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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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的文章1:小岭的雪

文/徐祯霞

走出家门的时候,我是没有料到会下雪的。毕竟,如今已经春暖花开。

我看见雪,是在突然醒了的时候。蓦然清醒,睁开双眼,眼前一片雪白。在我习惯有的思绪中,我不相信是雪,以为是自己睡迷糊了,或者是眼睛看花了呢。可是,真的是雪,车外一片银白,耀眼的洁白随着我的视线四散开去。

惊诧之余,我才清醒地意识到,我遇到了春天里的一场丰厚的大雪。倘若不是我今日走凤凰古镇,我是不会见到这场雪的,抑或者在我知道岭上会有这么厚的雪,我是不会选择今天来凤凰古镇的。因为不知,让我邂逅了雪,逢上了一场春风浩荡的雪事。

小岭是柞水县城至凤凰古镇必经的一条山岭,此岭绵长高峻,这条山岭多为车道,少有行人和摩托车辆,一者路陡,二者路长,少有人涉险,少有人涉难,出行的人多选择自己开车或者坐大巴车。除此之外,行走的便是货车。

我是坐着大巴车去凤凰古镇的,因为前一天晚上睡晚了,清晨又早起从西安赶回,车里一暖和,人就迷糊,一路上昏昏沉沉就睡到了小岭。当我醒来的时候,车已快行至小岭梁顶了,山高气冷,雪愈发迅猛与绵厚,路边堆着厚厚的雪,山梁上积着厚厚的雪,树上挂着厚厚的雪,空中飘着纷飞的雪,四野皆是白色苍茫,车行在山中,仿佛进入了一个冰雪世界。天地洁净,在这样的时刻,我只想车慢一点,慢一点,再慢一点,我已无意于急着赶路,我只想静静地处在这雪白的水晶森林中。岑参有诗云:“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又何止若梨花?简直比千树万树的梨花都要壮美与炫目无数倍,每一树从杆到枝,都被白雪重塑,它们仍旧是树,却有着玉的通透与灵气。它们似花非花,却有着比花更为璀璨与耀眼的容颜,这一树一树的银花该叫什么,是该叫“冰雪花”吧,冰雪花有多美,树就有多美,我一个冬天都没有看到这么绵厚而又浩大的雪景。在这个春天,万物萌动的时刻,意外地邂逅了这样一场铺天盖地的瑞雪,这惊喜实在是让人有点措手不及,无法预料,而小岭,独享了这个春天雪最后的壮美,乃天作之合也。

岭上,有人将车停下来在拍照,是一自驾车行者,三五人,在一丛一丛的雪树前,摆着各种各样的动作,与雪做亲昵状。那洁白的雪,与任何人在一起,都美得令人心动,令人沉醉,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点亮阴霾的太阳,让雪天生动无比。我,多么想走下车来,用自己的脚步去走近雪,丈量雪,与美丽的雪再做一次亲密的接触。可是,我不是车的主人,我无法让车说停就停,说走就走,我只好重新擦亮玻璃,取出手机,照下了一路的雪景。手机时代,就这一点好处,可以随时留下身边的美和感动。

倘若在平日,再大的雪,也是见不到雾的,可在这山岭上,雾竟然可以与雪一样白,白得迷人,白得撩人,白得恍若仙境,如仙风浩荡,它有着雾的迷蒙,亦有着烟的飘逸,在山梁与丛林之间,来回地飘荡与游走。这是高山的雪与平川的雪不同的地方,因了这雾,因了这雪,令这干枯的山竟妩媚与娇羞起来,仿佛若披着婚纱的新娘,楚楚动人,欲说还休。很多年了,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打量一座山、一座雪山,竟然是这样别致,竟然是这样风情万种。

路,蜿蜒蛇行,一直绕来绕去。我好奇,这如银的雪,会与我相伴一路吗?我在心里揣测着。在白森森银亮亮的雪中,我睡意全无,我瞪大眼睛,观望着车窗外的一草一木,用摄像机般的视角扫描着那些与我相向而来的万物,唯恐遗漏了些什么。车慢慢下岭,雪渐渐小了,山上的雪也变得稀薄,以至若有若无,树上也不再有沉甸甸的冰凌花,只剩下水漉漉的如水浸泡过的树枝,这不得不令人称奇。大自然真奇妙,一个世界两重天,一山之上下,全然两个世界,山上冰雪覆地,山下春花竞放,住户人家门前的樱桃花和桃花开得正艳,白的雪白,红的粉红,如初生的婴儿水灵灵地开放,几个妇人架着一个火盆,正在院中烤火,火苗一窜一窜,若妇人们颗颗跳动的心,妇人们在等什么,她们该是在等春天的!

桃花和樱桃花都开了,春天想来也得来,不想来也得来,春天的花已上枝头,何愁春天的叶不绿枝头呢?一阵笑声传来,惊飞了枝上的麻雀,麻雀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飞走了。只剩下一条小河不安分地流淌着。

家门的文章2:老妈迷上了电脑

下班刚进家门,就看到小侄儿坐在沙发上,闷闷不乐的样子。“怎么了?星期天我不是允许你做完作业,可以上网看动画片的吗?”我有些不解的问。”奶奶不让,她在看电视剧呢。“侄儿撅着小嘴嘟哝着。

我放下包,走进里屋,看到老妈正聚精会神的在看着电视连续剧《璀璨人生》,面部的表情跟着剧情的变化而改变着,那神情,既好笑,又有些可爱。常言说,老小老小,是说人老了就变小了,看她那神态,好像一个孩子在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画片,一动不动,俨然一个老小孩,就连我走到她跟前,也浑然不觉。

