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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结的文章1:我的文字情结
文/清风翙语
华夏几千年的灿烂文明,造就了中华的文字——汉字。
汉字横平竖直,端端正正,有规有矩,亦如我们华夏儿女的优良品行;汉字由点横撇捺等笔划一笔一划写成,刚劲有力,恰似我们炎黄子孙的傲人风骨。
记得幼年启蒙时,老师就叫我们要把字写端正,也教导我们做事要像写字一样,要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做人也要像写字一样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幼年的我们不知其中深意,只知道做事要认真专心。
点横撇捺笔笔写就字词句断篇章,一笔一划写成一个汉字,众多的汉字就写成了不朽的巨著。从《四书》《五经》到《孙子兵法》这些学术专著,从唐诗宋词到四大名著这些文学作品,它们无一不是文坛上的璀璨明珠,熠熠生辉。浩瀚的文字写下了中华的悠久历史,写下了华夏的灿烂文明,它像一位巨人,永远屹立在世界文化的前列。
因此,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我,深爱我们的文字——汉字。
文化不高的我钟爱文字,时常徜徉在文字的海洋里。一得空闲,我就会在电脑里东寻西找,看看古代的诗词佳句,读读现代的诗歌散文这些短文学作品。
我偏爱古代的诗词佳句,它们能够历经千百年的时光,久盛不衰成为经典,自有它们的魅力所在。古代诗词很精练,寥寥数字就能将故事情节陈述得清晰明朗,就能将人们的万千情怀表达地淋漓尽致,让我心生感叹。
古代的诗词很有意境,无论是愉悦的,还是凄美的,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我常在这些诗词佳句中流连忘返,有时仿佛置身于“大漠孤烟直,黄河落日圆。”的苍凉大漠的黄昏,有时有又似游玩在“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江南美景中。有时看得多了,恍惚自己就是古时的一位女子,晓坐长亭,寄情于山水,焚香抚琴,弹一曲《凤求凰》,奏一阕《蝶恋花》,低吟浅唱那离恨别愁……
现代的诗歌散文,不像古诗词那样,要受字数格式这些的限制,相对于古诗词,它们的发挥要自由些,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也很喜欢它们。常常在网上看这些作品,沉迷其中,乐此不疲。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偶然》中的那片流云,就是那丁香一样的女孩,撑着伞在雨巷中穿行……
文字的世界让我陶醉,我有时兴致所至,也会拿起笔在纸上信手涂鸦,任我的思绪在笔尖下游走,任我的情感在文字中抛洒……
我疲倦的时候,文字为我解乏;我愁烦的时候,文字使我忘忧;我迷惘的时候,文字让我释怀;我快乐的时候,文字陪我欢呼……
朋友们都笑我。戏谑地称我为“诗人”,是褒也好,是贬也罢,我全不在乎,也欣然接受,俨然把自己当成一个文化人而暗自窃喜,常常做着和文字的梦。
在文字的海洋里,我是一条快乐的小鱼,尽情遨游;在文字的原野上,我是一匹脱缰的野马,纵横驰骋;在文字的天空中,我是一只展翅的雏鹰,自由翱翔……
这便是我难解的文字情结。
关于情结的文章2:父亲的军人情结
文/一叶
父亲七旬过半,耳聪目明,脑子灵活,身体康健,说起话来高声大嗓,走起路来脚底生风,这要得益于他的军人经历。
父亲年轻的时候当过兵,转业后直接被留在北京某大型工厂做技术员工作。他性格憨厚,为人谦和,只懂一心劳作,不会和人争宠。偏他又是个单位里的“多面手”,水电焊、管工、瓦工之类的有技术难度的活计样样都会,时间久了,人送绰号“能人李”。因此,父亲年年被评为车间里的“先进生产者”。
为了工作,父亲近乎达到“痴迷”的程度,以至于耽误了个人的终身大事,直到32岁那年的秋天,才不得不在爷爷的命令下,回到老家与小他8岁的母亲成了家。父母婚后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我长到10岁,还不能记起父亲的模样。
