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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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秋风的文章1:斗蛐蛐儿

文/郭松

儿时,秋风一起,小伙伴便邀约:走,捉蛐蛐儿。夜色里,带着电筒和竹笼,循着蛐蛐儿的叫声,蹑步屏息而去。

蛐蛐儿多半在墙根下菜地里,找到洞穴后就朝里面灌水,蛐蛐儿忍受不了会往外面跳,逮住它得眼明手快,手掌成凹槽,扣到掌心里,攥进空心拳,让它从拇指和食指的缝隙间,乖乖钻进为它准备好的笼子里。

蛐蛐儿“嘟嘟嘟”的叫声,当时估摸在回味它的田园生活。后来才知道,那叫声不是嘴发出来的,而是翅摩擦出来的。《昆虫物语》中说:“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对面翼鞘的梯级里面,使四个发声器同时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

那些年,小孩没什么玩的,蛐蛐儿好听的叫声、好斗的个性,可以吸引伙伴的听觉和视觉。一只能斗的蛐蛐儿,个头魁梧,牙齿尖利,叫声响亮,可以炫耀自己的威猛,能够拢人心聚人气。

当看到自己的蛐蛐儿斗败时,心里总是不服:等着瞧,非赢一回不可。在梦里还时常梦见斗蛐蛐儿的场景:几个小脑袋挤在一起,围在笼子前看蛐蛐儿咬仗,看的人心惊肉跳,斗的人心急火燎,见自己的蛐蛐儿进攻乏力,恨不得跳进笼里帮一把。

斗蛐蛐儿,预备时:用一根毛草挑逗,搔头、弄须、逗尾,惹蛐蛐儿上火,好戏就开始了。开斗时:蛐蛐儿后腿一蹬,巴不得扑上去,就把对方咬死。激烈时:牙齿交错咬在一起,像摔跤手一样撕扯,难解难分。结束时:获胜的蛐蛐儿,振翅、昂首、高歌。

落败的蛐蛐儿,转过身去也在哼哼,让它在手心里蹦几下,活络活络筋骨,立刻就来了精神,重新张开锯齿一样的牙。把它攥在空心拳里一吹,顿时就进入了咬斗状态,再次投进笼子里,只知道张口咬,一种永不言败的勇敢。

一些精神上是懦夫的蛐蛐儿,即便能获胜也不足窃喜;一些个头不大,但敢咬敢斗才是强者。即使撕咬中处于下风,只要不畏惧,置死地而后生,一个“回身腿”,用足力气,也会把大个儿踹个跟头。

刚捉回来的蛐蛐儿,不知道哪个有潜力,只好采取擂台的方式选拔。头一天把两只放进同一笼子,第二天一看一只活一只死,活着的喂养,死了的喂鸡。

养蛐蛐儿的笼子,用一节竹筒劈成两半,在凹槽的上端刻两道缝,插上若干根小竹签,笼底垫上一些潮土。蛐蛐儿装进后,既可以观赏一举一动,又可以闻到泥土的味儿。看那些蛐蛐儿:昂首收翅,像听令的将军,也像待征的战士。

关于秋风的文章2:坨子肉

文/杨莉

十月一到,青草始黄,秋风一起,日子就利利索索地奔冬天而去。

抬头望天,无限湛蓝里,渐生的萧索里,又似乎能嗅到爆竹的热闹。忽然很想外爷做的坨子肉了。

记忆中农家的酒席大多在冬月,因为开始杀年猪了,外爷这时也是最繁忙的。

一阵嘹亮的唢呐声后,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青烟席卷而来。看完新娘子,我和小伙伴们就蜂拥跑到离自己最近的席位上坐下,也不管知客叫嚷。其实不需抢的,大人们都还在你推我让客气着呢,空位到处都是,只是我们想要坐到一起。想到那热腾腾的十大品碗,酱黄嫩闪闪的坨子肉,筷子已经在手里敲得梆梆响。

