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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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的文章1:只有街名无街道的老街

文/普旭

拥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的保赤宫陈氏大宗祠在马可新路 (Magazine Road,俗称陈圣王路)与马真街(Merchant Road)的交界处,屹立着保赤宫陈氏宗祠。肇建于1876年,至今重修过三次,保赤宫见证了新加坡河畔的沧海桑田。

百多年前,南来新加坡谋生的过番客越来越多,各民族、籍贯间的人事问题也日趋复杂,而且经常发生争端武斗等流血事件,造成人心惶惶,甚至连正常的经济生活也 大受影响。有感于此,先贤陈元萧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船寮捐出来设立宗祠,以团结宗亲,排难解纷,一呼百应之下,其他宗亲也从善如流,纷纷慷慨解囊。其中, 陈笃生之子陈金钟、陈金声之子陈明水以及丰兴与振成两家商号更是不遗余力。耗时两年。保赤宫终于在1878年落成。自1974年政府把他列为古迹保留 后,保赤宫便开始全面开放给公众及游客参观。

但是周围的土地却是被当局徴用,如今办公室和酒店林立,给周围带来热闹的气息,在这些建筑物当中,最令人感到兴趣是一条消失的老街,Fisher Street (彼沙街),只有街名而无街道,街名牌伫立其中,令人联想到这条老街在上世纪的周边情况,记得当时彼沙街是一条繁忙的街道,车辆虽多,但通常都是缓慢的行驶,因为道路上时常都会看到赤着上身和赤着脚的小孩追逐嬉戏。

道路两边是人们所熟悉的大杂院估俚间。大杂院估俚间内一般居住着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民族的人们。

20世纪50年代以后,从中国到南洋的人口增多,其中于19世纪后期下南洋讨生活的大批中国人对新加坡的开埠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大批从福建、广东离港的中国人坐着红头三桅船历经几个月的海上漂泊,在石叻坡(新加坡的早期译音,“石叻”在马来语中为“海峡”的意思,而“坡”是指市镇)红灯码头登陆,这些“新客”从事的是建筑、搬运、保姆等苦力,有的甚至是契约劳工,而最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红头巾”,她们是在建筑工地做粗重小工的中国女工的俗称,因为整天头戴醒目的红头巾所致。还有发誓终生不嫁,尽忠主人的女佣,她们被称为“妈祖”。多数以劳力为生,收入低微,故而原本一家一户居住的楼房便挤进了几家、十几家甚至几十家住户,这就成了人们常说的大杂院估俚间。

大杂院里的人家有的住两间房或三间房,还有的住一间房;各家人口也不一样,少的一人,多的却是三四代同堂。一个大杂院里,往往是老、中、青、少、幼、婴,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职业也不同,干什么的都有;生活方式上,各有各的习惯,就连吃饭也是各家有各家的吃法。

大杂院的住户来自各个地方,职业各不相同,性情千差万别,学识互有长短,品格自有高下,加之大杂院空间狭小,私密性较差,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天长日久,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这种情况下,住惯了的人们多半会选择忍让和宽容。

当年祖母与父亲南来后,不久便结婚生子,我和哥哥就是在四十年代在大杂院由接生婆接生的。由於当时年纪尚小,对於楼房的设备及卫生问题没有太大的要求。我的印象中是大人的厠所和厨房是公用的,故而每个人都会互相礼让,偶而有磨擦,却也相安无事。

在这里,早期华人生产生活的情景,一间八九平方米、没有窗的木板房要沙丁鱼似的挤进十来个人。走道狭窄阴暗,异味扑鼻,杂物堆得使人难以通行;一个楼面一百多人使用一个厕所和厨房……这一切,都在告诉下一代:拓荒者的艰难与坚韧。

中国人传统上是很看重邻里关系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种代代相传的观念在大杂院里得到了最好的体现。大杂院里做饭大都用烧煤炭的小火炉子,做饭的时候,各家炉子上都飘出了饭香。邻居们相互间都问好,首先想到的是要给邻家的孩子先送点过去,让孩子们都尝尝。这似乎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在大杂院里长大的孩子,小时候都吃过不少别人家的好吃的。每到傍晚时分,母亲都会把我们带到楼下喂我们吃饭,时刻都会闻到附近水沟飘来阵阵的臭味,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然。