父亲是在我读小学三年级时转回地方工作的。那时,爷爷已经过世,奶奶双目失明,照顾一家老小的重任压得年轻的母亲过早地患上了心脏病。无奈之下,父亲只好放弃大都市的生活,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普通的铁路搬道员。父亲仍如从前一样务实工作,照旧每天早来晚走,做事勤快,不计报酬,并经常在节假日主动替年轻人值班,让他们回家团聚。父亲在铁道边敲敲打打,一干就是18年,工作中从未出现过差错。
退休后的父亲和我们一同来到城市居住,上了年岁的他并不寂寞,自发地管起小区的“闲事”来。父亲的眼睛里总有活计,白天捡捡垃圾除除草,晚上遛弯时还不忘提醒邻居大妈锁好楼门,遇到哪块方砖活动、哪棵小树要死,他都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协同管理人员处理。父亲的做法受到人们的一致好评,他也一直乐此不疲地为大家服务着。
而今,父亲虽年岁大了,生活却极有规律,每天照旧早睡早起,听听评书,看看新闻,偶尔也会凑到几个下象棋的老头那看看热闹。父亲开始明显恋旧,拒绝穿新衣,总喜欢穿着那身从北京带回的草绿色旧军装遛弯;喝水的杯子一直使用那只白色铁制的大茶缸,封面上印制的“先进生产者”五个红色大字已经斑驳不清,他却固执地舍不得丢弃。
有人说,“老年人是靠回忆过日子的”,这话用在父亲身上一点儿不假。对于父亲的某些举动,我们并不觉得好笑,反倒认作是可敬的事,因为那些都是他一生中最美的念想。作为晚辈,我们惟愿耄耋老父能按自己的意愿,温暖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关于情结的文章3:旧书情结
文/路光汉
苏轼有诗云: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大诗人原来和芸芸众生一样,对旧书有一种很深很深的情结……
或许有爱买书者是迷恋新书的油墨香,那种淡淡的油墨香是购买的动力。不过,新书、特别是新近出版的书,书籍的内涵却有待岁月的“检阅”。一本新书是好还是坏,常常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清晰的认识。于是,在书价高高在上的当下,选购一本新书需要莫大的勇气。
旧书却不一样,不管是从朋友处借阅,还是从地摊淘回,对旧书的品质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甚至还有实实在在的良好口碑。如此说来,阅读一本旧书会少许多风险,更不会有花了冤枉钱的心疼。放心的阅读,和放心食品一样,给了读者一种踏踏实实的安全感,让阅读更接近本质的快乐。
许多相熟的文友,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不在意城市的风景和美食,却偏爱去逛散落在背街小巷的旧书店。如果有当地的友人愿意作陪,文友寻觅旧书的热情无疑如虎添翼。可以想像,淘得一本旧书的快乐,无疑是淘金者发现金矿般,必定是巨大的喜悦和幸福。
有时,在漫长的旅程里找不到一本中意的旧书,但是寻觅的快乐让文友两手空空也不失落;有时,不经意间却满载而归,旧书塞满了回程的行囊,文友却毫无抱怨辛苦之言。关于旧书的求索,那种无怨无悔的精神,实在让人钦佩,更让人向往。
像歌中唱的“慢慢地知道结果”,一本新书要有熬成旧书的耐心,这对于出版社和作者,都是一次无比辛苦的历程。不过,最终能够深入人心、甚至世代相传的好书,都是能不畏寂寞和冷落的。换言之,一本书成为旧书再走进读者的心房,何尝不是一件幸运和幸福的事情。
德国有一句名言:看一眼书,看两眼生活。当我们把头从旧书中抬起来的时候,必定汲取了文字里的所有美好,等待我们品尝的将是美酒般的人生。
关于情结的文章4:故乡情结
文/梦里思年华
一直以来,为了看病也为了生活,早早辍学后便随父母四处漂泊浪荡!每当那些传统节日是便感觉生活少了些什么,感觉自己始终是无根浮萍没有安心之处!虽然背井离乡多年,家乡早已没有了牵挂,但就是有无法割舍的眷恋!每当清明不论多么不便总要不远千里奔波回去祭祖,除了缅怀逝去亲人,更多时候总想回去看看!且随着时间越发迫切浓烈!
