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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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旧的文章1:店岸怀旧

文/陆福兴

我们一家去店岸那里的长江边游玩,回程特意经过店岸老街。

我们的车在店岸街缓缓前行,不时让过行人、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虽然很慢,但不需要停下,善良朴实的人们在千方百计地让行,没有抢道的,车速慢,完全是由于街道太窄的缘故。

从店岸老街走,完全是我的提议,因为我在这里工作生活了好几年,对这里的大道小路,一草一木都倍感亲切。车刚停下,我急切地开门,不顾家人惊诧的目光,急切地寻找记忆的痕迹。家人进商店、逛超市,我举起相机逛街。记忆中的粮管所、药店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小饭馆、小超市;记忆中用小石头铺的路变成了水泥路,几处的老式排门依然在,平添了几分古色。

沿着小街往北走,想寻找店岸老桥,耸立在面前的是雄壮的店岸大桥,半圆形的拱圈下,几十根钢索雕凿宽大的桥梁,车辆在飞驰,全然没有了老桥的影子。再向南走,还有一张桥,我以为是修复的老桥,到了近前,寻找以前的建筑,荡然无存,到了对岸,在桥堍北边,终于打听到一户曾经熟悉的人家,才明白了方位,仔细目测,店岸南桥应该在老桥的南面不少,已经不是昔日的老桥了。

在一干河的西岸,看到一排老屋,我似乎明白自己想要找寻的是什么了,这里不就是我梦牵萦绕的店岸中学旧址吗?我曾经在这里工作,此时我忆起了分别20多年的老师,许多都不在这里居住了,从零碎的消息中得知,有的老师已经老去,不禁有点黯然。

我找到了当年的宿舍,我曾经的家。记得当年孩子还小,放在家里无人照顾,和妻子商量好,带到妻子单位的托儿所去试试,我们约好,如果孩子实在不能适应托儿所的生活,第二天就乘车到店岸。翌日,我下了课,匆匆赶到车站,刚好有一辆车开来,我迎了上去,妻子果然抱着孩子来了,心灵的沟通是不需要语言的,我们相拥而泣,立誓再也不去托儿所,尽量抽空自己带孩子。自此,孩子就常常在学校的宿舍了,这里也成了孩子临时的家。

又沿着台阶爬上店岸大桥,近处、远处,还有些旧建筑,还能引起昔日的回忆,据说店岸老街出于保护的需要,没有大拆大建,还保留着许多原来的建筑,更容易引起联想。

这里的街依旧,这里的水依旧,这里曾经熟悉的人不知了去向,就连学校隔壁的丁家,曾经非常熟悉的邻居,家门虚掩着,家里空落落的。

下次还要再去,一定要找几个20多年前的老友,谈谈店岸的今昔。

关于怀旧的文章2:怀旧

文/卞建林

春日,复和发小同游儿时生活的古镇。

镇现在渐有名气,多游人。不过,我们所见异于游人,看到临街新开的店铺,往往想到以前它是什么店。旧地重游,当下和以往转换自如。发小说后街那些高大的水杉树,是她中学毕业,刚到房管所工作时参加劳动种的。在不同的地点,想到儿时的一些趣事,往往相顾会心一笑。越过中间漫长的人生,场景,一下子接到当年。

能够自然地沉浸到过去,是重游古镇的魅力所在。民居前小小的菜畦,镇旁青青的麦田,静静的小河,延至天际的田野;镇上酱油作坊的大缸,打铁匠的炉火,点心店甜馒头上的红印;上海亲戚来过节时的开心,节后他们回去时的惆怅——儿时的种种,都浮现眼前。

不免留恋,不免缱绻,亦不自知何以如此。孩童时在镇上感受的诸多乐趣,对亲情的依恋和孺慕,对身边世界的好奇和欣悦,是生命初始的本色。人生识字忧患始,也是在这里,穿牛鼻,络马首,开始步入人生。可能,对人之初的怀恋,已根植于内心。

儿时情景犹在眼前,而现实中已是两个孩子的外公了。人生过日子时琐碎繁长,回忆时则匆匆一闪,如白驹过隙。常脚步匆匆,无暇细味,偶一怀旧,已是奢侈。回家后,又将被生活推着,回到日复一日的事务。

站在明万历年间建的石桥边,放眼草木欣荣,河水柔静无波。走过不少镇,包括江南水乡之镇,都不如此地动我心弦,因为,我童年时的家在这里。

关于怀旧的文章3:爱情与怀旧

文/何红雨

我想我是个十分怀旧的女子。

于爱情,亦是。

虽然岁月蹉跎了我的容颜,时光荏苒了我的秀发,但是,却总有一些情怀,未曾改变。

那就是,那就是于爱情的一份怀旧。

旧的,便是好的好的吧?

