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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散文1:爱梅说
文/季川
年轻时,我的初恋名字里有个“梅”字,所以对“梅”这个字,就格外的在意。后来我们分手了,听到费玉清演唱的《一剪梅》,就觉得有自己爱恋的影子,特别是歌词中有句“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只为,伊人飘香”,就觉得是为自己而写而唱,每每听到,就无法释怀与割舍。
流行歌曲可以传唱,而值得珍爱的中国古曲又何尝不是。十大古曲之一《梅花三弄》,又名《梅花引》,相传是晋代桓伊曾为王徽之在笛上“为梅花三弄之调,后人以琴为三弄焉”。其实,无论是笛是琴,我更加相信“梅开三度”这一说。每度都含有不同的韵味。一度开花稀少,欲露还藏;二度开花大片绽放,满树飘白;三度开花稀落,有绿芽相伴,象征着冬去春来。至于琼瑶小说中“梅花三弄”的三个故事,不过是现代爱情中刻骨铭心的泪水飞扬罢了。
古人把“梅兰竹菊”称为“四君子”,而梅首当其冲。我一直在想,喜爱梅的男人,一定是个白衣飘飘、俊逸潇洒的有品位之人吧。“梅妻鹤子”中宋代诗人林逋的确算是一位高雅之士,他当年在杭州孤山上种梅养鹤,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清高自适,与世无争,为后世文人墨客羡慕不已。
与梅相关的回忆很多,记得上大学期间,我有个同学痴迷下围棋,有一次不经意间,他告诉我有个围棋术语叫“梅花五”。就是指一块棋被包围,其眼位呈梅花形状的五个空交叉点,也称“花聚五”,很有意思。五个空点中,有一个中心点,是黑白棋子的必争之地,孰先孰后,谁死谁活,下手之际,已是命悬一线,落棋无悔,每当这时,谁也不敢大意失荆州。
爱梅的画家笔下又是一番景象。有一年去看省城的书画展,有一位画家是画梅高手。几幅画都是墨梅,水墨枝头处,红梅朵朵开。我不禁想起元代诗人画家王冕一首题咏自己所画梅花的诗作。诗中所描写的墨梅劲秀芬芳、卓然不群——“吾家洗砚池头树,个个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冬季来临,喜欢旅游的人多,赏梅的去处也多,像南京的梅花山,无锡的梅园等有名的十大赏梅胜地都是游人如织。其实,我想,现在好多很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景点,都有梅花的身影。梅花,如此接近我们的生活,她的美丽动人,千姿百态,谁都可以慢慢欣赏,谁都可以静静品味。是的,我多么渴望一场大雪在喃喃呓语的梦中从天而降,那时,你在丛中笑,“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初恋散文2:美丽在身边
文/舒罗兰
年轻人会说初恋是美丽的;成年人会说工作是美丽的;老年人会说泡上一杯浓茶、听听音乐是美丽的;而我却选择了到老年大学学习摄影。我要说摄影是美丽的。
“第三只眼”,使我无时不感受到这所学校、这些摄友、这小小的匣子留给我的记忆、带给我的惬意,美丽定格在瞬间。
自从2012年,在老年大学学习了摄影后,我就慢慢玩起了相机。一开始用的是智能卡片机,我称它“小傻瓜”。它伴随我一年多,为我记录下了好多美丽的景色,让美丽时时刻刻围绕着我。后来又添置了微单相机,我昵称它为——“小家伙”。我走到哪里,“小家伙”就跟我到哪里。
社区志愿者活动、老年大学学员表演、一朵盛开的花、、一片嫩绿的叶,甚至是那凋零的花瓣,都由“第三只眼”了记录下来。题材丰富的图片给我带来了太多的美丽、遐想和对未知的期待。它让我感到了退休后生活的充实。摄影伴随着我,它带给了我乐趣、带给了我美丽,美丽在我身边。
别人眼中的风景,别人脚下穿过的小径,别人遇到的事情和生活……本来无从得知的一切,现在我能透过这个小小镜头得以共享。
因为摄影,我看到了社会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大自然的多彩,我亲吻着美丽。
摄影既能锻炼身体,又能结交朋友,还能提高自身修养。在老年大学里,有一支红颜白发的松散型摄影队伍。是2年多的摄影情趣,把大家凝聚在一起。
踏青拍摄、花季拍摄、活动拍摄;皖南行、宝岛行,一群爱好摄影的老年人一同出去采风,一路欢声笑语,无不透视着他们的开心、知足。在游玩散心的同时又带回了不少的佳作,让人心旷神怡,让美丽在身边围绕。
在市里各种活动场合也能看到这支红颜白发的队伍,神采奕奕地行进着,非常引人注目。他们在许多摄影参赛项目中还频频得奖。我品味着大家的优秀作品,让美丽感染着我。
大家来到老年大学给人生最后四分之一的路程充一次电,让这段路程走得更加充实,更加完美。
老年大学学摄影,迎来人生新天地,学习休闲两相宜,美丽永远在身边。
初恋散文3:初恋
文/徐建英
小沁,我先去东莞等你!