一有机会总想回去看看,可回去的计划总是一拖再拖,当踏上归途时,血液的炽热沸腾带来的激动兴奋无以言表。随着越多场景大山映入眼帘,越发体现乡近情怯脚步开始慢下来!我带着一路风尘疲惫,走过半世沧桑狼狈回来了,不是荣归单也不是逃避,是老了想念了!似乎有泪水滑落,这多年的辛酸或许也只有这里才能容纳!一个人不管是意气风发还是狼狈落魄,不管走多远多久,任何时候回到故乡它都一样接纳,就像看着你长大的老者给你一个拥抱然后说回来就好!
看看那为我遮风挡雨十多年却已倒塌房屋,看看那早被草木遮掩的祖坟!再顺着从便走过的小路再走一遍,虽然满是荆棘了,但是寻着成长的足迹那些诸多遗忘的儿时碎片也被唤起!最后在长满野草的院子独坐半晌,带着安静还是踏实的心情离开!
我家处于偏僻大山深处,历代以土地为生 ,扎根在山坡上贫瘠土地上,头顶着苍穹,清清白白又平平凡凡!纵是如此也曾有过荣光,小时候从爷爷哪里知悉,爷爷弟兄十来个,除了种地的也有从军战死的,教书的,做生意的,天妒英才过早逝世未及留下后人。剩下我爷爷只有我父亲一个儿子,我小爷也只有一个儿子,小爷的双胞胎兄弟就是教书那位7零年代高中文化,后来不知何处精神异常疯癫,四处流浪颠沛流离,却徒步走过十多个省市只有几年才能偶然见他或传来他自何处的消息!有次传闻他失足落水丧生消息,我千里前去顺着江流寻找尸首未果便回到家乡用衣冠逐办了丧事,当已近淡忘时却四年后他回到了家中,那种悲痛后突喜无以言表!当他年近60时父亲送他去了养老院,但他仍时常跑出去,父亲每次去看他也并不能每次都见到他,三年前春节前夕他在养老院病逝,而这次他真的再也无法回来了!
这些毕生都在土地里打滚的祖辈们,给我留下的最宝贵的便是骨子里的气节!我没有能力成为他们那样脚踩地头顶天的人,身上也没有他们那种如大地般的厚重感!我虽然没能为家族发扬光大,但也决心清白过完普通人生!
近年越来越多次听父亲说老了打不了工了要会老家回那个山沟沟,期初我不理解那种想法和情节,想着哪里现今已经没有几户人家了,水电交通都不便要怎么生活!可随着自己病情日益恶化,感觉自己身体就像沙子垒起来的,越来越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会消散天地间!这些年的北进离乡饱经风霜也经历沧桑,也许和父母一样年长了也有了落叶归根的想法,越发多想起从前了,那时候村子多热闹啊好多邻里乡亲!
要是我身体真的无法在熬,我一定要留着一口气回去!因为那里有我最深的眷恋,任何时候也无法割舍!只有那里才能给我宁静安详,也只有在那我满身疲惫才能得到恬息!即使残躯化作尘土若有灵魂也一定飘荡回去!
