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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文章1:那一场随风消逝的“爱情”
随风逝去的日子,仿佛枝头的落叶,悄无声息的从昔日的繁华与灿烂中无奈的坠落,“零落成泥碾作尘”,事先没有一点儿预感,只是在蓦然回首之时才猛然发觉,自认为可以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爱情竟是如此的脆弱,不堪一击,在深秋尚未到来之前便早早的凋落了。
一场早有预谋的,以欺骗为目的的婚姻彻底的改变了我。往日的朝气不在,执着不在,沿着时光的轨迹,我沉默着走下去。我不知道哪里是尽头,我期待着这种昏昏噩噩日子的结束。却无法摆脱这场婚姻带给我的巨大的创伤。从里面爬出来的时候,我已是筋疲力竭,伤痕累累,浑身的每一节骨骼都透着凄凉与酸痛。流的泪太多,我甚至忘记了哭的方式。经历了数不清的泪水的侵蚀,这颗心早已锈迹斑驳。我无法走出昔日的伤痛,只能默默的承受,然后再努力地一点儿一点儿的遗忘,就像落叶,悄无声息的坠落,又默默的腐化成泥。其实,有时我也酸酸的问自己:“即使忘了又怎么样,那场悲剧留在你生活中的痕迹是毁不掉的,没有办法像叶子一样全心全意的消失,并且成长为另外的一种生命形式。即使躲在世界上最阴暗的角落,即使是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也许在那样的地方你可以重新开始来过,然而这件事依然是存在的,你无法不承认,人啊,总是要面对自己,那些自欺欺人的谎言,最终伤害的也只有自己。”
其实,当时母亲及所有的亲戚都是反对我嫁给他的。但是,爱情在太多的时候总是盲目的。
在那个网络尚未流行的年代,我和君是笔友,他给我写第一封的时候,我只有14岁,当时还不懂得爱情,只是觉得君的字里行里透着一种幽默与淡淡的忧伤混合的味道,而当年的我正开始沉迷于琼瑶的小说与汪国真的朦胧诗,不知不觉便陷了进去,然后一直就是八年。高中毕业以后,因为家庭的缘故我没去大学报道,决定走一条自己的路,我学了电脑,然后又去了本市一家电脑公司做打字员,业余自学广告设计与维修,而当时的他则一直在北京流浪。2000年的秋天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去了北京,记得当时是深秋,到北京的第二天便是冬至,那一年的冬天不知道为什么来得特别早,才刚刚入冬气温就降到了冰点。衣着单薄的我在瑟瑟的寒风中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奔波,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只是为了能和他在一起,而他却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了深圳,事先没有给我一点消息,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可是拨通他手机的时候,我的心也随着外面的气温降到了冰点,难道真的是有缘无份?但是,我还是原谅了他,因为毕竟是为了事业。2001年五一节以后,他从深圳流浪归来,带回的没有惊喜只有满身的灰尘和疲惫。在深圳的几个月里花去了他这几年全部的积蓄,回家的路费是他一个月来在饭店替人涮盘子的酬劳,看着他憔悴的面容,我哭了,他也哭了,他说我们结婚吧,有你在我身边,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我要努力,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一时不知所措,但我又怎么能在这种时候伤害他--我同意了。其实在外奔波得久了,我也感觉累了。
不过,我不知道自己是舍不得八年的执着,还是源于自己对他的爱,或者只是在外奔波的累了,想寻找一个依靠而已--总之,在我的坚持下与他以及他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我们登了记,结了婚,尽管母亲是如此的不情愿,她的泪水亦未能阻止这场婚姻的开始。其实有些事情,在即将发生的时候,上天就已经暗示结果给你看了,母亲的泪水还有自己在婚前的失落就是很好的明证,可是上天的提醒在当时对我没有起到一点作用,因为那个时候我完全迷失了自己,沉浸在了对于未来以及他的谎言编织的美好与幸福里。
至今,想到结婚前的那段日子,心仍会疼,后悔的感觉使劲的吞噬着我勉强架构想来的快乐以及那颗业已伤痕累累的心。记得,婚期越来越近的时候,我却越来越害怕,整个人仿佛秋风里的落叶,瑟瑟发抖,有一点害怕还有一点失落,心始终悬挂在一个空荡荡的空间里,漫无边际的空间,那种好像要把自己丢失的空落落的感觉让我无暇体会幸福与甜蜜。
婚礼的前几天,我是在极度的矛盾与迷茫中渡过的。心底里时常会涌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伤感与无奈,我一次次的问自己:“爱他吗?”当初的选择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可是想起两年前同事在结婚的前几天对我哭诉的情境,我就安慰自己说,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婚前忧郁症”吧,可能每个即将为人妻的女人都会有同样的伤感?毕竟从往日无忧无虑的女孩一夜之间成长为一个女人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可是,我不是爱他的吗?那为什么又会有如此的伤感与无奈呢。
