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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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文章1:最初的爱,沉醉在性的边缘

是否记得?床头藏着一首情诗。是否记得,最初的爱?那种隐隐骚动的感觉,想要给一个拥抱,给一个深情的吻。是否怀想,最初的爱?在那种幻想,性的边缘,她已沉沉睡去……

——题记

记忆犹深的,总是最初的感觉。爱过的人,当你怀想,最初的爱,是否还在?

错过了很多,以我喜欢的方式流浪。最初的情感,却不曾忘记。故事简单,情节简单,只是那个懵懂,初次的邂逅,在岁月的沉淀里,愈加的深刻。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纪,少男的情节很重。我们有一点堕落,有一点痞子形象。不记得感情是在怎样的日子里慢慢住进了心里,不记得爱情是怎样的一种形式,故事却在不懂却又期盼的心理下开始了。中学时代的我,是那种老师喜欢却有时刻担心的孩子。打架,抽烟,整天陶醉在小自我的世界里。有些叛逆,第一次,就那么糊里糊涂的爱了。莫名其妙的牵手,莫名其妙的拥抱。骑着单车,载着自己的女友,整天就那么瞎溜达,在没人知道的角落,偷偷的拥抱总能让自己兴奋好久。

如果说当时不懂什么是爱情,可分明为喜欢的人心动,为她担心。懵懂的爱,也给我们带来的前所未有的甜美跟兴奋。我会在女孩不在的日子里,怀想她美丽的样子;我会在一个人的夜里,怀想那种拥抱的滋味。轰轰烈烈,仿佛两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年少的人,总对性抱有一种怀想。我也一样,曾幻想过女孩赤裸裸的样子。不知道这是一种淫秽思想,还是一个荒唐的念头,可不得不承认,我有过这样的幻想。但那只是处于喜欢,绝对与下流毫无关系。不止一次,幻想与女孩亲吻的激热,幻想女孩可爱的样子。那终究是一种幻想,初恋的人绝对是胆怯的,亲热的行为,总终止于牵手拥抱,或是一个小小的吻,在大胆一点就是躺在一个被窝,依偎着却没有任何动作。徘徊在性的边缘,彼此喜欢着,享受着,也满足着。

可是那种爱,总会在时光的河流里慢慢沉淀,等到莫秒奇妙的分手,我们再也找不到相爱的理由。仿佛一夜间彼此都变得陌生,等到女孩牵着别人的手,相遇的时候,只有微笑,却不曾仇恨。

时间是一个封藏故事的最好坟墓,岁月总那么淡然的流逝。最初的爱,总被我们遮遮掩掩的藏在心底,却不曾真正忘记。最初爱过的人,可能我已渐渐模糊了她的样子,可最初的感觉,却从来不曾遗忘。那种年纪特有的兴奋,在我们渐大的心里,显得那么珍贵。

我们不会堕落,因为我们曾经堕落;我们不会再荒唐,因为我们曾经荒唐过。

风,依然如往昔,悄悄的载着时光。当那些故事,那些感觉,在世间的河流里,已不在时常的涌起,我们渐渐变得成熟。沉淀过往,最初的爱,沉醉在性的边缘;最初爱过的人,留下的只有福……

最初的文章2:说风雅

文/赵丽宏

风雅这个词最初的源头,大概起于《诗经》吧。风、雅、颂,是诗经三部分的名字,风是民歌田歌,雅是典雅之乐,颂就是颂歌,后人取前两个字,风和雅,组成风雅这样一个词,这是汉字的奇妙。颂歌并不是人人爱唱,更不是人人爱听的,千百年来,一直如此。所以,风雅这个词,决不会被“风颂”或者“雅颂”替代,这也是人心所向,约定俗成的事情。

何为风雅?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在丰富着这个词的内涵。俞伯牙和钟子期高山流水识知音,那是一种风雅;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是一种风雅;王羲之聚友兰亭,曲水流觞,斗酒吟诗,又是一种风雅;李太白“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一种风雅;苏东坡“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也是一种风雅;古人读书吟诗、下棋抚琴、玩水赏月,都是风雅的举动。

以前有人这样说:“雅士琴棋书画,俗人柴米油盐”。把柴米油盐和风雅对立,其实很没有道理。会琴棋书画的人,怎么离得开柴米油盐呢?没有柴米油盐,连果腹都成问题,哪里有力气去摆弄琴棋书画。是人,都难免世俗,要挡风遮雨住房子,要御寒保暖穿衣服,要吃饭,要喝水,这是做人的基本需要,无法避免的。风雅,似乎是衣食无忧之后的闲情逸致,是一种精神的追求,是一种做人的情调。现代人所说的风雅,和古人的风雅,在本质上仍然是一脉相承的。

