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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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散文1:最初与最终的流浪

文/罗超超

午后,坐在庭院的石凳上,看着在我出生前就存在的大树。秋风吹过,卷起树上片片枯叶,慢慢飘向远方。短暂的几秒钟,我的思绪却飞向千里之外。

我想去流浪。想像风一样飞上长白山看茫茫飞雪,跃上念青唐古拉山脉看夜空中最多最亮的星星,风能掀起海浪与鱼儿游戏,还可以漫步在林间,轻抚野鹿的长角,它的归宿是深海和蓝天。而我却被眼前的苟且所束缚。

我想像三毛那样穿越撒哈拉沙漠,在茫茫的沙海中享受日光,在骆驼的轻鸣中悠然前行。也想像梭罗那样生活在湖边森林里,在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里独自去溪边吹笛,听风儿的浅吟低唱,或坐在树上数星星,看月亮。然后在摇曳的灯光中记录每天的生活,最后在皎洁的月光下酣然入睡。

但现在的生活是单调的,苦闷的。我只有常常一个人在冰冷凄清的夜里守着窗外黑暗的了无生机的一切,静静感受这死寂的黑暗。不知为什么,我有了此时这般的迷惘,只能在黑暗中慢慢沉淀自己,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在追逐中迷失了回家的路。

还记得幼时的自己,曾在田地里奔跑,踩着夏天鲜艳的花,捉着藏在树梢上的蛐蛐。即使因为摔倒了被家人责骂,但一转脸,还是能够发自内心地快乐欢笑。只是,现在回头去看时,这些都已经太遥远,遥远得我几乎忘记了它的模样。只剩下一个叛逆的,在物质名利的漩涡中无法脱身的我。

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我想,人类形体的自由可能会被剥夺,但你无法给人的心灵戴上枷锁。或许,我沉醉于平静的黑夜,在那些弥散的空气里,能洗去一身疲倦,能找到深埋于内心对远方的向往,还有对世俗的点点抗争。

我相信,当冰雪消融,天际吹来觉醒的东风时,我的心灵会迎着最初的骄阳重生,带着希望的羽翼,在山河大川中翱翔,在万古星辰中穿梭。

回过神来,树上摇落一个小黑点,是一个残破的茧。

我仿佛看到一个孤单的背影,他背着行囊,毅然踏上远方的征程,颠沛流离中,偶尔受伤,却没有沮丧和失望,他的灵魂,折射出自由的光芒。

流浪的散文2:流浪乐手

文/明前茶

夏天的黄昏,太阳一收去刺眼的光线,天空中布满瞬息万变的晚霞,流浪乐手们就出来了。如今他们最爱去的地方是地铁口,那地方人流熙攘,写字楼里的精英们一脸疲惫地归来,情侣们出来约会,50岁上下的中年夫妇饭后外出散步,都可能路过地铁口。只要有一个麦克风、一把吉他,流浪乐手们的个人演唱会就开始了。

地铁口被两个弹唱的小伙子占领,每人一把木吉他,自弹自唱了很多校园民谣。主唱穿立领棉麻衬衣,声线极为高亢明亮;伴唱个子很高,经常穿得像苹果发布会上的乔布斯,和声极为动听优美。两人还翻唱了齐秦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大部分歌曲。无论是《大约在冬季》还是《外面的世界》,或是《北方的狼》,前半截的曲风还是齐秦的,后半截明显就不是60后的演唱方法,而是90后的,加入了很多颤音和变奏,让原本如岩浆一般炽热的感情,忽而与海水相激。歌者对青春近乎裂帛般的表达,带着骄傲,也带着辣丝丝的疼痛。

听众高高矮矮,围成半圈,听到入情处,前排的干脆在地铁口的出入台阶上席地而坐。乐手唱了一个半小时,有的中年人就能听那么久。那是他们大学时代的歌,伴随着已经过去20多年的青春记忆,饱含泪水和不为人知的隐痛。