大杂院的脏、乱、破自不必讲了。大杂院里四邻唧唧叨叨的声音是能够穿透空气的,他们呼出的气味混杂在一起,有蒜味、辣椒味、醋味、酱油味。这里人的平庸平俗,吃的是典型的家常便饭,呼出的只能是这无聊的家常之味了,索然寡味透顶,闻到就烦了。在这里,清雅的香气你是闻不到了。

每逢佳节,大杂院总是特别的热闹,邻里关系的融洽,自然的表露无遗。如端午节时,总会有人送来粽子,甚至互相对换,交换意见食物的味道。到了新年,爆竹声与赌博声更是澈夜通宵,吵得大家不能入睡。不然就是到楼下欣赏为谢神而设的街头大戏,锣鼓喧天,唱戏声音高吭,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我们在大杂院住了好多年,父亲当年是以卖杂货为生,每天推着一辆“老爷“的三轮脚踏车,到处售卖,穿插在彼沙街与皇家山一带,入夜时分,就把三轮车寄放在楼下的店舖。据说当时的情况是,只要有能力做一点小买卖,生活是不成问题的。有许多同行,就是凭着胆识与经验,加以发展,开始开舖做生意,成为杂货零售批发商。如当年的林信发百货公司,就是应景而立的例子。起初在附近开始了店舖,后来在新加坡开设多间分行,专门进口中国货,占了我国百货市场的大部分,可说咜吒风云,盛极一时。

不知不觉,半个世纪的光阴就这样的溜走。一条看似默默无闻的老街,里面却包括了早期人们生活的方式,老街见证了社区的建设变化,看尽了沦海桑田的故事,缘聚缘散,凡事总会有变迁,却不一定走向沧桑,就像此时的老街,已经在崭露新姿,旧貌换了新颜,随着时代的变迁,也许,老街懂得,它真的不适合时代的潮流了,在老街的周围,已有一座座价值非凡的新式办公楼及宽广明亮的百货市场。现在的老街,已经没有了街道,但是街道名仍然静静的伫立其中,守护着曾经见证的一切。

关于街道的文章2:想起酒醅香

文/关山狼刘杰

又快到端午节了,街道里各种各样的荷包满满的,大小不一,形状不同,人工制作的,机器制作的,色泽艳丽,图案精致,把个小城的传统节日渲染的气氛浓郁。

街道里有卖酒醅子的摊贩,拳头大的小碗,一碗三元,只是那原料是小麦,口感和味道远不及老家里用燕麦煮制的酒醅蠕软醇香。

儿时的端午节,最喜欢的就是挂荷包吃酒醅了。在端午节的前几天,母亲就忙着挑拣淘洗留下专门用来煮酒醅的燕麦,挑拣洗净之后,就把燕麦倒进铁锅里用慢火煮熟,再把煮熟的燕麦用罩箻捞到案板上晾开,直到没有温度了,再把从秦安货郎那里买来的酒醅曲子用擀杖擀细,搅拌在煮熟的燕麦里面,最后把拌上酒曲的燕麦装进那个硕大的黑粗瓷盆里,上面用塑料纸蒙上,最上面还要捂上一件棉袄,这样才算是捂好了酒醅子。一般情况下一天一夜酒醅子就好了。母亲早早算好了时日,每年的酒醅子都会在端午节的前夜准时捂好,端午节的早上我们会准时吃上蠕软醇香的酒醅子。

打酒醅子装进大黑盆,我们姊妹兄弟就轮番趴在黑盆边狗一般嗅闻,有时候还偷偷地揭开捂在上面的棉袄,用手指捏一撮舔尝,如果被母亲看见或者被那个弟妹告发,免不了受母亲的一顿呵斥。好不容易闻到那黑盆里溢出浓浓的酒香,就急火潦草地跑去告诉母亲酒醅捂好的喜讯,然后就每人手捧一只粗瓷碗,雏鸟待食一般围在黑盆的周围,等着母亲给我们碗里铲酒醅子。

