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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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的文章1:秋的韵味

文/白墨

不觉中,一夜入秋,甚至来不及置办被絮。习惯了光膀子睡觉,现在不得不套上秋装了。

热的时候,期盼这秋早点来。当早上洗着有点凉的水时,觉得夏天还是好洒脱的,没有那么多磕磕碰碰,爽活爽活的。

一夏的绿忽然被金黄取代,轰隆隆的收割机剃光了田野的每个角落,农夫脸上的皱纹里溢出了满足,失去家园的虫子漫天飞舞,让鸟儿大饱口福,为它们的迁徙集聚力量。

村旁的小河一下子瘦多了,唯有清澈的眼眸映着天空,越发的深邃,顾盼生姿,让人怜悯,自然想到"秋波"了。

蓦然,一股冷气直窜脑门,孤独的自己在异乡顾影自怜。我不再是那热情如火的年龄了。秋的印记深深烙上,发已秋,心已秋,人能不秋?几十年的懵懵懂懂,没播下什么种子,到了秋天,会收获什么呢?满身的疲惫,满腔的苦闷,满眼的萧索,满脸的无奈…季节不会因你而停留,时光不会为你而倒带。你若不坚强,流泪给谁看?敲着键盘,和着刘欢的《从头再来》,心中似有感悟。

秋不意味着失去,或许意味着收获!

入秋的文章2:用心等待阳光

文/宁越风

入秋的午后,阳光依然那么强烈,穿透窗前的白纱,落下了它执拗的影子,等待夕阳的落幕,这一日的阳光终究要转去它处。

阳光是公平的,它没有多一天的留恋,守着信约总要照亮世界的每一个地方。人的意识真的很奇妙,当你想着阳光远去,带着诗人的忧伤迎接夕阳,夜会来得更早,黑暗亦会更深。当你带着阳光的轻吻,想念着清早它将再次拥你入怀,黎明会来得更早,夜深亦暖。同样一个夜,它的景色住在你心里。

有微风吹过,带过一丝凉爽,闷了一夏的潮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踪影,看着窗外工地的尘土飞扬,听着钢筋水泥的碰撞,耳边不停歇的轰鸣。感观的一切都会让空气、阳光格外的燥热。记得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采访一位老人,住在闹市区会不会太闹了?老人笑笑说,心是静的。当无法左右面对的事物,能够左右的便是自己的心境,现代学术点的叫法是潜意识,国学里叫道法自然。意识里的车水马龙,要在潜意识里找到一处柳暗花明,阳光也在风雨中。寻求上帝的开示,不如寻求内心的成长。

夕阳渐近,窗前落下的影子渐渐消逝,笔记本的温度延续着日光的强烈,灼了手,暖了心。临窗而对,那是谁的世界,我是谁的景。

一杯茶,淡了一朵花的浓香,一片云,描绘了一片天的水墨丹青,一个人,读懂了一抹浅笑的诗歌。

等待夕阳落尽,等待黎明重启,等待中会看见树稍的金色光辉,会看见一米阳光的延长穿行,等待是相信的力量,等待,夜里的阳光。

入秋的文章3:醉人的秋风

文/张少华

今年夏末的雨水有点长,快入秋的时候,雨更是接二连三的下着,时晴时雨,真的是秋雨缠绵啊!

难得这几日天放晴了,经过几场秋雨的洗礼,天空蔚蓝透亮,白云纤尘不染。秋阳努力地挥洒着依然有些浓烈的光和热,也对,这秋庄稼不经几日暴晒怎么能够成熟呢?

暖暖的秋风轻摇着泛黄的玉米林,玉米是大秋作物,成熟得迟,收得也迟。此时的大田里,除了玉米就是那一畦畦绿茵茵的秋白菜了。从地垄边望去,大片的苍黄中夹杂着一条条的青绿,使这秋野还别有一番风姿呢!

