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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章1:图书馆
文/清河鱼
说到图书馆,想起三个人。
一个是我们村里的秀才。秀才年轻时刻苦好学,把书背得滚瓜烂熟,做梦都在演算数学题。高考毕,等来通知书,正要鲤鱼跃龙门,一展抱负,无奈一场文化大革命从天而降,他的人生理想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化灰了。他放不下书本,就在村小学做了代课老师,默默耕耘,几十年如一日。到我上大学时,他已经是个快六十岁的老头了。
放假归来,他看见我,老远的走来,第一句话就问道:大学里有图书馆吗?我说有的。他的眼里突然放出光,反复念叨着“图书馆、图书馆”,转身走了,再没说第二句话。
一个是中学同学吴天。吴天的老爹倒腾合金生意,一夜暴富,吴天在同学眼里是个纨绔子弟。但他迷书,是个书痴,看见谁写个诗啊、作篇文啊,崇拜得不得了。有一年他跟他哥到北京学习画画,刚一出车站,人就没影了。他哥也不急,在学校报了到,安排好住宿,到了北京图书馆,果然就见他在那里坐着看书呢,还办了借阅证,准备着以后来了再用。
一个也是中学同学,叫贾东升,是个武侠小说迷。每到晚上宿舍一闭灯,他就要高声朗诵一般说一遍他的“中国梦”——
“等我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在全清河县最好的地方盖一座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都来看书,不收钱。在图书馆里,我要特别做两个大书柜,专门放武侠小说,古龙的、梁羽生的、还珠楼主的……全了,想要看谁的,都有。”
那时我们在一个古镇的简陋的中学里读书求知,如饥似渴,谁不想拥有一座图书馆呢?就像《聊斋志异》里赶考的书生,于荒宅古寺中,悄悄秘密地梦想着有美人拥怀就寝。
蒲松龄说,美人赠我蒙汗药,我赠书生一狐仙。
蒲松龄没这么说,是我们实在无书可看,晚上讲鬼故事,随口瞎编的。
好在时光过得快。到大学里,终于看到了一座无论怎么废寝忘食熬灯点蜡悬梁刺股都看不完那满架藏书的图书馆。
蒲松龄一写到书生遇美人,无不欢愉快悦,欲死欲仙,嫌昼太长而夜太短。好书如美人。我在图书馆里销魂销骨,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在图书馆里,阅读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我的大脑是丰盈的,像谷穗晒了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的阳光,它的籽粒吸收精华,生长得愈加饱满充实。我的脑袋宛然谷穗,埋头阅读,抬起来的那一刻,沉甸甸的。
有时候,大大的二楼的阅览室就我一个人,窗外有操场里的哨声、有喇叭里的广播声,我却拥有一座楼的安静,静到如入幽林,宁谧而安详。后来怀念曾经的阅读时光,就是在怀念一种再也找不到的幽静吧?文字和心灵相契合的幽静。
因为啊,生活里各式各样的声音太多了。
居住香港的词作家林夕说,看金庸小说时,我经常有一个愿望,独占一整座山的灵气。
图书馆就是一座山,他所说的灵气,大概就是一种难以言传的幽静和宁谧。
图书馆文章2:换一种眼光
文/5167135520
那年,我在一家图书馆当管理员,可经常发生图书不翼而飞的事情。为防止这种偷书现象的继续发生,我在图书馆的墙上挂起了一块告示牌:凡偷窃书籍者,罚款200元。可偷书现象仍屡禁不止。
一次,朋友来看我,我向他诉苦。朋友看了一眼墙上的告示,笑着说:“凭你一双眼睛,怎么看守得过来呢?”
“但图书馆不可能再增加管理员。”我说。
“你可以借助读者啊,让读者帮助你参与管理。”
“读者?偷书的就是这些读者,让他们参与管理这怎么可能呢?”
“偷书的只是个别人,你不要把所有的人都放到你的对立面,而应该换一种眼光,把他们看成你的朋友,充分相信他们,让他们和你一起参与管理。”
“那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参与管理呢?”