在农村,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繁忙而杂乱的,容不得我有太多的想法,便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走进了他的家,看着满屋的大红喜字,我却感受不到丝毫喜庆与欢乐的气氛,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自己想哭,还有一点儿害怕。
还记得当时坐在装扮得精美而炫目的婚车里,在当时为我装扮的婚车达到了极致,在我们的县城是前所未有的豪华,虽然是隆冬,但空调开得好热,以致于穿着薄薄婚纱的我都流汗了,但是心里却冷得难受,有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我觉得自己一点儿都不想嫁给他了,可是我最终没能逃脱,因为我的懦弱,也因为我的循规蹈矩,我一直就是一个乖孩子,我不能让自己的父母在为我的婚礼大费铺张之后又遭受“逃婚”这种沉重的打击,更何况当初的选择是我自己决定的,现在又怎能反悔。
如果当初我知道这场婚姻带给的我会是如此巨大的打击,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脱下那身大红的嫁衣,然而人谁又能清楚的掌握自己的命运?也许我注定了要遭受坷坎,遭受不幸,是上天对我做错某一件事的惩罚……
在我的回忆里确实找不到半点快乐的影子,婚后即是春节,第二年的正月我们去了北京,拿着我们全部的积蓄(其实都是我的,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而婚前我并不知道)和从亲戚那儿借来的几万块钱,我雄心勃勃的想要闯一翻事业,以为一个人无法实现的事情现在可以梦想成真了,可是我错了。我满怀信心地把钱交给了君,我对他没有丝毫的戒心,我从不问钱的数目,我只想安心的做一个好太太。那年的6月世界杯开始的时候,他沉迷于足球,天天足不出户,我们的生意也荒废了,我像当初原谅他的不辞而别一样,我原谅了他的懒惰,并且安慰自己说也许世界杯之后情况会有好转。
可是后来,有一天整理衣服的时候,存折从里面掉出来,我只是偶尔看了一眼,便差点儿晕了过去。原来他所谓的做生意挣来的钱只是不定期从存折上支出来的,我呆了,傻了,欲哭无泪,欲诉无声,其实从来北京以后我的泪已经差不多流干了,我再也流不出眼泪来了。我悄悄的地把存折放好,里面只剩可怜的一点儿钱了,我期待他能给我一个答案。然而我的忍让,换来的并不是他的悔改,而是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把电脑和机器卖了,然后退掉了租住的房子,去郊区找了一间仅能容身的屋子居住。我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我开始奔波着四处找工作,他也发誓要努力做事,挣钱还债。然后便告诉我说找了一份送货的工作,挺轻松。虽然每天早出早归,我也怀疑过,但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再骗我。直到春节将至,母亲打电话来说弟弟要结婚,我准备回家,想寄钱回去的时候,才知道他这几个月其实是在录像厅里渡过的,我的猜测被证实了,而他每天回来都一身烟味也就有了解释,尽管他原来根本就不承认。我的心凉了冷了结了冰。这时我选择了回家,尽管我知道这并不能抚平我所受的创伤,并且会有更多的责难在等我。
在家的日子里,家人给了我足够的谅解与宽容,但是创伤也是永久的,而我的将来也必须由他们来安排了,虽然我讨厌这样。
忧伤而又无法对人言的时候,我迷上了网络。我有很多的网友,我也只在一个聊天室里聊天,因为我是一个念旧并且固执的人,可是我再也不会像当初爱上君一样爱上我的网友,虽然网络已溶进了我的生活,而我肯定不会再把自己的冀望交付于这个虚幻的世界。还记得有一次在聊天室里劝一个对我穷追不舍的网友说:“如果你对网络寄予太多的希望,那么最终伤害的只有自己。”另一位要好的网友急忙发过来一连串的“精彩!精彩!精彩!……”那一刻,我有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也许是这场婚姻让我成熟并且变得懂事。
在聊天室里的日子过得舒心、惬意,高兴的时候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疯,不高兴的时候我可以改个名字进去,默默的看我的朋友们在聊天室里热烈的谈论某一个话题或者争吵。这里没有人嫌弃我,也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和未来,连名字也可以起得美丽并且精致脱俗。我可以是美女也可以是恐龙,只要我愿意。
更多的时候我希望自己可以像风,从容的从人群中穿过又消失,走向远方,又是远方,然后默默地消失在人海,不留一丝痕迹。
消逝的文章2:消逝的山村,永恒的记忆
文/赵文娟
我的老家,镇江大港岱向桥村,一个长江边的普通山村,几年前拆迁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宽阔的沥青大道,几座新建的厂房和建在路边的加油站。
老家消逝了,我拿什么来祭奠?
