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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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文章1:最爱你的人,最不会开口说爱你

文/赤尧臣

前不久回了一趟老家。临走前,爸妈像往常一样在车的后备箱塞满了食物。车要拐出村口时,我还能从车镜里面看见站在远处的两个影子。

这一刻,勾起了儿时的回忆。

小时候爸妈去市里赶集,我都跟着去。如果不让我去,我就哭着追赶他们,直到他们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儿时,这是一种依恋。就像如今,他们舍不得我。

这是默默无言的爱,刻在心里的牵挂。

“家里一切都好。”“我们在家很好。”“我们等你回来。”

这三句话,是父母对我说过最多的话。父母总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们过得很好,我对此也深信不疑。

在我的印象里,父母卖点粮食就能给我交学费,父母的身体特别好,我去再远的地方他们都放心。

后来我才知道,我远离家乡求学时,家里的良田遭遇大旱颗粒无收,我的学费是父亲蹬着自行车行驶百里路给我凑齐的。而在我决定去远方工作的那晚,父亲的一盘花生米吃了四个小时,母亲给我准备的被套印着深深的泪痕。

我才懂得,放手让我远走的父母,渴望我远走他方,又盼望我常常回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不会因为距离而减少,不会因为岁月而转淡。它一直都在那里,被稳稳地安放着。

这份爱,是放学归家时门口的翘首以盼,是离家归来进门时冒着热气的饭菜,是相对无言时憨厚的笑脸。

“我先挂电话了,现在有点忙。”“最近一直要加班,有空再回家。”“等我忙完了,再给打你电话。”

类似这样的话,大概是子女对父母说过最多的话。每次爸妈来电,总是匆忙说完几句就挂断了。

想一想,你对父母说了多少次改天联系。改天,是哪天?改天,在父母心里,是一种寄托,是一种希望。可在子女心里,是一张空头支票。有时或许是真的忙忘记了,可在乎你的人却把它当成了约定。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我们都以为改天就可以去做。你以为今天和明天会一样,那是因为意外没有来临。

何为意外?

毫无防备,有的人就跟你说了再见。人生有太多猝不及防的事情,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

别把喜欢的事留到最后去做,别把最重要的人留到最后去疼。

对父母来说,子女就是生命的全部。

有人问我:何时突然就意识到自己被父母深爱着?我回答:爱藏在细节里。

是凌晨出门的一声叮嘱,是夜晚归家的一盏明灯,是院子里晒着的萝卜咸菜,是床上铺着的干净被褥。

这看似普通寻常的痕迹,都是无言却最深沉的爱。

最爱你的人,最不会开口说爱你。父母是你不用花心思去对待却最爱你的人。

父母对子女来说,可能就像一间屋:你住在里面,它为你遮挡风雨,抵御严寒。

在一次次的离别中,我们更能领悟到父母情长。

最爱文章2:最爱秋天

文/雪末儿

天气预报说周二有雷雨,前两天是够闷热的,老天早在酝酿着。今天下午,忽然就下了一场小雨,沙沙沙,洒在树叶上,树叶轻轻点着头。原来以为会风狂雨骤电闪雷鸣,结果是那么温柔的一场雨。真让人喜欢!黄昏就渐渐凉下来了。知了停了歌唱,蟋蟀不再弹琴,多么静谧的黄昏啊!秋意就在这雨后,微微的,蔓延。

最爱的秋天就在眼前。她是安详的,柔和的,静谧的。最爱那高高的蓝天,爱蓝天上轻若游丝的白云,有时走在路上,一抬头看到蓝天白云,心也敞亮了许多。最爱那丰收后的田野,一览无余,一片枯黄,似有过阵痛,但现在一切复归宁静。最爱那秋水,澄碧如玉,清澈见底,静若处子,一丝丝水草悠闲地随着水波扭动着柔软的腰肢。最爱那秋山,松柏杉树还是一片苍翠。最爱那秋日,明媚,灿烂,一点不灼热,不火爆,不卑不亢,温婉娴静。总觉得春天就像少女,娇羞,迷人;夏天像少妇,火辣,撩人;而秋天像成熟女人,充满韵致;冬天该如老妪了,颤颤巍巍,看破红尘,所以那么冷冰冰。