和所有老得掉了牙的电视剧一样,妈妈无意中看到这张被安瑞塞在我窗台的小纸条后,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又听到她扯着嘶哑了的声音在吼,你小小年纪不学好,难不成真想去菜市场卖猪肉?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我们一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习,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向右方闪跳的转向灯,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会变戏法般地拿出苹果或是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扑哧扑哧地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直到听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城。
巷子里的路灯因久坏无人管,半夜时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安瑞再送我的时候,被刚好在巷口等我回家的妈妈逮了个正着。安瑞说,试车时看到了在路上走的小沁,就顺道载了一程。妈妈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安瑞,但从此的晚自习,再忙她都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从此我也只能在周末陪妈妈买菜的时候,匆匆路过维修店时偷偷地瞄一眼安瑞,抿着嘴看着满手机油的安瑞对我做鬼脸。
而到发现那张纸条后,妈妈就像影子一样到处都跟着我。我一赌气偷偷去了东莞。然而东莞不是我们的小泉巷,我怎么也找不到安瑞那张带笑的脸。
之后很多年,我回过老家很多次,可我从来没有再见过安瑞。钟叔的猪肉铺子早已搬离了小巷,也不知去了哪里。
一次我无意中在街头碰到高中时传达室的李叔,他说,我辍学后他接到过我好几封来自东莞的信。因为一直无人认领,他又不知我家的地址在哪儿,只得又退了回去。后来,我又听人说,安瑞在东莞一家铝合金厂做了很多年的业务员,安瑞在东莞的业绩一直都很突出;安瑞后来在东莞娶了一位私企老板的独生女儿;安瑞不知怎么回事又沾上了毒品……
再后来,巷口的老人说,安瑞不在了。安瑞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安瑞在世时个人出资修好了巷子里的那条路,那路两排雪亮的路灯照得夜如白昼。而记忆似枚青涩的酸果,我的心已被那两排路灯照得一片潮湿。多年前的晚自习回家,如果没有安瑞,我遭遇的一定不只是抢包和扯衣服;如果后来的安瑞不是为了讨说法找上去与对方打群架,成绩优秀的他一定不会被学校开除。那么,安瑞一定还有另外的人生……
在一家大排档,我哭泣着对男友(现在的老公)说到这里时,他静静地听着,举杯对着西方久久,倒酒入地后,他说,安瑞,谢谢你帮我照顾着小沁。
初恋散文4:初恋豆凤
文/孔书贤
豆凤小巧玲珑,善解人意,从不显山露水。一次偶遇,改变了我和她的关系。
那天我随爹上山砍柴,返回时饥肠辘辘,到路边人家喝水。爹和大叔谈得投机,大叔见我直咽唾沫,朝里喊:凤儿,给你哥拿个馍来!
豆凤拿出一个大白馒头,惊讶地瞪大眼睛看我。我赶忙站起来:豆凤,这是你家?豆凤微微一笑说,哥,吃馍。豆凤见我狼吞虎咽,又拿出几个柿饼给我。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豆凤在我眼里也十分妩媚可爱。豆凤说,她爹嫌上学路远,家里活重,要她退学。我说,你学习不错,给你爹说说,坚持到毕业吧。豆凤说,哥,你好好学,长大能当老师、干部。我说,就我这样,饭都吃不饱,还当老师、干部?豆凤说,哥,我看你能成!满眼信赖、期待,令我感动不已。
春夏之交,我上山挖药,有意到豆凤家喝水。豆凤欢天喜地和我一起挖药。在山花烂漫的老爷岭,我和豆凤并肩挖柴胡、挖党参,刨沙生、刨首乌。豆凤把她挖的药大多放进我的背篓,还顺势为我擦汗。
日头西斜,我拿出两块杂面饼子,递一块给豆凤:歇会,吃点。豆凤忙说,吃我的,白面饼,我特意给哥烙的。豆凤笑眯眯地看我吃完一个,又硬给我一个,看着我吃。活像娘看我吃饭,自己舍不得吃一样。我鼻子一酸,流了泪。豆凤用手绢给我擦泪,紧挨我坐下,把头靠在我的肩头。一刹那,我觉得豆凤很像我哄着抱大的小妹妹,又有点像我娘!突然,豆凤转过身,凝视着我,喃喃地说,哥,以后我给你当媳妇!我连声说,好,好!
从那以后,豆凤对我格外关心,我也觉得,我对豆凤已承担起许多义务和责任。
毕业的当年底,我应征入伍。豆凤送我时,眼含热泪,恋恋不舍。她要我常写信给她,早早退伍回来。说她一辈子等着我,永不变心!