坨子肉,用五花肉,洗尽晾干,抹上豆瓣或者醪糟,皮朝下在油锅里炸过,炸时还要不停地翻动,注意火候的大小,火不能太大,火大易焦;亦不能太小,去油太慢,俗称走油。直到炸成酱红色,油水去掉大半,过滤起来,稍冷后再切成四四方方如婴儿拳头大小,再佐以生姜、大蒜、料酒、花椒粉、盐巴搅拌放置,放置一段时间,有时甚至还要在脆黄的皮上再涂三次醪糟水,整整齐齐码在土巴碗里,每碗八块,不能多也不能少。上面覆盖切得细细的腌菜,上蒸笼,蒸过半个小时,放锅上焖着。要吃时,才拿出一碗来,“啪”的一下倒扣出来,淋上醋汤和葱花,一阵浓郁的肉香就四下散逸开去。金灿灿的黄金甲,用筷子头敲,脆脆的,挑在筷子上会轻轻的微颤,放在嘴里,都不需用牙,用舌头就能舔化。虽是肥肉,夹着两层浅浅的瘦肉,却肥而不腻。外爷是当时做酒席的权威,他做的坨子肉选材特别讲究,非得要肥瘦相间连环重叠至四层的二刀五花肉,说这样才能四季有肥有瘦,日子才能真正的匀称。但是,在那样的年代,若照他这样做下去,哪里还能吃到肉呢,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落寞的吧?

所以,十大碗的酒桌上,坨子肉总是最后一个端上桌,在大家都等得不耐烦的时候,只听掌盘的一声大喝“坨子肉,来啰……”后面的颤音拖得很长,伴随着一阵浓郁的肉香风一般地就钻进了每个人的鼻孔。这时,小伙伴们全都站了起来,你抢我夺,不消几秒,只留下灰褐的土巴碗底一汪醋色上还荡漾着点点闪烁的油分子,肉香尚来不及散开。再看别桌,尽皆如此。

如今外爷已故,母亲也常做坨子肉给我们吃。抬头,秋风簌簌卷过,又想起外爷,和那些扑棱棱飞走的日子。

关于秋风的文章3:家有两株金银花

文/钱志芳

又是秋风送爽,落叶纷飞的季节,路边的银杏树像蝴蝶般飘落下来,只剩下孤零零的树干,感觉清冷孤寒;小草也渐渐枯萎,失去了平时的绿意和生气;花坛里的各种鲜花也纷纷黯然凋零。

家里的两株金银花依然绿叶长青,枝叶葳蕤,生机勃勃,种在地上的那株,沿着墙壁不断攀岩,不知不觉,已经悄然爬上了二楼的窗户。它像一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举着绿色的枝叶,张开四肢不断向外扩张,很快,就占据半壁江山了。那壮观的模样,人见人赞呢!

这花,来自遥远的浙江老家。每年回老家,我和老公除了串门吃饭,还要到浙江的田野里走一走,瞧一瞧。或许是别样的风景,所以我和老公会不约而同地走向大自然,走到沟沟壑壑,哪怕是瞧一眼小草也觉得格外新鲜。

有一年春节我们来到很远的一个土坡上,荆棘丛生,但是有很多绿叶依然青翠欲滴,到底是什么树呢?我们不顾荆棘刺痛手臂,一头钻进了小树林,扒开枝条和枯木。脚下都是窸窸窣窣的树叶,满眼都是爬藤的小树,和各种各样的野草。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不想放弃,一直摸索着慢慢往前走。先发现很多青翠漂亮的叶子,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很大一棵金银花。

“这棵树至少十年了,你看它的枝叶已经覆盖了大半个小树林呢!”老公仰望着高高,爬上小树的金银花藤,感慨。

“我要把它带回张家港!”老公忽然坚定地说。“这个金银花和别的野花不一样,你看其它花好看,叶子就不好看,或者一到冬天叶子就凋零。而它,不但花好叶美,还是常青树,而且在这样的荒郊野外能有这么大一棵树,是很难找到的呢!”

忽然就觉得,欣赏金银花的人,有和金银花一样的品格呢!

我连忙点头同意。

从老家找来铁锹,两人带上手套不停地挖啊挖,大半天的辛苦努力,终于把金银花根挖了起来,去掉了很多枝叶,小心翼翼用蛇皮袋包好,放到车里带到了张家港。

现在,站在花藤架下,默默地凝望着它,很是不解,没有脚,也没有手,更没有找任何人帮忙,却不管不顾,不畏不惧,勇往直前向上攀去,这,需要何等的勇气?

