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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的文章1:那些年,母亲守护的执着
文/紫夜阑珊
那些年,母亲守护的执着
她,已经在北京呆了一百天了,一百天的北京生活,一百天的浮浮沉沉,却不再是那么的深刻。
如果说,她有什么目标,或者说,有什么私心的话,唯一能够配得上的就是她的家,她的孩子,她的丈夫,为了这个简单而又感动的梦想,她倾尽一生的时光,去供养她的信仰,而现在,她在北京,她在那个最为富裕的北京,传说的寸土寸金的地方,呆了已经有一百天了。
她,来自一个乡村,来自一个山脚。那个平穷却有欢乐的地方,在那一个山脚,她整整呆了二十年,和她的孩子,唯一的孩子,守着那几亩田地,几块山头,呆了二十年,二十年风风雨雨,二十年的难忘,二十年的光华,二十年的艰苦劳作。无声又无息的书写着一个作为母亲的神话,而这一个神话,也必将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伴随这她孩子的以后的时光。不遗忘……
二十年前,她来到那个莲子湖畔,那个全家周围种满竹子的家。她没有风风光光的婚礼,没有那样的正式,只是一辆自行车,几个新箱子,算作是嫁妆,还有新家里面的家具,那是他用自己的双手一抛一斧,亲手做出来的,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唯一能够说的过去的是那满堂的客人,双方家人欢坐一堂,彼此间欢聚一堂,亲密无间。年虎山下,破旧而又无奈的家,几块新瓦,几块土积的砖头,算作是家的地方,唯一能够说的过去是那些新贴的大红喜字,格外的喜庆,引人注目。她不能那样的幸福,她不能那样的幸运,她的时光注定要付出,付出给那一方水土,半生的幸福,供养那一个家,破破旧旧……但是她确实是那样的开心,那样的满足……从她踏进家门的那一刻起,注定要不完整……这是命,不知是福还是泪……只是她觉得这一切够了,已经是最好的了,对她也对她的家人……
后来的一年里,她没有留在那个新家,她走了,和那个他一起去了广州,因为生活所迫,他必须要出门打工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17岁他就出门了,一把斧子,一个背包,走的那样的干脆,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他带着新婚的幸福,带着未来,再次出发,去了那个外地,又开始漂泊的生活!那一年她在广州,生活在外地的地方,和他同苦同乐,其乐融融,那是她第一次去了那么远的地方,第一次离开家,离开那么远,不止坐了火车,还有海轮,忍受这晕车与晕船的折磨,倍受煎熬!那一年,他们很幸福,因为他有做不完的工作,木匠的活儿在广州特别的受欢迎,因为是纯手工的家具,所以总算是生活有了着落……
第二年,或许是太爱那个生她养她的地方,她没有回广州,也没有去和他一起,在家她做起了全职的家庭主妇,因为即将有一个小生命即将来临,为了生活,他还在外面漂泊,只是多了一份的牵挂,那个即将来临的孩子,那个她在家还好吗?或许那就是她的选择,从决定在家的那时候,就准备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普通是什么,或许是幸福时的无边无际,平平淡淡的生活着就是满足。
就是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年,她在家,一个人满足自己家的所有的需求,一个儿,去养活所有的家人,因为是农村的主妇,所以总是十分的幸苦与劳累,只是所有千千万万农村留守妇女的命运,不是那么的轻松,似乎也不亚于所有的那些漂泊的命运。只是那个,被称为婆婆的人总是十分的糊涂,用比较明白的词汇来形容她,就是十分的糊涂,因为糊涂,因为活着不明不白,所有的事对她来说都好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包括那个即将来临的孩子,似乎与她来说,没有太大的瓜葛!所以在夏天,那个农村的生活,那个农忙的季节,几乎是所有的人听见就胆寒的时候,她就是在那样的季节,那个所有的田间地头,挑着稻把担子,几百斤的担子,一路一摆,挺着大肚子,一步一惊心,晃晃悠悠的挑着担子。只是那个称为婆婆的人,却从来没有关心或者是可以那样的生活,因为在她的眼里,媳妇似乎就好似应该做着那些事儿……
所以在怀胎十月的过程中没有吃过一只鸡,一个补品,农村里面的虽然是苦,但是对于养着孩子的妇女来说,还是特别的幸运的,至少在家,还有关心,还有好婆婆呵护,这是习俗,世代相传、亘古不变的……而这一切,似乎对于她,都好似背道而驰的路,她与这些都好似无缘,无名无份的……