过不了多久,桂花就会飘香,醉了满街行人。

最爱的秋天,请你慢些走啊,慢些走,多给我一点儿时间吧,让我睡在你的怀里,尽情欣赏你的芳姿,贪婪地嗅你的芬芳;让我倚在你的肩上,遥望蓝天,幻想远方。

最爱文章3:最爱那一抹晚霞

文/东方笑笑笑

一直很想写出意境优美的文章,像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一样美,像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江南的冬天》一样让人陶醉。只是每每皆因笔力不济,虽然努力着向唯美上挤靠,但写出来的文字终不能令我满意。

幸好自己不是一个轻易妥协、轻言放弃的人,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每天,我都会观察生活中的诸多细节,用心来静静地品味生活,以及自然界的各种味道。虽然我近年来生活得很累,很艰难,但我一直没有放弃对美好境界的追求。因为,我认为美是与个人的名利富贵无关的,是属于物外的一种抽象的美好精神家园。

曾经看过一幅关于晚霞的照片,大抵是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中,散落着一朵朵极不规则的云彩,那些云朵仿佛从赤红的色料盒里浸泡过一般,有大的,有小的,有的像马,有的像牛,有的像人,有的像鸟,在那一朵朵云彩里,展现着一切的艺术。摄影师,画家,作家,音乐家,甚至思想家,你都可以在这片片云朵里找到自己想要的唯美元素。天底下,在夕阳的照身下,一株孤独的树默默的伫立着,黑漆漆的。而就在树的右侧,一缕霞光斜射下来。我最喜欢那几缕霞光,因为正是她们,给这幅照片带来了激情。

大约是受了这张照片的影响,我对晚霞产生出一种无限的感情来,而且慢慢地喜欢上了晚霞。很多很多的傍晚,我感受着那西天的晚霞。有时候觉得晚霞是位美丽的姑娘,有时感觉它是冰冷的生活,有时感觉她又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晚霞给我带来了快乐,也给我带来过忧伤。不过,相对来说还是快乐多些。

我喜欢西方的天地全被染成一片赤红色的感觉,仿佛燃烧的火光,我喜欢晚霞,喜欢那既可兴奋,又可以忧伤的那一抹抹赤红。兴奋是因为火焰一般得激情,仿佛战场上吹响的冲锋的号角;忧伤是因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无耐,世上诸多美好事物皆不会长久,盛极而衰,美极易逝,在这美好的景致里,难免让人滋生感叹来,再加上我近年来的一错再错。所以,每当我看到晚霞,我的心灵深处都会不断得沸腾,始终交织着快乐与忧伤这对冤家,在这种巨大的反差中矛盾着,快乐并忧伤着。

有时突发奇想,如果在晚霞映照着的乡村的效外,三两知己习地而坐饮酒该是何种滋味?很随意置几样小菜,但酒一定要任意而饮。赏着夕阳,霞光落满酒杯,在泛着赤红的酒水中谈天说地,酒与晚霞一同饮入腹中,这一定是人生一大乐趣。想当年,李白也不过举杯邀明月,而他也未偿过夕阳下对着霞光饮酒的滋味。我想在余下的有生之年里,我一定要品偿这种味道----掬一捧霞光下酒。

呵呵,说起来惭愧,台湾清玄先生曾写过一篇《温一壶月光下酒》,而今我却想起了掬捧霞光下酒来。虽然巧合,但绝无模仿,因为这其实是我即兴而思罢了。只不过,生活中本来是没有多少浪漫的,甚至满是苦涩,但我们还是要制造一些浪漫来的。

依然很清晰地记忆中故乡的霞光的一幕幕场景:有时是二伯拉着牛扛着犁晚归,累了一天的二伯和牛都走得很慢,霞光中,他们渐渐地走远;有时是在外工作的父亲披着霞光回到家里,让我兴奋得很晚都睡不着觉;有时是母亲挎着满知筐的红芋在清澈的溪水里刷洗,让我过早读出了母亲的辛劳;有时是整个村落全部沉浸在霞光之中,我远远地望着,幻想着村口小路的前方是什么,村落外面的世界是什么?……