小镇地少,每一户人家也就那么几亩地,虽然少,但也能种些土豆、玉米、高粱或者谷子、豆子之类的,也得春种秋收,也得忙个几日。

国庆节这几日,天气出奇的好,正是收玉米的好时候。打早起来,阳光明艳艳的斜洒过来,小院儿刚打扫过,泼洒过的水渍清晰可见,像一朵朵散落的花。菜园前几天就整理了一遍,豆角、黄瓜和西红柿早已下了架,空空的菜畦横竖分明,只有边上的几畦韭菜盛放着一簇簇细碎洁白的小花,小院儿里弥散着淡淡的韭菜花的清香。

女人已收拾停当,男人捆好了一摞尼龙袋,镰刀也磨得锃亮锃亮的,只等着随主人去田里大显身手了。女人望了望那正在升起的红艳艳的太阳,喊着女儿和儿子,小家伙应着,从堂厅蹦了出来,背上的背包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女儿紧随其后,轻盈盈地走了出来,要出地了,刚换了一身旧衣服,虽不时兴了,但干净利落,难掩清丽。女人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有点恍惚,这不是二十年前的自己么!那眉眼儿,那身段儿,而浑身透出的聪慧之气却是当年的自己所无法比拟的。想当初,自己也是这个年纪便懵懵懂懂地跟了她爸,风雨无阻地相携着走到如今。似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么多年就过去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女人痴痴地感叹着。小家伙在外面等不及了,高声喊着,女人这才回过神儿来,嘴里应着,身子还没转过来,女儿的胳膊已经挎在了她的臂弯上,阳光在女儿娇俏的脸上绽放着明媚的笑。

太阳一点点地爬高了,小镇渐渐地立起来了,路边的树木也立起来了,人越走越高了,露水悄悄然地隐藏起来了,裤脚和鞋袜湿不了了,田野越来越近了。

这片玉米掰完得好几个来回,男人两行,女人两行,小家伙负责把扔散的玉米拣成堆儿,分工明确,说干就干,人一闪,就没入了层层叠叠的玉米林里。只听见“咯吧”“咯吧”的响,玉米穗儿摇晃着往前涌,一个小身影钻出来,又钻进去,三个五个的玉米棒逐渐聚成了堆,从这边的地头向那边的地头延伸着。阳光下,一堆堆的闪耀着黄澄澄的光芒,黑狗在这些金黄之间来回跳跃着。

几个来回过后,太阳已升到了头顶,天热了起来,淡淡的秋风若有若无。小家伙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垄上,黑狗不失时机地迎上来,讨好的伸过舌头,在满是汗珠子的小脸上舔了俩口,小家伙躲避不及,用胳膊挡着黑狗过分的亲昵动作,却不舍得拍打它一下,任由它在身边嗅来蹭去。眼前的玉米叶子一阵响动,姑娘率先闪出了身子,摸上地垄,按着小家伙就是一通胳肢,小家伙“咯咯咯”地缩成了一团。黑狗吓了一跳,跃到一边,迷惑地看着滚在一起的姐弟俩。

女人和男人先后钻出了玉米林,全掰完了,稍缓一下,再把秸秆割倒。小家伙一骨碌爬起来,扯过背包,探进手,取出几个苹果和梨,给女人和男人递过去。女人怜爱地抻了抻小家伙弄皱的小褂,男人爱抚地拍了拍小家伙屁股上的泥土。女儿翻开背包,拿出月饼搁在面前几片铺展的玉米叶子上,黑狗忙不迭地探过嘴,尾巴摇成了一个圈儿,女儿掰了半块月饼,递到黑狗嘴边,黑狗一口接住,欢快的“哦呜”了一声,躲到一边怡然自得地品尝属于它的美味了。

男人提了镰刀面向秋风中微微摇摆的玉米秸秆,早点儿割倒,晒上一些天后,便可以往回拉了。女人的镰刀挥向了另一片秸秆,秸秆一排排的倒下,眼前开阔了许多。随着最后一排秸秆的倒下,对面田里的几个弯腰挥镰的乡邻抬了抬头,向男人和女人挥挥手,男人也摇摇手中的镰刀,女人微笑着点点头,算是礼节性的打了个招呼。“咔”“咔”,女人向闪光的地方望过去,女儿正端着手机冲她笑,小家伙在旁边扮着鬼脸,这两个小顽皮,女人在心里笑着喃喃自语。