还有一株金银花,其实叫红黄花,它的枝条是红色的,开出的花是红黄的,是金银花的另外一个品种。

它是老公隔壁厂的一个老板送给他的,因为工厂要搬迁了,老板知道我老公喜欢花花草草,就送给了我们。

住在一起有五六年的功夫,每天吃了饭你来我往串门走走聊聊天,有时家里缺一少二,总是先借着,等上街买了再还。相处久了,也就有感情了,而今,都各奔东西了,忽然就觉得友情弥足珍贵。

前阵子他老婆来玩,我妈非常热情地接待她,拉着她兴致勃勃聊天,拉家常,如同久违的亲人。

她看见我家种植的那株金银花,也感慨:“都这么大了?今年开花了没有?”

是啊,每盆花背后都有它的故事,睹物思人,让我们有那么多美好的往事可以回忆,那就是幸福的回味。

想想,寒风瑟瑟中还有两株美丽的金银花,以及它背后的美好故事,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关于秋风的文章4:秋风

文/月光雨荷

细碎的道别声,此起彼伏

不想过问它们今生与来世的疑惑

花红柳绿,转眼就过眼云烟,谁不知道

苍凉的痛楚

树木,虫豸,黄叶,枯草,山花

大把的光阴,流逝于昼夜更替的漩涡中

最终,陪伴自己的,只有自己

想鲜花回到枝头,绿树成荫

秋蝉不再死去,枯草返青,除非我倒行逆施

春风,东风,夏风,秋风,轮流着吹

也无法改变早已注定的结局

谁说秋风没有隐忍,没有眼泪

一闭眼,就能想起几张面孔,在这个秋季

轻抚着我,又远离

关于秋风的文章5:离殇

文/恩爱泽东

秋风渐起时,那段情感也随落叶飘落尘埃。蹲下身捡起一片残叶,在阳光的照射下,斑驳的叶脉透明清晰,一条条细密的脉纹仿佛欲要将情网拉扯撕碎……

记不清什么时候萌动起最初的心跳,桃花缤纷的日子,吹拂起撩拨多情的春风,一个眼神的交流竟是如此缠绵,一声语言的探询竟能如此寻味,好像涉水过河般的小心翼翼,且又充满无限惊险的乐趣。在看似平淡如水实则心潮暗涌的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试探之后,彼此心意渐渐清晰,情意已浓,浓得化也化不开。爱情的来临没有任何预兆,瓜熟蒂落般自自然然,就那么盛开在春暖花开的三月里。

爱情是很奇妙的元素,并不能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有时它跟人捉迷藏,就算你费尽心思,它却躲得无影无踪,无从寻觅。可在你并不轻意的时候,设下埋伏,悄然来到你的身边。我已经记不清具体到哪一天是我们爱情开始的准确日期,这个日期好象是确切的,又好象是朦胧的。我相信一定是春风泄露了我的秘密,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的那么清楚,又那么笃定我是爱着他的。正说着话,聊着天的功夫,他什么时候牵上了我的手,我又什么时候迎合了他的吻?总之,像被催眠似的,一定是在梦中吧?我常常这样想。

花前月下是没有的。这段情感背负着太多的责难,昙花一现,了无痕迹。来如烟,去又匆。仿佛未曾在彼此的心间停留过一样,连涟漪也已经归于平静。是吗?他在别人眼里,又置豪宅,又购新车,可谓仕途得意,夫妻美满,恩爱有加。那段如烟般的情事早已飘散在远方。于我们而言已成过眼云烟,再无波澜。

或许原本就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匆匆过客,彼此抚慰过,关照过,这些就已经足够。可是大多数女人总是痴情,一旦真心投入,便是履水难收,再劫难逃。泪湿枕,铁衣寒,心破碎,炼狱般的日子,万般凄苦,千般苦凄,不可与人语!情字何堪,来时只觉甜蜜,过程也是幸福,只是结局却是这般滋味!