我老妈今年七十多岁了,身体除了有点胖外,没有其他的老年病,平时还能接送孙子上学,有时还顺道捡一些矿泉水瓶之类的废品,换点小钱花花呢,可就在今夏一天,她晕倒了,送到医院一检查,椎间盘突出,血压还有点高,我才把她接到我这来,一是我这里离侄儿的学校近,侄儿可以自己上学,二来也方便照顾她。虽然老妈的身体并无大碍,我还是不放心她,因为她是个闲不住的人,像我妈那个年代的人,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处处为我们着想,怕我们为了她更累,即使在家她也会找点事做,不是洗衣服就是扫地的,所以我尽量把家里的一切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让她找不到事做,可是,又怕我上班了,她不闲着,于是就想了一个好办法,在电脑上找电视连续剧给她看,哪知道这一看尽然入了迷。

从《追鱼传奇》到《兰陵王》,从《花非花雾非雾》到《璀璨人生》,一发不可收拾。有时还跟着我看一些新闻,偶尔的还发表一些对新闻内容的看法,还学会简单的暂停和继续播放。有时还像我告状,说她孙子忽悠她,说她正看着,他一动就没了,居然让我教她上网,我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只好教她一些简单的操作。她还能说出活到老学到老的至理名言呢,看着老妈对电脑那入迷、开心的样子,我打心眼里高兴,因为她为我们辛苦了一辈子,现在老了,应该是我们尽孝的时候了。

家门的文章3:月下赏柳

文/笑梅的玫瑰

傍晚,刚吃过饭走出家门,清爽怡人的秋风拂面吹来,仰头望见浩月当空,禁不住信步漫走。离家不远处,有一个新建的公园,每天吃过晚饭如果没有变故便到那里去散步。那里很清幽,我独喜安静,那里便成了我理想的去处。

那里有一条用小石子砌成的小路,两边是两排错落有致的一棵花树一颗塔松相间排列的园景,最外围是一圈随风即起徐徐飘动的柳树,一条小路宛若一条小河镶在其间,穿上软底鞋,一双脚踩上去,犹如一个娇滴滴的美娇娘光滑柔软的玉手在按摩足底的那些穴位,脚也瞬间变的舒坦轻柔起来,自己便如一条美妙的鱼在水里尽情地游来游去,放开手机音乐,听着那些缠绵悱恻的柔美情歌,心也莫名的温润柔软起来,举头望月,想着远方的爱人,虽不能日夜相处,却可以在同一片月光下,行走或着矗立,低头或者沉思,微笑或者歌唱,犹如爱人就在眼前,一种默默的温情就从心间流出来,久而久之,对那里产生一种莫名的依恋。

那里并非是我一个人的领空,偶尔,不远处也传来初恋少男少女的窃窃私语声,我不去打搅他们,我走我的,他们或拥抱或热吻,我都不去理会。我只沉迷在自己想象的天空里。

如果说白杨树是树中的伟丈夫,那么柳树可称得上是树中的美娇娘,那窈窕的身段,那娇羞甜美的笑声,那缕缕丝丝的长发,像极了一位风姿卓越而又仪态万千的少妇。秋日的夜风清爽怡人,尤其在月光下,更显出柳的婀娜多姿,与白天艳阳高照微风浮动的柳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白天的柳多了几分清丽几分妖冶几分翠绿,而夜晚的柳更生出几分沉醉几分甜蜜几分娇媚几分热烈几分神秘。

这时候,风霎时大起来,热烈地拥抱着柳丝,柳丝是柳跳动的长发,然而,那却是一种心的律动,她醉心欢快地舞动起来,一改她那娇羞的作风,热烈地接受着风的拥吻,他们狂热地拥抱在一起,像一对久别的夫妻,在热烈甜蜜醉心地交缠在一起,然后,整个树身都颤抖起来,她发出一种前所未有高亢激昂的歌声和笑声,她在狂风中飞舞起来,在天地之间飞舞起来,宛若一个身着圣装的仙女在霓裳起舞,红袖添香,柳在风里,在月光下,淋漓尽致地展现着她的风采,她的热烈与冲动。我竟不住望着柳深深地沉醉了,好一个树中的美娇娘,我想去伸手触摸她的容颜,可风却挡住了我的去路。

这时候,音乐里恰好放出着名歌唱家李玉刚的《雨花石》,听着李玉刚那略带男人大气磅礴而又有女人味的歌声,李玉刚虽为男人,却演绎出比女人更有女人味的柔美歌声,他无疑是女人中的姣姣者。而柳却似李玉刚一样,也有那种大气磅礴,而又不矫揉造作的性格,她们都有女人的性格,却把男人更为优秀的一面,带给了女人,作为女人,我突然想做柳一样的女人。

在回家时,我无意中看见一颗被火烧了一多半的柳树,我仔细察看了一圈儿,柳树的树身绝大多数被火烧成黑礁的木炭,留下很少的一点,然而,那些绿丝便从那仅有的一点树身上稀稀疏疏地垂下来,我更为细致的查看起来,周围黑乎乎的一片,很多植物都被烧焦了,而唯独这一棵柳在这保存着仅有的一点生命迹象,她还勇敢地向世人证明,我还活着,我是烧不败打不垮的柳,春风一吹,枯木逢春,我又顽强地活了下来,就像一个生命力顽强的残疾人,凭着对生活的热望,战胜身体的一切残缺,百折不挠地历练自己,然后,在生活上走向独立,在艺术上走向成功,而我们这些普通人如若有残疾人一半的坚强,我们又怎会一事无成?

