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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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歌文章1:童年,一首老歌在浅唱

文/林雨荷

童年,一个并不陌生的词语;一个每个人都要经历的阶段;一个充满美好回忆的五彩瓶子。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的,每个人都有一个不一样的童年。童年,无忧无虑;童年,天真烂漫;童年,如一块美玉;洁白无暇。

那年,我还小,城市的生活还没有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打上烙印,便随父母迁移到一个让我一辈子也不想忘记和留恋的地方——鸡冠山。

这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地方究竟有什么魅力,我也说不清,只知道,童年是我一首永远唱不够的老歌;童年是我一生值得回忆的岁月;童年是我在忧伤疲惫时品尝的一杯香茶。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明白了:是家乡的山水风情滋养了我;是勤劳善良的乡音蕴育了我;是山里人善良淳朴的性格给予了我。

来到山村的那一时期,谁都不认识。家有时候也从村东头搬村西头。在我记忆中,可能搬5、6次家吧!每一次搬家都有不同的感觉,结实新的邻居,新的小朋友。

记得有一次,搬到村西头一个很大院落的家。邻居家有个小哥哥,对我特别的好。有好吃的第一个想着就是我。有时候还带我出去玩。春暖花开的时候,带我去山上采花,然后做一个花帽带在我头上,还对我说:真好看!

夏日,承载着太多思念的故事;有着令人剪不断的留恋。当阳光的羽翼缓缓张开,在风的呓语中一层层覆盖了广袤的田野和团团树林。我在哪里?在溪水边、在山沟里、在林荫中、在蛙塘旁……是的,每一处都留有我童年的欢声笑语。

最为惬意的是:在深山里,躺在柔软的草坪上,沐浴从林中透过的丝丝阳光,感受它的光和,感受它的温馨,清风吹来偶尔你还会感到爽爽的凉意;四周的虫鸣从不远处的草窠里传来,仿佛一支无组织的乐队在肆意的演奏着各自的曲子。有的急促、有的舒展、有的婉转悠扬、有的平铺直叙、有的连贯流畅、有的断断续续。望着茂密翠绿林树,真的是一种美的享受,是一种永远的难忘和珍惜……

夏日的山村,树绿的像海里的青苔;天蓝的像女人戴的蓝宝石玉;花红的像天边的彩霞。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小哥又要带我出去玩。其实,我最愿意到河边捉鱼了!小哥就满足我的愿望,在离家不远的河边玩。有时候看着鱼在河里游来游去,就是捉不着,急得我直哭。小哥说,捉鱼也得有技巧,动作要轻,不能让鱼受惊吓,否则鱼就跑了!掌握了捉鱼的要领,心里特别高兴。

那天,小哥不在家,自己悄悄来到小河边,看见几条小白鱼在河里自在地游玩,心里说:鱼儿等着我啊!我轻轻蹲下身子,小手轻轻伸向河里……捉到了,那个高兴啊!在河边喊了起来,就像打一场“胜仗”。后来,逐渐掌握了捉鱼的技巧。也愿意隔三差五到河边去玩。小哥说:行啊,有进步了!

夏日里的故事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说也说不完,道也道不尽。记忆比较深的就是和长我一岁的姐姐,去河边游泳。其实不能说是游泳,就是和水做一次最亲密的接触。当自己站在河岸的高处双手合拢举过头向河里跳的时候,似乎有一种神圣感和自豪感。玩水的感觉特别好,在清清的河水里,就像躺在纱裙里的绸缎,光滑与细腻。闭上眼,让夏日炙热的阳光照在让身体上进行一次水阳似地舒展,还可以欣赏到河岸的风景。那边有盛开的向日葵;这边有含香争艳的野菊花;还有浅浅的芦苇在飘荡。有时候我们还玩起打水仗的游戏,就像一群“野鸭子”,在水里噼里啪啦的,那个高兴至今难以忘记。

秋高气爽,山村的美景尽收眼底。而我最想做也是最开心的事儿,就是和伙伴到地里挖野菜,到山上采蘑菇,摘榛子。而这些我都不是强手。每次都是高兴而去,扫兴而归。因为我怎么努力总是和同伴有差距,人家采一筐我可能采半蓝。但我还是喜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在于采集多少,是寻找那种亲密大山的感觉和久久的醇香。当你置身与绿色的山野之中,听鸟鸣,听溪水唱,还有远处的回音,真的很美和惬意。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记得小时候,当大地金黄一片。每户农家小院成熟的玉米堆成了小山。我家也曾搭一个装玉米的粮仓,像个“小阁楼”,取玉米的时候需要登上梯,有时我和弟妹争着登上梯子取玉米。母亲怕我们有危险,从来不让,虽然不算高。有时我们会偷偷爬上去钻进“小阁楼”里玩耍。在金黄的玉米堆里打滚,嬉戏,特别的开心和快乐!到了磨玉米面的时候我们争先恐后帮母亲戳玉米。当把玉米磨成面,母亲会亲手为我们做发面香喷喷的水面玉米馍馍,好吃级了,酸甜、柔软、味道香浓!