最终,孩子还是欢欢喜喜的来到了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盛大的场景,没有那么多的赞赏,只是她很开心,会心的笑着,不知是欣慰还是满足的泪水。一家人此时此刻完完整整的,生活在一起,或许以后,或者即将到来的将来都会是那样的幸福的过着……这是她的计划,美美的想着,一个不会牵强的幸福理由,对她来说,这一切,已经足够了,足够了面对生活的挑战,即使没有太多的物资财富去过富贵的生活,但是就是那样的话,也是留着眷恋。
就在那样的生活情景下,他们一家经历好多好多,有美好,有痛苦,确实是不易,后来的那个生活,从两三间的茅草土积低矮小屋,到了新楼房,两层格式的屋子,是她一块一块的砖,一块一块的从远方挑来的,所以对那个楼,她有特别的感情,真情流露屋子,将要用来养大她唯一的儿子。历时一年,那个房子终于落成,只是空空的架子,因为为了这一个房子,全家已经负债累累,没有装修的钱,所以就是那个架子里,他们一家就那样的住着,等着经济宽裕的那一天,再继续那个盛大的家……至少在她的眼里,那个家独一无二……
就是那样的境况下,生活在继续着,孩子一天一天的长大,只是那个地方,那是一个偏僻的山村,没有什么交通,什么也没有,只有山林,竹林,还有门口的那一个小池塘,还有门前无边的稻田,说是无聊,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家畜为伴,那么也没有什么遗憾……家里的那些家畜,陪了孩子一个又一个春秋。因为是偏僻,所以孩子没有玩伴,每一天,都要被反锁在家,农村里面两扇大门,孩子从可以挤出到挤不出,几年时光就这样过去……
转眼又到了孩子上学的年纪,那一年,孩子七岁,背着新买的书包,到处跑,但是却不怎么合群,邻村的孩子都是对他忽冷忽热的,他也是那股倔强,每一次都是哭着喊着,一个人去三里之外的地方上学。但是她每一次都不放心,每一次都是等着天蒙蒙亮的样子,把孩子送到邻村去……天就是那样的,每一次她不知道自己孩子的想法,每一次,孩子都是在这儿或者那儿一个人走,没有人,一直是一个人。不多不少,但是还是一个人。只是她不知道,孩子已经注定要孤独,一直到后来,孤独是属于他的,只是她不知道,孩子要面对是和她一样艰苦的命运……或许她又永远不会遗忘孩子……她唯一的孩子。因为孩子执着,因为孩子总是一个人,所以特别的依赖她,但是更多的时候,她还在田间地头……孩子只会是每一晚上回来很晚!只是她不知道,因为不合群的原因,孩子经常性的迷路,所以才会很晚,一步一步的找回家的路。但是在她的眼里,孩子总是贪玩,唯一奇怪的就是每一次,孩子都是哭着回来的……却不说一句话,即使她拿起扫帚也是徒劳的……曾经有一次,因为老师的嘱咐,每一个同学都要带一个扫帚,一个打扫卫生的工具,因为年龄小,拿不动那些东西到三里外的学校,所以就特别累,结果什么都丢了……只是孤零零的回来了,她真的生气了,因为这样,她到学校理论,却被老师一字一句的回拨,她没有读过很多书,小学二年级的文化已经无法让孩子好好学习了,至少,那些所谓的辅导,对孩子来说,什么也不是了!
因为一直是一个人,所以孩子特别的害怕老师,为了老师一句话,他甚至不惜和自己的母亲对抗,所以每一次都要被她拿着竹枝赶了一个稻田又一个地头……知道从孩子跑不过她,到她跑不过孩子……又是一个岁月的变更。只是或许有一天她会知道:那一个孩子总是要走自己的路,她,只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孩子的生活提高,所以每一次在田间地头,她都是卖力的做着活儿,任劳任怨……
后来,学校变迁了,学校成了门口的地方,所以孩子回来特别的方便,来来回回,她也放心了许多!只是那一年,孩子总会那样,每一次都好似受了欺负一样,只是那一年,那个不明事理的婆婆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无声无息……
后来孩子去了初中,基本上是不用太操心,孩子不像幼时的那样孤独,每一天都是笑脸……初中的那些年,孩子成了佼佼者,在学校里面,成绩成了优秀的优秀,那一年似乎一切都是美好的,一提到孩子,那个上初中的孩子,她总是特别的自豪眼中闪动着幸福,这是她唯一的骄傲,即使是父母不怎样,那又有什么,只要孩子够优秀,那就足够了,没有什么理由不开心,所以每一次,她的眼中总是那么的满足,只是孩子……那一个孤独的路,还在继续……
因为,每一次的独一无二,所以对孩子她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每一次都叫孩子好好学习,每一天唯一做的就是不让孩子看电视,她没有好的文化,只是明白,只要孩子每一天看着书,那么一切就好似完美了,简单而又无可奈何……
初中的三年,为了孩子要好好的读书,她做了许多的工作,其中,不免有为钱奔波的,即使丈夫的钱早已经足够一家人的生活,在那个村庄,他家也不是最差的!但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找着活儿,其中有好多的事,包括加夜班,在做面的作坊里面,一天到晚上,一直到深夜,只为了20块的工资,就是这20块的工资,她用其中的所有的钱买着牛奶之类的营养品,包括好的菜,有肉,还有好多的其他的东西……都是她的血汗换来的,但是对那个被外界神传的孩子确实是格外的大方……只是孩子知道其中的不易,所以总是不浪费,每一次都把自己撑的走不动路,那就是他唯一能够回报的,也只有这个唯一的方法,可以让孩子有学习的动力……
