笔墨浓香的禅语,在某一瞬间豁然清醒,一杯清茶,聆听内心。
芙蓉旧颜阳光敲楼
四处散步,那些倾城的光阴如掠影从身边而过,不扰一丝风月。
芙蓉花说:老成都是干净的明媚的如梦一样绮丽的,它没有杂质,像素颜的女子不施粉黛便足以倾城。
银杏树说:老成都是缓慢的热闹的如灯火一样温暖的,它有街边叫卖的此起彼伏,也有小铺面上的糖糕面点各式各样,琳琅满目。
云说:老成都的阳光照在小楼上,胡同中,巷子口,一切都梦境都有此装饰。
风说:老成都的孩子跑在小院里,集市间,河流边,一切都是有活力的,无比纯真,纵使十年光阴,也许也不会再遇见第二个这样的笑。
感悟花木的真言,细细体会懂岁月的原貌,一颗心,简单无累。
这里的一切仿佛在我生命里静止,把并不契合的开始与结局绕成一个圈。那年落在肩上的阳光还在书的扉页说着温言细语。
时光荏苒,白落梅的“浮云吹做雪,世味煮成茶”在脑海中萦绕。会眷了,渴望可以为我驻足的一片深幽;会累了,奢求一处可以供我肆意的宁静……一切都散在了老成都的你墙上,那里爬满了白色蔷薇。
爱,无声无息,如你的声音,流淌在我的血液里。
摘一朵芙蓉,让它随水飘下吧,这是我对老成都最深沉的记忆,我相信,在梦里,你会续讲那一年的断章。
十年的文章3:悼念堂哥
文/曹含清.
堂哥,你去世已经十年了,这十年时间过得真快,转瞬即逝。在逝去的时光里,人世沧桑,万物代谢,而你定格成相册中永远的微笑,凝固成我内心深处永恒的怀念。
记得上学时有同学欺负我,你总是挺身而出,勇猛地摆平对手,让我对你钦佩不已。你辍学后到砖窑厂做苦工,又到饭馆做学徒,后来到新疆摘棉花。你小小年纪饱尝人世的艰辛。
你十八九岁背井离乡,到江苏一家印染厂打工,每年仅在春节放假时回家几天。在这短暂的几天内,你除了陪伴伯母做家务之外,还会和我一起在空廓的田野里散步,去沙岗之巅晒太阳。
日子来去如飞,你渐渐学会抽烟,越来越沉默,变得更加老成稳重。
那是十年前的春季,我在外地上学,一个周末我坐长途汽车回家,刚到家就听说你在江苏受了工伤。我本以为你在医院治疗,可是母亲说你已经永远地走了!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母亲说前日凌晨三四点钟伯母拍响我家的铁门,流着泪说刚刚接到江苏的电话,你在工厂上夜班时被一堆倾塌的货物砸中,救护车来时你已经没有心跳。母亲听后双腿瘫软,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
次日下午我返回学校。我坐在汽车上回想起很多和你在一起的往事,眼泪纷纷滚落下来。两日之后,伯母抱着你的骨灰盒从江苏回到村庄。你安息在贾鲁河岸的沙岗下,遥望着我们世代生活的村庄,遥望着无穷无尽的未来。
秋冬交替时,伯母又想起你,说你孝顺懂事,当你吃到肉丝总是拿着筷子夹到她碗里,说着她嗓音哽噎,泪眼模糊。她又说晚上做梦老是梦到你。天气转冷,不知道你在冥世是否受冻挨饿。农历十月初一鬼节那天,伯母买来几件厚衣服在你坟前焚烧。若有魂灵,愿你吃饱穿暖,无忧无灾。
堂哥,你去世后,我常常思考人生的生死问题。生是上苍赋予我们的的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其中会有痛苦,也会有快乐。死是将生的权利剥夺,是人生痛苦与快乐的终结。与死相比,生是一种尊严,更是一种幸福。我总以为活着就是一种幸运,为尊严与梦想活着更是一种幸福。
堂哥,我常常不相信你真的去世了,总觉得有一天你会突然回来,微笑着出现在我面前。
