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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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出现留守儿童现象,这些孩子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简称学校,下同)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未来、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二、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继续实施“全面改薄”,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布局,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积极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确保每一位寄宿生都有一个标准床位,确保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满足需要。各校要足额配备寄宿制学校生管人员,通过配备校医或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理安排膳食结构,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寄宿制学校要逐步尽力改善学校的寄宿条件,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亲情关爱等具体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1.完善留守儿童档案与学籍管理。各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为每位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全面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并做到“三个清楚”:即清楚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家长返乡的高峰期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变更、补充档案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动态监测留守儿童成长情况,为及时跟进教育关爱工作提供基础。

2.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各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报告。

3.完善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各校要发动学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组成爱心团队,多形式开展“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顾、思想交流和学习辅导,构建全社会关心爱护留守儿童的氛围。

4.完善家校沟通交流制度。各校要建立完善班主任、结对人员定期联系留守儿童父母制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提高教育与帮扶工作的实效性;要加强家长学校建设,通过建立“家教讲师团”,编印家教资料,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和结对帮扶人员的教育能力。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道德法制和公共安全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1.各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建设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和情感表现,主动回应其心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融入学校生活,缓解其孤独情绪,并加强对学习困难留守儿童的教学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业水平。

2.加强留守儿童道德法制和公共安全教育。各校要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校要聘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加强法制、安全教育,预防违法犯罪现象和侵害现象发生;学校要实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组织安全演练,重点提高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

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

1.各校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的保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教育体育局将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列入“两项督导”“教育强旗”评估办法标准,列入督学责任区督导范围,进行督导落实。

2.各校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做实做小做细,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开展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推动当地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更上新台阶。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篇2

一、主要目标

通过对留守孩子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因,依据学校留守儿童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之有效活动,为留守孩子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主要工作:

1、开学初,各班收集“留守儿童”名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掌握“留守儿童”的相关情况。

2、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落实“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责任。

3、学校通过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等互助活动,增进同龄人的了解,弥补亲情和关爱的不足,让留守儿童对生活充满信心。

4、设置“亲情电话”,利用学校设置的“亲情电话”,安排孩子和家长定期交流、沟通,让孩子了解父母工作的辛苦,理解父母,刻苦学习。

5、强化规范教育,开展“五个一”活动:改正一个缺点、做一件好事、交一份好答卷,为学校添一份光彩,做一个好学生。

6、班级每月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会,关心他们的学习,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7、建立关爱帮扶制度。在留守儿童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开展献爱心和为留守儿童联系爱心协会等活动,为贫困的留守儿童解决生活费。

8、加强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经常了解“留守儿童”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对待“留守儿童”要有爱心。不能讽刺、挖苦和歧视表现不好、学习成绩欠佳的“留守儿童”。建立谈心制,做好谈心记录。

9、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学校本着“关爱班级留守儿童”原则,将留守儿童分解给相应任课教师,要求各任课教师每月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并做好记录,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着重进行矫正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10、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各班主任要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进行心理疏导,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尊重,感受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法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战略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人群,聚焦群众关切,大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环境、成长环境、关爱环境持续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提高执行力,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何燚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和司法所所长为副主任, 开展日常工作。每个村(居)配备一名留守儿童主任,由村(居)负责民政业务人员担任,负责留守儿童动态排查上报、法治宣传和困难帮扶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责令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监护、教育职责不到位,造成重大伤害的,要依法追究监护主体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落实监护人并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

2.落实村(居)委员会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的原则,按季度上报本辖区内留守儿童的动态变化。村(居)每个社区配备一名留守儿童报告员,做好本村(居)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信息排查和报送、问题咨询、困难帮扶等关爱服务工作。

3.明确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社会事务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独特作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联系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建立教育关爱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团队,在寒暑假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服务,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派出所要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其深入村(居)、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基层党组织要动员和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者工作,实现社会关爱帮扶。动员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营造关爱保护氛围。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采取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客观审慎报道农村留守儿童事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四、完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1.建立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学校、村(居)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其他公民、社会组织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

2.健全救助保护评估帮扶机制。街道办事处要召集社会事务办、公安派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司法所和妇联等,在村(居)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

3.强化救助保护干预机制。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4.实行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各村(居)要加大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强沟通联系,督促监护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切实担负起假期安全责任。派出所、学校、社会事务办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特别要全面加强对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事故点和重点对象的排查,成立排查服务队,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烫伤、坠落、中毒等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5.做好农村留守儿童隐私权保护工作。各村(居)、部门在参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要切实做好留守儿童隐私权的保护工作,未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将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联络方式等隐私外泄,同时注意保护好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隐私、私人空间和情感隐私。

五、保障措施

1、各村(居)、各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统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切实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建设。社会事务办要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社会福利等职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纳入保障体系。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境。我园结合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对留守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思想教育、生活服务,让他们在充满着爱的环境中成长,父母在外能安心务工,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搭建一个与家长、监护人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各项制度。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留守儿童花名册的更新及档案的建立。

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进一步完善每个留守儿童的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幼儿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长务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幼儿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留守儿童花名册的有关内容。

3、加强对代管人和监管人的培训和指导。

一是运用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祖父母等代监护人开展广泛而细致的`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增强科学教育孩子的能力。

二是对“留守儿童”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主要是充分利用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留守儿童”父母返乡等时间,幼儿园举办相关的培训。

4、排除心理障碍,倾注人文关怀。

倡导“温馨”教育、“赏识”教育,让“留守儿童”感受“家”一般温馨的氛围。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开通心理热线电话。教师妈妈每两周不少于一次与“留守幼儿”或家长谈心、交心,并记好交流记录。充分利用好已开通的亲情电话、QQ视频室,教师妈妈每月至少电话等方式与家长或托管人联系。举办一次留守儿童生日聚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幼儿园这个大集体的温暖。

关爱留守儿童,我们一直在努力。本学期,力争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借鉴别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全面实施以“关爱留守儿童,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扎实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网络,使我园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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