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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趣味的散文1:鲁迅的趣味
文/董宁
鲁迅给大多数人的印象近乎冷峻,一副凛然的面孔像一张不会动的铁板,目光也总像一把利剑,在乱世中穿行。在这样的模式下读鲁迅的作品,越读越觉得鲁迅是一个硬骨头,一张口说出的话,总带着一股寒气。其实,生活中真实的鲁迅并不完全是这样。从下面一个个小故事,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又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逗,那么的富有生活情趣。
有一次鲁迅的侄女问他:“你的鼻子为何比我爸爸(周建人)矮一点,扁一点呢?”鲁迅笑了笑说:“我原来的鼻子和你爸爸的鼻子一样高,可是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所以额头、鼻子都碰矮了。”鲁迅年轻时并不是很帅,他对自己却信心有加。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鲁迅时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了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竟然说:“我老了会更漂亮!”
鲁迅来到上海专事写作,一次夜深人静时,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五十支装的铁皮香烟罐,将一支支香烟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那时鲁迅已年过五十,却可爱得像个小孩子。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不起眼,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他的书稿里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编辑看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去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道:“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
鲁迅的胡子很有个性,从日本留学回来那几年,他的胡子是日本式的,两头往上翘,看起来很滑稽,常被周围的人嘲弄,说他崇洋媚外。鲁迅烦扰得不行,干脆把胡子修剪成隶书的“一”字,怪怪的,很逗人,从此却相安无事。
吸烟、喝酒、饮茶可谓是鲁迅的“三瘾”,这“三瘾”当中,尤以烟瘾最大。在北平时,鲁迅吸的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香烟,但夹烟的姿势很特别,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还有一点很有趣,在人前吸烟的时候,鲁迅总是从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抽出一支,再将烟包塞回口袋里。鲁迅这一习惯,从北平到了上海,一直没有改变。不晓得是怕麻烦呢,还是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低劣,觉得没面子。
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鲁迅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懂得实惠,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回一大串红辣椒。每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时,就摘下一根辣椒来,分成几截,放进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嘘唏不已。只觉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现在看来,此事除了有趣之外,也生出几分感动。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仔仔细细地给鲁迅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问道:“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了笑,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那样的时局下,鲁迅双目深邃,一脸严肃,向来被解读为勇敢的斗士。实际上,鲁迅固然有他忧虑、愤怒的一面,也有温情、活泼、淘气、逗人的另一面。
关于趣味的散文2:鲁迅的生活趣味
文/东黎
鲁迅先生给人的印象是一块硬骨头,一副冷峻凛严的面孔像一张不会动的铁板,目光也总像一把利剑,张口说出的话,笔下的文章总带着一股寒气。其实,生活中真实的鲁迅并不完全是这样。从下面一个个小故事,我们可以看出,鲁迅是那么有趣,那么可爱。
有一次鲁迅的侄女问他:“你的鼻子为何比我爸爸(周建人)矮一点,扁一点呢?”鲁迅笑了笑说:“我原来的鼻子和你爸爸的鼻子一样高,可是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所以额头、鼻子都碰矮了。”鲁迅年轻时并不是很帅,他对自己却信心有加。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鲁迅时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了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竟然说:“我老了会更漂亮!”
一次夜深人静,鲁迅正专心写作,外面的猫却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五十支装的铁皮香烟罐,将一棵棵香烟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那时鲁迅已年过50,却可爱得像个小孩子。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不起眼,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书稿里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编辑看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去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道:“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