车头一天就说好了,玉米棒儿全装好了袋,只等着往回拉了。男人坐在地头望着一袋袋饱满的玉米棒儿,点了一支烟惬意地吸了起来,女人紧挨着女儿坐在地垄边,心疼地轻抚着女儿磨破皮的手,喋喋地嗔怪着,“你看你,不听话,同学们旅游去了,你却不去,家里这点活儿,我和你爸,还有小弟,多弄两天也就收拾完了,自己出去逛逛,看看外面的风景多好!”男人斜倚着地垄,微眯着眼,望着小家伙和黑狗绕着玉米袋捉迷藏,不住的点点头,非常认同女人说的话。女儿却一甩头发,说:“哎呀!我有的是出去的时间,再说,外面的风景再好,在我眼里也比不上咱这里的景色美呀!”说着,点开手机上刚拍的照片,让女人看,只见蓝天白云下,男人扬着手里的镰刀,女人乐融融地弯着腰,望着稍远处挥汗如雨的乡邻,再远处是一望无垠的田野。这才是最美的风景呢!姑娘心里想着,目光从手机上挪开,眺望着苍翠辽阔的田野,还没有割倒的玉米林在温煦的秋风中摇曳着,乳黄色的穗儿一波一波地从忙碌着的人们身边涌向远方。轻轻的微风撩起一缕发丝飘过姑娘秀丽的脸庞,姑娘的眼前有点朦胧,她仰起脸,感受着,迷醉着!情不自禁地高喊着:

啊!秋风,你这醉人的秋风!

入秋的文章4:用心聆听

文/舒布启

入秋以来,我的心绪有些莫名的低落。坐在临街的窗前,面对每天匆匆流走的日子,内心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伤感油然而生。看着窗外的人流与车流,外面世界的喧闹让我的心一天天变得迟钝、麻木。每天周而复始地上班下班,千篇一律重复的日子似乎已经让我失去了往日的激情,生活的压力与工作的不如意让我烦躁不已。

那天,一个人坐在窗前,在令人烦躁的嘈杂声中,我听到了一阵苍凉的琴声。循着声音望去,我看到对面的街边坐着一个拉着一把胡琴卖唱的盲人。那盲人年约五十多岁,拉着凄凉的曲子,略带沙哑的歌声飘进我的窗户,透出无限的苍凉与悲伤。我静静看着,街上的行人或匆忙或悠闲地走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盲人的存在,更不用说会被他的歌声打动,顶多只是路过时偶尔看他一眼。

我留神细观,一个上午过去,摆在盲人面前的小盘子里,并没留下几枚硬币。但盲人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他只专注于自己自编自弹自唱的不怎么成调的歌曲。

突然,我看见街边不远处一个修鞋的残疾人摇着轮椅过来,小心翼翼地穿过街道,把一大把零钞放进盲人的盘子里,然后向盲人说了几句什么。盲人的歌声停了下来,我看到盲人和修鞋的残疾人客气地推让了一番,修鞋的残疾人回到了他的摊位。

下班的时候,我特意来到盲人跟前。他依旧在拉着曲子,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了上午的凄惨。在寒冷的大街上,盲人衣着单薄,却并不影响他的歌声和琴声。看得出来,整个下午,这位卖唱为生的盲人心情很好。

我忍不住和盲人攀谈起来,问起了他的身世。盲人讲完了自己的经历之后,说上午那个修鞋的残疾人把半天的收入都给了他。说完之后盲人感叹道:“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望着盲人一脸的真诚,我半晌无语,默默地到街边的小店给盲人买了一份炒粉,然后把身上的零钱全部放到了盲人面前的盘子里。

