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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歌散文1:好人
文/邓荣河
有一首老歌叫《好人一生平安》,在一定意义上讲,虽然好人不一定一生平安,但好人绝对一生心安。
好人不敢巧取豪夺,不会耍阴谋搞鬼计,不懂得什么黑社会白社会,不善于吹冷风使热绊。好人只会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只会小心翼翼地侍弄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只会埋头于生长爱情繁衍家庭也茁壮希望的那份责任田。
在一定意义上讲,好人只是一种风景,永远成不了风情。那风景自自然然,似一个篱笆三个桩般简单,入不得画,进不了诗,只在朗朗乾坤下不张不扬,默默地生动。风儿来了,获得一份心清气爽的满足;鸟儿到了,收获一份意外而来的喜欢。
好人是阳光下执着的向日葵,为了追求那份阳光,天天把脖子扭得生疼。面对飞翔的白云,好人开出带颜色的笑,开出金灿灿的祝福,开出发自肺腑的烂漫。
对于社会,好人是大海边优质的灌木丛,与美学无关,与大地结缘,与海岸为伴。接受浪花的覆盖,也接受无情的搁浅。
寒来暑往,人去人散。有的时候,也许好人的寿命很短——当然,与有些长寿的坏人而言。俗话说——“好人不长久,坏人活千年”。可话又说回来,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好人时运再不济,绝没有羡慕王八乌龟的那天。
向好人鞠躬致礼,为好人树碑立传。不为别的,只为一点——好人用一生的好,调节着做人的咸淡……
老歌散文2:谎言 生活的老歌
文/黄昏一瞬间
有人说生活就像一首歌,听着听着就厌了,过了很久再次聆听,又是另一番滋味。俗语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其实一首歌也是如此,你喜欢它,或多或少它都牵扯着你的生活。
文`····流浪使者764405725
最近心乱乱的,乱的没有了思绪,问问自己是什么如此伤神,自己摇摇头,笑了笑。泡了一杯奶茶,静静的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可是原本膻味的奶茶不知为何我品出的是甜的。生活,又有多少事改变了他原有的味道。
曾经我们不遗余力的去相信一个人,为其改变了自己原有的生活轨迹,想象着似乎完美的旅程,前行,愿意踏破自己的鞋子。微笑,只因那接近完美的想象。可是,还来不及放肆的享受,梦被急促的消息打醒,甜甜的微笑,被谎言撕碎了脸。
明明伤痕累累的我们,不愿意就这样认输,不想承认自己输给了谎言。我们把自己伪装起来,小心翼翼的样子,总因为自己无坚不摧。可是,总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缝隙泄露了你的伤疤。有时候,我们早已经知道结局,可是我们还要试着去改变,幻想着,什么都靠改变获得,可是根本不知道,真正属于你的,不需要你改变,顺其自然就好。曾经我们害怕寂寞,可是时间久了,不知不觉中我们习惯了寂寞,我们把寂寞筑成一道围墙,不愿意让别人走进我们。
当我们带着受伤的的心走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的时候,我们虚伪的说着,我根本没有在乎过,其实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有没有真的在乎过。对于我们爱的人,我们不敢走近,因为怕走近失去自我,受伤的是自己。对于爱我的人,我们总是保持朋友的距离,的确,朋友的距离是最合适的,因为我们不想伤害别人,朋友,真的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其实,我们对家人说的谎话最多,每一个电话里都会有一个隐瞒了故事的谎言,有时候,我们想着简单的生活,想着外面的风风雨雨累了,对于家人可以坦然了,可是真的不愿意让他们为我们担心,我们又一次把谎言写在脸上。
