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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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的文章1:想开花的格兰藤

文/凡夫

在一个幽深的山谷里,生长着几棵格兰藤。格兰藤的头上,是又高又陡的悬崖。岩石把阳光严严实实地挡住了,格兰藤整天都生活在阴暗中。

一天,一棵高个儿的格兰藤对同伴说:“兄弟们,如果我们就这样生活下去,享受不了阳光,这辈子将开不了花的。”

同伴们说:“怎么办呢?老天把我们安排在这儿了!”

高个儿格兰藤说:“咱们要想开花,只有从这儿爬到崖顶上去,那儿阳光充足。”“你疯了!”一棵矮个儿格兰藤说,“我们的身高最多只能长五六米,悬崖这么高,我们怎么能够爬上去?”

另一棵格兰藤也说:“除非有一阵狂风把我们拔起来,然后把我们卷到崖顶上去。可是,哪有这样的机会呢?”

另外几棵格兰藤也都认为,凭他们的本事,要想爬上悬崖的顶部,完全是白日做梦,异想天开。

高个儿格兰藤说:“事在人为,让我试试吧!”

他将身体紧紧贴着悬崖,开始向上攀爬。当他长到六米,不能再长高时,就从腰部生出根须来,并且将这新的根须扎进崖上的土壤。接着,忍痛舍弃新根以下的茎、叶和根,让它们慢慢腐烂,和自己完全分离,这样他就获得了再往上长的条件。当他又长到六米,达到极限,不能再长高时,就从腰部再长出新的根须来。当新的根须扎进悬崖的土壤,他再次咬咬牙,让新根以下的茎、叶和根须腐烂、分离……就这样,经过一次一次的艰难攀爬,一次又一次的生离死别,在一个早上,他终于爬上了崖顶,见到了明丽的阳光。没多久,他开出了灿烂的花朵。

崖下的格兰藤看高个儿格兰藤成功了,大受启发,备受鼓舞,他们也采取同伴的办法,一个跟一个爬上了崖顶。

当一片格兰藤花在崖顶竞相开放时,有谁能想到,他们竟是从悬崖的最下面爬上来的!

山谷的文章2:谷雨

文/熊成林

山谷里落雨,还是雨里面落了谷子?不管是哪一种,让人打心里高兴,雨带来的是粮食,精神和希望。天上能落谷子,这比掉馅饼还神奇。不过,谁也不能否认,谷雨带来的的确是五谷丰登。“谷雨前后,种瓜种豆”,一层雨,就是一层农谣,一堆粮食,一股股力量的源泉。

山谷落雨,那时,春天马上就走远了,繁华落枝,绿树满坡,春天在山岩的转拐处,说没就没了。而子规,在山岗上,把黄昏唱得更加昏黄。

谷雨是留给农村的。农村里车前草举着宽大的手掌,挥手告别离家的孩子。地丁黄色、紫色的花蕊里,走满了串亲戚进进出出的各种昆虫,谷雨来了,虫子们都走在奋斗的路上。农村能感受到季节的微小变化,比如一缕风、一滴雨、一声鸟鸣。季节喜欢在山坡上、溪流里,瓦房上留下印迹。春天留下满山吹着金黄小号的迎春,在果园里,留下桃和李一层层花瓣。城市里,季节不变地看着楼房水泥铁青的脸,季节落下雨,想在水泥地板上找一个窝,养活一些草。可雨滴刚落,就粉身碎骨了。风带来植物的种子,却也找不到家。谷雨在城里找谷子,谷呢?谷呢?只看到地里长出的一根根钢筋,钢筋最后长成一幢幢楼房,钢筋结不出果子,也没有芳香。城里不爱雨,这是谷雨想不到的事。这些地里长出的钢筋,追赶着蚂蚁、青蛙、蝴蝶,追赶着一簇簇青草,它们和人一道,巨无霸似地要做土地的主人。城里的人只能在报刊和网络上看乡村美景,看四季容颜的转变,他们和鱼缸里的鱼一样,和河水断绝了关系,困在叫城市的一口大缸里。