因为我的家乡在关山林区,才有福口每年吃到用燕麦煮制的酒醅子。关山外面的人家也煮酒醅子,但是他们只能用小麦作为原料,因为燕麦只适宜在高寒林区生长,山外是不能种植的。燕麦在生长期间又容易发病,再加上产量很低,多数的人家都不种植,种植的人家也都和我家一样,是为了给娃娃们过端午煮酒醅子吃。

一样的燕麦,一样的工序,可是不少人家煮制的酒醅子不甜不酸,干渣渣的糙口,甚至有的还有一股子酸霉味,令人难以下咽。母亲煮制的酒醅子粘稠滑润、甜香绵柔,口感很是独特,凡是吃过的人都念念不忘。那么大的一个老黑盆,差不多要二十多斤燕麦才能装满的黑盆,从能闻见酒醅的酒香味到母亲揭开捂在上面的棉袄、塑料纸分酒醅给我们吃,差不多只是一天的时间,老黑盆就见底了,因为我们兄弟姊妹六七个,在端午节那天几乎再不吃别的东西(也没有比酒醅子好吃的东西),圆鼓鼓的肚子里全装的是甜香的酒醅子。其实父亲和母亲也极爱吃酒醅子,可是有我们这样一伙子馋鬼,哪里还有多余的酒醅子进入他们的嘴里呢?

少小时节吃惯了母亲煮的酒醅子,上了中学就有点不方便了,因为那时候端午节是不放假的,再加上家里到镇上有四十多里的路程。虽然如此,每年的端午节,母亲总会设法把酒醅子捎到学校给我吃,有好几次酒醅子刚到我的手里,还没来得及闻香味呢,就被同宿舍的同学你一嘴他一口的尝个底朝天。记得我上高二那年的端午节特别炎热,在五月初六的下午母亲托人给我捎来了一罐头瓶子酒醅子,不知是放的酒曲多了点还是因为天气热,酒醅子发酵的过头了,我吃完了那瓶酒醅子就浑身燥热,满脸通红,到上晚自习的时候,竟然胡言乱语,兴奋异常,惹得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而且莫名其妙。班干部很紧张地叫来了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看见我满脸通红,语无伦次的神态,也紧张了起来,忙询问我同宿舍的舍友我下午吃了什么,我的邻铺告诉班主任我吃了一罐头瓶子家里捎来的酒醅子,班主任老师才恍然大悟,说我是被酒醅子吃醉了,忙安排同学扶我到宿舍休息。

转眼我已经是知天命的人了,母亲离开我们也已经七年了,打母亲辞世之后,我再也没有吃到过那么香甜蠕软的酒醅子了。现在,我的老家因为移民搬迁,早已人走屋空,故乡只是记忆里的一个地名了。燕麦也绝迹多年,想吃一顿燕麦煮制的甜香馋人的酒醅子,只能在偶尔的梦中了!

又将是端午节了,我眺望着关山,不由得想起酒醅子那蠕软滑润的香味来……

关于街道的文章3:黄昏里的合欢花

文/谢飞鹏

不知什么时候,街道两旁的合欢树开满了花朵,在这六月的黄昏里显得格外美丽。

合欢花多是粉红色,它红得很特别,从花轴中心抽出一团毛茸茸的细长花蕊,下面是浅白色,到了上面便过度成了粉红,好像是精心染上的,很有层次感。这些花朵有如一把把打开的小扇子,掩映在碧绿的枝叶间。也有一些整朵都是浅白的,一阵风来,飘蕊如雪。这样一树姹紫嫣红,一树雅洁素净,更显得风情无限,仪态万千。

