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聊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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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无聊赖文章1:西山行

文/周英合

抵桂次日下午,百无聊赖,索性走走西山。西山因何而名,不是太知。但“日薄西山”这个词却是共识,大抵讲的是至此已是尽头。这也正应了我此刻的心境:独自由广州迁入桂林,熟悉的环境重又陌生,熟悉的家人只在电话中,来此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西山公园有大小数个山峰,山峰与山峰相连,煞是壮观。东西两侧的群峰犹如两个有力的臂膀,弯出一方新天地:右侧的西湖,水面如镜,波光鉴人;左边的绿道清幽静谧,一盆盆莲花闲适可人。走九龙壁铜雕,沿巴布什金烈士纪念碑南侧小路蜿蜒前行,路随山转,每一阶都实实在在,每一层都浑然天成,这或许就是人走得太多,路已经模糊了当初开凿的痕迹。

一路疾进,不须10分钟,眼前即豁然开朗,西湖隐山尽收眼底,湖中荷莲泛出的缕缕清香依依袅袅,沁人心脾。不管大汗淋漓,只取西峰。其间,纵有曲曲折折,也不艰难。下山亦如是。至两峰连接处,一座小山孤立耸峙,貌如龙头,绕行发现,山体上有众多摩崖石刻,佛像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脚下亦有信徒拜佛礼佛的痕迹。佛言万事皆空,我有怨不宁,许是无法排空心理垃圾使然。直面这些石佛,我深鞠三躬,心中颇多释然。实际上,事在人为,烦恼亦在人为,对着尊尊栉风沐雨的石雕,任何浮华虚名都是庸俗的,亦是苍白的。

不停脚步,直逼观音峰。随山势渐高,路也有了险峻的味道,不少路段还设置了石栏杆。但相比华山,还是大大不及了。毕竟年轻,一步两三级,不几时即可登顶。应该说,观音峰宜于览胜,这里视界辽远,丝毫不受阻塞,左右两个峰顶相距不过二十米,彼此呼应、相得益彰。恰似一对恋人,不用招手,挤挤眼睛,对方就会热烈回应。我对着山下大喊两声,遗憾的是没有回响。

下了观音峰,隐约可见一方凉亭。陡然间,山风四起,不见乌云,雨却飘飘而至,愈下愈急。山道没有任何遮挡,瞄着凉亭一路飞奔,衣衫尽湿,好不狼狈。哪知亭中亦不是躲风避雨之处。此时山风更劲,我站立不稳,为安全索性背风抱着凉亭的立柱。风助雨势,被请进去的雨点啪啪打在我身上,与其这样被洗礼,且不知到何时,不如顶风冲下去!我的选择是对的,山道的风虽疾,但烈度远远小于风口中的凉亭。路面渍水不深,也不滑溜,尽管雨越下越大,我却自信能跑过它。近20分钟不减速,那个酣畅淋漓,现在想来亦是倍儿爽。及至山下,有一家三口正在太阳伞下避雨,孩子也是湿了个透顶,妻子嘟囔着嘴不停抱怨。我常想,或许人就是这样,态度变了,什么就都变了。比如游行遇雨,苏东坡写出了“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佳句,传递着仕途屡屡遇挫却从不低头的伟岸与洒脱,而有的人却喋喋不休,将其归为倒霉不顺的范畴,进而延展到对命运的屈服。人的一生跌跌撞撞、沉沉浮浮,都是常事,对此态度不同,结果必定也是迥异。

返回寓所,站在窗前回看西山,雨还在下着,但已然又大了起来。想想西山初行,也算妙趣横生。其实,人生就如登山,纵是西山也要登,何况西山不是暮年,也不是终点,不庸人自扰,风景也会一步一重天。此刻,远方的天空太阳开始透出光亮,“西峰夕照”这个被传唱千年的美景,雨后该是干净空灵的吧。

百无聊赖文章2:一个迟来的好消息

文/川木子

百无聊赖时,给一个好闺蜜发微信,一来联系一下感情,二来找些八卦听听。带着这样的目的,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女主人公是她自己,男主人公是我们共同的高中同学。那时,我们总是调侃她,他对你有意思哦!她说没有的事。的确,那时对于她来说是没有的事,但对于他来说,却早已将种子种在心里。高中毕业后,我们在各地读大学,他俩在一个城市。某日,她说来扬州玩,他也要跟着一起来。虽然最终因为我的原因,我们的小聚会没有成功。但我确定了一件事,他在她身边,不是恋人,而是友人。我对她说,可以考虑一下他。她还是没感觉。后来,她和别人恋爱了,分手了,工作了……我以为我不会再开这个玩笑了,现在想想,是的,不用开了,因为人家现在在一起了!我不知道他俩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怎么在一起的,我没问他们。就像他说的,感情到了就在一起了。是的,感情到了就在一起了。她很好,他也很好,两个人在一起也是很好。