夜深了,我不得不恋恋不舍地往家走,这时,我不由地想起<增广贤文>清周希陶的那句至理名言: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柳树强劲的生命力让人叹为观止,我们做女人的,要做就做柳一样的女人。

家门的文章4:母亲的米酒

文/张继

昨天,我一进家门,姐姐说:“来,喝一碗米酒”。我接过碗一饮而尽,一股甜丝丝的酒香,便弥漫在我的周围。母亲笑着说:一点也没变,还和小时候一样猴急,别呛着了“。母亲的话,让我想起童年那些苦涩的日子。

上世纪七十年代,新疆兵团农场人的生活还比较苦。我家由于孩子多,每月的口粮很难熬到月底。为了一家人能吃饱,母亲常常想出一些花样来改善生活;像春天里做苜蓿蒸玉米面蒸榆钱,夏天里做米酒麦粒稀饭,秋天里熬制甜菜芝麻饼,冬天里做土豆干饭腌制酸白菜等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母亲用她的勤劳和智慧,把原本清苦的生活调和的香甜充盈。

母亲善酿米酒,她酿的米酒酸甜可口,清香怡人。喝了即解渴又解饿。那时酿米酒,不用大米。大米太少太精贵了,一个月能吃上顿米饭算是好口福。母亲的米酒是用麦子作原料。每年这个季节连队夏收刚,母亲便忙碌起来,冒着烈日炎炎的阳光到地里拣麦穗。有时我们几个孩子也去地里拣。一个夏季下来能拣拾三十多斤麦子,如运气好的话能拣四十多斤。酿米酒的酒曲子当时新疆很难买,母亲便写信让大舅从陕西老家寄些来。麦子不像大米还得去皮,手工去皮是一项繁重的体力活,先把麦子用清水洗净泡软,再放在一个铁窝窝里用木槌不停搉捣。一窝麦子需捣四五十下才行,铁窝窝太小一次只能放一点麦子,五六公斤麦子,母亲得用一天时间去皮。每每看着母亲累的汗流浃背的样子,我在一旁总恨自己太小帮不上忙。麦子准备好了就下锅煮熟,然后装盆放酒曲发酵,几天后盆子里就溢出了米酒特有的酒香。

有一次,我趁母亲出外偷偷的打开盆子,挖了一勺就嘴里塞,那浓浓的酒气差点把我熏倒。母亲知道后笑了:"就你猴急,那是要兑水喝的"。她给我兑了一大碗,我全喝了,结果昏昏沉沉的睡了一下午,连学也没上成,从此我知道这米酒的厉害。

每年夏天母亲都酿米酒,只到把拣来麦子作完为止,那时我们喝不上什么饮料,母亲的米酒便成了我们最好的饮料。母亲常把米酒送给街坊邻居们品尝,每年这个季节他们都会到我家来拿米酒,每到此时也是母亲最高兴的时候,她拿着勺子欢快地把他们的盆盆碗碗一一盛满。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几十年过去了,母亲仍未改酿米酒的喜好,米酒也酿得出了名。如今的母亲酿的都是正宗的米酒。我常听儿子去奶奶家喝米酒,或许他也喝上了瘾。我知道;母亲酿的米酒就像我们如今的生活一样,一年比一年香,一年比一年甜。望着母亲满头的白发,我忽然明白了这米酒香甜的原因,它里面浸透着一个母亲博大的母爱……

我要感谢母亲,给我的童年留下一段米酒飘香的日子。

家门的文章5:我在,家就在

文/陈曦

急匆匆走进家门,放下手中的农具,从锅里拿出出门前就已经做好的饭菜,扶起卧病在床的婆婆和丈夫,用勺子一勺一勺的把饭喂给他们……7月21日,记者走进了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尕庄村,在村民王延梅家中,记者看到了这感人的一幕。

“太不容易了,现在她不仅要照顾两个病人,地里的活儿也不能耽误。”和记者一同前来的村党支部书记刘建云在一旁说道。

1999年,生活的不幸降临到了王延梅的身上。她的婆婆突发性脑梗塞,虽然她和丈夫及时把老人送到医院抢救,花完了所有的积蓄以及到处借钱为老人治疗,但不幸的是老人还是全身瘫痪。看着躺在床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王延梅和丈夫心里不是滋味,但是她和丈夫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所击倒。

由于丈夫的身体也不好,照顾老人的事情更多的落在了王延梅的身上。不仅要照顾起居,而且为了不让瘫痪在床的老人生褥疮,王延梅每天至少要给老人翻身五六次,每隔几天,还要用热水将全身擦洗一遍,每次给老人喂饭,都是她一个人先把身体沉重的老人扶到被子上,让老人靠坐在床上,再用一只手将老人的头扶着,另一只手用勺子把饭菜喂到老人嘴里,有时候一顿饭喂下来要一个多小时,自从婆婆生病后王延梅几乎没吃过一顿热呼呼的饭,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但她却没有抱怨,坚持了下来。

不仅如此,为了家庭的开支,王延梅一边要照顾卧病在床的婆婆,一边还要和丈夫一起忙地里的农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整整18年的过度操劳使她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了许多,沧桑的脸庞,粗糙的双手,无不显现出她付出的艰辛和汗水。

“一家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应该积极面对,不会放弃,也不能放弃。”说起多年来的付出,王延梅坚定的说。

可当生活刚刚有起色的时候,王延梅万万没想到不幸的事情又接踵而至。2015年王延梅的丈夫由于高血压引起的脑部大面积出血导致半身瘫痪。听到这个消息王延梅犹如晴天霹雳,对这个贫寒家庭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又一副重担压在她的身上。