在一个个晚霞的交替中,岁月悄然流逝着。每天的晚霞都很美丽,但都绝不是昨天的重复,不仅仅是因为云朵和色彩的不一样,不仅仅是因为这世界每天都在变化着,更是因为我们每天都在变,还有我们的心思。

最爱文章4:最爱我的人

文/宴梦娟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正在家长会回来的路上,我低着头跟在妈妈的身后,现在的气氛冰冷到极点。妈妈打开了门,将钥匙扔在桌上,很响。这算是我们的第一句“交流”。她斜着身子靠在沙发上,仿佛等着我的解释。我深呼了一口气,开了口:“这次我没有发挥好,下次一定……”没等我说完,妈妈就拍了下桌子站了起来,激动地说:“没发挥好,你哪次发挥好了?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你看看人家怎么学的啊!”“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好好学习的呀,我也很努力啊,不是人人都能考第一名的,不然你让别人当你女儿啊!”

我捂着脸,泪不成声的跑回了卧室,重重的摔上了门。我拿被子盖上了头开始嚎啕大哭,似乎要把整个身体的水分都哭干才罢休,我在卧室从中午呆到天黑,冷静下来后仔细想想,自己也有不对,可是却没勇气出去面对。突然,门缝下塞进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封信,“丫头,妈妈知道你很难过,我看到你这样心里也很难过。妈妈是有不对,可是我是为你担心啊。担心你的未来,怕你成为不了你想成为的人。妈妈会一年一年老去,不能陪你到最后的……”读到这里,我的眼前突然模糊了,豆大的泪珠一颗颗的掉在信纸上,把字迹晕开了。我感觉我很对不起妈妈,她是那么的为我着想,我却任性的把气全部出在妈妈身上,没有考虑她的感受。

我慢慢地打开了门,眼神找寻着妈妈,转眼看到妈妈坐在餐桌上,笑着对我说:“你终于出来啦,菜都热了好几次了,快来吃吧。”我抱歉的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不会再让你伤心了……”“没事的,我们是一家人嘛。”我们的误会也就这样化解了。

母爱,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妈妈是这世上最爱我的人,我一定会努力给爸妈一个美好的未来,让他们一直幸福快乐,牵着他们的手一直到最后。

最爱文章5:最爱外婆家

文/汤飞

儿时,每逢重大节假日,我都会跟随父母前往外婆家做客。于我而言,能去外婆家的日子,便是属于我的节日。

外婆家所在的村庄与我家仅一山之隔,但分属不同的县,母亲当年从山的一边嫁到另一边,也许这是他们所能想到的远方。因此,曲线温柔的连绵青山,成了我最愿意翻越的地方。山不在高,有路则行。

只要有机会“翻山越岭”,我总是激动心喜,如同在考试中得到高分,值得大肆庆祝。庆祝的方式是翻箱倒柜找出最中意的衣服穿上,站在镜子面前自我欣赏,然后提上礼品——鸡蛋和白糖是领衔主演,当时很流行的梨子、橘子罐头和麦乳精是客串角色,随母亲出门。父亲长年在外务工,除了大年初二能同往,其余时间均告缺席。彼时,交通基本靠两条腿,这对我来说并非难事,高兴的情绪足以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远行的疲劳。

只要望见波光粼粼的堰塘,我就知道外婆家近了,泥路一转,自她家门口蜿蜒而过。许久未见,总要亲热地喊上一声“外婆”。她摸摸我的头,慈祥地说:“又长高了……太瘦了,多吃点。”不过一看到外公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心里不免“咯噔”一下,连他的背影都能令我心惊手乱,远远地、怯怯地喊一句“外公”,换来一句“嗯”,算是成全了礼节。忐忑的心情直到跟表兄弟见面,玩上好一阵才能慢慢变得快活如初。