我时常会这样去想,于是,那份旧情怀,旧爱恋,便也会一再地被我追忆和眷念。

某时,正午或者黄昏,骑了单车,行进于光影花叶之间,耳畔有呼呼啦啦的清风,心里面却会是一直在牵念的那个人。

彼此并不在一处,然而,这些遥远的距离呀,并不能成为阻碍我们相爱的理由。爱情也依然还会一再地升温再升温。

即便,到了经年之后的某天,在我再次回头去看这段感情的时候,那些曾经漫卷袭击我美好韶华的爱之情感呀,也仍旧会清晰和美丽。亦芬香,更旖旎。

闲来无事,总喜欢百度或唯美或感伤的图片来消磨光阴。或者,于我,这样的一种所谓的消磨光阴,是更多意义上的一种享受,而并非浪掷。

也于是,在某个春日暖融融的午后,我看到了一张分外怀旧的图片。

图片上,是两个深爱的恋人。她们坐在一排椅子的后面,分外用情地,将要亲吻。而那刻的她们,只是眼眸深望于对方,鼻尖与鼻尖互相碰触,只差,只差双唇的紧贴了……整幅图片是晕黄的色调,亦有一面墙壁,以及依稀可能辨认的一点窗户呈现于画面。但这些,也只不过是种于爱恋,于怀旧的烘托罢了。

我不知道,这是谁人刻意的调色,还是,还是某个老电影中的片段。

但,纵使十分清楚地知道,也并无多大意义。

我所在乎的,只是,只是这张图片所带给我的感觉,以及十分甜蜜、馨香亦幸福的怀想罢了。

于是,那份最初爱恋的记忆,便也在不经意间,被悄悄然地翻起,再翻起。

想必,尘世中的我们,都会在某个时刻,十分地怀恋一些过往。而那其中的人或事,又或者可能会常常地来往于心间,而不会消失殆尽。

爱情的,更是怀旧的,泛着或粘稠或寡淡的香味,弥散翻涌过来,然后,袭击围裹起我们。

一直,又倘或是曾经。

关于怀旧的文章4:越来越怀旧

文/吴克成

朋友发来画家陈丹青与各色人等的对谈视频,林林总总有十几个,我快马加鞭地看下来,发现陈丹青一直在缅怀民国——民国在他心里真是玲珑剔透,没有一点瑕疵。听他的口气,如果没有众生的苦苦挽留,他恐怕早就“不食周粟”殉他的民国而去。

与朋友们闲谈,“从前……”“那时候……”之类的话听得也日益多起来。有位年纪大点的老先生,言必称从前,说到动情处,拐棍点地敲得地动山摇。住在他脚下的土地爷,日子一定不好过。

并不只是中老年人在缅怀过去,念叨“从前……”的年轻人也在增多,且年龄有越来越小的趋势。杨德昌的电影《一一》里,十岁的小男孩已在说自己老了,还回顾人生,并将生平感悟写成信,念给还没有起名字的婴儿听。怀旧的大军就这样日益壮大起来。

《红楼梦》里最怀旧的人是焦大。他每次喝醉了酒都要到宗庙里去哭太爷,他一直生活在太爷时代,从太爷死后他就慢慢固化在旧时候,不再融入新环境。

从表面看,“不食周粟”也好,哭太爷也罢,好像都是忠诚的表现,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怀旧除了对往事的怀想留恋,也隐含着对当下的不满足,它的实质是向岁月深处伸过手去,将往事捡拾起来,拿到当下,用它来敲打现实,弥补眼前的缺欠,并获得心理上的安慰满足。比如焦大,他自认为当年护主有功,贾府里的新主子们应该千秋万代地供着他。可惜世易时移,新主子们并不买他的账,他只有沉浸在回忆里,通过对现实的反叛,重拾往昔的荣耀尊严。

怀旧的最大特点是具有选择性——选取一点,不及其余。小时候妈妈在炉灰里闷熟的地瓜,或者二姨给的半个桔子,许多年后回想起来,依旧颊有余香,其实之所以余香在心,完全是因为当时好吃的东西太匮乏。我们在回忆时却会自动删除艰难时世,只念当时好。这样,怀旧不但有选择性,还起到了对往昔的美化作用,无论从前有多痛苦,可在回忆里,常常再痛也不觉得痛。

现实总不如我们希望的那么丰满,怀旧既然可以提供安慰聊补骨感,又不用花钱买,所以怀旧成了人类普遍采用的补偿心理之一。只是,抽离了背景,以昨日之长来比现下之短,哪里还有可比性?