朋友要我拿来纸和笔,写了一条新的告示:凡检举偷窃书籍者,奖励200元。
新告示贴出后,图书馆再也没有出现丢失书籍的现象。
图书馆文章3:图书馆的时光
文/李吴昊
在馆中轻嗅,满满都是书香。书中,有令人陶醉的墨味,也有令人悠然神往的文化。气球上度过的五星期,红军长征史,星际中的大战……信手捧一本好书,坐在和煦的阳光下,品着书香墨味,这就是我享受的幸福时光。
图书馆文章4:边镇图书馆
文/沉香
莽莽高黎贡山西麓,火山和温泉环绕着金色平畴。山影如黛,云雾迷蒙,给这片六百年前屯垦戍边者世代生息而成的古镇晕染了一抹水墨气。乡间的路是火山石铺的,既平整又干净。村前那有点遗世独立韵味的大石牌坊,是和顺的大门。荷叶蓬蓬的湖中,一座古雅小亭,是为纪念本乡的教育家寸树声先生而立。
上小石拱桥,桥下河水脉脉地流着,鸭鹅悠游,白鹭站在倒伏的树干上啄洗羽毛。穿过青瓦白墙的桥门洞,但见同样风格的民居依山迤逦,蔚为壮观。店铺里,翡翠、琥珀、黄龙玉闪闪发亮,让人陶醉。
腾冲是西南丝绸之路的边陲重镇,远道而来的商队从这里出境,经缅北密支那,到印度雷多,至伊朗、阿富汗,进而通向欧洲。“走夷方”的和顺人赶着马帮翻越栈道驮回缅甸的玉石,元明时期腾冲成为翡翠的集散地和加工厂。商路亦为文化的通道。1924年,和顺旅缅华侨中的进步青年,回乡开办了一个小小的“阅书报社”,四年后扩为图书馆,1938年新馆落成。建馆经费和馆藏图书全部来自本乡华侨、乡贤和村民捐赠。
七十多年过去,这座图书馆看起来依然巍峨挺拔,气宇不凡。它坐落在面向村口的坡上,门楼居高临下,上悬“和顺图书馆”匾额,笔力遒劲,由本乡举人张砺题写。中门仿原苏州东吴大学西式校门,由胡适题匾。院中花木扶疏,一幢半亭回廊式二层楼房,为阅览室。之后是藏书楼。现藏《杨升庵全集》《武英殿聚珍丛书》《九通全书》《四部丛刊》《云南通志》等古今图书七万余册,以科技和文艺读物为主,三分之一是古本木刻线装书及二十世纪初的出版物,并有地方史料、文人手稿及120多种报刊。
历任馆长都是本乡的学者、教育家。曾在西安临时大学、西北联大任教的留日学者寸树声,1940年回乡后致力于中小学教育,兼任图书馆第三任馆长。他在昆明招聘因抗战流亡的外省专业人才担任教师,赴缅甸在华侨中募集办学经费,从上海、昆明等地购置图书。他说:“乡村的学校应与社会打成一片,存在于社会内成为人民所爱护的指导中心,不应该使学校成为象牙之塔的特殊的存在、使学生成为高蹈的与社会及生产脱离的特殊人物。”“应该是养成在教室里在图书馆里是优秀的知识的学习者,出了教室图书馆又是优秀的生产者——一种新型的人才”。
阅览室中,一位老者正在看报。老人家说劳作之余他常来,把馆中的医药书几乎都看遍了。全村六千多人,有一半多持借书证。供读者伏案的桌椅和靠墙而立的图书索引卡片柜是1938年打造的。墙上有一副楹联,“书自云边通契阔,报来海外起群黎”,记录了图书馆初创时的艰辛。从上海订阅的报刊寄到时已成了旧闻,始创者们将运输路线改从水路运到缅甸,再由马帮沿丝绸古道驮来,到达乡人手上。
二楼更加宽敞明亮,透过窗子,看到院中的三角梅开得热烈,远处是青山白云黄色稻田,宁静中又有一丝悲壮的英雄之气萦绕。这里曾是二战滇缅抗战的战场,史迪威公路的必经之地。1942~1944年腾冲沦陷期间,图书馆及时疏散,没有受到大的影响。1944年7月,日军预谋烧掉和顺乡,获知情报的预二师骆鹏营长率兵驰救,击退敌人,小镇完好地保存下来。此后,远征军部队进驻和顺乡。20集团军总司令部驻图书馆,霍揆彰在此指挥腾冲攻城战斗。乡人回忆:“当时我们十多岁的娃娃,出入图书馆,虽有层层岗哨,也不大受阻止……有时一听见美国飞机来,就跟着美军顾问跑到后山,看他们用无线电与机上联系,轰炸来凤山和腾冲城墙……”