我用对这片土地的依恋来祭奠。
小山村三面青山环绕,一面大江奔腾。山脚下,散落各处的房舍依坡而建,掩映在绿树丛中。一条清澈的小河在村边流淌,几座石板铺就的小桥静卧其上。
村头,有座古老的石拱桥。桥洞上方的碑石上“岱向桥”三个字赫然在目。桥面上的车辙,破损的桥体,留有青苔痕迹的桥洞,都告诉人们这是个历史悠久的村落。
从南宋初年起,我的祖先就在这里落脚。我的先辈生于斯,长于斯,代代繁衍。如今老家已荡然无存,只有路旁的公交站牌上的“岱向桥”三个字,还在默默地告诉过往行人,这里曾有个叫做“岱向桥”的村庄。
她美丽而静谧。清晨,天未亮,公鸡的打鸣声此起彼伏,把整个山村唤醒;深夜,万籁俱寂,狗吠声不时响起。春天,馒头墩山上的桃花开了,万绿丛中一片片绚丽灿烂,静静地开,悄悄地落。我父亲去世后,曾葬在这片桃花林中。秋天,山上的毛栗子成熟了,打下来,剖开它,果肉的香甜在舌尖上久久徘徊……
我出生在这里,这里是我的衣胞之地。
新中国成立不久,两岁的我,告别了家乡,跟随父母去外地谋生。二十年后,跟随着上山下乡运动的大潮,我又回到了这里,开始了我的插队知青生涯。
如果说,儿时对家乡的印象只是一片朦胧,那这次我是真真切切地回到了她的怀抱,脚踏实地地站立在它的土地上了。
我只身带着行装,住进了我家的祖屋。
我家的祖屋是一座典型的江南大院。院落共有三进房子。每进房子有六间,中间两间合为客堂,左右四间为卧室,两进房子之间筑有天井,天井两端是厢房。天井砌有花台,四季鲜花不败,其中牡丹、天竺、腊梅,是必不可少的植物。1968年秋,我回乡时,中间一进已被大火烧毁,因而其旧址被称为“敞厅”或“火烧园”。
住在祖屋里的都是赵氏宗族的后裔。因人口增多,在大院外不远处还建有一座格局完全一样的大院,被称之为“新屋里”,原先的大院,自然被称为“老家里”了。
我住“老家里”最后一进主卧室,它是分在我父母名下的房子。我住进时,虽然已陈旧不堪,但从门牖木雕上的牡丹和荷、菊、梅、竹等图案及高高的门槛,可以想象到我的祖辈在村里还是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的。
我回乡了,回到了陌生的老家。感觉自己是个时代的弃儿,被抛弃到了这里。
环境艰苦,交通不便,我对未来一片茫然。
一次艰难回家之路,至今不能忘却。
那是1969年的春节前夕,大弟文军接我回城过年。那年的雪下得特别大。大雪封门,交通阻滞,根本分不清哪里是路,哪里是沟,一脚踩下去,满鞋是雪。寂静的山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我们姐弟俩在雪地里艰难地跋涉着。弟弟挑了两个铅桶,一头是山芋,一头是糯米粉,我大包小包挎在肩上。我们在雪地里足足走了一上午,中午时分才到达谏壁公交站。然后是乘车、过江、再乘车,到家时已是下午四点多钟,饿得我们连路也走不动了。
但生活还得继续。是朴实善良的村里人,给了我温暖,给了我生活的勇气和力量。
我用对故土亲人的思念来祭奠,我的老家,我的岱向桥。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老家是贫穷的。煮一次白米饭,烧一次猪肉青菜,就算吃了大餐。女主人会满村叫唤,热情地邀请有小孩的人家去她家盛饭菜给孩子吃。
年轻人半夜三更放笼子逮黄鳝,打电筒掏螃蟹,赚点零花钱。那时一斤螃蟹四毛钱,能卖到六毛就算是撞大运了。一个工分只有二毛四,一年下来分粮分草所剩无几,缺劳力的人家还得倒贴。1969年我一天工分都不落,年终时只分到48元钱。
村里的人,常常照顾我。特别是我的姨妈和婶娘,烧点好吃的,总是忘不掉我。平日里,送蔬菜,送柴火,还帮着我种自留地。印象深的还有一碗马兰头,它是村里的一个小伙伴送给我当小菜的,那是我第一次尝到这种有特殊香味的野菜。虽然几十年了,但他们的恩情我总不能忘怀。
插队的日子里,我几乎学会了所有的农活。我尝到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滋味,真正地感受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我用我曾经洒过的青春汗水,来祭奠你,我的老家,我的岱向桥。
