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悲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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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悲剧的文章1:老鼠的悲剧

文/社主

老鼠的悲剧

那天慢步走在一沉静闷热的夜晚,那些看似柔情的雨丝儿往回倒般懒散地滴着。本应给予一声冷笑的都无言所言了…

静静蹲在大门口旁,那个安静的我伴着一群翁翁祖拉式的蚊子相对沉吟着,有那么多的时刻很荒默…正思考着往后的日子将如何走…瞬时!一声沉重却又飘渺的声音:“扑”呈现在荒默沉思的,我的眼前,它死了,扑…这一声沉甸甸的响声便是见证它这一生结束的主旋律!或者你以为它是从楼上摔落至死的,或者你也会认为它就是被人们以最温柔的手段悄悄下毒至其慢慢失去知觉而落得如此下场的。可不,我不要它是以这般平凡的方式而告别的,这是一场专属于草根、专属于渺小、专属于卑微的悲剧。

你静静的离去了,留下一连串无法解答的迷,你留下惊醒的悲剧,我当愿为你默哀…我有一种莫名的勇气在你死之前产生,却也在你死之后消失,

凝视的时间里我为你思考!你的一生也许光芒四射,就算背负着“过街老鼠”的非平等名义,你的一生也万分阴暗,因为你要学习的不仅仅是拥有在黑夜中寻觅希望,探索明天的本领,下水道的恶梦是真正见证你坚强与勇敢的典范…

我再也无法注视着你…最后一眼望你一身银灰色毛发在微风中悲壮地晃动。风吹出的凄凉无不让我感动…马路旁无数车辆经过的鸣叫声,为你而唱响最凄美的葬乐…

很莫名的不知是为你,抑或是为谁,我哽咽了…我编辑了信息给一位朋友问:你觉得老鼠可恨还是可怜?”“不知道,只知道它令我感到害怕”朋友这样回答。“我有了答案了”我对自己说。我也有了疑惑!为何害怕呢…它伤害过人吗?它很巨大、很凶残吗?比起生活中那堆心胸邪恶、毒辣莫测的人种…它难道可怕吗?我还想问:“它的死重要吗?”我听不到有谁肯认为重要的声音,那么每每被邪恶吞噬、被诬陷玷污、被残酷排斥时的绝望,重要吗?…谁会回答?…它的死告诉了我只有靠自己勇敢努力去奋斗去争取回答的主权永不被动地追求,才会被视为“重要”。而它!而我!难道不一样吗?

慢慢地雨变得更细了…深蓝色的夜空中仍穿透着无数柔柔细雨,大门口旁的我仍安静地在思考着…而此时此刻一个空矿的“杯子”出现在了脑海深处…我忽然明白了这一切…“杯子”的出现让我充满了激情与勇气…我想…我要把笑容与勇气先装入其中了…

雨还在下着…我撑起伞往回家的方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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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涛诗社》

关于悲剧的文章2:悲剧之美

文/邢语纤

什么是悲剧?冰心先生曾在一次上海的演讲中说:“悲剧意味着自由意志的选择。”悲剧是英雄人物的承载,也是人发自内心对自由意志与高尚品德的强烈呼唤。

悲剧之美,不在于语言和表达技巧,而在于它之于人的心灵交汇,悲剧只是选择后的一个结果,相对于时下过于饱和的温馨故事显然更具有一种令人心灵震撼的美。

一只青蛙为寻找伴侣涉险过河,虽然终以失败告终,但这本身就是它自由选择后的结果,这种对目标的无畏追寻便是一种美,而青蛙的死,又无疑为这种美增添了一抹悲壮色彩。悲剧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往往是崇高的,他们崇高——其全部力量在于艰难的抉择面前他们的崇高人格支配他们的自由意志选择了高尚。虽然他们可能失败了,也许倒下了,但他们都无愧于高尚,这也是悲剧美的意义所在。

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说:“唯有面对苦难的生活,才能找到打造金蔷薇的一粒粒金粉。”而那苦难生活缔造出的悲剧之美,又何尝不是一种崇高?想必这悲剧中的美感,正是那一粒粒金粉。