关于情结的文章5:不舍,春日里的别样情结
文/yy雨纷飞
春或许是听到了我无休无止的抱怨,今天真的把一个暖给我捧到眼前。打开衣柜翻出薄薄的春装,这艳艳的粉顿时融化了我心头堆积的寒。这款春装我喜欢,不是因为她的昂贵和妖艳,而是她最适合我。我喜欢把她挂在衣柜里最显眼的地方,我希望多看她几眼。春天来了又去,但她的美却久久留在我心里。于是,我的日子里便多了一个词,叫不舍。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徒步、老歌、旧衣,再加上一屋子的笑声。
这世间好多人好多事都是匆匆来又匆匆逝,在这个温暖的世界我知道珍惜,我知道感恩,我知道边走路边记下一路的风景,我喜欢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我习惯和老人、孩子在一起的生活,我习惯听到一屋子孩子的嬉笑声、打闹声,孩子们可以用小黑手在洁白的墙上“画图”,也可以用彩笔在屋子里乱涂乱抹,这样暖暖的小屋便有了灵性。
我告诉母亲在阳台上给我多放几盆花,品种越多越好,养得越肥越好,花开得越艳越好,一定要放在阳台上,就像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德国人那样把自己的花给别人看,这样不经意间的“施舍”我便洋洋得意、心安理得了。
我也会学着那些有涵养的人的样子修炼自己内在的气质,不悲不喜,不骄不躁,张弛有度,不随意发脾气,不随意表露不该表露的内心,做一个低温女子。对爱自己、关心自己的人好好珍惜,斑驳的老墙,逼仄的小巷,心中要为故人留出足够的空间。在没有来得及匆匆擦肩的时候守好一份恰到好处的缘。
为爱而生,为爱而去,云水禅心,将自己的心置于红尘,再脱于红尘。生命陪伴灵动的文字,再将弱弱的文字修炼到极致,给笔下的每一个文字找到滢滢的归宿。
如果有可能的话,来一场一个人的旅行。目的地是世界的尽头——乌斯怀亚。传说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小城,冬可滑雪,夏可观豹。传说乌斯怀亚的灯塔可以收容人的眼泪,带走一切的痛苦和悲哀。如果你也喜欢,可以陪我一起去。
感谢生命中的每一次际遇,我会用心去修补时间的裂痕,过低调的生活。
山在、水在、人在、景在,灵魂在。足矣!
关于情结的文章6:我的旗袍情结
文/云逍遥
行走在芳菲的流年里,身着旗袍的女子,永远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最早对于旗袍的印象,是来自电影电视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夜夜笙歌艳舞灯红酒绿的百乐门,那些身着旗袍的女子,个个浓妆艳抹,妖冶、魅惑。像朵朵盛开到极致的罂粟花,带着隐隐的毒,盈握迷魂的酒,饮醉行行色色的男人,饮醉整个夜上海。
于是,那时候对旗袍的印象,是妖媚的、神秘的,带着风月的色彩,仿佛哪个女子一旦与旗袍有染,便沾了些许风尘的味道。
后来,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和对历史知识的不断了解,才慢慢对旗袍有了新的认知。
在戴望舒的《雨巷》里,那撑着油纸伞的姑娘,身着素雅的旗袍,细细碎碎的脚步踩着淡淡的忧伤。那款款摇曳的旗袍,应是淡紫色的,或浅蓝色的,亦或是天青色的;素净,清雅,散发着丁香花般幽幽的芬芳。她静默地走来,烟雨般的眼神,朦胧,凄迷,宛如初夏的清晨笼着薄雾的乍醒的青莲。她悠悠地走过,慢慢消失在微雨濛濛的视野……由此领悟了,旗袍,她应是纯净的,圣洁的、不染一丝纤尘的,像一个盛在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中的梦,是不能轻易触碰的,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
在电影《花样年华》里,我又领略了旗袍的另一番风韵,成熟、典雅、矜持、绰约、忧郁。她浸润着女子万千心事,千种风情。她涟漪着深闺女子寂寂长夜不眠的梦。这时候的旗袍染上了古典诗的韵味,寂寞惆怅谁人诉?她湿润、柔软成一枚清词,长满了细细密密的青苔般的相思。
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的旗袍是知性的、优雅的。她可以是大家闺秀,也可以是小家碧玉,她可以千娇百媚,“侍儿扶起娇无力”,惹人怜惜;也可以高贵冷漠,高处能胜寒,拒人于千里之外。
旗袍是婉约的、雅致的、细腻的、旖旎的、华丽的、也可以是洒脱的;但不可以是张扬的、豪放的,更不能是狂野的,粗俗的。她不属于市井,她挑剔,需有一张温婉的、娟秀的、精致的面孔,更要有一副窈窕的、曼妙的,丰满的、凸凹有致的身材,还需要有一种含蓄的、内敛的经得起岁月磨砺的兰心惠质,才能诠释出旗袍的无限丰韵。
旗袍是属于东方的,她是中国女人的专利,她是摇曳在每个中国女人内心深处一个奢华、瑰丽的梦。
年少时,旗袍对于我来说,是奢侈的。她像水中月,她像镜中花,她是华宇丽舍中的千金小姐。于是便渴望: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地一睹芳容,拥有自己的一条旗袍啊!