风雅的反义词和对立面,应该是粗俗和庸俗。何为粗俗?何为庸俗?这是无须多解释的,一切没有修养,没有文化的行为,一切虚伪和夸张,一切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都是粗俗和庸俗。知道粗俗和庸俗是什么,反过来也会对风雅认识得更明晰更深刻。

风雅,和钱财的贫富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清贫者,可能以他独特的方式显示出风雅来。烛火下读一卷旧书,陋室里养一盆幽兰,喧嚣中听一首名曲,只要会心用情,都不失为风雅之士。而有些腰缠万贯的富豪,尽管衣冠楚楚,名车代步,挥手间黄金钻石光芒夺目,然而他们的眉飞色舞和颐指气使,却和风雅沾不上一点边。

风雅是心灵的需要,是精神的寄托,是情感的交流,是发自内心的真实寻求。有一个和风雅相关却与风雅相悖的成语——附庸风雅,这个成语在生活中使用的频率也许超过风雅这两个字。附庸风雅,其实也是庸俗。附庸风雅的风雅,是装出来的,是把风雅像标贴一样贴在庸俗上的东西。譬如明明胸无点墨,平时也根本没有读书的兴致,却偏要在新装修的房子里辟出豪华的书房,高大书架上,摆满了精装的书籍——它们的功能,仅仅是用来装饰。再譬如,明明对艺术一窍不通,也并不喜欢,却常常故作优雅出入于和艺术有关的场所……

不过,我还是要为“附庸风雅”说几句好话。附庸风雅,是因为知道风雅是好东西,知道和风雅沾边能提高做人的层次,也可能赢得别人尊重,所以愿意花力气去追求风雅。这总比沉迷于粗俗和庸俗好,比拒绝排斥风雅好,“附庸”的时间长了,也许会真的风雅起来。

风雅与否,对于一个人,对于一个城市,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城市建设发展了,如果不考虑文化建设,不考虑提高人的精神文明水平,那么,这个城市再繁华,再热闹,再高楼林立,再科技发达,它也可能是贫瘠的、荒蛮的、落后的。一个从德国来的朋友告诉我,德国战败后,德国的城市大多都被愤怒的苏联红军和盟军的炮火炸为一片废墟。战后的重建,对德国人来说是一件既艰难又痛苦的事情。战争狂人希特勒几乎毁灭了德国,但德国人民的生活必须重新开始。有一个细节,可以载入历史:饥寒交迫的德国人在重建他们的城市时,最先考虑的,竟然是音乐厅和歌剧院,市民们饿着肚皮,为修建歌剧院义务劳动。这不是附庸风雅,而是渴望风雅。这种对风雅的追求,可以说是深入到了血液和骨髓之中。有着这样素养和精神的民族,未来的前景是不可能黯淡的。

我们的海派文化,其实是正是一种倡导风雅的文化。海纳百川的雅量,追新求美的风尚,让真善美渗透进生活的所有领域,是海派文化的核心。我们周围正在发生的一些变化,大概都是和风雅有关的。风雅,离我们的生活还有多少距离呢?城市里的绿地越来越多,水泥高楼间也有了鸟语花香;人们对美和个性有了越来越多的追求,从建筑的式样,到人们身上的服饰;艺术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的空间也越来越多,艺术展演的信息雪片般在飘飞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上海书展人头涌动,书香在年轻人的手中传递……说我们的生活已经是风雅的生活,为时尚早,粗俗和庸俗还随处可见。然而,追求风雅已经渐成风气,这应该让人欣慰。

愿更多的人风雅起来,愿我们的生活一天天风雅起来。

最初的文章3:最红的红颜

文/晶晶

最初,她不喜欢我。

她21岁生日那天,现在我叫做老公的这个男人带我去给她过生日。天下着雪,我的手被男人握在掌心里,暖暖的。彼时,我和这个男人才恋爱两个月,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冒着青春痘的脸上明白地写着爱情。

她本来是高兴雀跃地在车站等我们,可是,看着我们互相纠缠的手,她眼里的笑一下子就没了。我带了礼物给她,她也是皱着眉头不屑一顾,连敷衍的笑也不愿意给,眉里眼里都是委屈。那时我还不理解,只觉得她任性又难缠。10年之后,我才明白。是我和那个男人忽略了她的感受,我们忘记了21年来,我身边的这个男人都只疼她一个,尽了力地疼。别人给他一块糖,馋极了拿出来舔一口,也赶紧包回去,只为了拿给她吃;走路一直牵着她的手,从2岁到21岁,一直有她的专属称呼,他只叫她臭妮儿。忽然地,我来了,那好吃的糖块成了我的,那双手的温暖成了我的,连那个属于她的称呼都给了我。那么多原本属于她的爱被我横空抢了去,换做谁也会心生不快。可是,谁叫终成眷属之前,爱情一定会比亲情重要些。