我总觉得你的死是一场噩梦,梦醒了,天也亮了,你一切安好。
十年的文章4:再见,美丽足迹
文/两小无猜
阔别了十年,我再次踏上了这片土地。
那天,脑子很乱烦心的事太多,让我好想摆脱一切束缚做个自在的人,这种欲望太强烈一时没有控制住,就彻底的放纵了一次。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就一路开车来到了这里,只是随心没有刻意……
记忆中的这里是不一样的,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是在这里萌芽,所以它是可爱的。害羞、紧张、心跳加速、快乐、甚至是害怕都是在这体会到的,时间久了都已经忘记那感觉是什么样了,可那一刻久违的感觉好像又回到身体里。
当时的双手冒着细汗可能是有些紧张吧!这个场景依稀记得在梦里出现过好几次了,没想到会在现实中从现。打心底里说,我留恋这里,也想念这里的一切。
周边的事物都已改变只有少许还保留原来的模样,但我依旧能描绘出我们曾停留过的影像。这段记忆太深刻了磨灭不去,就算不去想它也会在某个清晨、午后、一盏茶之间蹦跳出来打乱思绪。
唯一模糊的是他的脸,已经开始慢慢的一点点不清楚,最后都拼揍不起,想用力记清楚却适得其反忘记得更快,这是不是就是在报复我,当年走得太匆忙没来的急解释和说再见。
已经没有人记得我了,当看到熟悉的人本想上前打声招呼的,可问候的话语还没说出口人却从我身边陌生的擦肩而过, 我想当时僵硬的表情被定格在脸上一定很难看。本想在他们身上打听下你的消息,想知道你的近况。却没细想,他们还记得我吗?毕竟已经好多年了。
走走停停,来到了我们曾席地而坐谈天说笑的地方。这里是所有美好的开始,那年我们的笑容格外的甜,你的手也格外的宽大温厚,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承认经常想起你,在寂寞的午夜独自伤心难过时,对你的思恋格外强烈,我曾在许多人的身上寻找过你的影子,都是徒劳而返。写过那么多封信,你一次回音都没有,那段时间深刻体会出煎熬是什么滋味。就算是现在,某些时候在某些人身上我依然改不了这种习惯,想在他们身上寻找些你的相似处。常想我是真的疯了,无药可救了,该怎么办呢!已经找不到你了,时间它不等你我了。
去了最想去的地方,想了最思念的人,回忆了最美好的往事,想从此以后是真的要把你放下了,虽然很想再看你一眼,让你知道我很想你。你是我生命里最灿烂的足迹,像烟花一样短暂,却肆意怒放美丽过,是永恒的印记。
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告别了这里。就把今天当作是道别 从前吧!明天以后开始新的生活,把他留在记忆的最深处,偶尔想起,会心一笑,不在言语。
再见了,我美好的记忆。
十年的文章5:二十几岁,没有十年
文/孙晴悦
大学毕业的那个六月,睡在我上铺的姑娘说,大学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男生骑着单车在宿舍楼下等她。曾经以为大学四年很长,长到可以被各式各样的男生在楼下等,长到那些小情小爱足够走到地老天荒。然而,一恍惚,大学四年就过去了,竟都未曾实现。
我做驻外记者以后,回来休假的某一年,和大学生做交流。有一个大四的男生和我说,他也想去国外工作,可是大学四年的时间都已经浪费了,什么准备也没做,本专业没学懂,英文说不好,现在还来得及吗,该怎么办?