那天晚上,我竟然为两个残疾人感动了好久。

次日再上班,盲人的曲子和歌声又在我的窗口回荡,我的心情却豁然开朗。一个卖唱的盲人、一个修鞋的残疾人、一个生活中不被人注意的细节,却让我在郁闷的生活中找到了失落已久的热情。那个盲人告诉我,现实中他常常连肚子都填不饱,但自己的歌声是他的眼睛,引导着他在异乡的生活中艰难地走下去。那个修鞋的残疾人告诉我,他的收入虽然微薄,但他的信念是他的双腿,支撑起自己简单的生活。

坐在窗前,我想到了自己。是什么让我们久违了快乐的心情?我想应该是我们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心去聆听世界,即使是烦人的噪音也会变成动听的乐章。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常常存在,而永葆心境的美好,却会让你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快乐与自信。

入秋的文章5:走在清晨的暖阳中

文/宅小荣

入秋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下去。宅小荣开始将秋冬的衣服从衣柜底层翻出来,而春夏的衣服毫不留情地让他们冬眠了。

早晨,打开窗户,发现天气很好,是一个适合去户外的日子。宅小荣在心中想,一边将厚外套穿上。阳光是刚刚好的,没有风。照在身上暖暖的。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将宅小荣带到了大学时代。

那个时候,秋天,总是将一床一床的被子抱着晒到废弃的教学楼的栏杆上,然后从教室里端一把椅子,靠在被子上,脚搭在窗台上看书,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永远不用担心考试会通不过,自己最爱的专业,看看小说、看看文学,再到老师家撒撒娇,通过考试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入秋的文章6:桂庙入秋夜

文/Flueg

这个城市没有一叶知秋的季节分割;冷暖的变化也没有那固定的日期。?

只是10月里突然的一场冷空气,窗外便下起淅沥小雨。昨日里还满大街是短袖短裤的清凉着装?,今天已经难以寻觅昔日那些白花花的肉腿。

少了夏日的炎热,晚上的街道似乎更热闹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那三五成群的好友同袍,走着、坐着、玩笑着。有那出双入对的情侣,依偎着、拥抱着、冷战着。也少不了那些独来独往的“平行宇宙”,穿梭着、徘徊着、张望着。他们那通往心灵的窗口都在逐渐地同化着、黯淡着,与这条世俗繁扰的街道竟是那样的和谐。仿佛是一滴淡水掉入大海,从此再也没有自我,再也分不清你我。

雨势似乎大了起来。昏黄的街灯照射着这美图般的景象。这景象,少不了一把把撑起着的雨伞;偶尔几个冒着雨匆匆而跑的赶路人;轿车哗哗哗地挥动着雨刷但依然看不清不远的前方。若定格了这画面,谁能来承受美得窒息想象。

大雨忽然就不见了踪影,就像它忽然?就从昏暗的天色里掉下来。天空显得更低沉了。就算没有云,你也不要妄想能在这看到那明亮的一抹银河。于是不知怎样就消失了的人群不知怎么就突然冒出来。清吧的音乐夹杂着人声嘈杂,像那靡靡之音深入骨髓。和平盛世,哪里会来商女颂唱那警醒世人居安思危的亡国之音。多的是让人磨棱擦角、圆滑入世的成功学心灵鸡汤。

这小小的城中村虽然没有金矿,依然有人在这里奋斗、匆忙、追求梦想;有人在这里中吃喝、暧昧、吊儿郎当;也有人在这里彷徨、迷茫、迷失了方向。

夜深了,希望这里嘈杂的人声可以早一点静去!

入秋的文章7: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文/心雨聆听

真的入秋了,风凉在晨起日暮里轻描秋的眉眼。心事盘旋,于风吹拂里,又拈碎指心间的忧伤零落成泥。

记忆,翻阅着往事,往事,点数着山长水远的路。许多情节,只隔了一段时间的距离,已是物事人非。光阴蒙尘,册页泛黄。烟雨中的青石小巷,模糊了多少远去的过往。

凝眸几重幕,惯看一帘梦,落雨的心伤欲盖弥彰。情多深,缘多浅,离离落落吟一指流年的弦,亦深亦远。

一杯思念无言,被流年的波色烟岚封笺,似水的柔情是岁月里隽永的深情。听说,爱有轮回。那么,温良的你终会被岁月温柔以待。人生如寄,你在红尘之中,多少纠结反复,放下才是最好的救赎。