不管她喜不喜欢,她哥哥终成了我的男人。她在城西,我们在城东,难得见一次面,关系不远也不近,客气里带着刻意的疏远。我比她小一岁,那时我们还没有一纸婚书,甚至连对方的父母也还没见,所以她不称呼我嫂子,只是语焉不详地叫“哎”或者“嗨”。

第一次亲近,是她哥哥出了车祸。我和她都接到了医生的电话。在医院大门口遇见了,两个人,两张流满泪水的脸,我们牵着手往急诊室里奔。男人已被送进去手术了。我们被隔在门外,手一直牵着,仿佛这样可以慰藉彼此。漫长的半个小时,我们除了站起来透过门缝探望,其余时间紧握着彼此的手。她说,没事的。我也说,一定没事的。当看到那个无大碍的人,我们都哭得落花流水。

那次之后,我们开始主动给对方发短信,偶尔约对方逛街。她也给了我特定的称呼。她叫我美女,然后解释说:“其实你也不是长得多漂亮,就是习惯性叫法,讨你喜欢。”我叫她天使,叫得她满大街追着我跑,她嫌这称呼太寒碜。有一些人,原来很可爱。

她恋爱了,我们却闹僵了。她的男朋友我们都不喜欢,又劝阻不了。我们给爹妈打了小报告。她的生活被折腾得兵荒马乱。可最终,还是捱到了她的婚事。爸妈不让我们参与她的婚礼筹办。她赌气自己忙里忙外地买东西,一个星期瘦了4斤。我还是心疼她,列出单子,忙到夜半去把她需要的东西一一买回来,结了红绳贴了喜字。看着那一堆的红色,真像嫁女儿一样难过。有一些人,其实真不舍得她离开。过后,我们看她的结婚录像,最不高兴的只有两个——她的妈妈和我。

转眼我们已经过了30,有了各自的孩子,两个宝贝差了10天。第一次放在一起,他们就知道握着彼此的手。她蹲在两个宝宝身边说:“这是你的哥哥,这是你的弟弟,你们一辈子要相亲相爱,就像我和***妈这样。”时光已经把我们打磨成相亲相爱的—对,忘了她什么时候改口叫我嫂子。我和男人吵了架,最着急的一定是她,她对着男人大吼大叫,惹急了还会给我婆婆打电话告一状。

我写字的时候,她正好来我家,不经意地瞄了一眼,看到题目,笑嘻嘻地问我写谁。她说:“嫂子,如果你有蓝颜或者小秘密,一定要告诉我,我分享你的快乐,然后一定替你保密。”笑得花枝乱颤的是我,谁的小秘密会告诉自己男人的妹妹?

岁月是个好东西,它让很多人越过越离不开彼此。婚姻是个好东西,它给了我一个值得爱的男人,还附送了一个最红的红颜知己。

最初的文章4:那是爱情最初的样子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

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也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这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猜忌,没有痛苦

满心满目,都是美好,都是明媚

爱情的样貌千种万种,也许后来的岁月里,你也曾变得冷漠,你也曾撕心裂肺的哭泣过,你也曾鄙弃这世间所有的温情。

可是,请你,闭上眼睛

努力的回忆起,那一年,你曾拥有过的,最初的,那份爱情。

是不是,你的心,也突然变得柔软了。

那么,也请你,努力地,相信。

总会有一天,你还能拥有一份那样的爱情。

还能因为爱,因为被爱,而重新获得幸福,温暖,与快乐。

因为我相信了,我等待了,我现在好幸福。

所以,希望你也可以。

--致所有受过情伤而失望的人

最初的文章5:最初的美好

文/溪悠悠

现代人们都在忙於奔波,为生计,或者是为名为利,生活因此变得枯燥寂寞,灰白迷惘。人们每天都在社会上打拼,奋斗。从事其他的职业还能让自己保留一颗赤子之心。若是在商场,尔虞我诈必定少不了,如果泥足深陷的话,更不能自拔。现实的迷雾往往让人忽略了最初的美好

我们不断在努力追寻美好,兜兜转转,发现失去的纯真才是我们一直渴望的。写到这,我想起了小时候。青榭环绕,小溪蜿蜒,莺莺燕语荡漾在耳旁。当时的无忧无虑,却是如今的无比唏嘘。

