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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物的文章1:不安
文/伍柳
经常去一家商店购物,那店里有六七个员工,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我爱逛这家店——购物是一方面,还有个原因,就是爱听店员们聊天。年轻人嘛,精力旺盛,售货的间隙,就是他们闲聊的好时机,天南地北,东拉西扯,说得眉飞色舞,笑语声声。我一边选商品,一边听他们谈天,听着就觉得自己也长了精气神。
最爱听他们聊美食的制作方法,他们说得头头是道,而且是各家有各家的高招,都是挺新潮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听着这些孩子兴致勃勃地谈论,想到自己平时只会做一些家常饭菜,真感到自愧不如。如果不学习,真的就不能与“食”俱进了。
这天临近中午,我又走进店铺,见年轻的店员们又在聊着美食经——只有那个年龄稍大的女子,像是众人的大姐姐,当几个小青年在高谈阔论美食经时,她却在柜台里面忙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来在店堂靠里的一角有个炉灶,旁边是案板,那个大姐姐正在那里忙着切菜、炒菜呢。看来,午餐,他们是要自食其力了。此后,又有几次临近中午来到店里,都遇见那个大姐姐在掌勺。一次,我趁着她转身的功夫问了一句:“怎么总是你做饭?你是专职的大厨?”她摇摇头,然后朝那几个小年轻的一努嘴:“别看他们天天聊美食大餐,他们连西红柿炒鸡蛋都不会。我要是不做,他们就等着喝西北风了。”我听出来了,那语气中并没有多少抱怨,倒有点像是大姐姐嗔怪弟弟妹妹的样子。再看那几个小年轻的,听了大姐姐的话,有的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脖子一缩,躲在一边不说话;有的则向那大姐姐做个鬼脸,嘴里也不争辩。
我心里隐隐地有了一丝不安:想当初我还很看好这些孩子,现在却有些担心,就像那个大姐姐说的,生怕有一天他们会喝西北风去。
关于购物的文章2:购物公园,市民休闲好去处
文/刘紫晔
说到购物公园,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港城人民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的一个新去处。
我家就住在购物公园的附近,因此我也成了购物公园的一个小常客,最常去的要数克拉水岸和沃尔玛。克拉水岸的一楼,随处可见令人垂涎三尺的美食。哈根达斯、周猩猩奶酪、漫咔可丽饼……令人看得眼花缭乱,真不知道先品尝哪一种。最吸引我的还是琉香美食汇,这里的品种繁多,有味道鲜美的海鲜,有色香味俱全的菠萝饭,有飘香四溢的铁板烧……让我吃了这样,还想尝另一样。
最近,购物公园还增设了一个图书馆驿站,它成了读书迷的天地。无论是头发花白的老人、工作繁忙的青年,还是牙牙学语的小孩,这里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看,一位年轻的阿姨正带着她的小宝贝看着绘本呢!爱看书的我也会常常来到这,静静地阅读喜欢的书籍,享受着书带来的无限乐趣,别提有多惬意了!
节假日的购物公园热闹非凡!人来人往,人们观看电影、喝茶聚会、唱歌娱乐,尽情享受着生活的快乐!晚上的购物公园别有一番景象。处处火树银花,悠扬的音乐萦绕在耳畔,附近的居民聚集在广场上,跳起了热情奔放的广场舞,可爱的孩子们玩起了轮滑,还有的人们在休闲散步着……
购物公园,真是购物新天堂,休闲好地方!
关于购物的文章3:我的爱对你说
外出购物回来,看老爸在自己的房间酣睡。喊了几声没有回应,知道他是喝醉了。第一次细看他的脸,忽然发现,老爸真的是老了。而我,竟然无论如何都想不起他年轻时的样子。泪,就那么不争气的滑落……心血来潮,约了很多朋友来家小聚。
本以为老爸要下午才来我家的,因为早晨就接到他的电话,中午要参加一个同学聚会,下午才会来看他每周回家一次的宝贝外孙子。
正好,楼下的友的居住在农村的老母亲为他杀了一头亲自喂养的、没有吃过任何添加剂的猪,第一时间得知消息的我们第一时间抢要了些肉,约好了上午一起来取,在楼下热热闹闹的聊了一会儿后,突然就有了聚餐的想法,地点当然是我家,主厨当然是我。
痛痛快快的答应。然后,就接到老爸的电话:聚餐不去了。只是说不想去,不知道骨子里,是不是想和他天天念着的外孙子吃一顿温馨的午餐。
我却很多的顾虑。每次我组织的聚会,老爸都是躲起来不参加的。老爸是怕有他在,我们闹得不尽兴。而我,是怕我们的嬉闹,扰了老爸的清净。久了,就习惯性的把聚会安排在老爸不在我家的日子,或者,任由他推脱着躲进他自己改造装修好的地下室。
这次也一样,嬉笑着好几次让友开车送老爸去参加同学聚会。老爸只是不肯,没容他细说也没容自己思索,我便上楼忙忙碌碌的准备午餐。偶尔会想,老爸会嫌了我们的吵,还是,友们会在严肃的老爸面前感觉拘束?