更多的时候我们欺骗自己,明明知道不可能,可是还是不停的追捉着,告诉自己,宁愿错了,也不能错过。就因为这样,我们在欺骗自己和被人欺骗中穿梭。谎言,我们不想揭破他的面孔,因为知道,不揭开或许我还可以继续欺骗自己,或许他还可以继续欺骗我。因为一个至少还有人愿意去骗你,至少还有一点点幻想的空间。希望自己一再的容忍。原谅可以换回一个人坦诚的心,可是原谅一个人容易,可是再次去相信一个人真的很难。
谎言,曾经湮灭我们过我们心中的火花,再次燃起已不是开始的亮度,生活就像一杯茶,再去注满水,可是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味道。生活中离不开谎言,至少明白,还有人肯为你撒谎,你就是幸福的。
老歌散文3:老歌
文/任随平
在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一首属于自己独特念想的老歌,它们或舒缓绵长或激昂进取的旋律留存在心灵的脉管里,就像一份经年的爱,随着时光的流逝会逐渐褪色,但一旦在某个不经意的场景突然响起,一定会让你的灵魂重回从前,唤起深埋内心的激动与热情,让人情不自禁感怀无限。或许,这就是老歌的魅力。
老歌,最经得起咀嚼与回味。远行伴随着远行人的梦想与希冀,但有一首老歌面对苍茫雪域抑或辽阔无垠的大海如丝如缕地响起,那一刻,雪山更加冰清玉洁,大海更加虚怀若谷,就连丢落在大地上的一声声鸟鸣也将激起你内心的涟漪,面对大自然的宽阔与雄伟,人就会更加伟岸与自信,更加成熟与豁达,就会让你抛却尘世间的琐屑与猥琐,一步步感知自然的广袤与浩渺。那一刻,你眼中荒漠将不再是荒漠,苍凉将不再是苍凉,而是满心的温暖与辽阔,生命,将因存在而伟大。
老歌,最是别离与感怀。人生没有理由不去面对别离的站台,不论是在穷乡僻壤还是在豪华都市,终有一天,我们总会和身边的人挥手别离,而那一刻,面对即将启动的列车,面对汽笛的一声长鸣,面对亲人抑或亲友的一声道别,面对那一双双挥动的手臂,而恰巧此刻,站台巨大的穹窿里正在环绕着绵密悠长的乐曲,而那首乐曲律动的旋律又是那样熟悉,曾几何时,伴随着我们共同走过一段星宿相随的艰辛路,那一刻,我们还会有更多的语言去表达么?还会有更多的心愿去诉说么?唯有老歌,一路相送,带去我们恒久的祝福与慰藉。
老歌,在暗夜,最能温暖人心。一杯香茗,一把旧式藤椅,一盏昏黄如豆的台灯,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念,就那么默默地安卧在藤椅里,听一首老歌,让它带着我们穿行在暗夜里,穿行在逝去的岁月里,穿越在时空久远的回响里,暗夜愈深,爱愈远,生命走过的历程将是那样温暖,那样令人感怀,那样令人不失杯盏。
因此,在尘世岁月的每一天,都让我们心无旁骛,守候住身边的幸福与念想,与一首老歌为友,与一首老歌绵密的情怀为友,感知感悟生命中难得的温暖,走出人生幸福的每一步,让今天走成人生明天中的一首老歌。
老歌散文4:青春在岁月里流浪
文/季陌离殇
当一首首老歌我们已想不起它的名字,但仍记着它的旋律,当一张张稚嫩的容颜已变的成熟,但却叫不出他的名字,青春,流浪在岁月,随时代变迁。
青春,一场没有落幕的表演,无奈我们所出演的节目是有限的。我们的高中时代我不曾记得有多绚丽多彩,不曾记得有多感慨万千,但我记得那一段段我们所编写的故事,故事里你我他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青春的故事没有虚假,一群单纯的孩子做着一些单纯的梦。记得那时候的我喜欢和朋友打球,喜欢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睡觉,喜欢躲在一个角落偷看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记得高一的时候偷偷的暗恋过一个女孩,直到高二的时候偷偷摸摸的表白,像做贼一样瞒着许多的人。到最后的毕业,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那天高考结束。这就是高中懵懂的爱情,不过我只是属于单相思罢了。我觉得就这些就是我的快乐,没有烦恼,不悲伤不寂寞。每个人都有一个值得怀念的青春的故事,也许不够精彩但一生享用。