微凉尘世,或许,每个人都会经历过忧伤落,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苦楚无处可诉。浮华人世间,多少爱恋已无言。多少情缘冥冥中已改变,似冷风轻拂面。而我,已坦然。

当故事走向结束,收起迷蒙的细雨,微笑着迎接朝来暮去。从此,你真的只是故事里的故事。从此,无畏别离,拥抱欢喜。

落梅说:缘深缘浅,时光长短,也只在来往之间。因缘流转,起灭都不可预测。这世间没有谁可以真正地陪你走到人生的最后,万古不变的唯有绿水青山。穿过摩肩擦踵的人流,许多错失的机缘都成了收获。

那么,风起风落的人世间,你又何必在意那缘聚缘散。守着夏去秋来的九月天,时间的沙漏里安放着一朵安静坦然。

浅浅喜淡淡爱在茶烟袅袅里徐徐开。光阴的檐下,一枚素心女子,恬淡如斯。淡画清词,纵红尘浮卷,亦遗世独立。不管身居何处,都会在风起时笑看一地落花。

清浅流年,情思绵软,握着掌心里的波澜不惊,低眉简静。我在梅兰相伴的窗下,素香为家。

日子,一帘清香。我们不急着说出远在前方的枫红菊黄,不急着说,黛瓦又落秋霜。依着明净的秋水长天,去相遇自然的欢喜,相遇风清月白的心情。明媚的秋日里,嫣然着一束素淡静简,是掬水月在手,是弄花香满衣。

入秋的文章8:入秋的萝卜

文/章铜胜

入秋,江南的小圆白萝卜上市了。去菜市场的时候,我都会挑一些圆而匀整、皮白光滑的萝卜,再买一点五花肉,回来做萝卜烧肉。萝卜烧肉,香而不腻,家里人都喜欢吃。

萝卜烧肉是一道极普通的家常菜,和我一样喜欢这道菜的人很多。彼时,乡村生活贫寒,萝卜烧肉也是难得上桌的一道美味,常被我们惦记着。

我家的萝卜种得早,立秋之前就下了种,种在一块靠近水塘的大田里。萝卜喜水,萝卜刚种下,父亲就常让我去萝卜田里浇水。萝卜浇足了水,长得快,也长得水灵。水分充足的萝卜,味道也更加鲜美。

萝卜虽好,但毕竟过于普通。人们爱吃萝卜,经不起萝卜的美味诱惑,是一回事;人们不喜欢萝卜,可能正因为它的普通,则是另一回事。家乡人在嗔怪别人说话、做事、做人不太靠谱的时候,常说“你个大萝卜”,言语虽无恶意,但可看出在乡人的眼里,萝卜是轻贱的。

贱东西好种,就像乡村里的人们给孩子取个贱名,认为好养活一样。我们种的满田满地的萝卜,总是一片绿油油的,长势旺盛。

萝卜是穴播的,种子播得满了、密了,就要间苗,新长的萝卜嫩苗,我们称为萝卜缨子。间出的萝卜缨子,去根,洗净,用水焯过,切碎,用酱油、芝麻油和陈醋调味,加点蒜末凉拌,鲜香爽口,是极好的风味小菜。

间出的萝卜缨子多,一时吃不完,就洗干净了,晾去水汽,放在罐里略放些盐,腌上三、五天,就可以吃了。新腌的萝卜缨子不太咸,放点干红椒,过油略炒,清香咸脆,佐饭佐粥都极好。

萝卜的品种太多了,大小也有很大的区别。我买过汪曾祺常写的杨花萝卜种,种在花池里,春天杨花吐絮的时候一看,那小红萝卜太小了,比大一点的葡萄大不了多少,做菜也费事。

云南的萝卜大。有人说,云南乡下人挑萝卜进城卖,一担只能挑两个萝卜,一边篮子里装一个。只是听说,没有人真的见过。但西南联大时期的昆明,确有人看见过有人一担挑四个萝卜进城的,可见云南萝卜之大。