捡地,也成了自己一件趣事。在收割完的地里拾麦穗;拾豆科,还有花生。记得有一次,我和妹妹在学校后山坡上,捡人家起完的红薯。红色沙土,粉红色的薯。形状各异,很好看。有时候不忍心食用。“完工”的时候,我们捡了一大兜。高兴得蹦蹦跳跳回家。似乎也有一种成就感。

都说冬天没有什么可去之处。白雪皑皑,路面冰滑。而冬天对我是来说也是一幅幅美丽的童话。有时候自己和男孩子一样,打“冰嘎”、滑冰车、堆雪人。当然,使自己最开心和快乐的是,一个人登上茫茫的雪山,去刨松树根,(当材烧)一篓篓背回家。有时候夕阳西下,照着自己粉红的脸颊,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山里,特别有趣。也不知道害怕。

冬天最冷的时候,你可看到屋檐下那参差不齐的冰挂,像一串串“冰糖葫芦,”特别好看。阳光照在冰挂上晶莹剔透。那时就是没有照相机,遗憾的美丽。我呢,有时候渴了还会折一柱冰挂含在嘴里,有股丝丝微凉和甜意。

……

童年,好似一池湖水,清澈见底。长大以后,才会对童年有如诗如画般的感悟。童年,幼稚而单纯。在大人看来,童年时期的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让人啼笑皆非,但那时的我,做每一件事情都是很认真的。因为那时的我被好奇单纯所包围,每一件事情对于我来说都新鲜。而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又都是模糊不清的,但又常常会努力的去在脑中寻找那段记忆。因为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往事,是幼稚单纯的心灵,是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仅凭这几点,童年就值得人去追寻。

这么多年了。童年,对我来说,就像引领我在路上的一盏明灯,一束山花,一把雨伞,累了,伤了,痛了,都会在童年的角落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为童年写文写诗,我为童年讴歌赞扬。因为童年的记忆太珍贵了,因为童年时光太美好了。

蓦然回首之际,我会发现这就是我的童年时代;波澜壮阔的海面上,一艘小船在行使,船上满载着无犹无虑、幼稚单纯,而装载更多的依然是那颗既天真烂漫又洁白无暇的童心。

童年一首老歌永远在心里浅唱……

老歌文章2:随遇而安-黑马老歌

文/黑马老歌

随遇而安,是一种智慧,境界,也是一种无奈。

即兴而为,对酒当歌,福祸两有之。

谋成在人,亦在天。天不可知,人则在己。随遇而安是一种态度,一种选择,顺者宁昌,抗者多砺。两重天。可抗,也可顺。顺者昌,逆者亡,自古之然。

或许,抗者打下了一片天地,凤凰涅盘,成了气候。也或许,遍体鳞伤,身败名裂,雪上加霜;又或许,顺者平庸了一生。又也或许,养尊处优,见风使舵,无风也无浪,有的只是平平平安。

有无数顺天时,随遇而变(不是“安”)的典范。我这里只说古今两个人:

一个是中国汉朝的司马迁。他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腐刑。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发愤着书,终于完成了《史记》的撰写。人称其书为《太史公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史记》语言生动,形象鲜明,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司马迁还撰有《报任安书》,记述他下狱受刑的经过和着书的抱负,为历代传颂。

另一个是远在美国的当代着名的苹果之父史蒂夫·乔布斯。也是随遇而变,才另有了天地的典型代表。

随遇后的不消沉才是大道,才是人生的真谛,若司马迁受刑后消沉,那还可能有巨着传世。假如乔布斯遇到挫折迷茫不前,那还会有苹果之父,世界首富的头衔吗?

人的一生没有不坎坷的。金子埋再久也会发光,而木头的腐烂却是难逃的必然。随遇而安,而变是“分水岭”。安,不安,皆有成败,其中道理全在己为。人之有为,天下大道。为之则为人。不为,无为,误此一时,虚此一生。为之,无论成败,都是生动的人,鲜活的人,或可圈可点,或可歌可泣。

不为而名,天下鲜亦。不作为就绝对不会有当代的苹果之父,财富巨人乔布斯。

1983年,乔布斯邀请时任百事可乐CEO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CEO。斯卡利出任苹果CEO后,苹果推出的3款新产品(Apple Ⅲ、Apple Lisa和Macintosh)接连在市场上遭遇惨败,乔布斯认为是斯卡利过于追求产品的利润而将产品定价过高,最终使得产品在市场上失败。而斯卡利认为乔布斯根本不懂什么是商业、什么是市场竞争。因此两人经常在董事会上吵得不可开交。

后来乔布斯曾试图暗中推翻斯卡利的CEO位置,但是被斯卡利知道了,最终苹果的董事会选择支持斯卡利,决定禁止乔布斯参与苹果的一切事务,虽然乔布斯作为苹果的创始人依然是苹果的董事会主席,但是他已经不能对斯卡利的决策做出任何干涉了。

由于乔布斯是一个集权主义者,无法忍受权力被剥夺,他不甘于降职,因此最终在1985年离开苹果,创立了NeXT公司并收购了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就去开了间皮克斯公司,然后他在那研究3d,玩具总动员,就是他创的,当时是迪士尼给资助他,后来 迪士尼看准3d的未来,收购皮克斯,到后来现任CEO退出pda 失败后,苹果股票大跌,他们就请乔布斯回去。