外婆家的房子是砖土结合,与两户邻居一体相连。我最爱在屋里从这家穿到那家,仿佛是在告诉他家的孩子:“我来啦,快出来跟我玩儿。”不多时,附近的小伙伴齐齐露面——陪客人玩儿,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充足的偷懒理由,大人绝不会责怪。朋友们慷慨地贡献出各自的玩具,方包、地牛、铁环、跳绳、弹珠,再高级点儿的就没有了。大家在院坝里热火朝天地玩起来,比上课还认真投入,不肯轻易示弱。可看在我是客人的份儿上,伙伴们会容让几分,让我多体验几回“死里逃生”的乐趣。否则一旦我急得哭起来,他们必定被家长数落。不一会儿,个个累得满头大汗,顾不上休息,用手一抹,继续蹦蹦跳跳,把学习、考试和家务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不以成绩论朋友。

再好玩的游戏也有腻的时候,于是表哥领着大家去堰塘边,拿瓦片“打水漂”,抑或装模作样地钓鱼,甚至把双脚放进水里。可惜尚未尽兴,已听到在半山腰干活的外公的声音:“不要命了?还不滚回家!”我们悻悻而归,带头的表哥、做尾巴的表弟均被训斥,我虽有豁免权,但心中很不是滋味。既然水边去不得,那么往山上跑呗,以放牛为幌子,偷偷从家里割了肉片,挂在铁丝上或用芋叶包裹着烧烤,滋味比家中炖炒可口许多。当时,山上有野兔出没,偶尔能捕获一只小的,带回去当宠物,任它在院子里惊慌失措地奔逃,引得众人哈哈大笑。水火皆是孩子的天敌,可我们对其有天然的亲近感,要去恨自己喜欢的东西,着实为难,然而家长的命令大过天啊。

外公逝世后,外婆随大舅去天山脚下定居,加之学业繁重,我失去了翻山越岭的动力。每当听到“洗净手脸,赶上饭点”的俗语,回忆纷纷涌上心头。山脚下那汪清澈甘冽的泉眼,还在无声细流吗?当年一起玩耍的朋友,如今已不知变成了什么模样,似蒲公英般飘散在何处。外婆家的院子和她一同老去,斑驳了时光,而我在这岁月里慢慢长大了。

不久前,母亲从大姨处得到一张拍摄于1973年冬天的黑白全家福,照片上的一众人同时注视着镜头,憧憬生活的未来。而我此刻回望过去,照片上已有两个人永远地离开了。谁又能料到,这张珍贵的全家福,是这么多年的风雨冷暖、世事变迁中幸存至今的唯一一张。

最爱文章6:最爱原来是你

(一)初见依恋

情定三生,有缘千里来相会,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意。

比如你我的相遇。

你是痴情的,默默地等我在必经的路旁。

当年少的我遭受了人生的第一次挫折时,往日那天真烂漫的笑容不见了,我低垂着头,沮丧地从你身旁走过。你轻轻地拥我入怀,瞬间,一股暖流传遍我全身。我抬起头,你眼里全是深情与怜爱,那亲切的面容恍若隔世的记忆。我们,曾在哪里见过?

相通的两颗灵魂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勿需言语,就这样,你轻易地打开了我的心扉,直抵灵魂的最深处。

你是懂我的,知道我彼时脆弱的灵魂最需要力量来支撑,所以你以伟人的姿态靠近我。你像是黑暗里的一缕阳光,给我带来了温暖,也给我带来了动力。为了从你身上汲取力量,我拼命地读你。《居里夫人》、《邓稼先》……不知不觉,在两年的时间里,我竟然看了三十多本名人传记。现在回头想想,那时的自己真是可爱,竟然对你迷恋到如此的程度。

还记得你我的初次约会吗?那时的你住在太傅路的新华书店里,可我不认识路。为了赴你的第一次约会,我骑着自行车,一边走一边问路人,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也顾不上擦。

因为有你,再苦也是甜的。

(二)一别十年两茫茫

年轻的心总是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一个声音在心中响起:我要寻找新的快乐!不顾你的挽留,我强行挣脱了你的怀抱,投入世俗的滚滚红尘之中。