正是在豆凤、父母和亲友的深重期待下,我在部队表现突出。第一年写的文章便登了报,被调到团里搞新闻报道。
入伍第三年,豆凤要来部队探亲,我劝阻说,部队有规定,战士不许谈恋爱,否则要挨处分。豆凤没来部队,回信明显少了。她爸病逝后,豆凤来信说,哥,你志向远大,要干大事,我只是个村姑,配不上你。这是我最后一封信,上面有我流不尽的泪水,你好好干,保重好身体,忘了你这个苦命的山里妹子吧!从此不再回信,令我寝食不安,牵肠挂肚。
当兵第四个年头上,我提了干。回家的第二天,匆匆忙忙赶往豆凤家,只见屋门紧锁,院里杂草丛生,一丝不祥的预感紧紧攫住了我的心。听邻居说,豆凤去年带着***远嫁南乡,不知落脚何处。我四处打听,没有豆凤的消息,不知道她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多年后,我已娶妻生子,豆凤已成为我心中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记忆。不想一天在县城街头,遇见豆凤正麻利地给客人调凉皮,一到跟前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吃的人很多。给她打下手的是她丈夫,旁边椅子上睡觉的是她女儿,很像豆凤。豆凤给她丈夫说,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位同学,现在是团长,大领导!她丈夫客气地让我坐下,说,吃碗凉皮。我虽然极想吃,还是推托说,我刚吃过,不客气!豆凤让她丈夫招呼摊子,领我到不远处一棵树下,开玩笑说,你若娶了我,吃凉皮方便。怎么,嫂子不错吧?我说,不错,不错!她说,她丈夫人老实,知冷知热,过得很踏实。我苦笑着说,那就好好过吧。
临别时,我眼含热泪,豆凤笑着笑着,竟然忍不住哭了。
初恋散文5:大师的初恋
文/冯磊
但丁的故居,位于佛罗伦萨的一条小巷里。居所陈设简单,颇引人注目的,是墙上的一幅画。画面的内容,是但丁与情人比阿特丽丝相见的情景:大诗人侧面而立,面部棱角分明;比阿特丽丝衣着华贵,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后面跟着几个侍女。
在阿尔诺河的老桥上,九岁的但丁初遇比阿特丽丝,对其一见倾心。十七岁那年,再次与其在老桥上相见。可惜的是,她二十四岁那年遵照父亲的意思嫁给了一位伯爵,翌年就去世了。
但丁始终无法忘记自己的初恋情人,在《神曲》里,把她放在天堂的最高位置,且由她引导自己游历了天堂。
有人说,没有这段初恋,或许就没有《神曲》的诞生。
歌德的情况与但丁类似。诗人二十出头的时候,曾去赛森海姆镇拜访一位牧师,并与牧师的女儿弗莉德里克一见钟情。彼时的歌德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是跳华尔兹舞的高手;他的情人金色秀发、碧蓝眼眸,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天真无邪的气质。她的一举一动,包括身上穿的一袭朴素长裙,都让歌德迷醉。像所有情人一样,他们深陷情网不能自拔。他们海誓山盟,说不尽那些甜蜜的话语。
几十年后,当歌德口述自传的时候,谈到自己早年的罗曼史,他心潮澎湃、禁不住声音颤抖起来。
弗莉德里克最终没能嫁给歌德。原因在于,她的家庭与歌德的出身并不般配。
离开赛森海姆镇后不久,在女孩的亲戚家,前来拜访的年轻诗人再次见到了自己的情人。那时候,弗莉德里克依然身穿朴素长裙,而她的亲戚们都身着华丽的法国时装。这个来自小镇的女孩子,从穿着打扮上来看,与贵族家的女佣并无二致。她看不惯城里亲戚们的做派,那些亲戚们对她的寒酸也颇有微词。
这件事情让年轻的歌德意识到,即使自己的情人再美丽,也不过是个乡下姑娘而已。他没有办法让自己的父亲接受这样一个女孩子。
歌德于是下定决心和女孩子分手。不久,在斯特拉斯堡,他拿到了自己的博士学位证书。然后,骑着马去看望情人。诗人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来赛森海姆了,他的内心极度痛苦……歌德坐在马背上,向着弗莉德里克伸出手来,他蓦然发现,面前的女孩子双眼已经湿透……歌德后来说,“我的内心也格外沉重”,但是,他没有勇气告诉女孩儿这次告别即是永诀。
此后的歌德是痛苦的,他不能原谅自己的背叛。这个年轻的男子,随即逼迫自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其他事情上去,以此减轻内心的痛苦。
需要说明的是,弗莉德里克就是长诗《浮士德》中的玛格丽特的原型。在这首长诗里,歌德写道:“我心乱如麻,我心头沉重……”正是这种悔恨交加的折磨,最终成就了辉煌的经典且得以流芳百世。只是,这伟大作品的诞生,是以一个女孩子的心碎为背景的。
和但丁不同,歌德并非一个宁折不弯的人,他绝对是一个中规中矩的臣子。《名人传》里提到过一件事情,很能说明问题:贝多芬与歌德散步,路遇奥地利太子和皇后。见到权贵的歌德挣脱了贝多芬的胳膊,他站到路边,手里捏着自己的帽子,深深地弯下腰去,向那群“幸运的精子”致敬。
为此,贝多芬狠狠地将其克了一顿。
初恋散文6:伤痛的初恋
文/蝶恋花.杏花雨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暗藏着初恋的爱河,孱孱地流动着爱的溪水。荡游在初恋的河水里,领略平静与激浪的洗涤,感受着情水的味道,要么香甜,要么悲愁,带着情感里好多的欢畅与无奈,积成许多美好与苦涩,成为了一生中抹不掉的记忆。
每当翻看抽屉里一张张初恋的照片,阅读一封封陈旧的情书,还有那唯一的情物一只耳环时,他的耳畔又传来那海枯石烂、不离不弃的铮铮誓言,这一切,揭开了他心中的伤疤,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刺痛他滴血的心。他已不再把那段心痛的初恋当成一种秘密,今天,又从思想感情的潮水中找回,把它写进文字里,甜着他的心,伤着他的怀,让风儿轻轻吻着它,飘到那遥远的地方。
这个藏存他心里多年的故事,是一个痛断肝肠的故事,一个无法从我心抹去的伤透,总是让记忆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潮湿了心房。
对于她,他还能说什么呢!尽管他们之间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然而,残忍的结局是那片片的惆怅和阵阵的心伤,还有那刻骨铭心的思恋。
初识结缘分
和她初识,还是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她是一名刚从卫校自费毕业的实习生。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他与同住单位宿舍的同事去县医院找同学。当他们走进女实习生宿舍时,他一眼就看到坐在床上看书的她。不知所措的他连忙说了声,“不好意思,我们找人,打扰了你看书。”
她略抬头:“没有,你找谁!”声音很柔、很细。
他们说明来意后,她示意他们坐下等等。
他发现她仿佛在用余光偷看他,从他脸上划过,他感觉到脸在发烫,那缠绵的余光好像带着情刺,刺的他忐忑不安。
他也用余光偷看了她。她长得很好看:苹果似的脸蛋,白里透着红;弯弯的柳叶眉,双眼皮大眼睛;直挺的鼻子,一肩乌黑齐肩的秀发,散发着少女的芳香,在浅蓝色夹克衫和黑色健美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青春照人。
瞬间,她发现了他的窥视,脸上点缀着红色,显得有些慌乱。她把书合拢,放到了一边。
“小妹,上夜班的时间到了”,一位女实现医生在门口喊道。
“小妹!”一个多么优雅的名字,如玉似水,人如其名,一样的美!