“当时心里特别难受,觉得对不起她,辛苦了这么多年,生活刚刚能好点,我又倒下了。”王延梅的丈夫王文德说。

然而王延梅却将泪水忍住,把所有家庭的担子扛了起来,种地、卖菜、照顾家庭和两个病人。今年已经67岁的她早已头发花白,脊背也有些弯曲,但是为了家庭她依然在操劳着。她的孝心,她对家庭无私的付出,感动了许多身边的人,如今在尕庄村以至于周边的几个村子里,提起她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句“了不起”。

“我还是会一直做下去,我珍惜亲情,珍惜这缘分,只要我还在,这个家就不会散。”王延梅坚定的说。

家门的文章6:当旧爱遇上新欢

被先生领进家门的刹那,我就是新欢,那个神情落寞的老女人,就成了旧爱。

旧爱明显不爽。我穿的是条灯笼裤,口袋在两侧,上面钉了四个木珠。蹦蹦跳跳间,木珠上下晃动叮当作响。旧爱拉着先生躲进灶间:“这个女孩,不靠谱吧?这裤子,我看着头昏。”

先生转向我,还没开口,我就知道他说什么了。我止着他:“别提我的裤子呀。我喜爱。这是我爸出差给我带的,我还就这一条裤子。”先生呛了一下,折身进了厨房,小声埋怨着:“你老人家能不能不要添乱。不就是条裤子?不露屁股不露肉的。行了行了。没你说三道四的份了。”

临走时,朝着旧爱乱挤眼:“阿姨,那我先走了。”两只手在口袋里拨弄得山响。旧爱连挥手都懒得朝我挥了。我在先生自行车后哈哈大笑。

结婚了。就我这德性,婆婆大人一百个看不上。零食不离嘴,开始引她老人家一顿开心,以为我有喜了,结果大半年下来,一点动静都没有。自此,不再替我准备零食。公公心疼,偷着买了放在柜里。偏偏年纪大了,忘了这事。我一到家只闻烂桃香,就是不见桃子影。猴上老人家的肩,对着他的聋耳唤得如雷:“爸,把桃藏哪儿啦?!”婆婆找到了,

烂桃水把她的被胎洇湿了大半,这下好了,跳着脚骂公公。明着指桑骂槐呀。拖着自行车,指着旧爱,非让先生二选一:“说,要她,还是要我?”先生试图和稀泥:“这手心手背全是肉……”我断然截住他的话:“选,她还是我?”先生讪讪地:“老婆最大。”

后来,又发生过几起。洗澡时,项链随时扔在澡桶边。旧爱不乐了:“这不是考验人嘛?真少了,哪个说得清。”又后来,因为我的剩饭碗从来都是往先生碗里一倒,旧爱就提醒了:“吃多少盛多少。他总吃的你剩饭,营养会不全。”某一日,先生兴兴头头地在搓洗我的衣服,旧爱不乐了,夺过去重重地放在水池边:“娶老婆,不就是为了有个人洗衣做饭?要这样,不如打光棍了。”

什么呀!嘴撅得能挂油瓶,当下又要拍板叫阵。先生突然累了,朝我深深地看了一眼:“你识字断文的,干嘛总跟个大字不识的老太过不去呀。女人的事业在外面,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家里的这些鸡毛蒜皮够发挥你的才华?”

当下闭嘴。

从此,旧爱与新欢全然颠了个倒。很快,我就尝到了甜头。最爱穿真丝吊带了。婆婆又盯着我看了几秒,不过没有言语。当下就去内衣店打包了三件回来。三个颜色全大号,交到婆婆手里,婆婆居然脸红了:“这个这个,可怎么穿得出去?”说归说,还是乐颠颠地收下了。再后来,就看到她偷着在镜前试穿。最爱把十个爪子涂得春色满园。完了有一天,拿着婆婆的手,也乱涂了一气,近似肤色的肉粉,再用透明的在在上面点了几枝兰叶,婆婆苦了一辈子还真没这么折腾过,洗碗时,只恨不把指尖全翘起来。我乐:“妈,别怕,只要不用刀削,总不关事的。”先生一本书直接砸了过来:“有你这么跟妈说话的?”我还来得及反抗,婆婆书向先生就砸了过来:“臭小子,老婆娶回来是疼的,不是打的。”

先生朝着笑成一团的新欢和旧爱看去,满脸茫然:“这女人,变化也太快了些吧?”

六六的《双面胶》被评为年度最恐怖片。它的恐怖不在于阴谋诡计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在于它真实得有如发生在你我的生活里。真实得,你以为,她写的就是自己的家事。也是最常见的婆媳关系,旧爱遇上新欢,一个不容一个,一地鸡毛。那个可怜的男人,成了双面胶。两面讨好,两面讨不到好,最后,男人居然在母亲的唆使之下,打死了老婆。

不寒而栗。庆幸自己醒悟得早。同学华,婆媳不和,儿子一岁半时,离了婚。在我们家后面下公共汽车的。看得我心酸不已。初识时,我是你千娇百媚含苞花一朵,分手时,已是经霜秋叶萧瑟瑟了,抱着个奶味儿子再婚谈何容易!

