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衣服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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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衣服的散文1:彩色植树节

文/吴春富

彩色的衣服在蓝天白云下招展,成了荒山坡上的一道靓丽风景。

女人们提锄拿锹,到达指定位置,叽叽喳喳,引得附近林子里的鸟儿齐聚树头。鸟也叽叽喳喳——它们不晓得荒山坡上发生了什么事,如此之热闹。

穿红着绿的女人们两两结对,挖起了岩土,个把土灰色的男人穿梭其间。以往来的都是大老爷们,即便有个把女人,也是点缀,绿叶中有一朵红花陪衬。如今这风景与以往大不相同。鸟儿不解。

桂花树苗被放在了挖好的坑里,一人扶着,一人培土。不一会儿,一大片绿就荡漾在了荒山坡上,映在了小河沟里。绿水青山,女人们眼里有了颜色,心里便有了激动。“王红,你知道为什么植树节定在3月12日吗?”李艳在考王红。“这你还真考不倒我,植树节定在3月12日,是纪念孙中山,因为他在那天去世的。”“哇!王红你还真不简单。”李艳佩服起了王红。

“植树节定在3月12日还有说法哩!”张紫平时喜好读书。“还有什么说法?”陈霞询问。“1956年那年,毛主席号召植树造林12年,把荒山变绿林。植树节定于3月12日,也缘于此。”“哦,晓得了。”陈霞佩服起了张紫:“张紫,还是你学问大。”

王红给桂花树培土,左培几锹,右培几锹。陈霞手痒,觉得扶树苗不过瘾,也要培。王红把锹递给陈霞,陈霞干了一会儿,热了:“不行,衣服穿不住了。”说着,脱下了浅绿色的风衣,露出了大红色的羊毛衫。荒坡瞬间被照亮。

王红凑近桂花树,嗅树叶。“王红,你做什么?”李艳不解。“闻桂花香啰。”“哈哈,小树能闻到什么香味。”王红继续嗅,并自言自语:“好淡雅的桂花香味哦!”“真的吗?我也来嗅嗅。”李艳也把鼻子凑近树叶。“没有呀?”“你想着现在就是桂花盛开的季节,一定能闻到。”王红点拨。“那我再来嗅一次。”李艳凑近桂花树叶,闭着眼睛,一嗅:“啊!果然有香味!”大家见她俩在嗅桂花树,也好奇地嗅起来,仿佛都嗅到了桂花的香味,眼睛里都绽放出桂花的金黄。

关于衣服的散文2:只因我们有缘

文/尹星宇

我换衣服,女儿指着我的胳膊惊讶地叫道:“妈妈,你这里有块肉凹进去了,还有个疤呢。”我一看,哦,原来是小时候生毒疮动手术后留下的永久印记。

我给女儿比划了一下毒疮的大小,讲述了当时家人是怎样不顾我的意愿,强行按住我的手脚让乡里的赤脚医生给我切除的情形。女儿听后直咋舌。她从来没经历过这样“野蛮”的对待,她是一朵沐浴着阳光的娇嫩小花,被我如珠如宝地宠爱着。相较于同龄孩子,她显得不可思议地天真,令我时而想把她深深地藏起来,不让人觊觎我的宝贝;时而忧心忡忡,担心她在虎狼环伺的世道中吃亏上当;亦担忧她心的扉页染上墨渍,不复洁白如新。

她是无法重来的青春,无论怎样过都觉得虚掷;她是《诗经》中清丽的四言,怎样描摹都触不到原作的精髓。

是进亦忧,退亦忧。

女儿不知晓我的心思,她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心疼:“妈妈,你那时候痛吗?比生我更痛吗?”

我腹部长长的疤痕她是见过的,虽然早已淡得只剩下一道白烟,然而每次坐在我身上撒娇时,她都会小心翼翼地避开那道伤,仿佛我是个瓷人,一碰就会碎。

这个春日的下午,在她稚嫩的语声里,我悄然微笑了。怎么会不痛?对于一个不足两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人生中遭遇的最大考验吧。李子大小的毒疮,没有麻药,锋利的刀片划开脓包挤出脓水,再简单包扎。但是,隔着三十几年的时光,疼痛的记忆模糊了,我无数次看到那个疤痕,眼光只如春风掠过湖面,轻飘飘地不着痕迹,完全记不得有过这回事。如今女儿问起,在她怜惜的目光中,我突然觉得当时的疼痛又回来了。我告诉她:“当然是割毒疮更痛,生你时打了麻药,再就是妈妈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你的小脸蛋,痛楚便被喜悦冲淡了。”

女儿爱娇地在我的胳膊上蹭了蹭。

“你割毒疮时我在哪里呢?”