他鼓足勇气,正打算和她聊上几句,只见她收捡书本,“刷”地站了起来。就那一刹,她仿佛是碧潭中一枚鹤立水面的芙蓉,亭亭玉立,宛若红莲。随即,她那洒脱而匀称的倩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好多天过去了,他却无法忘却:她陌生而熟悉的面容常在他的思绪中,忽隐忽现,显现着朦胧中的真实。
相恋堕爱河
几天后,同事递给我一封信,说是在县医院工作的老婆带来的。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接过信,那娟秀的笔体,工整的字迹,一看就是个女孩写的。同事立即起哄,说帮他找到了对象,叫他请客。顿时,我他庞绯红,心跳加快,不知说什么好。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天哪,居然是她写给我的”。 他屏住呼吸阅读,她告诉我,追求她的男孩又好几个,她都觉得无缘,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她觉得我是一个诚实稳重的男孩。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这一刻,他激动不已,觉得世间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他连忙写了一封信寄出去,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他们谈理想、谈追求、谈生活,彼此相似的爱好、追求,擦出了爱的火花。从此,他和她走向了熟悉,心里滋生着恋情。
他们往来频繁,在工作上相互帮助,互相鼓励,他们提升很快;在生活上相互关怀,彼此照应,他们生活愉快。激励是他们的目的,宽容是他们的尺度,尊重是他们做人的准则。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正是在彼此的鼓励下,他在录干考试中名列前茅,从工人转为干部;她在医学考试中一路闯关,拿到了自学考试大专文凭。
从那时起,他和她有了一个不变的约定,那就是:每周在县城三岔河边的小树林不见不散。
提及到他们那隐蔽的小树林,是一个尽是美丽的地方。它地处胭脂河、三岔河交汇处,那里柳树成荫,野花烂漫,蔚蓝的天空中白云漂浮,万物映在清澈的溪水中,静静的,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幅画的美好感受。
他和她的约会之地,就是河边最大的那几颗杨柳树下。几乎是每周下午,他们在杨柳树下约会,杨柳树下的两块大石头,是他们凳子,是他们学习、探索、促膝谈心的一席之地,更是他们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的最好见证。他和她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清清的河水中,总有一双美丽的影子。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闻着林间飘来的花香,沉醉于幸福与快乐之中。
他和她已形影不离,无法分开。从中午至到黄昏,他们才会悄然返程,而独自的心里,还缠绵着留念与难舍。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爱的表露,并非仅靠言语。爱在一瞬间,终究死去活来。
从此,他和她堕入了爱河。封封情书传递着思念,次次约会留下了爱的烙印,夜夜失眠印证着刻骨铭心。
媒妁定姻缘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很快。不久,到了谈婚议嫁的时候。他们已将彼此的爱慕告诉了双方父亲,双方父母在进一步的了解后,最终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按照穆斯林的要求,必须要有人说媒,按照程序进行。为此,她的父母提议让她时任县领导的堂哥说媒,他的父亲叔叔也很赞同。一切都在预料中,发展的那么顺利,以至于她的堂哥让他写封申请将她转为城镇户口,以便于将来谋个合同制工人的身份。
此时此刻,他们觉得上苍是如此的垂青他们、眷顾他们,让相爱的人在一切,他们爱的轰轰烈烈、顺顺当当,仿佛他们已成为形影不离的夫妻。
紧结着,他们置办嫁妆,择定良日“送定茶”(订婚)。那天,当他走进她家时,到处是偷窥他的眼睛,随处可听到窃窃私语,霞的亲友们在评论他这个未来的女婿。羞红了脸的他,赶紧低下了头。那一刻,他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婚变遭霹雳
就在他们筹备婚礼的时候,他单位的原任领导又来给他提亲。据说,女方的父亲是位副科级领导,女方是名合同制工人。这条件,比起她在家务农的父母和工作无着落的她可是天上地下。父亲和叔叔欣喜万分,一方面叫这位领导做媒,一方面叫他赶紧和她分手。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悲切!伤心!心痛!他已无法承受,与家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可能是由于媒人是个手握大权的领导的缘故,事情进展的出奇的神速,而且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父亲叔叔也通过霞的堂哥,表达了退婚的决定。这自然引起了她父母的愤怒,捎话誓死不与他们这些无情无义、不讲信誉的人结亲。
失望和心酸一起涌上他的心头。当手捧着她用血与泪写来的一份份绝情信时,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滑落泪水。每当他独自去到他们那老地方,天还是原来那蔚蓝的天,水还是原来那洁净的水,树还是原来的树,林还是原来的林,花还是原来的花,一切依旧如故。可唯独不同的是杨柳树下,那两块石头旁已经长满了青草,叶子遮蔽光滑的面容。他无力地站了上去,河水中是我孤单而弱小的影子。他呼喊着她的名字,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觉得累。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路过我和霞走过每个地方。近处,恩爱栖息的鸟儿遭到了路人的惊吓,”噗“地一声,各自飞向了东、西。看到这般景象,我停住了,心里一片凄然。