听完了,在乐手面前的琴匣里弯腰放上纸币,轻手轻脚,带着敬意。夜已深,月色很亮,无意中听了这些歌的人,回家还会有凡俗生活,洗衣洗碗,打扫房间,为孩子的功课焦虑,但,因为那熟悉的旋律在脑海徘徊,这个晚上,注定与往昔有所不同。

流浪乐手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他们在这个夏天,循着某种隐秘的、回环往复的规律,轮流出现在人流量最大的地铁口,从来就不见他们因为争地盘有过任何争执。某一天,我在地铁口看到极为动人的一幕:北边地铁口唱了一晚的吉他手收好家什要回去了,而在南边地铁口,拉二胡的男子刚来不久,那手持弓弦的男子看上去快60岁了,有着极为儒雅老派的装扮,穿着改良的中山装,坐在小马扎上腰杆也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他旁若无人地拉着一曲《梁祝》,沉醉在自己的演奏里,全不管周围来去匆匆的人流。

那吉他手本已走过,忽然转身,半跪着,在那二胡乐手的琴匣里,放进一张纸币。

流浪的散文3:一只流浪狗

文/天心大寒

那天下午,我到楼下配房去喂我家的小狗乖乖。刚到门口,就见一条灰色的小狗从屋里跑了出来。我没太在意,以为是小区里谁家的小狗,来我家找乖乖玩的。我坐在椅子上,拿出了火腿肠,用剪子铰开,正要递给乖乖。只见这只小狗“蹭”地从外面蹿过来,一口就叼住了火腿肠。当时,我很好奇,也就让它吃了一口。它回过头去就跑了。我才开始给乖乖吃。谁知这个小家伙又蹿了进来,再一次叼住了火腿肠咬了一口。我想这家伙一定饿极了,也够实在的,胆子太大了!可是我家的乖乖不高兴了,发出了低沉的呜呜声。小灰狗连忙跑了出去。

等我喂完了乖乖,走了出来,发现那个小家伙正蹲在门外不远的地方,头还朝着这面。这时,我才看清楚它的本来面目。它比我家的乖乖小了一些,看样子本来是一身白色的毛,但脏得变成了灰色,还打着卷。头前的毛很长,遮住了脏兮兮的脸部。没有了尾巴,不知道是怎么弄丢的。我见它的眼睛正盯着我,浑浊的眼睛大半眼白,看不到多少黑眼仁。总而言之,它是太丑了!我从心里讨厌它,就举起手来,吓了一吓。它跑了。腿还一点一点的,它还是个残疾。这就更令人计厌了。

到了晚上,我去关门的时候,竟见这家伙在我家的配房里。我一惊:这可不大好。我开始撵它,它不但不向外跑,却往里面钻,一下子蹿到我家小狗的窝里去了。我知道这下子可麻烦了。没办法,我只得把乖乖叫了出来,以为它会跟着出来。可是,我错了,它趴在窝里根本不动。这不是鸠占鹊巢吗!我拿起了条帚,要打它。它竟还是不动,埋起了头,斜着白眼看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至此我才明白:下午的一丝善念,招来了这样的恶果。我不能再发善心了,不动点恶的,它是不会走的。我于是用条帚真打了它两下,想不到这家伙承受力如此之强,就是不动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弄得我再也下不去手了,只好扔了条帚,去拖纸箱子。这一招还真灵,它从窝里跑了出去。我怕它再回来,就向它扔了几块石头。这家伙吓得远远地跑了。我这才放下心来,领乖乖撒了尿,把它送回窝里。刚想回楼,不行,这家伙说不定一会还得来。还是把门关上把握。于是,我入夏以来第一次,关上了配房门。