是在端起酒杯的时候,老爸才玩笑般的吐露他的不满的,叫着我的名字,告诉我的友们说我三番五次的想让他走,说他其实挺想和我的朋友们在一起喝酒玩笑,说我其实不明白,他有一颗多么年轻的心。
忽然知道,原来,我的已经退休的老爸,那么想和他的女儿在一起,那么想融入他的女儿的精神世界!
忽然就想起,每个周末老爸来家,我在厨房忙碌,而每次抬头,看到老爸独自坐在沙发上拨弄手机的寂寥的身影。是不是,他爱的,不是小弟买给他的在老人圈子里比较高级的手机,而只是他的寂寞无处消遣?
酒咽下。依旧和朋友们开着老爸的玩笑,心里,却是辣辣的惭愧和浅浅的疼痛。
老爸喝了很多很多酒。
老爸说,我是他的骄傲。
老爸说,他的女儿有着聪明的脑子和灵巧的双手。
老爸说,他的女儿能干,又善良。
老爸也是第一次说,其实他不愿意我喝酒,因为我的身体,真的很让他担心……心底的泪,就那么一滴滴融入了酒里。我的从不肯多言的老爸,原来对女儿,有那么深的爱,和那么重的心疼与忧虑!
原来,我从未真的读懂他。甚至从不敢去问,他曾经经历的那么多苦难的岁月。
我从未真的读懂他,甚至从来不知道,他不愿意让我认为更不愿意让自己承认,他已经老去。
我从未真的读懂他,甚至从没认真想过,他也会孤单,也会寂寞。
也会如此希望,有这么热闹的聚会。有亲人朋友,能伴他左右……
关于购物的文章4:你是我的眼
在国美商场购物时,广播里传来了林宥嘉的《你是我的眼》: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就在我眼前……”听着,听着,蓦然之间,有所触动,潸然泪下,急忙用手擦泪,却泪流不止。走出商场,勾忆起往事,晃然昨日。记得小时每当放暑假,便会跟着外婆的身后,东游西逛,无聊之时,外婆常常带着我出没在各处麻将活动馆消磨时间,偶尔赢点小钱买个包子,一路边吃边走,两人相伴左右而行。一到过马路,相互会紧紧搀扶依靠而过。如今,我忙于生计与外婆两地而居,时常节日去探望老人,平时却只能通过打电话互相叮咛了。在昨天的通话中,喜欢玩麻将的外婆说为了打麻将时常要乘着公交车绕村城一大里路。由于前年外婆摔了一跤,至今只能用拐杖吃力行走,耐不住寂寞而又乐观豁达的外婆托着蹒跚的身影与保姆相伴去找打麻将的场馆,再加上有点耳聋,已不是当年那样轻松愉快了。
而现今每当我在异地想起外婆,总觉得身边少了一个知心又疼爱自己的人,望着孑然的影子,在拥挤的人潮中穿梭而行,又想起与外婆并肩相依而行的日子,不由顾影相怜。猛然间,我擦去泪痕,去超市买了两个榴莲,给在同城的妈妈捎去了一个,虽然从小由外婆带大,但除了外婆外公,母亲也是我至亲之人了,愿小小的榴莲捎去一份问候,同时要记得常去看望外婆外公,虽然不忍心看到他们蹒跚不定的身影,但那份情却在记忆中挥之不去。在脑海里的记忆,在梦乡里的点滴,过去,或许真的永远回不到过去了,但真情却是永恒,祂已镌刻在时光隧道的光束路程线上,就像榴莲久久留香在唇齿之间,让人留恋,让人潸然不忘。
好想乘上时光隧道的光电之车穿越回到从前,哪怕只是一天,让老人不再苍老,让苍天不再沧桑,让真情永在……
关于购物的文章5:购物狂如是说
文/今若曦
和一个朋友闲聊聊到购物,她侃侃而谈说了一大堆,让我哑口无言,想想也有点道理,还真刷新了我的三观,归纳整理如下:
人们都说我是购物狂,是典型的“败家娘们”、“剁手党”!虽然收入不高经济不宽裕,但是总是忍不住买买买购购购。不仅天天网购停不下来,连去超市也是买一大堆直到拿不动为止,这也许是一种病一种隐,但我不想戒。因为有如下好处,且听我一一道来。
