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惊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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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惊艳的文章1:俗世。片刻惊艳

文/步摇-Rita

大笨加班到现在未归。小笨一个整晚的闲暇,整晚属于自己的时间,大笨看到一定会伤心的,他不在我并不失落,反而有点享受这样的安静。

是因为结了婚了吗?现在只想安逸一点,身有余闲手有余钱。

远离打拼的日子,给我现世安稳吧。认真的煲一锅粥,做几个菜,认真的看几页闲散的小说,认真的画几张小画。只想认真的活着。才去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回来,一本婚姻保卫战(原谅我,实在找不到看得进去的书,跟图书馆书有关系),一本电子商务方面的书(工作需要),一本好孕一点通(备孕中),一本食谱。让我就这样消闲度日吧,管他什么深圳速度。

瓶中的绿萝都换了水,从冰箱上面往下垂着。前几天忙到一团乱,花花草草都渴死了,加上两周在外,家里乱七八糟加一堆未浣之衣。两周过去了,方才将里里外外打理清楚。

自从做了韩妆以来,洗脸护肤非常认真起来。每天卸妆,洗面奶洗脸,水,眼霜,精华,乳液,面霜,妆前乳,BB,眼线,睫毛膏,眉毛,润唇膏,唇膏,粉。随着镜子里面那张原本粗糙的脸越来越细腻精致,越发有动力去折腾。各种面膜轮番上阵,清洁面膜,清洁冻膜,排毒膏,补水面膜,保湿面膜,祛痘面膜等等等等,韩妆好用,也不负我这么用力,生意慢慢起来了,数月未见的朋友一见面就惊叫说我换脸了。曾经羡慕别人的皮肤,如今也真的长在了自己脸上。凡事尝试了才会有结果,不试永远不知道。

捧一杯绿茶,倚在阳台上,看万家灯火。突然很喜欢这样温暖的俗世生活,就这样静静的安然度日,这样的平凡竟然是我此刻的追求。再也不想要叱咤风云。虽然依然做着销售。但是心境,与以往千差万别。

时光慢一点,停下脚步。

关于惊艳的文章2:执一支笔,书一纸流年

文/0o一颗菠萝o0

一直认为,惊艳的一瞥惊鸿,会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一直认为,铭心的一诺相许,会是我素年锦时最美的烟火;一直认为,刻骨的不离不弃会是我无怨无悔的追逐。却不知,繁华有时,寂寞有时,冥冥中几许尘埃落定。一场盛世的烟花冷寂了谁的韶华,谁铭记了那一次深情的牵挂。倾城的寂寞,更与何人说,情深缘浅,来了又去,红尘三千,情归何处?我的柔情装饰了你的梦,你的眼眸又明媚了谁的天空。

山一程,水一程,竟是如此尘世美。弹指一挥间,流年不复返。风,在空中逗留。我,在回忆里止步。人永远看不破的镜花水月,不过是指间烟云世间千年,如一瞬。只有我依旧如此,欣赏着风景的凄美。相逢一醉是前缘,风雨散,轻烟浓雾,残花落败漫天舞。曲未残,笙歌宛转,何处是归宿?

人说花开美,谁见花落泪?心似芊芊结,尘缘谁同醉?有一种心情叫失落,有一种美丽叫放弃。有人说,如果不能忘记,就把它藏在心底最深的角落处。所有的往事都静静地流淌在记忆的长河里,犹如我生命中一道淡淡的彩虹绚丽而短暂。春来花会开,花落秋已过,年复经年花常开,年年花开不同开。或许,前世在花前凝眸,而伊不经意的一瞥,让我回眸,牵动香魂;走过红尘,历经三生,只为寻一个懂花、怜花、知花的知音人。朝起晨昏,把花儿所有的浅浅寂寞与淡淡忧伤换成宁静,在来世回转的路上,温柔缠绵,尘心绻绻,相携相伴,共守红尘陌路尘烟。用最动人的浅浅微笑,演绎成令人心颤的温柔与宁静。将一丝温情、一缕温馨、一些感怀。在心湖间,轻柔地吹起一圈潋滟的涟漪,漾成一曲美丽而动听的歌谣。