时光是可以治伤的。一日一日,春走了,夏来了,秋近了,冬迫了,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我的伤痛也慢慢愈合了。再见那个人时,已经能够坦然面对,不再有任何的风吹草动。我确信我们已经平行成两条直线,永无再次交集的可能。

想来并不是爱情的错,只是自己投入的太深,也就输得好惨。有时在想到底我爱的是他,还是爱着一种安全的感觉呢?我太了解自己了,是真怕,怕什么?怕寂莫,怕孤单,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让我从他儒雅的风度里,得体的谈吐里,做事的干练里找到了一位兄长应有的安全感。我解不了绕不开的情结原来在这里。我并不是爱他,只是畏惧,畏惧承担,畏惧困难,我用爱情美丽的童话来排解心底的恐惧,天真地以为有了可寄托的爱情,就可以战无不胜,以逸待劳。可爱情只是雾里看花,花非花,雾非雾,要想俘虏爱情,却被爱情撕得支离破碎,伤痕累累。

我还是我,只是不会再轻信爱情。爱情于我,依然是美好的。我和他未曾作任何改变,当初的吸引和如今的陌生,皆有因果。放手了,我就决不会拖泥带水,左顾右盼。我走自己的路,前面风光依旧,景色美好。可我知道在那里才应该停留,停留了就应该好好珍惜,别负明媚春光。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的心有多么骄傲,我把坚强留给白天,用泪水冲刷夜晚。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在无数个寂静的深夜里,我是怎样呼唤着他的名字,将美好的情事反复熨贴,不断重温。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在欲言又止的矛盾和纠结中,我是怎样克制心底的热火,将它扑灭成冰凉的灰烬……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当我紧闭双唇,把自尊交给自己,让爱情沦落尘埃时,我已经是重生的我,不再是那个柔弱的不堪一击的胆怯的女子。我不想做谁的附庸,更不会以一个不堪的角色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就算是他有此心意,我也断不作此想。

当风清云淡的时候,我的心已经解脱了。他的“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缪论再也不会蛊惑我,他的儒雅持重在我看来也是虚有其表,他的温言细语在我看来其实对每个人都一样……他所做的一切都没有错,我只是没有学会分辨。当然我不会错上加错,我会洒脱地对他说:“谢谢,我们曾经爱过,这已经足够!”

在每一个人的生命中,注定有些人只能成为过客。并不是每次爱情都有圆满的结局,没有结局的爱情也未尝不是另一种形式?我注定了做自己,就不能以另一种称谓卑微地活着。

秋风又起,落叶满怀,金黄的色彩足以让我拥有整个秋天的欢乐。身后,关于那首离殇的情歌渐无声息……

关于秋风的文章6:冬之恋

文/任随平

最后一勺秋风灌进村庄的时候,秋天累了,时令醉了,季节随即进入了冬天,所有物事的脚步也将缓慢下来。拐过崖角的牛羊,晨昏中的鸡鸣狗吠,除却了往日的喧闹,于从容中淡出几分优雅与宁静,让人在祥和中感知冬日的雍容与安谧。

冬日的清晨,不必脚步匆匆,手指轻拉门环,于闲庭信步中踱出阔大的庭院,伸几个懒腰,拧几回脖子,无意中就能看到安窝在杨树高枝上的鸟雀,早起的弯身啄着羽毛,清理粘附在身体上的草叶,顽皮嬉戏的,则倒挂在细枝间,荡着秋千,做着孩童一般的动作,似乎它们的童年就是我们的昨天,在无忌中绽放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欣喜与欢乐。不远处的水井旁,打水的妇人轻盈地摇放着辘轳绳索,红色毛衣与碎花头巾将晨起的寒冷拒之千里,像一抔火焰,随着绳索的摇摆晃动着,燃烧着,温暖着眼眸温暖着冬天。这时候,阳光顺着院墙流泻下来,虽不暖和,但却浓郁,让人在无言中享受一份静谧与惬意。村头的草垛边,几只母鸡啄食着草根,杂草四溅;人家的炊烟,袅袅地升着,将村庄的馨香与安宁播散在更远处,更高处。

如若有雪落下来,村庄就别有一番风味。逶迤的远山,近处的树木,浸淫在绵密的雪花中,尤其是那几只翻飞的乌鸦,翅膀跃动的弧线在风雪中优美地滑行着,似一副写意的古墨山水画,那高远深邃的天穹便做了一幅巨大的画布。牧羊的老人穿了厚厚的棉袄,雪花簌簌地落在发际间浑然不觉,依然缓步在山间,喝一声悠远的秦腔,声音穿过雪帘萦绕在村庄上空,久久回响,似乎与落雪应和着,在天地之间,广袤而疏朗,让人顿觉天更高了,地更阔了。