回到屋里,我并没有多想。只以为这家伙太寂寞了,来找玩伴了,过一会就会回家去的。我知道狗是最恋家的。正象人们常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这点我太有体验了。我家的小狗乖乖,已经十一年了。三年前从乡下进城的时候,我决心把它送出去的。谁知这个小家伙一根筋,死活不干。在亲戚家里不是绝食就是逃跑,弄得人家不高兴了。最后只得领了回来,在这座拥挤的小城里养着一只狗多么的不易呀!我搬家带着一只狗,甭说外人不理解,就是亲朋好友都认为我有点不正常。楼房养狗诸多不便,我只得把它放到配房里。每天按时喂它食物,按点领它蹓弯儿。时间长了,也烦,略有悔意。但想想小狗何罪?跟人一回,总不能半路抛弃,让它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吧!后来乖乖得了一场大病,差点死了。第二年五月初四的晚上,它又遭受了一场车祸,伤了一只眼睛,落了好几处伤疤。当时,连兽医老甄头都给它判了死刑。至今一听到车响、见到车影就胆颤心惊,早早地避而远之。看到这小小的生命,这样顽强,对生的渴望如此强烈,敬佩之余,待它就更好了许多。也许,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份责任有多么重啊。我对那只小狗不客气,就是太怕担责任了。

现实正应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怕啥偏来啥。第二天早晨,我下楼去放乖乖。却见那只狗就趴在我家配房的门边上。哆哆嗦嗦地抱成一团儿,浑身上下湿淋淋的,太可怜了!这是秋天,近日多秋雨,已经连续下了两天两夜了。气温降得厉害,夜里又下了小雨,真够它受的了。我刚打开门,它就拼命地往屋里钻。这次,我又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它赶了出去。我还对它说:去,快回家吧。趁着天气好,快回家吧!免得受这样的罪。

过后的几天里,一切都出乎我的意料,它没有走。我才知道,这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残酷的现实摆在我的面前,它失去了家园。这家伙白天出去觅食,晚上就回到我家的配房前过夜。每天早晨见到我,就远远地避开。有时和我家的小狗在一起蹓达。我怕它会赖在这儿不走,就设法不让它吃到东西。有时候把门关上。但我发现,它从没吃过我家乖乖的食物。想不到这家伙还这么有自尊心。这几日天气好转,它一大早就出去觅食了,夜里很晚才回来。九点钟左右,我出去放乖乖,恍惚间总能看到它的影子。那家伙也许知道我不喜欢它,只是偷偷地跟着我们。有一次,我上街,竟见到它在公路上慢跑。我以为它不会回来了,想不到晚上我又见到了它。它象一个幽灵似地游荡在小区里。

闲下来的时候,我就想:这只狗的主人会是谁呢?是因为无奈还是心狠抛弃了它呢?据我所知,在小城里养狗的大多是平房居民。是不是原来的房子拆迁了,而把宠物抛弃了呢?看这小家伙呛毛打哧的,瘦得皮包骨头,后腿又瘸,一定有些时日了,看样子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想到这些,我的心就隐隐做痛。人可真不是什么好东西!高兴了把宠物当个宝贝似的,一不高兴或是妨碍了他的生活,就像扔一件衣服似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害得小家伙到处流浪。越想我就越不安起来,平时我不也是自我感觉心善吗?小家伙的眼睛照出了我的自私和卑微。我其实和这个社会一样的冷酷无情。我自诩的善举也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好几天没见流浪狗的影了。我却愈来愈放不下了。我想这个小家伙又去了那里呢?它没有家没有亲人,更不会有人喂它食物。只能自己到处寻找点吃的。它大多的时间都是围着垃圾堆转,靠着灵敏的嗅觉搜寻人们扔掉的残羹冷炙。运气好了还能混个大半饱,大多是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渴了呢,就找点脏水坑喝上几口。恐怕不会有人同情它,帮助它。它所到之处,除了讨厌的喝斥,就是恶做剧般地猛打。偶尔会有小孩子发了点善心,给它口东西吃,还得遭到大人的责备。再说,它那么脏那么老,又那么个残疾丑陋,有谁会喜欢呢?不遭到穷追猛打已是万幸了。它真是一只丧家狗了!晚上实在没地方可去,就找到我们这儿来了。可是,我竟那样对待了它。本来它可能好久没见到人们的笑脸了。那天我的那么一点温情、那么一点施舍,就令它久久不肯离去。它本以为遇到了好人,能给它一点帮助,想不到我也一样令它失望。啊!这是怎样的悲哀呀!