花开花飞花满天,两眉间凝落,弹破无关风月,瑟瑟的苍穹,绵绵的清愁,当年一笑惹痴情,注定红尘里,要与在你纠纠缠缠中走过千年,今宵的我,无由得却饮醉在了前世的那一场晓风残月里。醉今宵,流年偷换;忆往昔,浅墨素笺,蛹化的恋茧成蝶,蝶为花而碎,花却随风飞,浅唱低吟几阙语,醉问今夕是何年?

一座空城,锁住了谁的半壁江山?一声再见,敲碎了谁的梦幻心田?一句哀叹,尘封了谁的绝世容颜?一滴清泪,葬送了谁的如花笑魇?一句诀别,遗弃了谁的一世情缘?一曲悲歌,葬送了谁的今生痴恋?若我离去,后会无期。如遇轻风,化归云雾。如遇草木,化归尘土。如遇沧海,化归一粟。如遇苍穹,化归虚无。

是谁,坐落在菩提树下,细数着轮回了一季又一季的满帘落花,柔柔的呢喃,瑟瑟的叹息,潺潺的相思,妩媚了胭脂妖冶的芳华?是谁,沉醉在烟雨红尘中,墨香袅袅的书写人间的风花雪月,一首唐诗,一阙宋词,一曲箫音,涟漪了前世今生的眷恋?

是谁,将万千柔情绽放在春天的花朵上,那一瓣瓣花香晕染的心事氤氲了多少思念、多少深情?是谁,任婉转情思开遍长长的枝桠,却在绿肥红瘦的日子,凋零成一川哀怨的烟雨?此生,我愿如花,为你静绽一隅的美丽,如若,能以莲的娉婷快乐过,以菊的淡雅忧伤过,以梅的坚贞痴爱过,那么,任凭冬去春来,季节轮回,任凭雨打风吹,岁月侵袭,哪怕终将随风飘逝,即使最后零落成泥,也要让那一抹柔情,染尽红尘。

断肠曲,痴留百世,竟堪白头一场空。那一世绝恋,谱一曲韶音,冷了多少凄凉,漫了多少青丝,吹散多少云烟。夜半消逝的烛火苍白了谁人的等候?灯火阑珊处踱步而来的是谁?花开是诗,花落是枕,为谁痴情?风不失期,与你已陌路。一段情,一生忆,一壶酒,一衷肠,羡不了鸳鸯羡不了仙,徒增相思,冷了清,刹了忆,换得一生情苦。

四季轮回,时光承载着几多情怀,雕刻着沧桑的痕迹。那些有条不紊的笔迹,诉说光阴里那些凌乱不已的心情。时光如梦,看惯了秋月春风,红尘故事本相同,可我们终究无法割舍一些美丽的相逢。来来回回,觅觅寻寻,有错过,有伤痛,也有过相忘。走过多少聚散依依的旅程,有多少情是隔水观望的花,有多少人是到达不到的彼岸。山一程,水一程,时间如流沙在指间缝悄悄溜走,那些来不及言说的故事,散落成淡淡的墨迹,到最后,我还是我,你还是你。若有天你将我忘记,我也不会忘了你,我想一定是我不够好,所以你才想要逃,只是不再寻觅,把自己留在曾经的那段时光里,只希望你过得比我好。

关于惊艳的文章3:让初见的惊艳定格在——心灵深处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读着这几句诗词,心里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同时也惊叹纳兰性德的聪明才智,他能将尘世间的情看得如此透彻。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句话道出了人世间的沧桑与无奈,诉尽了恋人间的相思与悲凉,多少最美的风景往往定格在邂逅的瞬间,多少难忘的一幕往往发生在初见的时刻。初次相识,美尽眼底,彼此绽放着美好,捕捉着最靓丽的风采,只是记住了彼此的欢笑,这一幕像一幅色彩斑斓的经典画,永远留在了你心灵的深处,化作了永恒。