一只安祥冻死的天鹅,苦难剥夺了她的生命,残酷的悲剧一样有着其独特而永恒的美感。而这独特的美感跨越时空的牵绊,仍旧定格在那平静的湖面。

悲剧的美丽不但在于其耐人寻味的本源,更在于其创造的美感。强者面前,如周国平说:“经过巨大悲剧的人有权证明,创造幸福与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这是属于强者的悲剧之美,豪放而深刻,撼天动地。然而并不是每一位经历者都以胜利者的姿态抵达终点,纵使为不幸所缠身,置于水深火热之中,一样有另一番的悲剧之美。正如余光中眼里的夸父和伊卡洛斯、“挣不脱的夸父”、“无法飞翔的伊卡洛斯”,在悲剧的锤炼下,“扭不曲之颈”“昂不垂之首”,追寻一个高悬的号召,亦是一种悲剧之美。

悲剧犹如一部冷峻而诚实的书。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虚假的感情,有的只是率真甚至是严酷。正是这独特的美感,使人清醒,使人深刻。倘若一生经历几趟便可洗去一切浮躁,洗净一切铅华。这便如周国平所言:“它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暴者更暴,智者更智,柔者更柔”。

悲剧之美,深远而壮阔。悲剧的挣扎中,唯有迎难而上,才能发现其美。倘若偏安一隅,何见其深远?倘若萎缩不前,何得其壮阔?倘若固步自封,又怎能一览浩荡不绝的悲剧之美?

如尼采所言:“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不曾身临其境体验悲剧之美,更是对人生的亵渎。

关于悲剧的文章3:元春的悲剧命运

文/张晗

《红楼梦》吸引人,在于复杂鲜明的人物性格、曲折丰富的故事情节、含义深远的生命启示,还有欲说还休、朦胧隐约的神秘感。写儿女情长,宝黛钗三人的爱恨缠绵可谓牵人心弦;写世家浮沉,贾史王薛的命运又令人感喟不已。这部佳作确实是包罗万象、内涵丰富、令人百感交集。其中塑造的众多女性形象也各有千秋,在此我就贾府元春的性格与命运作简单评论。

元春是贾府的正统小姐,侯门贵女,大家闺秀。然而她的悲剧性命运,和大观园其他女子的命运又有什么不同呢?贾元春是贾政和王夫人的长女,贾宝玉同父同母的姐姐,因贤孝才德被选入宫中成为女史,后加封为“贤德妃”。书中对她的正面描写,集中在第十八回的元妃归省,此处是全书集中描绘古代园林建筑、庭院装饰、屋舍摆件、皇家仪仗、省亲礼节的地方,极尽奢华,富贵堂皇,流光溢彩,一派繁华景象,衬托出元春尊贵的身份,也显示了贾府极盛之景。但元春与家人一相见,便“满眼垂泪”,并怨长辈送她到了皇宫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还对父亲道:“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这句话直接地说出了元春心里的苦楚,虽为人中之凤,却不得不骨肉分离,何况区区女子,身系家族兴衰,一入宫门,便是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就连归省,母女间也是繁礼相随,父女间还要隔帘相对,又岂能真正得叙天伦?第二十二回中写到元春所作灯谜“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谜底是爆竹。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爆竹一般引人注目又短暂易逝?位居贵妃,世间女子能有几人?四十三岁(存疑)因疾薨逝,她的生命绚烂而短暂!