1996年12月17日,全球各大计算机报刊几乎都在头版刊出了“苹果收购Next,乔布斯重回苹果”的消息。此时的乔布斯,正因其公司(现皮克斯)成功制作第一部电脑动画片《玩具总动员》而名声大振,个人身价已暴涨逾10亿美元;而相形之下,苹果公司却已濒临绝境。

乔布斯于苹果危难之中重新归来,苹果公司上下皆十分欢欣鼓舞。就连前CEO阿梅利奥也在迎接乔布斯的欢迎词中说:“我们以最隆重的仪式欢迎我们最伟大的天才归来,我们相信,他会让世人相信苹果电脑是信息业中永远的创新者。”乔布斯重归故里,心中牵系“大事业”的梦想。他向苹果电脑的追随者们说:“我始终对苹果一往情深,能再次为苹果的未来设计蓝图,我感到莫大荣幸。”这个曾经的英雄终于在众望所归下重新归来了!

受命于危难之际,乔布斯果敢地发挥了首席执行官的权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他首先改组了董事会,然后又做出一件令人们瞠目结舌的大事——抛弃旧怨,与苹果公司的宿敌微软公司握手言欢,缔结了举世瞩目的“世纪之盟”,达成战略性的全面交叉授权协议。乔布斯因此再度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

接着,他开始推出了新的电脑。1998年,iMac背负着苹果公司的希望,凝结着员工的汗水,寄托着乔布斯振兴苹果的梦想,呈现在世人面前。它是一个全新的电脑,代表着一种未来的理念。半透明的外装,一扫电脑灰褐色的千篇一律的单调,似太空时代的产物,加上发光的鼠标,以及1299美元的价格标签,令人赏心悦目……不愧是苹果设计,标新立异,非同凡响。为了宣传,乔布斯把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变成了iMac的广告文案Think There for iMac!由此成了广告业的经典案例。

新产品重新点燃了苹果机拥戴者们的希望。三年来他们一直在等待的东西出现了,iMac成了当年最热门的话题。1998年12月,iMac荣获《时代》杂志“1998最佳电脑”称号,并名列“1998年度全球十大工业设计”第三名。

接着,1999年乔布斯又推出了第二代iMac,有着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的款式供选择,一面市就受到用户的热烈欢迎。1999年7月推出的外形蓝黄相间,像漂亮玩具一样的笔记本电脑iBook在市场上迅即受到用户追捧。iBook融合了iMac独特的时尚风格、最新无线网络功能与苹果电脑在便携电脑领域的全部优势,是专为家庭和学校用户设计的“可移动iMac”。1999年10月iBook夺得“美国消费类便携电脑”市场第一名,还在《时代》杂志举行的“1999年度世界之最”评选中,荣获“年度最佳设计奖”。

在乔布斯的改革之下,“苹果”终于实现盈利。乔布斯刚上任时,苹果公司的亏损高达10亿美元,一年后却奇迹般地赢利3.09亿美元。1999年1月,当乔布斯宣布第四财政季度赢利1.52亿美元,超出华尔街的预测38%时,苹果公司的股价立即攀升,最后以每股4.65美元收盘,舆论哗然。苹果电脑在PC市场的占有率已由原来的5%增加到10%。

1997年,乔布斯被评为“最成功的管理者”。越来越多的业界同仁认同了此观点。甚至连当初将乔布斯挤出苹果公司的斯卡利也情不自禁地赞叹:“苹果的逆转不是骗局,乔布斯干得绝对出色。苹果又开始回到原来的轨道。”

乔布斯成为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他总是给人以不断地惊喜,无论是开始还是后来,他天才的电脑天赋;平易近人的处世风格;绝妙的创意脑筋;伟大的目标;处变不惊的领导风范筑就了苹果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苹果公司的雇员对他的崇敬简直就是一种宗教般的狂热。雇员甚至对外面的人说:我为乔布斯工作!

老歌文章3:来一首老歌

文/英姬

去年仲夏回乡省亲,意外寻得一些旧时物件,其中有唯一留下的旧歌本。随手翻阅,睽违十余载的明星古装剧照贴画,微微泛黄的纸张上的旧歌词,都如久别的老友,亲昵而热切地映入眼帘。早已蒙尘的少时记忆,霎时如鹅毛大雪般铺天盖地地充盈于脑海。

四堂姐喜欢流行歌曲,中学阶段热衷于抄歌词。那时零花钱有限,她用省下的大米在学校小卖部换下了一本精美的笔记本。笔记本到手之后,她脸上写满了一个乡野丫头眼中的热切与满足。不多久,笔记本上就贴上了精美的影视明星贴画,写上了当时最流行的歌词。她常对贴画良久注目,憧憬着若是自己换上古装该是怎样一副模样。她还常给我讲,某张贴画是某电影的某某情节,吸引着我心甘情愿地跟随她的脚步。后来她忙于功课,抄歌词的光荣任务自然是责无旁贷地落在我肩上。

我抄得十分认真,连简谱与演唱者一并抄上。当然,我更渴望也有属于自己的笔记本。终于在小学六年级的某个夏日,我以接连几次稳定的双百分,赢得父亲奖励我的第一本笔记本。那一刻,幼小的我完全沉浸在无边的快乐中。那本笔记本封面是粉色温馨的小碎花,一掀开,淡淡的纸香扑鼻而来。我迫不及待贴上早已备好的贴画,兴奋地以稚拙的笔划,一笔一笔用力抄上练唱得烂熟的黄梅戏歌词。