流浪狗真的走了,我感到全身轻松。几天过去了,我不知道流浪狗那里去了。每次下楼,都向四周仔细看看,没有。这些时日它生活得咋样?我甚至担心它还是否活着。它那样孤苦伶仃,饥寒交迫,随时都会倒下的,一旦倒下,就再也起不来了。那天下楼,见卢姐莳弄园子,便问:“那只狗不见了呢 ?”卢姐说:“是呢!好几天不见了。”卢姐也是那天劝我赶走它的人。听天气预报说近日将有寒流横扫北方,这流浪狗可怎么度过呀!想到这里,我流下了眼泪。

冬天近了,流浪狗将如何熬过这个冷酷的冬天呢?现在,我懑脑子都是这只流浪狗的影子。我仿佛看见它在马路上孤独地跑着,冒着被车撞死的风险奔波着自己艰难的生活。它没有家,没有归宿,没有希望,也没有温暖,更不会听到亲切的呼唤。万家灯火,竟无一盏属于它。它就这样地跑着跑着,在阳光下,在寒风中,在暗夜里,在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小城,孤独地顽强地不停地跑着,跑着。它一定不想停下来,似乎也不敢停下来。等真正停下来的时候,它的生命可能也就停止了。我感到了深切的愧疚和无奈的悲哀。

流浪的散文4:流浪的游丝

文/沉香

那个抛弃我的春天,成了我永恒的游丝。

在寂寥到死的寂静里,追随你的潋滟光影,成了一生的诱惑。无从说起你的美丽,只有漫山的杜鹃红,还有山坡上奔向你的纤细背影,和背影里义无反顾的执拗;无法说起你的甜美,竹影婆娑的小溪,小溪里那尾逆水而上的小红鱼;不知和谁说你,不知道说起你时,我的暧昧迷惘可有人知,还有你少年的草帽,在一棵茂密的枇杷树上挥舞的故事。

绿皮火车在山坳里穿行,悠长的汽笛撞击着时间、空间,波光粼粼的世界,从不真实。迎风的发辫散作飞扬的瀑布,万千的纠结就此散落成一地鸡毛。你飞速的步履,成就了渐行渐远的律动,潮水般卷过所有的画面,那滔滔的浪花,在悲哀和无助中,就此作别。

请不要把我放弃在心的巨浪,我是一叶坠入深海的小舟,在无边无际的不测里,你带走了我游丝的灵魂,我将怎样委蛇比岸。即使,月色携带着记忆的垂柳,倒映在礁石港湾;即使,垂钓的长竿,甩下一个寂静温暖的涡旋;即使,夕阳还是那日的夕阳,白色的沙滩还在摇曳着曾经的暖意……可抛弃了春天的岁月,四季无法轮回。

晚星沉落,对于黎明,我就是你的暗夜,总听见一个足音在天际追问:你为什么哭泣,为什么流泪。我想对你说:我是深夜送给黎明的一滴露珠,带给你晶莹和蓬勃,也带给你岁月的严峻和葱茏,还将带走你的青春娇容。

游丝暗走,夜珠坠玉,窗纱含情,又是谁在等待一个莺鹊婉转、蜂蝶嘤嘤的一个春天。

流浪的散文5:一座流浪的村庄

文/孙守名

十五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做客于紧靠某国道的八里屯。主人盛情款待,茶盏工夫已从屋后采摘来一大篮菜蔬,长长的豆角,青紫色的茄子,鲜红的辣椒,杀鸡,具黍,在其乐融融中直得吃心花怒放。拱手相别后,心里还魂牵梦绕,念念不忘。想念村北的贮满清水、鱼儿欢歌的池塘,想念屋前屋后的桃李榆柳,想念深巷中的狗吠和树巅上的鸡鸣。