谷雨时节,也是满山岗药材生长的时候:柴胡、川地龙、五加皮、铜针刺……爹的脚印就印满山岗,他要追逐药材的脚步,追赶季节的脚步,追赶生活的脚步,他要把生活,从大山的土里掏出来,把一家人的生活寄托在这些卑微的植物身上。这些药物,散发着佛性的光辉,从来不叫人失望。也因此,大山就是我们一家人曾经的靠山。穿行林野,我能听懂鹧鸪的语义,树叶的诉说,石块的打坐修行,我甚至觉得,我就是一朵鲜红的山丹、一块手帕样在林里游荡的云,一棵呆头呆脑长在悬崖边的松树。后来,爹走了,穿行在大山的我们,在曾经挖药的地方看见他的身影,在山路转弯的地方想起他,每一阵风吹,都有父爱的深沉气息。如果看到思念的遥遥无期,孤独的不可替代,死的无解和悲哀,对于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谷雨时节,还是到山间走走吧,看看那些绿荫,垂钓出的满坡姹紫嫣红,听听山溪,捎来的林野新闻,想一想这个人世,给予我们无私的爱的人,他们不为什么,只为活着,让亲人踏着自己的身子,走进更为温暖的生活。他们没想到自己,他们的爱宽大、深厚,且无形。我们在林野相逢的每朵花,每一缕风吹,每一声鸟鸣,都是人世间,和他们的再一次重逢。

山谷的文章3:萤火的山谷

文/刘树鹏

秋色正浓的几天,来自各地的弟兄姐妹,在京效的一个山间别塾里聚会,谈文论道。

一天傍晚,几个人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到附近的一个山村散步。往回走的时候,一弯月牙挂在山顶,整个山谷都变得幽暗下来。

忽然,在路边的草丛里,浮现出点点光亮,在我们身边飘来飘去。乍看上去,仿佛几颗小星星飘落到山谷。

“萤火虫!”一个年轻的姐妹兴奋地叫道。她的故乡在南方,萤火虫是她童年常见的伙伴。后来她到北方读书工作,结婚生活,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种可爱的小昆虫了。

一只萤火虫落在路边篱笆上,在牵牛花藤上一闪一闪地亮着。那个姐妹俯下身子,想用手指轻轻地把它捏住。然而,那只萤火虫从她的指缝间悄然飞起,滑向更深的夜雾。

天真的姐妹却不甘心,在小路两边来回地跑着。那些调皮的小昆虫反倒被她逗得兴奋起来,更多的萤火虫打着小灯笼飞来,在她周围飞来飞去,像是仔细打量她那漂亮的白裙子。

路过山间的一个湖泊的时候,平静的湖面上也闪耀着点点的萤火,好像星星在水面上映出来的倒影。

回到半山腰的驻地,大家三三两两,坐在院子里接着聊天说话。不知不觉,夜渐渐地深了。在周围的山坡上,在头顶上的天空中,闪耀着数不清的灿烂的群星,仿佛萤火虫一样包围着我们。

哦!多么难忘的宁静而明亮的夜晚,多么美丽的飞满萤火的山谷。

山谷的文章4:羚牛谷

文/贺晓祥

一条窄窄的山谷,在一座大山的脚下,算是它的一条趾缝了。

流水缓缓地诵着时间的经卷,风儿慵懒地在山谷里游荡,茂密的混交林是一条四季变幻的纱蔓,把整条山谷轻轻地覆盖。

没有铁犁打开它的子宫,没有牛羊咀嚼它原始的葳蕤,没有炊烟加给它繁衍的重负,没有路径通向文明的砍伐与杀戮。唯有寂静在塑造和打磨一条自然的珠琏。

一条山谷没有任何历史的划痕和擦伤。

一枝芍药在岩头展览微笑。

羚牛谷是有时间的。

这里的时间不在于流水潺湲的步调,不在于森林迈着季节的步伐,不在于阳光浇灌多少吨的绿色,不在于山谷可塑的软体组织。而在于悬崖峭壁,堆垒的巨石,大自然坚硬的骨殖。

在羚牛谷,岩石是时间的爪痕最显明的物象。我想象它们就像是一个经历过一场殊死搏杀的将士,在默默地用风喘息,用流水在谷底舔舐着伤口。

对峙的山岩,壁立,像被一只巨手掰开,却不能完全闭合。那里有水流冲刷过的沟槽,有阳光剥蚀的斑纹,有雷电劈开的罅隙,有种子和根须踩出的足迹……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人用侏罗纪来表述它的开篇。时间的雕镂是缓慢的,却是任何人无法逆转,也无法躲闪的。

羚牛谷是有性格的。

它的性格内敛、孤僻。内心的逼窄和褊狭是任何一个人无法进入的。它用深深浅浅幽幽的潭思索,大大小小的巨石堆叠在思维的路途,高高低低断裂的思绪分布在思想的河床上,形成险峻奇绝的飞瀑。