现在想来,那个夏日与现在并无不同。只是那时比现在更容易沉浸于被围观的骄傲。就如现在,当我唱首老歌,管它是民谣小调,还是流行金曲,或激越或宽柔深情的歌声总能于现实中剥离出一个小小的空间,让诸多未遂的小心愿都有转移的所在。

那时手头极少的零花钱全用来购买明星贴画了,追赶一种无法言说的时髦。母亲常斥责我太颓废,不用心功课,于是便常与家妹偷偷在被窝,在老铁皮手电筒的灯光下,一丝不苟地完成这无法释手的爱好,直到电力微弱,钢笔墨尽。翌晨上学路上所荡漾的歌声,多是前晚所抄。大人们口中的妖魔鬼怪全被我们激越而嘹亮的歌声振逃到九霄云外,山林间的油茶花花骨朵也在嘣嘣作响中次第开放。

至夜,又偷偷从父亲的抽屉,换上新电池,往精美的贴画下,重又开始前夜简单的快乐。虽然常常这样折腾到夜深,功课却更上一层楼。后来每与家妹闲话这事儿,她总调皮地模仿母亲当年数落我抄歌费电池,在白眼中气急败坏的模样。

第二个歌本用的是父亲的记账本。当时并不知父亲有从本子最后一页往前记账的习惯,抄过几首后,便被父亲发现。那时我吓得四处躲藏。最后偷偷攀缘上后山粗壮的酸枣树桠,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家。父亲并未斥责,后来也未再提及此事。此后我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在抄歌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鉴于各班级伙伴都趣在追赶这种时髦,我开始大力开发交际能力,以互通有无。单是不停地练字这项,便可在获得学长们大赞我字迹娟秀的同时,打赏我一张精美的贴画。每张所得贴画的代价,便是帮他们抄一首歌词。不记得曾帮他们抄过歌词几何,只记得那时不论功课多少,总能完成任务。

后来班主任怒我太醉心抄歌会影响同学,罚我每节课后将黑板擦净。可这并未影响我抄歌词的热情。直到中学阶段,所抄的黄梅戏、花鼓戏、粤语歌、流行金曲、外国民歌、拜年歌等歌词,计有十本余。闲来无事时翻翻唱唱,那些歌声不管蒙了多厚的尘,总在这一刻能从各个角落倒带,汇聚到现在的时空来。清清嗓子,放开歌喉,激越的歌声,半带甜蜜半带回忆,又开始荡漾山谷间。不知那些出身土豪家的伙伴,他们空空的笔记本上,除了密密麻麻的明星剧照贴画,空白处是怎样的记忆。

班主任最后拧不过,在音乐课上和颜悦色地表扬我,说我像电影里的小歌唱家。在充分享受讲台如舞台的骄傲时刻,我的心花瞬时炸也似的绽放,仿佛与同学们已然处于两个不同世界。在同学们的注目下,我大胆抒发所有的豪情,在自我陶醉下完成了人生第一次散发光彩与尊严的时刻。余音虽不能绕梁三日,却为我在往后的人生道路中提供了丰厚的营养。

自此,每学会一首新歌,便是我炫耀的好时候。就连去看望外婆,也与家妹带上歌本这亲密无间的伙伴。十二里半外的外婆家也有与我们年龄相仿的粉丝与对手。行走在幽静的山路或扬灰的公路上,我们像两只快乐的鸟儿唱唱停停,手中的歌本便是我们的作战武器。在没到外婆家前,便幻想着与伙伴们相见之时赫立众中、引领注目时该有多激动而沾沾自喜。欢欣之下,十二里半的路程似乎在吼吼唱唱、唱唱吼吼中,缩成一里半。

父母不农作之时,我与家妹常躲到窗间丝满、寂静无声的柴房抄歌。有日,与家妹正在柴房忘情地对唱《戏凤》:

家妹:艾,你来做什么?

我:我爱上酒家人,我进了酒家门。

家妹: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卖酒的风情好,你比酒更迷人。

……

母亲不知何时已站到我们身后,只记得回头一看时惊出一身冷汗。母亲笑容可掬,望着歌本上小虎队的贴画说:“要是将来咱家女婿有这样子俊就好咯。”当时不解其意,随口乱答着“等我长大了,把这三个全给收拾进门。”话毕,母亲粲然而笑,露出整齐好看的白牙,如弯弯的白月牙。很快,又敛起笑容,离去前补上一句“不怕羞!脸皮顶厚格”。我与家妹顿时面红耳赤。

不得不提,邓丽君是我最喜欢的歌星,没有之一。据说在80年代,她的靡靡之音是当时华人音乐情感的最大公约数。她甜蜜而温柔的声音从黑胶带传出来,温婉清丽如月,毫光荧彻上下,顿觉干涸而黑暗的世界通明无比。于是我倾注满腔热血,足足抄了满满两本她的歌,虽然有些歌并不会唱。但在抄与听之间,敏锐而成功地捕捉了我与她唱腔间的差距,以求效仿得更好。有那么几年,我像复读机一般,一遍一遍唱着她的歌,仿佛她的歌声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当我疲倦地站在人生的街角,无论四面街景如何凄凉,如何流转,一回头,仿佛便能听见她如老友倾诉般的唱腔从记忆深处飘来。