身边有许多朋友都在谈恋爱,我唯独对他们俩更是感动。她说,他想加我微信,想谢谢我。我们就接上了自高中毕业后就断了的那根线。在微信聊天中,我们开了一个小组,他俩的聊天方式和以前一样,只是在我这个单身的人的眼里,貌似一切都变成了秀恩爱。秀恩爱,死得快!哈哈!他们这样嘲弄着自己。他开着玩笑对我说,我专一吧!是的,这就是我感动于这段感情的原因之一。在她青春的路上,他一直在身边,她回了回头,就看见了他。不管路上我们曾遇见谁,停留在哪里,只要在最后发现那个人就好了!

谁也没办法给感情制定一套攻略:它有时是绵绵细雨,滋润着,滋润着,就爱上了;有时它是一道闪电,击中了,觉得这样也是很好;有时它隔着一层纱,你轻轻一拨,就发现那个他;有时它却隔着一座山,你一直在攀登的路上……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感情路子,不是说我们只能有一种模式。我们可以含蓄,可以奔放,可以快刀斩乱麻,可以润物细无声。在感情的角色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个自虐者,只是有的人欣赏着,有的人挣扎着。欣赏着的,我自己的好就是好;挣扎的人,别人们的好才是自己的好。所以,那叫做“找虐”。

在恋爱的修行中,有的人是高僧,有的人是要饭的。要饭的,渴望得到饭,他追着路人,拽着路人的裤脚,乞求着。路人踹掉他的手,他会说一句,有钱了不起呀,又继续着乞讨。路人蹲下来,给他两个面包,他会说你对我真好。而高僧呢,同样是“要饭”,但不同的是他选择心中所向的。他对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位施主,都会有着这样的信念:我佛慈悲,施主安好。吃了闭门羹,或是化缘到两个馍馍,他都这样想着。我希望,在我的修行中,我是一个高僧。如果不是高僧,起码是个僧人。在修行中,怀着爱,寻找着!

所以,他俩的爱情,不管结局怎样,愿一路美好下去!

百无聊赖文章3:散记

百无聊赖的一天,在自家的文字里遨游了很久,阅读了很多篇昔日的小文。一些淡忘的记忆又一次再现。往日的困惑再一次跃然纸上,人还是无法制约心脉的涌动。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溜过,亦如白驹过隙。偶尔抬头夕阳已爬上楼脊,窗外依然是水瘦山寒的冬天,时节因雪而丰盈,夕阳因雪而妖娆。雪多情,洋洋洒洒温婉通透。雪高洁,不染尘埃。雪浪漫,纤尘不染尽显风流。雪飘落,不择土壤。与雪相比,人的龌龊不敢与其苟同。拈一朵雪花,让爱走近,掬一捧冷冽、让心沉静。

虽然可抖落一身的矫情,却无法抵制红尘外那一弦清约的梵音。

梦里喋喋絮语,醒来两目惶惶。叹往昔,春风秋月携歌酒,铅华睹惆怅。欲问瘦月为谁伤?徒悲狂,未老鬓先苍。

百无聊赖文章4:人不争岁月

文/凸凹

家婆退休在家,百无聊赖,度日如年。其同学赵君,知其意绪,广邀同学,在坊间相聚,为她解愁。也邀我,以增其兴致。无非是家常小菜,但都是熟人,忆起同窗岁月,一切如昨,便话语稠密,兴高采烈。

因为都是男同学,她居其间,就如众星捧月,都夸其容颜永驻,年轻貌美,不似退休模样。她居然找到青春感觉,倾杯痛饮,让我瞠目结舌。怕其醉,阻其少喝,她佯怒,笑着对我说,我的青春我做主,你不要嫉妒。

虽是老女人,只要人夸年轻,立刻就心情荡漾,恭维也当真,疑如无知。就极尽酒兴,酒量不输于我,意兴遄飞,满脸幸福。

她醉酒而归,大叫痛快,和衣而睡,鼾声如雷,如猛男进家,恣肆无拘。

因横卧床上,脂粉滑落,披头散发,尽呈真实模样。皮色红黑,满脸皱褶,老而丑。我不禁心惊,顿感时光无情,便心生悲悯,揽其头入怀,忧伤地抚爱。以为是暗自的动作,她浑不知,却看到两滴浊泪从她的眼角落下。俗话说,人不争岁月。不是不争,是无奈。这种无奈是天赐禅机,令人少生嫌隙,彼此珍惜。