合欢花这么美丽,但它名字的来历却有些苦涩。合欢树原来叫苦情树,传说有位秀才苦读十年,准备进京赶考。临行时,妻子粉扇指着窗前的苦情树对他说:“夫君此去,如果高中,不要被京城的乱花迷惑,而忘了回家的路。”秀才应诺而去,但是从此杳无音信。粉扇在家等了又等,青丝变成了白发,也没有等到丈夫归来。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她指着苦情树许下誓愿:“如果夫君变心,从今往后,让这苦情开花,夫为叶,我为花,花不老,叶不落,一生同心,世世合欢!”说罢气绝身亡。第二年,苦情树果真开满了花,那花像一把把小小的扇子,挂满了枝头,还带着一股略显苦涩的微香。并且这树的花和叶子日落则闭合,日出则展开,有如粉扇的痴情,于是人们便把苦情树改名为合欢树。

如果传说可能是附会,但合欢开放的历程确实有些苦涩。合欢盛开在六七月间,这个时候,不是经受如火骄阳的煎熬,就是饱经飘摇风雨的肆虐,漫步合欢树下,看到地上坠满了落英,心上便有一股淡淡的忧伤。还有,合欢花虽然美丽,但是每朵花开的时间却不长,有的甚至只有一天。迎着朝阳绽放,却在夕晖里凋零一地,这也让人感到有些苦涩。正如一位名人说的:“美丽总是愁人的”。

合欢虽然凋零得快,不过开得也快。它的生命非常旺盛,这朵谢了,那朵又开了。更为奇特的是,开花期间,它的花轴会不停向上生长,不断产生苞,开出花来。因而尽管合欢不是经受骄阳的煎熬,就是饱经风雨的肆虐,尽管合欢树下落英满地,但它的枝头,一朵一朵总是开得无比的绚丽旖旎,它所展现出来的总是最美的风采。合欢花就这样不停地凋零与绽放,诠释着美丽的独特内涵。

昏黄的夕阳中,一对对羽状的叶片慢慢靠拢,合欢花也开始闭合起来,仿佛一位含羞的少女,关上了自己的心扉,等待有情人来开启。这时,夜幕渐渐降临,合欢花散发出的香气更加清新,浸在微微的夜露里,让人感到无比的舒爽。

在这沉沉的夜幕里,又有不少合欢花坠下枝头。但我知道,在明天的朝阳里,会有更多合欢花绽放出夺目的绚丽华彩……

关于街道的文章4:一碗汤的最佳温度

文/龚德位

在街道的两旁有两家粉馆,米粉制作的工艺和味道都不错,两家粉馆的服务也挺周到,这里又是大人上班、学生上学的必经之路,所以在这里吃早餐的人总是络绎不绝。

两家粉馆的生意都挺好,屋内常常都到了“客满为患”的地步,可是两家店铺最后的收益却有着很大的差距。常在这里吃早餐的人慢慢地有了经验,如果你要是赶时间,就得到巷口的右边这一家,因为他们家的汤不是那么烫,吃起来很顺口,味儿正好,不必为等汤冷却而耽误宝贵的时间。

这一切都来源于老板的一个改变。老板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发现每天早上在这里就餐的人实在是太多,但由于店铺面积太小,同时容纳就餐的人数就有限。为了缩短客人的就餐时间,老板起初是左思右想,想尽了一切可以想的办法,但效果都不够理想。后来经过反复观察和对比,老板发现最影响客人就餐时间长短的不是别的原因,原来是客人碗里的汤,因为碗里滚烫的汤要冷却一会客人才能喝上。这一等待就直接影响到店铺里客人的流动速度。

为了让客人能尽快地流动,老板后来只做了一项不需要任何投资的改变就让先前的困境得到了大幅度的改观。老板要求工人每天晚上烧上一大锅汤,让它冷却到入口最合适的温度保温即可。第二天在煮米粉的时候配上作料,不加传统工艺的沸水,而是加上头一晚准备好的汤料,让客人直接入口就能品尝到最纯正的味道,而不必去等到它冷却,虽然也只有短短几分钟,但这几分钟让客人的流动量大大增加,从而店铺的真正收益也随之大幅度增加。

就这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让自己的生意远远比对面粉馆的生意好很多。虽然都是一碗汤,但所处的温度不一样,它们所创造出来的财富就不一样。

一碗汤,找准了自己存在的最佳温度,就能创造出最大化的财富,而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要想赢得巨大的成功,就应该事先找到自己应该所处的最佳位置,位置摆正了,你离成功或许就不远了。