最初的文章6:最初的地方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到这个地方,就如同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是应该要坚持下去的。纵使我有十几个几十个理由让我回到原来的地方,但是只要心里还有一丝眷恋,我便知道,我回不去。何况走过那么多,我早已回不到最初的时候,而且是再也回不到了。

只有等到物是人非之后,人才会懂得怀念;总是在我们最不懂的时候,错过的东西却是最真。雪儿说,若那个人真的爱你,你一定能感觉的到他强烈地想一个家,想留住你。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这话,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真的。然而当我确确实实感觉到的时候,心里隐隐作痛。若我自己都觉得这个男人不爱我,那这个男人大半就真的是不爱我了吧。

当我从小到大的玩伴,牵着她那一米八几的高个儿男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当我曾经的好友告诉我她订婚喜讯的时候;当我的qq好友里大家个性签名纷纷改成“领证”的时候,当2012真的到来的时候,我二十四岁了。我没能参加大家那些深刻的经历,我很遗憾,但你们的结局是令我欣慰的,愿你们幸福快乐健康平安。有时候想想我甚至不记得自己的那些过往,当回忆偶然出现时,我可能会选择性地去遗忘。被那些往事缠到一夜不能睡,梦也梦的隐隐约约。

昨晚和雪儿打了一夜的电话,耳朵都疼了。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头都是蒙的。看来真是不能这么任性了,还害得雪儿和我一起熬夜,多伤元气啊~!所以,雪儿今天你要好好睡一觉哦!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一起加油吧!

最初的文章7:“千里马”和黄牛

文/闫景新

“千里马”最初只是一匹刚出生不久的小马,它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在它的身上看不到犹豫与退缩,有的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劲。而和它做邻居的黄牛却正好相反,黄牛每天只知道默默无闻地工作,每当有什么出头露面的事,黄牛总是不愿意参加。

一天,动物世界要召开运动会,“千里马”第一个报了名,它想重在参与,不管结果怎么样,参与就是成功。可是,黄牛却什么项目都没有报。为期两天的运动会,黄牛一直默默地当观众。而“千里马”虽然没有取得可喜的名次,可是还是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因为它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看到“千里马”每天都爱出风头,黄牛就对它说:“你怎么那么爱张扬呢?你活得累不累啊,你看我每天的生活多平静啊,我简直是太幸福啦!”听了它的话,“千里马”反驳说:“生命匆匆,也就几十年的光景,我不甘心平静地走过,我要让自己的一生轰轰烈烈!”听了它的话,黄牛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啦!

转眼间,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到了。老师让每位学生都准备一个节目,黄牛一直以来喜欢吹笛子,当老师让它表演时,它却说:“老师,这可不行,还是让其他的同学表演吧,我吹得不好!”就这样,黄牛又错失了一个极好的机会。而“千里马”虽然歌声不美,可是它积极踊跃地参加。在艺术节上,它的歌声博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听到这些掌声,“千里马”更加有信心啦,后来,它参加了学校里的很多活动,每次参加,自己的能力都会得到提升。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转眼间,“千里马”和黄牛都毕了业。它们分别被聘到一家外企工作。“千里马”仍然喜欢表现自己,每当有什么工作,它都抢着去做,而黄牛却只是按部就班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一次,公司领导找到黄牛,想让它去国外做一个项目的主管,黄牛一听顿时吓得站了起来。它连声说:“领导,这可不行,这可不行,我没那个能力!”本来是一次很好的历练机会,可是就这样被黄牛错过了。

没办法,领导只好让“千里马”去。虽然,它也没有太大的把握,不过却很愿意尝试。就这样,“千里马”去了国外做那个新项目的主管。虽然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可是“千里马”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因此困难都被它克服了。经过两年多的打拼,它终于把那个项目经营得如火如荼。三年后,“千里马”回到了国内,走在公司里,所有的同事都投去了羡慕的眼光。大家都说:“它真行,太让人羡慕啦!真是年轻有为啊!”黄牛静静地躲在办公室的一角,它的心里很不舒服。

后来,“千里马”做了公司的董事长,而黄牛依然是一位普通的员工。

最初的文章8:回娘家

文/山东海静

记忆里,对走娘家最初的印象大概是三十多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

姑姑到我家,在大灶前烧火。我想,姑姑是来走亲戚的,怎么能让她烧火呢?姑姑则说:“走娘家嘛,我就愿意烧火!”风箱不紧不慢地拉着,火苗徐徐窜出,映着姑姑的脸,姑姑竟一脸满足和踏实。走娘家就烧火?我才不愿意烧火呢!一烧火,灰还指不定抹到哪里呢。那时,我并不能真正理解姑姑的心思。