而等到我驻外回来,我27岁的这一年,和一个90后的师妹吃饭。她说,师姐,我发现研究生读完竟然二十几岁都过了一半了,还要找工作,还要结婚,还要生二胎……
我们都曾经以为二十几岁是很长很长的,长到好像永远都不会过去一样。或者说,至少二十几岁,和我们生命中任何一个十年一样,它至少有整整十年。而十年,在年轻的我们看来,是一段特别长的日子。
但残酷的现实却并不和我们想的一样。对于大多数的我们来说,二十几岁就好像只有三年。一年在大学里无所事事,睡着懒觉逃着课;第二年在茫然惊醒中海投简历,租房子赶地铁;第三年做着不喜欢的工作,待在不喜欢的城市,在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下发现都该成家了呢,然后浑浑噩噩,竟然就要三十岁了。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二十几岁并没有十年的时候,我24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一年,我有一个机会去拉丁美洲驻外。很多人说,你这么做代价太大,等你回来,就没有时间了,三年回来你都二十七八了,三十岁之前结婚生子可算是要完不成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对于一个24岁的姑娘来说,要去远方,已经没有时间了。二十几岁,要工作、要赚钱、要贷款买房、要结婚生子,这些都需要时间,并且排得满满当当的。二十几岁的时光竟然是如此紧张,好像分毫之间,一个不注意就要溜走了,好像它根本就没有十年。
敢不敢出发,敢不敢放弃国内“听上去很好”的安稳,敢不敢去那么遥远的大陆,敢不敢冒着失恋的风险,敢不敢拿女生最美的三年去换一个未知的未来。我在各种权衡以及焦虑中,发现这个世界以及时间,对女生来说都太残酷了。
后来,我坐着防弹车去贫民窟,独自住在亚马孙雨林深处的木屋里,在一场盛大的狂欢节里痛哭,在牙买加混着酒精和荷尔蒙的雷鬼乐里对自己说生日快乐。那些美妙的时刻,如同里约热内卢升腾而起的烟火一样,照亮了我的二十几岁。
在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也遇到了很多二十几岁的姑娘,听到了很多故事。关于远方、自由、爱情、工作、旅行还有世界。三年,巴西、阿根廷、秘鲁、厄瓜多尔、牙买加、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古巴、智利、巴拿马甚至是苏里南,我走过了一张拉丁美洲的地图,渐渐觉得二十几岁好像真真实实地过了这么几年。
有时候,我们面对机会,如果没有意识到二十几岁的珍贵,没有算过关于时间、关于年龄的数学题,那么面对结婚大军、稳定大军的袭来,你很有可能不那么选,很有可能和上大学时候觉得四年很长一样,选择睡懒觉,选择逃课,到大四才恍然大悟,开始用“早知道……”这个句式。
在圣保罗,我认识一个86年的姐姐,南方女生,清秀美丽。一次饭局,我讲起一些拉丁美洲路途上的故事,她充满羡慕地看着我说,我只比你大两岁,但我都想不起来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干什么。这个姐姐大学毕业就结婚了,她只记得她毕业以后就一直过着全职主妇的生活,但是张口要描述,却想不起来这些日子都是怎样飞速流走的。
而我驻外以后,清楚地记得每一个月是怎么过的,去了哪里出差,见过什么人,拍了什么样的故事,可以从一月数到十二月。而不是在写年终总结的时候,发现今年和去年的差别就是又过了一年。我才知道,如果你选择和时间较劲,那么二十几岁就会有十年;如果浑浑噩噩,那么二十几岁可能真的连五年都不到。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而我丝毫没有排斥全职主妇。我在巴西最好的闺蜜,也是个全职主妇。Aline是圣保罗大学主修国际关系的研究生,也是本科毕业,就跟随做生意的老公来了巴西。不同的是,来到巴西以后,她苦读语言,很快学会了葡萄牙语,通过各种争取和朋友介绍,开始在圣保罗的孔子学院教中文,后来申请了圣保罗大学的研究生。
作为本科学了四年葡萄牙语的女生,觉得在巴西读研尚且会有困难,而Aline一个学了不到一年葡语的姑娘,却成功进入了需要看大量葡语书籍的国际关系专业,并且申请到了全额奖学金。她经常比我这个常年东奔西跑的人还要忙,在圣保罗约她吃饭,听到的回答总有惊喜。“那我们约晚上吧,我下午钢琴课完事了去找你。”
Aline的二十几岁,虽然也是全职主妇,但她过得光芒四射,她想得起来这二十几岁的每一天。
生活只在于我们如何选择,既然我们都会做数学题,加加减减一定会发现,时间真的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
愿我们的二十几岁都真真实实地,过足了十年。
