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书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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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作文 篇1

王伦何许人也?原来水泊梁山中的领头,一个不及第的秀才罢了。书中笔墨不多,不过两三回,连外貌和历来的附诗也没有,可他却是让我最有感触的人物。

王伦是个庸才,人送外号白衣秀士,一听就是花拳绣腿,文不如人武不精。王伦还十分小心眼,妒才、自私,见有人来,只会说山寨太小,房舍不够啦,小地方容不下你这尊大佛啦……说来说去就是要你走。记得林冲进寨时,他就万般阻挡,万般暗示,最后还要林冲讨个投名状,实在是小心眼,没有绿林好汉的豪爽。当日林冲杀了他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不容人,这让我不胜感慨:有容人之量的人,方可成就大事。

在这点上,我觉得汉代刘邦最为出色。老刘自个儿啥都不行,碰上事只会说:“这怎么办啊?”但人家有优点,不耻下问。他没办法时,他旁边就会有一大群谋士上来说这说那,给他出上来一大堆主意,而他也能择其善者,从善如流,不会因为自己不行就妒忌别人,所以张良啊,陈平啊,萧何啊,韩信啊……那一时期最优秀的人才都乐意聚集在他身边,为他所用。可项羽就不同了,14岁就可举起一口大鼎,“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武艺超群,够厉害的吧?但到了最后怎么样,还是兵败爱夏,自刎乌江,被“无才”的刘邦夺取了霸业。这其中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刘邦有识人之明,容人之量;项羽却刚愎自用,不能识人容人,最后连唯一的谋士范增也被赶跑了。

再看看王伦。这王伦的身上可就连“刚愎自用”都用不上了,文才武略样样疏,你说你没本事吧其实不要紧,刘邦不也啥都不会吗,宋江不也文不如人武不精吗,得会容人啊!守着诺大的山寨这块肥肉,自己无能还容不下人,这不输定了吗?最后被杀,真是咎由自取呀。

所以任何时代想要有所成就,不仅要自己有才,更是要能容别人的才,会用别人的才。因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品味书香作文 篇2

我喜欢看书,不是因为书中的情节有多吸引人,不是因为书的包装有多精美。而是它们引领我成长,像三月清晨的鸟鸣伴随着暖阳,带给我一天的好心情。

我佷喜欢林良爷爷的那本《会走路的人》,原因是它教会了我许多,像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与怎样为人处世。

曾有一篇文章结尾这样说“人生没有捷,希望你你不用经历过失败与痛就能知道。”与其说是一本书,倒不如说是一位温柔的前辈一句温暖发祝愿。

看过几本书,像是体验几种不同的人生。有对读者的祝愿,教训,亦若是人生经验。都那么有人情味儿,让人感动,就像奶奶给你泡的姜茶,一样温暖。这就是书香,书的魅力。

看书,不是为了提高写作技巧。是去体验主人公的经历和心情。

之前看到一篇文章,题目为洋葱,作者父亲早逝,她很奇怪母亲在父亲死后为何不哭。其实母亲哪能不伤心,只是他要承担这个家。结尾她写到母亲实在想父亲了,就买几个洋葱,借着切洋葱的时候,哭上一会儿。

看完这个,眼泪在打转儿,也不是泪点低,只是感动。书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书香。

我的人生路还很长很长,路上有书籍相伴。我以书籍做舟,跨过人生苦海。我相信,书籍能教会我成长,成为我成长的阶梯,成为我的助力。

那么面前的读者,我愿书香也会芬芳你,充实你的人生,让你的人生路上,充满书香。

无聊的时候,看本好书,何尝不是一种品味人生的方式呢。我们大多数人都很平凡,愿书籍能成为一束亮光,丰富的生活,绽放平凡中的精彩与光芒!

猜你喜欢1:二年级书香伴我成长演讲稿

我读了《一只丑小鸭的悲剧》,懂得了做事情要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根据自身的情况想事情,不要远离现实想问题,小朋友应该认真地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不要骄傲自大。不听父母的教导,甚至离开父母,结果可能很容易被坏人利用。

故事中的丑小鸭从博士口中知道了丑小鸭这个故事,心里想:我不是蠢笨的鸭子,我是美丽的天鹅!不用跟其他的`鸭子一起生活和学习。

其实丑小鸭并不是天鹅,只是听了博士的故事后觉得自己就是天鹅。它长得很丑,是因为它的毛色跟爸爸一样发灰,身子也很大,跟别的鸭子不一样,结果丑小鸭就离开了家,鸭妈妈很难过。丑小鸭在外面吃饱了就睡,身边么都不学,丑小鸭并且做了一个好梦,梦见了有一块云朵,怎么看都像一只展翅的天鹅,后来它觉得自己也变成了白天鹅,飞上天去,与那玫瑰色的云彩天鹅在一起。结果等待它的又是一个悲惨噩梦,丑小鸭睡着了的时候,一个胖子走过河时,突然发现了它,把它捉了起来,带回家,煮熟它,把它给吃了。从丑小鸭身上,我知道了不能离开父母,要听从父母的教导,认真学习。

生活中,有一些学生上课不听讲,以为自己会了,又不复习,就玩。我的看法是做学生,一定要虚心向学,不能自以为是。

猜你喜欢2:书香润泽芳华作文

我总喜欢背靠窗台,读着喜欢的书,不经意地抬头望望天空,金丝般的阳光,透过光滑的玻璃,印在书上,照在心中。嗅着淡淡的书香,乐在脸上,甜在心中。刹那间,那若有若无的清香润泽芳华。

小时候,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也爱童话。追随着丑小鸭,经过重重磨难,在那洁白的小湖中,展开亮丽的翅膀,一飞冲天,真心为他祝福。追随着灰姑娘,走进金碧辉煌的大殿,看她与王子共舞,在王子晶莹的目光中,她穿着闪亮的水晶鞋,与王子步入婚姻的殿堂。追随睡美人,看她出生,长大,陪她一同沉睡,等待王子深情的一吻。于是在午夜,我独自走上大街,看见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多想让那火柴再停留一刻,多想为她裹上厚厚的棉被。读在眼里,泪在心中,润泽芳华。

长大了些,喜欢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翻着书,看着时间如马蹄般踏花而过,看着未读的书页由厚变薄再变无,眨了眨酸痛的眼睛,不由落泪,与那淡淡的书香一起润泽芳华。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我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了鲁迅。无论侵略者的刺刀是否刺破了他的衣衫,无论国人的鲜血是否染红了他的白袍,无论反动派的大炮是否直指家门,他都毫不犹豫地迈步向前,似有一股力量吸引他走近胜利的彼岸。他用犀利的文字,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民族英雄气概。反映了国情,民情,让侵略者,反动派都瑟瑟发抖,他们在怕,在怕啊!鲁迅那一本本书,一股股书香,润泽了芳华。

古人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泰戈尔的天空中没有鸟儿飞过却有鸟的痕迹哲理中静默。在蒋婕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中的清愁中惆怅,伴随书香,润泽芳华。

洗去一身铅尘,用一生与书为伴,用书香润泽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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