关于街道的文章5:生命是金是土

文/傲梅迎雪

走在这个喧闹的街道,我犹如被秋风摘取的枯叶。尽管我用尽心力,用尽我所有的年华向时道申诉,向苍天倾吐。可我还是摆脱不了这个命运的仕途,还是无法躲开捆缚已久的路。

生命是金是土,若手捧到阳光下,生命必会闪耀出璀璨的光华。若把生命掩与岁月,这和花草树木又有什么区别。梦如空城,爱如空影,路如空景。可见人生一路的走过,都是空,都是风。梦有点痛,路有点模糊不清,就连眼前的荧屏看着也有几分诡秘之相。我知道,该来的必会来,这是我预先就知道的事态。只是这一天来的有些早。有些突然。

该走的必会走,气数耗尽了后的猖獗,必会灰溜溜的消失。这是上帝的旨意,是苍天给有所追求人的运路通道。想成为人,必经三折;想成为优秀的人,必经五道曲弯;想成为有信仰的人,那你要经过无数次的煎熬磨练后。惧,是一个消字号。在我满怀希翼的时风里,我永远不会把它放在前面。走的是前方,留的是背影。你不用翘起舌尖细数我的足迹,你不用嘴角上翻的偷窥我的隐秘。我不会被你掩埋与这个尘世的风口。因为我不是你,我救赎不了你狭隘的灵魂,你也阻止不了我攀爬理想的路。

落笔之句--------------生命犹如花开,一到盛开的季节必会怒放。秋风来了,会摘去所有的容颜笑貌。剩下的只有哀伤的灵魂回味着过去……

关于街道的文章6:在欧洲步行过街道

文/商子雍

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即就是有车一族,步行过街道,也是几乎天天要做的功课,不管是欧洲、抑或中国,概莫能外。

有道是没有规矩不可以成方圆,步行过街道也是如此。仅仅从纸面上阅读,中国和欧洲各国在这个方面的规矩,应该没有什么区别:行人必须沿着人行横道、即俗称“斑马线”的通道过街道;在有红绿灯设置的“斑马线”,还必须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如果“斑马线”没有红绿灯设置,则路权优先归行人使用,机动车只能客客气气地对行人说“您走先”――如果它会说话的话。

以上所言,包含了行路人和开车者分别必须遵守的规则。我先后两次去欧洲,走过了七八个国家的十好几个大小不等的城市,总体感觉,那里的行路人和开车人,好像都能严格遵守他们应该遵守的规矩,也因此,尽管欧洲城市的街道。普遍没有中国城市的街道那么宽阔,也少见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但交通秩序,却显得特别井然。作为外国游客,我们沿着“斑马线”穿越街道,心里十分安然,因为,绝不会有不守规矩的车,来惊扰守规矩的我们。

中国的情况又如何呢?20年前我去欧洲,从慕尼黑赶到萨尔茨堡来接我们的女导游(一位来自四川的留学生),在旅行车上强调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欧洲步行过街道万万不可造次,但只要守规矩便绝对安全。20年后再来欧洲,离开法兰克福机场登上大巴,资深的男导游首先耳提面命的,依旧是必须规规矩矩过街道。20年过去了,中国人在循规蹈矩步行过街道这件事上,显然还不曾进步到能让人完全放心的水平,看来,吾辈仍须努力!

更让人恼火的,是中国城市街道上的车。在那些没有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您有过被汽车礼让的经历吗?我有过,但仅仅三几次,少得可怜!最近几年,西安市的主要街道,在那种没有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左近之处,都醒目地喷涂上三个大字“车让人”,但好像效果不大,以至于我几次想向交管部门建议,以后考驾照,一定要有对这三个字认读并解释的试题。

在欧洲的“斑马线”上,我安然前行,感受到的是人的尊严;在我们自己城市里的“斑马线”上,汽车无视行人的路权,呼啸而过 ,人的尊严何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历来有小视人的尊严、人的权益之弊端,强势者尤其如此,这不能不让人扼腕长叹!