《舌尖上的中国》大行其道,也是暗合了大众的怀旧心理。现下环境恶化,从市场买回的食材难以得人信赖。“舌尖”里的食材天然绿色,制作工艺又大都源自传统……这些都撩拨起大众的记忆。很多菜品,又属私房菜,“私房”一词,满足了人类的窥隐欲。再加上“食色”又是人的本性……一档节目,顺应本性、满足了窥隐欲、填补了人心的不满足……

这样的节目如果再不火,哪里还有天理?

关于怀旧的文章5:怀旧,点亮心窗的金钥匙

文/托叶杰

和朋友在餐馆相聚,吃张大饼子尝尝鲜。这种大饼子虽由玉米面、黄豆面、大米面三合面精细加工,倍加调料,但吃起来总觉得没有小时侯妈妈用苞米面粗制而成的那种大饼子有滋有味。

老年人在一起闲谈,谈什么都没兴趣,但一说起孩提时的故事,每个人的情绪便立时亢奋起来。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到工厂大墙外检煤渣……从牛背上摔下来,在草地上打个滚便又爬上去……眼前幻现出的总是那些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光着脚丫满街跑的孩子娃的身影。

随着年龄的增长,过去的事情在头脑中的轮廓仍然清晰如故。怀旧的情绪越来越浓,逝去的岁月有如村前那条小河,蜿蜒地在眼前流过,激动不已地捧起几朵晶莹的浪花,洗去沉重,洗去沧桑,洗去世俗的污浊,让一颗纯真的童心永不泯灭。

怀旧是人类的一种情感共性。不管过去的生活如何含辛茹苦、黯淡无光,今天的生活又是如何轻松如意,灿烂辉煌,过去的事情总让人难以忘怀。八十高龄的老人说起小时侯的事情常常记忆犹新,而几天前发生的事情却常常忘记得一干二净。我们走进装修豪华、灯光闪烁的高楼大厦,往往会想起老奶奶那只有一扇窗子的小茅屋。我们坐上火车、飞机外出办事或旅游,往往会想起跟着老爷爷坐着牛车在崎岖的山路上去赶集的情景。逝去的岁月,都注定要编入我们生活的履历,在记忆中长期贮存,而且是永远永远,直至生命之火熄灭。

怀旧情绪似挡不住的风,充溢在社会的每寸空间,更似一场春雨,滋润着老年人的心田。社会越是现代化,人们越是要返朴归真,向往自然。于是,人们便迫不急待地追忆那逝去的岁月流水,唱怀旧歌曲,写怀旧文章,修怀旧建筑。昔日不登大雅之堂的山菜野果,如今不仅堂而皇之地端上老百姓的餐桌,而且成为高级宾馆、酒店的必备菜肴。

诗人杜甫在千年前就发出过这样的感慨,"结欢随过隙,怀旧益沾巾".其实怀旧的不单单是那些多愁善感的文人,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在念念不忘过去。在怀旧情绪的影响下,我们喜欢去翻阅一页页发黄的历史,找寻我们曾经留下的那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翻阅历史,是为了不忘历史,找寻过去的脚印,是为了踏出更加坚实的步伐。所以,怀旧并不是对旧事物的完全留恋,而是对着"过去"这面镜子来匡正自己日后的行程。怀旧不守旧,思古不泥古,这便是人类怀旧的最基本出发点。正象我们想吃大饼子、野菜,不是要回到那个年代,而是想怎样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一样。

怀旧,是点亮老年人心窗的一把金钥匙,更是烹调现实生活的一味佐料,在进入老年社会的今天,这味佐料尤为耐人咀嚼。

关于怀旧的文章6:爱情与怀旧

文/何红雨

我想我是个十分怀旧的女子。

于爱情,亦是。

虽然岁月蹉跎了我的容颜,时光荏苒了我的秀发,但是,却总有一些情怀,未曾改变。

那就是,那就是于爱情的一份怀旧。

旧的,便是好的好的吧?