冬日的白昼总是稍纵即逝,随之而来的便是安谧素净的夜晚了。此刻的村庄,家家户户飘逸着炉火燃烧的味道,间或散发着烧烤洋芋或红薯的香味,沁人肺腑,当然,闲来无事的三五好友,围聚在炉火旁,借着酡红的火光举杯相邀,把酒临欢,品咂冬日的温馨与宁谧,冷不丁几声狗吠,将这宁谧传送得更为辽远,更为空旷,夜随之更为温馨与令人独爱。

冬日的村庄,宁谧而又闲远,于一份淡远的安宁里思考过去,谋划未来……

关于秋风的文章7:那晚的秋风很凉

文/孙元发

我上高中时,南蔡村中学的学生宿舍很紧张,于是床位也成了一种资源。同学们为什么对住校这么重视呢,主要还是因为学校的学习环境好,同学们一起上早自习晚自习,有规律。另外,大部分老师都住在学校的家属院,请教问题时也方便。

过了下午三点多钟,住校的同学们就陆陆续续返校了,这是1985年中秋节刚过的一个星期天。同学们大部分骑着自行车返校,车上免不了大包小包地带着吃的穿的用的,一副满载而归的样子。乡村的土路平时也很平整,但遇上雨雪天气就泥泞得不得了,骑自行车就是一件很困难也很头疼的事情——有时候骑不了就得推着甚至扛着自行车,那样就不是人骑车,而是车骑人了。一个女生家里条件好,返校时遇到雨雪天气,家里就开拖拉机送她,这着实让人羡慕。

我也骑着自行车返校,但顺路还要接上一个男同学一起走。那个男同学住的村子在我家与学校之间,他父亲与哥哥都在秦皇岛周边的山里找矿,是地质工作者。他返校后,就剩***妈一个人在家里。所以,每周返校时,***妈都希望我跟他一起走,还要在他家吃上一顿午饭——这样热闹,***妈高兴。这天中午,***妈不在家,我们两个只好自己弄些吃的。他非要给我做西红柿炒鸡蛋,一开始以为像做西红柿鸡蛋汤那样,把西红柿炒熟了再把鸡蛋打进去就行了,做出来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我说算了,他却很执著,刷锅洗碗,按照先炒鸡蛋再放西红柿的程序又做了一遍,味道依然不太对劲儿,好在我能将就。

回到学校的同学有的去街上闲逛,有的躺在宿舍的床铺上聊天,学习刻苦的同学早早去教室里看书了。也有好静的女生,拿着书本,坐在操场边的树荫下自我陶醉。

开晚饭了,照例是馒头稀饭,连咸菜都没有。就这样,校长还训诫我们说:你们别不知足,吃上白面馒头还是学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呢,除了杨村一中,县里其他学校的早晚餐还吃玉米面窝头呢!好在宿舍里有个同学带了一罐腐乳,还有个同学带了一罐咸菜炒黄豆芽。他们自己本来要享用一周的咸菜,被我们一会儿工夫给造完了。这一顿秋天的晚餐,因为有了这一罐腐乳和一罐咸菜炒黄豆芽而格外美好。

晚自习开始了,几根日光灯将教室照得雪亮。那时不知什么原因,夏秋两季,电供得充足,冬天春天就总停电,停电了就需要点汽灯照明,不仅麻烦,照明效果也很差。晚自习只是开始了一小会儿,几根日光灯上的劣质镇流器就开始“嗡嗡”响,声音虽不大,可在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的教室里,这声音无异于轰鸣的马达。

教室的窗户都开着,于是就有小虫子逐光而来,一会是一只蛾子,一会是一只蚂蚱,后来是一只黑亮而肥硕的金龟子。一个坐在最后排的男同学悄悄地把那金龟子捉住,拿大头针扎牢了,点了蜡烛烤,只一小会儿,那金龟子就冒出了香味。

透过窗户望出去,天空星星点点,月亮还没升起,教室前面甬道边上那棵高大的洋槐树在昏暗的夜空中影影绰绰的。我很喜欢这棵树。它高大挺拔,枝繁叶茂,树影婆娑,披满了一树绿叶的它就像一个玉树临风的君子。到了北风呼啸的冬天,树叶落尽,树身上那些苍老黑褐的虬枝顽强地伸向天空。