第三年,就是孩子在初中的第三年,那一年,孩子终于要离开家了,那一个被称为最有潜力上重点高中的孩子,最终必须要去远行,因为是那样的高中是最有希望的,只是最终孩子没有顺利的进去。他彻底失败了,唯一不明白的就是那个一直很优秀的孩子,就是因为一分的缘故,就要去面对那个不属于他的人生。从此之后,他不再是优秀,他不再是那个被看作最懂事的孩子,在中考的时候,失败是影响着未来,一家人仿佛都陷入了困境,茶不思,饭不想的!所有的希望,几乎已经在那时破碎……
后来,因为那个孩子还是在他一家的周旋下,托人,找关系,第一次,骄傲不求别人的他们家,第一次低声下气的去求别人,不过,或许是因为上天的眷顾,所以那个生活还是开始了……
从孩子上高中的那一刻起,她开开始了接近陪读的生活,因为中考的打击,孩子一直是那么的冷寂。似乎没有生气一般,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样锋芒毕露,而好似冷冷静静的,似乎已经长大,从高一开始,孩子每一月回家一次,她每一个礼拜去学校两次,分别是周四和周日……带些好吃的……整整三年的时光,三年说短也不短,说长也不长,只是其中的人知道其中的幸酸……
多少个日日夜夜,她一个人担起了全家的大小事物,她没有长辈,这一家,只剩下他们一家三口了,所有的寄托都已经归路黄泉,无思无恋。星月星空般的,那些月亮,那些生活,在许许多多的生活面前困境面前,似乎已经是那么的无可奈何。
其中,他只是那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因为害怕自己会对孩子的前途有影响,所以对所有的生活角落,她总是十分的注意,尽量没有对孩子有影响,因为初中的那些年,因为带着愧疚,一直以来,她都以为因为是每一天孩子的农活太多的缘故,所以就算是累了,她也不会让孩子再去干活,唯一能够做的就好似让孩子在家,一件重活不让做,只是希望孩子能够好好学习……
同样是三年后,那一个夏天,她用尽20年时间培养的孩子,正式的踏进了神圣的高考考场,她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动,或许是因为孩子已经要远走的原因吧!孩子不会永远留在身边……
不再是三年前,因为三年她想的很多,不再有太多的失望,只是她明白了,有时候,生活需要坚强,生活不是那么一层不变的,就像是她的孩子,在经历好多的挫折之后,学会了怎样的面对那些错过的东西,不会流泪,也不会伤心的去面对,因为在三年之前的那时候,他已经知道,什么是生活,母亲的生活,艰难而又无奈……和父亲一样,总是不自觉的会感动,或许这就好似那个一去不复返的时光一样,一样让人讨厌……确实是让人不舒服的感觉……
只是唯一想不到的就是孩子这一次真的不会是那么的失败了!那么不再的留恋那个家,这一次,带着几年前的失败,他来了,而且成功了,彻彻底底,把该拿回来的都拿回来了,以全镇最高的成绩离开了,比他的同龄的同学高了几十分,为了一家的团聚,他选择了北京的一所学校,在北京,因为有他的爸爸,一个同样是为了孩子奉尽一生的人……
那一天,孩子走了,去了北京,和他一起走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笑了,笑的特别的开心,似乎这就是满足。为人父母最终还是幸福的。自己没有的,自己失去的,孩子都可以去得到,而且是那么光荣的得到,那一笑,带着二十年的幸酸,带着二十年来她的追求,她的信念,那一刻,似乎是她最轻松的时候。但是,在她的眼里含着的分明是数不尽的眼泪,那些记忆,那些时光,的的确确是要好好的用心去铭记,我们不过是那些浮沉中的沙粒,至少她不是那样想的,对她来说,所谓的幸福就是孩子天天开心,他天天健康,那样,她就特别的满足了……
那是一个十分痛苦的下半年,一半的时光都在适应生活,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不用再担心孩子的学习,孩子的将来……只是这一切在那样的情景下似乎少了寄托……一个没了目标的妈妈,一个不需要照顾孩子的妈妈,能够自己做些什么呢?或许是自己守护了20年的尽头才发现自己守护的不是那一片土地,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孩子,还有自己亲手建造起来的家……
终于新的一年开始了,那年时光重新开始的时候,她最终还是放手了……去了孩子在的地方……北京!
仿佛自己又回到二十年前,她来时的那样,只是,在以后的时光里,她守护的那些东西,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吧……
二十年年一轮回,人生之中有几个二十年可以挥霍,又有几个二十年可以用一生去奉守?
那些年,母亲守护的,是不是那一世的执着?即使费尽思量,也无怨无悔!