他好想说:你快回来!我想你!念你!我离不开你!他真的好想说:我的心没有变,我永远爱你!爱你!爱你……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现实告诉我,他和她无法摆脱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魔掌,他们都已成为他的家人那贪图虚荣的牺牲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今天,实属可悲!在沉沉的心伤和哀愁中,他知道我将孤寂地支撑着自己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麻木不仁的度过余生。
痛别难割舍
她,是他难以割舍的人,和她的分离,伤痛着他的心。他对她的牵挂日积月累,与日俱增。他知道这样不行,他再也不能承受爱的摧残,决定去寻她。
下班后,他骑着自行车,去了她老家的小村庄。此时,她的父母已在村头为她开办了小诊所。
在小诊所找到她时,他简直不敢相信,几天不见,那个焕发青春气息的她变得憔悴不堪,仿佛衰老了许多。他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自责、痛恨……,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表示要放弃工作带她远走高飞,可悲痛欲绝的她坚决不从,一则怕他丢了工作,二则怕坏了父母的名声。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吃尽了感情的苦头,还替别人着想。
她哭着说,爱他恨他,永不相见。他喊着说,不离不弃,远走高飞。他们已哭成了一对泪人,绝望已逼迫得他们无处容身。
他自责他的无奈、软弱和顺从,责怪上苍的玩弄、无情和折磨。此时,万念俱灰的他们仿佛觉得天崩地裂,世界末日。
乘他不备,她快速拿起着上的安眠药送到了嘴里。他眼疾手快,赶紧一把夺下。泪水已模糊了他们的视线,大脑一片空白,呼吸顷刻停止。
过来很久,她从悲痛中缓了过来,她要他们彼此都好好活着,她也不再草率生命,叫他不要虚度年华,做今生最好的朋友。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她的小诊所走出来的,带着绝望、失落,他真想在回来的路上自己出车祸,离开煎熬悲痛、无助无奈的灰暗世界。
后来,他又找过几次她。她眼含热泪地回绝他:以后不要再见,不要影响各自的生活。
再后来,听说她的父母将她许配给了邻居村的一个男孩,他的心好疼。
自己酿的酒再苦也得喝。一次次的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百依百顺,是他亲手毁了他和她。如果世间真有后悔药、如果时光可轮回,那该多好啊!而这,只是他安抚伤痛的托词和转嫁悔恨的妄想罢了。
和她的痛别,沉重地刺痛着他的心。
几度春秋,痛中煎熬。痛,使他精神恍惚,痛,令他思绪失常,痛,伴他人生,痛,如行尸走肉。
那些年月,他独自漫步在林荫小道,寒风瑟瑟,干枯的树叶,飘落在前方。
他不知道: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他拿出她留给他的定情物,泪干了,可痛依然存在。
总盼她音讯,哪怕只是一个字、两句话……然而,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
他用一生的心痛折磨自己,用一世的愧疚赎罪爱情。
初恋散文7:初恋止于梦
文/齐天圣
(一)名字
有个同学,小学时叫小丽。初一时有一篇歌颂华国锋的课文。文中有“华国锋有个女儿叫华小莉”句。于是把她名字写成了小莉。到了初二,觉得不再小了,觉得“晓”字更雅、更有文化些,便改名为晓莉。后来她说参加工作迁户口,又把名字写成了晓丽,一直沿用至今。于是,在我的记忆里她有了四个名字:小丽、小莉、晓莉和晓丽。
小莉和晓莉给我印象最深,活泼、开朗、美丽、大方,很有凝聚力和号召力,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班上女同学都以她为中心。她曾坐在我的后排。有一次上课时,她悄悄地把废纸塞进我的破棉袄里,下课后引同学们来搞笑。
女同学中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最好。以至在我有了我的妻之后,仍时常念起。她的身影偶尔也出现在我的梦里。有时我也会向我的妻提起她。特别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出现了凤凰卫视美女主播吴小莉,电视频道只要调到吴小莉的节目,定会想到她。以至有一次当着我妻的面把吴小莉叫着那个小莉,遭了我妻的白眼。我说是口误,妻不以为然:心误吧。我只能笑之不语。
(二)字谜
上初一时她给同学们出了一则字谜:三横一竖,不猜丰、王、主、手,猜得来秀才到手。班上几个“秀才”都没猜到,被一个后来没考上高中的同学猜到了:“斗”字。当时觉得牵强。后来琢磨,觉得这个字谜编得很有水平。其实谜面已有了提示,猜“丰、王”当然最直观,但太容易,不能猜。“主、手”也不能猜,这就是提示,与横竖笔划相近的其他字是可以猜的。后来再看看书法字典就不难知道,“斗”字的两点有很多都是写成两横的。因此我一直把这个字谜当做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字谜之一。我相信当时她还没有水平自己编出这么好的字谜来,一定是别人出给她猜,她拿来考我们的。
(三)蚕豆
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她和另一女同学走在一起,看到我,她举起手中一个装注射液用的小硬纸盒,要我猜装的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蚕豆”。她惊叹:“你怎么这么聪明”。