我被问住了。

那时候妈妈不过一岁多,你在哪里真不知道呢。也许你是大气中一粒自由自在的微尘;也许你是一朵水汽凝成的白云,不经意间从妈妈儿时的天空轻轻飘过;也许你是一颗沉睡的种子,只待隆隆的春雷将你惊醒;也许你是晨光中的一只小鸟,在枝头唱着春天的歌……

你在哪里?在做着什么?妈妈真的不知道呢。

我自己呢?我又何尝料到日后会孕育一个小小的她?我何尝又料到小小的她如此细致体贴,事事以我的感受为先?要知道这世上还有许多为人父母的没有子女缘呢。我是何等幸运啊!

如同枯瘦的树臂里孕育出来晶光四射的花朵,甫一落地,发出第一声初啼的我将在27年后的一个春日遇到循着前缘转世而来的她。

到底是在上辈子还是上上辈子,我和女儿便有了牵绊?是她曾有负于我,因此今生要承欢我的膝下彩衣娱亲?还是我亏欠过她,于是偿还给她毕生的爱?人与人之间的情缘又如何梳理得清?

窗外花香四溢,树叶四处投下它们幽幽的绿影,我突然有些昏乱。

“妈妈身上有妈妈的味道。”小家伙将脸埋在我胸前,深深吸了一口气。

她也有点昏乱了。

“妈妈的味道是怎样的?”

“像春天。”

女儿诗一般的语言将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顿时只觉得胸腔里柔情四溢,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这孩子平日总是一脸淡定,反应也永远比别人慢半拍,看起来呆呆傻傻并无聪明伶俐,我却知道,在她心的沃土里埋藏着一方璞玉,因为不起眼,或许常被人误认作瓦砾石块,然而,只需以爱的名义稍作雕琢,她便会蜕去泥胎,绽放出漫天的光华。

盘古创造了天地,天地创造了物种,女娲创造了人类,我创造了她,这将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发明。

不,应该是她成就了我。因为她,我的人生才变得圆满。

关于衣服的散文3:泪光中的母亲和祖母(二)

文/马畏安

母亲的衣服上是没有口袋(那时叫荷包)的,上衣没有,裤子也没有,春夏秋冬四季的衣服都没有。这简直不可思议,但却是事实。

口袋的重要功用之一是装钥匙,可母亲身上不带钥匙:家里没有任何一个小箱子、小柜子、抽屉,是不许别人打开,她要上锁的。

大门也不上锁,全村十几户人家,家家如此。如果哪家都外出了,家里没人,就把大门顺手带上,顶多将两扇门外面的两个铁环,用稻草绳系上,防止狗或猪,进屋里偷吃的。全村十来户人家,不仅各家的祖宗八代都知根知底,就连各家有几门亲戚,也都门儿清。万一偶尔有陌生人到了村里,一群狗就会狂吠,陌生人走到哪,狗们就紧追到哪,狂吠到哪。一旦有这种动静,附近田畈里干活的邻居,都能望得见,也会停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腰来,大声询问:“那是哪个?有么事?”

母亲身上从来不装钱,也没花过钱。穿的衣服是自家种的棉花、祖母纺成线、母亲自己织成布、请裁缝到家里来做的;吃的粮食蔬菜,都是自家种的;食用油,也是自己种的花生、菜籽榨的。母亲更是从来不买化妆品。母亲必须买的东西只有一样——火柴(那时叫洋火),她天天做饭要用。那时经常有货郎担下乡,货郎担的火柴,可以用鸡蛋换。母亲就是用鸡蛋换火柴的。母亲用火柴非常节省,只要有邻居生火做饭了,她就拿一团松毛去引火,不擦火柴的。要擦火柴,顶多做早饭时擦一根,做完早饭,就将没烧透的松毛、小树枝,沤在灶膛中央,用火钳拍拍紧,等到做午饭的时候挑开,露出红红的火种,撒上一些松毛、树叶,用吹火筒一吹,火就着了。做完午饭,再照样操作,做晚饭也不用擦火柴了。一盒火柴,母亲能用一个多月。