走出图书馆时,我想起博尔赫斯的一句话,“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岁月更迭,图书馆开放、平等、自由、秩序的精神永恒。图书馆是小镇人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它不仅启迪了乡人的思想,还凝聚着那种血脉相连的乡情。一代代和顺人遵循乡约和传统,汲取外界新知,创新自治,使得家乡“云涌吉祥,风吹和顺”,人才辈出,一些教育理念在今天看来仍有现实意义。现在海外的和顺人比在乡的还多。当年,“走夷方”的人们在河边建了多座洗衣亭,“梦魂五夜萦乡绪,风雨一亭动杵声”,那份游子之心与他们走向世界的背影,铸入了图书馆的传奇。
图书馆文章5:图书馆静坐
文/蔡格瑄VI
今天是雨天,让人懒得出门的天气。
暂住在我家的女性朋友带了她的发小过来玩耍,我则是独自一人来到图书馆看书。书是好东西,我心情烦闷它能解,心里悲痛它能缓,心中雀跃它能平。
最近我家甚是热闹,十几二十平方的小天地,挤下了九个年轻人。他们与我,是老同学,是新朋友,独有男女朋友这一关系是没有也不可能的。盲目追求我的人,我是越看越讨厌。然而在那些不懂事的人眼中,我才是最讨厌的,别人喜欢你你若敢不回报喜欢之情便是天大的罪过!
自小,我身边就没有爱我的人,玻璃心之人对此事是想不得的,一想到泪水便毫无预兆地滴了下来。在这种时候,为了把泪水堵回去,倒是宁愿自己从来都不懂事,对周遭之事半点察觉不到。
因渴望爱,而将自己的爱散发给了身边的人。却往往得不到回报来的爱,毕竟你是最好搞定的人,无需在你这里花费心思或付出心意。
所幸,做好自己,爱着自己,等待那个命定爱你之人,便是最为完美的做法,而我,悟到了。
爱我的人,我想到了我的手表,我最喜欢的手表。那是一个认识了十四年的男同学送的,唯一一个主动送我,有珍藏价值、有实用价值的东西的人,那是让我真心喜悦的。可我们共同的好友说,他曾对他的女神表白,这,是让我感到无奈的。
因被父母的爱情惊吓过,我对于爱情是宁缺毋滥的。可渴望爱情的我,又希望自己盲目一次。这矛盾怎揉合,大概只有我自己能意会了!
看书、写书,让我心静,让我为自己思考,让我爱护自己,最重要的是让我心安。人生若只能一个人来过,便让书来做伴吧!
图书馆文章6:图书馆,书香路上一路有你
文/钱志芳
“宁可居无竹,不可室无书。”读书于我,就如鱼得水,不可或缺。休息日和家人去市里玩,图书馆和新华书店是必到之地。买书、借书或者阅书是必做之事。
作为一个文人,阅读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更何况有了女儿,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我怎么能不起模范带头作用呢?
作为一个捉襟见肘的幼儿代课教师,常常流连忘返在新华书店,半天一天呆在书店里阅读着,感动着。在翻阅了许多书籍之后,最后翻翻后面的价格,贵啊,望而生畏,很多次,总在一步三回头中放下手中的书籍。
但是怎样才能满足读书的愿望呢?心里很是难过。
一日和市里的好友闲聊。好友也是读书狂热分子,她指点迷津:“市里有图书馆,花一百元押金就可以随便借阅,一次借两本,一个月之内还图书馆。”
得!有这等好事?我开始还不怎么相信。
她瞪大眼睛反问:“我什么时候骗你的?这种事我会骗你吗?我和女儿隔三差五都去借书的哦!要不,周日带你一起去!”
当然是求之不得。
那时,市里的图书馆还在老的长安路上。我拿出身份证和一百元押金办理了一张借书证。后来这张借书证还和银行卡绑定了,我至今还用着它呢。
后来,每次到市里去玩,总会选择图书馆,喜欢家教方面的书籍,中外古今的名人教子等等,还有励志故事也是我的嗜好,小说、故事也是超级喜欢的读物。知道自己看书会忘记时间吃饭,常常买点饼干,一瓶矿泉水在图书馆里将就一顿。
后来,看得多了,积累多了,也就有了写写的欲望,写了往哪里投稿呢?又是一件让我极其头疼的事情。
好友用食指点着我的脑门:“你呀,木头疙瘩不开窍!整天泡在图书馆,却不知道往哪投稿?到报刊杂志阅览室查找啊!”