在我们老家,蚕豆成熟时,有把新鲜的蚕豆煮孰了当早餐吃的做法。她有个弟弟和我们是一个班的,当时与我同桌。其实头一天她弟弟用口袋装了蚕豆到学校来给我吃过,所以我猜肯定是煮熟的蚕豆。她则是用小硬纸盒装了来,带给班上另一位与她要好的女生K吃的。弟弟用口袋装,姐姐用纸盒装,这就是男孩和女孩的区别。
(四)中和 分解
初二有了化学课,课本上的化学反应式,她分不清哪些是中和反应,哪些是分解反应,要我在她的书上注明。我把这事讲给我的妻听。妻说我傻:别人怎么不懂,是你自己不懂吧。妻以为初中的化学课程是很简单的。然而虽然很简单,但很抽象,加上当时的师资有限。除了有个PH值试纸以外,没做过其他任何化学试验。老师的授课水平也有限,只能是照本宣科,所以确有很多同学没搞懂,相信她是其中一个。
(五)相片
初中快毕业了,因为要办准考证、毕业证,老师要同学们交照片。那时只有县城才有照相馆,照了相还要等好几天才能取回来。有一天走在放学的路上,她要我送一张照片给她,当时照片还没有取回来。等我把照片取回来,她也没再要了,我又不好意思送给她。班主任老师要我给班上的同学填写毕业证、贴照片时,我看到她的照片,很想向她要一张,却也没好意思要。没想到高中开学后没见到她,我还问她弟弟她怎么没来。原来她不愿读书了,早早参加了工作,进了一间乡办小厂。
30年后,初中毕业证上的那张照片成为了我有影相以来保存下来的最早的照片,且仅存那一张。毕业证坏了,觉得也没用了,于是把照片剪了下来,一直保存。随着数码技术和网络的发展,我把照片用数码相机翻拍了下来,后来通过网络传给了她。同时我也希望她传一张当年的给我。可是,她说不会传。
过去是我欠她的,现在是她欠我的了。
(六)书包
我读书从来都没背过新书包,都是大哥二哥用过的书包再给我用,和穿衣服一样。初中时母亲好不容易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军绿色的洋布书包。可背着没几天,有一天放学刚出校门口,我背着书包,抱着蓝球准备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打球。不知怎么被她扯住了,她扯着我的书包不让我走,好象有什么事要问我的样子,我以为她是在逗我,硬是犟着要走,扯着扯着,书包扯破了。她有点不好意思,也没再问我什么了。
第二天上学,她很关心地问我,书包缝好了没有。
我学生时代唯一用过的新书包被她给扯破了,我也不知道她当时到底要问我什么,直到扯破书包才止。
(七)口琴盒
有一次和我妻说起她,我妻笑问我当初怎么不追她。我也笑答,当时我还小,不懂得追,也不敢追,等我懂得追了,她已嫁作他人妇。
想过,没追过。妻说那是单相思。
我枉读了两年高中,以全镇第一名考进镇高中的我,毕业后只考上省城的一所中专学校。在省城读书时,我给她写过一封信,不知道是我没寄出去呢,还是寄丢了她没收到,现在已不得而知了。包括信中写了些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大概是当时没考上大学的失落心情和对我就读的那所学校的不满之类的文字,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吧。因为我经常去我另外两位同学在省城的高等学府。那才是真正的大学,那才是真正的校园,上学就应该上那样的大学。没能真正进到那样的校园读书成为我今生最大的遗憾。
有一年暑假回家,试着去接近她,我拿了一个坏了拉链的口琴盒,到她厂里,找她帮我缝拉链。当时她已做到车间主任的职位,正春风满面如桃花。我感觉她对我很敷衍,很不经意,拉链缝得不好,可以说很粗糙,可能是随便找一个人缝一条拉链就交给我了。当时我还是一个很羞涩的少年,加上高考的失意,让我一度很不自信,生怕她笑我,找个缝纫店或补鞋匠缝一下不就行了吗?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要找到她厂里去缝呢?我婶婶家就是开缝纫店的。
不久,口琴我也不吹了,迷上了同学的吉它,那个口琴盒连同口琴一起也不知丢哪去了。
从此,觉得她神圣不可及,高不可攀,不管从家庭条件还是个人条件都自愧不如,自觉形秽。但心中的爱慕依旧,她的美好依然。
再后来,参加工作后回家,也是在夏天,看到她和别的男孩拍拖,心里很不是滋味,酸痛酸痛的。
之后,她成了别人的新娘,我也有了我的妻。
(八)重逢
自我有了我的妻后,我便很少回老家了。那时手机还不普及,通讯也很不发达。难得回一趟老家,问及她,也不知去向,从此便没了音信。一隔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后,在广州我遇到一个从老家来的老同学,问及初中的一些同学并提及她,刚好这个老同学一个月前碰到过她,留下了手机号码。于是,我给她发去一则短信问好。她很快回了信息,表示非常高兴,并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广州。天下竞然也有这么巧的事,三天后,她随其夫、子来广州。之前,她可从没来过。
世界很大,也很小。心中一直念着的、偶尔也出现在梦中的同学,二十多年来杳无音信,难觅踪影。刚联系上三天却又能在千里之遥的异乡他城相见,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于是我也携我妻在广州略尽地主之宜。
见面前担心认不出对方,不知对方模样有了怎样的改变。毕淑敏有篇文章说过,初恋的情人不宜重逢。我想那主要是害怕见面后现实的形象打破记忆中的美好。我们虽不是恋人,可也是有着很好印象的同学。然而,我们一眼都认出了对方,她直呼我名,声音还是如同学时期一样亲切。岁月的流逝也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印痕。她还是那么开朗大方、那么热情、那么青春、那么美丽,还是记忆中的那个她。
没想到一见面我妻竟然当着她和她先生的面,把笑问我的话说了出来。她则当着我们的面数落他先生最对不起她的事。最对不起的事能当着我们的面数落的,我想那算不了什么,那应该是很幸福的一家子。看到她儿子也象她一样落落大方,心中一下子释然了许多。
临别,她直言,以后再回老家一定要和她联系,否则就要骂人。话说得那么率直!那么真诚!