我结婚之后,却不得不尽量自觉地往火屋里钻,我得当个好媳妇,对回娘家也有了新体会。新婚第三天,大伯嫂生孩子,剖妇产,大伯哥出差在外,做手术前是我老公签的字,婆婆一直陪在医院里。一家人都忙小侄子,常在家里的就只剩我和公爹两个人。公爹虽盼孙子,但自然是不便去医院照顾的。新媳妇不能见月孩子,是老家的风俗,我也不能去医院。于是,只能守在家里,做饭的担子也就落在我身上了。每天早上先烧三暖瓶水,公爹爱喝茶。有时烧开了水先给他沁上两个鸡蛋。婆家的灶不带风箱,引柴火若是好用,点火并不费事,若是不好用,则浓烟四起,光点火就得闷半天。可怜我上了十多年学,大学一毕业就结婚,刚结婚,还得学新课。等终于做好饭,太阳已升高,我也大汗淋漓。那段时间回娘家是我最放松的日子。早晨可以由着我睡,起床后饭已端上桌,吃可随意吃,坐可随意坐。父亲盯着我憨厚地笑:“你是回来睡懒觉的!”“嘿嘿!就是!”我做个鬼脸儿。其实,何止是晚起大半个小时的事儿,回娘家,原来是这个滋味儿!

春节回娘家是一件重要的事。在鲁北平原上,嫁出去的闺女如果平常工作忙或者路途远不便回娘家,春节也总得回娘家一趟,一则孝亲,二则慰思乡之心。要是过年都不走娘家的话,左邻右舍就难免疑心家庭矛盾所致。

我嫁得近,回娘家是家常便饭。然而,对待春节回娘家仍郑重其事。得和弟弟提前商量日期:初二,还是初三。因为初二走娘家是家乡的风俗。大年初一一般不出门,初二走头一桩亲戚。新年第一桩亲戚当然首选娘家。闺女的娘家,老公的丈人家,孩子的姥娘家,还有比这更亲的亲戚吗!但我如果是初二走娘家,弟弟需在家陪着,就不能走他丈人家了。弟弟如果初二陪弟媳走娘家,我就初三回娘家。兄弟姊妹们趁过年凑凑,也为一团和气,叙叙手足之情。

我刚有孩子那年是初二那天走娘家的。娘家人都盼着早一天见外甥。我平抱着刚三个月的儿子,里一层小褥子,外一层小褥子,婆婆又在最上边搭了一层,还叫我咬住一个角儿。不搭上,怕有风;搭实了,怕憋着孩子。一路上,我一直伸着脖子,歪着头,保持着一个姿势,就是这样走着回娘家的。老公在后边笑呵呵地跟着,手里大包小包的。我想起歌中唱的“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一个胖娃娃”,我可全然没有人家那么能干,那么利落。刚进村,大娘亲切地和我打招呼:“英子,回来了吗?”一句话问得我心里那个暖啊!我到别处走亲戚,人家都是问:“英子,来了吗?”只有走娘家用“回”字啊!娘家,娘家,有娘的地方才是家。这里是生我养我的村庄,这里有我牵挂一生的二老双亲,是我永远的家!一向爱闹的五哥说:“坐火车来的?”我笑得走不稳,嘴不得空儿又没法儿回他。倒是老公话头来得快,“坐飞机来的。你看,这不是刚出了飞机场嘛!”这回,轮着他们哈哈大笑了。我婆家到娘家,走小路只需五分钟。

到了家,一家人可乐开了花。娘忙着接孩子,爹笑着等女婿磕头,弟弟忙着摆酒席,妹妹抢过我的手拉着叙旧。七大姑八大姨,街坊邻居,都来看小孩子、看大闺女女婿,嘘寒问暖,好不热闹!爹受完女婿一拜,又忙着给大伙分食女婿带来的礼物,幸福与自豪溢于言表。我们山东人的热情、好客、淳朴,从那场面可见一斑。

这十几年,每年春节走娘家,喜庆的场面类似。不同的是我因工作单位变动,搬家到县城,回娘家远了,幸好交通工具拉近了空间距离,开车也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车程。不同的还有看到儿子已长成青年,亲人们彼此感叹岁月流逝。

走娘家好,可是,一年中有一天不能走娘家,那就是腊月二十三。“闺女在娘家过腊月二十三,她娘家穷得没块半头砖。”这是我们鲁北地区的俗语。我没探究过此话的来历,也不想探究。出嫁的闺女,哪个不盼着娘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呢!只要有这样的话,虔诚的遵守便是。

今年的小年刚过,大年很快就来到了。今年春节回娘家,我将领一个大学生回去,我儿子长大了!妹妹将带着我的两个亲外甥回去,二外甥还是头一年走姥娘家呢!弟弟的一对儿女更出息,侄子一米八,侄女胖乎乎。我亲爱的爹娘,你们就光等着乐吧!