年轻的班主任走进教室,习惯地背着手转了两圈,只笑着说一声“都回来啦”就走了。身材不高却很壮实的政治老师挺着胸,高昂头,穿着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走进教室,那皮鞋踩在地上“吱啦吱啦”地响。他也在教室里转了两圈就走了。有位学究气质的数学老师走进了教室,他是我们老师中最年长的。他问大家有什么疑难的数学问题需要辅导,大家说没有。他就说,你们休息一小会儿,我给你们讲个小笑话。他讲了一个十几句话的关于学习的小笑话,同学们都被逗得哈哈大笑——只有一个脸蛋像小苹果一样的女生没有笑出声,她在抿着嘴儿,偷偷地笑。

晚自习结束了,同学们三三两两地陆续回到了宿舍,洗漱之后就躺下了,总电闸一关,宿舍里就没电了。这学期,我们班的男生宿舍被调到了宿舍院子的最后一排,后窗户外面就是农民的菜地。面对面两排大通铺上支满了各色蚊帐。去年夏天,我也在集市上买了一顶二手蚊帐,小贩说是军队退下来的,很结实。

灯熄了,要求学生们就寝休息的哨子声也响过了。宿舍里的“卧聊”时间开始了——聊学习,聊生活,聊社会,聊理想,什么都聊——就是不聊爱情,那可是奢侈品,也是违禁品。这时开始有阵阵秋风从后窗吹进来,很凉爽,让人舒服惬意;偶尔,风里还夹杂着一股菜园里的青菜味道。田里的蛙声停息了,树上的蝉们也不再聒噪,于是这个秋天的夜晚就格外静谧。也不知谁先睡着了,也不知是谁最先打起一阵鼾声。

那一晚,不知道做了美梦没有,但是我们睡得都很香。

四十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晰记得,那晚的秋风很凉。

关于秋风的文章8:血染苜蓿

文/雨甜

秋风萧瑟,寒露霜降,湿地碱滩的苜蓿红了。

苜蓿红了,血染苜蓿。遥看那血染的苜蓿,殷红殷红的,在秋风的吹拂下,摇曳美丽的身姿,仿佛如一尊尊身着鲜艳飘逸长裙的高雅尊贵的女神,手挚自由的火炬,在阳光的照耀下,放射出夺目的光焰。这光焰,是普惠人类众生的光焰,是人类与自然友好相处的光焰,是人类在这个蓝色星球上,保护人们自己生存的自然生态空间,为当下的我们、更为将来的后代而祈祷、而造福的光焰!

苜蓿红了,血染的苜蓿。遥看那血染的苜蓿,殷红殷红的,在秋风的吹拂下,如层层波涛翻卷,似阵阵海浪拍岸,这红色的海洋,是如此的宏大、如此的壮观、如此的辽阔,多么像中华民族的脊梁和精神,在恶劣的环境下,依然昂起高贵不屈的头颅,为了民族的复兴而前赴后继、浴血奋战,铸就了一面鲜红而巨大的旗帜,在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猎猎飘扬!

苜蓿红了,血染苜蓿。遥看那血染的苜蓿,殷红殷红的,在秋风的吹拂下,仿佛就是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这火焰多么像历史征程中的战火与硝烟。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无论是合与分、不管是分与合,大中华、大一统、大文化、大和谐、大团结的理念,就如同她的子民心中的那一团团熊熊燃烧的炽热火焰,只有燃起,没有熄灭,薪火相传,永世承袭,矢志难改。

苜蓿红了,血染苜蓿。遥看那血染的苜蓿,殷红殷红的,在秋风的吹拂下,多像美丽都市夜晚那美艳的华灯霓虹,那么的璀璨、那么的迷人。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缩小了城乡差别,人们生活再不寂寞、再不孤单,多元化、高品味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已不再是昔日的奢望,高不可攀。

苜蓿红了,血染苜蓿。遥看那血染的苜蓿,殷红殷红的,在秋风的吹拂下,多么的妩媚、多么的艳丽、多么的广袤、多么的悠远、多么的让人意乱情迷----湿地逾发静美,植被愈发丰富,鸟类愈发多栖,景色愈发壮丽。

这里再不是让人生厌的盐碱荒滩:这里已成为摄影家的摇篮,每祯照片都纪录着精彩;这里是诗人作家的采风创作地,每一首诗歌、每一篇作品都来源她赋予的灵感;这里是画家的写生地,每一幅涂染都显现着油画般的抽象和浪漫;这里是历史学家的追踪地,一步一驱都是历史与现实的契合和再现;这里是寻常百姓早晚休闲煅练场地,呼吸着来自大自然的新鲜空气,观赏着美丽的景致,惬意中得到是放松与休息;这里亦是情侣们结伴相游的宝地,朝霞里,夕阳中,流连的脚步,呢喃的私语,流露的是幸福与甜蜜……