十年的文章6:给父母留一间房子
文/文雪梅
结婚十年,她和老公省吃俭用终于攒了一些钱,在城市的繁华地段按揭了一套大房子。和所有人一样,忙完装修后,过了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入住了。但是,屋子里还有很多卫生死角,比如,玻璃没擦、家具还需要清理。于是,她打电话给乡下老家的父母,让他们来帮忙打扫卫生。
母亲听到她的电话,高兴地应着:“那好呀,明天我就和你爸来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父母亲就提着大包小包进城了。看着装修精美的房子,母亲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笑得合不拢嘴。父亲也在到处看看,不时地趴在阳台上,还不住地叮咛她:“你看这17层多高,千万不要让孩子在这里玩。”她笑着说:“没事的,都有隐形防护网,安全着呢!”说着,她就上班去了。
中午回家,她在电梯里碰见了同一单元的王大妈,王大妈激动地说:“小叶呀,你没经验,以后叫清洁工时,一定要年轻人,你看你叫的那两个老人多危险,我看见他们擦玻璃时头一直伸向窗外了,如果老人有眩晕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看着王大妈一本正经的样子,她一句话也没说,心里却酸酸的。她能想象父母亲站在高高的17楼,费劲地擦玻璃的情景,知道他们想把每一个地方都擦得干干净净的。
进了家门,母亲已经做好了香喷喷的手擀面,见她回来了,老太太笑着说:“你上班累了一早上了,赶快歇歇,一会儿就好了。”这时,她看到整个屋子里亮堂堂的,窗户的玻璃也是明净透亮,洋溢着一股淡淡的温馨。她不由又从主卧室到儿子的卧室、一直到书房,仔细看了一遍,每个房子都打理的整齐有序,就连地板也亮得就像一面镜子。
吃过饭,母亲就告诉她:“下午,我洗完衣服,就和你爸回家了。”她急忙问为什么这么着急呀?来了就在城里多住几日吧,再说,这是新房子,好好感受一下吧。可是,父母亲找出各种理由,执意要回家去。
终于,她还是没有挽留住父母亲。晚上,和朋友聊天。朋友和她一样,也买了新房子,聊着聊着,朋友说:“我们一家三口,买的房子大,我还给父母亲特意留了一间房子,让他们随时来住!”朋友的话,顿时让她恍然大悟。是呀,三室的大房子她布置得井井有条,唯独没有给父母留呀!
想起父母亲满脸的皱纹,蹒跚的步伐,她的心隐隐作痛。默默地告诉自己,明天就给父母亲买大床、买衣柜。
十年的文章7:冲洗幸福
文/夜风昼雨
在一起快十年了,好过,吵过,闹过,最后慢慢地平息了所有的在乎和不在乎,懂了,淡了,忘了,最后渐渐的放弃了所谓的激情和浪漫重新回归了平静,一路上的点点滴滴化水流逝,付之东去的,还有曾经许下的不能实现的种种诺言。
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拌嘴了,不知道是不是在婚姻的殿堂里,这样的小吵小闹就像隐藏的绊脚石一样,总会在无意间出现,而它又令人躲闪不及,总是栽在同一个地方。爱情,傍着两个人相爱的诺言能走多远,是不是当爱情消退的时候,也会像萍水相逢那样,朝着共同的利益前行,还是像沦落天涯的知己,在乎的一样是曾经相逢。
有多少个曾经值得相忆,又多少个十年经得起相爱的两个人去后悔,不能互相尊重的彼此,还有互相原谅彼此的可能吗?一切都能重新再来吗?
是不是没有爱情的婚姻就应该趁早挥手散去?那么,一起走过的曾经,又为什么会那么信誓旦旦而且海枯石烂?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听了很久,也在慢慢印证它的所谓,只是当一切都真相大白的时候,已然回头莫及。婚姻里,当爱在消失,留在心里的恐怕只是良心和责任。互相的付出,总是会顾及对方的辛苦,良知和责任告诉自己,已经有过的承诺就是要继续守护岁月留在对方心上的每一道痕迹。陪他一起老,陪他一起痛,让时间在平淡如水的守护中留下平淡如水的记忆,也许过了很久,那也会是一种浪漫。
这是生活,爱情在婚姻里慢慢消退,曾经的热情已经淡了,但是婚姻还在,支持它的是生活中不能失去的信念,虽然他什么都不是,但他代替了爱的誓言在婚姻的囚笼里继续守护。
朋友说,吵架之后心情不好就说明自己很在乎,在乎对方的感受,在乎这段已经伤痕累累的曾经。也许两个人都互相深爱着彼此,只是时间过得太久,蜕化了激情把婚姻看做了一个空壳,以为空壳里面剩下的只是彼此都不愿撤走的一点努力,还在做最后的争取,想要回曾经属于自己的幸福,却又不敢大声说出心底的那份尴尬。
过了好久,其实我们也说不出是在乎还是麻木,终究不可能的是回到从前,不可能让已经呈现的误会像净化的池水,一切都可以无声无息的透明。外面的时间风风雨雨,屋里冰凉得只剩下两个灵魂,一个痛苦,一个痛惜。
曾经的过往如同一段话,当想起来的时候,已经声泪俱下。一个人害怕孤独,两个人害怕辜负,一转身彼此都在分分秒秒的计算自己的幸福。十年,又有多少个回忆随着幸福的片段被洗去,却冲洗不出幸福定格的永恒。