忽然想起一件旧事。很多年前,国力足球队还在市体育场踢主场的时候,一天,球赛散场,我随着人流向场外行走。身后一辆黑色轿车拼命摁喇叭。那个时候,能坐着轿车来看球的,不是有权人、就是有钱人。我历来害怕这两种人,搁平时,也就给人家把路让了;谁让咱人穷志短、位卑命贱呢?但那一天国力输了球,心里不痛快,偏不让!于是,那辆轿车就轻轻把我向前“拥”了一下,我立马回转身去,“啪”的一掌拍在车头上。车停了,一个中年人的脑袋从车窗伸出来,客客气气言道:“老哥,这是私家车,不是架子鼓,敲不成!”我则同样客客气气作答:“对着昵,老哥这儿是私家腿,不是水泥电杆,也碰不成!”结果挺圆满,大家哈哈一笑,各回各家。事后,我写了一篇文章记叙这次奇遇,题目是:人比车大!今天,我要把这四个字再大声疾呼一次。如果这种先进的文化理念,能被众多的行路人和开车人衷心服膺并认真践行,那城市道路上汽车肆无忌惮地违法侵犯行人路权的丑陋现象,还会如此广泛和长久地存在吗?

不过,比不认识“车让人”三字的疑似“文盲”司机更可恨的,是不辨红绿的疑似“色盲”司机,他们驾驶的电动车、摩托车,常常是面对红灯依然飞速向前。我从欧洲回到西安的第三天,时差还没完全倒过来,有点儿晕头胀脑。在小南门外准备到环城路对面去乘公交时,见绿灯亮起,便大步前行,至路中间,一辆电动车从面前贴身掠过,惊出我一身冷汗;旁边的一位比我更老的老头,更是几乎被挂到。老头怒骂:“狗日的,急着去三兆呢!”我赶忙扶老头继续前行,一面好言劝慰:“算了算了,人家跑远了,听不见。以后多加小心,不要让这一伙狗日的把咱先送到三兆去!”三兆者,火葬场所在地是也,现已搬迁,但坊间俚语,依然将其等同于人生的终点站。

看来,从欧洲回到西安,不但要尽快把时差倒过来,更紧要的,是必须立马把步行过街道的心态和姿态,回归成中国模式。

一叹!

关于街道的文章7:喜欢一条街道

文/黎尊乾

坐着,抑或是走一走,很久很久了,就是不想离开;也没有丝毫的倦意。这样一条街道,丈量宽度,百来米的软尺要走数个来回。但身在其中,抬头望着屋檐阳台处皆有绿叶红花垂挂。低目环视,满眼的苍翠林木,繁而不乱,盛而有致,把窄窄狭狭的街道掩映得曲折错落,颇有些引人入胜的诗意。

说是逛街,其实是来游园。过红绿灯,上这条街道,迎面遇见三个如罐如盆的陶器,高矮不一,土黄的原色,古朴的阳纹,呆呆笨笨如活物样可爱,或蹲或立地看人呢。分秒间,人便眼睛豁然,心儿亮堂。再看那从陶沿铺盖而下的绿叶藤蔓和向上生长的花花草草,摸摸脑勺,真以为自己进了别致的植物公园;缩脚回望,看到路牌和商铺,还有如织的人流,哑然笑了,连连击掌夸赞这街道的匠心奇妙。

哪里都有景。要是在别处,配电箱刷满警示的标志和语言,让人觉得面目狰狞,不敢靠近;而在这里,却装扮成了温馨的书架,红桃木的三层格子里,整齐地摆放着或蓝或红的书本,整洁,舒适,充满了书香气息,让人不忍随意取阅,唯恐破坏了主人家的书韵雅致。慢慢深入,你越发惊诧,一条老旧的街道,为何见不到蛛网般拇指粗的密密电线。细细看了,才发现都遮掩在花架之后了。那花架,也是自然,青色的铝框上布满白色的古典花纹,沿窗设立,和门楣相生相托,没有半点做作之态。