两年后再经此地,已是断壁残垣,狼籍一片。多方打听,方知事之原委。国道弯道取直,整座村庄需全部搬迁。远在北京某大学的唐万忆教授闻之方寸大乱,连夜驱车风尘仆仆而归,用了三天时间对其故居——三间破旧的土房——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拍摄,然后,洒泪而回。台湾富商刘天明先生紧急致电当地政府,欲出百万美元阻止村庄搬迁。土生土长的诗人裴远志闻知此事,当夜对月抒怀,写下抒情长诗《走过故乡的冬天》,半月后国家某知名晚报全诗刊发。然而,文明的滚滚车轮还是轻轻辗轧过古老的村庄和甜美的记忆,只在人们记忆的沟沟壑壑中留下淡淡的烟尘。

村庄已不复存在,余下的当然只有心灵的伤痕累累。唐四奶奶搬家时气血填胸,不治身亡;裴家的小儿子取布娃娃时不慎双腿被挤压在两堵颓圯的墙体之间,至今还是残疾;刘家的一对小夫妻固守一间十多平米的面包铺不离不弃,但最终还是在头破血流后深夜逃至关外,誓言再不归来;一位在中学任教的八里屯人迁自家祖坟时,哭得几度昏厥,深感愧对先人;从郑州匆匆赶回的唐家小姐临别取了三捧黄土,跪拜后,一步三回头,空空落落打道回府。那一刻,八里屯的儿女成了流浪的孤儿,一下子没有了心的归宿。

池塘被灰土瓦砾掩埋,房屋夷为平地,古老的柳树、槐树被连根拔起,鸡飞狗跳后,一切陷入死一般的沉寂。夜幕下的村庄没有了躯壳,没有了灵魂,只能在昏昏沉沉、湿漉漉的半空中迈着蹒跚的脚步游荡、徘徊。

然而,村庄毕竟是有生命的。几年后,在八里屯的旧址上,紧靠国道的两侧,竟奇迹般耸立出许多房屋,仔细打听,竟全是八里屯人!国道东侧那一排两层楼房商铺,是村庄的后人美籍华人裴亚平出资营建的;那座橘红色的尖顶小洋楼是刘家小女募捐而盖的;国道西侧两座西式楼铺间的三间土房是唐天忆教授复原的他的旧居,还有……总之,八里屯人,无不想在古旧的废墟间找回灵魂的栖息地,正如诗人裴远志所说,“只要有间房子,我的灵魂才有永远的归宿。”

故土难离,安土重迁,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八里屯人也不离外,他们有自己的草草木木,山山水水,胸中有自己的朝霞东升西日落归,他们的悲苦忧乐与村东的婚嫁村西的丧事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他们的爱恨情仇与村庄永远不能分离。也许,只有回到八里屯的一间间并不显眼的土屋石房中,村里人才能在这个世上找到真正的自我。

世事难料,八里屯再次遭劫发生在十几天前,这一次,八里屯人的精神支柱恐怕要永远崩塌。一座座房舍没了踪影,除了断壁残垣还是断壁残垣,木门铁窗钢筋混凝土一片狼籍,拦腰砍倒的树木东倒西歪胡乱地爬伏着死一般的泥土间,一位精神恍惚的老者双手抄在袖管里眼神迷乱地穿过废墟望着远方,三两只狗子在远处嗅着什么:这里俨然成了古旧的战场。

据说,这一次八里屯和其他三个村庄已被并入一个更大的村庄,从此,“八里屯”只能作为一种记忆的符号,而那个实实在在的村庄将从人们的视线中永远的消失。注定,村庄变成了流浪的故乡;八里屯人,也便成了故乡的流浪者。那座曾经温馨的牵心扯肺的村庄,必然成了八里屯人心中永远的伤和痛!

诗人裴远志在《走过故乡的冬天》中写道:“岁月啊,是谁从地球上抹平了我的村庄?深夜啊,谁还能抚摸我心灵的忧伤!”现代文明的进程中,我们身边总有些东西会不经意间永久地逝去。只要我们记住曾经的村庄,哪怕是一根草,一棵树,一方池塘,甚至一间破旧的老屋,那种汪洋恣肆的思乡之情就会染起漫天的红霞,永远照耀在村庄的上空,迷蒙出层层心的涟漪。