很幸运的,还是赶上了好时机,赶上了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繁荣时代,旗袍,这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千金小姐,终于从“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宅大院中姗姗走来,轻移莲步,迈入了寻常百姓家。
三十岁那年,买回来两条裙子,一条浅紫,一条浅蓝,它的样式很像旗袍,只是领口处略微开低了些,压了一圈窄窄荷叶边,下面的裙摆也稍比传统的旗袍略肥了点,加了点西洋的味道。虽然自己没有出众的容貌,但身姿也还曼妙、妖娆,加之当时年轻,皮肤细致、颜色润红,那个夏天,因了这两条旗袍裙子,确实招惹了不少艳羡的目光。心里暗暗窃喜,感谢父母,赐我一副窈窕的身材,即使芳华不再,也还自信满满。
那天逛商场,一件靛蓝底碎白花的旗袍吸引了我,仿佛被使了魔力一般,毫不犹豫地试穿上了,没有想到,十年过去了,效果却非常得好。在店主和同伴的惊羡声中,我快乐地收入囊中。
那天,穿上旗袍,将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了一个髻,用镶着蓝钻的发结系住,在镜子前照了照,不禁嫣然。上苍竟这样垂怜于我,四十出头的女人了,脸上虽染了些岁月的沧桑,身材却依然曼妙,肥瘦均匀,凸凹有致。
但旗袍毕竟太束缚人,她好像只适宜直立或行走,适合于观赏,适于站成街边或宴会或商城里的风景,根本不适合家居,更别说我们这些需要开门七章的烟火女人了。因此,上街办完事,走了一圈,回来赶紧脱掉。让我美丽的旗袍复归宁静、高雅吧。
女儿暑假回家,出去打工,在一个大酒店试做了一天礼仪小姐,晚上回来喜滋滋地对我说:妈,我今天穿旗袍了。你知道我穿旗袍什么样子吗?我笑,我能想象出来。女儿继承、发扬了我和那个人所有的优点,已经出落得很美貌很出众了,穿了旗袍,无疑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唉,旗袍,究竟是你成全了女子,还是女子成全了你?
旗袍,你让一代一代的女子为你痴迷,又让一代一代的女子来传承你优雅细致的文化,来承载你对美的不变的追求和东方女子不老的梦!
关于情结的文章7:我的M情结
时下,一提起“麦当劳”便被人们归类于垃圾食品的行列,但是,我对“麦当劳”却情有独钟,我留恋的并非是它的美味,而是它带给我的恋爱情结。
“麦当劳”是我和爱人种下爱情种子的第一方田地,在那个冬日少有阳光的午后,我们相约和平街北口的“麦当劳”,在咖啡和热巧中开始了我们的相识。一杯浓浓的咖啡,一种苦尽甘来的醇香滋味,一份渐渐开启的心扉,一种畅快淋漓的超脱,铸造了两颗越来越亲密的心。
就是这样的一个开始,便注定了我们的爱情于“麦当劳”的不解缘分。记得有段时间我面临一个考试,为了成绩的提高,我们便约定不见面,但正处于热恋中的两个人实在无法逃脱思念的困扰,于是在安定门的“麦当劳”见了面。没有激烈的音乐,没有嘈杂的声响,有的只是彼此的相思之苦。
一年后的同一天,我们为了纪念交往的特殊日子,又一同来到那家“麦当劳”里,碰巧原先那个座位上的客人刚走,这似乎就是老天刻意安排的一样,坐在那里,聊着一年前在这里聊过的话题,回忆着当年那心动的感觉,一切好象刚刚发生的一样。一时间,两人感慨万千,更加珍惜彼此的情素不禁自心底油然而生,这是种无以伦比的幸福感啊。