母亲身上不装钥匙不装钱,衣服上的口袋就没有必要,做口袋的布,也省下了。

关于衣服的散文4:住在衣服里

文/凌泽泉

“每个人都各自住在各自的衣服里。”张爱玲的妙言深刻到骨子里。

想像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旧上海,“出名要趁早”的才女张爱玲着一袭旗袍,坐着人力车来往于十里洋场,该是一件多么风雅的事。即便是今天,旗袍也还是女人维系在心头的一个梦。

思绪驰骋的我此刻正住在一套笔挺的西服里,在城市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阳光从高楼的缝隙间洒下来,一抬头,偶然中与人行天桥上那位倚栏远眺着的方格风衣女孩打了个照面。微风中,淡红色风衣的裙角轻飘着,和她披肩长发飘逸的方向刚好一致,目光在高处的她,远远地看着人流与车流。想那不远的高楼上,也定有一位捧着诗书的少女正撩开淡蓝色的窗帘,把她看成了一道风景。

男人们总抱怨衣服的款式陈旧,觉得西装就像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完全靠那条张扬在白衬衣上且勒紧脖子的领带来换取一份威严与庄重。比起中山装来,它有股闻不到任何气息的洋气,却多少缺乏一点属于个性的东西。恍惚记得古时着一袭长袍佩一方宝剑招摇过市的一帮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闻听楼下有人打劫,便抽出宝剑飞身下楼。果然一副好身手。在围观者的喝彩声中,双手一拱便手抚宝剑,一袭长袍飘飘而去。可今日江湖已不是昨日江湖。

女孩家是季节的信使,春来着一身桃红,夏来着一袭白裙,秋来着一身黄衫,冬来着一袭黑衣,永远一副袅袅婷婷的模样。身段的美妙、娴静的气质,在各色着装里毕现。

城市的彩色道路上,没有女孩花枝招展的走动,就失却了一份韵致;公园碧绿的草坪上,没有女孩裙袂的舞动,就显不出蓬勃的生机;湖岸边,没有着月白色衣裳的女孩缓步前行想着心事,就飘逸不出优美的诗句;小河边,没有着淡蓝色衬衣的女孩靠在树上回忆往事,就滋生不了淡淡的相思。

女孩着什么颜色的衣裳,全凭心情使然。比起电脑、彩电、音响来,女孩最青睐的还是衣裳。慧眼的张爱玲早就发现,女人的衣橱里永远缺少一件衣裳。

男人的衣裳永远没有女人的衣裳更新得快。男人喜欢住在周正的西服里,除此之外,就是夹克。习惯于把车子房子摆在第一位的男人们,讲的是排场。

老是怀疑逝去的日子就像穿衣,总是在加加减减。而不愿远去的恰是留在幼小心灵的一份记忆。

孩提时,男孩子谁没有羡慕过民警的警服、解放军的军装?求学时,父母挂在嘴边激励我们最多的话语就是,好好念书,长大了才能穿上一身制服。威严的制服蕴藏着多少人的奢望与梦想。

房子是晚上的住所,衣服是白天的房子。每个人都是住在各自的衣服里感受大千世界的。

驻足街头,这些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各色人等,因生计、因事业、因财富、因名誉,大多脸色凝重如霜。这些穿着不同款式不同颜色衣服的人们都在奔向各自的那一方小舞台。

滚滚红尘中,来自生活的重压、疾病的折磨、事业的烦恼,已把我们耗得筋疲力尽。谁能贴心贴肝地呵护我们,谁能与我们形影不离,惟有这一身合体的衣服,能让我们强打起精神。裙子也好,西装也罢,那是能够容纳我们身心的温暖之家呀。