我时常会这样去想,于是,那份旧情怀,旧爱恋,便也会一再地被我追忆和眷念。

某时,正午或者黄昏,骑了单车,行进于光影花叶之间,耳畔有呼呼啦啦的清风,心里面却会是一直在牵念的那个人。

彼此并不在一处,然而,这些遥远的距离呀,并不能成为阻碍我们相爱的理由。爱情也依然还会一再地升温再升温。

即便,到了经年之后的某天,在我再次回头去看这段感情的时候,那些曾经漫卷袭击我美好韶华的爱之情感呀,也仍旧会清晰和美丽。亦芬香,更旖旎。

闲来无事,总喜欢百度或唯美或感伤的图片来消磨光阴。或者,于我,这样的一种所谓的消磨光阴,是更多意义上的一种享受,而并非浪掷。

也于是,在某个春日暖融融的午后,我看到了一张分外怀旧的图片。

图片上,是两个深爱的恋人。她们坐在一排椅子的后面,分外用情地,将要亲吻。而那刻的她们,只是眼眸深望于对方,鼻尖与鼻尖互相碰触,只差,只差双唇的紧贴了……整幅图片是晕黄的色调,亦有一面墙壁,以及依稀可能辨认的一点窗户呈现于画面。但这些,也只不过是种于爱恋,于怀旧的烘托罢了。

我不知道,这是谁人刻意的调色,还是,还是某个老电影中的片段。

但,纵使十分清楚地知道,也并无多大意义。

我所在乎的,只是,只是这张图片所带给我的感觉,以及十分甜蜜、馨香亦幸福的怀想罢了。

于是,那份最初爱恋的记忆,便也在不经意间,被悄悄然地翻起,再翻起。

想必,尘世中的我们,都会在某个时刻,十分地怀恋一些过往。而那其中的人或事,又或者可能会常常地来往于心间,而不会消失殆尽。

爱情的,更是怀旧的,泛着或粘稠或寡淡的香味,弥散翻涌过来,然后,袭击围裹起我们。

一直,又倘或是曾经。

关于怀旧的文章7:无处安放的怀旧情结

房子卖掉了,数了数,现在手里只有三把钥匙了,一把是办公室的,另外二把是妈妈家里院门和屋门上的,没有我的,有史以来这应该是最少的一次,话说小时候都比现在多,大家都搞很多钥匙用钥匙圈挂在身上,跑起来还故意让人听到哗哗拉拉的钥匙声,好像那个样子在同龄人眼里很拽,不过,貌似大家都一样只有一把有用,其他全是捡来撑门面的。仅管如此,还是非常满足。

一直说要卖的房子,之前始终有人问没人买,于是就掉以轻心放弃了做好卖房的心理准备,心安理得的挥霍着拥有那间房子的每一秒时光,大概人们都是这样,得到时不珍惜,失去时才后悔莫及。现在终于处理掉了,而且在房屋买卖中可以说是以光的速度,上午看房,下午交钱,第二天就要我们搬出他们入住,真让人措手不及,虽说不至于后悔莫及,但事情来的突然,甚至都没有时间静静的坐在那里和住了这么久的房子最后感怀一下留恋一番,说走就走了,风风火火的搬完家具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废弃的纸箱盒,零乱的当初藏在暗处的各种线,甚至那些躲在柜子底下的灰尘,都还满满的处处的裸露着往日生活的痕迹,心里一下子酸楚的不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从结婚,到生子,再到今天把钥匙交给别人的这一刹那,一个五年就过去了,孩子大了,房子旧了,心至此时却变小了,小到只有一个房子填充在内,拿开,就空了。

妈妈说,是搬的越来越好,又不是住的越来越差,有什么可不舍的呢,话是这么说,可过去的那些岁月,总是被他们所承载着,可以是房子,可以是任何一样东西,哪怕一张纸都可以,哪是随便说舍就舍得的呢?舍去的不仅仅只是一幢房子,一些物质,一张废纸,那是多少年的情感寄托。

有点过于悲伤了,其实想想,这些东西并没有随着它们的转移而转移,也并没有随着它们的毁灭而逝去,始终在心里面盘旋,只是无处安放,像是一杯水,杯子要用,水不知道放哪而已,大不了,再找一个杯子吧。只是自己是个太容易怀旧和感伤的人。