不知何时,我不幸患上慢性咽炎,声音已失往日的甜美。生活更像砂轮般磨掉了往日的激情,早已不再抱着歌本高唱。心情好时,才哼上几段。不记得谁说过“由于现实世界的稀薄与沉重,很多人都认同自己的青春是在老歌与文学作品中完成人生想象的。”我的青春也不例外。就像现在,只要一提起青春这个词,那些曾时常唱过的歌,如小溪般从青春的记忆里汩汩流出。

前年与家妹相聚,我作了回狂人,接连高声放歌六小时。翌日,喉咙差点无法出声。母亲一气之下便搜囊发黄的十余歌本,全部付诸灶炉火舌。少年时代美好的抄唱时光,在那一刻化作滚滚浓烟自烟窗无情地飘散。倘若在叛逆期,这一举动,必会造成兵荒马乱。好在如今,鸿沟早已由浅变无。

为人母后,由于早教之因而转听古典乐。久不听歌,也快忘了抄歌。值铁匠文学社内纵歌大狂欢活动,属于我的狂歌,一时如离家出走的孩子欢欣归家。抄毕歌词,清清嗓子,对着耳麦,往日的激情化作一股不可抵挡的电波,传达至每个匠友耳内。

每次与家妹相聚,往往先来首老歌,旧旋律中,仿佛又见到那个青涩的丫头,在油茶花开的山路上回眸粲然一笑。

老歌文章4:一首老歌

文/刘建设

一支经典的老歌,往往能激起我们心底的共鸣。

随着年纪的增长,就越能觉出老歌的味道,越能体会出老歌中沉淀的岁月精华。每首歌都有它的时代背景,我想听歌并不仅仅是被歌曲本身感动,而是由此想起某段时光给我们带来的回忆。还是在小时候,我用一个作业本来抄歌曲,用各种颜色的笔认真地抄好每首歌。歌本承载了太多儿时的梦想,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我所唱的歌横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到现在,只要是经典的、好听的我都会留意,很多也会哼唱。我总是乐此不疲,没有缘由。很多时候,听着一首歌总会想唱歌的人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呢?设想着,陶醉着……我们随着歌曲一起成长,而那些在岁月的冲刷后被我们叫作了老歌。

人的一生,总会有几支老歌伴随吧,不是因为优美的词藻,不是因为动人的旋律。只是因为,它有意无意,都代表一段,不曾忘记的记忆……

一支经典的老歌,年代越是久远,越是能激起心底的共鸣。我喜欢老歌,是因为他把我带回到青春的年代。很多时候听着某一首老歌,回味着那时的场景,每一首都像一段电影剪辑:夏日的黄昏,清纯的恋人;无垠的田野,童年的玩伴;宽阔的校园,尊敬的老师……每每听起,心中总会荡起柔柔涟漪……沉迷于音乐里,怀念美好,感伤那时的情怀,是一种惬意、一种满足。那些美好的或不美好的曾经已如过眼云烟,回忆却成了一种享受。

有时我就在想,当我们约上几个朋友,一起去K歌,我们坐在练歌房中,在同唱一首老歌的温馨中,追忆那些年少时光里的岁月与成长,或喜或悲,或忧或伤,一起在老歌中品味人生,一起放飞穿越远古和未来的情怀,从那行云流水般的歌声中捕捉曾经无法领悟的生命的深远与神秘,聆听那些老歌里的地老天荒……

人生就是一场漂泊的漫旅,遇见了谁都是一个美丽的意外。我珍惜这每一个可以让我称为朋友的人,因为那是可以让漂泊的心驻足的地方。有时会被一句话感动,因为真诚;有时会为一首歌落泪,因为动情;有时会把回忆当成习惯,因为思念。涩涩的往昔,或是苦辣酸甜。

老歌不是唱老的,是让流逝的时光催老的。老歌是唱不老的,他承载着永恒的真情,温暖着美丽的情愫,滋润着漫漫的旅程。老歌从不言相思,却把相思流露得催人泪下。

音乐不是生命,却是我们生命长河里的一剂佐料。让我们感动其中,快乐其中!闲来无事时,去听一首老歌吧,与心共舞,与天同醉!

老歌文章5:好人

文/邓荣河

有一首老歌叫《好人一生平安》,在一定意义上讲,虽然好人不一定一生平安,但好人绝对一生心安。

好人不敢巧取豪夺,不会耍阴谋搞鬼计,不懂得什么黑社会白社会,不善于吹冷风使热绊。好人只会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只会小心翼翼地侍弄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只会埋头于生长爱情繁衍家庭也茁壮希望的那份责任田。

在一定意义上讲,好人只是一种风景,永远成不了风情。那风景自自然然,似一个篱笆三个桩般简单,入不得画,进不了诗,只在朗朗乾坤下不张不扬,默默地生动。风儿来了,获得一份心清气爽的满足;鸟儿到了,收获一份意外而来的喜欢。