关于衣服的散文5:暖秋

文/隆如

“天凉了,加件衣服吧!”母亲这样叮嘱的时候,窗外正是秋风飒飒。

秋天在梧桐树零落的黄叶中来了,在柿子树涨红的笑脸中来了,在一阵紧似一阵的西北风中,姗姗地来了。

萧瑟吗?荒凉吗?伤春悲秋的愁绪和这凉飕飕的风有关吗?其实完全不必这般哀叹,换一个角度欣赏,那些枯草黄花,颓柳残阳,自有一番壮烈的,苍莽的,惊心动魄的美。因了那一句“想为你披件外衣,天凉要爱惜自己”,再枯寂的秋天,也有了火一样的暖。

去公园散步时,经常遇到一对老夫妻。过去他们一直都是并肩来散心,手搀手,头挨着头,恩恩爱爱。女人前几年中风瘫痪了,男的就推着她一路走来,一个站着,一个坐着,总是微笑着不说话,却给人以亲切的感觉。近来公园的银杏树林,经秋风的沁染,成了金色的世界,在这山寒水瘦的时节里,耀人的眼,诱人的心。正在我为这暖暖的画面感动之际,那对夫妻也朝这边走来,分明也是为这片秋色所吸引。女的因为天生爱美的性情,虽嘴上不说,脸上露出的却是满满的喜爱,只见那男的把轮椅停好,俯下身子,弯下腰,在层层的落叶中搜寻着,目光坚定而又执着,只想把最好的美送给最爱的人。良久才捡拾起两片黄灿灿的叶子,递给坐在轮椅上的妻。女人接过的那一刹,笑得格外的美,那神情不亚于收到玫瑰一样的惊喜和安慰。

爱在一瞬,爱在秋天的银杏林。在人生的秋天,这样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多么的温馨。在秋凉如水的季节里,爱不再是炽热的火,情已化为了菩提。

秋风吹过步行街的树,追着行人的衣角飞,当然也刮进了卖艺人的心。说是卖艺,其实不过单薄的衣衫,沧桑的面庞,一把二胡拉得吱吱呀呀,很快就被城市的霓虹和喧闹的人生所吞噬,所湮没。说是卖艺,其实就是乞讨,面前摊着一张求助信息,破瓷盆里不多的零碎,在这夜色下,秋风里,凄凉的腔调是何等的酸楚,怎样的凄凉。

路过的人很多,停下的人很少,也许现在的骗子真的很多,也许我们的世界越来越虚伪,人心越来越险恶,可是有多少人愿意放下他的自尊,他的面子,在这寒冷的秋夜,跪伏在墙角,匍匐在街头?我想不管怎样,我们的那颗仁爱之心不能丢失,不要再怀疑了,不要再纠结了,如果可以就给他们一点布施吧,即使你不想给他们一点方便,也不要藐视他们的存在,冷漠地走开,微笑一下也可以呀!给予的心最柔软,最慈悲。其实,那一刻真正受益的是我们自己,秋风中的他们需要这样的关爱,这样的温暖。

爱,不一定就是获取,更多时候应该是一种付出,一份回报。

邻居中有位轻度中风的奶奶,丈夫早年已经过世,前段时间小儿子因为车祸也不幸去世,大儿子一家工作的工作,上学的上学,剩她一人孤独留守偌大的家。她喜欢站在村口或者自家的门口,朝着村外眺望,一望就是大半天。每次回家,总会看到她的身影,蜷着的手,偻着的背,眼神里满是迷茫的期盼和深沉的爱意。那一刻,风很冷,心很凉,有种莫名的伤感,刺痛坚硬的心。我不能做什么,只能和她打声招呼,她总会笑笑地说:“回来啦!”当下释然。原来爱不在多,只是一句问候,让人心窝暖。

风从天边来,爱由心底生。记取这些感人的瞬间,珍惜这些不易的因缘,这个秋天,有爱,不会冷。

关于衣服的散文6:爱情的蛋清蛋黄

文/蒋康政

收拾好换洗衣服,他推着自行车,生气地离开了家门,晚饭前一再叮嘱妻子煮的鸡蛋,也不想吃了。

刚下过雨,大街上湿淋淋的,少有行人,冷清。刚刚跟妻子发生过一阵口角,他内心有点忿恨难平,甚至有了走得远远的想法,并且越远越好。街道不长,甚至没有他胸中的一口怨气长,而且浴室就在眼前,他一头钻了进去。