“真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我狂拍脑袋。
于是赶紧到报刊杂志阅览室,全国各地着名的报刊杂志都在里面,编辑的地址、邮箱以及后来的QQ等详细资料,一应俱全。我站在书柜前,惊喜万分,搓着手,兴奋得好想狂奔不已。
凭借图书馆的资料,我得到了第一手投稿资料,为后来发表的几百篇文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后来,换了工作,没有了休息时间,听说图书馆重新换了地方,一直没有去过。
不过,阅读活动从来都没有终止。我选择了网上阅读,电子阅览、微博博客越来越便捷。图书馆也就渐渐淡出了我的视野。
去年,我荣幸成为市优秀阅读推广人,和三个闺蜜去图书馆领取奖品。
第一次走进高档大气又整洁干净的图书馆,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我们一一参观图书馆的展馆、自习室、地方文献室、藏书精品室、报刊杂志室、电子阅览室等等,真是应有尽有啊,每处都一尘不染,整齐有序,安静美好的读书氛围让我们驻足不前。我们在大厅里的电子屏幕上轻轻翻阅着各种报刊杂志,还得知现在办理借书卡分文不收,只要提供一张市民卡即可,而且在这里借书,可以在自己镇里、甚至村里还书,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
我们四个女人赶紧取出自己的市民卡,一一办理了手续,随后,四人高高兴兴抱了一大叠书回家了。
如今,我又重新成为图书馆的一名忠实书虫啦!各种各样的杂志让我目不暇接,成千上万的图书让我眼花缭乱。一有空就泡在其中,沉浸在浓浓的书香氛围中,我想,这一路走来,图书馆已经融入心中,成为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生导师!
图书馆文章7:爱情背心
文/张军霞
那天,他走出图书馆时,已是黄昏时分,抱着一堆书急匆匆赶路,迎面撞上一个女生,只听哎呀一声,他的书散落一地,而她手中的巧克力奶茶,也不偏不倚,全都洒在他的白衬衣上面。
对不起。他们不约而同地说,又忍不住一起笑了。所谓“不撞不相识”,从此,他们时常在校园里相遇,有时也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他依然总是穿着那件白衬衣,细心的她发现,那杯奶茶留在衬衣上面的污渍,依然若隐若现。
她感觉很抱歉,很想弥补一下他的损失。那天和室友逛街时,路过一家毛线专卖店,她心中一动,跑进去选了一斤棕色的毛线。室友问她:“这可是男生喜欢的颜色,莫非你遇到白马王子了?”她不答,脸上却飞起两朵红云。
入秋了,天气转凉,他穿着单薄的衬衣,感觉到阵阵凉意。那天,又是周末,他和她再次一起去图书馆,离开时,她递给他一个袋子,轻声说:“上次,我弄脏了你的白衬衣,一直感觉很抱歉。这件毛背心,你试试看……”
他当即打开袋子,将棕色的毛背心穿到身上,居然不大不小,完全合适!他歪着脑袋问:“怎么样,帅不帅?”她红着脸说:“嗯,你本来就很帅嘛!”那天,他们第一次牵着手,漫步在美丽的校园里,路边的桂花开得那么灿烂,一如他们彼时的心情。
不久,学校组织郊游,他们都去参加,回来整理照片,发现每个镜头里的他,都穿着白衬衣,毛背心,看起来那么帅气。她感叹说:“我本来不会织毛衣,临时跟室友学着织,足足缠了她半个多月才织完这件背心。好在,你穿着挺合身的……”他握住她的手说:“我会一直珍惜这件背心。”
时光匆匆,转眼就要毕业,他要到边远地区去支教,而父母早已为她在家乡的小城安排好了工作。不忍分别,不相信纯真美好的爱情,真的会被毕业的钟声粉碎,不知多少次,他们相拥而泣,却只能黯然相对。
最终,他们也只能背起行囊,各奔东西。他时常写信来,说那边的条件很艰苦,但孩子们非常淳朴。她也回信给他,述说机关生活中的种种快乐和失落。他们小心翼翼,不敢再提爱字。但每年的9月21日,他们第一次牵手的那个日子,他都会寄一张照片来,照片上的他,黑了,也瘦了,身上却总是穿着她亲手织的那件毛背心,她想起当年的种种,不免怅然若失。