青春,叛逆的岁月。青春期的孩子思想渐渐成熟的时候不免走上“歧途”.青春也并非一帆风顺,他算是人生最宝贵的一部分,谁不曾在纷乱的社会迷失自己呢,疯狂的逃课,疯狂的上网,现在想来有些后悔,最后和他们一起的时光我也无情的挥霍了。在那一段破碎的年华我想弥补却为时已晚。青春期的懵懂少年,少女也许有许多奇思妙想的想法,偷偷的谈个恋爱,或者偷偷的暗恋一个男生或者一个女生,偷大人的烟来抽,他们迫切的用任何办法想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却是邯郸学步,各方面变现出来的都是成熟的表现。这也是青春不可少的一部分。
青春,不畏手畏脚。岁月洗刷了过去,时间遗忘了故事。大学的四年依然是碌碌无为,直到宿舍的小伙伴都离去,丢下我一人独守空房。青春就是这样不付出,就什么也没有。那些天我一个人占着那个熟悉却变凉的宿舍,夜晚没有灯光,越是发亮越是寂寞。如果高中我享受的是热闹,大学我享受的则是寂寞,我喜欢一个人玩寂寞,也许过了多少年改变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持续到了什么时候,有一天在一首歌中听到青春,听到梦想。这些年虚度的时光,回忆高三的那年曾许下的梦,西藏,心灵归属的圣地。于是我冲破了一切束缚我上路了,在多年以后为了那尘封在过去的梦想,在未来到达西藏的那天实现。青春敢于尝试,不畏手畏脚,一路上走过很多的城市乡镇,感受着民族风情,风吹到脸上清爽的感觉,呼吸清新的空气,走在云间,虽然累但是快乐。
岁月,也许是哪一段段飞扬的青春吧,不曾枯萎不曾凋零,序写着一个个青春年华。
老歌散文5:过期的青春是首老歌
文/舒志修
青春是人生的花季,这个季节里多的是爱恨缠绵,人生里有很多的季节,每一个季节里有不同的景物见证岁月的变迁。
如果将青春比作酒,那一定是红酒,甜甜的感觉之中带一丝涩涩的味道。
如果将青春比作歌,那一定是首抒情歌,音韵悠扬,饱含着情感与欢乐。
如果将青春比作诗,那一定是首赞美诗,浓墨重彩里激情飞扬……
其实青春也许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人生的一段岁月,这段岁月也许并不绚丽,反而充满着迷惑与怅惘。
人们怀念青春,因为青春代表着年轻;人们之所以赞美青春,因为青春充满了追求与希望,充满了欢乐与热情。
不论男生或女生,爱情都可以说是青春的主旋律,高傲的人也好,卑微的人也罢,都怀有一份真切的爱恋,都对异性有一份美丽的钟情。
不能说青春里爱情是全部,除却爱,还有很多其它的追求,也许这些追求并不清晰,有一些理想并不现实,可这本就是一个朦胧的年代,本来就是一个应该编织梦想的年龄。
为什么时光流逝后,青春岁月成为最美的记忆?为什么青春不再后,我们更迷恋那花样年华?只因为青春里的无忧与欢乐,只因为青春年代里的那份质朴与纯真。
韶华易逝,岁月流金。青春没有永恒,正如红尘里没有永恒的生命。只有一些曾经的青春往事,在点点滴滴地滋润着我们历经沧桑后干枯的心灵。
青春岁月,花信年华。青春里我们一路成长,不论是跌跌撞撞地前行,还是潇洒自如地前进,不论是否在沿途拾起了满手鲜花,我们仍然张开双臂迎接光明和希望。
青春里并不是一路阳光,青春里也有风霜雪雨,也有阳光被乌云遮盖的时候,同往后的岁月不同的是:我们可以在青春里放纵地哭,也可以在青春里放肆地笑;我们可以哭得惊天动地,也可以笑得肆无忌惮,因为青春是一个可以轻狂的年龄,因为青春代表着活力和自信。
青春里满怀着激情,这份激情,有人将之归纳于风花雪月、醇酒佳人,其实这是一种偏颇的说法。真正的激情,不仅仅是对爱情的激情,还有对人生的激情、对事业的激情、对世间万物的激情……这份激情,适度点燃,可以照耀生命;这份激情,过度燃烧,终将化为灰烬。
有人说青春是一片沼泽地,因为青春充满着未知和危险;有人说青春是生命之花在绽开,过后就是花的凋谢…其实青春只是一个过程,只是一些岁月中的一些日子。
青春里最美的是什么?是如水般滑润的肌肤?还是那张如花的笑脸?是那种洒脱与纯真,还是那份昂扬的激情?是那种一往无前的勇气,还是那令人怦然心动的回眸一瞬…其实这些都是青春里的一个个音符,聪慧的人将它谱成了一首首动听的乐曲。
哪一个成熟的人没有走过青春?哪一个珍爱生命的人不陶醉于青春的光彩?青春就是成人的童话,在童话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天使、都可以是精灵。