拔秧栽秧时,蚂蟥叮得我血流不止;上山砍柴,毒蛇几次与我不期而遇;烈日当空,汗流浃背,麦场上一遍遍地打着连枷,差点中暑;为赶时间,一担柴火不歇脚一口气挑到三里路外的大港码头,回家后干咳了几个月;严冬挑河泥修水利,高高的河堤,湿滑的泥阶,沉重的泥块,我硬是挑着担子咬着牙往上爬。
这些,都不算什么了,最惊险的是一次挑塘泥,我不小心陷到泥潭里,淤泥没过大腿,越挣扎越使劲就越陷越深,要不是大家及时想办法营救,我差点被淹没……
然而付出与收获总是一对孪生子。劳动的艰辛,磨练了我的意志,也锻炼了我的韧性。不甘落后的我,学会了许多劳动的技能和生活的本领:割麦栽秧,我是快手;锄地砍柴,我是先锋;我会擀面皮,我会纳鞋底,我会做鞋做衣服……
两年的插队生活,我渐渐融入到了老家的血脉中,我渐渐地读懂了她,渐渐对她产生了难以割舍的情感。
我要用对那段生活的怀念来祭奠你,我的老家,我的岱向桥。
我怀念村里那伙年轻的朋友,虽然如今都已步入老年,是他们给了我真挚的友情和无私的帮助。
听说我要自己养头猪,队里的小青年都来帮忙盖猪圈,挖土做墙体,砍树干做梁、柱、檩,捡拾碎砖铺地,用稻草盖顶,硬是忙活了几天,帮我盖起了猪圈。之后又帮我挖猪草,拌饲料,手把手地教我这个新猪倌。
那年冬天,我把那头猪卖了八十二元。过年回家,当我把卖猪的款和我辛苦一年的余钱,交到妈妈手里的时候,妈妈哭了。如今我看到地上的野草,还能叫出它们的名字:六月白、灰条头、老鸹藤、辣料子……几十年了,一提起猪,我的眼前总是晃着我饲养的那头特别可爱的油光滑亮的黑猪!
梅雨季节,山上的蕈子长出来了。听说要带我上山拾蕈子,我兴奋得顾不上穿鞋光着脚就跟他们走了。山上草根,树桩,戳得我脚底生疼,我全然不顾。在他们的指导帮助下,我拾了很多野蘑菇,红豆蕈,绿豆蕈,黑锅底,白芋头……中午,一锅蕈子、螺蛳头烧面鱼儿汤鲜得我至今一想起来就口水直流。
我怀念我的那些知青朋友:上海的,北京的,南京的……共同命运使我们常相聚,不知现在他们可好。我特别想念我的知青闺蜜月华。她是上海知青,高挑的个儿,大眼睛白皮肤,两条过腰的长辫。她插队朱家湾,与我村隔一个山头。劳动之余,我们常常见面,经常促膝谈心到深夜。分别三十年后,我们终于在上海见面了。相见时,竟迟疑片刻,不敢相认,执手相望,无语凝噎,我感谢她,谢谢她陪我度过了那个特殊的年代。
我怀念青龙山石矿的露天电影。放电影的日子,是村子里的节日。各个村庄的人们,早早吃过晚饭,扛着板凳呼朋唤友去看电影。当年电影的内容早已忘记,但场景,却回味无穷。
……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得知老家要拆迁时,一种莫名的悲怆掠过我心头。一天,我遇到老家的一位表弟,他对我说:“娟姐姐哎,岱向桥没得嘞!”顿时,我鼻子一酸,泪水盈满眼眶:我没有老家了,岱向桥消逝了。
“写点什么吧,为祭奠我失去的老家!”这些年来,这个念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际。
老家消逝了,那段生活需要被缅怀。
我要用文字来祭奠你,我的老家,我的岱向桥。
我把过往的酸甜苦辣化作文字,我把在家乡的点滴日子写在纸上,让文字了却我的心意。
我的纸片上流淌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岁月,而是珍藏于我心中的那份眷恋。我让回忆在文字中安生,它是我一生中永恒的记忆!
消逝的文章3:正在消逝的农村
文/正在消逝的农村
清晨,我漫步在田间小路上。 一边做着扩胸运动,一边呼吸着这里还残留着农村的新鲜空气。远处的建筑工地似乎也从沉静中醒来。这块黑土地早晚要被混凝土森林占领。但在没有被占领前的几个月,附近的农民仍抓紧时间,在这块荒地上整理出种植玉米、茄子、辣椒等蔬菜作物的一小块,一小块土地,有的在浇水,有的在施肥,有的已是七十好几的老农,坐在小板凳上松土,扶苗。我知道他们对土地是有深厚感情的。他们跟我说,这些土地荒着多可惜,可以打多少粮食!