“人生若只如初见”,七个字,让人们从尽极绚丽看到悲戚的尾巴,宝玉初见黛玉时,喜不自禁,“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在他的生命里也只是昙花一现,忧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里。在现实生活里,相恋的两个人,起初两情相悦总是那么美好,举案齐眉,十指相扣,相敬如宾,时间长了,造就了纷争烦扰,有过误会,有过得失,此时此刻,你还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吗?也许当年转身而去,留下一个难忘的背影,时光会无声地诉说着昨天绵绵的眷恋,初见,是多么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情感啊!

岁月无情,世事难料,初次相遇,阳光是那么灿烂,天空是那么广袤,一片秋风中的落叶,都可以想象成翩翩的蝴蝶,没有烦恼,没有猜忌,两颗纯真的心,两个默契的灵魂,当爱情历经了风风雨雨后,才会发现,所有美丽的故事,都有一个绝美的引子,那些故事中的波澜只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涟漪,而惊涛骇浪也只是大海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令人敬佩!可惜这么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英年早逝,为之惋惜。初次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心甘情愿,期盼着着梦想,憧憬着未来,满世界都是你心中的他(她),连天上的星星在你的面前都会黯然无光,然而,随着时间的迁移,许多事情都不是随心所欲的,太大的落差只会给予你一种残缺的美。

深深的追忆,成为唯一的情感寄托,原来初见是那么美妙,时光如果能够倒流,繁花能够重新盛开,一切还是那么温柔与感动,还是那么渴盼与甜蜜,该有多好啊!原来美丽只是在初相见。千百次回眸,沧海变桑田,物是人非,这一切不是爱的本意,多么希望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多么希望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

相信每个人,都会有难忘的一幕,都会对你心爱的人永存记忆。

关于惊艳的文章4:粉葛也惊艳

文/陶琦

现在的城市小孩,要正确区分粉葛、木薯、山药几种形状相似的根茎植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然而在农耕时代,无法分辨之间不同的人,基本上就会被判定为娇生惯养、不辨菽麦了。粉葛就像一个划分村社生活的标尺,不仅象征着乡村经验的多寡,同时还能间接评估一个人在自然环境下的生活能力。

中国人对于深埋地下成长的薯类块茎,怀有一种莫名的崇敬之情,认为是自然精华的凝聚。粉葛就身兼了药、食的双重语义,其性寒凉,被认为有清火去湿的效果,除了市场上的新鲜块茎,干货行及中药店也可以买到晒干的制品。稗史载,清代广东罗定多山田,野生粉葛很常见,人们遇到粮食不足,便掘回用刀切成骰子大小的块丁,浸泡两昼夜,再以清水漂洗晒干,即可混合谷物一道炊煮,作为日常饭食。

暑热燠湿的苦夏,用粉葛佐以排骨煲汤,是很常见的饮食选择。巧手的主妇为了获得最佳的清润效果,粉葛并不去皮,只是用钢丝擦将表皮的泥垢洗净,斜切成薄片。骨头焯水撇去浮沫,武火滚沸后加入粉葛,然后再慢煲至出味。火候足时,汤呈浓浓的乳白色,一如牛奶,汤面上有星星点点的油花闪烁,其中大部分粉葛已经溶化,汤水中流质丰厚,喝到嘴里如丝般顺滑,清香而不油腻。乃以一种最为传统的方式,滋养着人们的生活信念。

用粉葛煮糖水也是夏日里许多人家的甜蜜记忆。搭配的材料五花八门,薏米、枸杞、黄芪、莲子、红枣、玉竹、桂圆肉……只要是在健脾去湿、清火滋补的大主题上,就可以自由发挥组合。讲究的人还必须用冰糖,因为白砂糖被认为是“热气”之物,冰糖清甜滋润,无上火之虞,加上粉葛色白,用冰糖炖煮,汤色显得特别清澈明亮,视觉上也会更为诱人。