琴就聪明得多。早早嫁进城来。婆婆是个何等风云的人物。琴的娇俏,第一眼便让婆婆防备万分。琴却第一时间消除戒备。一声声妈妈,唤得婆婆心下发软。嫁过来的第一个月,工资就全数上交。这工资一上交,烦恼杂务也就全然上交了。琴买双拖鞋都是婆婆做主。婆婆的眼光跟她差远了,琴从不嫌弃,人前人后一口一声地表扬着:还是咱妈有眼光。妈,真是恨不相逢早嫁来呀。

婆婆激动得一张脸赤红着,恶补各类时装书籍,只为跟上潮流替琴置办行头。生个女儿吧,琴从来都是表扬,我们刚进产房,就听琴在摆甩:嘿,我妈织的毛衣。小人儿,还得穿自家织的。这是我妈做的称重布带,嘻,独家生产,有专利的。还有还有,虎头鞋,羡慕忌妒吧?别急,待你家添小子了,让我妈也帮着做一双。

一旁的婆婆,鞍前马后,脸笑成花一朵。同去的闺蜜们,一口气叹到脚后跟。常年婚姻生活,我们早已独挡一面,成了河东的吼狮,粗声大嗓跌足长叹:“生活,是一团麻。”可人家琴还在娇滴滴嗲兮兮地大树底下浅吟低唱:“风含情,水含笑……”

早年在小镇。与一对年长夫妇走得很近。男人家境贫寒,由讨饭的母亲拉扯成人。女人书香门第,岳父看上男人,将女婿一路培养,男人步步青云,官到高位。可是女人就是无法容忍讨饭婆婆的种种生活习性,两个女人水火不容。男人在我面前,一直父亲一般山一座的,那日居然红了眼圈。我去找女人:“其实,这话由我说,就不像了。不过,您说,要是他生的女儿,还能教育纠正的,那可是生他养他的妈妈呀!”

女人长了我一辈,看着我,没料到我年纪小,却通透着,当下一语不发,转身进了厨房。自此,天下太平,老太太一直到离开人世,都得着了媳妇最细心的照料。

店铺小丫头遇难题了。婆婆处处为难她,她一气之下,谈得好好的恋爱,崩了。我急坏了,说她,傻丫头,除非嫁个孤儿,这只要是找对象,就会有婆媳相处问题呀。哪能因噎废食?别说,还真没人教过小丫头。中国的教本,没用的东西太多。婚姻是人生长河中占比最大的一项,婆媳相处又是重中之重。

最熟悉那条选择题,两人掉河里,你是先救母亲还是爱人。建议答案统一并唯一。女生篇:先救婆婆大人。同是女人,隔了二十年岁月的河流,你虽体力不支,但不至于脑力不济。现在你们两人都掉进河里了,这个女人,对你一生都重要。现在离你最近,你要陪着她说话,替她鼓劲加油:“妈,别怕。来,拉着我的手。”“妈,看,你的儿子,正在想办法救我们。”“妈,不要睡着呀。眼睛一定要睁着。”然后对着岸上那个手足无措的男人挥舞鸡爪:“快呀,先救咱妈,你个猪!”

男生篇:先救母亲。“老婆,来不及跟你解释了。等我先救我妈上来。这个女人,先你之前,爱了我二十年。她是旧爱。你是新欢。一个男人对待旧爱的态度,新欢是最要介怀的。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的母亲都可以见死不救,这个男人,你怎么能托付终身?”

快中秋了。想旧爱了。电话过去,自己都觉得矫情:“妈,过两天回家,想你了。”隔着电话线,我都能想象我亲爱的旧爱大人,面如盈月,受宠若惊的表情。应答的声音里和着桂花蜜:“乖乖,妈妈早等着了!”

家门的文章7:我家门前的那棵枣树

文/我心本恶

老家门前有棵枣树,一逢春季,苍翠挺拔,枝繁叶茂,树荫浓郁。

树却不是我家的,是邻家为孙子出世时栽种的。

只不过树在两家搭界的地方,乍看起来都以为是我家的。

枣树多大,满堂就多大。

满堂出生的时候,他奶奶高兴得挨家挨户散红鸡蛋,因为这个孙子来之不易哩。上头是一个姐姐,等了好几年他母亲才怀了他,所以他一降生就带来了枣树的生命。

奶奶希望他像枣树一样开花结果百枝满堂。

奶奶为他栽一棵枣树,等他长大时就有枣子吃了,奶奶总是替他想得很周到,几年后的零食都安排好了,奶奶捧他在手心里。

满堂长到五岁那年,母亲又为他添了一个弟弟,叫满楼。

奶奶还是喜欢长孙,但奶奶七十岁的时候,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奶奶去那个世界的时候,满堂哭得像泪人一般,他爱奶奶,奶奶是他最亲的人,奶奶宠了他十二年。

满堂十六岁,初中毕业不想上学了,去县城里学裁缝。裁缝师傅喜欢灵活聪明的满堂,满堂每次回家表现出的那副神情非常的开心加得意,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谈恋爱了。姑娘是距离县城不远的郊区人家的女儿,姑娘喜欢长相俊美的满堂,那时,满堂天天把头梳得油光光的,衣服拉了又拉,生怕有折皱的地方,我们笑他像女人,说得不好听叫男婊子,家乡的人喜欢这样骂爱打扮爱照镜子的男人,并没有多少恶意。他嘻嘻一笑,也不介意,爱情中的人儿就是宽容,什么难听的话都能接受,真是服了他。

满堂还没有学完裁缝技术就回来了,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头也不梳了,衣服也不整理了,听他母亲说是失恋了。那个姑娘家里不同意,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天高地厚。姑娘退了学,去了别的地方学技术,满堂也没有心思再学了,做什么都失误,师傅也生他的气,无奈,满堂干脆回家了,父亲大骂,气他半途而废,没用的东西!父亲整天把这话挂在嘴边,我母亲常劝他不要这样对待一个刚失恋的孩子,满堂也不小了,也有自尊哪,他父亲叹了口气,过会儿想起来还是会这样骂。