另外,这几年,爹学了一道拿手菜――清蒸葱油大鲤鱼,是我家逢年过节、生日八字宴席上大家必点的菜,味道之鲜嫩、特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蒸大鱼一定要用大灶,否则,就不是那个味儿。今年春节走娘家,爹做这道特色菜时我要烧火,我要好好体验一下姑姑当年的感觉。

其实,天下女人的心是一样的。不管是姑姑,还是我,还是像我和姑姑一样出嫁的闺女,对回娘家都是一样的感情。娘家是我们的根,打断骨头连着筋。不管走到哪里,娘家都是长着我们思念的地方,岁岁年年。

最初的文章9:盛夏光年

文/安小悠

童年是生命的最初形态,理应先去向自然报到,一一问候星月云风、山川江湖、花鸟虫鱼,继而也让自然接纳和喜爱这个生命。我的童年还处在农耕文明的尾巴上,生活的清贫朴素之中晕染着一种对大自然的礼遇和问候,日子的简单缓慢里自有一种让心安静的田园诗意和乡土古风。这些年久居城市,日复一日按部就班的生活,让我的心灵生满枯燥和寂寥的青苔。于是,在工作繁忙之余,在时序变迁之际,在夜深无眠时分,我总会身不由己地陷进对童年生活的无限遐思之中。

老家门前的巷子一米多宽,母亲在春天沿路撒下凤仙花的种子,一到暑假,凤仙花便开疯了,我每每从巷子穿过,一路繁花相随,周身皆沾了花的香气。巷子是我童年的游乐场,我们跳皮筋、丢沙包,玩急急令砍大刀,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午后,我在巷子里铺好草席,便呼朋引伴,有时打扑克,有时抓石子,有时拉叶柄,有时什么也不干,就叼根狗尾巴草,跷着二郎腿,听小鸟啁啾,蝉鸣喈喈,看高大的树冠把天空切割成无数透明的碎片。

这都是晴里小巷的情境,雨巷才有趣呢!“六月天,娃娃脸。”暴雨说来就来,雨中小巷便成了一条涌动的河流。我站在门口,看雨河自北而南急急流去,欢悦、明快,忽而围着一块青砖打旋涡儿,旋出一圈圈的波纹;忽而又被后来的水推着腾跃而起,飞溅出几朵浪花;忽而卷走几片凤仙花的花瓣,觉得不好玩便扔在了水面上,让它们顺水逐波而去。夏雨来时不打招呼,走时就自然不会道别。往往雨刚停,太阳就急急地撕开云朵织成的面纱,在天空画上一道美丽的彩虹。

小巷被雨水冲刷得格外干净,细腻的黄土上有一层薄薄的均匀的细沙,我在细沙上踩着,雨水便漫过指缝往外涌出来,我竟有点像踩在一块海绵上了,我走过的地方,小小的脚印顷刻就被流水注满,变成了一汪浅浅的水洼。蜻蜓和燕子在巷子飞来飞去,有时也能看见蝙蝠,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眼前掠过。蛙声此起彼伏,亦有癞蛤蟆突然跳出来吓人一跳……

有时云霞斑斓,把小巷涂成油画的色调,而脚下细沙俨然成了一块天然的画布,小动物各展神通,铁牛留下一团细腻凌乱的线团,蜗牛画出一条闪亮的银河,蜘蛛的爪痕如同对画布的亲吻,几乎不留痕迹。不止这些,小猫在上画梅花,小鸡画竹叶,小鸭画枫叶……如果印痕可拓,这雨后小巷的图景当是一幅上等之作。

斑鸠在椿树丛中唱响盛夏的序曲,燕子在电线上弹奏七月的乐章。我爬到平房上写暑假作业,那水泥制成的天然书桌,习题在上面被反复演算,鸟儿们或近或远地提意见,在作业本一角标注鸟类的文字。于是那些湿润的呢喃、欢快的吟诵以及百无聊赖之际的低语,都一一被记录在暑假作业里,和着铅笔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做作业竟有趣而生动起来。有时蚂蚁也来,它们在纸张上爬来爬去,那些文字仿佛它的同类,我并不做驱赶,因为有趣。