于是我们带着这种幸福和对彼此坚定不一的爱情走进了婚姻的的店堂。在婚礼上,主持人也把我们从相遇、相识、相知到相恋的过程向亲朋好友讲述了一番,当将到我们的M情结时,我和老公不禁相视一笑,那里毕竟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婚后不久,老公因公出差到了杭州,这一小别就是两月有余,禁不住天天电话诉衷肠的苦恼,我便搭上了南下的火车,追随着梦魂牵绕的爱情到了杭州,由于他还要工作,第一餐我只好自己吃了。杭州是个典型的南方城市,我打着伞,漫步在杭州的街上,融合在雨丝的飘落中,忽然间,看见了M的标志,我没有丝毫的犹豫走了进去,点了一份我雷打不动的食谱,在二楼靠窗的位子上坐了下来,啃着麦辣鸡腿、喝着咖啡、吃着薯条、望着窗外匆匆的行人,内心的悠闲自得和身心的格外放松,使我如同走进了世外桃源一般,顿时间,我发觉我喜欢上了这座城市,更迷恋上了M.然而短短几日相聚后,我又不得不挥泪告别了爱人,独自踏上归程。
一个月后,老公打电话告知要于第二日中午到,兴奋的我竟一夜没有阖眼,本来说好是不去接他的,但按捺不住喜悦的情绪,我还是决定给他一个惊喜。在城市中最繁华的东单了无生趣的闲逛了一通后,我便坐在了东方广场的一家“麦当劳”餐厅里,看着手表上的指针虽然如同蜗牛爬一样慢,而我的内心却是止不住的躁动。我飞奔着去坐车,去买站台票,在月台上左顾右盼地等待着团聚的那一刻……
我的M情结啊,那是我们爱的开始,它承载着我们最美好的回忆,它的存在,让我们的爱在孕育,在成长,那里有相识的心跳,相恋的甜蜜,等待的烦躁,相聚的欢欣,离别的泪水……而现在,也许“麦当劳”已不是我们常去的地方了,但我仍然迷恋它的心却不曾改变。
关于情结的文章8:隐显在历史尘埃里的中秋
文/王红梅
是一种情结,或疏离,或密切。书节日,不如书思念。思念那山,那水,那植物,那鸟雀,那老院,或者,那老院里的月亮,以及历史的旧痕。影影绰绰间,中秋的月光,缓缓落入心尖。
记得一位作家说过,人生是慢慢往回收的,越活越精简,欲望少了,心就简单了。一件古朴的家具,或者插在瓶里的干枝,都可以被摆在赏心悦目的位置。最好的结局,莫过于归园田居。
书写中秋,一定会写故乡,没有一种记忆胜于童年,如酒,陈年香。
故乡,坐落在赤峰市宁城县,小城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当年,曾因宁城老窖而闻名北方甚至全国。老家,那座村庄,距县城不足三公里,户户青砖红瓦,大院辽阔,八月十五时,家家五谷丰登,金黄苍绿,蛐蛐的叫声此起彼伏。老家,中秋节不叫中秋节,而叫“八月节”,会吃香喷喷的饺子和圆圆的月饼,节日简单得像六七十年代的老照片,黑白分明。
在故乡,中秋无登高、祭月神之习俗。接触这样的习俗,是在有微信之后,细细端详朋友圈里的切花西瓜图,颇有一番风趣。初见,并不知此为祭月,竟被看作别出心裁的西瓜雕刻,直到见几人同时发出之后,才明白,是隆重的祭月。
读高中之前,一直在老家过中秋。月饼,无论包装还是内容,都不似今天这般精致,但比现在的个大,且纯,有像宣纸一样的粗纸包装,里面有五个或十个又圆又大的月饼,那是孩子眼中的“色、味”,或者叫作“佳肴”。如今回忆,仍有满满的五仁香萦绕于唇齿间。
一位朋友说,过去美好,并非物质或精神条件美好,而是因了年轻。如此,确有其理。毕竟,岁月如水湍流激进,去了,就是去了,留下的,都是斑驳记忆。因为,我们再也回不到童年,也回不到童年的故乡。