周末,约上两三个知己在大街小巷里逛,走上十二个小时也不觉得累。晚上实在有空,几个人坐在一起天南地北地闲扯。不知谁摸出一副牌,大家又围在一起兴致勃勃地玩牌。一个人的时候,常常打开电脑,看看八卦,聊聊天,一天又过去了。

我挥霍着青春努力地寻找着快乐。可短暂的欢乐过后,伴随而来的是无尽的空虚。看着别人拿着针织线饶有兴致地上蹿下跳,我怎么也提不起精神。为什么别人能在麻将声中也能过得安然,而我总是无动于衷?我的快乐在哪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这样在心里问自己。

在分别的日子里,我怀念与你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曾试图走近你,从图书馆借来厚厚的《红楼梦》,可隔着时代的文字让我如翻天书,看了两页就还了。

浮躁的心,怎么也不肯安静下来。

最宝贵的十载青春光阴一闪而过,除了无尽的彷徨,什么也没有留下。

离开你的日子,我过得并不快乐。

(三)再见惊艳

两年前,我那颗不安分的灵魂终于厌倦了四处游荡的漂泊,眷恋起你的一方宁静。

我从书店买回了各种各样的书,甚至是天书般的《红楼梦》。当我再次捧起它时,竟然有点爱不释手。是什么让我发生了改变?是流逝的青春,更是你丰富的内涵。躺在你的怀抱里,我曾经躁动的心显得异常的安静,空虚的心慢慢地变得充实。久违的快乐又回来了,虽然淡而平静,但我知道是真实的,那是属于自己的真正快乐。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你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刻,我才如梦惊醒:你,才是我一直所要寻找的快乐之源,是我灵魂的最后归宿!你才是我的最爱!

从醒悟的那天起,我的生活就再也离不开你。闲暇的时候,我喜欢放上一段悠扬悦耳的纯音乐,手捧一本书,静静地沉溺在你的世界之中。

用三个月的时间,我看完了《简爱》与《易中天品三国》;花了将近八个月的午休间隙,我看了一本半年合订本的《读者》……如此执着地看一本书,是过去十年的我无法想象的。我知道自己真的爱上你了。只有当一个人真正爱上的时候,才会心甘情愿地作出相应的妥协与改变。

再次与你走在一起,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你的魅力所在。

因为你,我感受了江南水乡的旖旎,也领略了北国风光的粗矿;因为你,我知道了白落梅的婉约禅心,也懂得了雪小禅的微凉小资。

因为你,我远离了空虚无聊,一个人的时候不再感到寂寞,甚至喜欢“独倚晚妆楼”的孤独。在那样的境界里,喧嚣的世界停止了,静的能听见我与你灵魂交流的声音。

因为你,我喜欢上了日复一日的平凡,体验到了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真谛。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捧着你,守着家,我尽情地享受着生活的点滴美好与感动。

因为你,面对到处充斥着诱惑的社会,我多了一份冷静、理智,也多了一份“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恬然自安。

惯伴诗书消岁月,忍将寂寞点年华。

在往后的岁月里,我将对你不舍不弃,与你牵手共度漫漫人生路。与最爱的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最爱文章7:拾捡光阴

文/耿艳菊

读书时老师们最爱教诲的莫过于孔子的“温故而知新”。年少时的心似一个透明的水珠,映照的都是新奇好玩的事物,一味地往前看,从不曾停下来。而这经典的教诲带给学生时期的最大收益便是考试前头悬梁锥刺骨地复习学过的知识。新不新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考试混过关。

人真是奇怪的高级动物,渐渐,越长大,新奇的心却越来越淡。喜欢往回看,喜欢老事物。怀旧是一抹绚烂的云霞,灿绽在黄昏的天边,无限美好,无比温暖。

记得姥姥活着的时候,常常喜欢静静地坐在黄昏的院落里,夕阳在西边的房檐下,若隐若现。姥姥的手里有时做着活,剥一棵蒜,拣一把黄豆,或揺着把蒲扇,或把顶头的蓝粗布头巾取下来放在腿上,摩挲着轻轻展平。而伴随这些的,总少不了喃喃的自语。我有时坐在她旁边,她就会自然地讲起已经过去了很久的往事,哪怕是她小时候的事,也讲得清清楚楚。都说老人健忘,健忘的只是眼前,那些旧时光都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