青春有限,也许是在弹指一挥间,就消逝在举手投足里;青春也无限,对于热爱生活的人,永远怀有一份青春的梦想,永远有一种蓬勃的青春生命力。
青春无多,总会走过,走过的日子不会再回头,但我们依然可以追忆,追忆那份久远的情景,回忆那份久违地欢乐。不过,请不要沉迷,如果徜徉在过往的青春日子里而遗忘了现在的时光,那就是青春的没落,没落的青春,是一首哀伤的老歌……
老歌散文6:随遇而安-黑马老歌
文/黑马老歌
随遇而安,是一种智慧,境界,也是一种无奈。
即兴而为,对酒当歌,福祸两有之。
谋成在人,亦在天。天不可知,人则在己。随遇而安是一种态度,一种选择,顺者宁昌,抗者多砺。两重天。可抗,也可顺。顺者昌,逆者亡,自古之然。
或许,抗者打下了一片天地,凤凰涅盘,成了气候。也或许,遍体鳞伤,身败名裂,雪上加霜;又或许,顺者平庸了一生。又也或许,养尊处优,见风使舵,无风也无浪,有的只是平平平安。
有无数顺天时,随遇而变(不是“安”)的典范。我这里只说古今两个人:
一个是中国汉朝的司马迁。他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腐刑。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发愤着书,终于完成了《史记》的撰写。人称其书为《太史公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史记》语言生动,形象鲜明,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司马迁还撰有《报任安书》,记述他下狱受刑的经过和着书的抱负,为历代传颂。
另一个是远在美国的当代着名的苹果之父史蒂夫·乔布斯。也是随遇而变,才另有了天地的典型代表。
随遇后的不消沉才是大道,才是人生的真谛,若司马迁受刑后消沉,那还可能有巨着传世。假如乔布斯遇到挫折迷茫不前,那还会有苹果之父,世界首富的头衔吗?
人的一生没有不坎坷的。金子埋再久也会发光,而木头的腐烂却是难逃的必然。随遇而安,而变是“分水岭”。安,不安,皆有成败,其中道理全在己为。人之有为,天下大道。为之则为人。不为,无为,误此一时,虚此一生。为之,无论成败,都是生动的人,鲜活的人,或可圈可点,或可歌可泣。
不为而名,天下鲜亦。不作为就绝对不会有当代的苹果之父,财富巨人乔布斯。
1983年,乔布斯邀请时任百事可乐CEO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CEO。斯卡利出任苹果CEO后,苹果推出的3款新产品(Apple Ⅲ、Apple Lisa和Macintosh)接连在市场上遭遇惨败,乔布斯认为是斯卡利过于追求产品的利润而将产品定价过高,最终使得产品在市场上失败。而斯卡利认为乔布斯根本不懂什么是商业、什么是市场竞争。因此两人经常在董事会上吵得不可开交。
后来乔布斯曾试图暗中推翻斯卡利的CEO位置,但是被斯卡利知道了,最终苹果的董事会选择支持斯卡利,决定禁止乔布斯参与苹果的一切事务,虽然乔布斯作为苹果的创始人依然是苹果的董事会主席,但是他已经不能对斯卡利的决策做出任何干涉了。
由于乔布斯是一个集权主义者,无法忍受权力被剥夺,他不甘于降职,因此最终在1985年离开苹果,创立了NeXT公司并收购了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就去开了间皮克斯公司,然后他在那研究3d,玩具总动员,就是他创的,当时是迪士尼给资助他,后来 迪士尼看准3d的未来,收购皮克斯,到后来现任CEO退出pda 失败后,苹果股票大跌,他们就请乔布斯回去。
1996年12月17日,全球各大计算机报刊几乎都在头版刊出了“苹果收购Next,乔布斯重回苹果”的消息。此时的乔布斯,正因其公司(现皮克斯)成功制作第一部电脑动画片《玩具总动员》而名声大振,个人身价已暴涨逾10亿美元;而相形之下,苹果公司却已濒临绝境。
乔布斯于苹果危难之中重新归来,苹果公司上下皆十分欢欣鼓舞。就连前CEO阿梅利奥也在迎接乔布斯的欢迎词中说:“我们以最隆重的仪式欢迎我们最伟大的天才归来,我们相信,他会让世人相信苹果电脑是信息业中永远的创新者。”乔布斯重归故里,心中牵系“大事业”的梦想。他向苹果电脑的追随者们说:“我始终对苹果一往情深,能再次为苹果的未来设计蓝图,我感到莫大荣幸。”这个曾经的英雄终于在众望所归下重新归来了!