掀开日记,年少时光记忆犹新。十八岁之前,我还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青涩少年,有梦想,有一粒老心,喜欢黑、白、灰,有倔强的性格。那时,对节日的憧憬,远不如对远方的憧憬。拘囿于小小天地,一直幻想着远方的月亮。那时,还不知蒙古人与“八月节”还有一段传说——
故事说,在元朝末年,汉人不堪蒙古人的残暴统治,朱元璋揭竿反元,但元军控制严密,义军无法传递消息,适逢中秋节将至,刘伯温献计,在中秋节互赠糕饼里面夹纸条,上面写着“八月十五杀鞑子”。有些版本作“月圆杀鞑”的字条藏在月饼里分发给其他人,纷纷约定在八月十五那天起义,大家一起把蒙古人杀了。
故事真伪,我无从考证。传说,让节日有了血腥的色彩。翻阅资料,一些地区的蒙古人吃月饼,一些地区的蒙古人却几乎不过中秋。有人说,这些“八月十五杀鞑子”的故事不是信史,因元末农民起义是在弥勒白莲教的煽动下起事的,地方豪强群起争霸,经过十多年的鏖战,元朝政府才倾覆。现今各种类型故事所讲述的元朝虐政,有明显的挑拨种族矛盾的刻画痕迹。 还有人说,这是真实的故事。
历史让人疼痛——
好在,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记不清,家乡的蒙古人何时开始吃月饼。只记得,那时的天,格外蓝。在宁城老窖工作的阿爸会放一天假,若单位效益好,会用厂子的车拉回一些米、面、油,或者酒,阿爸常常满载而归,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半工半农的家庭让乡亲们羡慕。中午,阿妈会做好几个菜,备一些葡萄酒或啤酒来庆祝——那时,家里并不缺酒。那一天,我们也许会掰玉米,也许会收葵花,在天快黑的时候,我和哥哥、妹妹顶着圆圆的月亮,或嘴里哼着歌,或聊着天,走在回家的路上。乡村,寂静而又凉爽,偶尔会传来几声狗的叫声,那么清晰;路边有蟋蟀的叫声,像为回家的人壮胆。一路,月色皎洁,清清爽爽。远远的,可以望见县城的灯火。
县城,是我喜欢去的地方,一直想,即使我考不上学,最次也要到县城去当一名教师。理想,简单而励志,曾一度被亲戚们传为笑谈。因有在县城上班的阿爸,又住在县郊,我一直把自己看作城里人。
多年之后,看惯了大城市的烟火和轻轨,以及咖啡,和霓虹,我终于肯定,自己是村里人。继而又想,也没什么不好,多少城里人梦想有一座庄园来种田、劈柴、喂马呢。那是清幽的居所,不设防的领域,对于在城里出生的女儿,有丰饶的想象空间。
在那样清丽的月光下,我一岁一岁地成长着,挥霍着乡村的寂静和安稳。我的梦想,在远方。每一位从故乡走出的人都有萦绕在心头的乡土情结,无论当时曾多么憎恶那片土地。我,亦如此。
我一直以为县城是没有希望的地方。后来,我真的来了距离家乡1200公里的西部。没有去京城,去上海,甚至,在国内二线城市都不曾停下匆匆脚步。
先生家,是牧区的蒙古人,不过中秋。先生家乡的蒙古人,一直不过中秋。历史的旧伤,在某些地域,依然结着痂疤,说来沉重。
是一种信念,或者,出于某种习惯,无可厚非。
中秋的印痕,停驻在被揉乱又扯平的岁月深处,我如一个拾荒的女子,依然走在城市宽阔的马路上,风轻轻吹起时,月色浮动,疏影横斜水清浅,无论童年还是月光,无论历史还是现实,都被一点一滴的从体内剥离。前方,月色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