一条小河静静地,弯弯地流过。河水中倒映着浓浓地树影和农舍。忱河人家已经在河边洗洗刷刷,忙碌着一天的新生活,一条小船在打捞河里的垃圾,让小河保持洁净,这恬静的农村风光,似乎早晚要消逝,我为之可惜。
我们小区里也住进几户因扦迁而过渡的附近农民。他们一有空就在附近残余的空地上种这种那。他们在黑土地上劳动了一辈子,熟悉各种农作物生长规律,什么时候需要浇水,除草、什么时候施肥,他们一清二楚。让他们静下来,看着好好的土地荒着,他们肯吗?他们不肯的!他们劳动惯了,看着好好的土地荒着,实在可惜!这是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
我望着即将逝去的农村,与当地农民一样,对农村是留恋不舍的。我知道,他们的感情比我更强烈。因为这是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混凝土森林是长不出粮食的!一位在田间松土的老农忧忧地跟我说,60年的大饥荒,至今60岁以上的老人仍有记忆的!我知道我国是人多地少,土地荒漠化甚为严重。而造了这么多的住房,已是大大过剩了,而老百姓又买不起。
我漫步在田间小路上,城市的喧闹声已向农村扩散而来。
消逝的文章4:消逝的树
文/方桂红
村庄让我觉得有点遗憾的,是村口没有一棵让人向往的古树。
“应该有的。”我总是这样告诉自己,甚至想着那该是樟树、枫树、榆树、银杏、或是金桂,可是问过村里许多老人,他们都说没见过有树。这答案让我不禁有些失望。
就如一个家庭,总希望有位睿智老人在呵护和关注家人一样,觉得一个村庄,也该有这样的标志来护佑村庄,承载村庄历史,而这个标志最好是树,是苍劲挺拔的树,即便一棵,只要有生命存在,也了人心愿。于是,我在村庄更早通往外界的出口寻找,想在那里得到答案,却依然失望。
我知道村庄内曾经有棵树。那是棵桂花树,就长在一户人家的围院里。树很高,站在村头便能看到树冠,树干需三四个人环抱才行。深秋,庄稼收获的季节,微风吹过,整个村庄被金桂的甜香氤氲。孩提的我们,总喜欢跑进院子里看桂花雨,喜欢张开手掌掬着,倘若有花蕊落到手心,便像中了彩一般,欢喜不已。后来,那户人家搬走去了城市,每到清明,他们还回村庄祭祖,后来,他们把房子卖了。“房子卖了,是要断回乡的路了。”从此,在村庄再没见过他们。那年仲秋,我回乡探亲,习惯站在村头朝桂花树方向望,隐约中,感觉树没了原先的葱郁,倒有些像倦怠了的老人。那些日子,空气淡淡的,我开始隐隐有些不安,“那树已经两年没开花了,大概是老了,现在正落叶呢。”妈妈的话验证了我的猜测。我无法判断,这棵树的老去是因岁月,还是其他,只是这样的结果令人无奈,无法释怀。
村外田地边,曾有过一片银杏林(村里人称“白果林”),有十几棵银杏树,树干挺拔。孩提时,遇到大人在附近做事,我们总是跟着去林里玩。秋天,叶子黄了,果子熟了,宝贝似的拣回家,将叶作扇,将果磨孔,剔出核肉,做哨子。夏季的一个晌午,狂风大作,我冒雨给妈妈送蓑衣,虽是戴着雨笠,可见到妈妈时,我还是全身湿透。妈妈见了生气,怪我雨大风大不该出门,那年,我七岁。时隔多年,我却依然记得,从银杏林回家,妈妈始终牵着我的手,从没松开。也就在那场暴雨中,村里一个男孩在野外放牛被雷电击倒,银杏林里几棵树或被连根拔起,或被雷电拦腰劈断。从此,村里少了一位俊秀少年,村外没了银杏林。从那以后,对于大自然,我心怀敬畏。
我还是放不下村口的标志,我给自己解释: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村口是有棵树的,或樟树,或枫树,或榆树,只是这棵树没经得起岁月沧桑,以致后人不知晓罢了。而凡俗的我们,除了珍惜和感恩,谁又能抵得过时光和大自然的力量?