受命于危难之际,乔布斯果敢地发挥了首席执行官的权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他首先改组了董事会,然后又做出一件令人们瞠目结舌的大事——抛弃旧怨,与苹果公司的宿敌微软公司握手言欢,缔结了举世瞩目的“世纪之盟”,达成战略性的全面交叉授权协议。乔布斯因此再度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
接着,他开始推出了新的电脑。1998年,iMac背负着苹果公司的希望,凝结着员工的汗水,寄托着乔布斯振兴苹果的梦想,呈现在世人面前。它是一个全新的电脑,代表着一种未来的理念。半透明的外装,一扫电脑灰褐色的千篇一律的单调,似太空时代的产物,加上发光的鼠标,以及1299美元的价格标签,令人赏心悦目……不愧是苹果设计,标新立异,非同凡响。为了宣传,乔布斯把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变成了iMac的广告文案Think There for iMac!由此成了广告业的经典案例。
新产品重新点燃了苹果机拥戴者们的希望。三年来他们一直在等待的东西出现了,iMac成了当年最热门的话题。1998年12月,iMac荣获《时代》杂志“1998最佳电脑”称号,并名列“1998年度全球十大工业设计”第三名。
接着,1999年乔布斯又推出了第二代iMac,有着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的款式供选择,一面市就受到用户的热烈欢迎。1999年7月推出的外形蓝黄相间,像漂亮玩具一样的笔记本电脑iBook在市场上迅即受到用户追捧。iBook融合了iMac独特的时尚风格、最新无线网络功能与苹果电脑在便携电脑领域的全部优势,是专为家庭和学校用户设计的“可移动iMac”。1999年10月iBook夺得“美国消费类便携电脑”市场第一名,还在《时代》杂志举行的“1999年度世界之最”评选中,荣获“年度最佳设计奖”。
在乔布斯的改革之下,“苹果”终于实现盈利。乔布斯刚上任时,苹果公司的亏损高达10亿美元,一年后却奇迹般地赢利3.09亿美元。1999年1月,当乔布斯宣布第四财政季度赢利1.52亿美元,超出华尔街的预测38%时,苹果公司的股价立即攀升,最后以每股4.65美元收盘,舆论哗然。苹果电脑在PC市场的占有率已由原来的5%增加到10%。
1997年,乔布斯被评为“最成功的管理者”。越来越多的业界同仁认同了此观点。甚至连当初将乔布斯挤出苹果公司的斯卡利也情不自禁地赞叹:“苹果的逆转不是骗局,乔布斯干得绝对出色。苹果又开始回到原来的轨道。”
乔布斯成为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他总是给人以不断地惊喜,无论是开始还是后来,他天才的电脑天赋;平易近人的处世风格;绝妙的创意脑筋;伟大的目标;处变不惊的领导风范筑就了苹果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苹果公司的雇员对他的崇敬简直就是一种宗教般的狂热。雇员甚至对外面的人说:我为乔布斯工作!