守护的文章2:守护四季的爱情
文/木叶
题记:80后的我们站在岁末的边沿,守护着爱情,收获了一片暮秋的落叶来抵御冬的寒冷。
春之梦
春天来了,太阳暖洋洋地照着你清纯娇羞的双眸。你说这是一个诠释生命的季节,雪一样的柳絮和杨花又在漫天飞舞了,真想陪你去吹吹风。
三月的春色很美,很甜。碧草云天,蜂蝶起舞,花枝招展,落英缤纷。你出神地凝视着那对正在花蕊间嬉戏的蝴蝶,我拍拍你的肩膀,轻声问,你喜欢蝴蝶吧。你点点头,很认真地看着我,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像一对翩翩起舞的彩蝶。
你的彩蝶把我引入一个神奇自由的梦境,五彩斑斓的花瓣散发出无尽的芳香。你在春天任性的时刻里,带着花朵和长笛之歌叩开了我潮湿的心门。你摇晃着爱情的莲花,扰乱了我的心,使我平静的心海荡起阵阵涟漪。
在春天多梦的季节,所有的美好和伤痛都变得那样甜蜜。阳光尤灿烂,小雨润如酥,飘飞的纸鸢也做着幸福的梦幻。
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心中有梦,梦中有你,我们彼此默默地守护。
夏之恋
夏天的小河中,鱼儿自在地游。
你指着一对形影不离的小金鱼,傻傻地问我,为什么它们总在一起。我沉思片刻,说因为它们彼此爱得彻底,真心溢满了甜蜜。瞬间,你明亮的眸子中出现了一颗银光闪闪的珍珠。你说,那你呢?我说,如果我是鱼,我会陪你水中游;如果我是鸟,我会伴你天空飞;如果我是风,我会不停吹拂你飘逸的秀发,吹红你的笑脸。你的珍珠终于落下来了。我把你揽入怀里,用手帕轻轻拭去你的泪痕,悄悄对你说,你是一块从清溪旁捡来的石块,没有世俗的谄媚,不加修饰的圆润是我心灵的期待。那一刻,你醉了。你喃喃说,我喜欢把你的欣赏放在心中,一点点渗透,你是我的世界,我永远走不出你的怀抱。
幸福中的誓言总是让人产生期待和遐想。我仿佛看到了大红的地毯,圣洁的婚姻礼堂,欢快的人群在举杯痛饮。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难忘的。你贴近我的心犹如花贴近大地,你给我的感觉是甜蜜的,犹如夏天的暴雨浇灌无际的沙漠。我对你的爱情,是我旺盛的生命的流动,仿佛八月黄河水的泛滥,泰然恣意奔腾。我们的歌和我们的爱合二为一,就像流水潺潺,同所有的波浪和激流一起歌唱,心与心的融合中,我们守护一份爱情畅情歌唱。
秋之殇
秋风习习,月色朦胧。
你看着我,无语;我看着你,无语。我从你熟悉又陌生的眼神中看出一种苍白和无力。小金鱼在鱼缸中摇着尾巴,沉闷的空气令它们窒息。它们在水中游动,好像就是在眼泪中徘徊。我们有那么多的沟通方式,却善于保持长久的沉默,无法真正进入彼此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进不去的城堡,你的世界是我无法进入的城堡,即使你的城堡向我敞开宽阔的门。
你我都是固执的人。狮子座的人固执起来是很执着的,但执着的人注定要承受爱情的折磨。犹如两片晚秋的落叶,在瑟瑟的秋风中,我们不由自主的滑落,我们想拥抱,却没有拥抱的自由和力量。迷惘中,我找不到方向。或许,我们真的是徐志摩诗句中的两片云,偶然投影在彼此的波心,却无力挽回转瞬间消灭了踪影的遗憾。你有你的归途,我有我的方向,你的影子消失融化在了路的怀抱,我坚毅的目光朦胧在了你的影子里独自守护。
冬之别
冬天的寒风吹得人心灵憔悴。当一段感情凋零的时候,曾经的柔情只是掠过手心的一道微弱的光线,不足以照亮因爱而憔悴的容颜。一种花的故事结束,另一种花的故事却没有勇气上演,期间的离愁别绪,从来就像轻烟一样迷茫。爱上你的花之蜜语,就是爱上你的挥手别离。
走在白雪皑皑的小径上,纷纷扬扬的雪花像盐一样撒在我受伤的心田。我没有穿棉衣,也不必穿,当心没有感觉的时候,再多的衣服也无法温暖冰凉的心。
在昏黄的路灯下,我打开手机,到处都是盲区。此刻,我收不到任何消息,我离开的地方是盲区,我要去的地方也是盲区,四处寻觅,找不到心灵停靠的港湾。
夜深人静,我像一匹被打败的狼,在漫漫雪野狂嚎,然后静下来,舔舐自己的伤口。
有多少人,多少像我这样为爱而疯狂的人,多少拥有梦想却在睡梦中叹气的人,在现实与梦想的边缘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己蜕变。长大的过程要学会忍受痛苦的存在,一个人的时候独自仰望着一份爱情,依旧默默地守护着。
青春是一阵悄然刮过的风,不经意间已吹得我泪流满面。
守护的文章3:守护
你的情话太沉重 我的翅膀真的背不动
你的眼泪太汹涌 我的心河载不动这激流
若你不曾逼迫我离开 那么我应该还在
我会用茉莉花编成的花环 放在你黑色的坟前