乡村做酒席,扣肉是必不可少的一道大菜,粉葛亦为肥肉的最佳伴侣之一。切成厚片的粉葛,被夹在扣肉里一起蒸,借以消解扣肉的油腻。经过蒸汽热力的传递,饱吸了油脂的粉葛,口感绵密,滋润软糯,犹如粉香浓郁的花儿在舌尖尽情绽放。与香芋扣肉相比,两者各擅胜场。

粉葛还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异名——实心藕。我初看到这一名字,颇为不解,毕竟粉葛与莲藕,两者不论形态还是味道,都是风马牛不相及,却被比附到了一起,真是令人讶异。后来看香港老派作家叶灵凤的文章,才得知原委。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常有小贩沿街叫卖粉葛,而粤语的“卖葛”发音很像是英文的“MyGod”,不明就里的洋人听了往往会为之一愣,以为是有人在惊呼大叫,等到醒悟过来就会很不高兴,认为是对上帝不敬。久而久之,叫卖粉葛的小贩就改称为“卖实心藕”了。

这真是一个妙趣横生的生活幽默。

关于惊艳的文章5:滋味惊艳的秋天

文/积雪草

四季之中,唯秋天是一个最为丰腴肥美的季节,不仅诗意盎然,而且味蕾惊艳,各种瓜果菜蔬,各种谷物粮食,充满诱惑,各种滋味在舌尖上汇合旋转,跳出让人惊艳的鲜美舞姿,招引得人欲罢不能。

华服再美,美不过舌尖上的惊艳,秋天最早成熟的水果是葡萄,一串一串,紫宝石一般,莹润可爱。然后是大枣,红绿相间,精灵一般藏在枣叶底下,等着和你捉迷藏。然后是鸭梨,碧绿或金黄,丰饶且多汁。再然后是苹果,个大色鲜,咬一口,脆生生,爽歪歪。最后是柿子,柿子最晚,晚秋时节,树上的叶子都落光了,光秃秃的枝桠上唯有火红的柿子还挂在枝头,那姿势绝对傲骄。

除了水果还有各种果实,秋栗从壳中爆出,一般都两粒或三粒挨着挤着躺在壳中,像个童话故事。核桃和栗子有点像,也是一个硬壳包裹着,坚实而厚道。花生是长在地下,生活在土中,把花生从泥土里拔出来,几十粒的花生带着泥土,看上去有些惊心动魄。当然,还有地瓜也不甘寂寞,一窝一窝的,大大小小,挨挨挤挤,我最爱吃地瓜,无论是蒸、煮、烧、烤,怎么吃都爱,地瓜还有一个大号,叫红薯。除了地瓜,南瓜也是好东西,滚圆的南瓜憨厚可爱,吃法多样,可蒸可煮,亦可做南瓜饼,既养生又保健,是现代人追捧的美食。

秋天的螃蟹也是要吃上一回的,秋风凉,蟹脚痒,秋天的螃蟹最为肥美,可蒸,可炒,保管鲜得你找不到北。

除了瓜果海鲜,园子里的那些菜蔬也特别招人儿,脆生的萝卜碧绿的白菜,秋天的萝卜白菜最为鲜美当季,吃法多样,萝卜凉拌煮汤炸丸子做包子,都是相当不错的食材,当然白菜也好,心浮气躁的时候,吃点清水煮白菜,保管火气全消。除了萝卜白菜,园子里还有一些细菜,像碧绿的香葱,火红的朝天椒,香味十足的香菜,篱笆边弯弯的眉豆什么的,都可拿到餐桌上一饱口福。

秋天,最让人兴奋的还是大田里的粮食,籽粒饱满的大豆、时刻都有爆出来的危险。金黄色的玉米,把漫山遍野裹上了金色的衣裳。高粱像喝醉了酒,憋得满脸通红,却一句话说不出。谷子弯下了腰,低声和大地说着悄悄话儿。