当他第6次寄来同样的照片时,她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第二天,她辞去工作,千里迢迢去找他。不久,他们结婚了。在拍婚纱照时,他坚持要穿着毛背心,和她照一张合影。后来,女儿出生了,一家人去拍全家福,镜头里的他,依然是毛背心的打扮。
多年之后,已经大学毕业的女儿,带着男友回家,他们一起翻看家庭相册。男孩忽然惊讶地说:“真奇怪!这么多年,伯父总是穿着同一件毛背心拍照!”女儿感慨万千地说:“当然,尽管这件毛背心早已褪色了,却是我们家宝贵的文物,因为它是当年老妈送给老爸的定情物呢……”男孩俏皮地说:“那么,你也给我织一件毛背心吧……”
彼时,他和她在厨房里忙着做饭,择一把葱,烹一条鱼,日子里满满的,都是烟火的气息。
图书馆文章8:一个陌生男人在我耳边
文/魏子儿
又是一个在图书馆看书的美好日子,只可惜阳光太过明媚,外面是36℃的高温,人一走到太阳底下立马就会被烤成一颗蔫白菜。偌大的图书馆里没有开中央空调,我耷拉着眼睛盯着窗外望了好久,密切地关注着每一棵树的姿态,它们的叶子一动都不动,这也就残忍地预示着窗外没有吹进来一丝丝微风。
这个时节的图书馆没有多少人。哦,忘了告诉你们我这个适龄研一的社会工作者去的是某高校的图书馆,别问我怎么进去的,反正我才毕业一年,背着一个双肩包,谁都不知道我是小鲜肉的学姐的学姐的学姐……以前每一次去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清一色的女生,好不容易见到三五成群的男生简直就跟见了国宝一样,不过我现在去的可是理工科大学的图书馆,哇,除了极个别长得漂亮的妹子,偶尔见着的几个女生都会多看我两眼——就是这样子自信。
大多数的是清一色的理工男,高的矮的,瘦的胖的,秀气的粗犷的,总之各式各样的都有,我每一次都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事实也没多少人看我(囧)——其实心里为能够见到那么多异性心花怒放。而且很多时候当我拎着我的杯子去开水房打水时,总能碰到一两个假装绅士到一看到我就主动让我先打水的男生。哇塞,这可是我生活了四年的大学从未听说过(你没看错)的待遇——都是一大帮女的抢着打水。
坐在我对面的自然是一个男生,没办法,实在无处可避。像我这种几百年都见不到一个异性来说的女子,虽然不至于把对面的男生赤裸地打量一番,好歹我也目的明显地注意了一下——他桌上的书,微积分微积分……对我来说肯定是天书好吗,毕竟现在的我也已经不看什么先锋文学、文学批评美学之类的专业书籍,而是啃一些类如“看了那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你的生活”、“轻熟女xxx”的青春派文学集,别提了,有些书的名字我根本说不出口,纯属工作需要。
燥热的天气,安静的环境,密密麻麻的文字,正好集齐了让我昏昏欲睡的所有因素。我刚翻开书籍没看过几页,一只手臂就不知不觉地伸长摆放在了桌上,然后头不知不觉地摆上了手臂上,再把书放在桌上,尽管我心里一直在告诫自己“我一点也不困,我一点也不困”。没错,我那“坚定无比”的意志力就是这样一步步被打败的。
我应该也没有睡多久,你知道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困到极点的时间也就十几分钟,等我醒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湿了一大块。绝对不是我的口水,纯属汗水,我手臂上也是湿淋淋的——再也找不到更夸张的形容词。我摇了摇头,“不能再堕落下去了”,准备站起来到书架之间走走,以免又犯困。这时候我才发现坐我对面那个穿绿色领子衬衣的小学弟不见了,刚才他一直低头看书来着。算了,不管他,我提起书籍往旁边的书架走去。
刚走几步我就看到了那个学弟,他正坐在最靠进走廊的椅子上打电话,百无聊赖的我也走不出多远,就把书摆在附近的书架上看着,当然,我不至于特意招摇到走到一个让他看得见我的地方。