流浪的散文6:青春在岁月里流浪

文/季陌离殇

当一首首老歌我们已想不起它的名字,但仍记着它的旋律,当一张张稚嫩的容颜已变的成熟,但却叫不出他的名字,青春,流浪在岁月,随时代变迁。

青春,一场没有落幕的表演,无奈我们所出演的节目是有限的。我们的高中时代我不曾记得有多绚丽多彩,不曾记得有多感慨万千,但我记得那一段段我们所编写的故事,故事里你我他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青春的故事没有虚假,一群单纯的孩子做着一些单纯的梦。记得那时候的我喜欢和朋友打球,喜欢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睡觉,喜欢躲在一个角落偷看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记得高一的时候偷偷的暗恋过一个女孩,直到高二的时候偷偷摸摸的表白,像做贼一样瞒着许多的人。到最后的毕业,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那天高考结束。这就是高中懵懂的爱情,不过我只是属于单相思罢了。我觉得就这些就是我的快乐,没有烦恼,不悲伤不寂寞。每个人都有一个值得怀念的青春的故事,也许不够精彩但一生享用。

青春,叛逆的岁月。青春期的孩子思想渐渐成熟的时候不免走上“歧途”.青春也并非一帆风顺,他算是人生最宝贵的一部分,谁不曾在纷乱的社会迷失自己呢,疯狂的逃课,疯狂的上网,现在想来有些后悔,最后和他们一起的时光我也无情的挥霍了。在那一段破碎的年华我想弥补却为时已晚。青春期的懵懂少年,少女也许有许多奇思妙想的想法,偷偷的谈个恋爱,或者偷偷的暗恋一个男生或者一个女生,偷大人的烟来抽,他们迫切的用任何办法想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却是邯郸学步,各方面变现出来的都是成熟的表现。这也是青春不可少的一部分。

青春,不畏手畏脚。岁月洗刷了过去,时间遗忘了故事。大学的四年依然是碌碌无为,直到宿舍的小伙伴都离去,丢下我一人独守空房。青春就是这样不付出,就什么也没有。那些天我一个人占着那个熟悉却变凉的宿舍,夜晚没有灯光,越是发亮越是寂寞。如果高中我享受的是热闹,大学我享受的则是寂寞,我喜欢一个人玩寂寞,也许过了多少年改变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持续到了什么时候,有一天在一首歌中听到青春,听到梦想。这些年虚度的时光,回忆高三的那年曾许下的梦,西藏,心灵归属的圣地。于是我冲破了一切束缚我上路了,在多年以后为了那尘封在过去的梦想,在未来到达西藏的那天实现。青春敢于尝试,不畏手畏脚,一路上走过很多的城市乡镇,感受着民族风情,风吹到脸上清爽的感觉,呼吸清新的空气,走在云间,虽然累但是快乐。

岁月,也许是哪一段段飞扬的青春吧,不曾枯萎不曾凋零,序写着一个个青春年华。

流浪的散文7:关于流浪

文/阳光、生活

她是一朵自由行走的花,骑在纸背上,将万水千山行遍。撒哈拉沙漠上她倔强地绽放,波西米亚是她灵魂的原乡。她这一生,不慕世间风物情长,不争凡尘冷暖朝夕,不惧人生悲喜消磨。只为了,心灵可以自由放飞。哪怕和至爱的人,迷散在陌生的风雨里;哪怕从此天各一方,决然相忘。她依然选择远方,选择流浪。她,就是三毛。

最近一直在看有关三毛的书,对她越了解,就越觉得她是一个传奇的女子。她本是借流浪来治疗心中的感情创伤,可没想到这一流浪倒成了她此生的追求,在流浪中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了撒哈拉沙漠上的一朵奇葩。是流浪,造就了她唯美悲壮的一生;是流浪,粉饰了她在文坛上的光环。她,一个彻彻底底的背包者,有着彻彻底底的勇气!