自从失恋后,满堂开始下地干活,剩余的光景都是在枣树下度过,他喜欢那棵粗壮的枣树,不允许别人乱碰,更不准爬树。枣树越来越粗,结果也自然越来越多,每每有小孩来悄悄地砸,一点声响也会惊动满堂,真不懂他的耳朵那样尖,听觉非常灵敏。满堂也不会追,只是招招手,满脸的笑:“你们过来吧,我打给你们吃,别砸,砸坏了,我的枣树明年结果差多了,你也吃不了。”

满堂早准备了一根竹杆,长长的,一举,就够着泛红的枣子,轻轻往下敲,地上,一群你追我抢的小家伙们。有时我们也会悄悄地砸,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偶尔,也会被满堂逮个正着,我们姐妹不好意思的笑,他嘻嘻一笑,赶紧拿过来长竹杆,任我们自己敲,只是一再说小心点,小心点!那模样仿佛我们会打疼他的兄弟似的。

满堂喜欢读武侠小说,琼瑶小说当然也不肯放过,在那些个岁月,除了这类书,也没有什么好吸引人的书可读。

满堂喜欢坐在枣树下看书,每每看完书,会叹口气,无限失落和寂寞,不胖不瘦的身子依靠在枣树上,用白皙的纤长的手指抚摸着他心爱的枣树粗糙的皮,仿佛他满腹的心事只有枣树可知可懂可听。

随着年龄的渐长,村里的年青人大多结了婚,比满堂小一些的二姐也嫁了。

满堂平时喜欢和二姐说话,大约二姐心细,总是能读懂他的心事吧,只不过二姐太忙,没时间理会他。满堂似乎没有朋友,在村里同龄人中,他是最爱打扮的一个年轻人,还真没见过他和谁深交过,也许他的孤独就是这样养成的。

孤独的灵魂容易敏感容易自我封闭,而农村的孩子通常都是三五成群的,但满堂好像不是。

他习惯了独来独往,习惯了对镜穿衣,有时,走在路上,他还忍不住捋捋他油光光的头发,失恋好久后,他又重拾了干净整齐的德性。

村里长辈们都笑他太怪僻的一个孩子。

满堂红着脸,和长辈们擦肩而过,神情讪讪,羞怯笑笑,低着头,默默过去,他的背影看起来有些驼,也许太多的心事压得他很沉重。

村里好心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山里的未婚妻。

未婚妻长相一般,和满堂也相处得不错,当几个月后谈论婚嫁时,未婚妻的娘家对彩礼要求高了些,满堂小气的父亲一急之下,说了些难听的话,女方家立即退了婚,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嫁了镇上的人家,那家在镇上开店,条件好。后来听说这女子一脚踩了很多条船,也许满堂的父亲只是顺势推了她一下而已,满堂的命运注定了悲哀。

那时候,我们开始看到满堂没了笑容,也没了神采奕奕的精神,他很蔫,每天无精打采的样子,也不大愿意和我们说话,只是遇上枣树开花的时节,他才露出一丝开心的神色,仿佛枣树逢春他的人生也会逢春一般。

枣树一树枣时,又一批小家伙们来偷偷用石块砸枣,满堂依旧听不得一点声音,不过他还是那样憨憨地笑,并不骂,利落地拿起竹槁,小心地打枣,看到天真无邪的孩子们抢枣,他轻声叫:“慢点,慢点,别摔着了,都有,都有,不急。”

孩子们走时,我看到满堂眼里深深地失落,也许他也和我一样羡慕孩子们的欢愉和无忧,因为我也长大了,再也不能像孩子们一样悄悄地去砸枣了。

满堂真是不幸,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还没有合适的女孩愿意嫁他。其实满堂长得很英俊,他的皮肤像他的父亲白皙而光净,包括他的弟弟满楼也是,真是奇怪,在乡下很少有这样的皮肤的,不过他唯一的姐姐倒是像他的母亲皮肤粗糙得很。

满堂的母亲因为儿子的事整日心忧,常常和我母亲吐露心声,怕满堂的将来很惨,我母亲总是安慰她想开些,婚姻的事只是晚些罢了,迟早会有媳妇的。

这年,满堂的母亲去楼上晒棉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竟然不吭不哈的去了,眼睛没有闭上,让人凄酸。

满堂受不了这个刺激,奶奶走后,母亲是最疼他的人。

满堂渐渐地痴疯,好在他不离家出走,他开始每天呆在枣树下,抱着枣树发呆,偎着枣树嘻笑,他陪枣树说话,他陪枣树睡觉,他陪枣树一起春夏秋冬。

父亲从来不带他去医院做检查和治疗,因为他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给村里人的感觉他就是一个仅仅活着的人,他没有朋友,也从来不和村里的劳力们在一起干活聊天,他似乎就是一个身在此处心在世外的高人,谁也不了解他,所以他的几个孩子都遗传了他古怪的个性,不与人相交,不与人交流,默默孤独,忧伤自尝。

满堂每日依旧下地干活,他不像一般的疯子,他什么都记得,只是忘记了自己的过往。

满堂的脸上天天都含着笑容,一副纯真无邪的笑容,让人心痛让长者们唏嘘也让我们怜悯。

满楼也该结婚了,媒人介绍了很多女孩,但女方一听他家里有一个疯子,婚事就成了泡影。

后来附近村庄有个女孩答应了,女孩常年在外打工,似乎不是很计较这些事情。

然而结婚前一段时间,女方家提出了要求,必须送走疯子满堂。

说不上是老实还是愚钝的父亲听从亲戚们的劝导真的送走了满堂。

父亲选了一个月亮还没有完全下去的早晨,把满堂领到了热闹的县城里,含着眼泪悄悄离开了满堂。

看着满堂傻傻地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嘻嘻的笑,一副新鲜稀奇的模样,父亲哭了,赶紧逃了回来。

不见了满堂,村里当然很快知晓了,都以为他自己走丢的,很是替他难过,这孩子将来死在哪里都没有人知道啊!