我的祖母也是这样,快九十岁了,看到我们回去看她,高兴得像孩子一般,拉着我们不舍得放手,说个不停。说的什么呢?前三皇后五帝听得我们晕晕乎乎的,也都是些过往的老岁月,也是她长长的一生留下的印迹。最遗憾的就是祖父去世得早,若是听祖父说说我们波澜壮阔的家族史,是不是也可以为时光留下一些见证?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只能把一生的故事说给自己听或者子孙后代听。而那些有名望的人多半喜欢写回忆录,留给更多的人观看,甚至给人以启示。这算是很完满的了,给一生挽了一个漂亮的结。

虽然我们还没有年老到用回忆填满寂寥的生活,可是不得不承认,自然或不自然的流露,已经表达着我们开始念旧了。

也许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你已经在有意无意间,追寻着当年的味道。总爱穿过长长的街道,过两个路口也不嫌麻烦,只为吃到一份香滑的土豆粉。你也许会觉得很累的时候请假散心,散心的地点却是回到多年前生活的小镇,走走曾经走过的路,看看曾经陪伴过自己的风景。

写字的人最开始都爱写童年无忧虑的时光,即使童年里的一个小玩具,一个玩过的小游戏,也能让我们感喟良久。尤其是青春里那些浩荡无畏的时光和辗转百折的故事被写成了一部又部书,被拍成了一部又一部电影或偶像剧,我们不厌其烦,追了一部又一部,只因那里多少有一两个熟悉的影子和情景,在心底有了共鸣。

时间知觉,我们丰满着记忆,自觉不自觉地也在寻找着记忆的光芒。活在当下,不仅是一种积极的姿态,也是播撒时光珠玉的过程。然后我们在一个适当的时刻,一一把它捡拾起来,串成我们或平铺直叙或光润璀璨的一生。

法国画家米勒有一幅着名的油画叫《拾穗者》,那是三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农妇弯下腰,拾起遗落的麦穗。她们躬下身的姿势是那么的谦卑和忠诚,朴实的画面却让人感到不同寻常的庄严。那大概是对粮食的虔诚和敬重,她们把麦穗碾出麦子,把麦子磨成面粉,再做成营养生命的面包。这泥土一样的质朴值得庄严以对。

我们的一生也像这幅油画一样,农妇拾起的是麦穗,我们拾起的是一段段老光阴,然后把它们打磨加工,成为生命的另一种养料。

最爱文章8:最爱豆腐

文/王纪民

过年了,尽管有大鱼大肉,但是餐桌是少不了豆腐的。

母亲在的时候,每到春节总是要有豆腐的,特别是红烧肉和豆腐皮卷煮萝卜、豆腐泡炖红烧肉,绝对是我们家庭年夜饭的主打。即便平常,那豆制品也是五花八门——什么白菜炖冻豆腐、海带炖豆腐、豆腐皮炒土豆丝、炸豆腐、煮豆腐、红烧豆腐、小葱凉拌豆腐……总之是豆腐吃法无穷尽、百吃不厌的。

我特别喜欢吃母亲制作的豆腐泡炖红烧肉和红烧肉加豆腐卷煮萝卜。豆腐泡都是母亲利用大块豆腐切成小块用油炸出来的,本来方方正正的小豆腐块,一经油炸后,成为团圆状态并由白变为金黄,再经过回锅与红烧肉一起配上酱油、盐等材料,真是香气袭人啊;而母亲制作的红烧肉加豆腐卷煮萝卜更绝——经过一定火候的沸腾和文火慢炖,那萝卜通体油亮,和红烧肉都分辨不出来了,吃起来已经没有萝卜涩味,而是有一种肉香。那些与红烧肉“同流合污”的豆制品,口感都很特别。当然,凡是经过与豆腐合作的菜肴,根本就是不必担心剩余,因为越煮越好吃。