(九)梦与心跳
她还是通过网络传了几张相片给我,好象是在黄鹤楼上照的。相片照得非常高贵,高贵得让人看了心跳。因此我把她命名为“心跳”,保存在电脑里的一个文件夹里。有天晚上睡觉前,妻轻轻地说;“不好意思,无意间看到了你的‘心跳’,我还以为是**”。我心里一惊,好久没做声。原来那晚我不在办公室时,我妻用我的电脑上传她自已的照片。我妻子不会操作,请别人帮忙,无意间把“心跳”给搜索出来了。原来如此,吓了我一跳:我说你怎么看到的呢,该找的没找到,不该看的被你看到了“。妻不愠不怒。
当夜与妻相拥而眠。第二天早晨醒来还没起床,伸了个懒腰,挽着妻的脖子说:“做了个梦……”。还没等我说完,妻就说:“知道你梦到谁了。”
知我者,莫如妻也!连我做梦梦到谁都知道。
初恋散文8:遇见的时候,我已不再是你的初恋
文/水北涵
遭遇女伴这样的提问:到了这样的年纪如果还在渴望一段爱情,就要做好心理准备,你遇见他的时候,已不再是他的初恋。
我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你是不是他的初恋对于你今后和他在一起是否幸福很重要吗?年轻时的爱和后半生的相伴总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淡淡的遗憾是什么缘故,也知道她所说的这个年纪进入一段感情要做好的心理准备是什么。
你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过往的爱情中尝尽了酸甜苦辣,不会再用少年时的激情炽热地爱你;他已经褪去了那些年美好的青涩和单纯,不会再用笨拙得令人发笑却顶真诚的方式去爱你。你需要接受一些事实,接受在过往的爱情中早已历练得成熟稳重的他,会在你装孩子撒娇的时候疲惫地说一句“别这样好吗”;接受当你还在用热情疯狂地爱他给予他的时候,他回应给你的拥抱和亲吻不够你给予他的那么热烈;接受他拥抱着你哄着你说最爱你的时候,心里会在某个时刻想的是另一个人;接受你和他在爱情中永远不可能对等的情感付出;接受他不能够再像爱第一个人那样同分量地去爱你;接受你或许不再会是他年轻时的最爱。
年轻的时候,也是会把爱情世界里的第一和第二区分得清清楚楚,像是所有的比赛都要决出一二评判胜负,第一个永远是会被载入回忆史册被人铭记并刻骨铭心怀念的,第二或更靠后的就只能是隐姓埋名卑微地被人偶尔提起罢了。更何况是初恋的情感呢?涌动着生命中初次相遇的激情和欣喜,一切气味和色彩都会是饱含着憧憬、美好和爱,却又因为初开的花太过脆弱,易受伤害是因为它的单纯,易被失去是因为它的美好,多半残缺遗憾的结局更让这种年少时的情感显得凄楚动人令人魂牵梦绕。还有比第一次的爱更令人向往更加弥足珍贵的吗?
更年轻的时候,也会把爱情中的“最爱”附带了“唯一”和“永恒”的标签当神灵供奉着。以为爱情会是单一的,一辈子只能也只会爱一个人,也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忠诚坚贞,否则就是背叛。所以那时候读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不会理解年轻时曾经狠狠爱过另外一个女人的曾荪亚,怎么会在中年后幡然醒悟似的重新去爱姚木兰。读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也不会理解金燕西年轻时苦苦追求得到的冷清秋,结婚十年后怎么会又不爱了。就像我始终无法理解徐志摩对多个女人的感情,陆小曼一辈子会爱过许多男人,胡适放着家里的“最爱”依然会有很多动过情的女伴。我无法理解现代人的爱情为什么会像城市脚步一样匆匆忙忙,每一次的炽热来得那么快,却又冷却得那么快。
那时候不理解,是因为年纪小,经历的事太少,把爱情贴上崇高的信仰去期待,以至于去苛求复杂的人性。怎么可能呢?一辈子太长,要遇见的人又太多,要经历的事太多,有那么多的时间那么多的场合那么多的可能性会发生意外,日后回想起来又怎么会是简单的爱或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那样复杂的情感世界,每个人都那般孤独和脆弱,又何必苛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专属地爱一个人,何必苛求自己一定要成为他年轻时“最爱的人”,又何必在他爱着你的时候还要一遍又一遍地求证此时的爱与过去的爱哪个分量更重一些?
如此,便学会了一些原谅。不再过分地苛求他人,也就能够放过自己,爱得轻松一些享受一些。
更何况,年轻时的爱,总不会比那些历经漫长的岁月之后依旧相濡以沫生死相依的爱来得更为厚重。那种爱,不会是外表光鲜晶莹剔透惹人眼的,而会是粗糙褶皱却饱含朴实之心。那些年轻时能够轻易说得出口的情感,倘若剥去荷尔蒙以及说情话时的场景渲染,恐怕也仅剩喜欢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期待晚一点的相遇吧,在我们都已趟过了爱情的险滩学会了如何去爱,在我们虽不再激情炽热却能够更为踏实地相伴的时候,与你相遇并且相爱。如果可以坐上一趟末班车直达幸福终点站,又何必遗憾没有赶上首班车的精彩?