浴池里雾气蒸腾,跟几个熟人打过照面后,他挑了一个无人的地方,下水了。水温还是挺合适的,他将整个身子浸入到水里,泡,懒得撩水、搓澡布。旁人好奇地看着他时,他才窸窸窣窣地一阵假忙碌,把自己弄得很琐屑的样子。就这样,他拖延着时间,一拨又一拨的人都洗好了,出去了。他才不好意思起来,不大情愿地离开澡池,穿衣;一边穿,还一边想着再到什么地方转转,能拖到什么时候就拖到什么时候。

一走到外面,看见自己的车篮里多了一把折叠伞,红底子黑碎花的那把,经得住风雨的考验,伞骨还比较牢靠,他们已经用了好几年了。

他一下子气消了,嘴角还有了一点笑意,并想,我赶紧回家吧,时间不早了。这么想着,他回家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拿起那把伞,“啪”的一声抖开,伞面在夜色里开放了,他攥紧了伞柄,尽管这时一丝雨点也没有。

走着走着,他不禁回忆起他们的过去。也是一次夜行,只不过那晚月色朦胧,那时她还是未婚妻。一个拐弯,她陡然藏在了哪片阴影里,他再也找不着了,心慌得不行;正六神无主之际,她猫腰从暗处站到了他的面前,嘴里哈哈哈的,浑身抖动得不行。这个小小的浪漫,回味起来依然是那样甜蜜。婚后,他总是要长时间、长距离地奔向她的宿舍,如果她有事出去了,桌子上总能看见一张便条,大抵是嘱咐他饭菜煮好了什么在锅里什么在碗里,叫他自己先吃,她啥事啥事去了,也没写上日期什么的,很是随意。也是,居家过日子,每天就是天天,犯不着特意为某一天贴上标签。正是这种随心随意,他很是珍惜这些字条儿,珍藏着,偶尔翻到,都恍然如新,那种感觉特温馨。

这时的街道感觉特短,还有很多很多内容来不及回忆,就到家门口了。他想,回家赶紧将蛋壳剥了,黄橙橙的蛋黄他吃,白莹莹的蛋清她吃,在一起生活多年,这是一个默契。还有哪些默契,他的心里藏着,不告诉你。