正是因为豆腐百吃不厌,所以,现在我宁愿一日无肉,也不能一日无豆腐。其实,豆制品类包括豆浆,豆奶、豆粉、豆包、豆瓣酱等我都能接受。甚至于别人喜欢喝牛奶,我绝对钟情于豆浆;当然包子类,我宁愿吃豆包而不喜欢吃菜包子。这兴许是因为豆腐而“爱屋及乌”吧。

最爱文章9:不要欺负最爱你的人

文/苗君甫

早上起床,发现眼药水用完了,这种贵得要命的眼药水,一瓶将近一百块钱,却只能用三天,附近没有卖的,需要我转四趟车去市里的大药房买,想想转车的不方便,有些烦躁;

去医院复查,我的眼病只是恢复中,虽然和初得病时相比好了一些,但和我的预期差得很远,并没有痊愈,有些着急;

打开这个月的账单,我们这个小家财政出现赤字,大多数的钱都用在给我治疗眼睛上了,可是眼睛并没有治好,有些气急败坏;

往家里走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带了一下,虽然并不怎么痛,但惊吓还是让我有些后怕,可那个人连道歉的话都没有就骑车走远了,想想有些生气;

到家里,母亲连珠炮般地问:“怎么这时候回来了?还戴着眼镜,是不是眼睛还没有全好?中午想吃点啥?是米饭还是面条……”

本来就一肚子火,忍不住冲母亲大吼:“你别啰嗦了行不行?你都快把我烦死了!”

母亲有些讶异,但是很快,她就用安抚小孩子的口气说:“医生不是说了着急上火对恢复没好处吗?眼睛没好,慢慢来,你发火不是好得更慢了吗?”

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泪,忍不住大哭:“妈,钱花了很多,眼睛还是没有好,我都绝望了!”

母亲摸摸我的头发说:“慢慢来,不是说了眼病恢复得慢吗?”

想想刚才对母亲的恶语相向,有点难过,对外人我从来没有这么大吼过,但对母亲,我却用了最不耐烦的口气。想到这里,我说:“对不起,妈,我不该那样跟你说话……”母亲笑:“傻孩子,说什么呢?你是我女儿,你说啥我都不会生气的。”

我听得很难受,很多时候,我总是这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常选择回家,可是回家却没有和母亲好好说话,总是把怨气发泄到母亲身上,就因为知道她无条件地爱我,就因为知道她一定会原谅我,我才会这样欺负她。

可是今天,我开始后悔了,我开始暗暗下了决心,以后再也不欺负我的母亲,因为她是最爱我的那个人。

最爱文章10:最爱蛋炒饭

文/岸鱼

晚上到门口家常小炒店吃饭,进门就对俏丽的老板娘说:“一碗蛋炒饭。”老板娘笑着说:“你咋都恁喜欢吃蛋炒饭?”我嘿嘿一笑,不知如何作答。不过想想,好像的确如此,我对蛋炒饭确实情有独钟。

高中的时候,离家住校,在镇上的一个高中上学,那时候感觉整天都吃不饱,一到放学,就拿着饭钵飞也似的冲向食堂,饭菜虽然不怎么样,但吃起来也是狼吞虎咽,分外香甜。从那时起,就喜欢吃蛋炒饭,也许是因为蛋炒饭耐饿吧,倒也不讲究什么色香味的,为了经济实惠,总是想办法用有限的餐票把自己喂饱。比较经典的吃法是下面一半是炒饭,上面一半是炒面,炒面里酱油放得比较多,看上去油光闪闪的,可以当饭又当菜。

后来上了大学,开始的时候天天拿着饭钵在食堂里吃,等到了新校区,离食堂比较远,放学的路上有很多小餐馆,我们称之为“美食一条街”,那时候蛋炒饭就吃得比较多,也称“炒花饭”,三块钱一份儿,经济实惠。巷道里的农家小炒,烟火气十足,一般都是当街一个煤炉,一个鼓风机,风呼呼地吹着,火苗呼呼地往外蹿;也不管锅有没有洗干净,两勺油淋进去,再扔一点儿葱花姜蒜,很快就刺啦啦直响;一个鸡蛋敲开,蛋黄蛋白一起溜下去,马上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一张油黄淡白的鸡蛋饼露出雏形来;再顺手从旁边的饭桶里挖出两铲子白米饭,倒进锅里左右翻炒,随后起锅。我们或就地找个位置,在烟熏火燎中匆匆吃完,或装进饭盒,随手拎走,各得其便。