老歌散文7:秋天的田野
文/许亮生
在诸多的老歌中,我喜欢一首《垄上行》。强烈的田园风光感染力,在这秋天里哼起来会唤起一种别样的美好心境。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枝头树叶金黄,风来声瑟瑟,仿佛为季节讴歌。”《垄上行》的旋律美,诗性的歌词更美,带我走进广袤的收获田野,让人回忆起孩提时代充满惊喜的片段。
小时我在沿海农村长大,对田野从小就情意浓浓:绿油油的蔗林,黄橙橙的稻穗,绽开了嘴的番石榴,沉甸甸的丝瓜、葫芦……春华秋实,村民们勤劳的汗水换来了金秋的好收成。
放学后的傍晚,我喜欢跟在犁田的老牛背后“捡泥鳅”,犁开的黑土地,间或夹杂着从梦境中被惊醒的泥鳅,只需轻轻挑开泥土,便可轻易抓获。我还喜欢跟在割稻村民的身后“捡稻穗”,割稻的壮汉镰刀所到之处,稻子纷纷倒下,一把把稻子在壮汉的手中飞快打转,旋即被打捆搁在身后裸露的黑土上,那些未能打捆遗漏在稻草中的稻穗,被我一穗穗的捡起,积少成多,在腰间积成一大把。我还喜欢到水田里去“拾田螺”,俯身弯腰从水田的这边一直捡到那边要跨越几亩地,时不时能捡到田螺而惊喜,一点不觉累。还有捡地瓜……儿时的田野很多东西可以捡到,潜伏着无穷的喜乐。
“我从乡间走过,总有不少收获,田里稻穗飘香,农夫忙收割,微笑在脸上闪烁,”某日我手机里回放着这首老歌,经过郊外,寻着隆隆的机器声望去,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田里缓慢移动,一片片稻子随之被吞进机器的肚子里,吐出来已是黄灿灿的谷子。可见如今农民有钱了,设备更新了,将会大大提高效率,有了这样的联合收割机,能一次性完成收割、脱粒的工序,从这边田里开过去到了那边,已经从田间收获了金色的谷子,看来我儿童时代那种美好的记忆也许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了。
田里稻穗依旧飘香,而农民早已鸟枪换炮。青山也不再寂寞,因为有农机声在唱歌。当我从秋天的郊外归来,心中已装满了新的收获。
老歌散文8:唱首老歌给妈听
文/王国梁
我以为自己还是颇有些音乐天赋的。从中学时代起,我就是校园舞台上的主角,被大家誉为“歌王”。大学时代,我靠歌声为自己赢得了众多粉丝。而我的音乐天赋,完全是遗传自老妈。
老妈年轻时很爱唱歌,我就是在她的歌声中长大的。如今,老妈上了年纪,嗓子不好了,已经唱不了歌,但她还是非常爱听歌。老妈随身携带一个收音机,闲的时候听歌,干活的时候也听,有时还跟着小声哼几句。
不能再唱歌成了老妈的遗憾,但是很快,她就把希望寄托到我身上。我歌唱得好,是她的骄傲。有兴致的时候,我便在老妈面前放声歌唱。她听了我的歌,得意地说:“好听,随我!”
我发现,老妈喜欢的还是那些老歌,什么《洪湖水浪打浪》、《乌苏里船歌》等等。而这些老歌,很多我都不会唱。为了让老妈开心,我决心,好好学一学老歌。
我对老妈说:“妈,把你喜欢的歌给我列个单子,我都要学会了。到时候,你就可以随便点歌了。”老妈乐呵呵地说:“那敢情好!”真正学起那些老歌,我才知道,原来那些歌比流行歌曲难唱多了,想要唱好不容易,还好我有点小天赋,没多久就学会了。
我把学会的老歌唱给老妈听,她很是高兴,大赞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她当年唱得还好。那次,我给老妈唱《洪湖水浪打浪》,老妈听得入神了。她有些感慨地说:“听到这首歌,我就想起当年的事儿,好像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原来,老妈也是通过老歌找回忆呢,每首老歌里,都有一些难忘的故事。这些故事,是老人最珍贵的财富,让他们念念不忘。老人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老歌里,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再说了,对老妈来说,儿子的歌声当然是世界上最动听的。
那次,老妈对我说:“啥时候把你唱的歌录下来,这样我随时都可以听了。”这并不难,现在网上有“唱吧”等软件,我也经常录歌玩。我说:“放心吧,我要录一个专辑,名字就叫‘献给母亲的歌’,好吗?”老妈连连说:“好!好!到时候我把你唱的歌给你婶子她们显摆显摆去!”
为了给老妈把那些老歌唱好,我还听了不少原唱,而且查了不少资料。既然要做这件事,就要带着感情去做,一定要唱出歌曲应表达出的感情。老妈喜欢歌曲是好事,听歌可以愉悦身心,听老歌还能帮老人追忆往昔,我应该尽力做好,满足老妈。
我录歌的时候非常认真,力求完美,有一点瑕疵就要重新录,一首歌常常要录四五遍才能录成。歌曲终于录好了,我下载到U盘里,带回去给老妈听。老妈听了,兴奋地说:“我儿子是大歌星啊!比电视上的歌星唱得还好呢!”我用心为老妈唱歌,她一定能感受到。母子连心,我们的感情是相通的,我能理解她对老歌的感情,她也能体会到我的歌声中表达的感情。
唱首老歌给妈听,既能丰富她的生活,陶冶情操,还增进了母子间的感情,何乐而不为呢?