椿树为祖父手植,树干粗壮,树冠幽深,庇护了无数鸟儿和昆虫。椿象尤其多,大小如豆,通体橘红,背有黑纹,双翅透明有黑斑,会飞但不善。晨昏或雨后,它们三五成群,在湿漉漉的树干上爬来爬去,有时爬到桌面来。

幼时榆柳荫后檐,蝉四处安家,它们在地面打下无数黑洞,如同时光的疤痕。晚上,我带了手电筒,弟弟提了小水桶,一晚上能捉小半桶,五分钱一个卖给收蝉小贩,捉到的蝉须放在水里,不然很快就蜕皮无法卖出。有时白天在树下拿铲子将表层土挖掉,也能找到不少蝉,它们躲在洞里,唯灌了水才肯爬出。但有时爬出的却是一只小蟾蜍或青蛙,那就让人沮丧了。

在村里待腻了,想撒欢儿,我们会跑到田野之中。夏季的田野是绿色的田野,除了几朵野花绽放出不同的色彩,整个田野绿意茫茫。人身在其中,眼波亦是绿的,甚至气息也浮腾着袅袅绿意,但那是一种流动着旺盛生命力的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

夏季人本能地亲近水,男孩子都到河里游泳了,女孩再疯再野也保留基本的矜持,于是我便比男孩多了在水边桥下沉思的时光。那桥是旧桥,说不出年岁,桥身的白灰被风蚀脱落,成块地,落在地上便碎了,在桥身周围撒下白色的斑点。有些落在水里,“叮咚”一声便不见了。我坐在岸边,风带着清凉的水汽扑面而来,蒲公英会提前空降给我一些秋天的礼物。有羊群在对岸逡巡,牧羊人坐着,眼神空洞而无神地望向远方,他的头顶有比羊更洁白的云朵飘过。

有时我会沿河找一些野果,龙葵圆溜的黑果像鱼眼,大如五味子,上有小蒂,数颗同缀,味酸。若运气好,可摘到蓬蘽,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酸甜正宜,味道比龙葵好得多。

有时走着走着,会遇到成片的牵牛、苍耳或酢浆草,我因听母亲讲过牛郎织女,“天孙摘下相思泪,长向深秋结此花。”便主观地对牵牛生出特别的情愫,愿意陪它们静坐片刻。

河边草多有腥气,或者它们前世生活在水里,因为贪恋了一点岸上草随风摇曳的情韵,便在时空裂变之时跃出水面,从此拥有了岸上草的身份。想到这些,我亦会觉得自己的前世或许是一株植物,长在水边,今生化身为人,来世间经历一番凡人的爱恨,待功德圆满,我回归植物界,会给我的同伴讲述这须臾数十年我在人间的草木年华。

初秋的第一片落叶在天空飞舞,这是夏季的终结,也是暑假的结束语,似乎,也是童年的完结。我刚至而立之年,童年可追溯的时光离我并不算太远,可每每想起这些往事,却总觉得已与我隔了无数光年。

最初的文章10:泥土的涅槃

文/郑彦英

关于砂器的最初记忆,在我的童年,那是一只砂锅,灰色,圆形,表面有疙疙瘩瘩的凸起,摸上去涩涩的,伸出来一个把,是熬中药的特用锅,我们村只有一只,谁家要熬药,不用打听,在村里走一遍就能找到。因为无论谁家,熬完药,就将砂锅放到自家门口的墙顶上。取者也不用问,拿去用就是,用完了,也不用还,放到自家的墙头上就行。

我很奇怪,问爷爷:“熬药为什么一定要用砂锅?铁锅不也一样吗? ”

爷爷说:“一辈一辈人都用砂锅,你用就是了。 ”想了想又说:“咱村东头李胖子露能,用铁锅熬药,不但咳嗽没治好,还落了个哮喘。 ”

我一惊:“这是为啥呢? ”

爷爷耐心地说:“砂锅是泥土烧成的,草药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泥土跟泥土对着脾性,熬的药不会走味。 ”

我又问:“铁锅和砂锅都是人炼出来的,脾性咋差恁远

呢? ”爷爷摸了摸头,想想,又摸摸头,然后笑了,说:“爷爷弄不清,你长大了得弄清,弄清了告诉爷爷。 ”

我和爷爷的对话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真正弄清这个问题,却是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年夏天。

正是盛夏七月,正是闹得江河湖海不得安宁的雨天,我冒雨到了雅安,然后又冲出雨区,直奔荥经县,去探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砂器大师严云杰。

到达荥经的时候已经下午7点。同行的县文联主席将我介绍给严云杰,他看向我,我朝他伸出手,他才伸出手来,握了,立即松开。我意识到,这是一个面冷的人,与这种人打交道,需要耐住性子。