你可曾听见 我夜夜的祈祷 这永失的无眠
若你不曾逼迫我离开 那么我应该还在
我会用秋叶扎一支小筏 载你的安灵去对岸
那风儿吹起的整片草原 我帮你寻童年留下的蚱蜢
若你不曾逼迫我离开 那么我应该还在
我拼力挥动翅膀 我把狭小的河道迸裂
只为了让你住进来 永远不会再离开
守护的文章4:还有多少人在守护一个村庄
文/李晓
年底,我身边有好多人,唠叨着要回故乡去。
故乡在哪里,我还有故乡可回吗?但我还得回去,起码得为我的面子回去一趟,我平时在人前的一些吹嘘,说我是有故乡的人,我在这个城市,只是客居。如果这时候不回去,在大街上碰到他们,一定会露出尾巴显了原形。
我妈也说,你得回去一趟,你看那些在外打工的人,坐飞机坐轮船,也要回去,去祖坟前焚香烧纸。我爸捂着胸口咳嗽说,我是老得走不动了,你就代表我和***,去老祖宗坟前烧一炷香。
有爸妈的嘱托,我回到故土里那个村庄去,也是一种接力。今后,等我老得走不动了,我也会对我的儿子说,你要回去一趟,回去一趟。
蓬勃的杂草,早已经把回到村庄的几条土路掩埋。村口路边有一个老头儿——是小时候村里的杀猪匠谭老头,正拿着镰刀飕飕飕地割着杂草,要给回到村庄的人割出一条路来。
七十六岁的谭老头,花白头发,面色发红,他喘息着对我说:“知道你们要回来,腊月里就开始给你们收拾几条路出来。”我把一个两百元的红包递给谭老头,他是对我有恩的人。我一岁时缺奶水,是他抱着我,把我塞到他刚生下娃娃不久的老婆怀里,让我得以吃饱。
“钱,我不缺,不要,不要!”没想到,谭老头推开了我递过去的红包。谭老头的三个儿子,都在城里安了家,且都有钱。十多年前,我妈搬到城里来居住,谭老头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送我妈到城里来,让我爸心里也有些不高兴了。我妈还说过一句话,今后她死了,她可以和谭老头埋在村庄的土坡上。我爸明显是吃醋了,同我妈闹起了脾气。我妈大声斥责我爸,老头子,你不要那么多花花肠子,平时我一个人在村庄里,是多亏了谭老头照料。
谭老头死活不肯进城,还要和他那进城的大儿子断绝父子关系。谭老头的老伴儿,五年前随儿子进城了,老两口在晚年还过起了牛郎织女的生活。谭老头要看守一个村庄,这个村庄如果没有他这样的人看护,感觉就要像冰棍一样融化,轻烟一样飘散。
我在祖宗墓前磕头燃香,谭老头就在一旁替我烧纸,还帮着念叨:“你孙子回来看你了,这”钱“赶快拿去那边过年哦。”
同谭老头在村庄里走了一圈,到处是断垣残壁,偶有几个老人从破烂的屋檐下伸头出来,感觉是梦里见到的一样恍惚。一头跪在圈里的老牛望着我,目光像我在城里见到的一个诗人一样落寞孤独。
我决定在村里住一晚,二十多年了,每一次回来,哪怕再晚,我也要回城里住。
半夜里,有风吹院门外的槐树叶哗啦啦响,我翻了一个身,睡意全无,一声狗吠从荒凉的夜色中传来。早晨起床,谭老头已把柴火灶烧得彤红大亮,火光中,谭老头的影子在老墙上晃动着,这是一个村庄,最后的影子。而让我对一个村庄,说一声道别,是那么艰难。
守护的文章5:亲爱的下辈子我依然守护你
就这样安静的躺在你的怀抱,感觉着身体的衰落,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变成灰沙溶入天空,你抓着我身体鍀残灰哭着问我,几时可曾后悔爱过!我笑着留下了最后一滴眼泪说,一刹那的光辉也足以代表爱的永恒,如果有下辈子我依然守护你!
巫师说我是一个幸运的孩子,因为我是在一个祥和季节,带着我们上一届王逝去的遗愿的日子里出生,所以我就是新的王,叫祥。
在我出生后,我接受我们整个灵兽族用鲜血的祭拜,然后再会以一个灵兽的面目放养在人间。每一个星期都有专门的灵兽拿人类的鲜血来喂养,巫师说,这是我的宿命,也是一个新王的使命。
我成了树林里,一个不知名的动物,每天和众多动物一样为了温饱而穿梭于整个森林。
我想我是寂寞的,在一个所有的动物都沉浸在温暖之中的冬天,我倒在了这个属于白色的世界里。记得巫师说过,如果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不了,将不是一个合格的王,我想也许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王!
当我再次面对阳光时,我躺在了一个带着香味的世界里,很温暖!视线里也猛然出现了一个和我们都不一样的动物,她帮我盖上了一层暖暖的东西!后来巫师告诉了我,她是一个人类的女孩,叫秀,就住在了我们森林的一头…巫师还说有一天我也将会变成一个长着男人类面孔的灵兽,我将承载着整个灵兽族的愿望去取代他们的存在!那时我不是很明白,但我知道了她就住在了森林的一头。于是我开始了期待着哪一天的到来!