其实这篇文章之所以写学弟就是因为他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我正在看书的时候,他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你们知道的,绝大多数南方的女子对北方汉子的那浑厚有力,普通话方正的声音没有什么的抵抗力,我不知道学弟到底属于哪个省份,但他绝对是北方人,讲的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声音超级好听。我让自己瞬间安静下来,假装认真看书的样子,实在正集中注意力寻找那个迷人的声音。还好学弟话不少,我就这样陶醉在了那一个我DIY出来的梦乡。别人看着我盯着书在笑,高兴地不得了,实则我是听到因为学弟的声音而倍感温暖,美好地让我止不住傻笑。
请不要觉得我是在偷听啦,我真的已经完全忘记了听到的内容,也不关心他说了些什么。而且他的声音也不是特意压抑,方圆十米内的每个人都听得清楚,我只不过恰好让自己在这个范围之内。从另一方面来说,他是声音无意中受我赏识,并把我困在其中,岂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声音这种东西没法描述,我只能简单地说学弟的声音超有磁性,带点儿可爱的儿化音,声音温柔,显得他的性格温和又礼貌,而且普通话很标准,我还忍不住偷偷跟着他念了几句,一副很白痴的样子。想一想其实我身边也有很多好听的声音,我就是其中一个,哈哈,不过当听到陌生的声音像一阵清风渐渐徐来,我的世界又多了一种陌生却美好的感觉,这有点儿不可思议,你知道我就爱这样平淡之中的小惊喜。
后来啊,学弟回来了我对面,我也回去了,他也开始睡觉。虽然学弟长得是一点儿也不帅,而我还是那副不可一世的冰山脸,不过我觉得他就像是我弟弟,一个陌生的弟弟,还有一种同为人的欣喜。
这一次我没有深层次去想他什么的什么人呀之类的分支,就是静静地坐着,在这个炎热的午后,和一个陌生的、以后见面不相识的、普通话讲得很好听的学弟对坐着,悄悄地度过了一段静默的时光。
图书馆文章9:年轻的时候,我们不懂得爱
图书馆的机房里,前面有一对情侣,旁边有一对。看到他们像是真正地两口子似的,其实我对这种现象已经是很麻木了。我不鼓励没也不反对,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懂得,一时的快乐永远只是一时的快乐。就像我的新浪微博粉丝暴涨一样,时间久了,就什么感觉都没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名人谈爱情】
一,张震岳:初恋就只是初恋。不靠谱
张震岳是我喜欢的一位歌手,在一次访谈中,主持人问及他的爱情的时候,他毫无遮掩。他说,他十六岁就开始了自己的初恋。对方的家境很好,所以,家长对自己孩子的要求很高。大概谈了半年左右,女孩子去外国读书,这场恋爱就很平常的结束了。
没几年,当他们再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快要结婚了。当然在此期间,张震岳还谈了一段长达七年的恋爱,最终也是以分手结束。
我突然想说,阿岳的爱情之路真的很凄惨。但是当回忆后来的恋爱和初恋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初恋也许永远是初恋。
二,宋丹丹:没有一场婚姻是完整的
宋丹丹以笑星在世人的眼球底下,但她的婚姻是让人感觉很伤感的。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在此过程中,她经历了三次婚姻。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而且是公众人物,可以说打击是很大的。但是她从中悟出了很多关于爱情的东西。
宋丹丹学会了很多东西,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人生又是什么东西?