好人是阳光下执着的向日葵,为了追求那份阳光,天天把脖子扭得生疼。面对飞翔的白云,好人开出带颜色的笑,开出金灿灿的祝福,开出发自肺腑的烂漫。

对于社会,好人是大海边优质的灌木丛,与美学无关,与大地结缘,与海岸为伴。接受浪花的覆盖,也接受无情的搁浅。

寒来暑往,人去人散。有的时候,也许好人的寿命很短——当然,与有些长寿的坏人而言。俗话说——“好人不长久,坏人活千年”。可话又说回来,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好人时运再不济,绝没有羡慕王八乌龟的那天。

向好人鞠躬致礼,为好人树碑立传。不为别的,只为一点——好人用一生的好,调节着做人的咸淡……

老歌文章6:午夜,浅唱一份寂寞

文/枫情木子

一首老歌,缓缓地牵引着心弦,流动的音符,一抹一抹绕上心头,淡淡的,轻轻的,像划过天边的流星,柔柔地闪过一丝晶莹。夜色正浓,远方的灯火忽明忽暗,点缀着黑色的夜空,让没有星星的雾色里,添了点点明亮的追寻,给那片迷茫的眺望里,涂抹了安逸。

夜,很静,风声便学着肆意,有点轻狂又有点不羁,抬头看酱色的天空,淅淅沥沥下着小雨,头顶一片寥,让心随着深邃沉沉坠落谷底,抑郁,像铺天盖地的雨水,倾泻在心上,久久未能散去。

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安静、可以跃动,当一种心绪飞散开来,也许执着便成了无助的坚持,所以,我还是选择安宁,在这静夜的迷离里,独自一人感受长夜的凄厉。瑟瑟的晚风,掠过我苍白的脸孔,有点冷、有点颤抖,也许,我在拥有着什么?也许,我在失去着什么?

曲子一遍又一遍回放,浅唱着内心的寂寞,像眼前的苍茫,空旷的视野里,满满收藏下孤独的影子,我喜欢这样,在一首首忧伤的歌曲中找到那份属于自己的沉沦和苦涩,听一曲寂寞的歌,就像在心房深处最柔软的地方,种下一棵柳,看着它发芽、茂盛、堆积枝丫。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远处的钟楼准时敲响了十二声,我浅浅地伸手在空中画了一幅画,幻想圈住一抹紫光,那是心中开放的花,如同静默时眼中闪烁的点点星光,照耀着我迷途的步伐,不再凄凉不再独自感受着神伤!

淡定过后,转身,悄悄地回过头,看着远处的天空,一片荒芜,像开拓后的空洞,什么都没有,只剩下淡淡的哀愁,陪我踱步在无人的角落,一个人,为自己抚平伤口。走吧,向着没有方向的方向,我,慢慢没入黑暗中。

很多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叶小舟,在浩瀚的大海里,摇曳着自己的孤独,没有岸可以靠,只能这样飘摇,随波逐流。渐渐地,我便学会独自去承受,独自去远行。也许,心中少了份期望,失望也会少很多吧,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慰藉自己那颗漂泊的心。

白天的喧嚣总让我想躲,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一个角落里,将眼前的一切提高速率,那么,行人便如同流水,舟车便形似流星,有一种让自己麻痹的滋味,跳动着快要窒息的速度,仿佛自己是静止的,永无法挪移,这种感觉很微妙,也很神怡。

撕碎的片段在脑海里不断拼凑在一起,很多时候都乱了,无法粘合成回忆,只能这样模糊地慢慢去感觉,就像闭上双眼,朦胧着听觉去感受这个世界,也许会将鸟鸣当做汽笛,也许会将箫音听做细语。也许,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愿意,便能改变心灵的皈依,有何难?有何不可以?

我,闭上眼,迎着晚风,扬起头,掠过丝清新,风仿佛和我很亲密,柔柔地抚摸我的脸颊,泥土的芳香深深穿进肌肤,拥抱我每一个细胞,让我笼罩在心旷神怡的呵护里,我,微微伸出双手,让这一切缓缓坠入我的怀抱,紧紧地拥抱着深深的眷恋。

寂寞的时候,会很想念天堂里的亲人,所以我总在这样的夜陪着雨细数心田里的孤寂,细雨带着它寂寞的心扉与我畅饮着孤独的无奈,失去一份亲情,就像丢掉一份执念,让怡然的生活变得枯燥,变得乏味,偶尔能够感受亲情的滋润,却总是那么矫揉造作,体会不到那份亲密。

我是孤独的,正像那透明的白开水,凝结成冰,再化为一潭水,重复着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色彩,不曾添加任何滋味,一个人这一生也仅仅只需要那么几个人,有一双包容自己、呵护自己的好父母,有一个疼自己、爱自己的好爱人,足矣。

然而,在这个精彩的世界里,我却是如此落魄,如此空白,连最简单的拥有,我都这样缺乏,这样无笔墨添,我的世界里,空缺了太多的位置,唯独只剩自己在这个萧瑟的空间里,一个人、一首淡淡的歌曲,陪伴着夜的宁静,慢慢等待天明。

我幻想背上画板,骑着单车,戴上耳机,随着无边无际的路一直往下走,无论前方是苦是忧,我只要我自己的孤独和寂寞,满载着自己的心情,流浪在天际,不再惦念尘世繁华,不再冥想千丝万缕,让岁月在无形的空洞里成为一抹追忆,飘零在无声的世界里,淡淡隐去。