关于衣服的散文7:院子里的花儿

文/山里的屋子

我在院子里凉晒衣服的时候,茉莉浓郁的香味向我袭来,无论我改变角度,站在任何方位,还是有馥郁的气息钻进鼻孔,不由自主呼吸着,品茗着,心情就极致的好。

月季又开出了淡粉的花儿,这次比较活跃五六朵竞相开放。前几日是玫瑰红的在绽放,开了很久很久,一度我都被它妖冶的花影魅惑的神魂颠倒。

它谢去,粉粉地花朵就开了……

唯有一朵鹅黄色的花朵,只开了一天,就被烈日晒成了白色,后就凋零了。

月季们你方登吧!我方上场,不一起开放竞相媲美……

我很想看它们:红的,绿的,粉的,黄的,交织在一起的颜色。可它们低调的互相谦让着,你开的时候,它在打苞,你谢了,它就炫丽的来了。

我被它们开花的思维感动了 ,它们是在报答我吗?让我没有空花期的冷落,让我每一个早晨,夜晚,都痴恋在它们身边,嗅着,抚摸着,深深地凝视着……

我突然觉得好幸福,连一朵花儿都这样温暖。

碎点蓝花快败了,从把它买回家的春天,一直坚定得开放到了这个秋天,它的花季很长,就是一个夏天的无怨无悔。

臭臭花儿没有香味,也不臭。它的花朵一旦绽放,就会坚挺着,像朵假花一样不凋零。

院子里的花儿很多,有开花的,有不开花的……

只要是一朵花,它就会努力的开放,彰显它生命的色彩。哪怕它娇艳,不娇艳;靓丽,不靓丽;高贵,不高贵……

就像去年秋天,落在石榴花里的一粒牵牛花种籽,它不顾一切的在室内生根发芽,长出绿色藤蔓攀援在石榴枝上。

最后我把它小心翼翼的,移植到了院子里爬山虎的盆里,它竟然更加疯狂的抽条,不屑爬山虎的威力,最终占据了制高点,结出无数星星般娇媚的花蕾。

牵牛花每天早上开出小喇叭,晚上收紧小喇叭,风雨中它笑的灿烂,摇摆的骄傲……

呵!我好爱这些花。

它们有不同的花语,不同的色泽,不同的姿态,不同的故事……唯一相同的是它们都在为我开放,为我精心的培育,报答它们靓丽的一生。

若花儿老去,我一定好好安放它们……那些枯枝败叶一定不随意丢弃。

我如此遐想。

关于衣服的散文8:未来的衣服

文/范筠翊

拿起一件衣服,大家就会说衣服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用针、线做的吗?可是我今天要介绍的可不是一般的衣服,听好了,这是一件未来的衣服,别看它的外表与普通衣服没什么区别,可是它有别的衣服不具备的功能哦!

未来的衣服里料由“高科技纤维”、“超强变新器”、“超强气流器”等许多超高科技产品组成。只要有这件未来的衣服,无论春、夏、秋、冬都不用发愁。这件衣服可以随着气候的变化而改变保暖程度;这件衣服不管穿得有多脏,都会在0.1秒内变得像新衣服一样,这是“超强变新器”发挥了作用。

当你遇到困难时,这件衣服就会变大或缩小。衣服的颜色会随着你的心情变换,你高兴的时候是桃红色,心情发闷时变成天蓝色,生气时是黄色,伤心时是白色。

未来的衣服还能保护主人。衣服的背面有两个迷你小纽扣,你们可不能把这两个“小不点”忽略了,其实这就是我说的“超强气流器”,如果你没有摔倒的迹象它是不会大显身手的,但在你快要摔倒的那一刻,它会放出“超强气流”,用气流反冲力让你慢慢地站起来,让你觉得自己像有魔法一样。

未来的衣服还有很多很多的功能,就等着你们来发明哦!

关于衣服的散文9:衣服的故事

文/仙子

什么时间拍的,我不太记得了,应该是一年的春节时,我们一家去我妈妈家过春节回来的路上,在松原江桥江北一侧的桥头拍的,现在那个桥头堡早就不在了。那个时候只有一座江桥,是一九七三年建成的,记得建成的时候,我还在扶余三中当老师,在四中附近的运动场开大会,之后,从那里出发一直走到桥的南头,之后返回江北再回到三中,累得我都有些找不着北的感觉,心里真得很高兴,要知道在那之前,江水结冰前和开冻前江南江北是没有办法通行的,只能坐汽车到三岔河,再坐火车才能到江南的。夏天还好有船,冬天就在冰上走,太不方便了。

拍这张照片那个时候还没有公交车,来回只能骑自行车。

本来松原的习俗是正月初六回娘家的,我教高三,初五就上课了,后来就改在初三了,这一天还正好是外甥的生日呢。

穿军大衣,是因为春节前后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从我家到我妈妈家,一出也得十几里呢,虽然都是在市里,特别是过江桥的时候,松原这儿别的没有风可是一年四季不断的,江风刺骨啊。

我过江那天穿这件军大衣,应该是孩子上了大学了,原来他冬天的时候上体育课会穿着踢足球的。

孩子奶奶从省城的军服厂给孩子买的,孩子说教室没有地方放,就没有穿。大衣很标准,质量过关,纯棉花的,非常暖和。后来好像又买了一件里面是轻纶棉的,家里没有人穿过后来送人了。

记得我们搬到新办公楼的时候,我们的办公室暖气不热,十二月份的时候,室内也就是3-4度的样子,我就把这件军大衣找出来穿上了。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可一次校长夫人在校内看到我穿着这件军大衣,就说,你可真是够时髦的,今年最时兴呢。我真真是无语了,这些爱打小报告的人,就我穿一件军大衣至于告到校长家里去么,校长夫人不在我校上班的呀,哎,真是的,这些人是不是太闲了呀?

我戴的围巾,是我朋友给织的,用的是那种闪光马海毛线。我朋友心灵手巧的,我记得她当时织了好多条,很复杂漂亮的图案,这条围巾我现在还保存着呢。

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拍照,是用的傻瓜相机,是一个朋友去深圳出差给我们买回来的,我们用了好多年,现在没有用,但也没有送人,留着做纪念了,给我们从深圳买回傻瓜相机的朋友十年前的十二月初去世的,愿他在天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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