说到流浪,我们只是大千世界中一粒毫不起眼的尘埃,不敢高谈,不敢阔论,更不敢与三毛媲美,但对流浪二字,直至现在我还一直怀揣着特殊的感情,因为这两个字,打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我的头脑里旋转。那时候小小的心总是装着一大堆不为人知的烦恼:家里经济不宽裕;爷爷奶奶经常吵架;爸爸妈妈从不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伤心难过时没有人安慰,学习气馁时没有人支持······记得那时候一直埋怨上苍的不公平,眼里心里装的都是别人的幸福,自己的悲哀,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懂事,从小学开始就学会了独立自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习惯了自由,不受拘束的生活,大半的事情都由自己决定,极少告知父母。

某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萌生了外出流浪这个念头,而且越来越强烈。每当看到电视剧里那些自由的背包者就十分羡慕,幻想着自己也能够跟他们一样,背着个背包走南闯北,抛弃尘世的纷扰和烦恼,做一个自由快乐的流浪者,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无数个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盘算着如何把流浪进行到底,甚至幻想着流浪路上的一幕幕难忘而有意义的的奇遇。有一晚,我竟想到给家里留一封家书,然后装扮成一个假小子,就这样潇洒地消失,远走他乡,那该有多好埃可惜想得多,勇气却不多,想到家里的亲人,想到社会的险恶,我怯懦了,我知道我不可能那么的自私,更不可能丢开自己的孝心,让父母伤心。

呵呵,小时候的想法或许都比较幼稚,没有勇气的想法多半属于空想。但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思想的流浪者。高一的时候,我曾写过一小本小说,根据自己的想象编了一个故事,虽不是以流浪为主题,但也与流浪挂了钩,里面的主人公就是自己的缩影。现在想想,还真的不明白自己当时怎有那样的动力去写那样长的一个故事,想必当时是想流浪想疯了。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在烦恼多于快乐的日子里,我过完了自己的小学生活,高中生活,大学生活,如今我已是一个小学的教育者。长大后的我才明白,原来,人生就是各种滋味的混杂,只有把酸甜苦辣都尝尽了,生命才算完整。

因为阅历的增长,视野的开阔,交游的广泛,我曾一度把流浪紧紧地尘封在记忆的暗格里,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忘了自己曾有那么强烈的一个关于流浪的梦想。然而,偶尔我还是会做那样的一个流浪梦--直至现在!

工作后,我常常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要遵从人生的惯例来生活?读书,工作,结婚,生儿育女,最后归于尘土,长眠于大地之下。大部分的人都要围着这几件事团团转,不断地抉择,不断地纠结,不断地烦恼。如何考取一个好学校,如何觅得一份好工作,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对象,然后就为着茶米油盐不断地奔波,合计。当然,大千世界,也总有那么一些非凡的人能够打破这条惯性的潜则,腾驾于世俗的云雾之上,去追求人生的最高理想,实现不一样的生命价值。虽然他们所追求的道路上或许布满了荆棘,或许都是寂寞随行,但唯有他们才能够真真正正地领悟到生命的真谛。我羡慕这些人,也曾不止一次地渴望能有跟他们一样的人生,把生命献给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事业,不必拘泥于儿女情长,为一些无谓的琐事烦恼,那种人生该是多么的洒脱啊!

然而,梦想总是最美的,而现实却总是最残酷的!我依然只是一个思想的流浪者,偶尔躲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用幻想满足自己,武装自己,等到我真正放飞梦想的那一天,也许就是下辈子的事。

我喜欢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我多想打破我的人生惯例,去开创我想要的人生!

关于流浪,三毛注定是一个绝世的奇女子!而我,只能与它相约,在尘埃落地的那一天!

流浪的散文8:和文字一起去流浪

文/落叶

每天上班忙碌,下班到家,忙完家务,上网。

忙碌的生活,没有朋友,一直生活在一个隐居的世界里,不会观色察言,不会阿迎奉承,不会八面玲珑,待人处事总是幼稚得如同孩子。

渐渐地,喜欢文字。

夜未央,月朦胧,悄悄登上文字的客船。

鬼迷心窍,把自己的·心情写成多愁善感的文字,带着点点的淡淡的忧伤,不由自主,行云流水般说出自己的困惑或惆怅,抑或快乐或美好,自己淡然地沉静在一片安宁之中,深深浅浅的体会纯真,浪漫,言之不尽的美妙中,角色和情愫不停的转换,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沉浸在苏东坡的诗里:“清远闲放,超然于尘埃之外”的感觉,这样的闲情逸致,这样的倾心独恋,让我在不知不觉中与文字相亲相爱。并欲罢不能,从懵懂的小女孩到如今在文字的网站里流连忘返,我收获了一份如诗的浪漫情怀,一份天马行空的悠哉与静雅。

文字的世界,永远五彩斑斓,落英缤纷,妙趣横生,仿佛让我迈进了一个春意盎然的百花园,那是怎样的一幅诗情画意呀?