元春是“四春”之首,又是“才德兼备”的贵妃,仪态万方,雍容优雅。关于元春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她虽然才华平平,但政治头脑灵敏、处理问题和平老练。她自幼接受传统理念的教育,三从四德的思想根深蒂固,并且入宫侍君,努力成为光耀门楣的忠臣孝女,实际上却事与愿违。陈美玲认为,这正是元春最大的悲哀,“她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以无比坚韧的力量,肩住了闸门,却放她的父辈兄弟子侄到外面做尽坏事”,“她希望的是给家族带来荣华,但实际上元春成为贵妃后,给贾府带来的是经济上的危机。”

虽然作者对元春的正面描写不多,但每次提到她,都必然是暗示故事走向或推动情节发展的,如元妃省亲,是贾府兴盛繁荣的巅峰;元妃传谕令宝玉和姊妹们入住大观园,是后面诸多情节的关键;元妃端午节赏礼,宝玉和宝钗所得一样,暗示撮合二人;元妃薨逝,贾府从此走向全面败落。可见元春这个角色是全书转折处的关键性人物,这与她身居高位,某种程度上代表皇帝对贾府的态度有关。许多学者认为高鹗续书中,元春身体发福,痰疾不治而死的情节安排,不符合曹雪芹原意,我也这么认为。虽然“虎兔相逢大梦归”在所难免,但死因仍有待推敲,曹雪芹写元春的悲剧,应有批判朝廷和宫闱的用意,即使不便直言,也会委婉地叙述出来。“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消耗”便是元春的悲剧命运,她与家族兴衰、忠孝节义紧紧捆绑的一生,并不属于自己。

关于悲剧的文章4:小丙和他的悲剧

文/曹含清.

我们身边的很多人物如同野花野草,在时光的碾轧下悄无声息地泯灭。多年过后,从人们的谈话及记忆中剥落,好像他们未曾存在,未曾在太阳下呼吸。接下来,我要谈及的小丙就是这样一位人物。

让时光回溯到二十多年前。当时我八九岁,小丙比我大五岁,他是一个瘦高个儿、梳着偏分头的少年,脖子里套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金链,彰显他的娇贵。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的两个叔叔都是光棍儿,续香火的使命自然落在他肩上。那个金链据说是用祖传的金簪打造的,与金锁相似,可以护佑平安。他从小娇生惯养,要风得风,像是一个小霸王。

尽管当时小丙年龄不大,却臭名远播。他吃西瓜只吃瓜心最甜的一勺,其余随手扔掉。他经常偷拿人家鸡窝里的鸡蛋,还私藏了许多污秽的小人书,甚至猥亵女同学。有人到他家理论,说这孩子需要修理,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修好成栋梁,放纵长成歪脖树。他的父母听不进去,我家孩子偷鸡蛋,你可有证据?我家孩子侮辱你闺女,可有伤痕?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丙的品行日益阴恶。

他有两个妹妹,大妹名叫小香,与我是同班同学。小香留着披肩发,一双大眼睛如月光似的温柔而澄明。她沉默寡言,听课认真,做作业努力,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她的脸颊或胳膊上有好几次带着伤痕。女生小声咕哝说她是挨了小丙的打,小丙不高兴了便欺负自己的妹妹。小香垂着头,涨红了脸,头发遮着她泪汪汪的眼睛。班主任义愤填膺地去找小丙的父母,他的父母冷冷地说这是他们的家事,他们知道怎么处理。小丙有恃无恐,据说有一次他拿着啤酒瓶摔打小香的脑袋,邻居看到后上前劝阻,他朝邻居狠狠甩过去一个酒瓶,幸好没有砸中,邻居吓得拔腿就跑。

小香变得头脑混沌,一下子认不出我们了。她经常自言自语,还无端傻笑,和之前判若两人,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据说是小丙打坏了她的脑子——她成了一个傻子!不久,小香辍学了,在村子里疯疯癫癫,经常挎着竹篮到村头为山羊割草。

太阳俯视万物,对善不记,对恶不念,对悲从容,对喜淡然,看着善生恶灭,悲去喜来,这便是太阳的大度量,大智慧。几年后,小丙的行为越来越恶劣,竟然抄起木棍揍父母,把他父亲的右腿打成骨折,又祸殃家族,他将两个叔叔打得大呼小叫,鼻青脸肿,把奶奶值钱的东西搜刮殆尽。村里人把他当成恶魔,见了他远远躲着他。他自知在村里不受待见,像是困在孤岛内,就到城里闯荡。