百无聊赖文章5:孤独深处

文/闫瑞月

我终于因为百无聊赖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从上周一,到今天。在读前面的时候,我一直安静,缄默。直到昨天看到奥雷里亚诺第二因为喉咙里长了东西快要死的时候,我才开始大为感动地跟身边的姑娘充满热情地叙述其中我感受到的深意。

在春天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孤独的书评,是在读完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之后。那个时候,我每天非常焦躁、不安,因为读了《一句顶一万句》我更加焦躁和不安,因为我突然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契合点,说得粗俗一点就是,宁愿跟聪明的人吵一架,也不愿意给跟傻逼多说一句话的心情。那段时间,我总是沉默不语,然后写很多文章,对待朋友和陌生人都很冷漠,并不是因为我高冷,而是因为我越是接近亲近的人,越是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孤单。

她们不能再给我慰藉,尽管我们曾畅所欲言。曾经在夜里恨不得抓紧不放才能安睡的人,如今在身边也觉得自己如此寂寥黯然。那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就像我每当想到孤独这个字眼的时候,总会想起我住在牡丹园那间房子里的难眠的深夜,我的脸对着桌子,我习惯性地蜷缩成一团,没有眼泪,却无比绝望想到死亡的夜。

百年孤独中说:生前的执念能够战胜死亡。我想也是如此,唯有生生不息地希望,才能淹没一次次死亡幽灵来袭的骇浪。这些人来了,又死了,每个人都以孤独扭曲的方式。因为他们活着得时候,太过执念,或者因为喜好,或者因为爱情,或者因为恨,或者因为羊皮卷……因为这种执念让他们优秀不凡,因为这种执念让他们承受和忍受了旁人得不到也感受不到的孤独。乌尔苏拉活了一百多年,看着自己的丈夫失心疯般地死掉,看着自己的儿子,孙子,曾孙子,生命风雨变幻。她一直在用自己倔强的心气抵挡一切,就像她早已经失明,为了不让别人同情,而一直伪装到死都不被人发现一样,她看不见了,但是她比看得见的人,还明亮。她忍受了三年被孩子当成玩具一样摆弄,她忍受了全身爬满水蛭的折磨和疼痛。 她终究还是如同他人一样死去了,带着她的坚韧,与不妥协……

也是在牡丹园的那个夜里,我意识到自己终将孤独一生。就像那天下了班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暗掉的霓虹灯,我突然想,有些东西已经发生了,便再也不可能得到弥补。想找一个人来爱你,温暖你,给你的过往和内心的伤疼以补偿,怕是再也不能了。依如那黑掉的霓虹灯,纵然有一天它再亮起来,也已是换了一副面孔。站在你身边的人,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你从前的模样。

就在那一刻,我觉得心灵在飞速地成长,它的意思是,你不要再渴求什么人会以爱来弥补你,它的意思是,你必须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带着今天的自己走在未来的路上。它的意思是,从前所有所有地一切都幻灭了,像童话里的故事一样。它的意思是,你终于可以装作没有受过伤一样,大步坦然地走过街的转角,回家去。

应该是去年春夏交接的时候,因为做书要参考,我买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枯枝败叶》。然后在13年我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在13年-14年交接的时候,我读完了《枯枝败叶》。也许至此,我对马尔克斯的阅读就要终结了,这让我如释重负,又恋恋不舍。也许每一个心思缜密认真思考过人生的人,都是孤独的。所以他的文字是孤独的,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是孤独的。只是有人活成了海子,萧红,有人活成了冰心,杨绛。就在此时,我的脑海里开始飞奔出一些人的名字,卡夫卡,歌德,陀思妥耶夫斯基,鲁迅,牛虻,于连,冉阿让……就这样我记起了曾让我热泪澎湃的书籍,有时候是我躲在教室的角落里,有时候是在无人的夜里,有时候是蜷在安静地图书馆里。这突然让我有了流泪的冲动。因为处处都是人与孤独。

这些阅读过的孤独,就像是曾经所经历的一切一样,刻在心里,记在脑海里,再也无法抹去。试想,如果我不曾读过这些书,看过这些文字,是不是我会离孤独远一些。我不会像吸食鸦片一样,沾染上了理想这种毒品,也不会像一个醉汉一样,抓住死亡这瓶毒酒死死不放。我终究还是体会到了,孤独深处,与寸断肝肠。那在静谧地夜里痛心绞手的记忆,再也无法抹去。在我拿起笔,写下第一篇文章开始,在我打开第一本书,感到前所未有的痴狂和热情开始。它们已经像宿命一样,与我融为一处。因为喜欢,而接近,因为接近,而害怕,因为惧怕,而不停喜欢。