一、买我所爱,讨好自己。人生苦短,每个人总要有一样爱好以慰藉疲惫的心灵,网购也是一种。有的游山玩水,有的麻将喝茶,有的灯红酒绿,老年人都要跳舞徒步,而我,只是喜欢网购一些自己喜欢的小物品,花钱不多,就能让自己开心,何乐而不为?每次买到心仪之物,那种开心也是不言而喻。
二、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如果都把钱存银行,省着花或都不消费,那国民经济岂不是倒退了?买买买也为拉动经济增长贡献了一分小小的力。
三、增长知识,不断学习。每次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我都会了解其属性、材质、成分、型号规格等等,遇到不懂的就百度一下,知识常识不知不觉的丰富了。比如购买家具,会了解各种板材的不同;购买纺织品会了解真丝、天丝、纯棉、化纤的不同优缺点;购买锅碗瓢盆也会比较各种材质成分和好坏。记忆深刻的是一次在网上看到一套漂亮的咖啡杯,就是一个杯子带底盘和勺子,不买不知道,一买才知道瓷器也有多种,当时看中的是有点通透的骨瓷杯,然后查询怎么鉴别骨瓷,购买时候反复比较几家的骨瓷好坏和含量,不知不觉又学会了一种知识。
四、紧跟潮流,时尚不落伍。每次打开淘宝,各种新奇特商品扑面而来,总有一些是以前没有听过的见过的,买回来拥为己有是多开心的事!比如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太快,不断的有新功能新用途刷新你的认知。还有衣服的流行趋势,网红款等等,不买怎么知道目前的流行趋势?永远穿最时尚的衣服,走在潮流的前端,接受到周围人投来羡慕的眼光是多自豪的事!
朋友说,世上好的东西太多了,你永远买不完,物多累人,何必呢?对啊,就因为好东西层出不穷,所以我才会不断的买买买,可我不会让所有的东西堆积如山淹没自己,我会推陈出新,不断淘汰旧物品,换上自己喜欢的,赏心悦目。
各人的活法不同,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就是最好的, 花点小钱就能讨好自己让自己更开心,又不损人又利己,有什么不好?
关于购物的文章6:购物男与女
文/肖遥
我妈每天早上喜欢去早市逛,早市上什么都有,从菜蔬果茶到锅碗瓢盆,还有许多品牌商品的降级版。我妈就买过号称厂家直销的床单、印着韩文的口杯、貌似无印良品的家居服,尽管这些东西用我爸的话说“都是垃圾”。
套用“你负责挣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的说法,我家从前的购物模式基本上是:我妈负责购物淘宝,我爸负责给予差评。接下来,我妈负责抱怨我爸的眼光,我爸负责消费我妈买的“垃圾”。
比如,我妈买了些反季节草莓,虽然很贵,但我妈看着就喜欢,红艳艳喜洋洋的,好像把春天搬回了家,我爸就坐在那儿不停地吃。我妈一看,嘿,你爸爱吃!第二天又买一堆,爸又努力吃完;第三天早上,再看到草莓,我爸气坏了:“能不能不买这些草了?”他说他小时候在河沟里放羊,羊吃草,他吃野草莓,吃到反胃,现在吃草莓还觉得跟吃草一样。我妈说:“看你吃那么多,以为你爱吃呢!”我爸说:“这么难吃的东西,我是怕没人吃,坏了浪费!”