他离开村庄后,他的家庭倒是安静了一段时间。人们都不知道他在城里如何营生。记得当时我在县城的高中读书,有一次坐公交车返校凑巧和小丙坐一趟车,他张口向我借钱,我拒绝了他。我背包中的钱是紧巴巴的伙食费,要是借给他,我只有喝西北风了。他瞅了我一眼,那种凶狠而可怜的目光至今仍在我的记忆中闪动。

有一次我从县城回家,母亲说小丙死了,我有些吃惊。据说他在城里偷盗,深夜竟然爬到人家六七楼的窗户上,谁知从楼上摔了下来,摔得血肉模糊。次日警察追查到线索后让小丙的父母到县城收尸。小丙的父母嚎啕大哭,将小丙的尸体埋在了沙岗旁的灌木丛中。

小香的命运起伏波折。经人撮合,她嫁给了村子里的聋子,但是两人合不来,她常常被家暴,不久离婚了。大概一年后,小香又嫁到了贾鲁河西岸的一座村子,据说丈夫是个傻子,两人倒是没有大的摩擦,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可是有一天傻子在柏油路上拾垃圾,不幸出车祸身亡了。我两年前见过小香一次,她头发蓬乱,吃得肥头大耳,体态臃肿,目光呆滞而黯然,像是一个被遗弃在垃圾场上的胖木偶。她认不出我,我也几乎认不出她来了。

如今在我的故乡很少人会谈起小丙,他安睡在故土之下。那片土地像是舞台,生活即是戏剧,每个人饰演不同的角色。真希望有一天戏会临时歇场,大家抹掉面具,卸下道具,仇人握手言欢,朋友相互拥抱,恶人重归于善。铃声响起,大家又穿戴整齐,拿起道具,候场片刻,戏剧继续上演。

关于悲剧的文章5:麻雀与延卫

文/空漠的眼

这绝对是一场悲剧,只因悲剧的制造者延卫不是我自己,于是无形中就淡化了悲剧的意义。那时我从未觉得延卫的行为是如何有违人类的天性,那血淋淋的屠杀至多让我紧闭双眼选择默默离去。

悲剧的发生地,我的家乡接官亭,本名接官村,但凡上点年纪的人偏要唤作“接官亭”.当年父亲出外打工,母亲让我给父亲写作,信封上一律落款为“接官亭”.我向母亲表达过我的怀疑,母亲说你不用管,让你怎么写就怎么写。这“亭”的秘密直到我去了县城读高中在新华书店翻查《安陆县志》才得以解开。原来接官村曾经是个驿站,专事接待过往官员,迎来送往久了,后人遂名之曰“接官亭”.接官亭其名,虽说奴性十足,但无论在官场还是商界,都曾出过不少的风云人物。但这不是此文的重点,我要讲述的重心是家乡的麻雀。

接官亭的麻雀之多如地上的尘埃,且如尘埃一般的卑微。可以说,麻雀是鸟类中绝对的平民。它没有孔雀亮丽的尾羽,也没有黄莺啼转的歌喉。它一年四季都披着那件残破的麻袍,永远不知疲倦地叽叽喳喳,因而没少招致人人的厌恶和咒骂。我不讨厌它的叫声,其实,换个角度换种心境,也可理解为“大珠小珠落玉盘”,别有一番亲切的韵味。麻雀个娇小敏捷,善飞却不能高翔,追求短距离的速度而忽略飞行的飘逸。燕子在天宇展翅滑翔的英姿永远与麻雀无缘,麻雀也毫不在意。它们把自己从一棵树抛掷到另一棵树上,或迅疾地坠落到空地上,或从空地上猛然窜起,“飞行”这个词语用在它们身上的确好像太奢侈,它们在空中一耸一耸的样子,让你觉得它们不仅是平民,而且更便个小丑。

它们与人类同为土地上的生灵,如撒落四方的草籽,卑微地栖息于这块土地之上,而不管这块土地是肥沃还是贫瘠。我想起苇岸的一首诗《麻雀》:

“它们很守诺言∕每次都醒在太阳前面∕它们起来得很早∕在半道上等候太阳∕最后一块儿上路∕它们仿佛是太阳的孩子∕每天在太阳身边玩耍∕它们习惯于睡前聚在一起∕把各自在外面见到的新鲜事情∕讲给大家听听∕由于不知什么是秩序∕它们给外人的印象∕好像争吵一样∕它们的肤色使我想到土地的颜色∕它们的家族∕一定同这土地一样古老∕它们是留鸟∕从出生起∕便不远离自己的村庄”

麻雀的灵魂在接官亭的土地里,它们与接官亭的人们同呼吸共命运。接官亭人既是它们的近邻也是它们的敌人。在我的家乡接官亭,人类的利己性与排他性,在对待飞禽走兽上显现无遗。麻雀曾被列入“四害”,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消灭麻雀的战争中,我的家乡接官亭以无可置疑的功绩屡屡受到上级的表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平反”后的麻雀在某日清晨齐聚接官亭低矮的天空,在朝晖中神谕般狂噪不息。

我要说说延卫了,这个悲剧的制造者,这个无数乡下小孩儿心目中的英雄,他的出生充满传奇色彩,据说一生下来就重达九斤。苏家以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将撑起苏家辉煌的远景,而且事实也表明延卫自小就显示出非同寻常的本领:六岁不到就会下河捕鱼,上树掏鸟,接官亭里最常见的麻雀很自然成为延卫的首选目标。“灭四害”那会儿,延卫十岁出头,可灭掉的麻雀位居全村乃至全大队榜首。接官亭的男人们不无妒意地说,狗日的!狗日的延卫以导乎常人的速度茁壮成长,嘴边毛茸茸如雨后的草甸子。接官亭的大姑娘小媳妇们觑空会往延卫裤裆里偷袭一把,笑骂道:想媳妇了吧!小小的延卫这时无师自通地回敬道:是啊,想你了,来吧!说完撒腿飞跑。

一次又一次地表彰让苏家上下十几口一天到晚脸上都堆满骄傲的神色。毫无疑问,如果不是历史出了意外,按我家乡人们的逻辑,谁也不会否认不念旧恶翻云覆雨的英雄将崛起于草莽之中。失去光环罩体的延卫对麻雀的痛恨延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那痛恨含蓄隐忍,在小孩们中间表现得尤为极端。他是孩子王,是说一不二的王,是唯我独尊的王。他在他的领地里肆意地发号施令,征服叛逆扫荡残余。在人们不再随意捕杀麻雀的岁月里,他以一己之力用加倍地疯狂袭击着这劫后余生的卑微生灵。

八六年的夏天,我目睹了麻雀众多悲剧中最惨忍的一幕。那天延卫从一处颓墙的洞里掏出一个麻雀窝,里面有一只母麻雀和几只幼雀。一群小孩簇拥着延卫,五岁的我也远远地跟着。延卫在他家屋后的空地上架上一锅开水,眼也不眨地把几只幼雀全倒进水里。几声凄厉的惨叫后,痉挛成一团团的通红的肉球在沸水上翻滚着。延卫阴阴地一笑,跟屁虫似的小孩拍着掌,满怀渴望地仰视着他们的英雄,因为延卫答应过要给他们每人一只煮熟的麻雀,味道鲜美的野味在物质贫乏的年代里对小孩无疑有着莫大的诱惑。我确信我当时闭上了眼睛,可又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窥视这一切。我的手在颤抖,我忘不了延卫投来的鄙夷的一瞥,若不是碍于我父亲的名望,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我父亲当时在接官亭乃至整个接官乡都有相当的名声。所有的标语,包括乡政府大院的标牌都是出自我父亲之手,我父亲还是十里八乡里唯一的电影放映员,自然成为乡里人尊敬的人物。延卫蔑视接官亭的男人,却唯独对我父亲存有三分惧意。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悲剧在继续。轮到那只母麻雀了。延卫用棉线把一枚成年人大拇指般粗的爆竹捆缚在麻雀腹部,点燃引线,然后将麻雀放飞。逃生的欲望瞬间化成悲剧的高潮。半空中一声巨响,麻雀在空中消失了,零散的灰褐色鸟羽如肮脏的雪片缓缓飘落,星星点点的血迹似一群群丑陋的红蚂蚁在地上蠕动着。悲剧的高潮以震撼人心的力量让所有的小孩张大了黑洞洞的嘴巴,继而发出“哦”的欢呼声,整齐得让整个接官亭都飘浮着血淋淋的味道。多年后,我搜遍记忆的角角落落,也无法寻得一星半点关于那之后的情形。我不知道后来我是如何回到家里的,我只知道自那以后,我总是羞于同任何鸟儿对视,那些绿豆大的小眼里干净得令我无地自容。前年有次与同事去一农庄吃饭,其中一盘菜刚上桌,好酒的同事纷纷举箸大嚼,滋滋有声,我一问才知是爆炒麻雀肉。那一刻,我忍不住跑到洗手间呕吐了一番……