这么大的萝卜怎么吃呢?不会买一个萝卜回来,几家人切开分了吧,也不会一家人天天吃萝卜吧,这就很有意思了。想想,还是家乡的小圆白萝卜好。

云南的大萝卜,是可以用来腌萝卜鲞的。将萝卜切成大小合适的萝卜片,晾至半干,加盐、辣椒粉、五香粉、熟芝麻粒、切碎的青蒜叶,一起拌匀、揉搓,分装进小坛子、小罐子里封好,腌着。腌好的萝卜鲞,香脆而有嚼劲,既能佐餐,又是很好的茶点、零食。

但我还是喜欢母亲腌的小圆白萝卜,放在大腌菜缸的底部,上面腌着一些青菜。上层腌的青菜味道并不太好,而下面的萝卜却别有风味,比单独腌萝卜要好得多。菜缸里腌的小圆白萝卜,色泽金黄,竖切成细条,加点辣椒粉,用菜籽油略炒,微辣而香脆。

入秋,萝卜又上市了,我也开始惦记那些美味的家乡萝卜了。

入秋的文章9:秋风吹,韭花香

文/任崇喜

韭花,是韭菜开的花。

入秋,在菜地里便可看到,绿色的韭菜叶中间,高高伸出的直直的韭薹顶端,是一咕嘟一咕嘟韭菜花蕾,或一簇簇白灿灿的韭花,开放的韭菜花簇拥着,就像一朵菊花,饱满而新鲜。秋风阵阵,韭菜修长碧绿,簇拥在一起的韭花,更加洁白如玉、清香四溢。

国人吃韭菜的历史,当开始于春秋时代。春四月之初,人们用小羊和韭菜祭司寒之神。可见韭菜在中国食用的悠久历史以及在当时的珍贵。在韭菜的家族里,最好吃的是春韭,“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是诗人的欣喜,为的就是一个“鲜”字,踩着时令节拍而来。韭黄是冬季培育的韭菜,颜色浅黄,嫩而味美。“韭黄犹短,玉指呵寒剪”,寒冷的冬日,洋溢在诗人心头的,是点点温暖。韭薹是韭菜的茎,长而粗,形似蒜薹,嫩时可以炒着吃,味道像蒜薹,但更清香适口。

“韭菜酷辣同葱薤,芥屑差辛类桂姜。”吃韭花,多在吃涮肥牛、涮羊肉时。一小碟或小碗,芝麻酱、蒜泥、豆腐乳酱,再加上韭花进行调制,方感觉味道恰如其分,食欲大增。吃在口中,刺激的咸辣味、清香的韭花味、微微的酱香味,交汇在一起,给人一种舒爽的感觉。我还喜欢用韭花酱拌新鲜的热豆腐,青白相间,热气袅袅,推杯换盏,与家朋好友叙谈,更能体味到生活的幸福。

古人称韭花为菁(韭之华),腌出来的韭花叫菁菹。做腌韭花,要在其欲开未开时采摘,洗净后控干水分,撒上细盐两三个小时后,抓起韭花,用两手掌相搓,搓过几遍之后,放置一段时间,放上生姜、花椒等,然后放入瓶罐中密封起来,一段时间后即可食用,打开瓶罐,一缕清香入鼻。用筷头夹一点点,轻轻放入口中,脆香微辣,一种惬意从舌根袭来。汪曾祺先生说云南曲靖的韭菜花是中国咸菜里的“神品”,用韭花和切得极细的、风干了的萝卜丝同腌,有一股说不出的淡淡的甜味。

也是这般的季节吧。人称“杨风子”的杨凝式一觉醒来,已是午后,这才想起中午没有吃饭。恰在此时,宫中给他送来一盘韭花。他吃后感觉味道鲜美,当即写了一封谢折派人送往宫中,其中有“当一叶报秋之初,乃韭花逞味之始”一句。本是一封不经意写就的手札,后来竟成为传世之宝——《韭花帖》。《韭花帖》字写得“章法独特,字句疏朗,笔致萧散,澄静精绝”。“韭花一帖重谬琳,千古华亭最赏音。想见昼眠人乍起,麦光铺案写秋阴。”这一盘宫赐的韭花,怎样“助其肥羜”,让他发出“实谓珍馐”的感慨,成就了一篇绝世之作。