消逝的文章5:永不消逝的韵味
文/九满
上初中的时候,我已进入青春期了,喜欢读闲书,便多了本能以外的梦幻。读茅盾的《子夜》,读着读着,便倾慕起林佩瑶来;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又为冬妮亚的优雅大方而陶醉,甚至悄悄地欣赏电影中的女秘书,隐隐地感觉,她们身上,言行举止,有一种乡村女孩所没有的韵味。
那天,我去村后的藕池河挑水,远远地,看见一位去河边浣衣的姑娘,仿佛仙女从天而降,火红的衣袂飘逸着,肩上的扁担颤颤悠悠,两只水桶起起落落,轻盈的步伐,仿佛随着音乐的旋律在舞蹈。那韵味,绝对不是乡村姑娘能有的。同村的周老师告诉我,她呀,是村办小学吴校长的朋友,刚从乌嘴中学调来下柴市,叫凃月萍。
河边,凃老师高卷着裤脚,拧干刚刚漂洗干净的花衫,素嫩的手拂了拂前额的秀发。见我过来,主动与我打招呼,替我打水。倏然,我嗅到一种从未闻到过的淡雅的香味,若隐若现,幽幽地飘来,令人沉醉。我感觉,在凃老师身体的周围,有一圈肉眼看不见的光晕,随着她的身体而律动,那味道,便是从那光晕里飘出的。我想走近,更近些,可我不敢。直到接过她递来的水桶,我还在痴痴地望着她那秀美的小腿,让水洒了我满手。我舔着手上的水,那水,也有了凃老师的味道,分外甘甜。
唉!城市姑娘,就是与众不同,就是有那么一种特别的韵味。那时,我感到她的名字也是那样的雅致,美得不同凡响,月和萍连在一起,就有了一种说不上的意境,尤其是和妙曼的她联系在一起,何止蓬壁,连天地都生辉了。
几天后,在学校的操场上,我见识了凃老师的另一种气韵。乌黑的长发辫梢系着手绢,蓬松着像一只大彩蝶,秀眉轻轻一挑,从雪白整洁的牙齿里,飘出美妙动听的歌声——她在指挥大合唱。白皙的额头、脸庞上,沁出细小晶莹的汗珠,像荷叶上的晨露般闪闪烁烁。那笑容,像朝霞下的花朵一样灿烂,不是田野里的油菜花,而是电影里绽放的白牡丹。带花的白衬衣,是那么合体,女性的曲线美闪现无遗,鼓鼓的,随着她的手势而颤动。吸引着我的目光,她却浑然不觉。
那天,上课铃声刚停下来,她就腋下夹着备课本,手里拿着教鞭从容地走进教室,轻快地走上讲台,接受我们全体起立,向她表示的敬意。她告诉我们,她是我们班新来的英语老师,随后,她优雅地一转身,在黑板上写下她的名字:凃月萍。那五个白嫩的手指头肉鼓鼓的,只有每节周围才凹进去;那只动作熟练、挥洒自如的手臂,像刚出锅的馒头,又白,又嫩,又透明。我体内酣睡的荷尔蒙迅速被唤醒,让我有了亲吻并占有那圣物的念头,我有些燥热,手颤抖着,攥紧,我能感觉到手心浸满热汗。她讲课极富激情,抑扬顿挫,让我完全沉醉在她言辞的精辟的底蕴之中,往往连她所用的词都没听见!
下课后,凃老师轻盈地来到我身边,面带微笑地对我说:“九满,听班主任黄老师介绍,除了英语,你的各科成绩都不错,你不要偏科啊!”她嘴里吐出的美妙绝伦的气息送到我的鼻腔里,一种气场便迅疾向我的周身扩张,一瞬间,我所有的感官都晕乎乎的,心脏像打了兴奋剂,不听话的狂跳……可是,纯洁无邪的她,全然感觉不到这些细微的举动使我受到多大的折磨。
我迅速站起来,接受凃老师的训话,时不时地点点头。而我心中的仙子——凃老师,将她的言语化作涓涓细流流入我的心田,去滋润、去抚平、去慰藉我的心灵,让我从中感受和领略许多丰富深远的意蕴,并享受她那沉冗冗地关怀。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凃老师,她微微开启的小嘴,活像一颗熟透的红樱桃,嘴唇薄薄的,特别富于激情,此刻的我,像碰到了一株令人怜惜的罂粟,想揽过来好好地爱着,却又不敢。
后来,无论我怎么努力,我的英语成绩都没有什么起色。那天,凃老师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宿里的一角。于是,我有机会走进她的闺房。我看见,凃老师的房间一尘不染,床边的纸箱里装满了布娃娃,花瓶里养着几支栀子花,被子叠得像豆腐块,那在操场上指挥大合唱时系在她辫梢上的手绢,折叠成三角形,压在枕下不起眼的地方,露出一角。房间内,弥漫着浓郁的栀子花的香味,混合着凃老师淡淡却独特的体香。