延卫所制造的有关麻雀的悲剧直到九几年才结束。不甘寂寞的延卫,豪情万丈的延卫,雄心勃勃的延卫,随着打工的浪潮涌到深圳,三年后又回到接官亭。直到闪烁的警车将他戴上锃亮的铐子押上警车绝尘而去,我才从大人们口中得知延卫是在一个无星亦无月的晚上悄悄摸回家的,回家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想到还是走漏了消息。据说延卫在深圳耐不住打工的辛苦,与别人一道“勒富婆”,致人死命。

延卫走了,扔下他老婆和儿子。他儿子苏伟比我小三岁,麻雀般瘦弱伶仃,看人的眼神也总是畏畏缩缩躲躲闪闪的。延卫的老婆,一个妩媚又强悍的女人,在延卫走后的半个年头就将麻雀般的儿子丢给家里两个老人,她踏上南下的火车,去了延卫去过的深圳……

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英雄般的男人与一个妩媚又强悍的女人的结合,在乡间本来就是一个富有暧昧色彩的传奇。有人说延卫在他洞房花烛夜的那个晚上,将一布袋的麻雀放飞在他狭小的新房里。在纷飞的毛羽里,在迷乱的聒噪里,延卫与他老婆一次又一次地攀上快乐的巅峰。翌日清晨,延卫炖了所有的麻雀,与他老婆将一口铁锅吃了个底朝天。有人在他家屋后的阴沟里发现一堆毛羽和卫生纸,一律沾满血污……这个故事在接官亭人隐秘的口口相传里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晨曦中,接官亭青石板的街道上泛着清冷的光,延卫的儿子苏伟晃荡着细瘦的躯体,拿根长长的竹竿驱赶着门前的麻雀。这些麻雀整排整排地兀立在五线谱似的高压线上,无数个细小的脑袋齐刷刷地对着苏家紧闭的大门。它们似是有意戏耍苏伟,散了聚,聚了散,末了留下一地灰白色的粪便。延卫的儿子曾目露凶光地大喊:“狗日的麻雀,老子让你们断子绝孙!”麻雀们英勇不屈,以罕见的无畏成就了鸟类的传奇。没有延卫的苏家被笼罩在灰褐色的浓云里,终年不散。因缘果报,冥冥之中似乎真有天意,万物有灵并非虚妄。

多年后,麻雀的家族依然活跃在接官亭的土地上,而延卫的儿子苏伟却不见了踪影;我父亲说,去了深圳,这小子混了黑道,别看他身体精瘦,心眼儿却鬼得很!