韭花多做食用,罗马皇帝尼禄却把它当药使用,以使声音变好。韭花能否使声音变好是一回事,它的花语——奉献,倒是值得记住的。

假如有情致且特立独行的话,不妨携一束韭花献给心仪的人,看看她的反应。据说,凡是受到韭花祝福而生的人,长于社交活动,在爱情的王国里,位置也不会逊色。

入秋的文章10:初秋雨中行

文/abby的小杂院

入秋了,一层秋雨一层凉,喜秋雨和雨后的凉。那天下着小雨正好可以出去散步,却无奈感冒加重,错过了时机,心里遗憾又遗憾,好在想到这些文字,成文于去年,却一直躺在草稿箱里沉睡,这让我羞愧,现在发出来也可应景,也可为逝去的流光。

只是,逝去的不止流光,还有这让我流连的老地方……

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夜,半夜早已听到雨声,不大不小,正好伴着做梦,还想往着如果明天雨不停就可以出去散步了。这个季节雨是不少的,只是时机难凑巧,要么在工作日的早晨下起来,我只能坐在班车上欣赏雨中的景色,要么在夜里无声的下,风一吹第二天一点儿看不出雨来过的痕迹,还要么,雨下的太大,没法散步。总之,难得在雨中欣赏风景和散步的好时机。还好,这次天随人愿,第二天起床雨还在下,不大不小,赶上休息日又只我一人在家,于是毫不犹豫的就出了门,去独自享受这恰到好处的雨中散步。

想雨天出去散步的念头,有不止一天了,原因之一是我贪恋着雨中所有景物呈现的艳丽颜色,而这种贪恋来自于上班途中看到的窗外原生态的雨景,这景色我总也看不够。我曾经多次想过如何拍下我在班车上所见到的一切,让他们的影像永远直观的留下来,而不只是留存在我的记忆中和脑海里。可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想出拍的办法来,因为上班经过的是高速路。想来有些遗憾,天天见到的这些最熟悉的画面也许就只能这样擦肩而过了。也好,总有镜头达不到的地方,而我们的眼睛和文字可以记录。

出去散步,又是雨天,只能选择家门口的财经大学了,原因是近,而且这里有片比较原始的湿地和草地,是我一直深藏在心里的角落。湿地有个小池塘,是一个安静的不事张扬的角落,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而我从去年发现它起已经在这里流连忘返了很多次了。这里依然是保留着原始的植被,芦苇,狗尾巴草,野生的牵牛花等等,很杂乱的生长着,是无人打理的荒凉。雨后这里的颜色加深了一层,更显得幽暗,到处都是水灵灵湿漉漉的,湿漉漉的空气,湿漉漉的小路,湿漉漉的树叶,湿漉漉的芦苇和牵牛花,使人的心在瞬间柔软滋润了。雨下的恰到好处,不大不小,不疏不密,不长不短,如果不是听到落在树叶上的沙沙响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池塘边的芦苇已经被雨水打弯了,苇叶和苇花已经垂下来;一片紫色的小菊花杂在黄绿色的芦苇中,在雨中水灵灵的绽放,我低下身去看它,原来这就是娇艳欲滴了;狗尾巴草已经变黄,近乎透明的黄,雨珠挂在毛绒绒的尾巴尖上像是要低下来。行到深处,更让人惊艳的是槐树林下那一地落叶,雨水更加重了落叶的颜色,有些黄的发红,令人称奇的是树冠的槐叶还算茂盛,所以抬眼望去,这片槐树林明显的分界成三层颜色:金黄的落叶,深棕的树干,油绿的树冠,这颜色如此对比如此强烈,却又如此和谐。忍不住双脚移动到落叶上,走上去,软软的,发出窣窣声,这又让我想起了旧年在村外捡拾落叶的时光。我享受着这难得的艳丽,不期一只小猫的出现打破了这平静,它藏在狗尾巴草后喵喵的叫着,用很好奇的声调和眼神,好像很不满我扰了它的清休,我对准它想给它拍照,可是它很机灵的掉转身就跑掉了。