在宽阔的地方,思想的山体向外阔开,着上了一层柔软的夹衣。繁茂的森林显示出思维的葱茏和美好。树种的驳杂则是它思想多向度的体现。古木和古藤交错,山鸡和麂鹿和鸣。阳光的手轻抚着每一个向阳的细胞。

羚牛谷是一位真正的诗人的思维,有这样思想的人,人们叫他疯子。而把它写成一首诗,却是人人拍案叫绝的旷世大作。

山谷的文章5:那年夏天

文/时尐轩

风吹过了山谷,才知道那是风

雨淋湿了衣服,才感觉得到那是雨

当你说我爱他,才知道我有多爱你。

故事总开始在一个夏天,纯净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风掠过大地,天空像被打翻的蓝墨水微微荡漾,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随着蝉的鸣叫陆续登场,这是一场浩大的青春盛宴。那些与你相伴的人儿,那些你朝思暮想的男孩,那些你夜夜垂泪,苦苦暗恋的女孩。都会用特殊的角度透析他们的生活。

林曦,玩世不恭,喜欢文字的大男孩,狮子座赋予了他那着急的脾气,内秀不张扬,总喜欢用文字在人们面前塑造一个温暖干净的世界,夏日的午后,树荫,戒指,承诺。

季晚森 成熟稳重的大男孩,内敛成熟是镌刻在他身上的勋章,侧脸映衬金属般的灰度,冰冷的眼神,犀利的目光让你无处遁形,命比天高,偶尔的冷笑话是他身上散出来的闪光点。

牧尘 平易近人的外表,和煦的微笑。微微扬起的短发,洒脱的身影。就像被白开水,没有杂质。但偶尔也会有小邪恶的内心想法,调皮不失绅士风度的大男孩,身上洋溢着温暖的味道,偶尔也很脆弱,很专一。

许橦 阳光般的微笑,普通女孩的所有会一一在她身上呈现,会娇嗔,会恼怒,会躲起来哭泣,很平凡,很真,总时不时的用自己的情绪感染别人。内心很深,胡思乱想的脑袋没人会想到她在里面装了些什么,很决绝。

康宁 “清欢”那般的人生是她的追求,不用太多的奢华,朴素自然这是她的理想。海边的那座小屋,海子笔下的想象,她一直在追求,一直向往。远离城市的纷杂,一个完美的主义者,或许她生活在中世纪更加快活。

洛漓 青丝系在腰间,长发及腰,恰到好处的眉眼让人不舍忘记,手里的画笔是她的梦想,也是她将来用来赚钱的工具,如果让她在幻想和现实中徘徊的话,她更热衷于回到现实。

明悠 她在别人的世界里陪他把酒言欢,从未离开,喜欢过,在最美的时光里却沦陷在了他的身影里。痛么,快乐么?只有她知道,独向浮生,漓人不悔。

楚郁 玩转吉他的孩子,身上总有不安分的音乐因子,让人着迷,让人沦陷,时不时得深情表白,总让人猝不及防,幽默的玩笑,被伤过多次的心,悲伤时隐时现,很难猜透,也许他是我们一行人中更加成熟的

郎铮 并不是很成熟的少年,脸上还带着青涩的胡茬。桀骜不驯的他,一度玩弄过他人的感情,但发生在他身上的东西,却很让人心疼,很心酸。

山谷的文章6:读书的益处

文/陈晓凤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言语无味。”《三国志》作者陈寿亦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籍可以陶冶人的性情,沉淀人的情感、理性,还会让人口吐莲花,唇齿留香。富有深刻哲理的书籍更是如同春日里的晨光、夏日里的林荫,让你在浮躁的尘世中找到自己的心灵栖居之所。

“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在处处充斥着浮躁的尘世中,读书能够让你对自然中每一个微小的变化都能够有着敏锐的触觉,为你麻木的器官注入新的生机,在你呆滞的眼光中增添新的光彩。徜徉于书海中,精妙的话语、睿智的思想都会在你干涸的心灵浇灌泉水般的滋润,为忙碌在俗世泥沼中的身影褪去尘世的浮华。在前人的智慧里漫游,就如同费力登上一座座高山后,享受着站在山顶的微风吹拂,享受着“一览众山小”的恢弘气魄。

一个个哲人的面庞隐藏在浩瀚的书海中,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每个人都会面临许多举步维艰、进退维谷境遇中的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书籍或许不能够给予你明确的解决办法,但是沉淀在思维里的运转方式会帮你审时度势,更加清醒理智地选择前进的方向。