十年的文章8:遥不可及的并非是十年之后,而是今天以前
你还有多少个今天多少个十年让你挥霍
陈奕迅的十年已经唱遍大街
随随便便从哪一段起头
我就能够把整首唱完
1997到2012
我刚刚走过了一个十五年
人生第一个十年,和进行了一半的第二个十年
我不知道该以什么心态
或激昂,或沉稳,或低调
去走接下来的路
无数次想过十年之后我会如何如何
也觉得“十年啊”
会不会太久
可是对于那些经历了三个四个五个六个十年的人来说
这已经不重要了吧
最重要的是活下来
然后活得漂亮一些
那些坚持的梦想谁还记得几个
留下的痕迹早已被时间冲刷干净
人也被翻起的巨浪拍倒在平庸里
最是奢侈年少梦
是不是人总会
想着十年之后的辉煌
却忘了今天之前的坚强
十年的文章9:遥远的美丽
文/冰蓝
相恋七年,毕业十年,彼此在同一城市两不相干地各自生活着。如此狭小的城市却从不曾相遇,如一世永隔。以为曾经的过往只不过是那擦肩而过的一面之缘,今世的陌路。任凭时间地迁移,所有的同学与朋友都依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着有关他的话题,而我也从不愿去听,一幅与我无关的漠然。我知,这是憎恨,所以我强装遗忘,我知这是用他给我的痛作茧自缚,是他让我看人的眼神至此都无法真诚,他在多年前把我一直以为世界是整个透亮的美丽转为了黑暗,当时的我就象是一直站在孔雀盛开的斑斓前欢颜的孩童,却被人硬硬拽到美丽的后面去面对那份无法相信的丑陋。从此,我懂得了,人人歌颂赞美的月亮的另一面也是黑暗的。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以前的幼稚,我只看到花开时的娇艳,并为此开心。现在的成熟,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花开后会有落的一天,理智让我丧失了快乐的能力。悲哀。
因同学的盛约,我不得不再次出现。原来,我不仅仅是在回避他一人,而是在回避所有能带给我记忆的一切。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与他坐在了一起。无措、紧张、无言。多少年没有想见?记不得了,因我从没去想也不愿去算。不想再在记忆深处加深一层。
同学每谈起他时都会望着我,就象当初一样,好象我还和他是一对似的。一种似曾想识的感觉,在我心底泛起,记起曾经的美丽。
在那懵懂地年龄,我总是一件大大的老头衫,上面是他为我画的鲜花,衬托我一张素面,挡不住地青春,飞扬的眼神总是能吸引着赞美的目光。每天不分早晚,他都会从他的校园骑上那辆与他一样单瘦的自行车飞驰到我的教室或宿舍,动用他所有的哥们,让大家知此花已有主。从此不得妄想。而我也从不懂他人的暗示,习惯与他手勾手地牵着明目无忌地摇晃在各个角落。很心甘地坐在他的单车上由他带我去任何地方,哪怕窄小地坐骑让我腿麻。
我与他成为此校中最让人羡慕的一双。因为,他并不是我校的,而大家包括老师,都以为他是我系的同学,只是不知是哪个班的。这是我后来才知。想来好笑。他和我一样喜欢大自然,为我照下了无数最青春最美的靓影,厚厚几本,张张面孔都阳光得很,找不出一张忧郁的表情。而此后,我的像册中已是多年不再有新的内容加入了。从前是那么的喜欢走到哪儿拍到哪儿,而现在自心独闭后,再也没有了照相的念头,因为,每当面对相机,就会不由地想到他,心中就会无由来地灰暗生出抵触之情绪。拒绝景头。害怕摄下眼中的迷茫与木然之情。
这次地相见,虽然让我生出些许陌生,但他着的名牌贵服却让我想到了曾为他而买的一衣,多年前的款式与他今日的洋装想比,是如此的类同,不同的是质地与价格罢啦。还有那时的状态与心情……往事不堪提。那种伤,还是忘记的好。坐在他的房车里,我却想起了他用单车驮着我从东蹿到西,连爬坡都是浑身是劲的样子。为让我在身后能搂下他的腰,会故意晃动车把,让车左右摇摆地历害,让我不由地搂住他的腰身,害怕地叮嘱他小心哇~~可他却说是故意的,谁让我不楼住他。哈,亏他想得出。车内的暖气让我想到了那长长地红围巾。在那个面临高考的冬日夜晚,他必会每天找个理由从家中溜出,坐上车转好远的路去我的补习老师哪里接我,当然,是偷偷地在某个角落等我。然后,我们会在转车的车站看星星,忘记周边的寒冷,我会在拥挤地车厢里问很多问题,现不知都是些什么内容的了,但一定是很幼稚的。因为记得他当着周围地人说:再问,我就吻你。于是我就闭嘴了。脸烧得很,忙低头怕被人看到。
我和他会因看星错过末班车,于是就走好远的路步行回家,那时,他就会把他脖上的红围巾摘下把我围得严实。在无人的漆黑的吹着寒风的冬夜里,彼此都不觉得冷更不觉路遥腿累……七年,有很多美丽,七年,太久了,才有了后来太痛的伤。
聚会直到结束时,我和他依没有说两句话,唯一地一声再见也显得遥远而陌生。后来才知,我记住得还是美好的东西,人们总是愿忘掉带来痛苦的伤,有点象驼鸟?