女人逛起街来就是这么任性,在我的闺蜜们眼里,逛街购物还有很多附加乐趣:逛累了找个地方吃小吃,喝咖啡,聊天,还有说不出口的诸多隐性好处:逃避家务劳动、躲开婆媳纷争、小孩的哭闹也暂时眼不见心不烦……这不仅仅是购物,其实是打着为家里采购的幌子,对自己的小小放纵,就跟躲到了桃花源一样。可是,小咪说,对男人来说,这哪儿是桃花源,让她老公去逛街简直就是在逼郭靖上桃花岛。一进商场,她目光灼灼,跟打了鸡血一样;他刚好相反,要么哈欠连天,要么找个地方坐下连WIFI玩手机。
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爱好购物的男人也并非没有,比如同事小萌的新男友。这枚贴心暖男说起去购物,就跟别的男人说到去看球、去喝酒一样,对逛街这种事乐在其中。并不像寻常男人,最多逛逛电子产品专柜,研究一下手机或比较下平板电脑的性能啥的,这枚暖男,在任何一条陌生的街道,都能找到最好吃的餐馆,为了件厨具,他能不辞辛苦地跑遍这个城市,找到最中意的那一款……
可是小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不是吗?在传统的消费模式里,男人想当然是被排斥在购物这种乐趣之外的。他们理应不会审美,品位过时,既没眼光也不会货比三家,才叫有男性气概,那些擅长购物的暖男小伙伴多少显得有点“女人气”。
女人,才应该充当引领消费时尚休闲娱乐潮流的领头羊,关键是,这个领域被女人长期占领之后,说不定心底里并不希望男人们介入。比如我妈和小咪,尽管抱怨老公们偷懒,对采购这项家里的重点工作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但就像厨师抱怨食客们嘴刁,其实是在炫耀自己的厨艺,决不会因此而驱逐食客。女人们说不出口的原因是,购物其实是婚后权力再分配的一种隐性方式。在石榴裙下,男人昏头涨脑地承认自己真的不擅长消费,给了老婆接管他冰箱、衣柜乃至钱包的一个借口,在半推半就中,女人实现了家中人、财、物等权力的全面反转逆袭。
关于购物的文章7:指甲草
文/史太群
一天上街购物,走在街上偶发现一个小姑娘指甲红红的胜是好看,那红红的指甲色,看起来可不像是现在超市、化装品店里所售的指甲油的颜色,也不像什么颜料所染,这种红色有些眼熟,有是曾相识的感觉,想不起,只因它可能在我的记忆深处已经很久远了吧。
小姑娘渐渐走远了,可她那红红的指甲,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那红指甲给我感觉是那么的熟悉,同时又是那么的陌生,购完物后,一家人在返程往家赶,走着走着,路边那拆迁废墟上的那一簇红,把我的眼光牢牢地吸引住了,指甲草,是的、是指甲草,那一簇红正是指甲草的花,我想起了那红指甲,正是这种普通的草花所染,这一发现帮我打开那尘封了四十年的记忆-------
记得那时候我才六七岁左右,当时因为家里加上姐姐哥哥弟兄多,父母亲工作又比较忙带不了,那时候奶奶住在老家农村,母亲就把我和弟弟交给奶奶带着,奶奶非常的疼爱我们,奶奶中等个,身材小巧,有一双封建制度遗留下来的小脚,走起路来总是脚后跟先着地,发出蹬蹬的响声,她一样有着所有女人共有的天性——爱美,在那个国不富,民也不强的年代,吃饭都成为了一个难题,穿件漂亮的衣服,也只能是件奢侈的愿望,可就凭着奶奶那勤劳的个性和一颗爱美的心,她还是把那个小小的农家庭院,装点的有声有色,花团锦簇,绿意盎然,爱种花花草草是奶奶的一大爱好,她所种植的都是那种及其好养的普通的花草,最名贵的也就是那棵如伞般大小的栀子花,和那株像小树一样高的月季,开花时节满院飘香,邻里们不分老少吃过晚饭,都会不约而同地到我奶奶家来串门,有的自带小凳、有的席地而坐,边拉着家常、边闻着花香,这即拉近了邻里间的友情,也展现了奶奶的勤劳与善良。