渐渐的,我已不再孤单,因为出现了她,每天我会出现在她的身旁和她一起玩耍,她会摸着我的脑袋给我最温暖的抱抱!她也会告诉我她的一切,她告诉我说,她也是一个人,她的父亲在不久前的晚上因失血就已经一睡不起了,那时我会用舌头舔着她的脸告诉她,我是明白的。
在又是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我发高烧了,任凭着秀用被子抱着我也无济于事,秀急得哭了,在秀准备行李带我去她听过的远方时,我失踪了,任凭她怎么喊叫也不会有往日的回答!
迷迷糊糊,我感觉到了疼痛的到来,到了我醒来的时候,我已出现在了我的王族,看到我醒来,巫师说,恭喜我王达到了变身境界!这才我发展我已不再是一只灵兽,而是一个长得和秀差不多的人类,我忽然又想起了秀!在我沉浸在喜悦当中的时候,巫师却告诉了我,灵兽族本来是过着平安,平静的日子,但随着人类科学的发展,人类曾怕灵兽族的发展高于人类,所以在我还没出生时就曾大举的进攻过灵兽族,灵兽族为了保护王而差一点全军覆灭,王用自己的生命布下了这个结界,新的王将从小留在人间喝人类的鲜血,以人类的方式生活,直到变成了人类,再用人类最单纯圣女18岁时的鲜血来祭奠新王的法术,那样灵兽族就可以有能力战胜人类,达到灵兽族平安的生活。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灵兽族面对的将是血腥之灾。而且秀就是那个女孩…!
我想我此时已忘了巫师在说些什么拉!这时不知觉的又想起了秀,那个单纯的女孩,她有又什么错,要来承受一个族的兴亡。但,一个族的兴亡我可以不顾及感受吗?
再次见到秀的时候,秀已经消瘦的失去了往日的欢笑,心里猛然的震撼,自己为何曾几时在这个单纯女孩的内心留下了这么深的印记,老天为何要那我们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那?秀见到了人类的我,问,有没有见过一个长得…?看着秀我想哭,可一个族的命运我真的能弃而不顾吗?我说我愿意帮她一起去找。我们一起穿越了整个森林,秀早已被满山的谨刺一次一次的划过了皮肤,我说算了吧!秀却说,他需要她,正如她需要他一样!一起分担过太多的快乐忧愁,怎可放弃那!
我陪着她寻找那个已不存在的那个小灵兽!
意外出现了,秀昏倒了,在我抱着她的那一刻我又想起了曾几时秀抱着我的感觉,我觉得我不应该让秀再为了一个不该去等待的灵兽去伤害自己了!于是我在秀醒了的时候告诉了她一切,秀哭了,她太单纯了,单纯的都无法接受欺骗了她的事实。我把秀放到了地上离开了!我不会让她一个人去承受不该承受的一切!
我回到了族,找到了巫师,我说我不会让秀来承受这一切,巫师笑了,第一次看到巫师笑,笑的很诡秘,巫师合上了双手实施了困魔术和迷惑术,我知道巫师是为了整个灵兽族,但我依然用了最冒险的一招,火焚术!在我的法术抵不过巫师的法术时,法术反弹到了我的身上。巫师停手了,说,明知不是我的对手,还用生命来抵抗,但老天已注定了一切,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也是一种错误。说完巫师离开了!我却倒了!
几时,梦中有看到了她,我知道今天就是女孩18岁的生日,我要用最后的声音告诉秀我喜欢她。所以我醒了,醒来后,我已离开了王族,躺在了秀的身边,我知道是在我败后,巫师送我来这里的。秀看着我醒来说,我都知道了,不管什么,我都会原谅你的,你带我去你们王族吧!我愿意去拯救你们灵兽族!
我用尽最后一滴力气对着秀说,我喜欢你,所以就算是抛弃了全世界也不能抛弃了你,抱紧我,好吗?
秀抱起了我!就这样安静的躺在了秀的怀抱,感觉着身体的衰落,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变成灰沙溶入天空,秀抓着我身体鍀残灰哭着问我,几时可曾后悔爱过!我笑着留下了最后一滴眼泪说,一刹那的光辉也足以代表爱的永恒,如果有下辈子我依然守护你!
守护的文章6:今夜,为你等候,今生,为你守护
今夜,为你等候,今生,为你守护。
你一定要记得回来,记得回来给我幸福
题记
怀抱温柔,倚尽寒窗听乌啼,夜浅寒还透,谁知娥眉瘦?
谁晓柔肠断?情在漫延,泪在起落
阡陌红尘,我一直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恐怕有一些恶习灌进沾染我的纯洁善良。然而孤独,安静,忧郁,高傲的寸步不离,使我彻夜失眠、惊悸,悲伤。没人疼,没人爱,仅能在童年的绵长韵味里叹息,在夕阳的余晖里吟着挽歌,亦或一个人凄清地站在流年的菱角,任凭自己被岁月风化成诗的精魂。
悠悠往事把我们的故事装饰得格外漂亮,怎奈故事越生动,回忆越悲伤。没有细雨,却浸湿了所有的甜蜜。美好的爱情曾几何时托付给了不幸?梁祝化蝶的缠绵哀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缱绻情怀,我还能奢望些什么?难道你我的相遇,注定是一场劫难?