村里人的同情总是给予弱者,这是我乡亲们最忠厚最善良的地方。

然而不到十来天,满堂竟然风尘仆仆的站在那棵枣树前,满堂的头发零乱,衣服也破碎,神情憔悴而可怜。

他父亲吃惊地看着他,不敢相信他能找回来。

满堂呵呵笑,说:“我找我的枣树,我认识我的枣树,你看,这不是我的枣树吗?好好的,我也好好的。”

村里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不懂得一个疯了的人怎么可能因为一棵枣树就能找回来,谁也不知道他一路上经历了什么,满堂似乎全部忘记了,他只晓得自己又回了家,回了自己熟悉的地方。

弟媳妇的母亲有些生气,让满堂的父亲再送远点。

父亲无奈,再次选了一个雾气朦胧的日子,送走了满堂,这回是迂回曲折像迷宫一样的山野。

然而不到几天,满堂又回来了,依然是神情振奋地抱着他心爱的枣树,快乐的模样让我们感动,也让弟媳妇震惊,她淡淡地说:“别送走了,好歹是一条命,我也不常在家呆,就留下他陪伴公公吧。”

弟媳妇的话无人再阻拦,也决定了满堂可怜的余生不再游荡孤魂。

很快,弟媳妇和满楼结了婚,生了孩子后,夫妻双双去南方打工,孩子交给了外婆家。

满堂陪着父亲默默地干活,每日坐在绿树成荫的枣树下,一边乘凉,一边看他的破书,他还记得古龙和金庸。每当枣树结枣时,他还是会打枣送给来玩的小孩子们,包括邻家的我们。

前年回家,在地口碰上他,他愣愣地看着我,嘻嘻一笑,说:“心莲,你什么时候回来了?你说,我的发型好看么?”

心莲是二姐的名字,他始终记得儿时的伙伴,他也不忘记他的油光发型,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我微微一笑:“记得,你那时天天梳头抹油呢。”

满堂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用粗糙乌黑的手摸摸他零乱粗硬的头发,呵呵一笑,避开我,晃动着不利落的身影向地里去了。

我慢慢地回首,看见他是越来越驼了,三十九岁的人宛然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

我黯然神伤。

老家门前那棵枣树也越来越老去,结枣渐渐稀少。

家门的文章8:风中的家门

文/李 季

曾经进出一家人的门,如今,进出的只有风。

早先还有饿急的老鼠从门缝里钻进屋,找不到吃的,啃了两口桌腿,啃了一嘴的灰,以后就再也不来了。偶尔有几只贪玩的小蚂蚁,脱离了大蚂蚁的视线,像逃学的孩子一样,兴高采烈却又有些担惊受怕地爬进空荡荡的屋里,转了一圈找不到好玩的地方,又失望地爬走了。除此之外,来的只有风。风携带着泥土的气息,携带着花香鸟语,携带着星光蛙鸣,也携带着尘土和柳絮,在门缝间自由地出入。

生铁的门环,是我留在老家的一双眼,永远不知疲倦地睁着,醒也在看,睡也在看。

门前的那片竹林, 一如我初次离开家门时那般青翠葱茏,竹林里的树木在花开花落里一年年地长高,树上住的两只喜鹊在生儿育女中一天天地老去,厨房顶上的烟囱在月圆月缺间一夜夜地变低,墙根下的苔藓在日出日落外一日日地暗绿着。平整的院子,是我和父亲拉了两天的土垫出来的,长年没人走过,已经长满了杂草。这些杂草在四季轮回中青了又黄,黄了又青。

这两扇木门进出人最多的一次,是父亲的离去。他的堂兄弟们,他的侄儿侄女们,村里的老老少少,喧闹声、哭泣声,一度堵塞了我们的家门。在父亲的棺木即将抬出家门的一瞬,门在没人动的情况下,突然向中间合了过来。这是门对一家之主的挽留,门知道,一家之主走了,这家的儿女注定要散落到异乡了,门不会再经常开启了。门里的嘘寒问暖,悲欢离合,注定要消散在一阵又一阵的寒风中。

父亲走后,我们锁上家门,带走了母亲,母亲从此一夜一夜地回望着这两扇紧锁的家门,计算着回去的日子。而母亲再也未能踏进家门,我们再踏进去时,带回的只是母亲的一张照片。

失去父母的孩子,在悲伤无助的时候,只有把冰冷的心依偎向父母同样冰冷的坟头;流浪在外的游子,在想家的时候,只能站在寒风中向着家的方向遥望风中的家门。

那被阳光一天天晒暖又被寒风一夜夜吹凉的家门,那遥远的家门,远在回不去的地方。

家门的文章9:初冬翩然至

文/陈甲取

清晨上班时,刚出家门,一阵冷风突然吹来,瞬间,泛起一丝淡淡的寒意。抬眼看,道旁的梧桐树梢上黄叶随北风萧索飘落,回首处,墙角上不知何时已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清霜,天已微凉,再看街上的人们都着上了厚衣,此景更增清冷感。这一帧帧的风景画卷提醒我,暮秋阑珊,不期然间,初冬已翩然而至。