庭院里,除种植这些大型的花外,奶奶还会把家里那些废旧的瓷盆和塑料盆,当作花盆栽花,在这些花盆里,奶奶会栽一些吊兰、蚂蚁菜之类的草花,因为这类草花很好养,只要给它们浇点水,就能茁壮成长。记忆中,奶奶种的最多的就是指甲草,中医上,指甲草是一味除湿去火的药材,奶奶并不大清楚这些,但她总是会在,暑天用指甲草的花和明矾混合在一起,做成糊状,在晚上睡觉前,把那些糊状的混合物放在邻里间那些来找奶奶小女孩的十个指甲上,然后用野麻叶或者扁豆的叶子包住,用 线系紧,第二天把叶除去,十个指甲都会变成那种特别好看的红色。她听她的长辈们说过,这样做对孩子有好处,至于什么药用价值她不知道,她种很多指甲草的原因是,好看是次,主要是对孩子们有好处,她的指甲草不但供自家的孩子用,还供村里的其它家庭的孩子们。
关于购物的文章8:身体里的家
文/林特特
购物时,我一向犹豫。只一次,为书房配置家具。在宜家,我手挥目送,无论桌、椅、书架还是沙发,均扫一眼便确定哪款我要买下。
木质的全部枫木色;沙发套要暖色系,有花朵图案;台灯的灯柱雕花,灯罩的颜色是淡淡的红。
家具按我的设想买齐。而后,我和老公坐在一个样板间,就地讨论起书房的布局。他拿出纸笔,我念,他画。画中,书桌对着窗,书架立在一侧;单人沙发安在墙角,配一张小茶几,“实际摆放时,沙发和墙壁要保留点距离。”我想了下,用手比画,“距离,一本书那么宽。”
少顷,老公递给我“书房完成时”草图,我看了一眼,似曾相识,再想想,愣住了。
我复原了十几年前我在合肥的家,我的房间,除了少张床,此时和彼时,两个房间一模一样。
也在一瞬间,我想起“一本书的距离”。高中时,我总坐在墙角的沙发,腿上放着课本,手中捧本小说,一听见妈妈的脚步声,就迅速地把小说塞到沙发下和墙壁之间——动作要灵活,距离得有一本书那么宽大。
原来,我定做的蓝色窗帘,计划在门后安的全身镜,都是复制、还原。
原来,我打算在阳台上养的桂树,不过是隔了十多年、千里路的嫁接。
样板间人来人往,过道上熙熙攘攘。他们也如我一般在复制、嫁接各自的旧家?
关于购物的文章9:所遇无故物
文/孙欣
我虽然不是购物狂,但也很喜欢买东西。这么多年下来,可以说衣柜里什么衣服都有了:各种颜色的衬衫配各种款的牛仔裤,蓝黑灰绿的毛衣和呢料蕾丝面料的半裙,夹金线银线的晚会裙子和宽袍大袖的真丝上衣,还有橄榄绿大衣,黑色海军大衣,藏蓝娃娃领大衣……当然还有金色银色的高跟鞋,五年来穿不到一次。买到后来有种疲惫感:去年的根本还没穿两三次,今年又买了新的,平日为省事,穿得最多的还是T恤毛衣牛仔裤和球鞋。
每年都买衣服又不是每年都清空衣柜,导致仔细一想就惊觉手边常穿的几件都耳鬓厮磨好几年了。在偶然的正式场合才亮亮相的绫罗绸缎及其配件,更是超过了10年之久。这几件衣服见过我的很多朋友,如果它们会说话,可能每天在衣柜里白头宫女忆当年,讨论别人家的孩子是不是都能打酱油了。女装不比男装千篇一律,黑衣服黑领结出席一切场面。特别场合才穿一穿的衣服,不好意思在同一批人面前屡屡亮相。但是每次有个特别场合都买件新的也很荒谬,所以就形成了几件衣服轮流出场,转眼间度过10年的局面。“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
看见这些旧东西,仿佛10年前的日子又回到眼前。那时候还在读博,12月的多伦多总是遍地白雪,大家都穿着厚墩墩的羽绒服雪地靴像一群狗熊似的一路走去;到了地方才脱下大衣,换上喝酒跳舞的漂亮鞋子。夜阑人散,有些喝高了的朋友就那么穿着单薄的高跟鞋歪歪倒倒又走回宿舍。同室的室友会相互借衣服鞋子来穿。我有一双金色的高跟鞋,穿着特别舒服。我和室友大小聚会轮流穿了四年,最后细尖跟的硬橡胶底完全磨平了,露出里面发亮的钢骨,才依依不舍地放进原来的鞋盒里,留置在可回收垃圾箱旁边,希望有人会把它捡走。
日常穿的衣服也有特别长命的。我有一条厚质亚麻的蓝色长裙,是15年前在一间英国老太太的店里买的。这些年来裙腰从宽松到紧绷,总算还能穿得下。每次去海边都会带着它,亚麻料子越洗越垂坠沧桑有质感,所以越旧越宝贝。偶然看到自己穿着这条裙子的旧照片,就觉得好像可以走进照片里融入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