培根在《论读书》中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价值的取向、性格的转变、思维的运转都在所读的书籍里潜移默化地进行着塑造,最终成为不可动摇的行为准则,成为内心最坚实的堡垒。

余秋雨先生曾经这样评论过书籍的功能,他说:“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时间浇灌给你,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区区五尺之躯,短短几十年光阴,居然能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奇迹的产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阅读。”读书能够让你的阅历更加深厚,在短短数年的光阴中能够驰骋数年的时间间隔,汲取智者的智慧,聆听前人教诲。

书籍也会让你更加谦逊地在浮世中生活,《论语》中记载颜渊慨叹于老师的学识高深说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

人生苦短,在有限的生命中我们必须要对许多事情做出割舍,读书亦然。

山谷的文章7:心田上的百合花

文/林清玄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

一开始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惟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

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立地挺着小小的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百合的顶部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百合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

公开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偶尔也有飞过的蜂蝶鸟雀,它们也会劝百合不用那么努力开花:“在这断崖边上,纵然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也不会有人来欣赏啊!”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生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众多不屑、讥讽鄙夷声里,野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珠。

年年春天,野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飘扬,落在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野百合。几十年后,远在百里外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开花。许多孩童跪下来,闻着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景,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后来,那里被人称为“百合谷地”。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称赞,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山谷的文章8:山谷

文/伊熙堪卓

雍牧推开企图抓住她手的大人们,嚎哭着跑下坑坑洼洼的机耕道时,我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该死的噶色,你去快活吧!扔下你年幼的女儿一个人好好快活去吧!”

那时候,一阵巨大的狂风吹过山谷,我望见噶色要嫁去的河对岸仿佛就在眼前。

实际,到那里要走整整一天。

噶色举行第二次婚礼的时候,我读高中。一个处于青春期,对于人生尚没有任何规划,心理年龄只有十岁的十六岁少女。

而今,窗外飘着绵密的细雨,空气不合时宜的清冷异常。

将近五月天了,康定依然这么固执的维持着它的样子,决计不肯与我衣橱里已经挂出来的丝绸、雪纺和长裙们妥协。

我喝着枸杞大枣茶,思念正在成都疯玩两岁的儿子,故乡忽忽跃入脑海。

想来第一次与噶色见面,她依然是待字闺中的大姑娘,而我跟随父母工作调动回到故乡。

父亲命我叫姐姐,我看着眼前这个跟漂亮无关,傻呵呵笑着声音巨大黑黑的乡下姑娘,鄙夷心跃然面上。

她眼睛小而肿泡泡的,头发梳得溜光,头顶搭着家乡藏人习惯的半旧黑色绣花头帕,腰间围着两片旧旧的黑色绣花裙布,一双白胶鞋鞋面与塑胶底相接的地方,泛着难看的黄色印记,脸上似是抹了猪油溜光发亮,不时用手掌抹着鼻涕又揩在围裙上。

父母单位分房后她隔三差五会来家里吃饭。

她来县城卖菜、卖梨、卖花椒、卖核桃,卖一切乡下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农副产品,中午便不请自来,在家中吃饭喝茶,然后继续上街卖掉背篓里没有买完的东西,然后慢悠悠回家。

她是父亲三哥的女儿。

小时候我总觉得父亲怎么可以允许自己的老家在如此高远的山上。

那时,父亲的老家中路尚不通公路,离县城不远,却要沿着一座高大陡峭的山由山脚慢慢爬上山顶。

纵是对生存环境不大挑剔的我,也觉得去那里玩上一回是件不美的事。

最泼烦的是第一次去乡下,噶色指着头顶望不见巅峰的山对我说:“快了,就在前面那个山梁过去。”

等我满怀期待才发现,那是一个永远也到不了的山梁。

噶色用一个看不见的目的地当做胡萝卜,挂在我这个城里来的驴子的鼻子前,我只得在奋力挣扎与期待中,被她哄骗着慢慢哼哧哼哧爬上山去。

第二次结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噶色。

我不关心她,无所谓她嫁或不嫁,无所谓她从河岸这边嫁到了对岸,而这两岸两两相望,都在接近大山顶端的地方。

我是喜欢她第一任丈夫的。那是一个脾气温和、长相颇是俊美的男人,有着一双凹陷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卷曲的头发。