围着这片湿地转了半个上午半个下午,想动身前往下一个地点,还是不舍得离开,因为离开了便没有再见,这金灿灿的落叶下一次相遇时又是不同的,而此时此刻已成为绝版,他们也会舍不得我吗?我不知道,我知道我的记忆里又多了一种颜色,一处风景。

离这里不远处有一片草地,草会长的很高,且一年四季会展现不同的颜色,虽然我不止一次来过这里,但每次都能发现不同,每天,每个月,每个季节,它都在变幻。草已经半人高,正在变黄,这一片草大有气势,有绿有黄,有高有低,黄绿相间,雨落在上面沙沙响,这柔软的草甸,伴着沙沙的声响让我伫足许久,我甚至想躺倒在它的怀里睡去···不远处牵牛花沿着树枝攀援到树顶,小树的叶子已经枯黄,各色的牵牛花成了树干的点缀:紫的,粉的,白的,深蓝的,满树的藤蔓和与树纠缠在一起,分不清花是开在蔓上还是开在树上,只有在自然中生长的植物才会形成这样完美的结合吧,出人意料的让人惊叹却又无比完美;艳黄色的姜花被雨水打湿了,却仍招摇的像天伸展着脖颈,风吹过姜花摇曳,又将我的思绪带回二十年前,那个在门前的姜花地里捉蝴蝶的小姑娘哪去了?成群的喜鹊在这片草地上喳喳的叫着,还夺食吃,快乐又自在,我围着这片湿地转了好几个圈,不停的拍,每个角度都想要个完美的展现,唯恐错过一处风景,一株植物,但我知道,我不可能一下子看到所有他们的面容,下一个时间与它们相遇,它们的展现依然不同。我不舍它,离开的时候还不时的流连的转身。

向南走去,我惦记着那个有天鹅的小池塘,直接去找那对天鹅,却在离池塘还有十几米时听见野鸭的叫声了,我迫不及待从草丛里跑过去想寻找那对白天鹅的身影,却没有看到,我心里发慌的寻找着,正要放弃时忽然在池塘的角落转弯处看到一只,孤单的身影在雨中更显的落寞,另一只呢?它肯定知道答案,只是没有办法告诉我,和上次一样,它在同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只偶尔动动脖子,它迷离的眼神有些无助的慌张,天鹅都是成对存在的,没有了另一只,它还能存活多久?

转眼已经黄昏了,流连着转身回去,路上一团白色从我眼前晃过,却原来是一个人披着白色的尼龙麻袋作雨衣穿。想起旧年没有雨衣穿而披着尼龙麻袋避雨的时节。那时在农村雨衣是很少见的,而盛过化肥的尼龙袋却被当做避雨的工具,既然盛过化肥,必然带着化肥的味道,刺鼻的呛人。而我们却依然快乐的走在街上上学去,从未觉得物质的贫乏。雨后戏水也是我们必玩的游戏,看着有水洼的地方掀起一脚朝伙伴泼去又尖叫着赶紧抛开以躲避同伴的回击。赶上及膝的水淌水玩也是好的,看着身下如大河一般趟过的水我会眼晕。妈妈总告诫我们不要光着脚丫淌雨,怕被什么东西扎了脚,我们口头上答应着心里却不会听,因为就喜欢脚丫直接解除水土的真实感。赶上下冰雹,砸在地上啪啪响,下完了我们会捡来吃,正经的冰块子呢!晶莹剔透,没有丝毫的杂质,吃下去透心凉。我写到这里竟然胸口发凉,好像那个冰块又从喉咙穿过,带着凉气直窜到胃里,竟然冷的浑身发抖。

不知不觉一天已经过去了,再抬头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这巴掌大的地方,让我的心灵沉静下来,一天也还没看够。这片我的天堂,雨中的天堂,我拥抱过你,我来过,我走了,我还会再来。

你来过,你走了,却不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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