初冬是漫长寒冷季节的初始,从这刻起,很多生命都渐渐归于平静。总有人伤怀于暮秋初冬的萧条冷清,认为其太过肃杀萧瑟,缺乏蓬勃向上的生气。然而,虽然初冬没有春风的和煦、夏花的绚烂或是秋叶的静美,却也别有一番清凉自在的韵味,那是一种养精蓄锐与休养生息,让人在清寂中展望生命的新起点。

经过公园,晨练的人们沐浴在初冬的朝阳里,纵然不时有凉风轻袭,也丝毫动摇不了人们抖擞的精神,任心灵和身体在晨曦中尽情舒展,新的一天就此展开。微凉的初冬,正是读书的好时节,公园里传来学子们琅琅的早读声,让人不禁想起睽违已久的学生时代,刹那间,别样的情愫涌上心头。

匆匆行在上班的路上,路遇一对母子。男孩紧挽着妈妈的手,天真地说:“妈妈,冬天来了。”年轻的妈妈微笑着擤掉孩子的鼻涕,温柔地说:“宝贝,冬天来了,春天就近了。”

我的心不禁一动,是啊,初冬的脚步已悄然启程,尽管盎然绿意已随秋风渐逝,生机却依然在潜滋暗长,春暖花开也就不远了!在人生的道路上,也何尝不是如此呢?即便一时遭遇“寒冷与冰封”,但只要有前进的勇气和动力,尽力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又怎会看不到那一抹胜利的曙光?

家门的文章10:周年琐记

文/Nova

小时候,我家门前有一棵梧桐树。从记事起,那棵树便很是粗壮,以致于把紧靠着它的墙头都挤变了形,害的爸爸不得不费力的把树干削去了一大块儿。我已经忘记了那棵树是不是姥姥栽下的,只记得姥姥曾不只一次的走到树下打量一番,然后称赞它长的好。

我对姥姥夏天的穿着印象很深,特别是最常见到的圆领无袖的浅色棉质上衣。姥姥像绝大多数胖人一样,怕热,到了夏天便常大汗淋漓。那时候,她每天上午从菜市场回来,都会在我家旁边电影院门前的台阶上坐一阵儿,乘乘凉,也正好和附近的老邻居们闲话些家常。如果赶上周末放假在家,我也会跑出去找姥姥打个招呼,讲几句话,然后再自顾自的和小朋友们玩儿去。前几年,电影院被拆除,改建成了居民楼。每次从那儿经过,我都会想起姥姥那只白色方形的大菜篮子,和她坐在阴凉的台阶上淌着汗吃冰糕的样子。

幼年的记忆很多并不那么清晰,但一些场景或是物件却会成为永恒的温暖,保留在我们心底。姥姥的大床之于我,就是毕生不忘的一处温暖。我是在姥姥的大床上长大的。当我还是婴孩儿的时候,就总是躺在那张大床上依依呀呀,抑或是晃动着小姨买给我的银镯子,向大家传达我的喜怒哀乐。后来大了几岁,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姥姥的大床上看电视。有时头朝西,有时头朝东,有时跪在床上摆弄窗台上的玩意儿,有时握住深棕色的床栏杆摇来摇去,有时干脆倒立在床上,总之百无禁忌,乐得逍遥。印象中,姥姥的大床特别高,床脚下好像是垫了几块砖的。坐别人家的床,一般要先弓下腰再向后下方运动;坐姥姥的大床,成年人也是需提起屁股的,更别提我们这些小孩子了。现在想来,也不免诧异。

我们这一辈有五个孩子,姥姥最疼我。家里有人送来烧鸡,她总要把鸡腿掰下来留给我;全家人一起吃饭,姥姥竟会专门炒一碗肉给我,然后嘱咐弟弟妹妹们不要跟我抢着吃(所幸大姨小姨舅舅和弟弟妹妹们心态都极平稳,没人跟我生气计较);每年初二的压岁钱要偷偷多塞些给我;和乡下亲戚或是老熟识聊天,也总不忘夸奖我学习好,懂事,长大肯定有出息之类。我04年高考前两天的傍晚,姥姥从她家的五楼下来,又爬上在六楼的我家,为的是给我送些吃的和钱,因为我的生日恰是高考当天。当时我送姥姥出门,嘱咐她回去路上小心之类,几乎只出于礼貌。现在每每想到,都懊悔不已。七十出头的老人,体态胖,腿关节骨刺增生,下五楼上六楼都要扶着栏杆,在那样燥热的六月,步履蹒跚的来给我送生日礼物,我却未能体会到其中的深沉。

即便是姥姥病了之后,我也没能多陪在她身边,而只是想当然的以为病的不严重,简单的相信总会好起来的。年轻的我只知道无忧无虑的到处玩乐,从没认真想过姥姥有一天会突然离开。记得姥姥病重意识不清的时候,我去看望她,许诺等她身体好了之后就带她去我们大学走走看看。姥姥听了很高兴,连连说好。这愿望,到最后也没能实现。姥姥走后,我没有特别难过,因为我觉得她一直都在;觉得哪天上楼,就又能看到她安详的坐在那张高高的大床上跟我说话。而那些丧葬仪式,好像并不真实,就仿佛从来没有举行过。所以我排斥再去姥姥的家,也不愿意去给姥姥扫墓,因为当我看到物是人非,直面阴阳相隔,就无法再使自己相信姥姥从未曾离开。

虽然没有如果,但我总在不经意的时刻,去设想这个如果。这种如果,尤为酸楚。

一直以来都想以我的文字来怀念姥姥,但每每提笔,都难着一字。今天这篇文章,仍然是不成形的。

离开姥姥的整整4年里,我几乎没有一天不想起她。这种怀念,让任何文字都变得无力。

谨以此琐记,纪念我亲爱的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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