三伯父退休后儿子顶了班,噶色自然变成了当家人,女婿入赘便是伯父家的头等大事。

暑假放假,去乡下玩,与村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厮混,那哥哥常与我们坐在一起,流利的讲着汉语,更奇异的是他会吹黑管,曾经在县乌兰牧骑演出队里既跳舞唱歌也担任伴奏。

我之所以喜欢他另一缘由是,父亲有位同乡叔叔在自治州歌舞团里担任黑管演奏,很是英俊,眼神里总若有似无漂浮着淡淡忧伤。他一生不曾结婚也没有孩子,回乡来见我在乡村疯玩十分喜爱,常抱着我跟父亲在露台上聊天喝酒,偶尔也把带来的黑管取出给大家吹奏。

因为年幼我听不出那都是些什么曲子,只觉得喜爱叔叔的温和与忧伤。

怪异的是,由头至尾噶色表现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抗拒,我对她的抗拒嗤之以鼻,一个懂吹黑管的男人,看上丑得天安门快降半旗的噶色,她似乎应该做梦都笑醒。

彼时,我的年纪不够资格讨论男女问题,反正那是噶色的事,我问过几次,她只木头木脑说不喜欢,我便也没兴趣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虽是噶色不喜欢,在大人们合计声声中,婚礼还是照常举行了,我们也傻呆呆在乡下疯玩了几日。

很多年后,我在母亲的故乡见过一个写诗的乡村男孩,他坐在一座残破的碉楼外,双眸忧郁长发散乱。见着他我忽然想起那个会吹黑管的姐夫,似乎他们都应该是由村庄剥离出身体的某个异物,与日升月落、鸡犬相闻,时光从来不曾挪动的村庄格格不入。

木头一样的噶色是千百年来村庄中最普通的一块顽石,所以生完女儿,她像是给三伯父交差,头也不回的跟姐夫离婚了。

那以后,我也再没有见过那位俊美的哥哥,如今我已记不住他的长相,只潜意识认定他是帅的。

噶色嫁去对面山上,三伯父的儿子回来当了家。

我对这位表哥的鄙视远远超出了对噶色的无视,这是一个天生原装的24K混世魔王。

从小偷鸡摸狗、顺手牵羊无一不做。

我们是城里来的客人,乡邻好客,只要见到都会拿出家里最好吃的东西满满当当的塞给我。

他对此不以为意,经常转动着他诡谲的黑眼珠和狗一样的鼻子,满村乱嗅。

一旦有不幸的人家杀猪宰羊,他就故作好心带我去玩,在人户门口溜达一圈后,他手里就满满拎着大串肉块、我不认识的下水、血肠什么的,气定神闲的回家去。

那是乡亲送给我这客人的礼物。

他却拎着他的计谋带着毫不知情与之共谋的我心满意足回家去,然后安排噶色在大灶上抹盐烧烤,狼吞虎咽的大嚼。

我看着那些鲜嫩还淌着血水的东西恶心不已,但那家伙就可以毫无廉耻把这些东西吃成人间极品,仿似在他嘴里这世上就完全没有难吃这一说。

偶尔,他会问我从城里带了什么零食回乡来,在检阅完我的零食后,他会选择一些不易察觉的包装下手,因为太过明显的拿到东西,伯父会毫不留情的饱揍他一顿。

顶替伯父的班去云母矿上班后,他的顽劣已经如同在爆米花机里倒入的超量玉米,膨胀到完全无法掩盖。不好好上班不说,长期酗酒令他几近神志不清。一日,酒醉后他抢劫到了5元钱,那是一包香烟的价钱,可恶的是他还将受害人殴打一通,由于性质恶劣被判了两年。

三伯父家就此荣耀的成为了亲戚朋友眼中最可悲可叹的人家。

事实上,以父亲当时的身份,赔偿和庭外和解应该可以轻易解决问题,父亲却决计不肯为他说情,只说必须让他老老实实被判一次方会痛改前非。

父亲一生正直,生前但凡提到表哥便暴怒不止。

判刑后,格绒的工作彻底与他分了手,一直忘了提及,表哥的大号叫格绒,那时候我实在厌烦他,经常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

刑满后,他带着一本城市户口灰溜溜回到乡下,噶色离婚也散居家中。

以三婶的见识,认为儿子当家理所当然,噶色离婚了,便须得再找户人家将她嫁出去。

听闻乡下传来这类风声,我倒为噶色愤愤不平起来。

乡村的混账逻辑永远是男孩是父母的人生第一。

这些房屋通常是给家里的儿子修建的,人们不管女儿如何勤劳善良,儿子是混账逛鬼,房屋必定建给儿子。我母亲也因为担忧格绒把伯父家败光,极力劝说了几次,无奈三婶执意不肯只得作罢。