守护的文章7:幸福的生活靠心灵去守护好,爱护好
文/阿健
时间表达着自己是爱着自己的女儿阿YUE的,是爱着老公阿雷的,我们夫妻也恩恩爱爱的过着我们的幸福的日子。
这幅图片我特别的喜欢,因为感觉心灵就象是这样的安静,这样的幸福的过着生活,所以用心情去了望那远方的大海,这种感觉很美,因为心在梦想之中,去完美着心中的童话。
--题外话
今天给女儿阿YUE做了几样她爱吃的菜,小家伙高兴极了,饭都多吃了一点,我看着女儿多吃的一点,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女儿的学习最近特别的紧张,感觉女儿有些瘦了,于是我将阿雷的父母送给我的一些新鲜菜做给女儿阿YUE吃,让她补补。学习总是费脑子的,我就怕女儿阿YUE太累了。
每天我都会做几样她爱吃的菜给她,总感觉孩子吃得好一些,学习才有劲头,也会有精力。
这几天,我一直没有上网,不想上,也没有写博客,今天的这些博客全是早上即兴而写的,有的写了一半就跑去买了菜回来再继续写的。
女儿阿YUE是自己的心头肉,所以自己怠慢不得,总是将她的所有放在心中的第一位。
总感觉有一个人非常的珍爱自己的女儿阿YUE,也非常的珍爱阿健,这种感觉令自己感觉到这个世界是美丽的,也是多情的,正如那首《KISS THE RAIN》中所感觉到的那种绵绵的感觉一般。这就是感情了,我作为女人,能在心中感觉到这样的感觉,是真的令自己感觉到幸福的。尽管自己没有走近这个人,也没有走近任何人,但是我能感觉到这个人对自己的关心是真的令自己感觉到快乐的。
这个人是谁呢?总感觉他象个影子似的飘在自己的跟前,象个童话里的英雄,也许他的心与情感是真的非常的单纯的,也是非常的痴情与专注。
感觉这个人好傻,这般的痴情与自己的心境一样,我阿健也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也是一个非常痴情的人,正因为痴情,所以心难免会感觉到忧伤,也许天底下的痴情是最读不懂的。
阿雷前几天手机又收到一个女人发来的垃圾短信,阿雷实在是气不过,因为这个号码总是发短信过来,阿雷忍无可忍,打电话给那个发短信的女人,对她警告说,如果再发短信,我们就报警,因为阿雷不认识她,这些短信都是诈骗电话,现在骗子最多。
我还是过得非常的好,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感觉很幸福,很平静。
我不需要去追求什么爱情而伤心动脑,我只需要将自己的女儿阿YUE爱护好,保护好,将阿雷呵护好就行了。
不想去打麻将牌了,有时输钱,自己心疼,于是坐在家中,写写博客,玩玩博客感觉很开心,休闲在闲适的空间里,幸福地生活着。
今年暑假,又将是女儿刻苦学习的一个假期,因为这是高中阶段最需要补充知识的最关健的一个假期了,女儿阿YUE近来学习一直在拼,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这是孩子刻苦用功拼出来的,我这个作母亲的没有什么给孩子特别的关心,我只要将她的三餐饭做好,把女儿阿YUE呵护好,让她别生气,心情愉快的去上学,去读书,我从不惹孩子生气,我在孩子的面前是个奴仆,我愿意这样,因为我们夫妻商量好了,为了孩子的用功的读书,我们不能让孩子生气,所以孩子在我们的面前才是我们这个家庭真正的幸福宝贝,是我们夫妻的福娃,于是我们的呵护,所以女儿的情感绝不会去在学校谈恋爱,去追找别的什么感情寄托,所以她的思想与心灵是单纯的,女儿阿YUE只一心在学业上去拼搏,去争取班上的第一名的学习成绩。所以这正是孩子特别的感人的一面,这个孩子就是有一种拼劲,象我阿健,性格也象。
阿雷常常笑着看着我们母女俩说:“你们娘俩实在太像了,连笑容都象。”阿雷特别地爱我阿健,他说:“他是不会爱上任何别的女人的,他只爱阿健和女儿阿YUE,别的女人,他是绝不会爱上的。”听了阿雷的话,我阿健开心的笑了,因为我们是夫妻,因为我们是真正的爱情伴侣。
守护的文章8:斜阳,街头守护
懵懂已走远,谁人依旧彷徨,陌路的离伤,书写了过往的悲凉!细数流年,虽似锦美好,却终究抵不过岁月的刀刻,布满伤痕的心灵,想要挽留这什么,其实徒增哀伤罢了,曾经沧海难为水,该走的终究会走,除却巫山不是云,一切顺其自然最好!走过的美好不过是记忆里的多彩一笔,漫漫的人生长卷,在我们青春年华里永远是未完待续·····
破碎了的心永远拼凑不回昨天,就像《花田错》,像迷恋镜花水月的无聊……从心房漫无边际延伸!我不知道再见的这几个月要熬多久,此刻——北京,想多数童话编织的梦,不知是否会入你梦境。这个交集的感伤,带着浓郁的气息,把你我分割南北。耳畔依旧是牛奶咖啡的《不想说再见》,为了明天,终究见了再见又见!香樟树下的花影也许在不久的秋煞里炫舞出花蝶的缤纷,只是不会是我与你共赏!