她来了,一袭长裙,比以往更加迷人,更加风韵焯人。她让我挨着她坐下。那一刻,我能感受到她身上暗香涌动,我轻轻吸进鼻管,独自品味。她把手伸到我面前,张开,让我从她的手掌上选糖果吃,我拿了一颗,她笑了,糖一样甜甜地笑。然后,她给我讲英语单词、词组、语法……或由它们演绎而成的各类习题,她是那么的随和、亲切、纯洁,让我忘却了师道之尊严。在她手把手教我书写英语单词的那一刻,我能感受着源自她手掌的温润和弹力,我能感受到源于她身体的幽幽馨香。一瞬间,有一种气息,凃老师的气息,轻轻地笼罩着我,让我不知今夕何夕。她偶然一个眼神掠过,我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可以放肆地欣赏她那生动的双唇和活泼鲜艳的面颊。
回家的路上,我独自坐在河边,嗅着野草的芬芳,仰望着遥远的天幕,心,便湛蓝起来,五颜六色的光点,跳跃着,彩虹一样地架在我的心头。袅娜的身姿,白皙的肌肤,乌黑的秀发,优雅的举动,活跃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是谁,又不会着迷呢。她提到我的每一个文字,更像是荒景里碰上了丰年,让我不停地捞着那几个字颠来倒去地想,非要把那句话里的骨髓窄干了才罢。我甚至固执地以为,我就是保尔,凃老师就是那美丽动人的冬妮亚……
接下来的日子让我很快乐,我与凃老师频繁的来往,愉快的交流。她对我也不设防,让我得以自由地接近她,单就这项举措便把我的灵魂提升到超出我自己的高度。
后来,我去县城上高中,去省城上大学……而凃老师,嫁给了我们村里那所小学的吴校长。于是,我与凃老师在尘世之间各自流离,多年不相见。
后来的后来,在一个夏夜的梦中我又见到了凃老师。那个梦很干净。梦中的她在水中,在我的怀里……
大三那年,我回老家度暑假,周老师告诉我:凃老师因病去世了。隐隐,有一些失落,又有一些遗憾……但凃老师身上那种城市女性特有的韵味,一直活跃在我脑海深处,那韵,那味,律动着,鲜活着,一如当年,还是那么一个味。
消逝的文章6:消逝
文/萌萌
时间辗转,花自凋零,水自流,岁月消逝了容颜,度日如年的我们都还在沉睡,何时又才能从睡梦中清醒呢?
曾经也感叹,无数次的告诫,无数次的誓言,却抵不过一次的堕落,最终的放弃。
仿佛我们都已丢失了时间,错过了机会,浪费了岁月的青春,任时光从指缝中溜走,那么绝情,不愿片刻停留,留下任何痕迹。我们是否也曾想过,匆匆流水般的片断,消逝了,便不再拥有;是否也曾后悔过,消磨了时光,换来的也只是短暂的快乐。
前方道路的曙光还很遥远,惟有心中存有梦想,带着梦想追寻未来一切的美好,才能获得长久的快乐与幸福。把握时间,抓住机会,珍惜现在,不愿做在行走中消逝的人,一切美好的美好已不再遥远。
消逝的文章7:消逝的风景
文/小黄平
妻听说她一位朋友母亲去世,说是趁星期天,要我陪她与同学王某去补郎乡大田村吊唁,因为她们没人去过这地方,而我熟悉。这是一个打田插秧的李节,我想,那片梯田层层的山坡,现在应呈现一片迷人的景色了。
在这样一个季节去补郎,屈指算来,起码有十五六年了。想起当年阳光下层层梯田水光晃晃,绿意漫铺,人影忙碌,鸟声悠悠的情境,心里忽生向往,一种重温梦境的兴致,让我爽快的答应的妻子的要求。
于是我带上相机,和她的同学一起,找个餐馆,解决中餐后,乘车前往。
在朱官与对门上山之间,我看到水光荡漾的一片水田,有的秧苗已插,稀疏的绿意时令已到小满。忙碌的身影虽然显得单调,但却呈现出一个转拐时代的特征――有人影与牛影相伴的传统的忙碌,也有微耕机突突的欢叫。插秧的身影,和天上沉重的云一起,在水中生动。带着哨音的群鸽横飞田野的上空。有鸟儿分散地跟在牛影机声之后,在翻起的新泥中寻食活生生的美味。燕子掠空的呢喃,让我想起老家屋橼下燕巢中迎食的雏燕声声。要不是汽车的摇晃影响效果,我打开的相机随时都想卡嚓,把这样富有农村生活味的玏景留在镜头,镶入记忆,也许会成为一份珍贵的历史。要知道,城效之山村,说不定哪一年,这样的景致就会消失,就会成为历史,让人难以寻影问踪。不过,这样的景,比起补郎那片梯田呈现出来的景,虽然拍摄意义不同,但可谓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只要我想拍摄,骑自行车前往,找好角度,安心拍照也不迟。