在这个姹紫嫣红的春天里,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位·诗人,冷漠已经跟着雪一起融化于屋檐下的冰凌花里,顺着水珠氤氲一朵朵快乐的音韵。我在春风的酒里,把自己悠悠喝醉,把梦种在婉约的花朵里,等待绽放。在这个烟雨霏霏的春天,我愿意做一位·名副其实的诗人,好与浪漫的文字,一起疯长出墨香飘飘的绿芽,摇曳着丰盈的精彩。

所以,我在这个喧闹的大都市里,每个午夜听着缓缓惬意的音乐,在文字的飘渺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沉浮畅游,宛如一个人,行走在竹海深处,枫树林中,轻轻的悠悠地享受那份温婉宁静,清馨撩人的自然风光,真的有陶渊明那素淡清丽,情真意远的境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样的小资情调。

其实,每个人的骨子里,都会有一个愿望,或者说存有一个美丽的·梦。如果说,我现在喜欢文字是一份兼职,不因贴补家用,只为让自己更加完美充实,活出另一个自己;不因别的,只为快乐释放,消磨一些无聊并无奈的时光·,不管听起来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的滑稽,但是一成不变的生活,也未必是自己向往的喜欢的-----

文字让我寻寻觅觅,忘了忧伤,少了寂寞,多了一份甜美,心没有了束缚,心情不自禁的有了一座避风港的栖息地,你是我心灵的港湾,情感的天堂,精神的伊甸园。

有时,我把文字当成在水一方的朋友,无话不谈,真的不在乎风花雪月,也不在乎快乐或忧伤,我的灵魂,只是想在无人打扰的夜,静静地让梦点燃,来照亮自己干瘪的心扉,饱饮文字带来的魅惑与美好。在你面前,我只是一张透明的无瑕疵的白纸,宛如一只破茧而出的蝶,展开美丽的翅膀,因为欣喜,惊奇而跌跌撞撞,却不知道飞向何方-----

我和你相逢,邂逅在浩瀚的乐园,从一无所知到痴痴傻傻,常常在优雅的音乐声中,我追梦而眠,在你的宝典里,我知道了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四大美女;知道金陵十二钗;知道一百零八将,知道-------太多太多,------懂非懂的唐诗宋词元曲,沾染着烟雨风尘,魂牵梦绕,美不胜收·,行走其间,迷了风月,痴了来客----

如今,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离不开忙碌;离不开奔波;离不开马不停蹄地给自己挣一个让别人羡慕的生活。挺累!淡然后我有不得不追寻一种琴棋书画诗酒花的奇趣,向往做一个婉约的斯文人,虽然默默无闻,但平添了几重恬美,几许从容,几分由衷的快乐,也多了几缕浪漫的风雅。

回眸时,不必在于愉悦他人,只淡淡的丰腴自己,许多的过去和岁月后面的温情,再也回不去了,但是,有文字就可以复活重生,记忆在或浅或深的不经意间,玲珑地被封存于时光的书中,久了,拿出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就又有了阳光的味道,燃烧着,暖暖的,轻轻袅袅生温,无法回避,就有了痛有了喜有了辗转有了百结。

没有回忆的婉转,没有梦想的丰满,文字又怎么可能展示现实的性感美与骨感美呢?

现在,我逍遥在文字的戈壁滩,流浪在风尘里,快乐着忧伤着挣扎着执着着,无怨无悔,不离不弃。

我,将好好地享受,好好地享受文字带给我一片宁静的世界,在我心里永远: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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