午夜的钟楼,阴森森的,我的手插在口袋里,却感觉不到温度,凉意袭上心头,灌输了整个身体,我喝下世界为我藏匿的毒,把孤独和寂寞当朋友,漆黑的视野里,找不到任何一丝暖意,我轻轻地,轻轻地跟着节奏哼唱起这午夜里的寂寞,一个人聆听,一个人的声音。

夜空划过一道氤氲,如同惊蛰后的苏醒,我的心稍稍在颤抖,总想将心浅浅地收起,却始终暴露无疑。路,有点滑,我怕自己会迷失在这萧瑟的薄雾里,所以闭上眼,缓缓地走,右手的温度似乎越来越弱,我突然好想此刻有人能牵起我的手,带我走出这片迷雾,让我不再如此孤独!

一份寂寞,像唱出的歌,萦绕在耳际,一点点,一缕缕揪起我的回忆,如果上天安排我与母亲短暂的亲情,为何还要让我如此沉醉里面无法苏醒?如果上帝只给我一次温暖的邂逅,何故我尝到一次痛苦的爱情?也许,这一生一世一个就足够,一次就足矣。

前面的路,隐蔽在黑色中,我不懂,也不想去懂,下一秒会遇见什么?只有此刻的心情才是我唯一的真实,一首柔和的单曲竟陪伴我走进了凌晨的孤寂,就让我一个人,在这午夜的孤独里浅唱那份淡淡的寂寞吧,等待黎明前,紧紧抓住那蓝色的空气。

老歌文章7:同桌的你—云

文/冰冰

今天不用加班,想听首老歌,下载了关心妍的《同桌的你》这首歌听,一遍一遍地听着,想起了我的中学同桌云。云是一个非常阳光和聪明的男生,不光学习好,体育也好,是校足球队和蓝球队的主力队员。老师们都非常喜欢云,学生时代,但凡读书好的学生都是受到老师的同学的喜爱,更不要说阳光聪明的云了。

在那时学校为鼓励学生上进,坐位都是按排名来分的,前八名坐第二排(都是各科的课代表),九至十六名坐第一排(都是担任小组长),十七至二十四名坐第三排,接下来以此类推。每学期调一次座位,不管高低,胖瘦或是近视等原因,开家长会时,家长也是坐自己小孩的位置开会。由于那时我的成绩一直都是在前六名,所以就一直和云同桌。

记得同桌第一天,我就在桌子的中间划了一条分界线,并很正经地告诉云他要是超过中线就要挨我的书揍,我超线了他得装着没看见,云也笑着答应了。自习课,云总是把那些爱慕他的女生的信拿给我看,我总是勉不了戏弄他一番,按照来信的频率和长短,我给他的那些爱慕者都排了个号,细数一下光我们班的就有九名。记得那时,英语是我的弱项,所以每次英语老师问我问题,云总是在旁边小声地说着答案,我就跟着云念,在云的帮助下,我的英语也进步得很快。记得那时后排的二个女生是我不太喜欢的类型,在我的暗示下,云也就再也没回过头她们俩讲话,无论她们怎么叫他,他总是装着没听见。

那时候的我并不用为我的学习担忧,所以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每天上午和下午的最后一节课的前几分钟,我总是早已收拾好了书包,就等下课铃声一响,我就第一个冲出教室回家。(那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天都好象是饿得心慌)这么多年过去了,云有两句话我还一直记得非常清楚。一句就是:“留指甲是不爱干净的表现”,记得那次因为贪玩,我拿着一块黄泥捏泥人,上课前没把手指甲的泥土洗干净。回到桌位上打开书本时,被云发现了我的手指甲脏兮兮,他就说,留指甲是不爱干净的表现。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指甲。另一句就是说我是个冷冰冰的木美人,当时记得正是关心妍的《同桌的你》流行时,他就有一次问到我谁会盘起我的头发,我的回答是,不知道。和云同桌最高兴的事就是轮我们值日时,我不用打扫班级卫生,我只需把凳子搬到桌子上就行,扫地拖地的事与我无关,最好气的事就是他给我取了很多的绰号。

转眼间我们已长大,人生十几年好象是弹指之间,回头想想那个叫我“豆腐西施,豆腐燕子,冷冰冰的木美人的男孩也该成了一位成熟的男士,当年的那声冷冰冰的木美人犹如昨日。每个人都有同桌,是否会在偶尔会想起那个纯真年代同桌的你!