旧的一页翻过去,新的一页势必就要重新开始,我却总把自己放在旧日时光不肯抬头张望。

关于怀旧的文章8:童年的土灶

文/刘宏沛

人一上了年纪,就爱怀旧,尤其是儿时故乡的一草一木,田间的一稼一穑,总像是电影的蒙太奇一样,在梦中放映。用一句时髦的话,这就叫做记住乡愁。

近期,因参与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工作,又回到阔别数十载的故园。乡亲的一颦一笑、乡里的祠堂公厅、农家的瓢盆炉灶,又徜徉在脑际。诚然,普查的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而那些牛栏、羊棚、猪圈、狗舍、鸡窝、鸭寮以及土坯的老屋、坑沟的鹅卵石,都不属调查的范畴。然而恰恰就是这些毫不起眼且微不足道的物事,却是那剪不断理还乱的一缕缕乡愁。

采写的过程中,我在远房宗亲一间闲置了的土角砖筑成的老厝中,再见到了儿时所熟稔的土灶,勾起了对童年的记忆。

土灶出身卑微。很久以前,我们的先辈,将一堆以红土和上贝灰夯实成形的土坯或煅烧了的砖块,靠着泥土的黏合,垒砌成简朴的农家灶台,在其中再安放下一口黑铁锅(潮州人称之为鼎),土灶便诞生在厨房内或屋檐下。一捆捆稻秆,一抱抱柴草,燃起了一灶通红的炉火,烹调出可口的农家饭菜。一锅饭、一盆菜,过起了和和美美的农家日子。土灶,似庄户人家的乳娘,默默地相伴着日落日出,哺育着春夏秋冬。清代文士赵翼在其《恨海》中曾有记述:“东面墙脚下,打了一口土灶,树叶树枝,高粱秆子,铺满一地……”,可以看出自古以来就有土灶的倩影。土灶虽不绚烂,甚至杂芜,但却暖心暖胃,养人养家。

土灶的燃料是柴草,各种各类,兼容并“燃”。修剪柑林茶树砍下的枝蔓,秋风乍起落下的枯叶,树林冬春更新露出的朽木,收获稻麦时剩下的秸秆……皆可入灶。为不断炊,农民们稍有闲暇,便上山割草、砍柴、拾枝。满山遍野的茅草杂竹,镰刀挥舞,一捆捆背下山坡;干枯的树枝,斧头砍过,一段段扛落山坳;林间的败絮,耙子搂过,一筐筐挎出山谷……日积月累,那些陈年旧柴及当年新草,垛满厝前屋后,以备日常三餐之用。它展现出农家的辛勤,也昭示着那个年代农家的自力更生。

若想人吃好,先让灶吃饱。烧火和做饭有个前因与后果的关系。火烧得好,饭菜才做得香。可掌握火候绝非易事,须要耐心与技巧。熬稀粥、炒青菜,需猛火;烹小鲜、煎鸡蛋,需慢火。母亲是煮饭炒菜的行家,看母亲的操持,就像观赏艺术家的表演。一条条柴一把把草送进灶膛,或猛烈或温柔地燃起红红的火焰。柴草燃烧的爆裂声,噼噼啪啪,锅铲撞击鼎墘的清脆响声,叮叮当当,合奏出美妙的乐章,让生活充满希望与期许。

土灶传承了土的厚道与包容,从不矫揉造作;农家人特别钟爱这一点,虽无山珍海味,但却倾其所有,煎炒烹炸蒸煮烙炖等各种烹饪技法,在土灶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变着花样满足家人的胃口。每当炊烟袅袅,锅盖响动,饭香弥漫,那便是一天中最舒心的时刻,诗意而温馨。每逢年节,饪鸡卤鹅蒸年糕,土灶更是忙得不亦乐乎。制作过节美食,是土灶的使命与荣耀,各式应时的食材,本是形孤影单的个体,经过灶与火的催化,在锅内搭配融合,变成色香具备滋味抢嘴的佳肴。如魔术般神奇,却又富于人情味,为农家营造年节和顺安乐的气氛。