新稻米是秋天的特别馈赠,新稻米采撷了天地精华之气,有一股天然的香气,用新稻米蒸一锅白花花的米饭,那是至高无上的享受。揭开锅,米粒晶莹雪白,香气扑鼻,吃一口,细嚼慢咽时有粮食的香味慢慢传递出来,那种粮食的味道温肠暖胃,给人踏实之感。煮饭时如果能滴几滴花生油进去那就更好了,米和油互相借力,互相渗透,烧出来的饭更加亮泽,更加香气浓郁。

米饭配汤最好,我喜欢萝卜牛腩汤、萝卜排骨汤、萝卜虾皮汤,秋天不喝点萝卜汤似乎少了点什么似的,萝卜做汤,不管配什么食材都别有洞天,一碗汤也会喝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

秋天是一个丰腴肥美的季节,各种瓜果菜蔬,谷物粮食,不仅能饱人肠胃,也给人味蕾上的惊艳,滋味上的满足。

关于惊艳的文章6:流年阑珊 疏离了湮逝的惊艳

文/独吟残伤

多年以后 那首曾经伴随着成长的童谣 已经不会吟唱

几本记载着时光却又没能坚持写完的日记 却拼凑不起回忆 ----题记

独吟残伤 文 /784407310

回首这段走了十八年的人生路

似乎一切都太过匆忙

昨天的记忆虽不堪回首却又显得十分珍贵

今夜的坚持是否会变成微笑的脸庞

泛黄的时光里 风斟满了一段芳华

辗转又是三月 荼靡将败

明媚斑驳的阳光 透过树枝摇曳着发出泛红的嫩叶

斜斜的照在一行高大的杨树上

在干净的马路上留下一排整齐的影子

像极了弹奏着曲子的黑白琴键

可看景的人早已没了当初的心

经历了太多的事

脑海中每一张面孔都随着时间的变迁不情愿的丢失了最初的真诚

残留我迷茫的目光

最后这些人 这些事 都一一在干涸的墨迹里隐去

渐行渐远 各不相见

人生不过恍惚一梦 生只不过百年 一弹指间

或许途中有盎然的风景 但是 却不能为之却步

因为 我需要去寻找更为广阔的天空

我知道 遥远的天空有我触及不到的月光

绚丽的花海有我嗅不到的芬芳

厚重的诗集有我看不懂的诗行

父母的额头有我读不懂的沧桑

朋友的眼眸有我找不到的过往

你在你们的天涯 我在我的海角

一切都在慢慢沉淀 最后成了一道淡到看不清的痕迹

咫尺春堂 几度忧伤

关于惊艳的文章7:初见惊艳,再见依然

文/张德华

那些碎碎念的絮语时光,被赋予的记忆温暖,总会在流年的波浪里荡漾起相思的涟漪。经年渐行渐远,那些关于记忆的花事,却长青的依然盛开,守望着那份心灵里的那份温馨与感动。初见惊艳,再见依然,感谢那些若如初见的相遇瞬间,也铭记那些曾丰富昔日记忆美好,某些人、某些事、某些情,一直记在心里,从未相忘。

有时候,觉得自己彷如放飞在空中的风筝,手中线时紧时松、风中影渐行渐远,却一直从未抛弃过那份思念的执着;有时候,觉得自己犹如静躺在山溪里的泉水,流水声潺潺而语、蜿蜒情绵绵不断,也一直坚守着心底的那份初心使然;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彷如婆娑世界里的尘埃,低下头谦卑如沙,抬起头自信满载,也一直不曾忘却那份信仰的安放。

那年、那月,时光在眼眸里飘过,那份的柔情,清澈了眉心,相融着光阴的素淡心境;

此时、此刻,文字在信笺上飞扬,那份的悠然,惊扰了清梦,盛放着絮语的诗意风华。

深信,在诗意国度里遨游的爱文字之人,可以从容地走过四季轮回,春风来时,铺一纸的素洁,在一叶柳眉里勾勒暖暖的春意;夏日来时,借一卷的凉席,在一轮月光下享受凉爽的炎夏;秋叶飘时,听一场的夜雨,在一窗灯光下静守微凉的深秋;冬季来时,捧一抹的白雪,在一份深情里欣赏诗意的暖冬。