就这样,我抓住了我生命中的那些时刻,那些可以让我感到幸福,感到快乐,感到能够抵挡绝望和死亡的时刻。依如此时,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忘记了现实的世界,我不再为中午吃什么而发愁,也不再为明天而担忧。我不再为什么人而欣喜,也不再为什么离别而难过。

我突然不敢再说漫漫人生这个词语,因为我突然觉得生命如此短暂,尽管我总觉得长路漫漫,不着边际。但是,我走着走着,就老了,会老得一败涂地,跟那个著名的翻译家一样,最后变成了老年痴呆患者,跟纵酒高歌把酒言欢力大无穷地奥里雷亚诺第二一样,得了肿瘤,然后慢慢无力地死去。

由此而想,不知道,体验过爱情最后终生不出屋的丽贝卡,是不是幸福的;不知道,一直在缝制自己和她人寿衣的阿玛兰妲是不是幸运的;不知道,发起过三十多次战争最后在金银屋里反复铸造小金鱼又毁掉的奥里雷亚诺将军是不是知足的。不知道,是不是,人这一生,能够承受和领略过这种深处无怨尤的孤独,也是幸运的。

百无聊赖文章6:重新定位

文/马云霞

一天,百无聊赖的我在收拾房间时,发现角落里躺着一个葫芦,上面蒙了一层灰。我吹落葫芦上的灰尘,见它身上还长了个疙瘩,整个葫芦显得丑陋不堪。

我想丢掉它,却又不忍心。同根所生的葫芦,品相好的被人视若珍宝,眼前的这个葫芦却因品相差被当作废物弃之。一种悲悯情怀,促使我拿起画笔为它重新定位。依形绘物,当慈祥的老寿星跃然葫芦上时,我颇有成就感。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在其他葫芦上完成了《清明上河图》《五牛图》等几幅烙画,还创作了有洛阳特色的烙画《龙门石窟》。我把作品发在朋友圈里,引起各方赞誉。在郑州的外甥女佳茗,看到我的作品后很激动,表示在她迷茫的时候,不再紧张,也不会焦虑不安,决心放下包袱,迎接明天的挑战。

没有完美的葫芦,也没有完美的人。葫芦的价值,在于艺术家们赋予它新的灵魂;人生的价值,在于自我修炼,自我升华。

百无聊赖文章7:谁有灯,照亮来路

百无聊赖的下午,一个人躺在床上发呆,天花板是茶色的,上面什么都没有。

于是,开始有很奇怪的想法,想让记忆回到源头,然后一件事一件事地去回忆,我想知道,我到底能想起多少从前。

可是,想了很久,头脑里画面清晰的,依旧是那几个熟记于心的镜头,其实也并非全是大喜大悲的事情,但记住了,肯定有它应有的线索。至于其他,一塌糊涂。

二十八年,应该发生过多少事情,可我记忆清晰的也无非这几个画面,然后,便是一个不足百字便能表述得清的主线了,像一幅蜡染画。

而我需要的,是细节,所有细节,好和坏,我都需要。

然而,越是努力,便越是徒劳,甚至连那些自认为记忆清楚的画面都开始模糊起来。我突然有些怕,莫名其妙地。然后翻身起来,从书柜里,从壁橱里,从抽屉里,从小阁楼里,翻寻一切能提醒我记忆的东西,然而能记起的,也不过点滴。

于是整个人便硬生生阴郁下去。本来很清寂的下午,也蒙了烟色。我觉得孤独,前所未有地。

晚饭没有吃,在不开灯的房间里,跟着夜色,一起暗下去。眼角有些湿。

我甚至跟记忆做了让步,我只想想起我小学时关系很好的同桌的名字,还有爷爷的山羊胡子,他用小梳子梳它们时的举动,妈妈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穿的衣服的款式和发型,爸爸放钢笔的笔筒上有谁写的诗,还有那次弟弟干了什么事情弄得满脸都是墨汁。

还有,我笫一次爱的人,他在写给我的第一封情书里,除了说爱我,还写了些什么呢?记得是密密麻麻的三张信纸,可我只记住了其中的一两句话而已。或者,我与别人,或者别人与我,有过什么约,后来忘记了。

我终究是什么都没有想起来,其实也明白,无关紧要的事情,可是在这个瞬间,我那么需要它们。

开始觉得生命像很长很黑的走廊,我往前行,只有我经过的地方有灯,在我离开后,它们会很快熄灭。我看不到未来无关紧要,因为我终将要去经历,亦会揭开谜底,却不曾想有这样的瞬间,那么需要从前。

不晓得谁有灯,帮我照亮来路,让过往细节显现清楚,我回不去,但至少在我回过头的时候,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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