宋丹丹说,任何人的人生都应该自己走,自己去悟,每一个坑都不用绕,那是你必须要经历的。到了50岁,你就会发现,自己是无法躲避命运的———不管是幸福还是困难,你都必须迎接。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宋丹丹说,爱情是荷尔蒙,爱情其实是很短暂的。爱情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不是你想要就有的,很多人被人介绍对象,他成不了。
宋丹丹说,爱情最终会转化成亲情,有了婚姻之后,也不一定不来爱情。爱情不一定变为婚姻,婚姻需要坚持。
其实当我听到宋丹丹这样说时,我的内心是沉重的。因为宋丹丹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喜剧明星,但是,听了那段话之后,她一下子变为一个爱情专家。不得不让人叹为观止,原来人是会变的。
三,乐嘉:年轻时候,我们不懂的爱
喜欢乐嘉不是因为《非诚勿扰》,我是从来不看那个节目的,因为那个节目,本身就像《职来职往》一样,都是骗人的。反而是乐嘉的色彩性格学吸引了我,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其实,乐嘉是一个有点色的人。他写过一本书叫《人之初,性本色》的,虽然没有看过,我想只要看看书名就足够了。
乐嘉在他的新浪博客中说,自己第一次手淫,那是13岁,我在上海读初三时,暑假里在你莘庄的五舅家住了几天,某个中午在浴缸里泡澡,手捧一本武侠小说,估计小说很香艳,被某个情节刺到了,结果发现橹管(按照你们现在的说法)很让人舒服,一不小心,有精液从里面流出。那次把我彻底吓傻了,为什么尿会变成奶白色的,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认为自己必定要很快死了,沉浸在抑郁中不能自拔,更麻烦的是,这个事情没人可以说,也不知道和谁说。那时也没有网络,不像现在到处可以到贴吧上去匿名发帖征求答案,也没有什么百度来排忧解难。
面对爱情,乐嘉只说了一句话,年轻时候,我们不懂得爱。一句普通的话,其实,包含了很多东西。当你慢慢品味这句话时,你会发现很多东西。
【清说】
有人说,不以结婚为目的都是耍流氓。我觉得这句话其实是很有道理的,然而,许多年轻人都不信这个。为了潇洒,牺牲别人,成全自我。很不公平的东西,但这个社会不跟你说公平。我们无可奈何……
有人说,爱一个人,对方也爱你,甜的居多;爱一个人,对方不知道,酸的居多;爱一个人,对方不爱你,苦的居多。现实生湖中,有些人是单相思,但对方不知道,只好自己意淫,结果自己害自己,很痛苦。何必呢?爱情其实是两厢情愿的,不是以一方的意志为转移的。
有人说,世界上有很多的东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可以像梵蒂尼的早餐里的赫本,经历过那么多欺骗浮夸,回过头,依然有个爱她的人等她。所以说,我们许多年轻人应该把握每一次,因为有的时候有些东西只有那么一次,那些东西很宝贵,第一次没了,就彻底没了。
清说,别为不该为的人,伤了不该伤的心。一切随缘,船到桥头自然直。
清说,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不要等到受伤了,才懂得原谅;不要等到淋湿了,才懂得遮挡;不要等到病入膏肓,才懂得保养,因为人生有许多等待,不可以重来。许多东西都要未雨绸缪的。
清说,不要害怕贫穷,要做流浪的吉普赛人——即使一无所有也要永远歌唱。生活的每一个年轮,都交织着悲、愁、喜、乐,珍藏希望、热爱生活的人,将永远得到生活的青睐。我们谈恋爱的目的一定要明确,世界上没有那么多高帅富。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人静而后安,安而能后定,定而能后慧,慧而能后悟,悟而能后得。
图书馆文章10:图书馆
文/张瑞明
一生中,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随时光远去,比如青春,比如初恋。随着皱纹一条条出现,头发一根根变白,物质的山脊一天天增高,精神的水土却一天天流失。人到中年,口袋比以前臌胀了,内心却越来越空虚。幸好,有一样东西始终为伴,填补着我精神的空洞,让我的生命充实起来,始终未能坍陷。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这是我从小常念叨的话,几乎是座右铭。这句魔法般的话,最初是父亲教会我的。父亲当过几年乡村教师,肚子里颇有墨水。后来,两个姐姐也当了教师,在县城最高学府任教。全家六口人,有一半是啃书本的,我也受到熏陶,算是半个书香门第出身。更值得炫耀的是,去年老家一个亲戚写族谱,竟然发现,我爷爷的爷爷的哥哥,曾经是个进士。那年月,当个秀才就开始摇头晃脑,当进士,光鲜的程度可想而知。