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鲁迅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懂得实惠,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回一大串红辣椒。每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时,就摘下一只辣椒来,分成几截,放进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现在看来,此事除了有趣之外,也生出几分感动。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仔仔细细地给鲁迅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问道:“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了笑,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关于趣味的散文3:风物志的趣味
文/朱晓剑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不少地方都推出了自己的风物志。作为地方志的一种,其写法独特,内容有味。这也是我在旧书摊上遇到此类的书,不肯错过的缘故。
2012年,朋友大象策划要做几种跟云南有关的书,还计划做一种杂志。于是,就有了昆明之行。内陆飞鱼兄带我逛旧书店,那天收获真不少,书摊、书店逛了一二十家,收获与云南相关的书有几十种。这其中就有《丽江风物志》、《曲靖风物志》、《保山风物志》等等,如获至宝。另外,还顺带着买了《昆明掌故》。
不过,云南的书胎死腹中,就连杂志也是无疾而终。想来,这些想法真是有些天真,总以为自己做出来的一册书可能不坏。那时真觉得干劲十足,所以也就乱买了一些书。最终,书虽然没有做成,却收获了识见。我由此也写了云南相关的文稿十余篇,后来就都收录在了《漫游者行记》的书里,也算是另一种收获。
那以后,逛旧书摊,遇上《西藏风土志》,也就毫不犹豫地拿下。说不准某次去西藏旅行,就可派上用场呢。可这也未必,毕竟行走一次,路线、时间都算不上充裕,总是有限得很。偶尔翻翻这书,且以广见闻吧。
记不清楚了,是在哪一次逛旧书摊的时候,撞见《成都风物》杂志,薄薄的册子,记录成都的大千气象,远比所谓的文史资料好玩、有趣,就买了不少。这个杂志后来结集为《成都掌故》,可惜那只是选编本。因之,还是觉得这样的刊物更有味道一些。
风物志,大多记录的是风土人情、世风民情、土特产、民间掌故之类的事。这看似简单,要做得可读可赏却也难。有一次,和出版人吴鸿先生聊天,说起时下的掌故,却是长篇大论,失掉了掌上阅读的趣味。他说,你有时间不妨写一写这方面的掌故,肯定有市场。
我却几乎没做啥尝试,因为掌故看似短小,收集资料、整理都颇为不易。倘若掌故仅仅是旧材料的堆砌,少了发现,那还不如再版那些风物志好了。这也是一种困难。
如今,不少地方都在做文史资料,却少有再编风物志的。但见那些文史资料,不客气地说,有些面目可憎,你读不到一点性情,全是高大上的东西。结果自然让人失去了阅读的兴味。
有册《唐诗风物志》,从唐人的行、婚、花、梦、欢、衣、妆、食、戏九个方面,记录下唐人生活的风貌,也有味。在世风开放、文化繁盛的唐朝,以诗寄情、叙事、言志是一种风尚,诗歌在唐代空前绽放。与其他朝代相比,唐人似乎生活得格外热情,他们喜进取、爱美妆、轻规训、好游耍,热衷精神愉悦,也沉醉于世俗生活,想一想都觉得让人羡慕。
有时间,真该写一部属于自己的风物志。有趣、有料,至少可以放在案头,可以翻阅一下吧。
关于趣味的散文4:重读旧书
文/成其
我以为,读旧书的趣味在于,书早先已经读过,对故事情节或大致内容还有记忆,不必似翻看新书为其一环紧扣一环的情节而“猴急”,因而,读起来就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点局促。此外,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随着阅历和学识的增长,重读的书,其感受其收获也与先前大不一样,理解深刻了,有时还能读出新的况味来。
读旧书是某种性情使然。近年,我有意识地重翻了一些旧书,有时是为了重温旧梦,有时是为了排遣郁闷。一如前者,我重读了《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林海雪原》、《烈火金刚》等;而后者,则更多更杂,计有《说唐》、《孽海花》、《古文观止》、《文化苦旅》、《北岛诗集》等等。读书总是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少年时我读曲波的《林海雪原》,对人民英雄史诗般的战斗历程忒向往,对足智多谋、英姿飒爽的少剑波十分佩服,对深入匪巢的孤胆英雄杨子荣非常崇敬,对美丽纯洁、玲珑可爱的小白茹,则懵懵懂懂地产生一丝当时视作何等纯洁乃至圣洁的情愫……限于当时几近于空白的文字功底,我只能在那本父亲传给我的小说封面三处写下几行简单的定语加主语的简括式评语(如“健步如飞的孙达得”“力大无比的刘勋苍”)。几十年之后重读此书,撇开感动不说,觉得1957年9月出版的这部小说在艺术上、文字上尚嫌粗糙,但书中所展示的惊险曲折的传奇性的英雄故事却始终令我倾倒。小说开篇就写道,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表达了作者对战友的深切怀念,让读者一开卷就深受其感染。
读旧书不能冲刺激而去,亦不能单纯为了寻找旧梦而翻阅。旧书中存放着太多似真似幻的少年时代、青年时代的感动与冲动、梦想与迷惘,这些心理活动随着时日迁移而释放甚或释然,你若再茫然地一头扎进去,有可能造成伤感不已,神经极易因之重拨旧弦而伤感而绷紧而疲惫甚或沮丧。这是自讨没趣的事。
如此说来,读旧书也得“悠”着点。
以时人而言,浮躁气日重。其读书,有的受功利思想驱使,是不得已而为之,读书的乐趣荡然无存,因而显得烦恼、显得痛苦、显得庸俗;有的则常怀猎奇心理,只对精灵古怪、色情武打一类故事感兴趣,浮光掠影,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并无多少高雅的情趣在内。可以说,于今能够原原本本、仔仔细细读毕一本内容健康厚重的书,同时,读的时候还能做一些笔记,读后又有兴致写一写读后感的,一般属于乐于坚持和固守自己视为圣洁的精神家园者,可惜这类人已然不多也。是故,我在这里大谈特谈读旧书,也许是不识时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