走着走着,有女声尖叫起来,有孩童们奔跑起来,原来前面的路边有一条木头的小船。小城的主人,厌倦了水泥和石砖,改以木船作为花基,并种满圆叶和细叶的植被,鹅黄,碧绿,猩红,金黄……一条水乡的船儿就是一个五彩绚丽的圃园,情侣们纷纷过去,在船头合影;乖巧的孩子,竟能做出划桨的姿势,引来路人的驻足称奇。

每隔三五百步,就见一座小小的街心公园,街道的景点便顿时掀起一个又一个小小的高潮。古典风格的围墙,用古色的青瓦叠垒成别致的窗,和纹路清晰的石砖相映成趣,营造出一种特别浓郁的南粤古风。最喜人的是,常常在密不透风的藤蔓下发现令人叫绝的奇特:百十条的长凳,一条骑着一条,骑成一个长凳阵,支撑起繁盛茂密的阔叶,下面的空间,宽敞而私密。

高楼之间,河涌两旁,常有惊艳之处。一块平面的褐色巨石,被白白净净的六墩小方石围了,七八人儿在那里对弈。或是情侣对坐,聊天,聊了许久,不再出声,让时光悄悄地流淌,让心扉享受这街道的静谧和静坐的和美。男的望着车流,在规划远方的日子,还是在思考对女子的蜜语呢;女的微笑,笑得放松而惬意,她摆弄着平板的电脑,或许是在翻看刚刚拍下的海量的美照。身后,一排瘦竹,竿儿历历可数,叶儿斑驳通透,刚好透见远处那些高高低低的尖顶房子,红瓦,灰墙,屋脊饰了一道白线;空中,则是茂盛蔽日的榕枝榕叶遮掩下来,此情此景,颇有大隐隐于市的畅快。

来吧,等你。

关于街道的文章8:多么小多么平凡的月

文/程筠

行走在喧闹熙攘的街道,看到四周待售的奢侈品,形形色色,苏格拉底忍不住的一句惊呼,流传到今:这世界上,我不想要的东西竟然这么多!

往后,赞人通透,或是,劝人淡泊,都会常常借引这个小故事。当然,借得得当,引得也准确。

我却读得刁钻:同一个意思,苏格拉底怎么不说,这世界,我想要的,那么少!

言者无意,架不住,读者有心呀。我不想要的东西竟然这么多!这样的思维方式,显然是没有把所欲所望,时时摆在心头。满眼的堂皇,都与自己无关。于是,脱口而出的,才是不想要的如此之多。

否则,就应该这样说了:我想要的,这里没有!真要这么说,还是有满怀的欲求,只是在别处而已。

一句话,空间好大,全在说的人,怎么看世界。

杜甫《望岳》,最后一联: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为什么偏写众山那么小,而不是诗人所在之山那么高呢?目光咫尺,世界自然只在方寸之间;高瞻远眺,天地自然尽收眼底。

要是顽皮地改一句,会当凌绝顶,只觉此山高,意思也是没什么两样的,可诗人的健壮与磅礴,也就丝毫不见了。

王小波,有一句话,让人看了直起鸡皮疙瘩:不管我本人多么平庸,我总觉得对你的爱很美。是的,他没有说成:你是那么绝伦,爱你,总觉得很美。真要这样一改,胆胆怯怯的仰望,就消失了。而真正掉入爱河的人,哪个不是仰望者,不是月光底下,久久傻站的人呢。

爱,既给人美好,也给人卑微。看见对方多么绝伦,只是一种欢喜;意识到自己多么平庸,才是不知不觉,点亮了爱的篝火。

季羡林先生曾住在北京大学的朗润园。用他的话说,此地有山,有水,有树,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荷塘月色的奇景,就在窗外。可是,怅望南天的他,心里却白晃晃,挂着故乡,苇坑里的一轮平凡的小月亮。

“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见过三十多个国家的月亮,沧海上的明月、荒漠里的孤月、高山上的月、湖心的月……美妙绝伦的形容,他都毫不吝啬给了这些月亮。可对故乡的月,他却没有任何溢美之词,用的是,那么小那么平凡的字眼,朴素得惊人。想来,那么长那么久的思念,大概什么华丽辞藻,都是不贴切,不解愁的。

多么小多么平凡的月啊!

这样的话,听着微苦,余味却是甘美。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