记得那时候宿舍楼下有一个移动的炒饭点儿,掌锅的是一个中年大叔,收费的是一个腿脚不灵便的大哥;一个自制的简易移动的餐车,上面也是一个煤炉、一个鼓风机,然后是木桶饭,还有油盐酱醋和切好的碎白菜。他们的动作很快,价钱也便宜,加鸡蛋的一份儿炒饭只要两块五,对我们那群囊中羞涩的学生来说实惠是第一位的,所以他们那儿也是生意兴隆,我也经常光顾,不过总感觉白菜没有炒太熟,咬着咯吱咯吱响。

上大学还有一件影响终身的大事儿就是谈恋爱了,那时候,我和现在的媳妇分居两地,纠纠缠缠,吵吵闹闹,分分合合,折腾来折腾去,还是欲说还休,欲罢不能。不过相聚的时候还是蛮开心的,同样是因为穷,吃不起好饭好菜,就千层饼、米线的对付,当然很多时候也是蛋炒饭,不过种类增加了些,什么“老干妈蛋炒饭”“扬州炒饭”“玉米鸡丁炒饭”等,不一而足。

参加工作后,对蛋炒饭的热爱并没有消减,聚餐的时候,吃酒席的时候,有时还要加一份儿蛋炒饭,只是价钱比原来贵多了。久而久之,连亲朋好友也知道我独爱蛋炒饭,受我影响,有时也要来一碗。各家的蛋炒饭也各有特色,辅加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同事们大多喜欢萝卜丝儿炒花饭,我也觉得萝卜丝儿炒饭别有滋味。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家常小店,街头路边一个小摊,一瓶啤酒,半碟花生米,外加炒饭一盘,心思几缕,就囫囫囵囵混个肚儿圆。

炒饭吃得多了,也慢慢地感觉小小一份儿花饭,花样也不少,不同的人炒出来,滋味各不相同。也因为蛋炒饭认识了不同的小店老板,有慈祥大娘,有丰韵少妇,有邋遢大叔,还有青年小伙。我本是腼腆内向的人,却因为蛋炒饭和别人有了谈资,不得不让人感慨莫名。

时间久了,自己也忍不住想试试手,媳妇做米饭的时候,我往往让她多做一点儿,剩下一些我晚上炒。可惜技术不过关,我总想炒出焦嘣嘣的感觉,却总是炒老,还不是一粒粒地舒展开,而是紧紧地抱成团,结果出锅的时候就黑不溜秋,难以下咽,常常被媳妇耻笑。后来向别人请教,才知道跟米的种类有关,炒花饭用的米和煮粥的米要有所区别,也有的告诉我把米饭放冰箱里冻一冻会更好,大家的热情和耐心让我的厨艺终于有所长进,媳妇儿子也肯陪我一起吃了。

只是媳妇不在家的时候,我老是炒花饭,儿子开始还高高兴兴,后来渐渐不耐烦起来,我一本正经地告诉他:“蛋炒饭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内涵……”还没说完,儿子就说:“好了好了,莫说了,我吃还不行吗?”真是花饭虽好,不能常炒。

忽然想起有次姐姐来我家做客,不知怎么说到我爱吃花饭。姐姐说,还记得小时候,妈也经常给你炒花饭,那时候刚刚能够吃饱,还不能吃好。妈常说老话说得好:“干饭炒三遍,给肉都不换。”那时,萝卜丝焖米饭你都能吃顶尖三碗,更何况是多放了油和鸡蛋的炒饭呢。我想想,的确如此,在年少的日子里,家里虽然不宽裕,父母还是把无限的爱都给了子女,蛋炒饭仅仅是其一,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爱上了蛋炒饭吧。我们看起来不知从何时而起的爱好和习惯,深究下去,都有小时成长的影子,而父母的爱,也会无形地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享用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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