大概是身体里的遗传基因作怪,我从小就嗜书如命。然而那时,正赶上文革,能找到的书就那么几种。在今天看来,那时的书,都是一个模子刻的,无非唱高调、喊口号的词语组合,根本谈不上趣味性。然而,我还是读得津津有味。那时,我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狗,四处寻找印着铅字的纸张,哪怕是垃圾堆上的几页残章,都会成为香喷喷的骨头。在精神食粮严重匮乏的情况下,我想出办法,自己画书。之所以是画不是写,是因为,我的杰作以插图为主,类似小人书。没想到,“四人帮”倒台后,我美术和文学都有了成就,绘画代表全校去参加县里的比赛,作文考了全班第一。其实,我明白,其中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看得书比别人多。
小时候,家乡是没有。白天看书,大都找个犄角旮旯,课外书一般不在学校看,太吵。夜晚,在家里看,一盘土炕烧得热热乎乎,点燃油灯,炕沿旁边坐下来,书本一摊,滋润。滋润也只不过一个时辰,煤油精贵,不能半夜五更地耗,书正看着来劲,母亲一口气过来,灯灭了。月圆之夜好一点,我会揣着书,偷偷溜出去,夏天坐院子里,冬天钻进背风的羊圈。有一年冬天,我借到了《红岩》,未到天亮就在羊圈里读到结尾。那些羊,在冷风里打着哆嗦,嘴角的口水结成冰,巴不得多个伙伴儿,大家挤在一起,相互取暖。羊圈,是这辈子印象最深的图书馆。母亲一觉醒来,发现炕上少了人,穿鞋下地,把我从羊圈提进家,一边摘我身上的羊粪,一边打我的屁股。从那以后,母亲心一软,家里油灯的光亮就延长到后半夜。
如今,琳琅满目的图书摆放在图书馆的架子上,像一堆永远吃不光的桑叶,而我却不像从前那样如饥似渴了。不过,我依然保持着阅读的惯性,每到一座城市,图书馆是必去的地方,唯有在那样的环境,才能获得精神的最好安宁。我看着堆积如山的图书,看着稀稀拉拉的读者,回想起当年,心中五味杂陈。
2003年,我离开家乡到石家庄市工作。上班不久,赶上非典肆虐,单位放了长假,也就有充足时间泡图书馆。虽然每天进出图书馆,都必须接受体温测试,但每日必去。时间一长,把门的两个戴口罩的大妈与我混熟了,只要我一来,她们就开玩笑说,二书虫又来了。她们说我二,并不是说我傻,是因为,这家图书馆,还有个更大的书虫。
大书虫年纪比我大,一头灰发,胡子拉碴,上身穿已经变成褐色的白半袖,下身是褪了色的米黄短裤,脚上耷拉着塑料拖鞋,没穿袜子,脚指甲很长,里面有泥。我第一次走进图书馆时,就看到他。非典期间,挺大的屋子只有他自己,格外显眼。起初,我以为他是流浪汉,进来吹空调避暑的,后来发现,他每天都在,且从未离开。我来时,他已来了;我走时,他还未走。他看书时聚精会神,旁若无人,我与他,没有交谈的机会。后来,门口大妈告诉我,他叫书虫,三个月前就造访这里,渐渐和馆长混熟,吃住都在图书馆,夜晚就帮助值班,不要工钱,只求读书。
我从未听到大书虫说过话,偶尔见他吃东西和上厕所。他一边看书一边啃面包,出恭也很速度,一般不足三分钟。非典警报结束时,我要正式上班,就抓紧最后一天来读完一本书。这一天,奇迹发生了。大书虫突然走近我,紧紧拥抱我一下,大声叫着,说他成功了。我问他什么成功了,他回答,一次风速下降,燃气浓度增加,可以改为手动控制!接着,他又机关枪般说了一大堆名词和公式,我根本听不懂。我只能问他关键性问题,他的职业。他回答,锅炉设计师。他回答了问题,就夹着一大堆手写的资料冲出图书馆。从此,大书虫在我的世界消失了。我能想到,他的世界依然在这个多重宇宙中洒满阳光,阳光下,他身穿崭新的衣服,光洁的下巴拖着微笑,站在领奖台上,他因给这个世界创造了新的财富而荣耀一生。
离开这家图书馆时,我站在出口,回眸整个大厅。洁净的地面、明亮的窗户、雅致的书架、舒适的座位,一切都永恒地定格进脑海。不知有多少人怀揣梦想走进这里,又有多少人,带着成功的喜悦走出去。
我回眸时,看到大厅里坐满人,唯一空着的那把椅子,残留着我身体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