老歌文章8:老歌

文/孙香我

那天到网上听歌,偶然听到这首《泉水叮咚响》,一时恍惚如梦。1980年2月,我们几十个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来到单位的句容基地,开始为期半年的学习。记得那时到了下午,基地的大喇叭就会放这首歌,天天放,我们耳朵都要听出老茧来了。如今再听到这熟悉的歌声,一下子就想起多少往事来。

句容这个基地原是南京师范大学的,后来划给了我们石油单位,里面的教职员工大部分还是原来南师大的人。有一位教电子课的黄老师,河北人,哈工大毕业的,五十多岁,胖胖的,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他人很温和随和,我们都喜欢和他亲近说笑。有一回我们几个男生到他宿舍玩,他和我们讲起他上大学时的一些故事。至今还记得他当时的表情,眉飞色舞的,可爱至极。多年以后,我去大庆油田参加一个活动,在哈尔滨停留两天,忽然就想起了当年黄老师讲过的那些故事。

当时基地还驻扎着部队,有两个军人,一个上海的,一个北京的,喜欢跑到我们宿舍来玩。上海的很滑稽搞笑,北京的一口京片子很好听。部队每个星期都要去汤山军人温泉洗澡,可能是得到他们班长还是排长的同意,他们两个就来喊我们几个玩得好的朋友一起去洗,这是我们第一回泡温泉,果然舒服。后来部队开拔,他们俩前一天晚上到我们宿舍来道别,人生一时聚散,彼此竟都有些依依不舍。

那时刚流行收录机,一般人玩不起,班上有个同学,父亲是我们单位的一位领导,他家里条件比较好,就买了一台收录机带到基地来,我们就跟着沾光,天天在宿舍里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有一位领导来基地给我们训话,他资格很老,人很严厉,听说我们听什么《何日君再来》,便教训道:“来不来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他哪里知道,邓丽君的歌声给了我们多少的惊喜和抚慰,跟我们的青春很有关系呢。他的女儿也是我们班的,他对女儿也严厉,就是那回训话,偏偏女儿迟到了,他已在上面开训,女儿才款款地走进教室来,他便厉声问道:“你为什么迟到啊?”他女儿在座位上跟没听见一样,理都不理他。他也就没敢再说第二句,估计是怕把她惹毛了当时就会顶撞他,他女儿的脾气听说不大好。那时我们就在下面偷着乐。

韩师傅是食堂的大师傅,人胖,嗓门大。他的厨艺好,尤其是粉蒸肉做得好吃得不得了,每回食堂有粉蒸肉大家就很兴奋。有一回,我们当面奉承韩师傅的粉蒸肉做得真好吃,他就很开心,哈哈地笑。韩师傅女儿也在我们单位,当时并不知道,后来认识他女儿,偶然说到韩师傅,他女儿便说“那是我爸”。韩师傅家住南京,1984年我到南京工作后,曾和朋友一起到他家去找他女儿玩。他家住在颐和路一处民国洋房里,大杂院,一个洋房里住着好几户人家,但那房子是真漂亮,听他女儿说是孙科当年住过的公馆。

半年学习结束,我们几十个人被分配到野外一线的石油勘探队,从此“我为祖国献石油”。如今我已经退休一年多了,再听到这首《泉水叮咚响》,又不免陡然一惊,四十多年的光阴就这么一晃过去了。“泉水叮咚,泉水叮咚,流向远方”,我们的青春也就像这样叮叮咚咚地流向了远方,再也流不回来了。当年遇见的人和事,虽都平平常常,如今回忆起来,只觉亲切,只觉人生有意思。

老歌文章9:秋天的田野

文/许亮生

在诸多的老歌中,我喜欢一首《垄上行》。强烈的田园风光感染力,在这秋天里哼起来会唤起一种别样的美好心境。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枝头树叶金黄,风来声瑟瑟,仿佛为季节讴歌。”《垄上行》的旋律美,诗性的歌词更美,带我走进广袤的收获田野,让人回忆起孩提时代充满惊喜的片段。

小时我在沿海农村长大,对田野从小就情意浓浓:绿油油的蔗林,黄橙橙的稻穗,绽开了嘴的番石榴,沉甸甸的丝瓜、葫芦……春华秋实,村民们勤劳的汗水换来了金秋的好收成。

放学后的傍晚,我喜欢跟在犁田的老牛背后“捡泥鳅”,犁开的黑土地,间或夹杂着从梦境中被惊醒的泥鳅,只需轻轻挑开泥土,便可轻易抓获。我还喜欢跟在割稻村民的身后“捡稻穗”,割稻的壮汉镰刀所到之处,稻子纷纷倒下,一把把稻子在壮汉的手中飞快打转,旋即被打捆搁在身后裸露的黑土上,那些未能打捆遗漏在稻草中的稻穗,被我一穗穗的捡起,积少成多,在腰间积成一大把。我还喜欢到水田里去“拾田螺”,俯身弯腰从水田的这边一直捡到那边要跨越几亩地,时不时能捡到田螺而惊喜,一点不觉累。还有捡地瓜……儿时的田野很多东西可以捡到,潜伏着无穷的喜乐。

“我从乡间走过,总有不少收获,田里稻穗飘香,农夫忙收割,微笑在脸上闪烁,”某日我手机里回放着这首老歌,经过郊外,寻着隆隆的机器声望去,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田里缓慢移动,一片片稻子随之被吞进机器的肚子里,吐出来已是黄灿灿的谷子。可见如今农民有钱了,设备更新了,将会大大提高效率,有了这样的联合收割机,能一次性完成收割、脱粒的工序,从这边田里开过去到了那边,已经从田间收获了金色的谷子,看来我儿童时代那种美好的记忆也许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了。

田里稻穗依旧飘香,而农民早已鸟枪换炮。青山也不再寂寞,因为有农机声在唱歌。当我从秋天的郊外归来,心中已装满了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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