如果遇见的时候,你已不再是他的初恋,他还愿意拥抱着你说出“我曾爱过很多人,此刻却更爱你”,还是装一次傻瓜满足地听信吧,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如果可以深深浅浅地走过一辈子,等到白发暮年,他可以对你说“你不是我第一个爱的人,却是我今生的最爱”,这样的情话,比年轻时的任何情话都要动听得多。
初恋散文9: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可儿坚定了与亦侨相守的心。忙碌的学习之余,享受着来自亦侨的关爱与呵护。可儿胃凉,亦侨坚持每天去爷爷家为可儿熬中药,然后送到可儿的宿舍,看着可儿喝下;可儿晚上感冒发烧,亦侨会用自行车载着可儿去市中心门诊打针取药;亦侨与同学棋盘博弈,也要拉可儿陪着,他说有可儿陪着就一定会赢;一起散步聊天,成了那个时代,可儿与亦侨最开心的事。
有一次因为聊天,可儿被蚊虫叮咬的,周身长满了大小不一的红色疹子,亦桥心疼可儿,可儿却说当时怎么就没感觉到呢。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可儿快毕业了,亦侨变得忧郁起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如何才能守住我的可儿。”亦侨矛盾着,惆怅着,徘徊在毕业前夕的岁月中。
亦侨的爸爸来市里出差,亦侨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让爸爸见一下可儿。但当亦侨把想法告诉可儿时,却遭到了可儿的强烈反对:“我爸妈还没同意呢,我怎么能先去见你的家人呢?”亦侨有点失望,但也理解可儿的心。可儿是没有见亦侨的爸爸。但亦侨的爸爸却见到了可儿,因为儿子的魂不守舍。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可儿。但亦侨爸爸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儿子,不错的,我相信你的眼光,把她家的地址给我,我要去和她的父母谈谈。”
突然有一天,亦侨的爸爸来到了可儿生活的小镇,打听到了可儿家的老宅,但是家人搬走了,后又经过邻居帮忙,找到了可儿母亲上班的医院,然后才找到可儿家。亦侨的爸爸看到可儿的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不仅知书达理,而且热情好客。家庭氛围呢,更是其乐融融。亦侨的爸爸在心里坚定了与他们结为亲家的想法。亦侨的爸爸说:“冒昧地打扰你们了,你们的女儿可儿,不仅我的儿子看上了她,我这做父母的,也觉得确实不错。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希望找个机会,让亦侨过来亲自拜访一下你们,也好把他们的事情早点定下来,你们看如何?”可儿的父母对亦侨父亲的突然造访虽然有点愕然,但这毕竟关系着可儿的终生大事,心想还是慎重点好。所以对亦侨的父亲说:“等可儿回来,征求了可儿的意见后再说吧!”
毕业分手的日子终于到了。可儿高高兴兴地打包行李准备回家,此时的亦侨却千般不忍,万般不舍。赖在可儿的宿舍,一会要帮可儿梳梳头发,一会要帮可儿整理一下已经整理好的行李。在亦侨的心里,非常渴望可儿能邀请他去家里。直到班车要走的那一刻,可儿也没反应过来,亦侨只有勇敢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一趟你家,见一见你的父母。”可儿点点头。有一天,亦侨来了,亦侨勤快又有礼貌,也颇会讨可儿父母的欢心。一向非常疼爱可儿的父母,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算是接受了亦侨。
就在可儿和亦侨沉浸在快乐的幸福时光时,亦侨的母亲不幸得了膀胱癌。亦侨是孝子,要回到母亲身边去照顾母亲,因为他是长子,因为母亲为了他们姐妹三人,先是从单位下岗,而后自己经营小本生意,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虽然父母忙碌奔波,没能让他享受到像可儿家一样的温馨家庭氛围,但是亦侨理解母亲。亦侨要走了,却舍不得可儿,就跟可儿的父母商量:“能不能让可儿一起去,探望母亲的同时,也好让家人了解和接受可儿。”
可儿第一次出远门,随亦侨来到了另一座城市,亦侨的家。虽然亦侨的母亲刚刚做完手术,但是看到可儿还是非常高兴。抓着亦侨、可儿的手,告诉亦侨要好好照顾可儿。可儿说,上学时与亦侨相处,眼中的亦侨是完美的。而今走进亦侨的生活,可儿看到了亦侨的另一面。吃晚饭时亦侨突然对着大妹吼:“不许你给可儿夹菜,你的筷子不卫生。”大妹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有点僵,有点不自然,更多的是尴尬。”而亦桥呢,顾自低头吃饭,不管不顾大妹的尴尬,可儿不知所措,红了脸的两难境地。
事后亦桥一再向可儿解释自己饭桌上的冒失行为。但可儿的心里仿佛有了一丝化不开的阴霾。亦桥虽然孝顺,能为父母做的都会去做,但是亦桥对待家人,特别是两个妹妹的冷漠态度,让入夜的可儿无法入眠。可儿从小生活在温馨,其乐融融的家,与眼前亦桥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反差,可儿有点怯步了。
因为亦桥病重的母亲,可儿想也许是亦桥压力大吧!想法安慰亦桥,尽量多抽时间照顾亦桥的母亲,但是亦桥除了温柔地对可儿,冷漠中很少顾及家人的需求和感受,让可儿无语。
有一次亦桥外出,可儿托她买一种女孩用的油,不知道怎么原因,亦桥就买错了。可儿说不对,可儿希望亦桥去换,天知道平时温柔又体贴的亦桥怎么了?坚持不换,还往墙角一丢,压根不理可儿。多日来累聚在心底的不悦,不解,让可儿决定了放弃。
第二天早上,当亦桥起来时,可儿已经走了。
可儿说,说不上是冲动,也谈不上是对感情的一种负责,只是想封存起那些美好的过往,给彼此一段冷静的空间,想一想有爱就一定有未来吗?
逝水流年,曾经年少的唯美心殇,可儿说,随着时间的陈酿却历久弥新。
初恋散文10: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