哦,秋风萧瑟,寒露霜降,湿地碱滩的苜蓿红了。苜蓿红了,血染苜蓿。这殷红殷红的苜蓿,让我醉意微微,留连忘返……

关于秋风的文章9:鄂西的秋

文/宜昌啸离

看着被朗朗的秋风揉捏的落叶,心中不觉间想起鄂西的秋来。

鄂西的秋在大山里,是小巧玲珑的,没有北方秋天的那种粗旷张扬,南方秋天的那种遮羞。鄂西的秋是四季册页里最美的一页,那一坡坡梯田就是自然的页码,沉甸甸的五谷杂粮跃然纸上。收获是属于这个季节,一粒粒收获的种子就是大山的版图,生活在这版图上刻画出岁月的年轮,像极了我们的父辈一天天走向岁月深处。春天我们播种希望,秋天来临的时候,收获是一种必然,舍不掉,也忘记不了。一茬又一茬的庄稼种了又收,四季的变化里,庄稼是最重要的主角。为这些庄稼忘我付出的人们还在村庄,而他们的后辈一个个离开村庄,奔赴远方,在城市的屋檐下改变命运的走向。庄稼成熟的时候,就如一个山里的孩子的降生。脱去了躯壳,就像我们的故乡被岁月脱去了盛装;果实赤裸着给你捧出全部的体香,就像我们的父辈攥紧双手,在艰辛耕耘中给我们全部的支撑和期望。

秋天,落叶是一种标志。在记忆里,秋天是诗的季节。小时候最喜欢秋天,秋天的山林是铺满落叶的,软软的,一片自然的黄,记忆尤深。那片片的叶子也是庄稼人特喜欢的,是积肥的好料或者做猪窝。那时淘气的我总喜欢和妈妈去一起收集那些叶子,闻着那泥土与叶片相融的气味,心情是何等的舒畅。长大了,离开了故乡,再也没有机会去亲近那一草一木了,或爬树,或在满地的落叶上打几个滚,那种收集叶子的场面也不再有了。那些儿时的记忆都成了我文章最好的素材。翻飞的叶子就是我文学的灵感,安静的枯木成了文章真实的情节。求学离开故乡数年,但时时还是会怀恋起故乡那落叶翩飞的秋天。在这浮华的都市里,总是去挖空心思的去扒开记忆里的那些山乡画面,以求我的文字能更加真实、自然,只有故乡才能生长我的诗歌和散文。

说到秋天不自觉就让我会想起家乡的野菊花,菊花一直都是文人写秋共同占有的素材。前几日应邀参加一个郊外聚会,我们都席地而坐,推杯换盏的畅饮。酒足饭饱之后,站起身在野草丛中瞎逛。突然眼前一亮,菊花开了,就是故乡的大山里生长的那种野菊花。看到那几束稀疏的野菊花,我不觉想起了故乡,兴奋之余我也摘了一束带回了宿舍。

每到秋天,故乡的漫山遍野就是野菊花的天地了。山沟里、沙石上、悬崖上,只要有点沙土的地方,野菊花就能生长,何其的平凡,鄂西大山的沟沟壑壑,哪里不是野菊花编织的锦缎。一簇簇一丛丛,拥挤着开得沉甸甸的,金灿灿的,给人是那样的祥实,足斤足两。记得每到秋天阳光最好的日子里,祖母都会去林间摘一些很大朵的野菊花去晒干,留着夏天喝。时隔多年,仍清晰地记得那野菊花散发的淡淡沁香。我的心里永远跳动着一小团如野菊花一样金黄色的火苗,就如对家乡的眷恋一样的耀眼。

在秋天收获的季节里,山里有自己衡量收获的标准,当他们把这种收获看成是一种对于生活的追求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就成了生活的艺术大师。收获了,生活也就释然了。收获了,心里就平静了,这种收获源自于泥土,源自于故乡的大山。

秋天来了,收获了,收获了就平静了。游走他乡的我们,早已把那份对故乡的理解和眷恋幻化成一种人生的态度,深深地,深深地植根于心中那片敦厚的土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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