第一次给他电话,告诉他:我可以面对从前了。
十年的文章10: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漆丽芳
前日,十年未见的老朋友送我一本书《人生若只如初见》,只因当年在他眼中的我十分喜爱宋词,却不知光阴如梭,曾经读诗的女子早已将那份心境散落在尘世繁琐中。今天,终究抵不过书名的诱惑,读完了全篇,喜欢安意如那优美的文字,细腻的情感,唯美的故事。她带我用心去读,用心去感应,感应诗歌、感应诗人、感应诗心。
“人生若只于初见”,出自于纳兰容若《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全篇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这句话是点睛之笔,让人一见之下,不禁幽思婉转,如烟袅袅。读到“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不禁想起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玉环像那紫霞仙子,意中人是绝世大英雄,有以天下相赠亦不皱眉的疏豪,可是,料到了绚烂的开头,谁又见得到那命中注定的结局?玉环不知,是以长恨。“若,人生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书中的故事都是耳熟能详,书中的词句都是佳句绝唱,再读之下,仍不免让人久久沉吟。“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从金庸的小说中,这句词已广为人知,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来历。元好问在路上遇到一个打雁的人,那人说:“我今早捕到一只雁,已把它打死。另一只本已逃出罗网,竟悲鸣不肯去,后来撞到地上自杀了。”于是他向猎人买了这两只死雁,把它们合葬在汾水岸边,堆起石头作标志,称之为“雁丘”并写了一首词,就是流传至今的“雁丘词”。葬雁成丘,是一双雁的贞烈感动了一个词人,一个词人的感慨问住了我们所有人!问世间、情为何物,值得用生命去等待和交换?我们无人可问,也无人可答,爱情是千古的疑难,是上苍留给人最大的谜题。
不久前刚看《东坡逸事》让我知晓了王弗的故事,再来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一如初读般的想落泪,爱要爱得这般豁达,明亮,九曲柔肠,所以,他十年后还记得王弗在小轩窗下梳妆的情形,在她的坟前默然落泪,无处话凄凉,这样的爱,深重,纯粹。读《江城子》,读破苏轼一片心。
读“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一直仰慕王维的才华,不知道红豆背后原来是关于昭明太子萧统和民间女子慧娘的爱情故事,离别之时慧娘取出一物放在萧统掌心:“昔有妇人滴泪成血,化做相思豆,今以一双红豆付君,若君早归,妾当免于此厄,不然,日后见豆如见人吧。”“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再聚已是红颜零落青草稀了,萧统亲手栽下两颗红豆,数月后因相思薨逝。数百年后,这两株红豆树倏然合抱,树干并为一体,上枝仍分为二。唐人王维见此树心有所感,作了流传天下的“红豆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以为是有情人之间含情脉脉的誓言,其实它是忧伤的。这出自《诗经》的《击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我是如此地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疮痍,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试问,读到这样的句子,有谁能不为之心动呢?
安意如笔下的人物,形象潇洒而丰满,在她的笔端,我仿佛看见那些美丽的女子,她们真情至性,俯仰低歌;看到那些才子志士,他们翩然出尘,青衫磊落,或激扬人生,或挥洒文字,辗转千年,走到今天,走入我的心田。我想说,诗或者词,她都是懂得的,她把她的懂得写出来,然后我们看到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