记得儿时家中的灶台,在显要的位置,供奉着一位灶神爷。每逢晦日(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祖母便敬上三炷香,诚心诚意地顶礼膜拜,祈求灶神庇佑。(《抱朴子·微旨》中说:“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到了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这一天最为隆重,相传为“送灶日”,或曰“辞灶日”。我们潮州人称之为“送灶”,也称“祀灶”、“过小年”,意为送灶神上天述职,故又称“神上天”。当地的习俗,于是日要备清水一缸,并以“奏疏”、“糖桃”、灯芯和纸马、纸鹤作为供品,举行送灶神上天的仪式。此中的“奏疏”是灶神上奏天庭的文本;“糖桃”则让灶神吃了嘴甜而多说好话;灯芯是让灶神点燃了好照明上路;纸马纸鹤是灶神往返天地的交通工具。到了翌年的正月初四日,一家人就早早起来,打扫庭院房屋,备清水一缸及稻草扎,再插上香烛于灶台,恭迎灶神返回人间,俗称“神落天”。

关于灶神,辞书中有记载:灶神,亦称灶君、灶王,供奉于灶头,是中国民俗信仰的神明,能掌管一家的祸福。灶神的原型是谁呢?据孔颖达疏载,“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礼记·礼器》曰:“燔柴于奥。夫奥者,老妇之祭也”。故祭拜灶神多为家中的老年妇女。灶神的穿着如何?《庄子·达生》云:“灶有髻”。据司马彪注:“髻,灶神,著赤衣,状如美女。”在民间,大多数人家还在送神当日于灶头贴上“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的大红对联。我上小学的那段时间,每年都帮着祖母粘贴对联。

又据《酉阳杂俎》记载:“灶神称司命帝君,姓张,名单,字子郭,状如美女……凡治灶于屋中央,口向西,灶四边令去釜九寸,以砖及细土构之,立亦勿令穿折,神灶之法也……四月丁巳日祭灶,主百事大吉之兆。”(见《搜神谱》)这是另一段关于灶神的传说。

土灶吃的是柴草,奉出的是美食。也许是出于对灶的感恩与敬畏,勤劳善良的村民,总在逢年过节时,将盛出的第一碗饭,虔诚地高高举起,敬天谢地,祷祝五谷丰登、家业殷实。而主妇们也分外珍视土灶,常把灶台洗刷得干干净净,使之不现出丝毫烟熏火燎的痕迹。灶上用具、灶前柴草,总是码放齐整。因为土灶也是农家的脸面,映衬着农家的生活品位。

我原来的工作单位,有位老家住东北的南下干部。他曾告诉我,北方的土灶大多连着土炕。灶上做着饭菜,灶火的余热从侧旁地下通道进入炕底,烧热了一床土炕。寒冷的冬天,全家人在炕上闲聊、安睡,很是惬意。灶里剩下的火炭,扒出来可放入火盆取暖;或用水浇灭,晒成木炭,老年人可作为火笼(手炉)的燃料;也可趁着灰烬的剩热,埋进几根玉米、几粒土豆、几个红薯、几片大蒜,顷刻间就能享受喷香的烧烤。这是农人的智慧,更是农人的福祉。十几年前,他返了趟老家,回潮州后对我说,他老家的土灶已湮灭了,代之以各种电气化的炉具。土炕也端掉了,最普通的人家也用上眠床,冬天铺一领电热毯,以备睡眠时取暖之用。较充裕的家庭,则用上冷热两用的空调机,夏凉冬暖。

我久居城市,远离了故乡的土灶,远离了烟火的味道,但对土灶烹出的美食的渴望却愈发深沉、浓烈。现如今各处农家乐所经营的农家菜,比比皆是,故而时不时寻家土灶餐馆,邀来三五好友傍着灶台,在丝丝的温暖与淡淡的烟香笼罩中,开怀畅饮;时而续上一节木柴一抔稻草,仿佛又面对童年的土灶。偶尔回乡,常静坐灶前,沉沉隐隐地为灶门添火,看年迈的母亲在灶台做出熟悉的家常美味。当是时也,忽然觉得漂泊的心有了依托,踏实而祥和,恍惚又找回了儿时在老家的感觉。

不久前搬进新的住宅小区,厨房里的燃气炉、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一应俱全,所做出的饭菜也算美味爽口。可是久违了老厝的土灶、柴草、烟火及农家饭菜那极具画面感的生活场景,心中未免惆怅。每忆及此,心中便五味杂陈。因为那些往事是植根于心底的情愫。一座土灶,曾经燃起昔年红火的日子;而今,又燃起游子炽热的乡愁,永不熄灭。