一曲歌迷梦,大可长梦不醒!岁月在城墙上雕琢的苍老,早已将我的足迹消逝殆尽,只留下千古的诉说,去延续,去渲染,去加料。我虽然确定不了,但我会坚持,唯有坚持,没有做不成的梦想!海棠花幽怨如你凄迷的眼泪,一滴一滴在我的心头绽放出花蕾,不久就是一片花海!
走了,大同!此刻,我在北京,我想着我们一起的日子!但愿这个等待不会太久!你依旧,斜阳下,等我来!
斜阳,与你坐街头,一辈子,不离不弃。
守护的文章9:乡村还需守护吗
文/李晓
今年春节,深圳的文友老许在博客里这样写道:这个都市在经历了一场“霸王寒流”后,天空突然变得清澈了,白日里的蓝天白云、夜晚的月亮星星都像是刚洗过澡的样子,那么明媚妖娆地出现在头顶上,真如久违的童年伙伴再度意外地相逢。
春节里的这个都市怎么啦?这座移民之城的大多数人,回老家寻根过年去了,所以一座喧哗的城,在春节梦幻般冷清下来,工厂也停工了,车流也变缓了,久违的蓝天白云出现了。
可他们回到的乡村呢,有的却是一幅这样的景象:污染的河流断流,破败的房屋倒塌,田园荒芜,当年出门闯荡的那些小路,被杂草覆盖,老翁嘴里剩下的几颗牙哆嗦着说出含糊不清的话语^所以有许多人在春节返乡时感叹:春节是一场春劫,城市无根,乡村无家。
从故乡回到北方大城的老韩在微信里这样问我:我们的乡村,到底还需要守护吗?老韩说,我回到故土乡村,总还得燃一炷香啊。我明白,老韩是要燃一炷精神之香,让自己对故土家园的思念袅袅飘散下去。
想当年,老韩是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全村轰动,家里杀了一头猪,宴请全村长辈亲友。我记得老韩的父亲,把给儿子准备好的一把锄头大喊着扔下山崖:“祖宗啊,我儿子给你们争光了!”从小到大,父亲就教育儿子,发奋读书,跳出农门。在老韩上初中时,父亲就为儿子去铁匠铺打了一把锄头,对儿子宣布说,你考不上大学,就回来种地吧。房屋前这把上了锈的锄头,卧薪尝胆般激励着老韩上了大学。
老韩对我回忆,那时乡村满山满坡的土蒿,把土也浸润得是苦涩的了,有一次他去山坡上清点坟墓,发现新垒的土坟,好多乡亲是因为看不起病、为鸡毛蒜皮争执、儿女不孝顺喝农药或在自己亲手栽下的树上上吊自杀了。老韩上高中时跪在祖宗墓前发誓,一定考上大学,有出息了为乡村谋福利。
老韩大学毕业以后,在异乡城市奋斗,算是成了一个小有成就的人物。但老韩许多次关于改造乡村的梦想,只是成了天上飞的风筝,最终没落地。老韩回来看到的乡村,因为城市化的进程,已凋敝成枯藤老树昏鸦的模样了。
乡愁,是城市里蔓延的一种“富贵病”,我也患有这种病,不过我发现我这种病有点矫情了。
比如我回故土老家,黑灯瞎火的乡村,几头老母牛幽怨的眼睛,几只流浪狗披着破棉絮的皮毛乱窜。让我几乎都住不下去了,城里的生活,才是我的真牵挂。等我回到城里,又开始眺望乡村了。我在城里追名逐利。但灵魂还需要故土安放。我是不是像那些天下的游子一样,骨子里很自私呢?我想在城里求得风光的生活,还盼望乡村依然原地等着我,可等我回去,发现乡村已如我们平时被忽视的亲人,在孤独的岁月里憔悴苍老下去,甚至让我们有了嫌弃的心。
城市需要魂魄,它的魂魄,是那些老房子的内心,是那些老树木的根须,是那些老城墙上的纹路,是那些历史天空中流传的歌谣,还有一脉相传的文脉……消瘦下去的乡村,它的魂魄又在哪儿?
猴年春节我回到乡村,决定在村里住上一晚,半夜里,有风吹院门外的槐树叶哗啦啦响,一声狗吠从荒凉的夜色中传来,我睡意全无。早晨起床,远房亲戚谭老头已把柴火灶烧得彤红大亮,干柴劈劈啪啪燃烧着发出声音,像是在独自喜悦地笑出声等客人造访。火光中,我看见81岁的谭老头影子在老墙上晃动着,这是一个村庄,最后的影子了,或许也是最后的守护人了。
离开村庄那天上午,我向薄雾中的村庄深深鞠了一躬:拜托了,村庄的守护人,好好守护吧!至于像我这样的城里人,起起落落的心,也可以给乡村大地下深埋的血管,补充一点流动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