这样想来我就暗自兴奋,兴奋得像回到儿童时代,巴不得一下子飞到补郎,饱览那片大好季节的田园风光。
途经陈家寨、长冲,青岗林,右边大片荒山峻岭之腰挂起粗糙腰带,让我眼睛一亮!我想,再过几年,这荒山峻岭又该是另一番诗情画意的景色了。车行峡谷公路,窗外。高高的峻岭深谷中,从梭筛大坝底下放流的白哗哗的水,在缓缓的流动中,变得乖顺起来,一路碧波映青山。但想象被郎那片气势恢宏的梯田风光,这碧水青山之景,似乎失色很多。
汽车过了木浪大桥,七弯八拐地上了补郎。当那片梯田呈现在我眼前时,我的兴奋突然被击得粉碎!因为呈现在我眼前的,不是气势恢宏而诗情画意的梯田风光,而是冰凉的感叹。
梯田早变成了梯地,墨绿的苞谷阴郁地呈现出无言的忧伤。
我左看右看,看到废弃的矿井,看到茅生草葛的运煤路,再看看村旁锈迹斑斑的运煤车,看看一栋栋大多只有老人孩子守着的房子,我悲从心生,泪水暗流。
想当年,我们的父辈,为了天天能吃上大米饭,不惜日夜奋战的造田精神,让一片片的梯地变成了梯田,变成美不可言的风景。而今,在很大程度上,曾经的精神和风景,明显的退化,这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说不出的悲哀。
不过,想起家乡正在修建的四通八达的机耕道,想起荒山峻岭腰上新挂的粗糙腰带,我的心中又燃烧起对未来的希望!因为,那是让岩窝窝变成金窝窝的梭筛精神唤起的希望,是向荒山峻岭发出的挑战,是对未来的开拓,是大山人放飞的梦想。
消逝的文章8:消逝亦是美
文/W燕敏童鞋
喜欢聆听花开的声音,昭示着绚丽的辉煌;喜欢聆听花落的低吟,宣告着花期的消逝。一花一乾坤,花开花谢,生命在奔腾,消逝了,却仍不失为一种美。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岁月在指缝间流走,年华在不知不觉中老去,曾经的几度东风,几度飞花,曾经的樱桃又红,芭蕉再绿,许多人会暗暗感喟生命的无常,时间的年轮碾过,留下历史深深的辙痕,时光从辙痕中消逝,一点一滴,带着我们曾经的笑容与泪水离我们远去。其实,行走在消逝中,失去了,错过了,也得到了。
穿越历史的长河,去品读一种叫做消逝的美。曾记否,在那烟花三月的时代,他放白鹿于青崖之间,梦未满,也不会圆满,于是他便离开长安畅游祖国大好河山,酒入豪胸,七分酿成了月色,剩下三分啸成了剑气。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磨墨的时光已经消逝,但如今,举杯邀明月仍是一种美的享受。又曾记否,他的光芒曾经刺痛了那些习惯于黑暗的人,他注定要一并承受官场与文坛一齐泼来的污水,宁静的时光已消逝,贬谪的日子在延续,可他,一枝竹杖,一双芒鞋,从容行走于雨中竹林中。“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子瞻行走于消逝中,却诠释了一种旷达的美。消逝中,相信他们也曾有过惆怅,可最终却提炼出了生命之美。
一口井的深沉也许就在于井沿边那道道索痕,一座塔的风度也许就在于它那经历风雨洗礼后不适时的倾斜,一个人的魅力也许就在于他行走于消逝之中,沉积下来的内涵和对人的坦诚相待。消逝是一种必然,于是我不该对飞逝的年华耿耿于怀,厌恶那所谓的成长与成熟,而该尊重这一自然规律。看着窗外儿童的嬉闹与童真的笑声,多少次,我的心早已随着他们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去寻找我童年的脚印;多少次,我暗暗流泪,为找不到童年的笑容而失落。而如今,二十载的风风雨雨,我将要挺直脊梁。是的,行走在消逝中,我的童年、少年已悄然从我身边溜走,但磨炼了我的意志,坚定了信念,因此也就拥有了成熟,成熟的笑容,另一种大自然的美。
天边风起,天边云散,我愿意用我的笑容映染半边云霞,用我的心灵荡涤数里云烟,不管海枯石烂,任尔东西南北风。我知道行走在消逝中亦是一种美,有所失,有所得,有所感悟,有所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