于时光,从未奢望做归人,只是在来时的路上,梦见了缓缓驶来的乌篷船里,载满了白落梅的岁月静好、现实安稳;于文字,从未辜负相思意,只是在归去的途中,恰逢了优雅记忆的一席情怀,指染了纳兰容容的诗赋才情、若如初见;于人生,从未隐忍平常心,只是在如歌的流年里,相守了平淡安稳的一枚禅意,倾恋了仓央嘉措的诗情满行、禅意世界。

浅浅的手中之笔,却被时间赋予了精湛和柔情,可以写着春日桃花的浅喜、夏日荷风的清喜、秋日的一叶菩提、冬日的一剪寒梅。每一季的更换,都有着深情眼眸的主题,一纸的清欢执念,只是为了,让心可以在安静的角隅里呼吸、安暖!

此生,我不知道还有多少的心情,可以在一纸信笺上,被时光染了淡淡的风情,开满了诗意的青葱。也不知道还有多少的情怀,可以在一本朴素诗集里,被书签渲了幽幽的相思,蕴藏了华丽的扉页。拈花一笑、弹指之间、时光荏苒,容我转身,以一抹的优雅的坚强,撷取冬日午后的一缕暖阳,来释怀心中的凉意。

落笔、成诗,让我的心随暖暖的春意一起悠扬,在流年的扉页上写满:初见惊艳,再见依然……

关于惊艳的文章8:惊艳

文/空灵

当年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曹丕带人马闯入袁绍府邸,如牡丹初放,又犹如鲜艳明星一样的甄洛女士,让曹丕惊现出“当啷”一声将举起的利剑脱手坠地的狼狈相,不用说,甄洛是惊艳的!虽然曹丕没说,但是他的弟弟曹植说了,那篇《洛神赋》就是最好的佐证。要不是在不久前的一次朋友聚会上,我看到丽,那么关于惊艳,我会一直认为那是书里的记载,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般倾国倾城的尤物出现。可这尤物偏偏就出现了,她惊得圆桌周围的男男女女如沐春风,个个都有着欣赏花一样的愉悦心情。尤其是我,总是不经意间把羡慕的眼神投向她。

“你们不知道,我昨晚和朋友吃饭,见到一女人简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我对办公室里两个长得有模有样的小兄弟说,他们如我一样的惊喜,并下结论:但凡被女人夸奖为漂亮的女人,一定长得错不了,何况又是“惊艳”的女人。那个令我惊艳的女人有个如她人一样美丽的名

字,秀丽的丽。丽眉清目秀,鼻梁坚挺,唇红齿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女孩在古赵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可关键是她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漂亮,而是让人有眼前突然一亮的惊喜。一件极其普通款式的淡绿色的毛衫和一条看上去并不算精致的翠绿底色的大花图案围巾,把丽衬托的如凌波仙子下凡,又似芙蓉出水般脱俗。我一直观察着丽的举手投足,总想安慰自己这是个外表和内心不能统一的女人。最后我竟发现我错了。丽仪态端庄,态度不卑不亢,不像有的女孩那样,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凌驾于常人之上的清高和自命不凡,更不像那些粗脂烂粉举止轻佻,卖弄风情。这更令我对她刮目相看。

山水画大家C老师看到丽后,当场表态此后就改画仕女图了。倘若丽不惊艳,在书画界颇有名气的C大家会出此言?国家一级装裱大师X在丽举杯邀他有时间一起品茶时,竟不敢把目光投向她那双晶莹

剔透的大眼睛,我想即便大师习惯给名画锦上添花,但此时也是乱了分寸的,这就犹如一个人把一幅已经美到极致的画送到大师面前让他装裱,大师不得不拒绝,因为即使用黄灿灿的金箔装裱,都会使人感觉那是画蛇添足。