尽管噶色不漂亮、声音难听又婆妈,但她十分勤劳这点毋庸置疑。

父亲自幼远离故乡在千里之外工作,所以一旦调回故乡,便极力让孩子们与他的故乡亲近,每每节假便送我去乡下玩。

我在城市生长,无论身体或心理不自觉会将乡村规划在自己生活之外,仿佛那只是旅途的某个目的地,且在乡下没有任何玩伴,最有趣情况便也只是跟各位表姐去挤牛奶、磨面粉、看牲畜圈里的小牛、小猪、小羊吃食,偶尔也跟岁数相差无几的侄儿们在田野里疯跑一阵。

大多时间,噶色便大狗一般忠实陪着我,我吃不惯乡间的食物,每次她都会在大灶上单独闷米饭,炒几样她们永远无法染指的菜肴给我,偶尔也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一只漂亮的苹果或梨递给我,那是她舍不得吃,躲过格绒表哥重重包围藏了又藏留下的。

我则无所事事的跟她去背肥料、看牛儿、摘野花、望着黄昏天空的归鸦发呆。

某个天气晴朗、暖阳高照的冬日清晨,我爬上藏房屋顶,躺在干燥的麦垛上,她便紧紧跟在后面端着滚烫的酥油茶、刚出锅的小麦馒头和香猪腿肉,像护犊的老牛一样,安排我在屋顶吃饭。

那是我与她相处最愉快的时光,以至于成年后,如若某晚失眠,我便会冥想那些清晨,干麦垛散发着阵阵清香,阳光暖暖的照在我的眼角眉梢,天空仿佛从来不曾留下云朵,花喜鹊在树叶落尽的枝头一声声轻快欢叫。

送来一壶滚热的茶后噶色匆忙下楼,我则继续边吃边躺着仰望碧空。

小猪小羊小牛哼哼叽叽在圈里等着噶色喂食,伯父与三婶都在睡眠中,整个村庄刚刚苏醒……

噶色嫁去了山谷对面。

那时候,她女儿雍牧已5岁有余,小女孩嚎哭着从家里一直追着母亲的送亲队伍跑到了山脚下。那以后,雍牧是三伯父一家磕磕绊绊养大,后来同时考上三所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是后话。

很难想象一个5岁的孩子哪里生出如此大的力量,竟从这般高的山顶追至山脚,而后又被村里人抹着泪拖回山上,而那时我是如此愤怒,可是那怒火却不知该向何处燃烧。

置身于山谷,羊肠小道绕过眼帘。

梨树、苹果树、各种树木风情万种微风中摇曳,炊烟袅袅升腾在如梦似幻的藏寨顶上,田野青绿新苗层层如毡,处处风景如画,我却欲哭无泪。

多年后带着幼子回乡祭拜父亲,如他生前所愿,父亲的骨灰安葬在距离祖屋不远一处清幽宁静的处所,在外工作一生,父亲回归到自己的故乡,祖屋里住着的已是与这脉血液无关的人们。

但他们依然是亲人,帮助打理着所有离去故人的坟茔。

格绒表哥已有一双懂事的儿女,出狱不久他便戒了酒。见我们拿钱给三婶也只难为情的挠着后脑勺涨红了脸。此时,三伯父去世亦两年有余,三婶已然一介老妪。格绒用菜盒子给我们做出一桌丰盛饭食,端上来便站在旁边招呼着添饭续茶。

我再没见过噶色,听闻她又生了两个孩子,如今的丈夫善良朴实,曾为雍牧在音乐学院的学费花掉了家里仅有的几千元存款。

如此看来噶色的家境终究不堪,她却从未给我们任何电话寻求帮助。我们姊妹也只得把精力投放到对山谷这边三伯父家和其余几家亲戚的扶助。

为人父母后,回想噶色当年出嫁,再没半点厌烦她的心,似乎也渐渐体味到一位母亲的感受。将儿子搁在成都,我常以泪洗面,想来我有多爱儿子,噶色便有多爱雍牧。

倒是噶色大概至今也认为我是嫌弃她的,嫁出去便如断线的风筝再没了音讯。

纵使噶色不知,我依然会告诉儿子,山谷两边星星点点的村庄里,那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亲人们爱着且活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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