关于悲剧的文章6:哈斯特鹰的悲剧

文/沈岳明

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些诸如独孤求败、武林盟主、东方不败等这样的称号,这些名字,都是天下无敌、唯我独尊的意思。

别说做到天下无敌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算真正达到了天下无敌的境界,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因为不管是武侠小说里,还是现实生活中,那些追求天下无敌的人,没有哪一个落得了好下场。

人类如此,其他动物也是一样。在新西兰南岛,曾经生活着一种鸟类,名叫哈斯特鹰,是当时陆地生态系统中“最高”的掠食者,位于食物链的最顶端,完全算得上“天下无敌”了。

最大的哈斯特鹰重达18公斤,翼展长度达3米,站立起来达1.4米。它能以每小时高达80公里的速度捕食猎物,可以捕食重达400公斤的恐鸟。当然,其他动物,包括人类,也是它们的捕食对象。

由于没有天敌,而且食物丰富,哈斯特鹰任意进食,并让自己的身体疯长。身体越大,力量会更大,捕食也越多,进食则更多。如此循环,让它们的体重从最初不超过1公斤的小鹰,慢慢地达到原来的15倍,进食量自然也达到原来的15倍。

据新西兰《生物公共图书馆杂志》介绍,在公元1500年左右,哈斯特鹰便灭绝了。灭绝的原因,不是遭遇了天敌,而是因吃不饱而饿死的。在没有天敌的时候,自己便是自己的天敌。

对比哈斯特鹰的“兄弟”们,我们现在依然能看到它们的叫声和身影。它们的个子不大,但灵巧异常,尽管它们的名字稍有不同:老鹰、雕、鸢等,但在100多万年前,它们与哈斯特鹰同属鹰类。

关于悲剧的文章7:破碎的凄美

文/人在天涯

人生就是悲剧和戏剧的无情交错,有价值的毁灭和无价值的撕破的交织,形成了春夏秋冬,成就了喜怒爱乐。撕破和毁灭就是破碎,不完整。破碎蕴含着真实,真诚,完美包括着虚假,虚伪,盛世多纨绔,乱世出英雄。我最喜欢回忆伤感的情愁,我最喜欢破碎的凄美。

断枝残垣,破门锈钟,一个虚掩的破木门,少了半边,蜘蛛网一道道;秋风飒飒,黄叶铺地,一个昏暗的街道,没一个人,石墩子冷清清;李清照的“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失去后的孤单;夜空孤鸿的嘶叫,水中鸳鸯的哀号……这一切是那么的凄婉,来的那么真切,打动恻隐之心。

一对热恋的爱人,当沉浸在幸福的密爱中,到争吵,则是无法感受到其感受,当分手时、离开时,总会感觉到那份哀怨和惋惜;一个才学渊深的诗人,当沉浸在朱门酒肉中,歌舞升平中,则是无法感受到其感受的,当美好、富有失去时,总会感觉到那份深沉和沧桑。破碎的凄美,来的较为真实,来的较为深刻,因为它富有故事,因为它孕育成熟,虽然有点凄凉,虽然那么平淡,但是它肝肠寸断、曲折百回。

破碎中包含着往昔的完美,在破碎中回忆完整,在凄凉中体验温暖,很残忍,很无奈,很失落,但是它是最真实的。一个人站在雨中看着自己的恋人打着雨伞和别人离去,一个清高孤傲的人错过美好的机会,一个沉默的人在酒后倾吐肚中的往事,明星失宠、英雄气短、官场失意、红颜逝去。这个破碎是挖心的破碎。

只有在破碎的时候,我会相信眼前的一切,相信眼前的每一个人。因为破碎它经历了苦难和辛酸,因为它经历了撕破和毁灭,这是它内心最深的和最真的印记,才会有以上的那么多凄美的场景。

有过破碎的人,必定真实的活过。细观自己的人生,没有大的毁灭,也有过小的破碎。童年的破碎,挚爱的玩伴跟生活说再见;青春的破碎,在于那刻骨铭心的初恋,在一场淅沥的秋雨中,说再见;学习的破碎,在于那美好的志愿不能再自己的理想中,在孝顺父母的规劝中,说再见……在一次次完美后,在一次次的破碎中前行,在一次次经历和体验中成熟。

我宁愿相信破碎,不相信完美;我宁愿相信哀怨,不相信喜乐,我喜欢那份凄美、伤感,那份凄美、伤感中的真实、真诚……因为一个事物的完美,也是它破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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