关于怀旧的文章9:《火星救援》其实是部怀旧片儿

文/小满乱弹

看《火星救援》时,我一直觉得有点不对劲。不是因为《纸牌屋》里的女记者变成了超级学霸程序猿,也不是因为奈德·斯塔克从《权力的游戏》穿越到未来让人跳戏,虽然不得不承认“中国国家航天局局长”的香港普通话让我起了点鸡皮疙瘩,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症结是,这明明是一部未来电影,却让我感受到了太多复古的味道。

虽然影片假定的发生时间是距今十几年后,但显然其中的媒体环境停留在本世纪初,甚至更早:CNN和虚构的中国媒体CNA是公众获取信息的最主要来源;关键时刻,人们会聚集在纽约时报广场,或是北京的某个地方,手牵手一起观看大屏幕上的电视直播……

这些场景,正如片中时常响起的70年代迪斯科金曲一样,总给我一种浓重的怀旧感。

因为现实确已大不一样了。比如说,片中那个在媒体和舆论面前表现得十分保守的美国政府机构,与现实生活中在社交网络上如鱼得水的NASA之间,大约就有4亿公里的距离。

NASA是当今世界上最善于使用社交媒体的专业机构,甚至可以说,没有之一。NASA早就有自己的电视节目NASA TV,在官网上随时可以观看,甚至还在2009年斩获了美国电视届最高奖艾美奖的两个奖项。进入到本世纪的第一个十年,NASA则开始在社交媒体上遍地开花,其推特和脸谱的账号都拥有1300多万的粉丝量级,在Youtube,Instagram,Tumblr上也是颇有人气。

现实生活中的NASA,不会像《火星救援》里那样,因某人在电视直播上说错了一句话而如临深渊。他们完全可以在社交媒体上自主设置议题,引导舆论。他们有这个实力。今年9月底,NASA先在推特上发了一条预告:将公布关于火星的重大发现。吊足了网友胃口。一天后,他们宣布火星表面有水流动的推文被转发了4万7千次!

所以如果按照现在的游戏规则,马特·达蒙饰演的宇航员马克·瓦特尼的一举一动都会在社交网络上直播。即使是通过探路者号古老的通讯系统,想必NASA也有办法让全球网民看见他在火星上是如何坚持不懈,荒野求生。他一定会有自己专门的社交网络账号——去年起,在国际空间站工作的美国宇航员就开始在推特、脸谱上发工作照,持续至今——即便他没有或者没法继续使用,NASA也会给他建一个或者帮他更新,就像好奇号火星车一样;他写给NASA的“Are you f.....king kidding me?”大概会成为世界上转发最高的贴文;他的名字一定高居话题榜首,成为最热门的“#”;他那张姿势怪异的模糊照片可能成为很多人的账号头像;营救他的方案细节和解读文章会在各种社交网络上疯狂转发;各路名人都在晒自己穿着“#BringHimHome”T恤的照片(事实上,这个“#”现在是真实存在的,是《火星救援》的宣传语之一)。

真到了营救日的那天,估计全世界的人都在一刻不停地刷动手机,查看每一点新进展,而NASA估计会第一时间将他回到赫尔墨斯号后与队友团聚的照片在官方账号po出来……

但在《火星救援》里,这些都没有。《火星救援》是一个没有社交媒体的世界。这可能是有意为之。原小说的作者安迪·威尔在某次访谈中透露,他本意就是要写一个远离现代化的人,必须回到类似鲁滨逊漂流记中的日子,在火星“漂流”。而拍摄此片的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自己没有任何社交网络账号,估计更觉得没必要注意这些细节。何况这位78岁的老人,内心也未必认可这些“年轻人的玩意儿”。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这世界变化太快。2009年,威尔写这小说的时候,好奇号还没有登上火星,所以电影里,没有那个在社交媒体上特别会自拍卖萌的小家伙。制作方大概也更无法预见,在电影上映的几天前,NASA会发现火星表明有流动水(剧透:水是影片中一个重要桥段)。当然,2009年的我们估计也无法想象,今天社交媒体不仅改写了传播规律,也改变了你我的生活方式。

不过这样也挺好。没有社交媒体的《火星救援》才更能凸显科学的力量,而瓦特尼独自游走在广袤火星上的那份孤独才更加完整。坦白说,这部片子并没有如想象中那般给我惊喜,但我倒是有些怀念里面那个“复古”的世界,至少在那里,我辈媒体人不用为日新月异的变化而惴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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