第二天早饭后,严老师在工作室门口等着我们,没有握手,也没有寒暄,只淡淡地说了一声:“来。 ”他端来一只砂器茶壶,几只黑砂茶碗,往磨盘上一放,将壶里刚刚沏好的茶倒进我们面前的杯子里,轻声说:“茶,可以用了。 ”

我端起来,浅浅呷了一口,便觉口腔里生起温润的陈茶茶味。严老师将一旁的茶饼拿过来,茶饼上缺了一块。他说:“咱们壶里的茶,就是缺的这一块。 ”说着把茶饼递给我:“你闻闻。 ”

我一闻,又贴得很近地一闻,才说:“完全是刚刚喝过的茶的香味。 ”

严老师点点头,说:“这就是砂器的功劳。 ”又将茶饼让同行的几个人闻了,这才说:“我们的砂器用的是当地特有的陶土,陶土里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在高温烧制时熔化并产生气泡,气泡里又生气泡,所以这个壶看上去是密封的,其实是透气的,开水冲沏后,茶叶在水里分解,所有在制作过程中的杂质,往下沉淀,茶壶便将杂质吸附住,只剩下茶叶在壶里散发香味,这个味道自然又纯又正。 ”

同行的朋友点头称是,我自然想到了在家乡用的砂锅,便问:“砂锅熬药,也是这个理吧? ”

严老师点了一下头,“铁锅熬药,在高温下,铁分子与药分子互相作用,药还没吃,就已经改变了性质,怎么能治病呢? ”

严老师脸上依然是我初见他时的表情,看不出笑容,但在这一刻,我觉得他这种表情,很亲切。

有了这种亲切感,我就向严老师申请,看看砂器烧制的整个过程。严老师便带我们来到生产车间。

我之前看过瓷器生产车间,已经完全现代化,并且不用柴火烧制,而是在一个大的电炉里烧制,温度随心控制,所以烧制精确,资质和颜色都很好。但是我在严老师的生产车间,却没有见到这样的电炉,更令人费解的是,他还是用柴火点燃炉灶,然后加煤,加柴加煤的关键步骤,都是严老师亲自操作。

我本来想在炉子前与他一起,只是炉温太高,实在太烤了,我甚至觉得呼吸都困难了,才很不好意思地到了门口。

不禁想,在那些瓷器车间,就是烧制时,我们在炉边照样谈天说地,而这里,在这种极端原始的作坊式的车间里,人便如锅里的饼一样,被烘着烤着。

严老师的眼睛,一直在炉子上。快两个小时的时候,他将盖子缓缓地升起来,炉子里的砂器,展现出一片耀眼的红,散发着强烈的热气,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以为这样就可以出炉了,没想到严老师他们又打开了炉子旁边的一个深坑,将红彤彤的砂器,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放到这个完全没有烧火的坑里,然后盖上了盖子。盖子周围的缝隙,立即冒出热气,喷发式的,盖子也迅速被烤热。

我很不解,砂器烧到火候,完全就可以冷却,为什么要多这麻烦的一道呢?

严老师看了一下我的眼,又看着坑上的盖子,说:“这是砂器特有的一道上釉工序,瓷器上的釉加有大量的铅,我们的砂器什么也不加,让砂器在常温坑里聚集,热量渐渐散去,砂器里面的矿物质就会溢出来,附在砂器表面,呈现出灰黑色,溢出的过程,就给砂器留下了缝隙,既让砂器结实了,美观了,又让砂器具备吸附杂质的功能,而且,用这样的壶烧水,水在里面不腐,泡茶,茶水隔夜依然新鲜如初。 ”

我当然知道这很好,但是,如果用那种工业化的电炉烧,不是更快更准确吗?

严老师听了我的疑问,微微一笑,这是两天以来我第一次看到他笑,笑着说:“我试过,不行。 ”见我还迟疑着,就继续说:“我用那种炉子烧出来的砂器杯子沏茶,茶走味。盛水12小时,水走味。所以,我就坚持原始的烧制方法。 ”

离开荥经是在第二天,严老师脸上没有微笑,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很紧。

我也紧握着,并记住了这双手。

是这双手,让泥土在炉火里涅槃,变成凤凰。

是这双手,将千百年的中华文明和现代艺术揉进砂器。是这双手,将一个砂器匠人的智慧和坚持表现出来。我松开这双手的时候,下决心将这双手写下来。

明年清明,我去给爷爷上坟时,我会把严老师的故事,把砂器的故事,还有这双手的故事,讲给爷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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