而看上去目无他人的我,此刻在心里也放低了自己。从小我被家人嘲笑为丑女孩,所以二十岁之前,一直做由丑小鸭蜕变为白天鹅的白日梦。梦醒时分,我学会了用知识填充自己的相貌平平。二十多年过去了,即使当年比我漂亮的同龄人,如今也被岁月刻上了沧桑,再看日日用文字浸染的我,反倒越发显得滋润。因此,我的傲慢之心随着那些花儿的凋零,渐渐疯长起来,直至遇到丽,她的清丽逼得我低下高傲的头。

关于什么是漂亮女人,我一直有自己的衡量标准,即外表美和心里美。如今站在街头可以说是美女如云,但有人的美经不起第二眼去看就露出了破绽。一次步行回家,

见一红色豪华跑车风驰电掣般由远而近,停在正要过斑马线的我跟前。我贪婪地把目光投向跑车,只见车窗徐徐落下,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探出头来,我看见阳光照射下她皮肤如镜子一般光亮洁净,眉眼也煞是好看,尤其是那头棕黄色披肩长发,让多年以短发为伍的我看直了眼。孰料,这个女人雪白的手麻利地抛出一团纸,缓缓地合上了玻璃窗。

一个女人的美,和她从事的岗位有什么直接关系呢?难道坐办公室的都是美女?而从事个体经营的就是丑女人吗?显然不是!丽是一家茶社的老板,不用说净给那些要么是附庸风雅的款爷、要么是有闲情雅致的文人墨客打交道,她应该浸染上一身的市侩或媚俗之气,相反,丽竟是人见人夸惊艳的靓丽女人。不用说丽把内功用在了自身修养上,否则,她和那些拥有美丽皮囊的庸俗女人没啥区别,就不值我赞美了。

关于惊艳的文章9:一场冬雪,惊艳了时光

文/蝶恋花.杏花雨

“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枯荒的冬日,期盼的眼里,一场雪倏然而至,悄无声息,带着千般妩媚,万种风情,唤醒了沉睡中的世界,惊艳了时光的美丽。

惊喜于第一场冬雪,于是陪家人去看雪。雪花飞舞着,分不清天和地。街道上没有了攒动的人头、嘈杂的声音,马路上没有了如梭的车流、吆喝的商贩。没有柴米油盐的琐屑庸常,没有生计奔波的繁忙无奈,没有纷争,没有烦恼,没有焦灼,只是白茫茫的一片,朦胧中已微醉。此刻,心与肉,与宇宙一同呼吸,起伏飘荡。灵与魂,同世界融为一体,窃窃私语。

爱上雪花的纤尘不染,她像美丽天使的翅膀,凌波轻舞;醉在素裹的银装世界,她紧贴着柔波的衣裳,惊艳目光。

雪掩藏了胭脂湖水,像银色的飘带,缠绕着旧城新区。雪妆扮了岸边树木,像银色的裙衣,飘逸在康乐大地。莲瓣桥上精灵欢舞,红旗缀点。梧桐树枝随风飘荡,歌唱嬉戏。县城新区的胭脂湖公园、体育公园、快乐公园,亭台楼阁,披雪戴银,人沸童趣,仿佛走进梦中素雅的江南,带着魂牵梦绕的情愫。

深深浅浅的脚印,来来往往的人影,赏雪,拍雪景,玩雪,堆雪人,构成了最靓丽的风景,绘就着最迷人的画卷。雪地盘坐,作诗吟唱,感受诗情画意,欣赏人文手笔。

胭脂湖,莲心桥,水车,亭阁,远山,园林,在白雪的掩映下,惊艳了时光,温暖了人心。大人开心得像个孩子,返璞归真,在雪地里跑来跑去,穿梭于小道亭子,洋溢着欢声笑语。

“一片二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千片万片无数片,飞入梅花总不见。” 郑板桥的咏雪诗句不仅把十个数字嵌入诗里,更把无限的情趣折进诗里。

沉醉在这静谧的世界,迷失在这素装的天地,雪落满了衣服,罩住了眼眉,自己也变成了雪人,与天地融为一体,洁白深情,飘逸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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